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地基与基础工程)》DB21@900.2-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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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 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及修复的可能性)的严重性,将地基分为 三个安全等级。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2.1.1 的规定:

    表2.1.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2.1.2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和高结构,以及建 造在斜坡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注重其稳定性。 2.1.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地下室标准规范范本,应注重可能发生的 沉降与倾斜。 2.1.4对甲级地基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

    造在斜坡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注重其稳定性。 2.1.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应注重可能发生的 沉降与倾斜。 2.1.4对甲级地基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 应以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沉降观 测的方法及要求,可按本规程附录D执行。 一般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完成的沉降量,对于砂土其最终沉降 量一般已基本完成,对于低压缩粘性土一般已完成最终沉降量的 50~80%。对于申压缩粘性土一般已完成20~50%,对于高压 缩粘性十一般完成5~20%

    2.1.4对甲级地基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

    一般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完成的沉降量,对于砂土其最终沉降 量一般已基本完成,对于低压缩粘性土一般已完成最终沉降量的 50~80%。对于中压缩粘性土一般已完成20~50%,对于高压 缩粘性土一般完成 5~20% 。

    2.1.5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2.1.5.1基础宜埋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 下时,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至地基土以下0.5m深后,再施工基 础,严禁地基土受扰动; 2.1.5.2当基础理置在易风化的软质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 坑挖好后立即铺筑垫层; 2.1.5.3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前提下,基础应尽量浅 理,当上层地基土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土作持力 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2.1.5.4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新建筑物的基础埋深不宜大 于原有建筑基础。当理深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 一定净距,其数值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取相邻 两基础底面高差的1~2倍。如上述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分段 施工,设临时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 建筑物地基:

    2.1.5.5 对于埋置在不冻胀土中的基础、其埋深可不考

    注①标准冻深;沈阳为1.20m,也可根据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 (GB50007一2002中附录F)或按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②当冻深范围内地基由不同冻胀性土层组成时,基础最小埋深可按下层土确定, 但不宜浅于下层土的顶面: ③当有充分证据时,允许残留冻土层厚度也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④当内地面直接建在有冻胀性土层上时,采暖对冻深的影响系数可按下列确定,对 在采暖期间室内月平均温度小于10℃的建筑可取1.00,不采暖的建筑物可取1.10。

    注①标准冻深;沈阳为1.20m,也可根据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 (GB50007一2002中附录F)或按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②当冻深范围内地基由不同冻胀性土层组成时,基础最小埋深可按下层土确定 但不宜浅于下层土的顶面; ③当有充分证据时,允许残留冻土层厚度也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④当内地面直接建在有冻胀性土层上时,采暖对冻深的影响系数可按下列确定,对 在采暖期间室内月平均温度小于10℃的建筑可取1.00,不采暖的建筑物可取1.10。

    注:①本表只计算法向冻胀力,如果基侧存在切向冻胀力,应采取防切向力措施: ②本表不适用于宽度小于0.6m的基础,矩形基础可取短边尺寸按方形基础计 算; ③表中数据不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和欠固结土: ④表中基底平均压力数值为永久荷载标准值乘以0.9,可以内插,

    注:①本表只计算法向冻胀力,如果基存在切向冻胀力,应采取防切向力播施 ②本表不适用于宽度小于0.6m的基础,矩形基础可取短边尺寸按方形基础 算; ③表中数据不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和欠固结土: ④表中基底平均压力数值为永久荷载标准值乘以0.9,可以内插,

    2.1.6地基土的冻胀性分类见表2.1.6。

    表2.1.6地基士的冻胀性分类

    一在冻土层内冻前天然含水量的平均值:

    注:①w一塑限含水量(%); w一在冻王层内冻前天然含水量的平均值; ②盐渍化冻土不在表列; ③塑性指数大于22时,冻胀性降低一级; ④粒径小于0.005mm的颗粒含量大于60%时,为不冻胀土; ③碎石类土当充填物大于全部质量的40%时,其冻胀性按充填物土的类别判断; 碎右、砾砂、粗砂、中砂、(粒径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大手15%)、细 砂(粒径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10%)均按不冻胀考虑。

    2.1.7当基础联系梁下有冻胀土时,应在梁下填以炉渣等松 材料,根据土的冻胀性大小可预留50~150mm空隙,以防止 土冻胀将基础联系梁拱裂,

    2.1.8外门斗、室外台阶和散水坡等宜与主体结构断开,散水

    2.1.8外门斗、室外台阶和散水坡等宜与主体结构断开,

    坡分段不宜过长;每隔6m设10mm的伸缩缝,内填沥青油膏 坡度不宜过小,其下宜填以非冻胀性材料。

    ·1·9然口小力 尔级生 HJ 冻胀土的非采暖建筑,为防止冻切力对基础侧面的作用,可在基 础侧面回填粗砂、中砂、炉渣等非冻胀性散粒材料或采取其它有 效措施。

    用中因故冬期不能采暖时,应对地基采取相应的过冬保温措施 对非采暖建筑的跨年度工程,入冬前基坑应及时回填

    对非采暖建筑的跨年度工程,入冬前基坑应及时回填。 2.1.11严禁扰动垫层下卧层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层,防止其被践 踏、受冻或受浸泡。在碎石或卵石垫层底部宜设置150~300mm 厚的砂垫层,以防止淤泥或淤泥质士表面的局部破坏。如淤泥或 淤泥质土层厚度较小,在碾压荷载下抛石能挤入该层底面时,可 采用抛石挤淤处理。先在软弱土面上堆填块石、片石等,然后将 其压入以置换和挤出软土。 2.1.12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 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 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 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以上工程,每100m应至少有1点。 3000m以上工程,每300m至少有1点。每一独立地基下至少 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踏、受冻或受浸泡。在碎石或卵石垫层底部设置150~300mm 厚的砂垫层,以防止淤泥或淤泥质士表面的局部破坏。如淤泥或 淤泥质土层厚度较小,在碾压荷载下抛石能挤入该层底面时,可 采用抛石挤淤处理。先在软弱土面上堆填块石、片石等,然后将 其压入以置换和挤出软土。

    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 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 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以上工程,每100m应至少有1点。 3000m以上工程,每300m至少有1点。每一独立地基下至少 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2.1.13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 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炭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 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 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 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 3根。

    2.1.14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 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2.1.15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性 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人 建筑物地基引起湿陷。 2.1.16.当发现地基湿陷使建筑物产生裂缝时,应暂时停止施 工,切断有关水源,查明浸水的原因和范围,对建筑物的沉降和 裂缝加强观测,并绘图记录,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2.1.17施工用水应要善管理,防止管网漏水。临时水池、洗料 场、淋灰池、防洪沟及搅拌站等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15m,并应 做好排水设施,防正施工用水流入基坑(槽)。

    2.2地基土(岩)的分类

    2.2。1作为建筑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 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等。 2.2.2岩石应为颗粒间牢固联结,呈整体或具有节理裂隙的岩 体。岩石根据其坚固性可分为硬质和软质;根据其风化程度可分 为微风化、中等风化和强风化。岩石风化程度的划分见表2.2.2 一1和表2.2.2一2。

    2.2。1作为建筑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碎石土、砂土,米 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等。

    表2.2.21岩石坚硬程度的定性划分名称定性鉴定代表性岩石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锤击声清脆,有回弹,震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坚硬岩手,难击碎;石英岩、硅质砾岩、石英砂岩、硅质基本无吸水反应硬石灰岩等质岩锤击声较清脆,有轻微回1.微风化的坚硬岩;较硬岩弹,稍震手,较难击碎;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有轻微吸水反应岩、石灰岩、钙质砂岩等锤击声不清脆,无回弹,1.中风化的坚硬岩和较硬岩;较软岩较易击碎;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干枚指甲可刻出印痕岩、砂质泥岩、泥灰岩等软质岩1.强风化的坚硬岩和较硬岩;锤击声哑,无回弹,有世2.中风化的较软岩:软岩痕,易击碎;3.未风化~微风化的泥质砂岩、泥浸水后,可捏成团岩等锤击声哑,无回弹,有较1.风化的软岩极软岩深凹痕,手可捏碎;2.全风化的各种岩石浸水后,可捏成团3.各种半成岩12

    2.2.3碎石土为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的土。 碎石土可按表2.2.31分为漂石、块石、卵石、碎石、圆砾和 角砾:其密实度可按表2.2.32确定。 2.2。4.砂土应为粒径大于2mm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粒径 大于0.075mm的颗粒超过全重50%的土。砂土可按表2.2.4分 为砾砂、粗砂、中砂、细砂和粉砂。

    表2.2.31碎石±的分类表

    注:骨架颗粒系指与本规程表2.2.3一1相对应粒径的颗粒。 表 2.2.4 砂± 的 分 类

    分类时应根据粒组含量由大到小以最先行

    砂土的密实度,可按表2.2.5分为松散、稍密、中密、 也可用N3.5来划分砂土的密实度。

    表2.2.5砂士的密实度

    2.2.6粘性土为塑性指数I.大于10的土,可按表2.2.6分为

    2.6粘性土为塑性指数1大于10的土,可按表2.2.6分为 土、粉质粘土。

    注:塑性指数由相应于76g圆锥体沉人土样中深度为10mm时测定的液限计算而 得。

    2.7粘性土的状态,可按表2.2.7分为坚硬、硬塑、可塑、 塑、流塑。

    表2.7粘性+的状态

    2.2.8粉土为介于砂土与粘性土之间,塑性指数I,≤10且粒径 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的土。 2.2.9淤泥为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 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5的 粘性土。当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而天然孔隙比小于1.5但大于或 等于1.0的土应为淤泥质土。 2.2.10红粘土为碳酸盐岩系的岩石经红土化作用形成的高塑性

    2.2.10红粘土为碳酸盐岩系的岩石经红土化作用形成

    粘土。其液限一般大于50。经再搬运后仍保留红粘土的基 征,液限大于45的土应为次生红粘土。

    2.2.11人工填根据其组成和成因,可分为素填土、杂填土、

    王为由水力冲填泥沙形成的填土。

    换填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杂 土地基及暗沟、暗塘等的浅层处理。有灰土垫层、砂垫层、砂 垫层、素土垫层等。垫层厚度不宜大于3m。

    注:灰土垫层28d强度可达0.1kP

    2.3.3灰土的土料,宜采用就地基槽中挖出的土,(宜用粘性 及塑性指数大于4的粉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 筛,其粒径不得大于15mm。

    2.3.4灰土的体积配合比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为2:8 3:7 (熟石灰:±)。

    2.3.8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现场的检验方法是用

    2.3.9灰土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拌好后及时铺好夯实, 得隔日打夯。

    2.3.10灰土的铺设厚度,可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按照表 2.3.10选用。各层厚度都应预先在基坑(槽)侧壁插定标志。 每层灰土的夯打遍数、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干密度在现场试验确 定。一般夯打(或碾压)不少于4遍。

    2.3.10灰土的铺设厚度,可根据不同的施方法按照表

    表2.3.10灰土最大虚铺厚度

    2.3.11灰土分段施工时,不得在墙角、柱基及承重窗间墙下接 缝。上下两层灰土的接缝距离不得小于500mm。接缝处的灰土 应充分夯实。当灰土垫层地基高度不同时,应作成阶梯形,每阶 宽度不少于500mm 2.3.12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基槽、坑内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措 施,使在无水状态下施工。夯实后的灰土,在3d内不得受水浸 泡。 2.3.13灰土夯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并及时回填土。否 则要做临时遮盖,防止日晒雨淋。 2.3.14雨天施工时,应采取防雨及排水措施。灰土地基如遭受 雨淋浸泡,则应将积水及松软土除去并补填夯实;受浸湿的灰 土,应在原十后冉芬打密实。

    2.3.15灰土质量标准见表2.3.15

    表2.3.15灰土质量标准

    2.4.1一般适用于处理软土透水性强的粘性土地基,但不宜用 17

    .1一般适用于处理软土透水性强的粘性土地基,但不宜用

    于湿陷性黄土地基和不透水的粘性土地基,以免聚水而引起地基 下沉和降低承载力。

    2.4.2砂和砂石地基所用材料,宜采用中砂、粗砂、砾砂、碎 (卵)石、石屑或其它工业废粒料(应质地坚硬,性能稳定,无 侵蚀性。其最大粒径及级配宜通过试验确定)。在缺少中、粗砂 和砾砂的地区,可采用粉细砂,但应掺入25~30%的碎石或卵 石。

    用作排水固结地基材料,含泥量不宜超过3%。碎石或卵石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2.4.4,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施工时,应采取排

    注:如用水撼法或插入振动法施工时,应控制注水和排水。

    2.4.5铺筑前,应先进行验槽。浮土应清除,边坡必须稳定, 防止塌土。基坑(槽)底和两侧附近如有低于地基的孔洞、沟、 并、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加以填实。 砂和砂石地基在完工后不得在影响其稳定性的区域内进行挖 掘工程,必须开挖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

    基底面应挖成踏步或斜坡搭接。搭接处应注意捣实,施工应按先 深后浅的顺序进行。

    .4.7人工级配的砂石地基,·应将砂石拌和均匀后,再进行铺 真捣实。

    2.4.8分段施工时,接头处应作成斜坡,每层错开0.5~ 并应充分捣实。

    2.4.9采用碎石垫层时,为防止基坑(槽)底面的表层软土发 生局部破坏,应在基坑(槽)底部先铺层砂,然后再铺碎石垫 层。

    4.10砂和砂石地基的捣实视不同条件,可选用振实、夯实或

    2.4.10砂和砂石地基的捣实视不同条件,可选用振实

    压实等方法。施工时应分层进行,在下层密实度经检验合格后, 方可进行上层施工。每层铺筑厚度不宜超过表2.4.10规定的数 值。分层厚度可用样桩控制。 捣实时应注意不要扰动基坑(槽)底部的土,以免影响和降 低地基的强度。

    注: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地基,其最下层的铺筑厚度可比上表增加50mm。

    2.5.6,碎砖三合土,可采用人力夯或机械夯。每层应夯打密实,

    2.5.7碎砖三合土分层铺设至设计标高后,在最后一遍夯打时,

    2.5.8夯打完的碎砖三合土,如因雨水冲淋或被积水破坏表层 灰浆时,可在排除积水后,重新浇浆夯打坚实。

    2.5.8夯打完的碎砖三合土,如因雨水冲淋或被积水破坏表层

    2.6.1重锤夯实适用于地下水位0.8m以上稍湿的粘性土、 土、陷性黄土、杂填土和分层填土的地基。

    2.6.1:重锤分实适用于地下水位0.8m以上梢湿的粘性土、砂 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分层填土的地基。 2.6.2当夯击振动对邻近的建筑物、设备以及施工中的砌筑工

    程和浇筑混凝土等产生有害影响时,或地下水位高于有效夯实 度时,不宜采用。

    2.6.3重锤夯实使用机具设备有夯锤和起重机械。夯锤形

    2.6.3重锤夯实使用机具设备有夯锤和起重机械。夯锤形状宜 采用截头圆锥体,可用C20钢筋混凝土制作(钢筋网8网格 100×100吊环30),其底部可填充废铁并设置20mm厚钢板 (底板上侧面焊100×100×4角钢),以使重心降低。夯锤重一般 为1.5~3t,锤底直径般为1.0~1.5m。锤重与底面积的关系 应符合锤重在底面上的单位静压力1.5~2.0N/cm。 起重机可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打桩机、装有摩擦绞车的挖土 机等,也有用自制的榄杆式起重机或龙门式起重机。起吊设备的 起重能力,当直接用钢索悬吊夯锤时,应大于夯锤质量的3倍; 当采用脱钩夯锤时,应大于夯锤质量的1.5倍。 2.6.4施工前,应在现场进行试夯,选定锤重、底面直径和落 距,以确定最后下沉量及相应的最少劵击遍数和总下沉量。 最后下沉量一般可米取下列数值: 粘性土及湿陷性黄土:10~20mm; 砂土:5~10mm。 注:最后下沉量指重锤最后2击,平均每击土面的沉降值。

    2.6.5试夯点(试坑)的数量应根据需夯实地基的土质条件决 定。土质均匀时试夯可以在一处进行、土质不同时,应分别在各 个不同地段进行。

    2.6.6采用重锤夯实分层填土地基时,每层的虚铺厚度,一般

    2.6.7试劵前应测定土的含水率,当低于最优含水量2%以上 时,应在天然湿度及加水至最优含水量的基土上分别进行试夯。

    2.6.7试劵前应测定土的含水率,当低于最优含水量2%以上

    最优含水量可按液限指数为0.6取值,一般由室内击实试验 确定。现场简易鉴定的方法是用手握紧后,松手土不散,易变形 而挤不出水,抛在地上即呈碎裂,此时为土最优含水量的一般状 态。

    2.6.8试夯后,应挖探并检查试坑内的夯实结果,测

    下2.5m深度内,每隔0.25m深度处测试土的密实度,与试坑 天然土的密实度相比较。·对于分层填土,应测定每层填土试夯 的最大、最小及平均密实度。

    2.6.9土的试夯结果达不到设计的密实度和夯实深度要

    应适当提高落距,增加夯击遍数,必要时可增加锤重,再进行 点试夯。

    2.6.10试夯后应提出试夯报告,并附重锤夯实记录、参照附录

    2.6.10试夯后应提出试夯报告,并附重锤夯实记录、参照附 G、附表 G.0.1.

    2.6:11重锤夯实施工应根据试夯结果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1)夯实面积、场地布置和施工顺序; (2)夯实机具设备的选定; (3)锤的落距、夯击遍数和夯击路线; (4)使土达到最优含水量的措施: (5)地基实的最后下沉量和总下沉量; (6)设计要求的地基实深度和密实度。 2.6.12在起重能力充许的条件下,以采用质量较大的夯锤为 宜,一般宜采用1.5~3t。落距般采用2.5~4.5m。 2.6.13基坑(槽)的夯实范围应大于基础底面、开挖时,坑 (槽)每边比设计宽度加宽不宜小于0.3m,以便劵实施工的进 行。 坑(槽)边坡应适当放缓。实前,坑(槽)底面应高出设 计标高,预留土层的厚度可为试夯时的总下沉量加50~100mm。 2.6.14夯实施工前,应检查基坑(槽)中土的含水量,并根据 试夯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加水。坑(槽)加水,需待水全部渗入士 中24h后方可夯击。如土的表层含水量过大,劵实成软塑状态 时,可采取铺撒吸水材料(干土、碎砖、生石灰)、换土或其他 有效措施处理。 分层填土时,应取用含水量相当于最优含水量的土料。如士 料含水量太低,宜加水至最优含水量。每层土铺填后应及时夯

    实。分层填土夯击时,必须控制每层铺土厚度。 2.6.15在基坑(槽)周边应做好排水设施,防止向坑(槽)灌 水。

    水。 2.6.16在大面积基坑或条形基槽内夯击时,宜夯挨一夯顺序 进行,在一次循环中同一夯位应连夯两下。下循环的夯位,应 与前一循环错开1/2锤底直径,落锤应平稳,夯位应准确。 在独立柱基基坑内夯击时,一般采用先周边后中间或先外后 里的跳打方法进行。 夯击遍数,应按试夯确定的最少遍数增加1~2遍,一般为 812遍。 注:①同一位夯击一下为一遍; ②基坑(槽)底面标高不同时,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逐层夯实。 2.6.17夯击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基坑(槽)壁有无塌的可 能,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6.18夯实完后,应将基坑(槽)表面夯实至设计标高。 2.6.19 在夯击过程中,应参照附录G、附表G.0.2做好记录。

    2.6.16在大面积基坑或条形基槽内夯击时,宜夯一夯顺序

    2.7.1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和粘 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强夯置换法适用于 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一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或对变形控制要求 不严的工程。

    2.7.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 处理效果。

    2.7.3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 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 施。

    须清除所有障碍物及地下管线等

    2.7.5当地下水位距地表面2m以下且表层为非饱和土时,

    进行夯击;当地下水位较高不利于施工或表层为饱和粘性土 ,可铺填0.5~2.0m厚的中(粗)砂、砂砾或片石等材料后 #行夯击。

    2.7.6.1起重机一般多使用起重能力为15、30和50t的履带 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设备。亦可采用专用三脚架或龙门架作起重 设备。采用自动脱钩装置,起重能力取大于1.5倍锤重。起重机 的起重能力不足时,可采取在臂杆上加支杆以加大起重能力。 起重机必须符合夯锤起吊和提升高度的要求,并应设安全装 置,防止夯击时臂杆后仰: 2.7.6.2自动脱钩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使用灵活。拉绳 端固定在锁柄上,另一端穿过转向滑轮固定在臂杆底部横轴上 当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时,打开钩绳随即拉紧,而脱钩装置开 启,劵锤脱钩下落,同时可保证每次劵击落距相同; 2.7.6.3夯锤可用钢材制作,或外壳采用钢板、内部焊接钢 筋骨架租放置钢筋网片及50吊环,然后浇筑C30混凝土制成。 夯锤底面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为了适应不同工程对夯击能力的 要求,钢锤亦可制成装配式的(其构造分为底盘、中间块及顶板 三部分),底板与外壳焊成一体,顶板、中间块通过底盘上的螺 拴与底盘连成一一体,调整中间块的数量,即可按工程需要组合成 不同级量的夯锤。 锤中宜对称设置多个上下贯通的直径为200~300mm的钢管 排汽孔,以利于夯击时空气排出和减小起锤的吸力; 2.7.6.4为了防止起重机机架在加载或卸载时发生倾覆,应 对称进行加载或卸载。

    2.7.7强夯施工的技术参数

    2.7.7.1强锤的质量可为10~40t,落距不宜小于.6m。钊 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25~40kPa

    强夯置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100~200kPa。 2.7.7.2夯击点布置及间距应根据基础的形式和加固要求而 定。对于大面积地基可采用梅花形或正方形网格排列;对条形基 础夯点可成行布置;对于独立基础夯点宜单点布置或成组布置。 在基础下面必须布置夯点。 夯点间距一般根据基础布置、加固土层的厚度和土质情况而 定,加固土层厚、土质差、透水性弱、含水量高的,夯点间距可 取为7~15m;加固土层薄、透水性强、含水量低、砂质土,间 距可为5~10m。一般第一遍点的间距要取得大些,以便夯击 能向深度传递。 按上列夯击点布置和夯点间距,依次夯击完成为第一一遍,第 二次夯击选取已劵点间隙,依次补点夯击为第二遍。以下各遍均 在中间补点,最后一遍为低能满夯,使锤印彼此搭接,表面平 整。 2.7.7.3夯击击数和夯击遍数应根据基土的性质和夯沉量通 过单点试劵,观测击坑周围基士的变形情况来确定,最后两击 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于下列数值:当单击夯能小于4000kN·m时 为50mm;当单击夯能为4000~6000kN?m时为100mm;当单击 夯能大于6000kNm时为200mmo 夯击遍数一般为2~5遍,对于细颗粒多,透水性较差的基 土及加固要求较高的地基,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对于颗粒细、透水性差、含水量较高的基土,采用减少每遍 的夯击次数,增加击遍数;而对于颗粒粗、透水性强,含水量 低的基土,宜采用增加每遍的夯击击数,减少夯击遍数。 2.7.7.4两遍夯击之间的间歇时间,取决于强夯产生的孔隙 水压力的消散时间。般对于土质颗粒细、含水量高、粘土层厚 的间歇时间宜加长,间款时间一般应为2~4周;对于粘土或冲 积土应为3周左右;对于地下水位较低,含水量较少的碎石类填 土和透水性强的砂性土应为1一2周。

    础外边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至1/3,并不宜 小于3mo 2.7.7.6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及设计要求

    础外边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至173,并 小于3m。

    表2.7.7.6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

    注: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从最初起夯面算起。

    2.7.8强夯施工前应试夯,并按下列顺序进行:

    2.7.8.7做好强夯前后试验结果对比分析,确定正式施工时 采用的技术参数。

    般以各个夯击点的夯击数作为施工控制数值,也可采用试 确定的最后两击的沉降量或最后两击沉降差进行控制。夯击 度,应用水准仪进行控制。

    2.7.10每夯击一遍完成后,应测量场地平均下沉量。然后, 将夯坑填平,方可进行下一遍夯击。场地平均下沉量必须符 求。

    2.7.11 强夯开始时,应检验夯锤是否处于中心,防止 斜。

    2.7.12击时落锤应保持平稳,夯位正确。如错位或坑底倾斜 过大,应及时用砂土将坑填平,方可进行下一次击。 2.7.13强夯施工最好在干阜季节进行。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 强场地积水,否则质含水量增加,土质变软,会产生挤出现

    强夯场地积水,否则土质含水量增加,土质变软,会产生挤出现 象,降低强夯效果。

    象,降低强夯效果。 2.7.14每遍强夯后应按规定间歇一定时间,再进行第二遍夯 击。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 高程。如工期短,应尽可能减少夯击遍数,一般应根据地基土的 性质适当增加夯击点的夯击次数或适当缩小点间距,以便在减 少夯击遍数的情况下能获得相同的劵击效果。 2.7.15强夯置换施工时,当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时应停 ,向坑内填料直至与坑顶一平,记录填料数量,如此重复直室 满足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而完成一个墩体的夯击。当夯点 周围软土挤出影响施工时,可随时清理并在务点周围铺垫碎石 继续施工。并按由内而外,隔行跳打原则完成全部夯点的施工。 2.7.16强夯时夯击点应距现有建筑物15m以上;距桥台5~ 6m;油罐10m;距正在施工的钢筋混凝上结构15m以上。当受 场地限制不得避开时,可在夯点与建筑物之间开挖隔振沟,沟深 SR

    7.14每遍强夯后应按规定间歇一定时间,再进行第二遍夯 。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 程。如工期短,应尽可能减少夯击遍数,一般应根据地基土的 质适当增加劵击点的劵击次数或适当缩小劵点间距,以便在减 夯击遍数的情况下能获得相同的夯击效果。

    夯,向坑内填料直至与坑顶一平,记录填料数量,如此重复直至 满足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而完成一个墩体的击。当夯点 周围软土挤出影响施工时,可随时清理并在劵点周围铺垫碎石 继续施工。并按由内而外,隔行跳打原则完成全部夯点的施工。 2.7.16强夯时夯击点应距现有建筑物15m以上;距桥台5~ 6m;油罐10m;距正在施工的钢筋混凝上结构15m以上。当受 场地限制不得避开时,可在夯点与建筑物之间开挖隔振沟,沟深 要超过建筑物基础深,其位置宜设在靠强夯场地一侧,并有足够

    的长度,或把强劵场地包围起来。 2.7.17 强夯施工应参照附录G附表G.0.3和附表G.0.4做好 记录。

    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 验除应采用单墩荷载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 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士 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荷载试验代替单墩荷载试验。

    2.8.1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 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并应符 合《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土工合成材料以 100m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2.8.2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与性能和填料土类,应根据工 程特性和地基土条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垫层材料宜用粘性 土、中砂、粗砂、砾砂、碎石等内摩阻力高的材料。如工程要求 垫层排水,垫层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 2.8.3土工合成地基施工除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由于铺设士 工合成材料带来的特殊要求,以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 2.8.4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时,下铺地基土层顶面应平整,且保 持一定的松紧度,使其在工作状态下受力均匀,避免被石块、树 根等刺破、顶破,引起局部的应力集中。用于加筋垫层中的土工 合成材料,因工作时要受到很大的拉应力,故其端头一定要埋设 固定好,通常是在端部位置挖地沟,将土工合成材料的端头理埋入 沟内上覆土压住固定,以防止其受力后被拨出。铺设时应把土工 合成材料张拉平直、绷紧,严禁有折皱;端头固定宜采用回折锚 固。切忌曝晒或裸露,一般施工宜连续进行,暴露时间不宜超过

    2.8.1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 享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并应 合《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土工合成材料 100m 为一批,每批应抽查 5%。

    2.8.2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与性能和填料土类,应

    程特性和地基土条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垫层材料宜用粘 土、中砂、粗砂、砾砂、碎石等内摩阻力高的材料。如工程要 垫层排水,垫层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

    持一定的松紧度,使其在工作状态下受力均匀,避免被石块、树 根等刺破、顶破,引起局部的应力集中。用于加筋垫层中的土工 合成材料,因工作时要受到很大的拉应力,故其端头一定要理设 固定好、通常是在端部位置挖地沟,将土工合成材料的端头埋入 沟内上覆土压住固定,以防止其受力后被拔出。铺设时应把土工 合成材料张拉平直、绷紧,严禁有折皱;端头固定宜采用回折锚 固。切忌曝晒或裸露,一般施工宜连续进行,暴露时间不宜超过 48h,并注意掩盖,以免材质老化、降低强度及耐久性。

    2.8.5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宜采用搭接法、缝接法利

    建筑软件、计算,8.5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宜采用搭接法、缝接法和胶结法

    并应视受力和基层的土质条件而定,并应保证主要受力方向的连 接强度不低于所采用材料的抗拉强度(图2.8.5)。

    2.8.6土工合成材料的搭接长度,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当采 用搭接时,一般应为300~900mm;采用缝接法可采用尼龙线或 涤纶线连接。 5旅工纯市三 应批行热中检检

    2.9.1粉煤灰地基可用于道路、堆场和小型建筑、构筑物等。 2.9.2采用粉煤灰地基,其氧化铝及二氧化硅含量应≥70%, 烧失量应不大于12%。

    粉煤灰地塞可用于道路、堆和小型霆巩、构筑物等。 2.9.2采用粉煤灰地基,其氧化铝及二氧化硅含量应≥70% 烧失量应不大于12%。 2.9.3粉煤灰地基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一一般分层铺填厚度不 宜大于300mm。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J220)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2.9.4粉煤灰地基上宜覆盖300~500mm厚的粘性土。粉煤灰 地基中掺有外加剂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性能及适用条件。 2.9.5粉煤灰地基不应采用浸水饱和施工法,其施工含水量应 控制在最优含水量wop土2%。最优含水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中轻型击实试验的要求求 得。在缺乏试验资料时,也可近似取0.6倍的液限值;或按经验 采用塑限wop土2%的范围值作为施工含水量的控制值。

    2.9.6粉煤灰每摊铺一层后,先用履带式机具或轻型压路机初 压1~2遍,然后用中、重型振动压路机振碾3~4遍,速度为 2.02.5Km/h,再静碾1~2遍。碾压轮迹应相互搭接,后轮必 须超过两施工段的接缝。 压实后的粉煤灰施工缝各层应错开搭接,不宜在相同部位留 施工缝。在施工缝处应适当增加压实遍数。此外,还应避免在工 程的主要部位或主要承重部位留施工缝。

    2.9.7.作为建筑物地基的粉煤灰应符合有关放射性安全标准

    2.9.8粉煤灰地基中的金属构件、管网宜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 大量铺设粉煤灰的地基,应考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 2.9.9粉煤灰分层碾压验收后北京标准规范范本,应及时铺填上层土,以防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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