DB62/T25-3016-2016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pdf

  • DB62/T25-3016-2016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1.1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1-12-16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建筑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DB62/T25-3016-2016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工程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合、排列、编 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分类整理 成案卷,亦称立卷。

    文件形成部门或形成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将形成的文件整理 立卷后,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室或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过 程。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人员。

    3.0.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真实反映建筑 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不得事后补编。 3.0.2工程资料宜使用本规程规定的统一制式表格。当本规程 中无相应的统一制式表格时,可参考其它标准规范或经建设、监 理、施工单位协商自行设计满足要求的表格。 3.0.3资料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培训合格取 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3.0.4 工程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健全 岗位责任明确,并纳人工程建设 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其资料 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审核应有专人负责。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负 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管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负责本项目工程资 料的全过程管理;资料员应负责本项目工程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 理: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 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移交时 间等内容,并组织、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立卷归档 工作;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将本单位形成 的工程资料立卷,由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5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 涉及的监理职责,

    3.0.5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 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 2工程资料不得伪造、涂改和随意抽撤、修改;当必须修改 时,应实行划改,由划改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影像资料不得进 行修改加工。 3.0.6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 上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3.0.7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当部分 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 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3.0.8每项建筑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 档案管理机构。 3.0.9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建筑工程,资料应随进度及时收集整 理,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 T50358的规定。 3.0.10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1 天进行辅助管理

    4.1.1建筑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监理资料 (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和工程竣工文件(E类)5大 类。

    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造价 文件;工程建设基本信息7类。具体文件类别、保存期限及归档范 围见附录A中的表A.0.1

    4.1.3监理资料(B类)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 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竣工验收资料6 具体资料类别、保存期限及归档范围见附录A中的表A.0.2

    4.1.3监理资料(B类)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

    度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资料;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 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施工验收资料8类。具体文件类别、保 存期限及归档范围见附录A中的表A.0.3。 4.1.5竣工图(D类)可分为:建筑与结构、装饰与装修、建筑安装 室外工程竣工图4类。具体文件类别、保存期限及归档范围见附 录A中的表A.0.4。

    4.1.6工程竣工文件(E类)可分为:竣工验收与备案文件;竣)

    4.1.7建筑工程电子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电子文件

    子文件、施工电子文件、竣工图电子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电子文 件。

    4.2.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竣工图、工程工文件宜按 本规程附录A中表A.0.1、表A.0.2、表A.0.4、表A.0.5规定的类别和 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4.2.2施工资料编号宜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A.0.3规定的类别和顺序 编号;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可由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

    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非专用表格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

    4.3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4.3.1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 集、整理与组卷; 2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建筑工程 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施工 资料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 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建筑工程项目由若干单位承包的,各承包 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其承包项目的工程资料,并及时向建 设单位移交; 人 4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由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 负责编制; 5参建各方在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的同时,应同步收集、整理 与纸质文件一致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 4.3.2工程资料除应执行本规程4.3.1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 定: 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间的内在联系; 工程资料应根据形成时间、整理单位及建设程序,按本规 程4.1.1条分类组卷,并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不同载 体的文件应分别组卷; 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可按建设项目或单位 工程进行组卷;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竣工 图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组卷; 4施工资料的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2)室外工程应按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 独组卷; 3)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单位工程分类 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4)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 5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 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 0328的有关规定; 6案卷不宜过厚,文字材料卷厚度不宜超过20mm, 厚度不宜超过50mm: 7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宜保 8 电子文件组卷时,每个工程(项目)应建立多级文 氏质文件在案卷设置上一致,并应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4.4工程资料验收、移交与归档 4.1工程资料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工验收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 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核查;建设单位应按 定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各单位汇总的资料进行验 整准确; 2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应 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4.2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 4.3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监理资料 纬遁乍

    4.4.1工程资料验收应符合下列

    4.4.3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

    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监理资料: 2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

    移交书、移交目录; 3列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城 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4.4.4工程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参建各方宜按本规程附录A规定的内容将工程资料 归档保存; 人 2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 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的规定; 3工程声像资料的归档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 管理规范》CJJ/T158的规定; 4归档保存的工程资料,其保存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人 2)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 鳝、改造加固的需要; 3)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 及质量追溯的需要。一》

    5.1一般规定 5.1.1工程资料应清晰、整洁、签字盖章完备。签字必须使用蓝 黑或碳素墨水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签字应工整,并易于辨识。 5.1.2计算机形成工程资料中的签名应由本人手工签名,不得打 印或代签。 5.1.3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 标准图幅;纸张宜采用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5.1.4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5.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5.2.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 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形成。 5.2.2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 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并符合下列规定: 1信息档案内容包括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基本信息内容有五方责 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姓名、身份证号、职业资格注册证号 等主要内容; 2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应组织参建五方责任主 本项目负责人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

    5.1.1工程资料应清晰、整洁、签字盖章完备。签字必须使用蓝 黑或碳素墨水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签字应工整,并易于辨识。 5.1.2计算机形成工程资料中的签名应由本人手工签名,不得打 印或代签。 5.1.3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 标准图幅;纸张宜采用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5.1.4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5.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5.2.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

    5.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5.2.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 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形成。 5.2.2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 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并符合下列规定: 1信息档案内容包括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基本信息内容有五方责 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姓名、身份证号、职业资格注册证号 等主要内容; 2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应组织参建五方责任主 体项目负责人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

    3建设单位应及时记录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 变更情况,准确填写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工程项目竣工验 收后,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人 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连同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 理部门。

    5.3.1监理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有关规定 5.3.2监理管理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的 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 施; 2)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 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并 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监理规划应有编制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 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监理实施细则 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应分专 甘肃 业编写监理实施细则; 2)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审批。 3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 写。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 交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并加盖项目监理机 构印章。 4监理会议纪要 1)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应有会 议纪要; 2)监理例会纪要由监理机构整理,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后 形成。 5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 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报送建设单位; 6监理工作日志 V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期间,每日应对监理工作进 人 行记录; 2)监理日志的填写应使用统一格式的《监理工作日志》, 并标明工程名称、册号、起止时间及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全称; 3)专业监理人员应将本专业当天发生的有关事项、问题 及处置作记录并签字; 4)监理工作日志内容应包括:施工过程巡视检查、旁站监 理和见证取样:施工测量放线、工程报验及验收结果: 材料、设备、构配件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及进 场验收结果:施工单位资料报审及审香结果:工程变更 洽商事项:所发监理通知的主要内容及签发、接收人: 建设、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宜及处理意见;监理会议 议定的有关事项及协调、确定的有关问题处置;工程质 量事故(缺陷)及处理方案;异常事件(可能引发索赔事 件)对施工的影响情况;勘察、设计人员现场处理的有 关事宜:质量监督单位人员来工地检香指导工作情况

    及有关指示;施工安全及其他事项。 7工作联系单 1)项目监理机构按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联系事宜时,应使用工作联 系单; 2)按照联系单内容的不同,应提出是否回复事项。 8监理通知单及监理通知回复单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惠;或施工单 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 不合格的;或由于组织不力进度滞后的,应及时签发监 理通知单; V 2)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监理通知单,整改完毕后将执行 结果用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机构复核 5.3.3监理进度控制资料应符合不列要求: 1工程开工报审表 1)工程满足开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 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和批复,经项目监理机构 2)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含有多 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时,则每个单位工程均应 填报。 2工程开工令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开工令: 1) 《工程开工报审表》已经建设单位批准; 2)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3) 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 4)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 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

    材料已落实; 5)施工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可满足开工要求。 3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1)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 2)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具体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 查和批准。 4工程暂停令 蓝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 程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或安全问题需要停工处理,总监 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 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并要求全部 或局部停工整改: 2)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或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3)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 工程复工报审表与工程复工令 1)程因故局部或全部暂停,恢复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填 与工程复工报审表,向项自监理机构申请复工;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复工报审表后,应审查报送的工程 复工报审表及相关材料,认为达到暂停自的,具备复工 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 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3)对不符合复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应不同意复工报审, 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完成后重新报审。 6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1)施工单位因故需要临时或最终延长工期时,应填写工

    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延期; 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 蓝理机构应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报 建设单位批准: X 3)当影响工程事件具有持续性时,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 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 5.3.4监理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人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1)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施工方案,符合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 单位;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有:编审 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 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资金、劳动 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需 求;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科学合理;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在项目实施前报送及 审批。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施工单位施工测量放线完成,自检合格后,应填写施工 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进 行查验、复核。查验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施工平面、高程控制网和临时 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施工单位对进场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在 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 附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进场验收;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用于工程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对用于 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 进行查验,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并报监理、建设 单位审核; 2)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内容:分包单位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 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拟进现场的专业管理人员和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分包单位近年完成的工 程业绩以及工程质量情况。 5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表及检测单位报审表 1)施工单位对所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向 监理单位提交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表,专业监理工程 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 术负责人、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人下道工序施工: 2) 施工单位对所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正式开工前向监 理(建设)单位报审。 6分部工程报验表 分部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部工 星报验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 资人等进行验收; 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6分部工程报验表 分部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部工 程报验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 责人等进行验收; 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自检合 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 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 问题的,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工程 竣工验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 工验收; 8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1)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正式施 工前将需要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等技术文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 审批; 2)工程技术文件报审应有时限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均 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自的报送和 审批工作。 9旁站监理记录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按有关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工程、土方回 填、混凝土浇筑、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 结构混凝士防水混凝土、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主体结构工程的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 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结构安装等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10见证计划和见证取样记录表 1)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提出见证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

    10见证计划和见证取样记录表

    1)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提出见证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 准后实施; 2) 监理单位应按见证计划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 和材料等实施见证取样并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表

    5监理造价控制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程序,填写工程 款支付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 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结合实际工程量完 成情况及质量状况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签认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审批。其中未经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予计量: 4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1)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前,与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等协商,对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等达成 共识:不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共识 时,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 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最终结算时,应 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最终变更价款为依据。 费用签证/索赔报审表和索赔意向通知书 1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签证或索赔时,应在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填写费用签证/索赔报审表,报项目监 理机构审核;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施工单位 报审的签证或索赔事项进行审核,签认费用签证/索赔 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3当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准确计算索赔的

    金额,或索赔事件有可能延续到合同约定时限之后时 施工单位要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4)索赔意向通知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发生的 时间、地点和简单事实情况描述;索赔事件的发展动 态;索赔依据和理由;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 的不利影响。 5.3.6监理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 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理 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工程质量评估报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采取标准格式进行表述;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单位(子单位)工 程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所含检验批数量, 并逐项说明其施工质量情况;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工程所含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 抽查情况;分部工程或竣工工程资料核查情况;观感质 量验收情况;施工过程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质量评估 意见和有关问题的说明。 监理工作总结 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总结: 2)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有关 人员编写,其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GB/T50319的有关规定: 3)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并向建设单位提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建筑工程 监理资料,并按照移交书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5.4.1工程开工报告应符合下列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管理机构的建立,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的建立,劳动力的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 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等

    1工前,项目经理应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现场组织检查, 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复查;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香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大标准》GB50300的要求。当现场项目管理有 重大变化需调整时,应重新填写; 3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健全程度,管理人员分工和质 量责任制的落实,定期检查制度、与工程质量挂钩的奖 罚制度; 主要专业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甘肃 3 图纸会审记录,地质勘察资料: 4) 与设计图纸配套的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写与 审批情况; 6) 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计量设备配套情况: 7)原材料检验检测制度,搅拌站及计量设备,预拌混凝 土、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

    5.4.3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应符合本规程5.3.4条第4款的要求。

    1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到工程工止,由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在当日(时)工作后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进 行检查; 2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日志)由填写人按单位工程装订成册 专卷保管。如填写人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3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日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图纸齐全程度,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洽商记 录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对工程质量主要措施的执行情况: 3)地基基础定位放线及工程高程测量验收情况: 4)地基土钎探、地下水位现状及处理情况:

    5)检验批开工、完成日期和质量验收情况: 6) 隐蔽工程验收、签认情况; 7 混凝土浇筑及模板拆除情况; 8) 施工作业面检(抽)查情况,对质量问题处理意见和处 理结果; 9) 主要原材料进场检查验收、检测委托及检测结果的记录; 10) 有关部门对质量问题要求整改处理的反馈意见; 11)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 竣工验收情况。

    5厂检验批开工元成日期和质量验收情况; 6) 隐蔽工程验收、签认情况: 7) 混凝土浇筑及模板拆除情况; 8) 施工作业面检(抽)查情况,对质量问题处理意见和处 理结果; 9) 主要原材料进场检查验收、检测委托及检测结果的记录; 10)有关部门对质量问题要求整改处理的反馈意见: 11)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 竣工验收情况。 5.4.6混凝土施工记录(日志)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施工记录是混凝土工程施工活动的原始记录,由项 目混凝土施工管理人员填记,项目技术负责人定期检查填记情况; 2混凝土施工记录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工程开工起至 工程竣工止,按混凝土施工的日历天记录,保证内容真实、完整; 3混凝土施工记录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立卷时应连续编 号,不得随意抽撤、撕毁,由记录人按项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 混凝土施工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混凝土浇注开始结束时间;混凝土试件取样人、见证 人,若现场搅拌时司称人、搅拌人、振捣人,当日天气温 度情况; 浇注部位及构件名称,设计强度等级、检验批数量、本 班完成数量: 预拌混凝土发货单编号及主要内容填写,珊落度检测 情况; 4) 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抗渗、抗冻、抗折等试件留置情 况; 5)混凝土浇注过程发生的其它情况。 南絲全下要我

    5.4.7见证取样送检单位资质审核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对试验检测机构的资 质进行查验,填写见证取样送检单位资质审核记录,并报监理单位 审核确认; 2对试验检测机构的审核应包括:资质等级、检测范围业务 能力、技术装备、市场信誉等

    质进行查验,填写见证取样送检单位资质审核记录,并报监理单位 审核确认; 2对试验检测机构的审核应包括:资质等级、检测范围业务 能力、技术装备、市场信誉等。 5.4.8检验批划分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由施工单位依据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设备 应用状况制定检验批的划分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核,据此整理资 料、进行验收; 2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要求。《 5.4.9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人 1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 负责人组织取样员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定; 2其主要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 管理规范》JGJ190的有关规定 5.5施工技术资料 5.5.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还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主要内 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的 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 施。 5.5.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的填写应 符合下列要求:

    能力、技术装备、市场信誉等。

    5.4.8检验批划分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由施工单位依据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设备 应用状况制定检验批的划分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核,据此整理资 料、进行验收; 2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的要求。

    5.4.9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在下 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 负责人组织取样员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定; 2其主要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 管理规范》JGJ190的有关规定。

    5.5.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还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主要内 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的 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 施。 5.5.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的填写应 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 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 开专家论证会: ? 2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内容 提出明确意见,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 证表;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后方可组织实施

    5.5.3技术交底记录应符合下列

    1项目自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人员进行以设计要求、施工措 施、工艺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双 方签字确认; 2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内容: 7 1)设计图、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设计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上方案的要求; 3)施工工艺标准、检验方法、验收标准的要求。 5.5.4图纸会审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宜按 专业会审; 2'图纸会审记录应注明会审日期、地点和内容,各方代表应 签字齐全; 3记录宜由施工单位整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分别审核并签章。

    5.5.5工程洽商记录应符合下列量

    1由施工单位尚建设(监理)单位提出需对设计文件进行修 改的建议,或需要重新进行技术核定的内容,应以工程洽商记录的

    形式提交; 2工程洽商记录宜按专业填写。由建设(监理)单位与设计 单位协商,在洽商记录上签认,设计单位可根据洽商记录出据设计 变更; 3分包工程的有关设计洽商记录,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5.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通用表格) 5.6.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所隐蔽,施工完成后不能检查到或难 以检查到的重要部位和项目,隐蔽前必须按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要 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 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隐蔽工程报验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 工序;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按专业分层、分段、分部位进行填写, 并用文字说明主要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需附图时应绘图说明; 4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附有关质量验收及检测资 料; 5需要进行返工处理的隐蔽验收工程,返工处理后进行复 验,并作出复验结论。 5.6.2工序工种交接检查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的工序承接方与完成方经检查,对能否继续施工 做出确认,并填记工序工种交接检查记录: 2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5.6.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 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签字认可;

    形式提交; 2工程洽商记录宜按专业填写。由建设(监理)单位与设计 单位协商,在洽商记录上签认,设计单位可根据洽商记录出据设计 变更; ? 3分包工程的有关设计洽商记录,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2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 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 验收; ?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 验收; X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5.6.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 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各方签字认 可;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要求。 5.6.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专业施工员等进行验收,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双 方签字认可,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必须依据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填 写; 2对不合格项应进行消除缺陷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 规范的要求。处理的情况应予记录,并重新组织验收; ×3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5.6.6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验批验收时应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验收检查原始 记录; 2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 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施工员共同签署,并存档备查,保证该记录 的可追溯性: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 验收;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5.6.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 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各方签字认 可;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5.6.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i上

    5.6.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 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各方签字认 可;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5.6.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专业施工员等进行验收,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双 方签字认可,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必须依据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填 写; 2对不合格项应进行消除缺陷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 规范的要求。处理的情况应予记录,并重新组织验收; ×3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5.6.6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验批验收时应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验收检查原始 记录; 2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 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施工员共同签署,并存档备查,保证该记录 的可追溯性; 3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项目、内容、结果

    日期、检验批编号、检查人等

    6.7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应符合

    5.6.7见证取样和送检记求应付合下列安求: 1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在监理 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在 现场随机取样,并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一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有关 规定,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 施; 3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人应填写见证取样记录单,见证取 样记录单应随样送一份至检测机构留存;X 4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和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应 对见证取样送检情况进行登记,分别填写见证取样送检登记表。 5.6.8试验检测报告应符合不列要求:人X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标 准规范,对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 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的取样检测,应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 机构进行,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应采用甘肃省《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常用表格》格 式,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 字,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多页检测报告应 在侧面骑缝处加盖检测专用章; 3实行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送检”专 用章,并在检测报告中注明见证人姓名及岗位证号。 5.6.9工程质量样板弓1路实物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应实行质量样板引路制,制订工程质量样板

    1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在监理 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在 现场随机取样,并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有关 规定,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 施; 3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人应填写见证取样记录单,见证取 样记录单应随样送一份至检测机构留存;X 4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和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应 对见证取样送检情况进行登记,分别填写见证取样送检登记表

    5.6.8试验检测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标 准规范,对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 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的取样检测,应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 机构进行,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一 2检测报告应采用甘肃省《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常用表格》格 式,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 字,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多页检测报告应 在侧面骑缝处加盖检测专用章; 3实行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送检”专 用章,并在检测报告中注明见证人姓名及岗位证号。

    1房屋建筑工程应实行质量样板弓引路制,制订工程质量样板 路工作方案,确定样板部位、时间、制作人员等,报监理批准后实 施; 2施工现场质量样板制作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评

    定,评定合格后,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报验申请;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 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及相应专业施工队 伍的负责人进行质量样板验收,填写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实物验收 记录并签署意见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 师,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及相应专业施工队 伍的负责人进行质量样板验收,填写工程质量样板弓引路实物验收 记录并签署意见。 5.6.10“四新”技术施工记录 工程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由施工管理 人员填写“四新”技术施工记录,并由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5.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建筑与结构部分) 5.7.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 1进场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有 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广检(试)验报告,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技术 标准、规范的要求;人 2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 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 原件存放地点; 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有法定单位鉴 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并应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 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4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 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检测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进场材料复试不合 格的,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合 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资料: 5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应由使用单位 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签字认可

    5.6.10“四新”技术施工记录

    6当钢材用量小于出厂合格证批量1/2时,可提供原件复印 件,但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及代表数量、本工程的供应 量,办理人应签名并加盖供应单位公章; 7水泥生产厂家的检(试)验报告应包括28天强度报告: 8钢结构材料的抽样复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 施工规范》GB50755相关要求,包括:国外进口材料:钢材混批:板 享≥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 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设计有复验要求 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9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热强钢 焊条》GB/T5118规定进行随机抽样复验,重要钢结构焊缝包括: 一、二级焊缝;建筑结构为二级的一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 焊缝;大跨度结构的一级焊缝: 10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 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 地脚锚栓等紧固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高强度太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 时应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 11装饰材料中的吊顶龙骨、面层材料;幕墙的面层材料、人 造木板、人造饰面板;裱糊软包的布料、填充材料、水溶性涂料、溶 剂型涂料等应有出厂合格证。用于地面、墙面的花岗岩、大理石 釉面砖、陶瓷锦砖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12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合 格证如规格非A4幅面的,则应分类顺序粘贴在A4幅面白纸上。 5.7.2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应符合下列要 求: 1预拌混凝土供方应按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同品种、同强度 等级的混凝土提供出厂合格证,供方应随运输车向需方提供预拌

    混凝土发货单; 2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内容应包括:出厂合格证编号、合 司编号、工程名称、需方、供方、供货日期、浇筑部位、混凝土标记 供货量;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及复试报告编号、混凝配合比 设计编号、混凝土强度指标、质量评定。应有供方技术负责人质 检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配合比、生产量为2000m以上的大批 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在浇筑前供方应提供稠度凝结时间、珊落 度、泌水性、表面密度等性能检测报告;当设计有要求时,还应提供 其他性能试验报告; 4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发货单等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5.7.3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发货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拌砂浆供方应按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同品种、同强度等 级的砂浆提供出厂合格证,交货时供方应随运输车向需方提供预 拌砂浆发货单; 2预拌砂浆发货单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发货单编号;需 方、供方,工程名称;砂浆品种及强度等级;供货日期;供货量;供需 双方确认手续: ×3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发货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 砂浆》GB/T 25181的有关规定。 5.7.4施工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定位(标高)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记录 1)施工单位应根据确定的总平面图进行测量与复测,以 确定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标高,并填写相应记 录; 2)建设单位应提供测量定位用的水准点坐标和高程的依 据参数,并应现场交底,包括导线点、三角点水准点

    和水准点的级别: 3)定位测量闭合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的相关规定; 4)监理(建设)单位应派员参加,并进行复核签认。 2地基针钎探记录 1)地基基槽、基坑开挖后应进行针探,并填写地基针探 记录。探明基底对建筑物沉降的影响,是否与《岩工 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一致,查明有无地下孔洞、墓 穴、人防设施等不明物及异常现象; 2)地基钎探过程应有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单位应对地基 钎探记录作出结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地基验槽(坑)记录 1)地基开挖完成后,应对基槽(坑)轴线轮廓线、断面尺 寸、基底标高、边坡坡度及基底土质情况进行检查验 收,并填写地基验槽(坑)记录; 2)验槽必须有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参 加,共同做出验收结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4技术复核记录 1)施工前,应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准备工作或前道工序 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填写技术复核记录: 技术复核记录内容有:建(构)筑物平面位置;现场标准 水准点;基础轴线、截面尺寸、标高、模板安装、模板截 面尺寸、位置:梁、柱、墙体轴线,门窗位置:砌体皮数 杆;预制构件吊装定位;设备基础位置、标高、儿何尺 寸、预留孔洞、预理件;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等。 5建筑沉降观测记录

    1)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应进行建筑沉降观测的建 筑,应按要求进行建筑沉降观测:

    10冬期施工混凝王养护测温记录、天体积混凝土测温记录 同条件养护测温记录 1)冬期混凝土施工浇筑完成后,在混凝土养护期间应进 行混凝土温度测量,填写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2)大体积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和完成后,应按专项施工方 案要求测试混凝土表面温度和内部温度,填写大体积 混凝土测温记录; 3)冬期施工混凝土和大体积混凝土在浇筑时,应根据专 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测温孔,测温孔应编号,并绘制测 温孔布置图: 4)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对养护期每日温度进行观测,并按 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养护龄期记录表进行记录: 5)测温的时间、点数以及次数,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现行国家标准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相关要求。 11大型构件吊装记录

    4)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对养护期每日温度进行观测,并按 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养护龄期记录表进行记录; 5)测温的时间、点数以及次数,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现行国家标准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相关要求。 11 大型构件吊装记录 装配式结构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有关规定,当应用起重机、吊具(吊 钩吊索、卡环、横吊架等)或人力将结构构件安装在设计规定位 置,吊装完成后应填写大型构件吊装记录。

    装配式结构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有关规定,当应用起重机、吊具(吊 钩吊索、卡环、横吊架等)或人力将结构构件安装在设计规定位 置、吊装完成后应填写大型构件吊装记录。

    1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 要求对主体工程垂直度、标高、全高分阶段实测,并填写建筑物垂 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室防水工程完成后,应对地下室外墙、底板部位有无渗漏等情

    过程质量控制资料(给水排水

    5.8.1给排水及采暖材料、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应符合下列要 求: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管道及其配件、卫生器 、阀门、散热器、设备、防腐、保温等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应有 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试)验报告,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 范的要求; X 2设备进场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按 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资料,核对设备本体及附件、备 件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附件、备件的产品合格证 技术资料、说明书是否齐全:设备本体外观检查有无损伤及变形 油漆是否完整无损等: 3给排水采暖设备、材料的合格证书应按规格、型号、每批次 登记汇总,填写安装工程设备材料汇总表: 4给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 行抽样检验,填写安装工程材料进场抽样检验汇总表。 5.8.2管道及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给水排水、消防、热水采暖、燃气等系统的承压 管道、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填写 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包括系统单项和系统试验。单项 试验为给水热水、消防、采暖系统的试验和阀门、散热器、设备在 安装前的试验,试验内容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8.3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系统清洗通水试验记录 1)建筑安装工程的采暖、给水、热水、燃气、消防系统压力 试验完成后,管道系统、设备应进行系统清洗(吹洗、脱 脂及通水试验,填写试验记录; 2)给水、消防、热水和采暖系统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除污、清洗:燃气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除污、吹洗: 3)生活饮水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应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管道及其配件、卫生器 具、阀门、散热器、设备、防腐、保温等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应有 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试)验报告,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 范的要求; ? 2设备进场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按 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资料,核对设备本体及附件、备 牛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附件、备件的产品合格证 技术资料、说明书是否齐全;设备本体外观检查有无损伤及变形 油漆是否完整无损等; 3给排水采暖设备、材料的合格证书应按规格、型号、每批次 登记汇总,填写安装工程设备材料汇总表: 4给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 行抽样检验,填写安装工程材料进场抽样检验汇总表

    1建筑工程给水排水、消防、热水、采暖、燃气等系统的承压 管道、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填写 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一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包括系统单项和系统试验。单项 试验为给水热水、消防、采暖系统的试验和阀门、散热器、设备在 安装前的试验,试验内容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8.3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系统清洗通水试验记录 1)建筑安装工程的采暖、给水、热水、燃气、消防系统压力 试验完成后,管道系统、设备应进行系统清洗(吹洗、脱 脂及通水试验,填写试验记录; 2)给水、消防、热水和采暖系统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除污、清洗:燃气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除污、吹洗: 3)生活饮水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应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

    1建筑工程给水、排水、消防、热水采暖、燃气等系统的承压 管道、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填写 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一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包括系统单项和系统试验。单项 试验为给水热水、消防、采暖系统的试验和阀门、散热器、设备在 安装前的试验,试验内容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8.3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部门取样检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后方可使用。 2灌水试验记录 建筑工程的排水、雨水系统非承压管道、设备安装完成后,应 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主干管、设备的灌水试验,填写排(雨)水管 道灌水试验记录。排(雨)水管道灌水试验应包括:暗装或直接埋 于地下、结构内、沟井管道间、吊顶内、墙内的隐蔽排水管道和建筑 物内金属雨水管道,必须按系统或分区做灌(通)水试验: 3通球试验记录 室内排(雨)水系统和卫生器具安装完毕且通水试验合格后 应对排(雨)水系统主干管做通球试验,填写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 5.8.4 给排水、采暖施工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应包括管道穿墙、穿楼板套管的安 装记录; 2补偿器安装记录应包括采暖供热和生活热水供应管道补 偿器及预拉伸,并填写补偿器预拉伸及安装记录; 3烘炉检查记录、煮炉检查记录 1)锅炉及附属装置全部组装完毕且水压试验合格,烘炉 所需辅助设备试运转合格、热工仪表校验合格、保温及 准备工作结束后应进行烘炉试验,填写烘炉检查记录: 烘炉试验完毕即可进行煮炉,应填写煮炉检查记录。 煮炉检查包括煮炉的药品成分和用量、加药程序、蒸煮 压力、温度控制,并应注明煮炉时间和效果,清洗污垢 的情况。 4水泵试运转记录 水泵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泵试运转,内容应包括运转时间、轴 承温度、润滑状态、设备转速、扬程等实测情况,并填写水泵试运转

    记录; 5管道及设备防腐涂漆、保温应填写施工记录; 6设备基础、安装测试等应填写施工记录。

    5.9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通风与空调部分 5.9.1通风与空调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应符合 下列要求: 1通风与空调材料(管件、钢板、型钢、不锈钢 铝板、硬聚乙 烯板、玻璃钢、复合材料、油漆、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等)、设备(通风 机、制冷机组、冷却塔、空调机组、除尘器、消声器、空气过滤器、风 机盘管、空调器、洁净设备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应符合本规程5.8.1条的有关规定; 3 进人施工现场的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合格证书应 按规格、型号,每批次进行登记汇总,填写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合格 证书汇总表。 5.9.2制冷及空调管道气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密性试验记录 1)制冷系统完成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并填写气密性试 验记录; 对泄漏有较严格要求的管道、设备、系统(子系统)均应 按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设备出厂合格证或随机文件 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设计、规范对管道、设备、系统要 求进行气密性试验的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并填写管 道、设备、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2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制冷、空调工程的承压水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管道 座亚家山

    2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通风

    制冷、空调工程的承压水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管道 强度、严密性试验,并填写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5.9.3通风、空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通风与空调各系统隐蔽工程施工后应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 收,验收内容应包括:接头是否严密、有无开脱;附件位置是否正 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是否正确;管道的坡度;支、托、吊架 的位置及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保温及处理;防渗漏功 能及防腐处理等

    5.9.4系统调试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并填 写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试运转及调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的相关规定进行; 2制冷机组试运行记录 制冷机组完成后,应进行制冷机组调试及试运转,填写制冷机 组试运行记录。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 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的相关规定进行。 5.9.5通风、空调系统运行调试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调试记录 通风、空调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 的功能调试,并填写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2系统风量平衡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系统、房间送风部位的风量 及平衡状况进行测试及调整,并填写风量测试记录; 3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1)除尘器、空调机、风管附件组装完成后应进行漏风检 测,并填写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2除尘器进出口管道内的念尘浓度及气体压力的测定

    5.9.4系统调试记录应符合下列

    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并填 写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试运转及调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的相关规定进行; 2制冷机组试运行记录 制冷机组完成后,应进行制冷机组调试及试运转,填写制冷机 组试运行记录。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 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的相关规定进行

    深圳标准规范范本5.9.5通风、空调系统运行调试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O.9.0 口 1系统调试记录 通风、空调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 的功能调试,并填写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2系统风量平衡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系统、房间送风部位的风量 及平衡状况进行测试及调整,并填写风量测试记录; 3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1)除尘器、空调机、风管附件组装完成后应进行漏风检 测,并填写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2)除尘器进、出口管道内的含尘浓度及气体压力的测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15468 的有关规定:

    3)排除有害气体的通风系统,综合效能测定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规定。 5.9.6其它施工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阀、排烟阀(口)应进行启闭联动试验,并填写试验记 录; 2风管及部件的加工制作应填写加工验收记录; 3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填写验收记录: 4空调水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 用的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并填写试验记录; 5风机盘管安装前应进行三速测试及水压检漏试验,并填写 试验记录; 6通风机、空调制冷设备空调水设备空气处理设备的安 装,联轴器设备,两轴芯同心度的检测应填写安装记录; 7金属管道的焊接应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并填写检查记 录; 8管道、设备的防腐涂漆、保温绝热应填写施工记录; 9防火阀、防排烟阀<防爆阀的安装应填写安装记录。 5.10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建筑电气部分) 5.10.1建筑电气材料、设备、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 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的硬母线、铝合金管形母线、封闭母线、软母 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各种钢材和阻燃型PVC塑料线管、线 槽、水泥电杆、变压器油、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主要材 料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2建筑电气工程的高低压开关柜、电力变压器、照明及动力 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大型开关、插接母线、电机、蓄电池应急电

    5.10.1建筑电气材料、设备、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 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的硬母线、铝合金管形母线、封闭母线、软母 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各种钢材和阻燃型PVC塑料线管、线 槽、水泥电杆、变压器油、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主要材 料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2建筑电气工程的高低压开关柜、电力变压器、照明及动力 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大型开关、插接母线、电机、蓄电池应急电

    源等主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及有关出厂调试记录: 3电气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合格证书应按规格、型号、每批次 进行登记汇总,填写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合格证书汇总表; 4电气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 验,并进行登记汇总,填写安装工程材料进场抽检记录及汇总表 1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调试内容应包括 过流继电器、时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调试以及机械连锁调试,并 应填写试运转调试记录; 2电力变压器装置高低压检测应由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 行,内容应包括高压柜框架、母线、避雷器高压电瓶、电压互感器 5.10.3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灯具、吊扇、配电箱(盘)安装完毕,线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合 格,电气分部验收前应进行全负荷试验,填写照明通电试运行记 录。 5.10.4电气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理设在结构中各种管线导管、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弓引厂下 线、接地极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均压环,金属门窗与接地引下线 处的焊接、铝合金窗与接地引下线的连接、进入吊顶内的电线导管 及线槽、桥架敷设、直埋电缆、管内穿线等隐蔽项目应进行检查验 收园林设计图纸、效果图,并填写电气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2电气工程隐蔽验收内容应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位置、 标高、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 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他管线的位置关系。 5.10.5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调试内容应包括 过流继电器、时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调试以及机械连锁调试,并 应填写试运转调试记录; 2电力变压器装置高低压检测应由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 行,内容应包括高压柜框架、母线、避雷器、高压电瓶、电压互感器 高压开关等设备质量及性能检验

    ....
  • 相关专题: 工程资料  
专题: 布线标准 |环境标准 |无缝钢管标准 |招标投标 |密封圈标准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