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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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 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 降机。 3.0.3对超过设计规定相应载荷状态允许工作循环次数的建筑 起重机械,应作报废处理。 3.0.4安全评估机构应具有机械、电气和无损检测技术等专业 人员,并应有无损检测、厚度测量等满足评估要求的检测仪器设 备。评估用检测仪器及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 3.0.5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评估应以重要结构件及主要 零部件、电气系统、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等为主要内容。 3.0.6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重要结构件宜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1塔式起重机:塔身、起重臂、平衡臂(转台)、塔帽或塔

    3.0.4安全评估机构应具有机械、电气和无损检测技术等专业

    过滤器标准1塔式起重机:塔身、起重臂、平衡臂(转台)、塔帽或塔 顶构造、拉杆、回转支承座、附着装置、顶升套架或内爬升架、 行走底盘及底座等; 2施工升降机:导轨架(标准节)、吊笼、天轮架、底架及 附着装置等。

    .U娃巩起里优俄女 付 接处进行分解,检测部位应去除污垢、浮锈和油漆层等,显露出 钢材和焊缝的本体。 3.0.8安全评估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产权单位应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设备安全 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使用履历记录等,并应符 合本规程附录B、附录C、附录D的要求; 2在设备解体状态下,应对设备外观进行全面自测检查 对重要结构件及可疑部位应进行厚度测量、直线度测量及无损检 测等; 3设备组装调试完成后,应对设备进行载荷试验: 4根据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情况、检查检测结果等,应 依据本规程及有关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判别,得出安 全评估结论及有效期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符合 本规程附录E和附录F的规定: 5应对安全评估后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唯一性标识。 3.0.9评估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3.0.10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的最长有效期限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评估合格 最长有效期限为1年;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评 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2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评 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3年: 2施工升降机:SC型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2年;SS 型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1年。 3.0.11设备产权单位应持评估报告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应 手续。

    4.1.1 钢结构安全评估检测点的选择应包括下列部位: 重要结构件关键受力部位; 高应力和低疲劳寿命区; 3 存在明显应力集中的部位: 4 外观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磨损、变形等部位; 54 钢结构承受交变荷载、高应力区的焊接部位及其热影响 区域等。

    4.1.2安全评估应采取下列方

    1自测:全面检查钢结构的表面锈蚀、磨损、裂纹和变形 等,对发现的缺陷或可疑部位做出标记,并应进一步检测评估; 2影像记录:用照相机或摄像机拍摄设备的整机外貌,拍 摄重要结构件的承受交变荷载或高应力区的焊接部位及其热影响 区域,拍摄外观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磨损、变形等部位; 3厚度测量: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游标卡尺等器具测量结 构件的实际厚度; 4直线度等形位偏差测量:用直线规、经纬仪、卷尺等器 具进行测量; 5载荷试验:整机安装调试完成后,通过载荷试验检验结 构的静刚度及主要零部件的承载能力,通过载荷试验检验机构的 运转性能、控制系统的操作性能及各安全装置的工作有效性。 4.1.3当按本规程第4.1.2条所列的评估方法不能满足安全评 估要求时,安全评估也可采用下列方法: 1当重要结构件外观有明显缺陷或疑问,需要作进步评 估检测情况时,可采用下列无损检测方法:

    1)磁粉检测(MT):检测铁磁性材料近表面存在的裂 纹缺陷; 2)超声检测(UT):采用直射、斜射、液浸等技术, 检测结构件内部缺陷; 3)射线照相检测(RT):利用X或射线的穿透性: 检测结构件内部缺陷。 2对重要结构件有改制或主要技术参数有变更等情况,可 采用应变仪测取结构应力,分析判别结构的安全度的应力测试 方法。

    4.2.1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4.2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

    拍构件说强磨损位测位 安 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起重臂主弦杆; 2)塔身节主弦杆; 3)塔帽根部及顶部连接拉杆座; 4)平衡臂(转台)连接处; 5)回转支承座连接处; 6)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臂架节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70%,且必须包括 中间的2节臂架节,每节臂架节主弦杆检测不得少 于2处;: 2)塔身基础节主弦杆检测不得少于2处,其他塔身节 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节检测不得少于 1处; 3)塔帽(A字架)主弦杆根部抽检不得少于2处,顶 部连接拉杆座不得少于1处; 4)平衡臂(转台)连接处抽检不得少于2处; 5)上下回转支承座连接处抽检各不得少于1处:

    6)对其他重要结构件自测可疑部位进行全数检测; 7)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应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将待检测部位去除污垢、浮锈 和油漆等; 2)应采用测厚仪、游标卡尺等器具检测实际尺寸。 结构件裂纹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行走底盘及底座的最大受力或变截面应力集中部位; 2)回转平台支承座主要受力焊缝及变截面应力集中 部位; 3)起重臂根部焊缝、主弦杆连接焊缝部位; 4)平衡臂(转台)主结构连接焊缝部位: 5)塔身节主弦杆连接焊缝部位; 6)塔帽或塔顶构造主弦杆连接焊缝部位; 7)附着装置主结构连接焊缝部位; 8)顶升套架爬爪座、主弦杆支承横梁等连接焊缝部 位等; 9)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部位抽检数量各不得少于1处; 2)塔身基础节主弦杆连接焊缝、塔身加强节或特殊节 主弦杆部位抽检数量各不得少于2处; 3)其他塔身节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每节主弦 杆连接处检测不得少于1处; 4)当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应加倍对同类焊缝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应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3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将待检测部位去除污垢、浮锈

    和油漆等; 2)可采用渗透或磁粉检测方法,进行探伤检测; 3)发现凝问时可采用超声检测或射线照相检测等方法 进行无损检测。 结构件变形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塔身节主弦杆直线度偏差、对角线偏差、塔身垂 直度; 2)起重臂、平衡臂、塔帽、顶升套架主弦杆直线度 偏差; 3)自测有明显变形的其他构件。 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塔身节应全数目测检查,对发现的可疑部位应进行 全数检测;对自测未见异常的塔身节,随机抽查不 得少于3节,每节测量不得少于2根主弦杆的直线 度,并应测量每节的对角线偏差; 2)起重臂应全数目测检查,对发现的可疑部位应进行 全数检测;对自测未见异常的起重臂,随机抽查不 得少于3节,每节测量上下各不得少于1根主弦杆 的直线度; 3)对自测可疑的其他单要部位,应进行全数检测: 4)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应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设备解体状态,应采用直线规、卷尺等器具测量 直线度偏差,采用卷尺测量塔身节的对角线偏差; 2)设备组装后,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的垂直度偏差 销轴与轴孔磨损及变形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目测有明显磨损及变形的重要结构件销轴与轴子

    2)起重臂、平衡臂臂架节间及其根部莲接、拉杆莲接、 塔帽根部连接等经常承受动载荷的销轴与轴孔 2检测方法:在设备解体状态,采用游标卡尺、内外卡钳 器具测量销轴与轴孔的实际尺寸。 2.5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设施的检查检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零部件包括制动器、联轴节、卷筒与滑轮、钢 丝绳、吊钩组等; 2)安全装置包括各类安全限位开关与挡板、小车断绳 保护装置、动臂变幅防臂架后翻装置,小车防坠落 装置、缓冲器、扫轨板、抗风防滑装置、钢丝绳防 脱装置等; 3)电气系统包括电气控制箱、电缆线、电气元件等; 4)防护设施包括走道、工作平台、栏杆、扶梯等。 2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对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 气系统及防护设施的外观状态进行目测检查;当目 测有疑问时,应采用测量器具进行检验。检查检测 各部件的磨损变形情况、钢丝绳断丝情况等。检查 电箱外观,应完整并能防漏水,应设置电气保护升 应符合按现行国家标《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的规定,电缆应无老化破损; 2)设备部件组装后,应通过载荷试验对整机及其主要 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进行功能试验,应采 用绝缘测量仪器检测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能,同时应 检查防护设施的安全状态

    4. 3. 1 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4.3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

    1 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导轨架标准节主弦杆; 2)吊笼立柱、顶梁与底梁; 3)齿轮、齿条; 4)自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2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抽检标准节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每节检测不 得少于1处; 2)每只吊笼立柱、顶梁抽检各不得少于1处,底梁抽 检各不得少于2处; 3)对齿轮、齿条及其他结构件目测可疑部位进行全数 检测, 4)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的,应全数检测 3检测方法:在设备解体状态,将待检测部位去除污垢、 秀和油漆等,用测厚仪、游标卡尺等器具测量实际尺寸。

    1 检测部位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标准节主弦杆与水平长腹杆连接焊缝; 2)吊笼主立柱与顶梁、底梁连接焊缝: 3)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2 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节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每节检测不 得少于1处; 2)每只吊笼主立柱、顶梁连接焊缝抽检各不得少于1 处,底梁连接焊缝抽检各不得少于2处; 3)自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进行全数检测: 4)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的,应全数检测 3 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将待检测部位去除污垢、浮锈 和油漆等; 2)可采用渗透或磁粉方法进行探伤检测: 3)当发现疑问时,可采用超声检测或射线照检测等 方法进行无损检测。 结构件变形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标准节主弦杆直线度偏差及截面对角线偏差; 2)吊笼结构在笼门方向投影的对角线偏差,吊笼门框 平行度偏差: 3)自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节应全数自测检查,对发现的可疑部位应进行 全数检测;对自测未见异常的标准节,随机抽查不 得少于2节,应测量截面对角线偏差及主弦杆直线 度偏差; 2)吊笼结构应全面自测检查,对发现的可疑部位应进 行检测;对自测未见异常时,选择一台吊笼测量其 宠门方向投影的对角线偏差和吊笼门框平行度偏差; 3)自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应进行全数检测: 4)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应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设备解体状态,应采用直线规、卷尺等器其测量 直线度偏差,采用卷尺测量对角线和平行度偏差: 2)在设备组装后,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导轨架的垂直度 偏差。 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设施检查检测 合下列要求:

    4.3.4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设

    检查检测应包括下列部

    1)主要零部件包括制动器、对重导可轮、大轮架轮、 吊笼门与导向机构等; 2)安全装置包括防坠安全器、各类限位开关及其挡板、 围栏门机械连锁、安全钩等; 3)电气系统包括电气控制箱、电缆线、电气元件等; 4)防护设施包括走道、工作平台、栏杆、检修扶梯等。 检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对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 气系统及防护设施的外观状态进行目测检查;当目 测有疑问时,应采用测量器具检验,检查检测有疑 可部件的磨损变形情况等。应检查电箱外观,应完 整并能防漏水,应设置电气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的规定,电 缆应无老化破损; 2)在设备部件组装后,应通过载荷试验对整机及其主 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进行功能试验,应 采用绝缘测量仪器检测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能,同时 应检查防护设施的安全状态: 3)防坠安全器的寿命年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 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121的规 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10054和《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的规定 对防坠安全器进行现场坠落试验。

    5.1.1对重要结构件因锈蚀磨损引起壁厚减薄,当减薄量达到

    5.1.1对重要结构件因锈蚀磨损引起壁厚减薄,当减薄量达到 原壁厚10%时,应判为不合格;经计算或应力测试,对重要结 构件的应力值超过原设计计算应力的15%时,应判为不合格。

    构件的应力值超过原设计计算应力的15%时,应判为不合格。 5.1.2结构件特殊部位的锈蚀与磨损检查应按表5.1.2进行 判别。

    5.1.2结构件特殊部位的锈蚀与磨损检查应按表5.1.2进行

    5.1.2结构件特殊部位的锈蚀与磨损检查应按表5.1.1 判别。

    表5.1.2结构件特殊部位锈蚀与磨损检查判别标准

    注:△为磨损变形率,指磨损变形量占原尺寸的百分比。其中的齿轮齿条按常规的 模数m=8考虑,齿轮按跨齿数为2齿的公法线长度测量磨损变形率,齿条用 标准圆棒和游标卡尺测量磨损变形率,有特例的可参照作相应修正。设计另 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主:为磨损变形率,指磨损变形量占原尺寸的百分比。其中的齿轮齿条按常规 模数m=8考虑,齿轮按跨齿数为2齿的公法线长度测量磨损变形率,齿条 标准圆棒和游标卡尺测量磨损变形率,有特例的可参照作相应修正。设计 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5.2.1当采用磁粉检测方法进行焊缝表面或近表面裂纹的探价

    5.2.1当采用磁粉检测方法进行焊缝表面或近表面裂纹的探价

    时,焊缝应达到现行行业标准《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 T6061和《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6062中规定的1级 要求;当采用超声检测方法进行焊缝内部探伤时,焊缝应达到现 行行业标准《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T 10559中规定的2级要求。根据焊缝的特征当采用其他合适的无 损检测方法进行内部探伤时,应根据相应的检测标准进行合格 判别。 设计另有规定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5.2.3施工升降机的齿轮齿根处出现裂纹的,该齿轮应判为不合

    重要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时,该结构件应判为不合格。 重要结构件主弦杆、斜杆直线度应按表5.3.2进行判别

    5.3.1重要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时,该结构件应判

    表5.3.2重要结构件主弦杆、斜杆直线度判别标准

    注:设计另有规定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5.3.3结构件形位偏差应按表5.3.3进行判别。

    3.3结构件形位偏差应按表5.3.3进行判别

    表5.3.3结构件形位偏差判别标准

    续表 5. 3. 3

    注:对角线偏差是指构件两对角线测量值之间的最大差值与对角线测量平均值的 比。平行度偏差是指以一构件轴线为基准,另一构件轴线和此基准平行方向 之间的最大测量差值与两构件平均间距的比。设计另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进 行判定。

    5.4塔式起重机整机判别

    5.4.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塔式起重机应判为不合格 1 重要结构件检测有指标不合格的: 2 按本规程附录E中有保证项目不合格的。 5.4.2 重要结构件检测指标均合格,并按本规程附录E中保证 项目全部合格的,可判定为整机合格

    5.5施工升降机整机判别

    5.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升降机应判为不合格: 1 重要钢结构检测有指标不合格的: 2 按本规程附录F中有保证项目不合格的。 5.5.2 重要结构件检测指标均合格,并按本规程附录F中保证 项日全部合格的可判定为数机合格

    按本规程附求升保证频百合格的。 5.5.2重要结构件检测指标均合格,并按本规程附录F中保证 项目全部合格的,可判定为整机合格。

    项目全部合格的,可判定为整机合格。

    6.0.1安全评估机构应根据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情况、检查 验测结果等,依据本规程及有关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估 判别,得出安全评估结论及有效期,并应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6.0.2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设备评估概述、主要技术参数、检 查项目及结果、评估结论及情况说明等内容。主要检测部位照 片、相关检测数据等资料应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6.0.3安全评估报告中情况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评估结论为合格,但存在缺陷的建筑起重机械,应注

    6.0.3安全评估报告中情况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评估结论为合格,但存在缺陷的建筑起重机械,应注 明整改要求及注意事项; 2对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应注明不合格的 原因。

    7.0.1安全评估机构应对评估后的建筑起重机进行“合格”、 “不合格”的标识。

    7.0.1安全评估机构应对评估后的建筑起重机进行“合格”、

    7.0.3经评估为合格或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

    附录 A评估用检测仪器及其精度要求

    A评估用检测仪器及其精度要求

    附录B评估设备的基本信息表表B评估设备的基本信息表产权单位 (章):填表日期:年月日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备案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出厂编号和日期正常工作年限设备工作年限参数工作载荷状态(由设备设计制年限利用等级造单位提供)参数工作级别经统计,该设备出厂至今已年,平均每年使用天,平均每天使用小时,平均每小时有使用概况次工作循环,总计使用台班小时数万小时,折算至工作循环数为万次。(利用等级和很少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轻微载荷载荷状态)口有时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中等载荷口经常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较重载荷口频繁起升额定载荷维保记录未进行过大修保养(提供近期的口进行过大修保养(提供近期的大修保养验收结论单,大修大修合格报告)主要内容,重要零部件更换清单等)口无事故记录口有(请附上事故处理情况证明资料)正常使用目前状态口降级使用(明确降级量值)口待用口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评估原因其他(请附上详细说明)备注注:1.以上信息资料由产权单位提供,并承诺其真实性;2.表内“”选择打“”,空格不够可附页,附页应补签章。企业负责人(签字):19

    附录C评估的塔式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表C评估的塔式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产权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表C评估的塔式起重机主要技术

    企业负责人(签字):

    支术参数由产权单位提供并承诺其准确

    附录D评估的施工升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表D评估的施工升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产权单位(章): 填表日期:年月

    注:以上技术参数由产权单位提供并承诺其准确可靠。

    企业负责人(签字):

    附录E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报告

    一、设备评估概述; 二、,评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三、检查项目及结果:

    注:序号后有*的为保证项目,下同。

    3安全装置等检查项目

    5重要结构件壁厚测量项目

    6 重要结构件变形测量项目

    7 重要结构件无损检测项自

    附录 F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报告一、设备评估概述;二、评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三、检查项目及结果:1.资料审核项目(同附录E)2.整机外观检查项目(同附录E)3.安全装置等检查项目序号检验结名称检验项目规定要求情况论围栏门联吊笼位于底部规定位置围栏门才能打1锁保护开,围栏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基础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防护围栏置防护围栏,地面防护围栏高≥1.8m架设高度H(m)垂直度偏差(mm)≤70≤1/1000H导轨>70~100≤70垂直度架>100~15090>150~200≤110>200≤130紧急出口应有,活动板门应设有安全开关,当4吊笼活动门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5笼顶护栏笼顶周围应设置,高度≥1.05m6*制动器制动性能良好,有手动松闸功能接触斑点分布位置应趋近齿面中部;7齿轮齿条接触斑点沿高度方向不少于40%,沿长度方向不少于50%传动导向导向轮、导向灵活、无明显倾侧现象,背轮上背轮下各设置一处挡块9电缆导向电缆导向架按规定设置10对重导轨接缝应平整,导向良好28

    续表检验结名称序号检验项目规定要求情况论附着11附着间距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装置12悬臂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13*防坠安全器应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14防松绳开关对重应设置防松绳开关安装位置及结构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15*安全钩轨架或安全器输出齿轮脱离齿条16上限位应设,有效上极限开应设,非自动复位型,动作时切断总17安全关电源装置18上限位和上极限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越程距离应≥0.15m超载保护19装置应设置应在吊笼制停时,距下极限开关一定20下限位距离吊笼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应先21下极限开关动作22急停开关便于操纵处应装置,非自行复位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电气23*系统绝缘电阻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应≥0.5M2;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1M224电气保护应设置失压、零位、相序保护4载荷试验项目(同附录E)5重要结构件壁厚测量项目设计值锈蚀磨损处锈蚀磨损量锈蚀磨损率测点位置(mm)(mm)(mm)(%)底架主梁加强节主弦杆导轨架标准节主弦杆29

    6重要结构件变形测量项目

    7重要结构件无损检测项目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程度不后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米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规程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环境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 《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塔式起重机》GB/T5031 《施工升降机》GB/T10054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车 《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60 《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6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 《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塔式起重机》GB/T5031 《施工升降机》GB/T10054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 8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121 《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 10 《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6062 11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T10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38 基本规定· 39 评估内容和方法 41 4.1基本要求和方法 . 4 4.2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 41 评估判别· 43 5.1 壁厚判别 43 5.2裂纹判别 45 5.4塔式起重机整机判别 46 评估结论与报告

    总则 38 基本规定? 39 评估内容和方法· 41 4.1基本要求和方法 · 41 4.2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 41 评估判别 43 5.1 壁厚判别 43 5.2裂纹判别 45 5.4塔式起重机整机判别 46 评估结论与报告

    3.0.1根据建设部第659号文件,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 用。

    3.0.1根据建设部第659号文件,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 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 用。 3.0.2建设部第659号文件规定了各类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 机的使用年限。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普 遍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磨损、变形等安全隐患。文件规定 超过使用年限的应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 用。 此外,如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结构缺陷、工作环境繁重恶劣 发生结构损伤、主要结构件进行了更换或修复等情况时,产权单 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进行安全评估。 3.0.3依据《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和《塔式起重机设 计规范》GB/T13752规定,起重机的设计工作级别、利用等级 和载荷状态决定了该设备的设计充许使用寿命,超过设计充许使 用寿命的设备继续使用会带来疲劳损坏等产重后果。 3.0.4一个完整的可以正常开展对老旧设备安全评估的机构首 先必须有必要的人力资源条件,建立健全其组织机构。针对老旧 设备安全评估内容,其中钢结构的疲劳裂纹检测是重点之一,需 要借助专业检测仪器实施,其操作人员需要有特殊的技能知识和 具备上岗资质条件。此外,钢结构的锈蚀程度检测也需要配备特 别的检测仪器和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的人员。所以,人员条件和 仪器设备条件是安全评估开展的必需条件。安全评估机构首先应 具备法定的资质条件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许可。 3.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石化标准,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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