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损建(构)筑物处理技术规范》CECS269:2010.pdf

  • 《灾损建(构)筑物处理技术规范》CECS269:2010.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9.1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2-01-14
  • 发 布 人: tina0614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建筑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2.0.2地震次生灭害

    由地震引发的火灾、水灾、海啸、有害物质泄漏以及崩埠 波、泥石流、地陷等的灾害

    验货标准冰冻和降雪、积雪引起的灾害

    flood disaster

    由于过度降雨使水流脱离水道或人工的限制,并危及人民生 产安全的灾害。

    由风沙活动造成人蓄伤亡,房舍、道桥、粮田、牧场、树木的倒 塌或埋压,交通通讯设施的破坏,土地生物生产能力的下降或严重 损坏,大气环境质量恶化及各种运输机械和精密仪器毁损等的灾 寓,

    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降雨、地震及人工切坡 素影响,引起整体或局部顺坡向下滑动的现象

    较陡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 、滑、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灾害

    debris flow

    强降水(暴雨、融雪等)使山体丧失稳定,形成一种挟带大量沂 石块等固体物质,瞬间下泻洪流引起的灾害。

    seismicsubsidence

    seismicsubsidence

    地震作用造成饱和粉细沙严重液化(或触变),产生地基 下陷。

    collapsibility

    松散黏土、填土、湿陷性黄土等因洪水等地面水浸泡而产生的

    2.0.11 火灾灾害

    Fire Disaster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高温燃烧所造成建(构)筑物、设 人员财产损失的灾害。

    3.1.1建(构)筑物灾损处理,应根据不同灾害的特点,坚持防治

    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1处在地震活动断裂带上的灾损建(构)筑物应拆除。需重 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 行。 2对滑坡、泥石流和陷灾害,应坚持“先灾害源治理,后灾 损处理”的原则。 3对风沙灾害应通过科学预测预报及合理的处理以减轻损 失,坚持预防重于灾后处理的原则。

    3.1.2对各种灾损建(构)筑物的应急勘查评估应按国家、行业部

    门的规定,划分建(构)筑物破坏等级。当某类灾损建(构)筑物的 破坏等级划分无明确规定时,可根据灾损建(构)筑物的特点划分 为: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局部或整体倒塌。

    1灾损建(构)筑物检测鉴定与处理应在判定预计灾害对结 构不会再造成破环后进行。 2灾损建(构)筑物处理前的检测鉴定,为建(构)筑物的处理 提供技术依据;对严重破坏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处理难度、处理后 能否满足抗灾设防要求以及处理费用等,综合给出处理或拆除重 建的评估意见。 3对灾损建(构)筑物应根据灾害的特点进行结构检测、结构 可靠性鉴定、灾损鉴定及灾损处理等。结构可靠性鉴定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工业厂房可

    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等的规定; 4应根据对灾损建(构)筑物的整体损伤和构件、部位损伤的 现场调查、灾损检测和鉴定结论和损伤修复难易程度确定处理方 案;选择科学、有效、适用的处理技术和方法,满足结构安全与该地 这抗灾设防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5灾损建(构)筑物处理的施工,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进行,并做好处理部位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的连接, 6灾损古建(构)筑物和优秀历史建(构)筑物的检测鉴定和 处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建(构)筑物保护的相 关规定。

    3.2.1灾损建(构)筑物在处理前,应通过检测鉴定确定其结构现

    3.2.1灾损建(构)筑物在处理前,应通过检测鉴定确定其结构现 有的承载能力、抗灾能力和使用功能。灾损鉴定应与结构可靠性 鉴定结合。

    3.2.2灾损建(构)筑物检测,应对灾损建(构)筑物损伤情况现

    进行调查。对于中等破坏程度以内有加固修复价值的建(构)筑 物,应进行结构构件材料强度、配筋、结构和构件变形及损伤部位 与程度的检测,为结构抗灾鉴定与可靠性鉴定提供可靠的结构参 数。对于严重破坏的建(构)筑物可仅进行结构破坏程度和原因等 鉴定,为处理决策提供依据。

    3.2.4灸损建(构)筑物的灾损与可靠性鉴定,应根据其损

    灾损建(构)筑物的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灾损建(构)筑物的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接状态、结构儿何形状变化和构件的变形及损伤等。 2应检查核实结构上实际作用荷载情况以及风、地震、冰雪 等作用要求,所采用的荷载效应和荷载分项系数取值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结构或构件的材料强度、几何参数应按实测结果取值。 3.2.6灾损建(构)筑物应根据实际工程需要,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0章的规定。 3.2.7灾损建(构)筑物的检测鉴定,应对影响灾损建(构)筑物结 构抗灾能力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给出明确的检测结论、鉴定 意见和处理建议。

    3.2.8灾损建(构)筑物的检测鉴定报告应根据不同灾害

    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编制,宜包括下列内容: 建(构)筑物工程概况: 检测鉴定依据; 灾损调查与检测结果; 4 建(构)筑物结构安全与灾损鉴定结果: 5 检测鉴定结论; 6 处理建议。

    3.3.1灾损建(构)筑物的处理应根据鉴定确定处理方案

    建(构)筑物及其周围环境的调查,必要时尚应进行地基和纟 补充勘察和检测。

    3.3.4制定灾损地基基础处理方案时,应考虑灾后地质、水文、周

    边环境、处理目的等多方面因素,灾损建(构)筑物地基基础破坏形 式和处理方法可按附录A选择一种或几种方法制定综合处理方 案。

    3.3.6在灾损地基基础处理施工期间和竣工后,应进行沉降监

    3.3.8灾损建(构)筑物的移位线路和新基础场地,应进行米 程补充勘察

    3.4.1灾损处理施工应根据处理方案,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安 全措施、质量管理和工序检验制度

    免或减少对原结构损伤;发现原结构及其隐蔽部位的构造或质量 有严重缺陷时,应会同处理设计单位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处理。

    等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相关施工 验收规范和加固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进场复验,不满足规范要求 的应严禁使用。

    3.4.4灾损建(构)筑物处理施工单位应做好各道工序的

    制与检验,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和工序间的交接检验 成记录;当上道工序不满足质量要求和下道工序的施工要求 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4.5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施工监测,及时反馈信息,控制

    3.4.6灾损建(构)筑物处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组织和程序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 规定执行。特殊工程项自应符合经审批的施工方案中的验收规 定。

    3.4.7灾损建(构)筑物的纠倾合格标准应符合现行协会

    3.4.8灾损建(构)筑物处理工程为工程

    VH 4.1.4 调查工作应包括资料收集、灾损调查、编写调查报告。 4.1.5灾损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和地基基础的调查内容和项 目可按附录B执行。

    (构)筑物的结构布置、结构体系、混凝土构件的配筋等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绘制缺少的部分工程图。

    4.2.1灾损调查应包括初步调查、资料收集、详细调查、提出 调查报告。

    .2.2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内

    1灾害类型和规模、灾损原因、灾损过程、持续时、影响区 域、灾损程度等。 2建(构)筑物结构类型、建造使用及改扩建历史、使用情况 及环境条件。

    4.2.3资料收集宜包括下列内容:

    场地地质条件相关报告;

    2设计和工验收文件; 3 使用过程中的监测报告; 4 灾损原因和已有的调查资料。 4.2.4 详细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灾损现状检查; 2 设计文件和验收资料的现场调查: 3 使用环境条件调查。 4.2.5 现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现场调查、检查结果; 2 灾损状况的初步分析与判断; 对下一步工作(包括检测、鉴定)的建议,

    4.3.1灾害发生后,应针对不同灾害对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进 行应急勘察评估,并依据宏观破坏划分为不同的灾损区域,为救 灾、排险和抢险提供技术依据。

    4.3.2各种灾害的应急评估可根据灾害的特点划分为基本

    4.3.3各种灾害应急评估的灾损分区可按下列情况划分

    1该区内的建(构)筑物大多数倒塌,尚存的建(构)筑物也破 环严董,已无修复价值,可划分为极严重受损区。 2该区内的建(构)筑物部分倒塌,尚存的建(构)筑物仅少数 无修复价值,可考虑拆除,多数通过加固后仍可继续使用,可划分 为严重受损区。 3该区内的建(构)筑物少量基本完好或完好,多数建(构)筑 物的损伤为中等破坏,非结构构件破坏严重,少量建(构)筑物为严 重破坏,多数通过加固修理后或不需要修理就可继续使用,可划分 为中等受损区。 4该区内的建(构)筑物基本完好或完好:少数虽有损伤,但

    易修复或不需要修理就可继续使用,可划分为轻微受损区。

    4.3.5现场检查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有应对可能出 现伤害的预案。

    4.3.6应急评估可以目测和经验判断为主。现场检查的顺序宜 为先外部,后内部。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建(构)筑物,若破坏状 态明显,可不对内部进行检查

    4.3.7建(构)筑物外部检查的重点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建(构)筑物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 2 建(构)筑物的倾斜、变形; 3 场地类别及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4 建(构)筑物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5 建(构)筑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 6 建(构)筑疏散出口及其周边的情况; 7 建(构)筑物局部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结构、构件的损伤 青况。

    物内部检查时可能有危险的区域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作出评

    线等进行外观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查;对重要的部位,可剔除其表 面装饰层或障碍物进行核查。检查要点可包括下列内容: 1对单层与多层砌体房屋,应着重检查承重墙、楼屋盖与楼 梯间墙体构件及墙体交接处的连接构造;检查非承重墙体和容易 倒塌的附属构件

    线等进行外观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查;对重要的部位,可剔除其表 面装饰层或障碍物进行核查。检查要点可包括下列内容:

    1对单层与多层砌体房屋,应着重检查承重墙、楼屋盖与楼 梯间墙体构件及墙体交接处的连接构造;检查非承重墙体和容易 到塌的附属构件。 2对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应着重检香框架柱,并检查框架 梁和楼板及框架填充墙和围护墙: 3对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应着重检查框架柱、梁、抗震墙和 连梁,并检查楼屋盖梁、板及框架填充墙和围护墙。

    4对底部框架砌体房屋,应看重检查底部抗震墙和底部框架 柱,并检查框架梁和上部砖墙以及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同时应检 查两种结构结合部及框架托墙梁的损坏。检查时,应区分底部抗 震墙的损坏与填充墙的损坏。 5对多层内框架砌体房屋,应着重检查承重墙体、内框架柱, 梁及柱头、梁端的损坏;支承处墙体升裂等,以及非承重墙包括级 向外墙(墙垛)的状况。 6对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应着重检查屋盖与屋架支撑 柱头与屋架连接,并检查天窗架,柱间支撑和墙体(围护墙),注意 检查高低跨封墙、山墙顶部、女儿墙、封檐墙等的状况。 7对单层砌体柱广房,应着重检查砌体柱(墙垛)、纵墙和山 墙,并检查屋盖及其与柱的连接。 8对单层空旷建筑的地震破坏,应着重检查大厅与前、后厅 连接处和大厅与前、后厅的承重墙、舞台口大梁;若为影剧院和大 会堂,尚应检查舞台口的悬墙、屋盖等。 9对砖木结构房屋,应着重检查木柱、砖柱、承重墙和屋盖, 并检查非承重墙和附属构件。 10对多、高层钢房屋,应着重检查框架柱、梁、柱间支撑、梁 柱节点连接和抗震板墙,并检查屋面、屋盖梁、板及框架填充墙和 围护墙。

    4.3.10水塔和烟窗应重点检查下列内

    1地基升裂或地层断裂及基础裂缝: 2局部压碎和掉渣,筒身环向和纵向裂缝; 3附属建筑物(压顶板、烟道口、爬梯等)损坏,与烟肉主体连 接构件破坏; 4水塔的输水管线损坏; 5钢结构烟窗筒身局部变形或整体弯曲变形局部凹凸变形 节点、焊缝区裂纹; 6砖和混凝土水塔水箱与支撑结构间裂缝、损坏,水箱变形

    渗水、漏水,支撑结构变形

    渗水、漏水,支撑结构变形; 7烟肉内衬损坏。

    4.3.11储仓应重点检查倾斜程度、地下通廊渗水情况、上通廊钢 行架等及连接件局部弯曲或断裂、变形较大、支座有明显滑移和局 部塌落等。

    地震引起的泥石流类型、规模、特征、发展趋势以及对公路的危害 程度。

    上部结构坠毁、支承连接件破坏、下部结构破环及桥梁附属结构的 损坏等情况。

    4.3.14供电系统应重点检查网控楼的损伤,送变电站的损伤和 主干输送电线的塔杆损伤程度等。 4.3.15供水系统应重点检查水源井、水厂供水系统和主干管的 损伤程度等

    4.3.15供水系统应重点检查水源井、水厂供水系统和主干 损伤程度等。

    4.3.16供气系统应重点检查气源库、转换站和主十管的损伤程 度等。

    4.3.16供气系统应重点检查气源库、转换站和主十管的损伤程

    4.3.17对于受冰雪灾害区域的建(构)筑物,应急评估的重点是

    轻钢结构房屋、钢结构塔架等构筑物、城市和乡镇的老旧民房及道 路桥梁等。其检查要点如下: 1建(构)筑物整体倾斜、整体或局部倒塌; 2钢结构整体失稳破坏,结构构件或构件连接节点变形过 大; 3钢结构节点的连接件、螺钉、螺栓被剪断或板件被剪坏、栓 孔受挤压屈服、焊缝或附近钢材开裂或拉断; 4房屋倾斜等造成的墙体开裂; 5基础混凝土开裂、倾斜;基础锚栓被拉断、锚栓被拔出、锚 栓过度弯曲; 6道路冻融、翻浆、沉陷

    通过应急评估确定影响的区域和不同区域的产重程度、 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影响,并提出应清除积雪(冰)的技术措 是否要采取临时加固的措施

    急评话,应调查水灭害规模 程度。建(构)筑物的法水灾损应急评估内容包括建(构)筑 、变形和破损程度,地蘭沉降变形特征等,并对受损建(构)筑 直路、涵洞或水工结构等提出临时处理的建议。

    .3.19火灾损伤建(构)筑物的应急评估,应根据受火灾影

    单体建(构)筑物或成片的建(构)筑物的损伤程度进行评估分区: 可分为四个区:完好区,即没有受到火灾的影响,可不采取措施;轻 微受损区,即受火灾影响较小,不显著影响建(构)筑物功能,但需 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才能恢复其功能;中等受损区,即构件有一定 的损伤并显著影响建(构)筑物功能,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才能恢复 其功能;严重受损区,即构件损伤严重或部分构件垮塌,该区的建 (构)筑物功能已丧失,需拆除重建,

    5.1.1建(构)筑物和道路、桥梁在地震后,可根据需要进行应急

    5.1.2地震后应首先进行应急评估,并明确建(构)筑物地震破坏 等级。对危险的建(构)筑物和道路、桥梁的局部危险部位应采取 临时处理措施。修复重建阶段应进行详细调查、结构检测等。 5.1.3震损建(构)筑物应根据结构损伤程度进行详细调查,并按 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5.1.4建(构)筑物震损处理,宜根据损坏程度、适修性和重建设 防烈度确定,并应满足震损建(构)筑物的重建规划要求。

    表5.1.5建(构)筑物震损处理的对策

    5.1.6建(构)筑物震后修复和加固设计时,应按国家现

    2.1建筑物应急评估应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以宏观表征 定地震破坏等级,

    5.2.2地震后的应急处理可根据地震破坏等级按下列规

    1基本完好级可不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一般不需处理即可 继续使用。 2轻微破坏级可不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经一般处理后可继 续使用。 3中等破坏级在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后,可以有限制地使用。 4严重破坏级应立即停止使用。一般情况下应予拆除。若 该建筑有保护价值,应立即封闭现场采取排险措施。 5局部或整体倒塌级的建筑应予以拆除

    基础上对该建筑的震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调查时,应核实 吉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破坏及损伤程度,在鉴定中应计入震 吉构承载力和抗震能力的影响

    5.2.4震损建筑物修复加固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5.3.1震损倾斜水塔和烟窗的修复处理宜先加固后纠倾扶正。 5.3.2震损水塔和烟囱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验算。 5.3.3水塔和烟图的基础震损处理,可采用灌浆加固、扩大基础 底面积、增加工程桩等方法。地基震损处理可采用锚杆静压桩、注 浆(或高压喷射注浆)加固等方法。地基处理方法可按附录A选用。

    5.3.4水塔和烟震损处理后,与附属建筑的连接及相关管线应 恢复。

    5.3.4水塔和烟窗震损处理后,与附属建筑的连接及相

    用防水材料防渗、防漏处理

    用防水材料防渗、防漏处理。

    用防水材料防渗、防漏处理。

    5.4.1 震损储仓处理应满足工艺要求。 5. 4.2 震损倾斜的储仓处理宜先加固后纠倾扶正。 5.4.3 当震损储仓为基本完好和轻微破坏时可不卸载施工;当加 周纠倾抬升综会处理时,官在空合条件下施工

    1砌体结构处理块材强度不宜低于MU10。 2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原砂浆强度提高一级。 3应根据砌体构件的受力状态和裂缝特征等因素,确定裂缝 修补方法。可采用填缝密封修补法和灌缝修补法等。 4当散装谷物平房仓的纵横墙交接处咬槎有明显损坏时,应 增设圈梁和构造柱处理。 5当屋架或大梁下砖砌体支座局部压碎或其下墙体出现局部 竖向裂缝时,可增大梁垫或增设梁垫,必要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柱 或组合柱加固墙体。当支座损坏较重,但尚未影响结构安全时: 可在增设可靠的临时支撑后,用提高一级强度的砂浆和砌块填砌。 6空心砖墙和空斗墙不宜采用灌浆处理。 7空心砖墙不宜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处理。 5.4.5 混凝土结构储仓震损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结构强度等级应比原强度提高一级,并不应低于 C25。 2对存放谷物及其他食品的储仓处理,严禁在混凝土中掺人 有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或做涂层。 3混凝土结构储仓可根据震损部位、程度选用增大构件截面 面积、外包钢加固、预应力加固、外粘钢加固、碳纤维加固、改变结 构传力途径等方法。

    1震损钢结构储仓应采用先卸荷后加固的方式。 2震损处理钢材宜米用Q235。 3利用原钢材或钢构件时,应进行材料检测,并按有关标准 对钢材、钢构件进行强度复核。 4钢结构震损处理方法主要有加大构件截面、加大连接强 度、嵌板等。 5钢结构震损处理时的连接宜采用焊缝连接、摩擦型高强度 螺栓连接,或同时采用焊缝和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混合连接。 6钢柱损坏或稳定性不足时,可增设型钢柱或型钢混凝土组 合柱等。 7震损钢梁强度或稳定性不足时,可增设型钢、组合梁、支 撑、系杆等。 8震损钢屋架强度、稳定性不足时,可增设弦杆、支撑、系杆。 钢屋架倾斜时应采取纠倾措施。 5.4.7储仓倾斜与沉降震损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倾斜筒仓沉降满足规范要求时,宜采用控制储料加载法 纠倾扶正。 2当倾斜简仓沉降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宜采用控制储料加载 方法纠倾扶正后再整体抬升,也可通过改造工艺达到使用要求。 3隆处理宜进行经济技术比较

    5.5.1震损道路的处理可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震损道路的处理应充分利用原有工程,恢复为主,重建为辅。 2震损道路应根据原设计标准进行恢复设计与施工,当条件 有困难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实施,先通车再逐步达到 原设计标准。

    1路基沉陷、开裂、滑移、扭曲、隆起、挤压破坏等 2支挡构造物的塌、外移、墙面鼓胀,基础脱空及位移变 形,锚杆、框架、防护网失效、挂网喷浆破坏等。 3砂土液化产生的路基沉陷、珊塌等。 4边坡的碎落、危岩、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对公路造成 威胁的次生地质灾害。 5地震对路基产生的其他破坏,如山体滑坡形成堰塞湖弓起 水位上升淹没公路,河道被压缩致使水流冲毁路基等。 5.5.3道路路面震害类型可分为路面纵向裂缝、横向裂缝、沉陷 波浪、坑槽、碎裂、路面强度降低等。

    1查明路基、边坡、支挡防护工程的位置、范围、规模、形式 等,分析震害成因以及对道路的危害程度。 2地震引起的泥石流,应查明泥石流的成因、类型、规模、特 征、发展趋势以及对公路的危害程度。 3调查与检测震灾后路面破损状况、路面结构强度、路面平 整度以及路面抗滑能力等,并搜集设计、施工等资料。 5.5.5震损道路处理时,应根据调查与检测结果对道路工程的安 全性、修复可行性进行鉴定,分析公路的重要性、交通组成、地形, 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修复或重建方案。当有下列情况时,震损道 路应采用重建方案: 1滑坡、崩塌、泥石流、堰塞湖淹没等导致主体工程严重损毁 路段。 2路基严重开裂变形、支挡防护工程严重塌,经工程处理 后难以恢复的路段。 3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病害严重影响路基安全,工程处置困 难,工程投资高,施工和营运风险大的路段。

    4其他无法恢复的工点或路

    表5.5.6震损道路的处理方法破坏形式处理方法沉陷、开裂、可选用注浆(砂)法、桩基法、填法、骨料置换等方法处理扭曲变形隆起、挤压破坏清除隆起部位,用大吨位机具碾压密实1先采取堆草袋、砌石、填夯等方法临时修复路堤,恢复交通:2根据滑坡原因,选用抗滑挡墙、反压护道、抗滑桩等措施路堤滑移进行支挡加固处理,并辅以疏排地表水、地下水的工程措施;路基3当缺乏回填修复材料时,可采用桩基础的矮墩桥梁结构,以改变道路土质路基的稳定性锚杆(索)框架加固、锚杆(索)框架与抗滑桩联合治理,辅路堑高边坡以截、排水措施做好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减载与反压工程、支挡加固工滑坡程、滑坡土改良、填滑坡裂缝等前塌清除危岩、支挡加固、遮挡与拦截损坏灌缝、局部修补、罩面、补强等路面路面有大滑落孤石、树干、砂土碎石堆积物,路旁山体没堆积物有产生滑坡、泥石流,路基也没有滑塌时,路面堆积物可推移到合适地点存放、处理5.6桥梁5.6.1震损桥梁评估与处理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震损桥梁的处理应充分利用原有工程,恢复为主,重建为辅。震损桥梁应根据原设计标准进行恢复设计与施工,适当提高桥梁抗震能力。2震损桥梁的恢复重建方案的选择应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灵活采用技术指标。5.6.2桥梁主要震损现象可按表5.6.2划分。.20.

    表5.6.2桥梁主要损现象

    S.6.3震损桥梁检测宜采用目测为主,也可配以桥梁检测仪器进 行测量,必要时可进行荷载试验。 5.6.4震损桥梁的评估可分为正常使用、简单维护、维修加固、拆 除重建四级。

    6.5震损桥梁处理应遵循下

    采取相应措施。 2应根据调查与检测结果对桥梁工程的安全性、修复可行性 进行评估,确定恢复方案。 3下列灾损状况可不进行修复处理: 1)全部或部分倒塌,剩余部分已无修复利用价值的桥梁; 2)绝大部分关键构件已彻底丧失承载能力的桥梁; 3)地质灾害构成严重威胁,治理难度大、工程投资高的桥梁 4)通过维修加固无法确保结构安全或满足正常使用功能 的桥梁。

    5.6.6震损桥梁处理方法应根据桥梁结构特点、震损情况等米取 相应的加固措施。震损桥梁的处理措施可按表5.6.6的规定执行。

    5.6.6震损桥梁处理方法应根据桥梁结构特点、震损情况等采取

    表5.6.6桥梁震损处理措施

    6.1.1建(构)筑物冰雪灾损处理宜包括清除积雪(冰)、结构构件 (指定的区段、特定的构件或部位)拆除、更换和加固。 6.1.2冰雪灾损处理应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6.1.3结构构件的更换、加固设计应保证新增截面、构件、部件与原 结构可靠连接,形成整体,不应对未加固的部分或构件造成不利影响。 6.1.4 结构加固设计前应对其作用荷载进行调查

    0:21你当火项纳绍均房屋! 尔火 1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经济效益、不损伤原结构、避免不必 要的拆除或更换。 2结构构件加固、拆除或更换时,应切断电源、关闭管道。需 要采取保护措施的设备或物品,应事先做好保护工作。 3拆除或更换结构构件的顺序应先易后难,先拆除次要构件 后拆除主要构件。 4拆除或更换结构构件时应设置临时支撑,需要火焰切割时 应采取防火措施。 5加固构件的布置,宜使加固后结构质量和刚度分布均勾、 对称,应避免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6轻钢结构屋面板变形超出规定时,应及时清理积雪。

    1已经倒塌或发生不可修复的变形的塔架应拆除重建;导线 未损坏应将导线妥善放置,同时清理覆冰,塔架建成后应重新安装。

    增设辅助塔架,塔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增设辅助塔架,塔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2.3冰雪灾损塔架加固可采用下列方法: 1易受冰雪灾害的地区,宜在各线路上增设线路融冰装置; 2在塔身或塔顶等部位设置拉杆或适度张紧拉索以加强结 构刚度; 3 在塔架档距之间增设新塔架并等距布置; 4 增大杆件截面面积加固,应验算其强度和稳定性。 6.2.4 地基冻胀可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1 隔离法消除冻胀力; 2托换法增加基础埋深; 3受冻融土层损害的地基基础,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既有建 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的规定进行加固。 6.2.5道路的冻融破坏可采用置换法、隔温法、清除法等方法处 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置换法处理时,置换深度宜为最大冻深的0.7倍,置 换材料应选砂、砾石、碎石等粗颗粒材料; 2采用隔温法处理时,隔温材料的承载力、耐久性、耐水性及 热传导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其他改造方法可选用降水法、桩基法、抗冲碎石桩法等; 4进行道路表面结冰清理时,宜采用物理方法。 6.2.6道路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采取措施降低道路冻融区路基土中的含水量,达 到设计要求时方可进行施工; 2新老路面接缝处应采用细石砂沥青进行处理并压实,并同 时提高新填土的压实度标准; 3在采用隔温法进行上垫层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破 坏隔温层; 4在路基地下水位较高的路段,应在所处理路面1.0m~ 15m处埋设育管,保证路面以 积水的有数排除

    管道标准7.1.1洪水灾害设防区标准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划分。

    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时,应进行灾损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 灾损处理。

    断洪水灾害发生的类型和原因,搜集与灸损相关的水文地质资料, 原设计文件、竣工资料和使用情况等。

    7.2.1洪水灾损处理设计文件的内容可包括建(构)筑物和道路 的现状、工程地质条件、处理方案比选、处理设计、施工要求、质量 控制指标、环境及相邻设施的保护措施等。

    7.2.2洪水灾损处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1灾损处理方案应根据灾损综合评估结论确定,并应完善其 使用功能钢结构计算、软件,兼顾美观。 2灾损造成的危险构件,应先采用施工工期短、方法可靠的 应急措施进行加固。 3灾损处理设计方案应便于施工,并减少对生产或生活的影 响。 4灾损处理施工时,应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减少扰动; 5灾损处理应采用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
  • 相关专题:
专题: 建材标准 |螺钉标准 |档案标准 |饮用水标准 |建筑节能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