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79:2010 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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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ECS 279:2010  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填上材料为块石(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 的50%以上,最大粒径不超过800mm)的地基。

    2.1.8锤底静接地压力

    3.0.1强夯地基处理根据加固原理、适用条件和施工工

    .0.1强劵地基处理根据加固原理、适用条件和施工工艺可

    螺栓标准为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两种类型。强夯置换法根据适用条件和墩 体长度的不同又可分为强夯置换法和强夯半置换法。

    3.0.2确定强夯地基处理方案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料: 2人工填士地基应有填土场地原地表的地形地貌、地表植 被、地表水分布及填土前的地表处理、排水、清淤等资料;并应有填 土的岩士成分、土石比及颗粒级配等资料: 3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范围以及处理后要求达到的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资料; 4当地强夯地基处理施工经验和施工情况以及地区相似场 地上同类工程的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资料; 5临近建筑、地下工程和有关管线等情况: 6掌握工程场地周围的环境情况。 3.0.3选择强夯地基处理方案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 同作用,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宜选用强夯地基处理或加强上部结构 和强夯地基处理相结合的方案。 3.0.4强夯施工振动对周围建筑物和环境的影响评估和安全施 工距离应通过现场试务振动测试确定,也可按当地经验确定。 3.0.5已确定的强夯地基处理方案宜按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和场地复杂程度,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 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明原 因,修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处理方案。 3.0.6强夯地基处理可与其他地基处理方法联合使用

    3.0.7经强夯地基处理后的地基,当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 积和埋深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的有关规定对本规程确定的地基承载力进行修正。 3.0.8经强地基处理后的地基,当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 卧层时,尚应验算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 3.0.9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做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工 程,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10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工程,当建造在处理后 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3.0.1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12对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工程,经强夯地基处理后应进 行地基沉降观测。 3.0.13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工程监理,施工结束后应按本 规程的规定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和验

    4.1.1强分地基处理可用于机场、道路、港口、堆场、储罐、仓、 工厂和房屋建筑等工程场地的地基处理。 4.1.2采用强法处理的地基,应进行强夯试验;采用强夯置换 法处理的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确 定合适的强夯设计参数和施工参数

    4.1.3强夯试验应达到下列要求

    1确定地基有效加固深度,确定处理后地基土的强度、承载 力和变形指标; 2确定合适的夯击能、夯锤尺寸和落距等施工参数; 3 校核强夯后场地的平均沉降量或抬升量: 4确定夯点间距、夯击次数、击遍数、最后两击夯沉量平均 值和间隔时间等设计参数; 5确定强施工停夯标准等施工质量控制指标: 6了解强夯施工振动、侧向挤压等对周边环境和工程的影 响,确定与周边工程的安全施工最小距离。 4.1.4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及 施工工艺等确定,强夯试验面积不应小于20mX20m;应根据初步 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试夯;应根据不同 土质,待强劵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场地进行检测,并与前测 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高能级:6000kN·m~8000kN·m; 4 超高能级:大于8000kN·m。 .1.6 强地基处理过程中应动态化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3 高能级:6000kN·m~~8000kN·m; 4 超高能级:大于8000kN·m。 4. 1. 6 强夯地基处理过程中应动态化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4.2.1强法适用于碎石土、砂土、非饱和细粒土、湿陷性黄土、 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的处理,对含有良好透水性夹层的饱和细 粒土地基应通过试验确定。 对采用桩基的湿陷性黄士地基、可液化地基、填土地基、欠固 结地基,可先用强夯法进行地基预处理,再进行基施工。 4.2.2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 在初步设计时可按公式(4.2.2)估算;在缺少试验资料、经验时也 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和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预估。

    在初步设计时可按公式(4.2.2)估算;在缺少试验资料、经验 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 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预亻

    点等因素,选用正方形、矩形、正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等形式。 1当根据基础形式布点时,可采用等腰三角形、矩形等形式,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调整夯点间距,使基础柱距为夯距的整数倍; 2)应保证基础重心位置或轴线上有夯点,同时基础外扩宽 度应符合本规程第4.2.11条的规定;

    2当不考虑基础形式布点,宜采用正三角形、正方形布点 3湿陷性黄土地基布点宜采用对称、均匀性较好的正 、正方形布点。

    4.2.4夯点间距宜为锤径的1. 2 倍~2.5倍。低能级时宜取小

    值,高能级及考虑能级组合时宜取大值。

    当布点形式为正三角形和正方形时,劵点间距可按表4. 友值

    表 4.2. 4不同能级秀点间距经验值

    主:正三角形布点时取大值,正方形布点

    经济技术比较,采用下列组合: 1按点夯、复夯、满夯的工艺组合: 1)点夯可一遍完成,也可隔行或隔行隔点分遍完成; 2)当点夯夯坑深度过大时,应增加一遍复夯,复夯能级可 取主夯能级的1/2或按夯坑深度确定。 2按不同能级组合: 高能级处理深层,中能级处理中间层,低能级处理浅层,满 夯处理表层的组合。 4.2.6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确定,

    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4.2.10 满夯后的地表应加一遍机械碾压,以满足地基土的压实 度要求。

    4.2.11强夯地基处理范围应大于工程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

    场地起夯面标高应根据场地夯后的平均夯沉量和夯后地面白 设计标高确定。夯后的地面整平标高应根据场地的使用要 坑开挖时的土方平衡确定,宜高于基底设计标高0.5m以上

    4.2.13 强夯法地基承载力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4.2.14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3.1强夯置换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等软塑~流! 对变形控制要求不严的地基处理

    强务直换法适用于源泥、泥质 形控制要求不严的地基处理。 强夯置换墩的深度应由土层条件决定,应穿透软土层到达 层上,置换墩体深度不宜超过7m;采用柱锤时不宜超过

    4.3.5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并应同时满足下列

    1墩体应穿透软弱土层,并达到设计墩长; 2累计夯沉量应为设计墩长的1.5倍~2.0倍; 3最后两击的夯沉量平均值不应大于试夯确定

    形基础可根据基础形状与宽度相应布置

    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倍~3倍,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锤 直径的1.5倍~2.0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1.1倍~ 1.2倍。

    3.8当墩间净距较大时,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较好时, 省增大墩间净距。

    体,不考虑墩间土的作用,其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墩载荷试验确 定,

    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 按下式计算:

    (4. 3. 14)

    中:Ep 复合土层压缩模量(MPa); E一一桩间土压缩模量(MPa),宜按当地经验取值,如无经 验时,可取天然地基压缩模量: 面积置换率; 71 桩土应力比。在无实测资料时,对粘性土可取2~ 4,对粉土可取1.5~3,原土强度低取大值,原土强 度高取小值。

    4.3.15强夯半置换法适用于处理厚度较大、饱和度较高的湿陷 性黄土、红粘土、一般粘性土和高饱和度的粉土地基。 4.3.16强夯半置换的单击夯击能和置换后的处理深度应通过现 场试验确定。

    1累计夯沉量应为设计墩长的1.5倍~2.0倍: 2最后两击的夯沉量平均值不应大于试夯确定的设计 4.3.20墩位布置应按本规程第4.3.6条执行。

    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倍~2.5倍,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矿 夯锤直径的1.5倍~2.0倍。 4.3.22当墩间净距较大时,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较好时 当增大墩间净距。

    4.3.23强夯半置换处理范围应符合本规程第4.2.11条的

    4.3.25强夯半置换设计时,应预估地面抬升值,并在试夯时予以 校正,起面标高和夯后整平标高应符合本规程第4.2.12条的规 定

    4.3.265 强夯半置换法试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程第4.1.4条 的规定。

    4.3.27强夯半置换地基承载力可按复合地基确定,墩体

    土的承载力可分别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可按 下式计算:

    (4. 3. 27)

    43.28强分半直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付合现行国家标准《建巩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变形指标压缩模量可 按置换段和非置换段分别确定,置换段复合土层压缩模量的计算 可按本规程第4.3.14条计算;非置换段压缩模量应通过经强夯半 置换处理后的原地基土土工试验和原位测试确定,

    4.4特殊士地基强夯处理

    4.4.1 特殊土地基包括软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和山区地基 等。

    4.4.1 特殊土地基包括软士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和山区地基 等。 4.4.2软土地基处理可采用强夯置换法、降水联合低能级强夯法 和碎(砂)石桩联合低能级强夯法等方法处理。

    2软土地基大面积强夯地基处理前,应结合勘察报告进行暗 浜排查,并将沟浜塘换填。对于地质条件特殊,且无经验的场地应 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试,通过夯沉量、地下水位、孔隙水压 力监测以及夯前夯后加固效果的检测确定夯击能、夯击击数和间 隔时间等设计参数。 3软土地基强夯宜采用低能级、少击数、多遍夯、先轻后重的 原则进行施工:宜采用2~4遍进行夯击,单击夯击能可从 00kN·m逐渐增大到2000kN:m以上,具体工艺参数应通过试夯 来确定。 4降水联合强夯地基处理应根据处理面积、处理深度和降水 设备容量划分成若干个各自独立的降水系统,小区外围3m~4m 处布置的封堵并点宜为1排~2排,并点间距宜为1m~2m。小区 内按设计加固深度、土体渗透性确定井点密度和井管深度、降水时 间、降水深度。井点布置成长方型或正方型网络。 5软土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包括有效加固深度范围内的沉 降和加固区下卧层的沉降,有效加固深度内土层的压缩模量应通 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4.4.5碎(砂)石桩联合低能级强夯适用于下部为软土、冲

    1上部填土应在碎(砂)石桩施工完成后回填,然后进行强 夯。 2碎(砂)石桩联合低能级强夯软土地基变形计算包括上部 填土强夯段和下部碎(砂)石桩段的沉降。上部填土段的压缩模量 应通过原位测试确定;下部碎(砂)石桩段的压缩模量应采用复合 土层压缩模量,其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4.3.14条的规定。

    1湿陷性黄土地基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消除湿陷深度)应 通过强夯试验确定。当湿陷性黄土地基含水量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10%时,初步设计确定有效加固深度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湿陷

    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确定,也可按本规程 公式 4. 2. 2 估算,式中修正系数α可按表 4. 4. 6 取值。

    表 4. 4. 6 湿陷性黄± α 值

    2采用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宜低于 塑限含水量1%~3%。在拟实的土层内,当土的天然含水量低 于8%时,必须采取增湿措施;当土的天然含水量低于10%时,宜 对其增湿接近最优含水量;当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塑限含水量 3%以上时,宜采用晾晒或其他降低含水量的措施。 3强夯地基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单位面积夯击能,应根据施 工设备、黄土地质年代、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和要求消除湿陷性黄十 层的有效深度等因素确定,宜取1000kN·m/m~5000kN·m/m; 4对于湿陷土层厚度超过14m、含水量偏低、土质坚硬的超 厚湿陷性黄土地基,应采用下列施工措施: 1)增湿法; 2)大夯距、多遍数、隔行隔点施工; 3)以夯坑深度为夯击质量控制标准。第一、第二遍的夯坑 深度宜大于5m,第三、第四遍的夯坑深度宜大于4.5m。 5对于含水量低于最佳含水量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强夯前按 下列方法来取增湿措施: 按一定间距的方格网点并在中心加一点的布孔方式钻孔(一

    般以洛阳铲成孔),孔中灌砂后,向孔中定量注水,将处理厚度内的 含水量增至接近最优含水量,每孔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V. 每孔注水量(m); W.W。p 分别为润湿士体厚度h内土层的天然含水量加 权平均值和最优含水量加权平均值,以小数计; 注水孔方格网边长(m),可取1m~2m; 2 加水增湿的土层厚度(m); Pd 增湿厚度内土层天然干密度加权平均值(g/cm); Pw 水的密度(g/cm),取1g/cm

    孔中注水不宜采取大水漫灌,应分遍逐孔灌注,并在每遍灌注 后测定土层含水量,直至含水量满足设计要求。 6对于饱和度较高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强夯前可采取以下方 法降低含水量:按一定间距的方格网点并在中心加一点的布孔方 式钻孔(一般以洛阳铲成孔),孔中填人生石灰块,将处理厚度内七 体的含水量降至接近最优含水量,每孔填灰量按下式计算

    1建设场地存在软弱地基土,可能存在滑坡、断层破碎带; 2在施工过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的稳定 性造成影响; 3建设场地地基不均匀; 4 岩溶和土洞发育。

    式中:P。一为膨胀性岩土的膨胀力(kPa); P—一为膨胀性填土顶面以上非膨胀性填土的自重压力 (kPa)。 7泥岩、页岩、板岩等易软化、泥化岩石可作为地下水以上部 位填土地基的材料。在气候潮湿多雨的地区,可用于排水条件良 好的高填方地带。 8砂岩、泥岩等易风化岩作为填土材料,应考虑地基发生渗 透变形和渗透破坏的可能性,并制定相应的防止渗透变形和破坏 的级配控制标准、回填方法和施工措施。 9大块石填土材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800mm。

    1人工填土地基填筑前应先清除或处理场地填土层底面以 下的耕植和软弱土层; 2回填场地回填前的场地软弱土层的处理可采用抛石挤淤、 强夯和强置换、挖除换填、振冲桩等方法。可根据现场工程地质 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经济技术比较,择优选用; 3当高填方地基原地基需要加固,其天然坡度在1:5~~ 1:2.5之间时,应将天然地面开挖成倒坡台阶形状,台阶宽度不应 小于2m;当天然坡度陡于1:2.5时,应验算地基整体稳定性。 4.5.3人工填士强夯地基的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分简单、粒径均匀的回填土可采用抛填; 2成分复杂、粒径不均匀的块石和碎石土回填地基,除抛石 填海和抛石挤淤地基外,应采用分层堆填,禁止抛填。分层堆填的 亚层厚度可取0.8m~1.2m。 3强夯填土地基的填筑厚度应根据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确 定,对于填土高度较大的高填方地基,应将填土分层回填、分层强 夯。除块石填土地基外,填土地基的强夯分层厚度可按表4.5.3 确定

    1人工填土地基填筑前应先清除或处理场地填土层底面以 下的耕植和软弱土层; 2回填场地回填前的场地软弱土层的处理可采用抛石挤淤、 强夯和强夯置换、挖除换填、振冲桩等方法。可根据现场工程地质 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经济技术比较,择优选用; 3当高填方地基原地基需要加固,其大然坡度在1:5~ 1:2.5之间时,应将天然地面开挖成倒坡台阶形状,台阶宽度不应 小于2m;当天然坡度陡于1:2.5时,应验算地基整体稳定性。

    1成分简单、粒径均匀的回填土可采用抛填; 2成分复杂、粒径不均匀的块石和碎石土回填地基,除抛石 填海和抛石挤淤地基外,应采用分层堆填,禁止抛填。分层堆填的 亚层厚度可取0.8m~1.2m。 3强夯填土地基的填筑厚度应根据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确 定,对于填土高度较大的高填方地基,应将填土分层回填、分层强 夯。除块石填土地基外,填土地基的强夯分层厚度可按表4.5.3 确定。

    表4.5.3填土地基强夯的分层厚度

    4当填土区有地下径流、泉水、裂隙水出露时,应在填筑体中 构筑排水盲沟网。排水盲沟网应设在两个强夯地基处理分层的中 间;排水盲沟网可根据填士区的高度设一层或数层;排水盲沟应用 土工布包裹。

    4.5.4人工填土地基分层强夯应符合下列规定:

    4人工填士地基分层强夯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件和施工环境等因素选择强方法,确定强夯施工工艺,并应通 过强夯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2块石填方地基的强夯有效加固深度和分层处理厚度应通 过强夯试验确定; 3在气候潮湿多雨的地区,易软化、泥化岩块填土地基,应及 时回填,及时强夯,不宜久置和长期受雨水浸泡,受水浸泡后的泥 岩填土地基表面软化层在强芬时应去除; 4分层强夯的填土地基地表应设置截水和排水系统。

    5.1.1 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强夯地基处理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记录; 2 主要施工机具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强夯试验的有关资料,当地有关强夯施工的经验资料。 5.1.2 施工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 强地基处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2对粘性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必要时测定地基处理深 度内的含水量; 3对填七地基详细了解填土的成分、构成、级配和土石比等; 4做必要的颗粒分析、固体体积率、击实试验,确定填土粗颗 粒料的粒径控制和级配:以及细颗粒料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 量,为填土的夯实提供质量控制依据; 5对山区地基应了解地下径流、泉水和裂隙水的出露情况: 并做好记录,标出坐标位置; 6设置测量控制网,建立现场坐标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 点。 5.1.3施工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应进行性能认定,并对夯 锤质量、尺寸进行核对和确认,对控制落距的牵引钢丝绳进行位置 锁定,做出标记。

    巩物产生的影响应迪 梦 明 定,安全施工距离可按施工经验和现场变形监测确定。

    5.2.1施工区的范围应在强夯处理范围的基础上再增加向外扩 展的用以施工设备支撑、转移、回转所需宽度。 5.2.2施工前,必须查明施工区周围及场地范围内需保护的建筑 物、地下构筑物、挡土墙和地下管线等的位置及标高,并采取必要 的促拍烘旅

    刀、地下构筑物、挡土墙和地下管线等的位置及标高,并采取 的保护措施。

    5.2.3施工范围确定后,应清除场地耕植土、污染土、有

    植物、树木和拆除建筑物的基础等,有积水的洼地应进行排水、清 淤。

    整平场地室起夯面标高,整平后的施工场地平整度、密实

    度应能承受施工机械的重量,满足施工设备行走、运转和运输的要 求。

    5.2.5高水位地基强夯时,地下水位以上必须保持3.5m以上的 覆盖层厚度,当不满足这一一条件时,应铺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 或采取降水措施。强夯置换场地表土松软时,应铺设1.0m~ 2.0m厚的硬质粗骨料垫层,

    5.2.6应用20m×20m方格网测量夯前场地标高。

    5.3.1施工机具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强夯能级,选用带有自动脱钩 器装置、与夯锤质量相匹配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设备。中、 高能级强劵施工时,起重机宜配门架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落锤时 机架倾覆。

    .3.2脱钩器的设计应保证强度和耐久性,结构形式应轻 适、易于操作。

    接地压力可取25kPa~40kPa,高能级强锤底接地压力可增加至 80kPa,超高能级强夯的锤底接地压力可增加至100kPa以上。强 夯夯锤应按底面积大小均匀设置4~6个直径250mm~~500mm 上下贯通的排气孔。 5.3.4强夯置换夯锤可采用圆柱形夯锤,锤底直径可在1.0m~ 2.0m之间,锤底接地压力宜为100kPa~300kPa,强夯置换夯锤宜 在周边布置排气槽。强夯平置换宜采用普通的强夯夯锤,锤底直 径2.0m~2.5m,锤底接地静压力宜为40kPa~100kPa。 5.3.5夯锤的质量应有明显的永久标志,夯锤出厂证上应注明夯 锤的儿何尺寸,包括顶面直径、底面直径、锤的高度。锤的高度应 为锤柱体顶面交线与底面交线的距离。当夯锤磨损严重时,锤的 质量应予折减。

    径2.0m~2.5m,锤底接地静压力宜为40kPa~100kPa。 5.3.5夯锤的质量应有明显的永久标志,夯锤出广证上应注明 锤的几何尺寸,包括顶面直径、底面直径、锤的高度。锤的高度应 为锤柱体顶面交线与底面交线的距离。当夯锤磨损严重时,锤的 质量应予折减。

    5.4.1强夯法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清理并整平施工场地; 2标出第一遍夯点位置,测量夯点地面高程; 3夯机就位,起吊吊钩至设计落距高度,将吊钩牵引钢丝绳 固定,锁定落距: 4将夯锤平稳提起置于夯点位置,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起吊夯锤至预定高度,夯锤自动脱钩下落夯击夯点; 6 测量锤顶高程,记录夯坑下沉量: 7重复步骤5~6,按设计的夯击数和控制标准,完成个夯 点的夯击; 8锤移位到下一个夯点,重复步骤2~5,完成第一遍全部 夯点的夯击; 9用推土机将坑填平或推平,用方格网测量场地高程,计 算本遍场地夯沉量; 10在规定的间歇时间后,按以上步骤完成全部夯击遍数;

    .4.2强夯置换法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当表层土松软时,铺设一层厚度为 1.0m~2.0m的硬质粗粒料施工垫层; 2标出第一遍夯点位置,用白灰洒出夯位轮廓线,并测量夯 点地面高程; 3夯机就位,起吊吊钩至设计落距高度,将吊钩牵引钢丝绳 固定,锁定落距; 4将夯锤平稳提起置于夯点位置,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起吊夯铺至预定高度,夯锤自动脱钩下落夯击夯点,并逐 击记录夯坑深度。当夯坑过深发生提锤困难时停夯,向坑内填料 至与坑顶齐平,记录填料数量并如此重复直至满足规定的夯击次 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墩体的劵击。当点周围软土挤出,影响 施工时,可随时清除,并在夯点周围铺垫碎石,继续施工; 6按由内而外、隔行跳打原则,完成本遍全部夯点的施工; 7用方格网测量场地高程,计算本遍场地拾升量。当抬升量 超过场地设计标高时,应用推土机将超高的部分推除; 8 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骤完成下遍夯点的夯击。 5.4.3 满劵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平整场地; 2 测量场地高程,放出一一遍满基准线; 3 起重机就位,将锤置于基准线端; 4 按照印搭接1/4锤径的原则遂点夯击,完成规定的夯击 数; 5 逐排夯击,完成一遍满夯,用方格网测量场地高程; 6 场地整平; 测量场地高程,放出二遍满基准线; 8 按以上步骤完成第二遍满芬; 9 平整场地(如果满夯为一遍完成时步骤7~9略去)。

    5.4.4满夯整平后的场地应用压路机将虚土层碾压密实,并用方 格网测量场地高程。

    5.4.5采用真空降水时,真空泵排气量不应小于100L/s,系统真

    每套系统所带的并管数量由设计真空度高低而定。理设 井管时,并孔深度应比井管深0.5m~0.6m,井管与井壁之间 时用中粗砂回填灌实,并用粘士封孔口,防止漏气。

    1平整场地,安装设置降排水系统及封堵系统,并预埋孔隙 水压力计和水位观测管,进行第一遍降水; 2监测地下水位变化,当达到设计水位并稳定至少两天后, 拆除场区内的降水设备,保留封堵系统,然后按劵点布点位置进行 第一遍强夯; 3一遍夯后即可插设降水管,安装降水设备,进行第二遍降 水; 4 按照设计的强夯参数进行第二遍强夯施工; 5 重复步骤3、4,直至达到设计的强夯遍数; 6 全部夯击结束后,进行推平和碾压。 5.4.7 人工填土地基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场地清理; 2 回填场地原地基处理; 填土地基回填和强夯地基处理

    5.5施工质量控制与监测

    5.5.1 施工质量偏差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夯点测量定位允许偏差50mm; 夯锤就位允许偏差士150mm; ? 3 满夯后场地整平平整度允许偏差土100mm。 5.5.2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质量检验和监测工作

    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项目应按表5.5.2的规定执行。强夯置换 施工中可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圆锥动力触探检测置换墩的着底情 况。

    表5.5.2 施工质量检验和监测项目

    5.5.3施工与竣工后的场地均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场地 被雨水浸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夯区周围根据地形情况开挖截水沟或砌筑围堰,保证外 围水不流入夯区内,在夯区内,规划排水沟和集水井。夯坑内有积 水,可采用小水泵和软管及时将水抽排在夯区外; 2当天打完的夯坑应及时回填,并整平压实; 3当遇暴丽,夯坑积水时,必须将水排除后,挖净坑底淤土,

    气温低于一15C时,宜停正强作业; 3冬季点夯处理的地基,应在解冻后进行满,并应考虑冻 土层夯人地层中增加的深度,能级应适当增加; 4强夯施工完成的地基如跨年度长期不能进行基础施工,在 冬季来临时,应填土覆盖进行保护,避免地基受冻害,覆盖层厚度 应大于或等于当地标准冻深

    5.5.5竣工验收后的强夯场地应及时投入使用,不应久置

    5.6.1强夯施工前应做好强夯振动、噪声和扬尘可能对周围环 境、居民、工程、设施设备和工作生产造成的影响及风险的评估,并 与当地环保部门沟通联系和备案。

    5.6.1强务施工前应做好强务振动、噪声和扬尘可能对周围坏 境、居民、工程、设施设备和工作生产造成的影响及风险的评估,并 与当地环保部门沟通联系和备案。 5.6.2在被保护的工程周围应选取下列隔振防振措施: 1 设置应力释放孔; 2开挖隔振沟; 3应力释放孔和隔振沟的深度应大于强夯振动速度衰减到 满足安全标准时的深度,孔内和沟内可回填锯末、木屑等异性介 质; 4在靠近被防护对象的地带,可采取降低强夯能级或分层强 夯的措施,还可采取改变施工参数,用小面积夯锤、小夯击能的施 工方法。

    强夯法地基处理质量检测和验

    6.1.1强夯法地基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 项目。检验标准应符合表 6.1.1的规定

    表 6. 1. 1 强夯法地基竣工验收质量检验标准

    6.1.2强夯法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 后一定时间进行;对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d~ 14d;粉土、粘性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14d~28d。

    求和相关验评标准,采用两种以上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 1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地基载荷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或其他 原位测试方法; , 2对湿陷性黄土地基、一般粘性士地基应采用探并取原状士 样,土工分析检测,提供地基承载力、地基强度、变形参数、密实度 和湿陷系数等指标,评价地基有效加固深度和黄土的湿陷性消除 深度; 3对砂土、粉土等可液化地基,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粘粒含 量测定,评价液化消除深度,提供地基承载力、地基强度、变形参数 等指标; 4对碎石土、砂石地基、杂填土地基应采用重型动力触探或 超重型动力触探、评价地基有效加固深度、士的强度、变形参数和 地基承载力等: 5对分层夯实的填土地基,当采用压实度指标控制质量时 对细粒土可采用环刀法,对粗粒土可采用灌砂法、灌水法进行密实 度检测;对土夹石碎石土、块石填土地基可采用固体体积率进行检 测,评价地基的均匀性和密实度

    6.1.4强夯法地基工后验收的质量检验数量应按不同行业要

    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工 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物地 载荷试验检测点不应少于3点别墅标准规范范本,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 增加检验点数。

    6.1.5强夯法地基夯后检测位置宜选在夯后整平面以下0.5m~ 0.8m进行。

    6.1.5强夯法地基夯后检测位置宜选在夯后整平面以下0.

    强置换法地基处理质量检

    强夯置换法地基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主控项目和 目,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6.2. 1 强劵置换法地基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蝶阀标准,包括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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