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及施工图审查要点(2021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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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及施工图审查要点(2021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

    3.1.1装配式建筑应集成一体化设计,应采用正向设计。 3.1.2应通过模数协调,实现建筑、部品和部件相互尺寸之间的整体协调,实现装配式建 筑设计的标准化。 3.1.3应重视建筑平面、立面和剖面的标准化和规则性,优先选用标准化和规则形体,便 于工厂化、集约化生产加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筑品质,降低工程造价。 3.1.4宜建立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立标准化的功能模块、部品部件等信息库,统一编 码,统一规则,全专业共享数据信息

    3.2.1装配式建筑应将设计、生产、建造、运维等建筑全生命周期一体化集成。 3.2.2装配式建筑应将建筑、结构、设备、内装修等专业之间的设计一体化集成。 3.2.3装配式建筑应通过正向设计,按照系统集成设计方法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 备与管线系统、内装修系统进行集成设计。

    3.3.1应按规划、平面、立面和构件进行分层级标准化设计,应采用模块及模块组合的设 计方法,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建筑产品的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和多样化 3.3.2应采用模数标准化设计,按照系统集成设计原理,采用模数与模数协调、模块与模 决组合的标准化设计,将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修系统进行模 数统一的集成设计。应通过模数协调,实现所有建筑、部品和部件相互尺寸之间的整体协调 实现装配式建筑模数的标准化,

    3.3.3预制构件应采用标准化设计原则,提高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减少相同类别预制

    件的尺寸种类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模具浪费。推荐采用省市地标或团标通用

    3.4.1装配式建筑的非承重内隔墙应满足工厂生产,现场安装的要求,以非砌筑、干法施 工为主,提高施工精度。 3.4.2内隔墙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连接,并能满足固定物件、固定装饰材料的要求,且应 满足设备、管线的布置与安装要求。 3.4.3内隔墙应采用易于安装、自重轻的材料。 3.4.4内隔墙应满足不同使用功能房间的安全、隔声、防火、保温等要求,并应符合相关 标准的规定。 3.4.5内隔墙宜采用非砌筑装饰一体化产品,在构件厂制作完成或现场干式工法安装完成 3.4.6用于厨房、卫生间、淋浴间等有水或室内空气湿度较大房间的内隔墙应满足防潮、 防水要求,且应采取防变形及防裂措施。 3.4.7内隔墙墙体应采用节能、绿色、利废、性能稳定、无放射性以及对环境无污染的原 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 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5.1装配式建筑外围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并满足建筑立面效果、 制作工艺、运输及施工安装的要求。 3.5.2外围护系统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使用功能等综合确定抗风性能 抗震性能、耐撞击性能、防火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隔声性能、热工性能和耐久性能 要求。 3.5.3应按集成设计的要求,对建筑外墙板、幕墙、外门窗、阳台板、空调板及遮阳部件 等进行集成设计,并采用提高建筑性能的可靠连接构造措施。 3.5.4非承重外围护墙宜非砌筑;宜采用结构、保温、隔热、装饰多组合的一体化预制外 墙系统,并结合当地原材料供应、构件生产及施工安装等条件进行综合优化设计。 3.5.5应选择科学、合理的外围护系统的连接节点、接缝处构造设计,满足建筑整体的安 全性和功能性要求。 3.5.6装配式建筑应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外围护体系,按外墙系统与结构系统的连接

    1.预制外墙类系统的形式主要包括:预制混凝土墙板、轻质条板、薄壁型钢组合墙板 等; 2.现场(或工厂)组装骨架外墙为非承重组合外墙,根据骨架的构造形式和材料特点 可细分为金属骨架组合外墙体系和木骨架组合外墙体系; 3.建筑外门窗、幕墙设计应符合模块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应与建筑外墙或结 构主体可靠连接:幕墙宜采用单元式幕墙系统

    3. 6 BIM 应用

    3.6.1在设计阶段宜采用BIM正向设计,对全流程采用BIM一体化设计,实现全过程、 全专业和全生命周期的设计协同和数据共享。 3.6.2在设计阶段,BIM应用应满足设计方案优化、成本控制、专业协同、工程量统计、 预制部品部件库、三维碰撞检查、深化设计等要求。 3.6.3通过开放的参数化预制部品部件BIM模型数据库和数据库管理系统,使标准预制构 件成为标准化设计、生产、运输、安装的基础单元,实现基于统一平台上的跨专业、多用户 操作及数据集成更新。 3.6.4通过不同数据间接口,建立业务模块之间的映射关系,面向全产业供应链的信息集 成环境,促进各专业之间在设计、构件与部品生产、装配施工、运营、维护等建筑全生命期 内数据共享与流动。 3.6.5应确保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在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中信息分类与编码采用 统一的规则。宜根据现行《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分类和编 码标准》进行统一分类与编码

    3.6.6基于BIM的一体化设计应包括以下方面

    1各个专业间的一体化设计,即建筑、结构、设备和管线、内装修全专业一体化协同 设计,实现专业间的信息共享、协调匹配; 2.设计、生产、施工全过程的一体化协同设计。前期的装配式建筑BIM设计应前置考 虑构件加工、运输、施工安装中的工艺及效率,满足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等各环 节综合要求,实现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和精细化设计目标。 3.6.7在设计阶段宜进行BIM施工模拟,对复杂节点进行BIM施工模拟,针对模拟结果 进行相应完善。

    4.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4.1.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主要有

    4.1.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主要有:

    3.结构竖向构件装配,水平构件现浇。 4.1.1.3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的地下室及首层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1.1.1.4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宜选择规则、均匀的建筑体型,不应采用特别不规则的建 筑体型。 .1.1.5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申的现浇剪力墙布置宜均匀、对称,且与预制墙板交错布 置,避免过于集中,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楼梯和电梯间、公共管井、排风和排烟竖井以及机房区域的内墙宜采用现浇剪力墙; 2.结构重要的连接部位宜布置现浇剪力墙; 3.有较大应力集中和应变的部位宜布置现浇剪力墙。 1.1.1.6预制剪力墙可采用整体预制墙板,也可采用双面叠合剪力墙板。双面叠合剪力墙 结构设计应符合《四川省装配整体式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标准》DBJ51/T113相关要求。

    4.1.2装配式钢结构

    5.交错桁架结构 6.门式钢架结构 7.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 8.其它新型钢结构体系

    4.1.2.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 2.结构竖向布置宜保持刚度、质量变化均匀; 3.结构布置应考虑、温度作用、地震作用或不均匀沉降等效应的不利影响,当设置伸 缩缝、防震缝或沉降缝时,应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 .1.2.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构件的连接宜采用螺栓连接,也可采用焊接;有可靠依据时, mm

    4.1.2.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构件的连接宜采用螺栓连接,也可采用焊接:有可

    梁柱可采用全螺栓的半刚性连接

    4.1.2.4装配式钢结构应进行防火和防腐设计,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

    4.1.2.4装配式钢结构应进行防火和防腐设计,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2.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的各类预制构件,

    接方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结构整体分析和构件及连接设计。 2.2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各类预制构件的连接设计原则: 1.预制构件的连接宜设置在结构受力较小处,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传 递内力的要求: 2.预制构件的连接形式及部位应考虑施工可操作性: 3.应考虑预制非承重构件与主体结构间连接的相互影响: 4.预制构件的拼接应考虑温度作用和混凝土收缩徐变的不利影响,宜适当加强构造配 筋; 5.预制构件拼接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 2.3装配式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编制预制构件制作详图的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的 体情况,完成如下预制构件设计内容: 1.预制构件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的设计说明; 2.预制构件明细表或编号图; 3.预制构件模板图和配筋图; 4.预制构件连接构造大样图:

    5.对建筑、设备及管线、装修、吊装、临时支撑等在预制构件上的预留洞口、预理管 线、预理件等进行设计综合。

    4.3.1楼盖设计一般要求:

    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宜采用混凝土叠合楼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可采用预制楼盖 及其他在施工现场免支模楼盖; 2.装配式钢结构楼板可选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混凝土叠 合楼板及预制预应力空心楼板等: 3.住宅建筑楼电梯间的公共区域、卫生间等铺设较多管线区域宜采用现浇楼板: 4.阳台板可采用叠合板式,空调板宜采用预制板式。 4.3.2在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较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楼层应采用 现浇楼盖。 4.3.3装配式叠合楼盖设计包括预制底板布置、楼板配筋、板缝的接缝形式、与梁墙等部 位的连接等。拆分后的每块预制底板应重量适中,便于制作、运输及吊装。 4.3.4叠合楼盖预制底板间的接缝可采用分离式接缝(单向板)或整体式接缝(双向板), 接缝宜设置在楼板受力较小部位,接缝及支座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计算假定。 4.3.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宜采用预制混凝土楼梯,预制楼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楼梯视结构方案可选择采用的预制构件包括梯板、梯梁、平台板和防火分隔板等 均应首选标准构件; 2.当楼梯间外侧墙体为建筑外墙时,平台板、梯梁宜现浇: 3.预制梯板宜采用一端简支、一端滑动或两端简支的设计方案; 4.预制梯板的支承支座应满足梯板位移要求,连接部位宜填充聚苯板等柔性材料。 4.3.6装配式钢结构宜采用钢楼梯或预制凝土楼梯,楼梯与主体结构宜采用不传递水平力 的连接形式。

    5.0.1装配式建筑设备管线设计宜与主体结构相分离;设备管线应进行综合设计,减少平 面交义:竖向管线宜集中布置,并应满足维修更换的要求。 5.0.2设备管线宜采用标准化设计。 5.0.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备和管线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预留预埋应满足结构 专业相关要求,避免在安装完成后的受力预制构件上剔凿沟槽、打孔开洞等。穿越楼板管线 集中的区域可米用现浇楼板。 5.0.4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备与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密 封等措施。 5.0.5厨房、卫生间宜选用标准化集成式产品,厨卫部品、室内管线应与预制构件的深化 设计紧密结合 5.0.6住宅建筑给水及热水管线敷设方式宜采用在顶板下沿墙敷设,结合建筑装修进行隐 蔽。公共建筑给水及热水管线敷设方式宜采用吊顶内敷设。 5.0.7户式供暖系统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宜采用干式工法的部品,分集水器宜嵌入 建筑预留的墙体凹槽内。 5.0.8主体电管线应预留入户接口,户内线路宜敷设于墙、地面架空层、吊顶内;面板、 线盒及配电箱等宜与内装部品集成设计;强、弱电线路敷设时不应与燃气管线交叉设置;当 与给排水管线交义设置时,应满足电气管线在上的原则。 5.0.9埋于现浇层内电气管线与预制墙体中电气管线连接时,应在连接交界的墙面上预埋 接线盒和预留接线空间,便于施工操作。 5.0.10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现浇混凝土构件内的钢筋作防雷引下线;当利用预制装配式构件 内钢筋作防雷引下线时,应有保证引下线上下贯通连接的措施。 5.0.11有防侧击雷保护要求的预制构件的相关部品应提前预理好相应的接地装置,并方便 与防雷装置连接,

    6.1.1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式内装修,本章内容仅表达装配式内装修设计。 6.1.2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符合现行《成都市民用建筑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和审查导则》中 相关要求。 6.1.3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工程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6.1.4应遵循模数协调和标准化设计原则,对建筑模数和部品模数进行协调,达到部品在 建筑空间内顺利装配的目的。 6.1.5应综合考虑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隔墙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的一体化集成设 计。 6.1.6应明确内装部品和设备管线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结构受力、抗震、安全防 护、防火、节能、隔声、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无障碍等方面的需要。 6.1.7应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内热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 空气环境的质量。 6.1.8应考虑室内空间的灵活分割和可变性,宜采用管线分离,满足建筑生命周期内使用 功能可变性要求,部品宜采用可逆安装的方式,并应考虑部品易于维护、维修和更新的要求 6.1.9部品应进行通用化设计,采用标准化接口,并应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6.1.10部品选型应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并明确关键技术性能参数,

    6.2.1吊顶宜优先采用免吊杆的装配式吊顶支撑构造,吊顶宜集成设计灯具、风口、检修 口、喷淋、烟感、浴霸、排风扇等末端点位。 6.2.2楼地面宜采用免抹灰干式工法。对于架空式楼地面,架空高度应根据管线交叉情况 确定。 6.2.3宜选用工厂集成制造的内门、门套、窗套,优先选用成套化、标准化、参数化、系 列化的内门窗部品。 6.2.4宜采用标准化、通用化的集成卫生间,集成式卫生间应有可靠的防水设计,楼地面 宜采用可定制尺寸规格整体防水底盘,宜采用干湿分离设计;卫生间各类水、电、暖等设备

    管线应设置在吊顶、墙体空腔或架空层内。 6.2.5宜采用标准化、通用化的集成厨房,集成厨房应与墙体可靠连接,宜与装配式墙面 集成设计,厨房各类水、电、暖等设备管线应设置在吊顶、墙体空腔或架空层内。 6.2.6宜进行整体收纳设计。整体收纳应考虑基本功能空间布局及面积、使用人员需求、 物品种类及数量等因素,采用标准化、模块化、一体化的设计方式,所有产品现场组装

    7.0.1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应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及管线、内装修等专业内容,并结合生 产、运输、安装、施工等不同过程的需求进行设计;综合考虑现场安装的便捷性,并与现浇 部分充分协调设计;同时应对预制构件的原材料、制作要求、运输堆放、防雷、验收、安装 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7.0.2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应采用统一规则的分类编码,确保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在设计、 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环节中信息的唯一性与一致性,应采用统一的信息技术标识,宜采 用植入芯片的标识方式。 7.0.3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纸应包含:目录及构件数量表、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总说明、预 制构件布置图、节点大样、预制构件详图、构件统计表等,如有必要时,还应标示构件吊装 顺序、临时工况计算书及相关的金属件加工图。 7.0.4对于预制构件的临时状态,应对预制构件的生产、脱模、运输、转运、吊装等不同 临时工况作力学验算,确保构件在临时工况下的安全性。

    第二部分 成都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1.0.5本要点所列技术审查内容是保证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质量及结构安全的基本要 非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 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1.0.6本要点发布后,如有新版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应以新版法规和工程建 准为准

    2.1.1装配式建设要求执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装配式

    2.1.1装配式建设要求执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

    2.2.1项目装配率计算可根据成都市有关装配式建设的政策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评价标 准》(GBT51129)或《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2.2.2项目以《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计算装配率时,执行“成住建规(2021) 5号”文件采用平均装配率指标,项目平均装配率定义及计算公式详见该文件附件说明如下: 平均装配率:同一项目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每一栋单体建筑面积与其单体装配率乘积 之和”与该项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所有单体建筑面积之和”之比。

    P单 项目平均装配率; Ai 第i栋建筑单体地上建筑面积(i=1,2...); Pi 第i栋建筑单体装配率(i=1,2...),Pi需满足各单体装配率评分 表中指标分类的最低分值要求; XA; 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所有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之和,

    2.3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材料

    2.3.1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材料,除一般设计文件外,需提交《装配式建筑设计 专篇》、《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计算书》、《装配式建设要求专项审查申报表》及《单体装配 率送审表》。

    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主要内

    项目执行装配式建设要求的符合性审查,包含设计文件落实政策和建设条件通知书申有 关装配式建设要求的情况,和装配率指标计算是否满足相应评价标准的要求,施工图审查机 构出具《装配式建设要求专项审查意见表》,并完成《单体装配率送审表》。

    项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包含建筑、结构、水、暖、电和室内装修各 专业设计文件,以及《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内容,审查意见分别反映在“相关专业施工图 审查意见表”和《装配式建设要求专项审查意见表》。 2.4.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需注明该项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的结论

    5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相关

    2.5.1当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结构装配方案和预制构件连接类型等超过《装配式 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的规定时, 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 2.5.2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建质函[2016]247号),装配式混 疑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和预制构件加工图。本要点内容仅涉及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5.1当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结构装配方案和预制构件连接类型等超过《装配式

    3.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集成设计

    3.2装配式混凝士建筑建筑设计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建筑设计

    4.2.12普通型石膏条板和防水性能较差的条板不宜用于潮湿环境及有 防潮、防水要求的环境。上述材质的条板隔墙用于无地下室的首层 时,宜在隔墙下部采取防潮措施。

    3.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设计

    5.3.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弹性分析时,节点和接缝的模拟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当预制构件之间采用后浇带连接且接缝构造及承载力满足本标 准中的相应要求时,可按现浇混凝土结构进行模拟; 2对于本标准中未包含的连接节点及接缝形式,应按照实际情况 模拟。 5.3.2进行抗震性能化设计时,结构在设防烈度地震及罕遇地震作用下 的内力及变形分析,可根据结构受力状态采用弹性分析方法或弹塑性分 析方法。弹塑性分析时,宜根据节点和接缝在受力全过程中的特性进行 节点和接缝的模拟。材料的非线性行为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节点和接缝的非线性行为可根据试验研 究确定。 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应计入填充墙对结构刚度的影响。当采用轻质 墙板填充墙时,可采用周期折减的方法考虑其对结构刚度的影响;对于 框架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7~0.9;对于剪力墙结构,周期折减系 数可取0.8~1.0。

    5.6.2预制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E 00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柱底连接时,柱箍筋加密区长度不应小于纵 可受力钢筋连接区域长度与500mm之和: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 接连接等方式时,套筒或搭接段上端第一道箍筋距离套简或搭接段顶部 不应大于50mm。 3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纵向受力钢筋的间距不宜 大于200mm且不应大于400mm。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可集中于四角配置且 宜对称布置。柱中可设置纵向辅助钢筋且直径不宜小于12mm和箍筋直 经;当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不计入纵向辅助钢筋时,纵向辅助钢筋可不伸 (框架节点。 5.6.2叠合梁的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5.8预制楼梯与支承构件之间宜来用简支连接。采用简支连接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楼梯宜一端设置固定铰,另一端设置滑动铰,其转动及滑 动变形能力应满足结构层间位移的要求,且预制楼梯端部在支承构件上 的最小搁置长度应符合表6.5.8的规定:

    预制楼梯设置滑动铰的端部应采取防止滑落的

    表6.5.8预制楼梯在支承构件上的最小搁置长度

    5.6.2叠合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进行 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叠合板的预制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 应小于60mm; 2当叠合板的预制板采用空心板时,板端空腔应封堵。

    3.4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备与管线设计

    设计 7.2.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给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系统配水管道与部品的接口形式及位置应便于检修更换,

    7.4.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与管线的设计,应满足 预制构件工厂化生产、施工安装及使用维护的要求。 7.4.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与管线设置及安装,应符 合下列规定: 1电气和智能化系统的竖向主干线应在公共区域的电气竖井内设 置; 3当大型灯具、桥架、母线、配电设备等安装在预制构件上时, 应采用预留预埋件固定: 4设置在预制构件上的接线盒、连接管等应做预留,出线口和接 线盒应准确定位; 5不应在预制构件受力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设置孔洞及接线盒, 隔墙两侧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不应直接连通设置。 7.4.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利用预制剪力墙、预制柱内的部分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 预制构件内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在构件接缝处作可靠的电气连 接,并在构件接缝处预留施工空间及条件,连接部位应有永久性明显标 记; 2建筑外墙上的金属管道、栏杆、门窗等金属物需要与防雷装置 连接时,应与相关预制构件内部的金属件连接成电气通路; 3设置等电位连接的场所,各构件内的钢筋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 与等电位连接箱连通。

    3.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内装修设

    3.5.3 和 4.3.7装配式隔墙应选用非砌筑免抹灰的轻质墙体,可选用龙骨隔 部品选型 墙、条板隔墙或其他干式工法施工的隔墙。

    路桥管理及其他4.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建筑设计

    4.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建筑设计

    3应具有使用主体结构层间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中连接幕墙的预埋 牛、锚固件应能承受传递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极限承载 力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全塑性承载力。 5.3.9外墙板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缝处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选用构造防水、材料防水相结合的 防排水措施。 2接缝宽度及接缝材料应根据外墙板材料、立面分隔、结构层间位移 温度变形等综合因素确定;所选用的解封材料及构造应满足防水、防渗、 抗裂、耐久等要求;接缝材料应与外墙板具有相容性;外墙板在正常使用 伏况下,接缝处的弹性密封材料不应破坏。 5.3.10外围护系统中的外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系列部品,并应采用带有披水板的外门 窗配套系列部品。 3预制外墙中的外门窗宜采用企口或预埋件方式固定,外门窗可采用 预装法或后装法施工;采用预装法时,外门窗框应在工厂与预制外墙整体 成型;采用后装法时,预制外墙的门窗洞口应设置预埋件。 5.3.11预制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5预制外墙板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缝位置宜与建筑立面分格相对应; 2)竖缝宜采用平口或槽口构造,水平缝宜采用企口构造: 3)当板缝空腔需设置导水管排水时,板缝内侧应增设密封构造; 4)宜避免接缝跨越防火分区;当接缝跨越防火分区时,接缝室内侧应 采用耐火材料封堵

    1.1.1轻质墙体设计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质墙体的轴线定位、轻质墙体或墙体单元的规格尺寸、门窗位

    4.1.1轻质墙体设计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质墙体的轴线定位、轻质墙体或墙体单元的规格尺寸、门窗位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

    4.0.3建筑幕墙的层间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与建筑窗槛墙之间的空腔应在建筑缝隙上、下沿处分别采 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且填塞高度均不应小于200mm;在矿物棉等背 衬材料的上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在矿物棉下面应设置承 托板。 2幕墙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之间的空腔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 真塞,填塞厚度不应小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的厚度,两侧的背衬材料的 表面均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3承托板应采用钢质承托板,且承托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承 毛板与幕墙、建筑外墙之间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建筑施工图集,应采用具有弹性的防 火封堵材料封堵。 4防火封堵的构造应具有自承重和适应缝隙变形的性能 4.0.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的层间防火 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与楼板水平的位置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完全填塞,且背 衬材料的填塞高度不应小于200mm; 2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的上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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