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364-2016 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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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GJ/T 364-2016  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围护结构与内衬墙连成整体,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的 种结构形式。

    围护结构和内衬墙分离设置,两者之间不能传递剪力和弯 矩,只能传递法向压力的一种结构形式。

    3.0.1施工前应根据相关技术资料核查周边相邻建、构筑物、 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设计条件复核以及风险辨识和评估。实际 施工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提请设计单位校核或调整设计方案, 还应针对重大风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 物资。

    3.0.2实施方案应结合地面交通等环境条件确定认证标准,合理选择工

    程施工方法、出土口的位置和数量、施工机具的型号和数量, 3.0.3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基坑内地下水位不应小于在作业面以下0.5m; 2 应满足坑底抗突涌验算及坑底、侧壁抗渗流稳定要求。 3.0.4盖挖基坑内应采取通风、排烟、降尘、减噪、照明等措 施,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ITGF6C 中山岭公路隧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3.0.5施工过程中,应对盖板和支护体系、地下水位、周边士

    4.1.1围护结构宜采用排桩或地下连续墙

    .1.1围护结构宜采用排桩或地下连续墙。 .1.2围护结构的轮廓线应在内衬墙设计轮廓的基础上考虑围 户结构施工的定位偏差和垂直度偏差而适度外放,保证施工后不 曼占结构线,

    4.1.2围护结构的轮廓线应在内衬墙设计轮廓的基础上考虑围

    护结构施工的定位偏差和垂直度偏差而适度外放,保证施工

    4.1.3围护结构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

    4.1.3围护结构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

    .1.3围护结构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 呈》JGJ120的规定执行,并应满足结构体稳定与承载力要求

    4.2.1永久立柱宜采用钢管混凝土柱或组合型钢柱,临时立柱 宜采用格构柱或型钢柱。立柱基础宜采用桩基,桩基选型和设置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2立柱桩基的端头处理应符合

    1桩基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对端头超 灌混凝土进行破除; 2破除后的端头应呈平面或在桩中略有凸起,端头混凝土 应密实、均匀、不夹杂泥浆; 3当破除后的桩基端头低于设计标高时,不得使用砂浆填 补,可采用支模、浇筑混凝土的措施增加端头高度。 4.2.3盖挖顺作法施工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7中的规定,根据施工荷载复核临时立柱的稳定性 和承载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临时立柱间设置水平支撑 系统。

    范》GB50017中的规定,根据施工荷载复核临时立柱的稳定性 和承载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临时立柱间设置水平支撑 系统。

    4.2.4临时立柱安装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应为土10mm,垂直度应为柱高1/300。永久立柱的安装精度应

    与结构柱允许偏差范围一致

    4.2.5单定点安装立柱,应符合

    1 孔口处应有对立柱进行水平和垂直方向调整的导向装置; 长细比大于150的钢立柱,应采取保证刚度的加固措施; 3 立柱下端应设有扶正装置; 立柱起吊时应轻提慢放,安装过程中应对垂直度进行 检测。

    1)应严格控制定位器的制作质量,其规格、尺寸、强度、 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中不得产生变形、移位及 破坏; 2)应确保定位器水平标高及中心位置的精确度; 3)定位器应与孔内护壁钢筋或预埋件焊牢,采用钢护筒 时,定位器应与护筒焊牢。 2立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定位,安装前应将遗留在 定位器表面的混凝土清除干净: 2)吊装立柱的吊点位置,应通过验算确定; 3)立柱吊入孔内时应匀速缓放,在确认柱底部套住定位 器后,再将立柱放置到位; 4)立柱入孔就位后,应有调整装置对柱上端进行准确定 位并固定。 .7机械插人钢管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柱的材质、型号、规格及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逢外表面应光洁、平整; 2立柱桩混凝土的缓凝时间不应小于混凝土运输、浇筑、 (机械就位、钢管插入等作业所需时间的总和,且钢管柱插入 勺混凝土珊落度不应小于100mm: 3钢管柱底板应加工成锥台形状,锥形中心应与钢管柱中

    4.2.7机械插入钢管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心一致; 4钢管柱插入过程中,应利用插人机械上的垂直仪检测钢 管柱的垂直度; 5钢管柱插入到位并校核完成后,在桩基混凝土达到设计 强度前不应移动插人机械。 4.2.8钢管柱施工宜采用钢护筒进行孔壁防护。 4.2.9立柱采用灌注桩基础时,埋入混凝土深度应满足设计要 求,且不宜小于立柱长边或直径的4倍 4.2.10立柱定位安装完成后,应灌砂填充立柱与孔壁空隙。灌 砂过程中应四周均匀填砂,并保证填砂充分浸水,填筑密实。 4.2.11逆作法施工的钢制永久立柱宜在工厂加工成型,其构造 和长度必须满足设计和现场定位作业的要求,进场施工前应做好 防锈处理和成品保护。 4.2.12立柱进入设计受荷状态后,不得在柱身施焊增设其他外

    心一致; 4钢管柱插入过程中,应利用插入机械上的垂直仪检测钢 管柱的垂直度; 5钢管柱插入到位并校核完成后,在桩基混凝土达到设计 强度前不应移动插入机械

    4.2.9立柱采用灌注桩基础时,埋入混凝士深度应满足设计

    4.2.10立柱定位安装完成后,应灌砂填充立柱与孔壁空隙。灌 砂过程中应四周均匀填砂,并保证填砂充分浸水,填筑密实。 4.2.11逆作法施工的钢制永久立柱宜在工厂加工成型,其构造 和长度必须满足设计和现场定位作业的要求,进场施工前应做好 防锈处理和成品保护

    4.2.12立柱进人设计受荷状态后,不得在柱身施焊增设其他5 挂构件。

    4.2.13钢管混凝柱作为永久立柱时,无外包混凝土时,应不

    施工中对钢管进行防腐蚀处理,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规定

    4.3.1水平支撑可采用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支撑、锚杆或其 合型式。

    水平支撑可采用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支撑、锚杆或具组 支撑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架设时应遵循先撑后挖的原 免撑或拆除,应先架设好替换支撑,或待相关结构构件承载 到替换所拆支撑的要求后进行

    4.3.3采用钢支撑时,支撑两端应设有防松脱装置。

    1 钢支撑构件宜在工厂加工成型,现场拼装; 2 钢支撑安装及拆除时应避免碰撞盖板体系; 3 钢支撑安装后,两端支点中心线偏心不应大于50mm

    两端支点的标高差不应大于20mm

    4.3.5钢腰梁的架设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腰梁拼装部位应设置在腰梁受力弯矩较小处,并应避 开支撑点位置; 2钢支撑支顶腰梁的部位应设置加劲板: 3钢腰梁安装位置处的基坑壁应平整,确保钢腰梁与基坑 壁间均匀传力; 44 钢腰梁与基坑壁间应设置抗剪构造措施。 4.3.6 钢筋混凝土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混凝土支撑在围护结构上预埋钢筋的位置应准确, 受力钢筋的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排距允许偏差应为 ±5mm; 2当支撑点在围护结构冠梁上时,支撑混凝土与冠梁的混 凝土应同时浇筑; 3应在支撑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进行下部土方 开挖; 4 应制定安全拆除钢筋混凝土支撑的措施。 4.3.7当首道支撑兼作盖板梁时,支撑宜选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结构,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筋混凝土支撑跨度达到或超过4m时,应按设计的 要求起拱,当设计无要求时宜按梁跨总长度的1/1000~3/1000 起拱; 2支撑应与围护结构刚性连接,并应满足竖向与水平承载 要求。 4.3.8 锚杆施工与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

    1钢腰梁拼装部位应设置在腰梁受力弯矩较小处,并应避 开支撑点位置; 2钢支撑支顶腰梁的部位应设置加劲板; 3钢腰梁安装位置处的基坑壁应平整,确保钢腰梁与基坑 壁间均匀传力: 4钢腰梁与基坑壁间应设置抗剪构造措施

    4.3.6钢筋混凝土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程》JG120的规定执行。

    4.3.9支撑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作为替换支撑的结构构件承载力满足换撑的要求后, 方可进行支撑拆除;

    2钢支撑拆除前,应先卸载支撑的预加应力,整体卸下放 稳后,再进行分段拆解; 3当混凝土支撑采取分区拆除时,应确保未拆区段支撑的 整体性和稳定性; 4支撑拆除过程中,应增加基坑监测频率

    5.1.1盖板体系选型应根据地下结构设计要求、使用功能要求、 工程施工条件、周边环境进行选择。 5.1.2盖板施工应在围护结构、中间立柱等前期结构施工验收 合格后进行

    5.1.3盖板体系的施工顺序可采用分幅、分区覆盖或全面覆盖

    5.1.3盖板体系的施工顺序可采用分幅、分区覆盖或全面覆盖 等方式。

    5.2.6永久盖板作为路面时,除应符合地下结构的要求外,尚 应满足路面交通的需要

    5.2.6永久盖板作为路面时,除应符合地下结构的要求外,尚

    5.3.1临时盖板的形式和构造除应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外,尚应 做到拆装灵活,可重复利用

    5.3.2临时盖板体系作为承重结构使用时,应明确上覆荷载大 小、类型及负荷方式。 5.3.3临时盖板体系宜有防渗漏、排水措施,设置横向及纵向 排水坡。

    1盖板路面和原路面应顺坡相接: 2表面宜设置路面铺装层,铺装层可采用沥青、钢筋混凝 土、钢纤维混凝土等,或采用工厂预制铺装产品; 3应设置限重、限速等交通标志

    1盖板梁宜单独设置,也可与首道支撑结合设置。当盖板 梁兼作首道支撑时,应符合本规程第4.3.7条的规定 2应按使用功能的要求控制盖板梁挠度,挠度超过允许范 围时,应加强梁体或设置中间立柱。 3应进行设计荷载下的安全检算。 5.3.7 钢筋混凝土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现浇钢筋混凝十梁宜一次浇筑成型: 2 梁上各类预理件均不得遗漏,且应满足设计安装精度 要求。 5.3.8 型钢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钢梁的加工与拼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2型钢梁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除锈等 级不宜低手St2,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明确要求时,涂层干漆膜 总厚度不宜小于150μm; 3搭设在围护结构上的型钢梁,宜采用预埋螺栓连接,预 理螺栓位置要准确,埋置深度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栓位置 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 4型钢梁采用焊接连接时,梁翼缘接缝处宜设置加强连

    .3.9钢架梁施工应符合下列知

    1钢桁架梁构件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钢桁架梁配套的钢销、钢、螺栓、槽钢等配 件,自行加工时应满足受力要求; 2)标准型构件不可直接替代加强型构件,当替代时应经 计算复核并采取补强措施 2钢架梁的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桁架梁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并编制专项施工 方案; 2)拼装前应逐一检查构件外观,不得使用变形、破损、 开裂、脱焊及严重锈蚀的构件; 3)拼装时应核对各构件的规格型号,其中标准型、加强 型构件不得错用; 4)连接钢销应安装牢固,销帽应贴紧构件,钢楔打入楔 孔应完全到位,不得松动。 3钢桁架梁混凝土支座上的预理件及螺栓位置应准确,充 偏差应为土3mm,螺栓的埋置深度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钢架梁的架设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复核已拼装成棉的钢架梁体中线,梁体 的侧向弯曲失高充许偏差应为梁长的1/1000,且不应 大于20mm; 2)应在支座上逐一放出钢桁架梁的定位轴线,严格按轴 线进行架设安装,钢桁架梁纵向充许偏差应为 士20mm,横向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3)各构件弦杆在相邻节点间不平直度不应大于5mm。 5钢架梁上宜设置监测点,定期对梁上、下弦杆的受力 变形值进行监测,并应符合本规程第9章的相关规定。 6钢架梁安装完毕,应有防止侧移的措施。

    定外,其架设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定位以及现场安装应准确,梁体垂直度应符合现行 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2各组贝雷片应连接成整体,每榻梁间应设置横向连接杆 与剪刀支撑,梁体与支座间应有效连接; 3各钢构件间的连接钢销安装后应插好保险销。 3.11当钢桁架梁采用六四式军用梁时,除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的规定外,其架设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榻梁之间应设置横联套管螺栓,螺栓应紧固,套管两 应与梁体顶牢。 2每榻梁间的斜腹杆与下弦杆处应设置连接系槽钢,并应 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10号槽钢加工,长度应在4.0m~4.5m范围 内,两端头应用钢板封堵加固,并在内部均布设置5 道钢肋板; 2)斜腹杆连接系槽钢应沿杆件倾斜设置,与水平方向形 成10°~20°间夹角,采用U型螺栓联结;下弦杆连接 系槽钢应设置在杆件的两端,亦采用相应U型螺栓 连接; 3)连接系槽钢之间应有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300mm。 3端构架杆件在支座上应稳固,不得滑动或翘起。 3.12当作为路面的盖板分幅施工时,应在钢架梁跨中构件 设置立柱或条形基础支座。当采用条形基础时,应符合下列 定: 1应根据导改路面的设计要求,确定构件的规格、数量及 形基础支座的位置,构件底部的支点应坐落在条形基础支座的 心线上; 2条形基础可采用素混凝土结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O; 3应采取措施控制条形基础的沉降,并应预留钢架拼装

    1应根据导改路面的设计要求,确定构件的规格、数量及 条形基础支座的位置,构件底部的支点应坐落在条形基础支座的 中心线上; 2条形基础可采用素混凝土结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 3应采取措施控制条形基础的沉降,并应预留钢桁架拼装

    预拱度20mm~30mm; 4架设完毕后,应检查各构件之间及构件与支座间的密贴 情况,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压,检验其路面体系的强度和 刚度。 5.3.13钢桁架梁上应设置监测点,定期对梁上弦杆、下弦杆的 受力和变形值进行监测,并应符合本规程第9.2.4条的规定 5.3.14型钢梁构件不得进行切割、焊接、穿孔等作业,破损、 变形的构件应通知厂家进行处理,不得自行修补。 5.3.15在钢桁架梁下弦杆设置悬吊荷载时,应经过计算复核。 六四式军用梁下弦杆不宜承担竖向荷载。 5.3.16钢架梁在使用中应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检修: 1 螺栓松动、螺母脱落; 2钢销的保险销或钢楔脱落,钢销松脱; 3 钢构件上下节点脱焊、开裂。 5.3.17预制钢筋混凝土临时盖板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盖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2预制盖板厚不宜小于80mm; 3预制盖板上预留的吊装孔或吊装环不应少于2个,设于 纵向1/4跨处,以避开路面板主筋为宜;吊装环应采用HPB30C 级热轧钢筋,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4盖板路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宜分两次进行,第二次抹平 后,沿横坡方向拉毛或采用机具压槽,拉毛和压槽深度应为 2mm~4mm; 5盖板预制时,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以上,才可 脱底模;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85%以上才能堆放和运输; 6盖板堆放应在两端部垫物搁支,每块盖板上均应做标识 及编号,不同规格类型的板分类码放好,板的上、下面不得倒 置,堆放层数不宜大于4层; 7盖板四边宜设置角钢护角; 8预制盖板的平整度偏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满足路面

    1盖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2预制盖板厚不宜小于80mm; 3预制盖板上预留的吊装孔或吊装环不应少于2个,设于 纵向1/4跨处,以避开路面板主筋为宜;吊装环应采用HPB300 级热轧钢筋,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4盖板路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宜分两次进行,第二次抹平 后,沿横坡方向拉毛或采用机具压槽,拉毛和压槽深度应为 2mm~4mm; 5盖板预制时,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以上,才可 脱底模;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85%以上才能堆放和运输: 6盖板堆放应在两端部垫物搁支,每块盖板上均应做标识 及编号,不同规格类型的板分类码放好,板的上、下面不得倒 置,堆放层数不宜大于4层; 7盖板四边宜设置角钢护角; 8预制盖板的平整度偏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满足路面

    1钢盖板宜由花纹钢板与型钢骨架焊接、拼装组成; 2钢盖板的长度可取2.0m~3.0m.宽度可取1.0m.厚度 可取0.15m~0.20m: 3相钢盖板应在侧边预留孔洞和卡槽进行锚固连接,钢 盖板与盖板梁搭接处应采用螺钉与定位夹具板限制位移; 4 钢盖板铺装前应进行除锈、防腐: 5 钢盖板安装完成后,应将吊装孔封堵严密; 6 钢盖板表面应有防滑纹路或设置防滑层

    5.3.19临时盖板体系路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盖板铺装应稳固、板缝间隙应均,整体平整度应满足 使用要求。 2盖板路面应与相邻路面高度一致,并保持相应的坡度, 无铺装层路面盖板相邻高差不应大于2mm,有铺装层路面盖板 相邻高差不应大于4mm。 3混凝土盖板施工拼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使用有横 句通缝的板。 4当路面有减振、降噪和防渗防漏要求时,盖板应采取下 列措施: 1)盖板底部与盖板梁接触面应平整,盖板与梁之间宜设 置橡胶垫; 2)盖板路面宜铺设低噪声面层: 3)盖板之间缝隙不应大于20mm,并应进行封堵。 5有沥青层的盖板路面,应有防裂缝措施,可在沥青层下 铺设混凝土基层,盖板与混凝土基层间可采用土工布隔离。 6六四式军用梁上盖板路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盖板两端应搁置在梁上弦杆的上缘,采用U型螺栓连 接,板间应连接紧密、平整,不得有错落现象; 2)盖板路面可用沥青麻丝填塞板缝;

    3)钢筋混凝土及钢盖板与盖板梁间应设置厚度不小于 10mm橡胶垫层。 5.3.20 盖板路面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盖板路面有坑洼不平及破裂时,应及时修复: 2当盖板有破损,板与板间的缝隙高差超出要求时,应对 路面结构体系进行检修; 3盖板路面承受的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 4应对临时盖板路面的排水系统进行维护

    5.3.21钢架梁盖板路面系统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施工时,应按拆除路面盖板、拆除固定支座的配件、 拆除梁间连接件、钢桁架梁吊离基坑、梁构件解体的流程进行; 2钢桁架梁应整榻吊离基坑,不宜直接在顶板结构上拆解 梁体构件; 3拆下的配件应进行收集清点,刷油后应要善保存

    1管线悬吊保护实施前,应了解管线的用途、材质、连接 方式、标高、走向等情况,明确管线对盖板体系变形、位移或沉 降的要求; 2应在管线周边设置醒目的警告标识,并应对悬吊管线进 行监测,建立预警体系,制定应急预案; 3钢管、铸铁管、混凝土管等刚性管道,不宜直接悬挂或 承托在路面盖板钢梁上,应设置专门用于管线悬挂的托架; 4电缆、光缆等管线与钢梁接触的地方应加套管或线槽 保护。

    6.1.1基坑开挖前,应探测开挖范围内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编制土石方开挖专项方案。 6.1.2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点、水准点加强保护,并应 定期复测检查。 6.1.3用电和照明设施应根据施工进展设置。 6.1.4强制通风设施应根据出土口的位置、间距、大小、数量 等实际情况设置。

    定期复测检查。 6.1.3用电和照明设施应根据施工进展设置, 6.1.4强制通风设施应根据出土口的位置、间距、大小、数量 等实际情况设置

    6.1.5基坑开挖后,应结合历史降雨最高水位设置防倒

    1基坑、出入通道和出土口周边应设置混凝土挡水墙,其 外侧宜设置排水沟; 2放坡的挖运设备出人通道端部应设置截水沟,并应与通 道两侧的挡水墙闭合; 3排水管沟与地下工程接口处,应设置拍门

    6.2.1开挖作业应在盖板结构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经验收符 合条件后进行。 6.2.2基坑开挖时,应加强对基坑内既有结构的保护其周边 0.5m范围内土石方采用人工.开挖。 6.2.3基坑开挖应遵循“时空效应”原理,分层、分段、均衡 对称开挖,严禁超挖。开挖参数应视地质情况及支撑方式确定。 6.2.4基坑开挖时,应根据地层特性和地下水情况对围护排桩 的桩间十体或地下连续墙墙段连接处进行防护

    6.2.5土石方开挖施T应做好基坑的支护T作,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基坑开挖时,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施作支撑、锚杆或结构: 2基坑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支护时,应在支撑混凝土达到 设计强度后,进行下层士石方开挖: 3基坑采用钢支撑支护时,应在钢支撑质量验收合格并按 要求施加预加应力后:进行下展士石方开挖: +基坑采用锚杆支扩时,应在上层锚杆注浆体及喷射混凝 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下层土石方开挖: 5基坑利用结构支护时应在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 进行下层七有方开挖 6.2.6土石方开挖与结构施1.交叉作业时,应确保运输通道的 顺畅。 6.2.7 当结构利用土模施丁时,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梁、板结构断面形状开挖成槽: 2 距离结构设计标高0.2m内的土方应采用人T开挖; 3墙柱接头处土方应开挖至接头以下至少(.5m,并呈倾斜 状。 6.2.8逆作法基坑开挖下层土石方时,应随挖随清理上层结构 底模,并应确保作业安全。 6.2.9土石方爆破施T时、应采用控制爆破方式:确保基坑及 周边环境的稳定、安全,同时避免对已经成型的永久结构造成

    6.2.8逆作法基坑开挖下层土石方时,应随挖随清理上层结构

    工方爆破施时,应采用控制爆破方式,确保基坑及 周边环境的稳定、安全,同时避免对已经成型的永久结构造成 损伤

    6.3.1出土口设置应考虑对支撑结构的影响,并通过计算采取 确保结构稳定的加固措施。 6.3.2盖板下土石方运输方式应根据结构形式、埋深和出土口 的设置及分布、施工.T序等情况确定

    6.3.3土石方挖运设备应根据出土口尺寸、土石方开挖范围内

    的结构净空尺寸、柱间净距、柱与墙间净距、架设支撑后的开挖 层净高等因素综合确定。运输设备的选型、配置应使装碴能力、 运输能力与开挖能力相匹配,装运能力不应小于最大的开挖能 力,且应采用环保设备

    7.1.1盖挖结构钢筋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T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应分类堆放,并设有材料标识,在存放和运输过程 中应避免被污染; 2钢筋下料尺寸应满足盖挖基坑内的运输条件; 3主筋采用机械连接时,侧墙预埋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 差应为土5mm, 7.1.2 盖挖逆作法钢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缝钢筋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等级应为一级; 2下置导墙施工缝处留置钢筋长度应满足钢筋接头的要求; 3 侧墙拉筋宜在水平施工缝凿毛后进行安装; 4当梁板钢筋遇到临时立柱无法穿过时,应有保证钢筋贯 通的节点设计。

    7.2.1盖挖结构模板施工,

    .2.1盖挖结构模板施.1.,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T程施T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施工设备和 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2大型模板宜采用现场拼装; 3模板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应规定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 及安全措施; 4底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执行; 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结构形成冲击荷载; 6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2.2盖挖逆作法模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板采用地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模应满足结构自重荷载和施工荷载的刚性要求,坚 实平整,表面光洁无裂缝;天然地基不能满足地模施 工要求时,可采取地层加固措施; 2)地模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为士5mm,截面尺寸偏差 应为士10mm,轴线位置偏差应为土5mm,层高标高 偏差应为士5mm; 3)地模与结构混凝士间应设有隔离层; 4)基底上方应设置混凝土找平层,找平层混凝土的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C15,厚度不应低于50mm; 5)各施工单元的地模应在结构边缘外扩1.5m; 6)跨度4m以上的梁、板结构,其地模应按结构的要求 设置起拱。 2侧墙模板采用整体可移动模板时,应有防倾覆措施,可 用支撑或拉索等临时固定装置。 3墙体纵向施工缝应采用斜向模板支设,模板顶部高于施 缝不应小于200mm(图7.2.2)。

    7.3.1竖向施T缝宜设置在剪力较小的部位,并应错开预留孔

    结构T程施T质量验收规范》(B50204的规定外,尚应符

    1混凝土浇筑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选择泵送设备,合理 布置泵管,减少弯头数量; 2墙体泵送混凝土的落度宜为180mm~220mm,板体泵 送混凝土的珊落度宜为160mm~200mm; 3墙体混凝土卸料口间距不宜大于3m,每个卸料口处一次 浇筑混凝土高度不宜大于0.5m。

    1围护结构的位置、内侧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围 护结构不应侵占内衬墙位置; 2内衬墙施工前,应对围护结构结合面进行凿毛处理,并 应在浇筑混凝土前将表面清洗干净,涂刷素水泥浆或混凝土界 面剂; 3内衬墙钢筋绑扎施工前,应先完成围护结构表面的裂缝 修补和渗水堵漏处理

    7.3.4盖挖逆作法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混凝土柱锚固段混凝土应采用高强微膨胀混凝土, 并应采用导管进行灌注: 2钢管混凝土柱锚固段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严禁灌注 钢管内混凝土或碰触钢管; 3钢管内混凝土宜采用微膨胀自密实混凝土,并应采用导 管配合高抛无振捣法浇筑

    8.1.1盖挖法工程所用的防水材料应为检测和鉴定合格的产品。 生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且应满足工程施工特点、气 候条件、地质水文条件和变形要求,方便施工,并应满足抗微生 物和耐腐蚀的性能要求

    层,并应与结构的顶板、底板防水层形成整体封闭的外包

    层。防水层应与顶板、底板所选的材料相适应,或有良好的连接 处理措施。

    8.1.5盖挖顺作法和盖挖逆作法的防水施工电梯标准规范范本,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执行。

    8.1.5盖挖顺作法和盖挖逆作法的防水施T,应按现行国家标

    8.1.5盖挖顺作法和盖挖逆作法的防水施T,应按现

    8.2逆作法节点防水处理

    8.2.1施T缝表面应在浇筑混凝土前凿毛、清理干净,涂刷界 面剂,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胶),预埋注浆管,并应及时浇筑 混凝土。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时,应固定牢靠。

    防水卷材做法 围护结构;2·结构侧墙: 顶板;4·楼板:5遇水 膨胀止水条(胶);6注浆 管;7、8附加防水层;9 附加防水层加强层

    工程标准规范范本图8.2.4钢管柱穿底板 节点处防水构造

    9.1.1盖挖法地下T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监测方案,施工过程 中依据方案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指导施工。 9.1.2 根据设计要求和厂程需要,应对下列对象进行监测: 基坑支护体系和盖板体系; 2主体结构; 3邻近建(构)筑物、工程影响区地下管线设施及道路等 周边环境; 4T程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及水文地质情况。 9.1.3岩土体、盖板、中间支承结构、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监 测项目的控制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周边建(构)筑物、管线控制 直应根据相应的控制要求确定

    1基坑支护体系和盖板体系; 2主体结构; 3邻近建(构)筑物、工程影响区地下管线设施及道路等 周边环境; 4程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及水文地质情况。 9.1.3岩土体、盖板、中间支承结构、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监 则项目的控制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周边建(构)筑物、管线控制 直应根据相应的控制要求确定 9.1.4施下中应根据进度及时布点进行监测。 9.1.5应及时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和处理,编制监测报告.监测 项目完成后应编制总报告.监测资料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当 监测数据达到预警标准时,应增加监测频率;当监测数据达到控 制标准或「程险情发生时,应停止施工,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9.1.6地表沉降、临时立柱和围护结构的变形及内力、坑底隆 起与土体的分层位移、支撑和锚杆的内力等项目的测点宜布置在 同一测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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