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US17-2021 古道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导则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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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4.0.1 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调查古道现状; 2 研究古道价值; 3 确定规划目标和原则; 4 确定古道线路系统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方案; 提出古道分类分级保护要求; 6 提出古道保护范围划定要求; 7 选定古道重点线路; 8 提出综合交通衔接方案; 9 提出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10 提出标识系统建设要求: 11 确定规划实施时序与近期建设重点; 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0.2 现状调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古道历史沿革:主要调查古道形成、发展的过程,包括 不同历史时期线路走向、规模、功能等: 2古道本体及相关设施保存情况:包括遗存、分布、地理 环境特征等; 3古道沿线主要历史人文资源分布情况:包括历史文化名 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 落等; 4古道沿线主要自然景观资源分布情况:包括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0.1 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调查古道现状; 2 研究古道价值; 3 确定规划目标和原则: 4 确定古道线路系统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方案: 5 提出古道分类分级保护要求; 6 提出古道保护范围划定要求; 7 选定古道重点线路; 8 提出综合交通衔接方案; 9 提出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10 提出标识系统建设要求; 11 确定规划实施时序与近期建设重点; 12 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古道历史沿革:主要调查古道形成、发展的过程,包括 不同历史时期线路走向、规模、功能等: 2古道本体及相关设施保存情况:包括遗存、分布、地理 环境特征等; 3古道沿线主要历史人文资源分布情况:包括历史文化名 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 落等; 4古道沿线主要自然景观资源分布情况:包括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5古道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建立、保护 措施和手段、保护项目开展情况与实施成效等厂房标准规范范本,对保护利用经验

    4.0.4古道线路系统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方案应依据古道与 线资源分布情况综合确定。宜依据特色资源确定古道线路系统 题特色。

    4.0.5古道分类与分级保护原则与要求应依据古道本体形

    4.0.8综合交通衔接要求应包括古道与区域交通系统、城镇

    共交通系统和绿道系统的衔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结合引导类标识系统、绿道等设施建设,按照就近原 则规划公路、绿道等交通连接线线位,连接区域交通节点与古 道,实现古道与区域交通便捷换乘: 2古道经过城市公交停靠站或地铁站点时,应设置换乘点, 提供自行车租赁与停车服务,实现古道与城镇公交系统有效 衔接; 3宜优化改造公共交通设施,提供自行车停放空间或搭乘 设备; 4绿道线位与古道历史线位基本一致时,应在绿道设施 绿道标识系统的基础上,注入古道的文化元素,体现古道文化特 色,避免重复建设。

    4. 0. 9 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和建设指引宜符合表4.0.9的要求,

    4.0.9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和建设指引宜符合表4.0.9的要求, 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省级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宜提出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和 建设指引;

    表4.0.9古道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和

    4.0.10标识系统建设要求应依据当地古道文化特色提出,并应 符合以下要求。 1标识系统分类与布设要求宜符合表4.0.10的要求; 2标识材料应因地制宜,体现人性化,在颜色、材料和尺 寸上尽量与周边环境协调; 3宜结合互联网、APP等载体,进一步完善古道的解说系 统、配套接待和维护系统。

    表4.0.10 古道标识系统分类与布设要求

    5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

    5.0.1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详细调查古道现状情况: 2划定古道保护范围; 3 确定详细布局方案: ? 提出重点线路保护修复指引: 5 提出交通组织方案: 提出服务设施配置方案; 6 7 确定标识系统建设方案; 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9 提出景观设计方案; 10 提出活化利用策略: 11 提出沿线村庄发展策略; 12 确定近期建设项目库及投资估算: 13 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0.2详细调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保存及利用情况:包括古道重点线路起始点详细位置、 保存情况;古道重点线路相关设施的建成年代、质量、风貌、材 料、保存情况、保护级别等信息; 2古道沿线传统村落建制沿革、聚落变迁、重大事件等 信息; 3古道沿线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其他文物古迹和传 统风貌建筑等的详细信息; 4古道历史环境要素:反映古道历史环境的古井、围墙、 驳岸、古树名木等; 5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方言、民间文学、传

    0.1 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 1 详细调查古道现状情况; 划定古道保护范围; 3 确定详细布局方案: 4 提出重点线路保护修复指引: 5 提出交通组织方案; 6 提出服务设施配置方案; 7 确定标识系统建设方案; 8 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9 提出景观设计方案; 10 提出活化利用策略: 11 提出沿线村庄发展策略; 12 确定近期建设项目库及投资估算; 13 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0.2详细调查应包括以下主

    1保存及利用情况:包括古道重点线路起始点详细位置、 保存情况;古道重点线路相关设施的建成年代、质量、风貌、材 料、保存情况、保护级别等信息: 2古道沿线传统村落建制沿革、聚落变迁、重大事件等 信息; 3古道沿线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其他文物古迹和传 统风貌建筑等的详细信息; 4古道历史环境要素:反映古道历史环境的古井、围墙 驳岸、古树名木等; 5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方言、民间文学、传

    统表演艺术、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等; 6与古道历史形态紧密关联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山体 林地等信息。 5.0.3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管控措施应 符合表5. 0.3的要求。

    表5.0.3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保护范围保护 要求和管控措施

    5.0.4详细布局方案应包括路径载体规划、功能分区规划和重 要节点概念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路径载体规划应提出构成古道线路的组成要素,如古道 步道、绿道等; 2功能分区规划应依据古道线路载体的不同和沿线历史文 化资源的差异划分不同主题的功能区域; 3重要节点概念设计可包括古道遗存和沿线景观节点概念 方案设计。 5.0.5古道保护修复指引应明确保护修复要求、具体修复做法、 修复选材和施工要求。 506一交通组织方安应坦出士道与外部交通的循接方安和出人

    5.0.6交通组织方案应提出古道与外部交通的衔接方案

    口、停车场、公交站点等的布局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提出建设 房车基地的要求。

    5.0.7服务设施配置方案应提出各类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及意 向方案,应明确服务设施功能配置、占地面积、建设和管理维护 要求。

    5.0.7服务设施配置方案应提出各类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

    面、构筑物设计和制作安装要求

    5.0.9安全防护应包括防火、防洪、防护和应急疏散等措)

    1应保护古道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加大山林保护、草原保 护、湿地保护、土地沙化防治和环境卫生治理力度,保护古道历 史环境风貌的完整性: 2古道环境绿化应坚持本地化、自然化,避免大规模人工 绿化等改变古道周边整体风貌。 5.0.11活化利用策略应提出古道与旅游、体育、文化、教育、 现代农业等关联领域的融合发展策略。 5.0.12沿线村庄发展策略应结合自身及周边资源特点,提出村 居环境整治提升措施和促进村集体产业发展的措施。 5.0.13近期建设项目库应根据古道实际情况和建设时序综合确 定,并应进行投资估算。

    6.1.1 古道保护利用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 6.1.2 说明书应完整、准确地表述规划的各项内容,语言简洁 规范。 6.1.3 规划图纸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图例一致,并在图纸

    规范。 6.1.3规划图纸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图例一致,并在图纸 的明显处标注项目名称、图名、图例、比例尺、编制日期、编制 单位等内容

    明显处标注项目名称、图名、图例、比例尺、编制日期、编 单位等内容。

    6.2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要求

    6.2.1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说明书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调查 古道现状、研究古道价值、规划目标和原则、古道线路系统空间 结构和总体布局方案、古道分类分级保护要求、古道保护范围划 定要求、选定古道重点线路、综合交通衔接方案、服务设施配置 要求、标识系统建设要求、规划实施时序与近期建设重点、规划 实施保障措施等。

    6.2.2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图纸及基本内容应符合

    6.2.2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图纸及基本内容应符合 表 6. 2. 2 的规定。

    2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图纸

    注:标注“*”的表示必备图纸。

    6.3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6.3.1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说明书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详细 调查古道现状情况、古道保护范围、详细布局方案、重点线路保 护修复指引、交通组织方案、服务设施配置方案、标识系统建设 方案、安全防护措施、景观设计方案、活化利用策略、沿线村庄 发展策略、近期建设项目库及投资估算、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6.3.2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主要图纸及基本内容应符合 表 6. 3. 2 的规定。

    表6.3.2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主要图纸基本内容

    注标注“*”的表示必备图纸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总则 2 术语 19 基本要求 24 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25 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 35

    1.0.1本条是制定本导则的目的和意义

    1.0.3本条明确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逐步推进。按照“重点优先、兼顾周边”的建 设时序,优先保护和建设古道遗存及文化资源丰富、历史价值高 的示范线路,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聚集度高的区域之间的古道线 路,可以点连线带面逐步推进古道线路系统的建设。 保护优先、完整传承。古道沿线的文化遗产是线路的核心资 源,保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是线路利用的重要原则和基础。尊 重历史,全面保护体现古道线路的价值要素,包括古道本体、相 关设施、沿线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等。 彰显价值、永续利用。古道曾经在物资交易、人员交往、信 息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科学等 价值。伴随交通方式的升级,古道的通勤作用日渐减弱,但随着 自然科普、大众旅游和户外运动的兴起,古道的科学研究和旅游 开发功能逐渐凸显,古道的价值被重新认识。为保障古道永续利 用,应提升其当代价值

    2.0.2本条明确了“古道本体”的概念。

    2.0.2本茶明确了“占道本体的概念。 道路指由一地通往另一地的路径。因此,将能反映古道原线 位的路径遗存称为古道本体。包括有实物遗存的古道路径;因历 史变迁被覆盖的古道路径;实物遗存灭失,但周边仍保有历史风 貌的古道路径。有实物遗存的古道路径大多分布于人迹罕至的山 间,一般线段完整、地基稳定、路面完好或有轻微破损。因历史 变迁被覆盖的古道路径一般被植被覆盖,通常可以再挖掘出来。 实物遗存灭失、但沿线仍保有历史风貌的古道路径主要通过原有 驿亭、港口、码头等标识线位。

    表2.0.2部分地方古道本体实例示意

    续表 2. 0. 2

    2.0.3本条明确了“古道相关设施”的概念。

    古道周边会修建与古道配套使用或承担服务功能的相关设 施、建(构)筑物等,这些相关设施因古道修建工艺、使用功 能不同,类型多种多样。例如,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山古道沿线有 石桥梁、烽火台、摩崖石刻、指路碑、石亭等遗存,湖北省恩施 市鹤峰县五里乡南村古茶道沿线有古石桥、骤马店、碑刻、摩崖 石刻等遗存,陕西省西安市子午古道沿线有栈道孔、石碑、石 像古桥等遗存

    2.0.4本条明确了“古道连接线”的概念。

    为加强古道连通性,尽可能串联体现地方特色的历史人文资 源、自然景观资源、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等,通常需要利 用公路、城市道路、慢行道、水道等线性载体作为古道连接线。

    2.0.3部分古道相关设施实例示意

    2.0.4部分地方古道连接线规划示

    3.0.1综合广东省、浙江省、陕西省等地古道保护利用规划的 经验,为落实“统筹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古道保护利用 规划需要分为总体规划、重点线路详细规划两个层级。总体规划 基于古道普查,对区域内古道保护利用进行统筹部署,并比选出 古道重点线路。重点线路详细规划需要落实总体规划的各项要 求,对重点线路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目前,总体规划以省级 和市级为主,例如《广东省南粤古驿道线路保护与利用总体规 划》《浙江省森林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惠州古驿道线路保 护与利用规划》《梅州市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重点 线路详细规划可单独编制,也可和总体规划共同编制。例如《珠 海驿路文化线保护利用规划及示范段建设规划》《南粤古驿道广 州段策划方案和实施计划》,总体规划和重点线路详细规划共同 编制。《西京古道重点线路(乐昌段)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规 划》《南雄市梅关一乌泾古驿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及建设方案》 则单独编制重点线路详细规划。 3.0.2古道保护利用规划应充分与上位及相关规划衔接,古道 本体、相关设施、历史环境的主要保护措施与利用方式应与所在 地的生态、水源、土地、旅游等资源的综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为切实保护古道本体、相关设施和历史环境,加强古道保护利用 规划法定效力,应将古道保护利用规划中的保护对象、保护措施

    3.0.2古道保护利用规划应充分与上位及相关规划衔接

    本体、相关设施、历史环境的主要保护措施与利用方式应与所在 地的生态、水源、土地、旅游等资源的综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为切实保护古道本体、相关设施和历史环境,加强古道保护利用 规划法定效力,应将古道保护利用规划中的保护对象、保护措施 等,纳入法定规划强制性内容。

    0.3本条明确价值研究的内

    4古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历史价值是指古道作为历史见证的价值。 艺术价值是指古道作为人类艺术创作、审美情趣、特定时代 的典型风格的实物见证的价值。 科学价值是指古道作为人类的创造性和科学技术成果本身或 创造过程的实物见证的价值。 社会价值是指古道在知识的记录和传播、文化精神的传承 社会凝聚力的产生等方面所具有的社会效益和价值。 文化价值主要指以下三个方面的价值。 1古道因其体现民族文化、地区文化、宗教文化的多样性 特征所具有的价值; 2古道的自然、景观、环境等要素因被赋予了文化内涵所 具有的价值: 3与古道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价值。 4.0.4古道线路空间系统包括古道本体、相关设施、连接线及 沿线节点等内容。总体规划应研判适宜串联的历史人文资源、自 然生态资源及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选取现有的绿道、登 山径、低等级公路等路径作为古道连接线,以尽可能串联沿线节 点为目标,形成古道线路系统总体布局方案。 4.0.5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古道类型和级别的划分方 法,为古道分类保护修复提供依据。 可依据古道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特点,将古道分为山地型古 道、平原型古道、滨水型古道、村镇型古道和古水道等类型,其

    4.0.5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古道类型和级别的

    法,为古道分类保护修复提供依据。 可依据古道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特点,将古道分为山地型古 道、平原型古道、滨水型古道、村镇型古道和古水道等类型,其 中山地型古道细分为平缓型古道与盘山型古道。 可根据古道的保存程度,将古道分为基本完好、轻微残损、 严重残损、覆盖和灭失五个等级。

    施保护的区域,应结合古道本体的结构特征和周边环境进行 划定。应确保在古道本体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进行挖 掘、钻探、爆破等作业时,不会危及古道本体及其相关设施 的安全。 古道的控制范围,是指在本体范围外,为保护古道本体的安 全、环境、历史风貌对景观加以控制的区域,主要依据古道本体 的结构特征、人的视觉标准,结合周边自然环境进行划定。旨在 确保古道环境的完整性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与历史文化遗存的 协调性。 各地编制总体规划应提出古道保护本体范围和控制范围的划 定原则。例如《广东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指引(2018年修 编)》对不同类型古道的本体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进行了具体 规定。《浙江省森林古道保护与利用规划》根据管控强度的不 同,对不同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划定进行了具体 规定。

    浙江省森林古道保护范围和控制

    4.0.7应综合考虑古道保存程度、交通条件、相关资源分布、 开发难度、社会效应等因素,根据古道保护发展时序安排与发展 方向,确定重点发展的节点、路段或地区。 4.0.8与区域交通系统的衔接。应做好古道线路与周边高速铁 路及城际轨道站点、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客运码头等区域

    表4.0.9南粤古驿道线路驿站设施建设指引表

    注“”必须设置,“○”表示可设。

    部分地区标识系统设计指引实例示

    5古道重点线路详细规划

    照明标准表5.0.3浙江省森林古道保护措施规划表

    5.0.4详细布局方案应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深度保持一致。 5.0.5如果各地已有古道保护与修复指引,则遵循指引规范开 展古道保护与修复工作。如无古道保护与修复相关指引,则重点 线路详细规划应提出古道保护修复指引,包括古道本体及相关设 施、历史环境等的保护与修复要求,古道本体、相关设施的修复 故法和修复选材要求,以及管养维护要求。 古道保护与修复指引应在充分研究古道原有营造工艺的基础 上,提出古道修复建设的材料、形制和工艺做法,为古道保护与

    修复提供基本参考标准。为有效指导古道修复建设,古道保护与 修复指引应按每种古道类型提出文字性做法指引,也可采用图示 化直观表达工程做法,或者提出建设负面清单

    部分地区古道保护与修复指引实例

    续表5.0.5示例示意图说明南粤古驿台阶踏步纵坡坡度不宜超过18%道保台阶踏步应保持护与水平或者略向内倾,修复严禁台阶踏步外倾,指引防止行人滑倒负面X清单5.0.6交通组织方案应重点明确古道线路与城市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国道、主次干道、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等外部交通的衔接方式。同时,还应在古道线路的出人口位置,规划停车设施,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提出建设房车基地的要求。5.0.7服务设施意向方案可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各类服务设施的效果示意图以及平面示意图。各类服务设施可集中设置。如广东南粤古驿道结合驿站、驿亨集中设置各类服务设施,重点线路详细规划一般会提出古道沿线驿站、驿亭布局方案,对驿站、驿亭的服务功能配置、占地面积、建设和管理维护提出要求。5.0.8各地宜编制标识系统规划建设相关技术规范,指引重点线路标识系统统一规划建设。广东省已印发《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规划建设技术规范》,明确了标识系统规划、标识系统版面设计、标识构筑物设计、标识制作安装、标识系统建设各阶段的图纸审查和工程验收等内容,并附标识系统设计图,运用图示对标识版面的主要视觉元素、基本样式等做了说明。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依据《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规划建设技术规范》提出各类标识系统的布局方案及意向设计方案。5.0.9本条明确安全防护措施的内容。防火。可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等方面对火灾危害因素及危险程度进行分析,提出具体的防火措施。38

    防护。在滑坡、危岩、山洪、塌陷、滨水等路段做好防护措 施,保障游人游览安全,并设置显著的警示标识。 防洪。古道部分地段位于山地或临水地带,有发生地质灾害尤 其是山洪灾害的风险,应结合古道修复方案同步制定防洪措施。 应急蔬散。应根据古道实际情况,结合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和 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及应急疏散方案。 5.0.10古道两侧的景观环境,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植被,确 实要进行绿化改造的,应优先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和特色景观树种 相生的种植模式,保证植物群落稳定性和突出地方特色。重要节 点处的植物配置,应在场地现有植被的基础上,选择本地特色景 观植物,营造层次、色彩、李相、意境丰富的植物景观,提升古 道游赏乐趣。

    剪力墙标准规范范本表5.0.10部分地区古道景观设计实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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