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3/T-50-2013 云南省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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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J53/T-50-2013  云南省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1委托单位; 2工程概况; 3检测人员、检测设备; 4检测目的及检测情况概述; 5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依据及抽样数量; 6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 7检测结果、结论; 8附件:相关资质资格证: 实验室资质计量认定

    4.1.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应包括:构件混凝土强度、受力钢 膀保护层厚度、楼面板厚度、轴线尺寸、楼层净高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其他检测 目。砌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应包括:承重砌体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楼面板 享度、楼面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楼层净高。 4.1.2现浇钢筋混凝主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所抽检构件应为涉及结构安全和耐久性 的重要部位,且构件测区布置应合理。砌体结构所抽检构件应为承重砌体。 4.1.3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实体检测宜采用非破损法进行检测,必要 时可采用局部破损方式进行验证检测。 4.1.4楼面板厚度检测、楼面板钢筋保护层检测和楼层净高检测应在同一楼面板 进行。

    镀锌板标准4.2现浇钢筋混凝土强度检测

    4.2.1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应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进行检测,现场条件不适宜采 用超声回弹综合法进行检测时可采用回弹法进行检测,必要时采用钻芯法对超声 回弹综合法检测结果进行修正。 4.2.2检测构件应在现场随机抽取,每一检测批应抽测不少于5个竖向构件和3 人水平构件。 4.2.3每一检测批抽测构件应在同一楼层抽取。 4.2.4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应在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养护要求的时间时进行。 4.2.5处理检测数据时,应优先采用地方曲线

    4.2.6检测结果判定

    1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的计算应参照相关检测技术规范进行计算; 2构件混凝土强度宜按检测批构件强度代表值的平均值进行判定:

    4.3.1砌体砌筑砂浆强度应采用贯入法进行检测, 4.3.2抽样数量:每一检测批应抽测不少于3个检测单元。

    4.3砌体结构砌体砌筑砂浆强度检测

    1砌体砌筑砂浆检测应达到养护要求时间后进行; 2砌体应为自然状态,并应干燥; 3测点不应布置在门窗洞口、后砌洞口和预埋件边缘; 4水平灰缝检测测点应经打磨平整

    4.3.4检测结果判定

    1砌体砌筑砂浆强度推定值的计算可参照相关检测技术规范进行计算。 2砌体砌筑砂浆强度宜按单个构件进行判定

    4.4.5检测结果判定

    楼面板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

    4.5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4.5.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宜采用钢筋探测仪进行检测,并符合《混凝土中钢 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的规定。 4.5.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应对楼板面负弯矩钢筋和板底钢筋、梁底钢筋保护层 厚度进行检测。 4.5.3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时,应在钢筋最大受力部位按每点(处)抽取不少于 2米延长米。 4.5.4抽样数量:每一检测批应抽测不少于5个构件,其中2榻梁,3块板。 4.5.5检测要求: 1悬挑板类构件的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厚度应全数检测。

    4.5.6检测结果判定

    4.6轴线尺寸和楼层净高检测

    4.6.1结构空间尺寸检测项目包括:轴线尺寸和楼层净高。 4.6.2抽样数量:每一检测批抽测部位应不少于1个

    4.6.3检测结果判定

    1轴线尺寸、楼层净高检测合格点率大于(等于)80%时,应判为合格; 2轴线尺寸、楼层净高检测合格点率小于80%时,应将检测数据提交相关单

    5.1.1钢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项自应包括:焊缝质量、高强度螺栓终行扭矩、防腐 涂层厚度、防火涂层厚度等。 5.1.2钢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 5.1.3钢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检测批进行抽样检 测。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检测

    5.3.1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监理(建设)单位的见证下对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终 扭矩进行自检。 5.3.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的检测,应在终拧后1h之后、48h之内

    完成。 5.3.3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检测。检验 方法见附录C。 5.3.4抽样数量:每一检测批应抽测不少于螺栓节点总数的3%,且不得少于3 个节点;每个节点抽检螺栓数不少于节点螺栓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螺栓。

    5.3.5检测结果评定

    1高强度螺栓终扭矩的实测值应在0.9T。1.1T。范围内, 2螺栓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外露1扣或4扣螺栓数不应超过 螺栓数的10%。超过4扣或不足1扣的螺栓应予以更换。 3欠拧螺栓应按规定重拧,过拧螺栓应更换

    5.4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5.4.1防腐涂层厚度的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总涂层厚度分层检测。 5.4.2防腐涂层厚度检测应在主要承重构件上进行,抽测数量不少于主要承重构 件数的3%。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检测厚度为3个相距50mm测点防腐涂层 厚度的平均值 F4险旺冷

    5.4.3防腐涂层厚度检测应用涂层测厚仪,涂层测厚仪应符合下列要求:

    5.4.3防腐涂层厚度检测应用涂层测厚仪,涂层测厚仪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涂层测厚仪的最小分辨率不应大于2μm,示值相对误差不应大于3%。 2测试仪器应符合构件曲率半径的使用要求。在弯曲试件表面上测量时,应 考虑其对测试准确度的影响

    5.4.4检测结果评定

    5.5防火涂层厚度检测

    5.5.1薄型、厚型防火涂层的厚度可采用涂层测厚仪、探针、游标卡尺进行检测: 用于检测的游标卡尺尾部应有可外伸的窄片;测量设备的量程应大于被测防火涤

    层厚度,最小分辨率不应低于0.5mm。 5.5.2防腐涂层厚度检测应在主要承重构件上进行,抽测数量不少于主要承重构 件数的3%。梁柱构件的防火涂层厚度检测,在构件长度内每隔3m取一个截面, 且每个构件不应少于2个截面

    5.5.3检测结果评定

    1超薄型、薄涂型防火涂层各处检测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耐火极限规定的厚度。 2厚涂型防火涂层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设计耐火极限规定的厚度,且 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耐火极限规定厚度的85%

    6混合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6.1.1本章规定的混合结构,主要包括砖混结构、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及钢管混 凝土结构。 6.1.2混合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所抽检构件应为涉及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部 位,且构件测区布置应合理

    6.2.1砖混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应包括:承重构件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构件混 凝土强度、楼面板厚度、楼面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楼层净高。 6.2.2承重构件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及检测结果判定应按照 本规程第4.3条确定。 6.2.3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及检测结果判定应按照本规程第4.2 条确定。 6.2.4楼面板厚度、楼面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楼层净高,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及 检测结果判定应按照本规程第4.4~4.6条确定

    6.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5.2.1型钢混凝主组合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应包括:型钢焊缝质量、构件混凝 土强度、楼面板厚度、楼面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楼层净高。 6.2.2型钢焊缝质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及检测结果判定应按照本规程第5.2 条确定。 6.2.3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应采用回弹法进行检测。检测数量及检测结果判定应 按照本规程第4.2条确定。 6.2.4楼面板厚度、楼面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楼层净高,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及 检测结果判定应按照本规程第4.4~4.6条确定

    附录A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委托情况

    A.0.1检测机构在接受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委托后,应填写A.0.1表,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A.0.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委托情况检查记 录》后,应根据本规程3.5.1条的规定对检测机构检测委托情况进行检查,并签 署检查意见。 A.0.3表A.0.1后应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本项目检测 人员资格证书及设备检定校准证书

    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委托情况检查记

    附录B混凝土强度代表值与同条件养护强度对比

    B.0.1计算构件混凝土检测强度时,应计算构件混凝土强度代表值的平均值。 B.0.2单个构件混凝土强度代表值的平均值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确定,推定值乘以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 1.10。

    表B.0.1混凝土强度代表值与同条件养护强度对比记录

    附录C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

    C.0.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含初拧、复拧、终拧扭矩的现场无损检验, 检验所用的扭矩扳手其扭矩精度误差不大于3%。 C.0.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分扭矩法检验和转角法检验两种,原则上 检验法与施工法应相同。扭矩检验应在施拧1h后,48h内完成。 1扭矩法检验 检验方法:在螺尾端头和螺母相对位置划线,将螺母退回60度左右,用扭 矩扳手测定拧回至原来位置时的扭矩值。该扭矩值与施工扭矩值得偏差在10% 以内为合格。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值按下式进行计算: T=K·Pe·d 式中T一终拧扭矩值(N·m); Pc一施工预拉力值标准值(kN)按表C.0.2采用; d一螺栓公称直径(mm); K一一扭矩系数,试验确定。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初拧扭矩T。可按0.5T。取值。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初拧扭矩值T。可按下式计算: To=0.065Pc·d 式中To一初拧扭矩值(N·m); P。施工预拉力值标准值(kN)按表C.0.2采用; d一螺栓公称直径(mm)。 2转角法检验 检验方法:1)检查初拧后在螺母与相对位置所画的终拧起始线和终止线所 夹的角度是否达到规定值。2)在螺尾端头和螺母相对位置画线,然后全部卸松 螺母,在按规定的初拧扭矩和终拧角度重新拧紧螺栓,观察与原画线是否重合。 终拧转角偏差在10°以内为合格。 终拧转角与螺栓的直径、长度等因素有关,应由试验确定。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施工扭矩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尾部梅花头被掉情况。尾部梅花头被拧掉者视同其终拧扭

    矩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尾部梅花头未被拧掉者应按上述扭矩法或转角法检验,

    .0.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预拉力标准值

    1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 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 反面用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应”; 反面用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用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1.0.1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0.3本条阐述了本规程与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本规程不能替代国家 现行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国家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 或规定不明确的,本规程有明确规定时可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1.0.1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0.3本条单述了本规程与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本规程不能替代国家 现行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国家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 或规定不明确的,本规程有明确规定时可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本章给出的十个术语是本规程有关章节所引用的。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 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等国家标准中 的相关术语。本规程的术语是从本规程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同时还分别给出了 相应性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1.1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主要结构形式。 3.1.3本条规定了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并签定检测合同。因结构实体质量影响工程的结构安全,所以参与结构实 体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除应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测资质外,还应 具备相应检测资格,检测资格的确认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3.1.4本条规定了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属于验证性检测性质,由于抽样数量有限, 不能对结构实体质量作出准确的判定,只能通过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结果和施工单 位提供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验证而判定该资料的真实有效性,从而判定结构工程 的实体质量。 3.1.5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委托了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后,应将委托信 息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便确认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和抽样数量、检测项 目、检测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1.6本条规定了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出现不合格数据的处理程序。 3.1.7本条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对检测数据有怀疑的项目可实施监督检 测,是对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一种监督手段。 3.1.8本条规定了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应 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了解结构实体质量状况和不合格 工程的处理情况。 3.1.9本条规定了未经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或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且未经处理的工程不得对结构工程组织验收,是为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而采取的措施。

    3.2检测工作程序与要求

    本节主要规定了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流程、检测方案的内容、检测仪器 设备的要求和检测原始记录的要求

    3.3.1本条规定了检测批划分的具体要求,检测批的划分是为确保抽样数量达到 一定数量要求而文不增加检测工作量,每一项目均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地 划分检测批。 3.3.2本条规定了检测批的划分也可由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协商确定,是为了满 足一些有特殊要求项目的检测批划分可比本规程规定的划分要求高,

    3.4.1本条规定了检测报告的内容和审批程序,强调审批程序应完整。建筑工程 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应由检测机构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核,检 测机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3.4.2本条规定了检测报告应有明确的检测结论, 3.4.3本条规定了检测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3.4.4本条规定了检测报告编制、审核和批准的具体流程,

    4.1.1本条规定了混凝土结构及砖混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具体项目。 4.1.2本条规定了混凝土结构及砖混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部位的选择原 则。 4.1.3本条规定了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方法应首先选择非破损方法,是为了尽量避 免对工程结构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4.1.4本条规定了楼面板厚度检测和楼面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应在同一楼面板

    4.2.1本条规定了混凝土强度检测的方法应首选超声回弹综合法,是因为超声回 弹综合法的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4.2.2本条规定了混凝土强度检测每检测批抽样的最小数量。 4.2.4本条规定广混凝土强度检测的时间要求,构件混凝土强度增长需要一定的 养护时间,在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不超过60天) 要求后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检测结果能有效反映构件混凝土的实际强度。 4.2.5本条规定广混凝土强度检测在对结果进行处理时应优先采用地方曲线,采 用地方曲线进行计算能提高准确率,使计算结果更能有效反映构件混凝土的实际 强度。 4.2.6本条规定了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的判定。首先由于抽样数量有限,不能满 足批量评定的要求,所以只能按单个构件进行判定;其次要求单个构件混凝土强 度代表值的平均值大于(等于)设计强度,是根据同条件养护试块在评定混凝土 武块抗压强度时可乘上1.1的系数:第三要求检测结果与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的 偏离值要在20%以内是为了规范施工单位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行为;每一检测 批构件混凝土强度代表值的平均值大于等于设计强度,且与该检测批混凝土同条 件养护试块平均强度偏离值小于(等于)20%时,可判定该检测批混凝土同条件

    4.3砌体结构砌体砌筑砂浆强度检

    4.4.2本条规定了楼面板厚度检测的位置,楼面板厚度检测无法按面进行检测, 只能以点代面,所以应对板的四边和板中均选点进行检测,计算楼面板的平均厚 度。 4.4.3本条规定了楼面板厚度检测每检测批最小抽样数量。 4.4.4本条规定了楼面板厚度充允许偏差。 4.4.5本条规定了楼面板厚度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由于施工过程中对楼面板厚 度的控制难度较大,所以规定了一个需要处理的偏差范围。当楼面板厚度偏差超 过允许偏差,且平均厚度小于设计值的0.9倍或平均厚度大于设计值的1.15倍,

    4.5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4.5.2本条规定了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主要构件和钢筋类型。 4.5.3本条规定了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主要部位。 4.5.4本条规定了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每检测批最小抽样数量。 4.5.5本条规定了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主要要求。 4.5.6本条规定了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由于施工过程中对钢筋 保护层厚度的控制难度较大,所以规定了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通过计 算构件的有效截面,即计算构件上下排钢筋的间距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而确定具体 的处理方法。

    4.6.1本条规定了结构空间尺寸检测的具体项目。 4.6.2本条规定了轴线尺寸和楼层净高检测每检测批最小抽样数量 4.6.3本条规定了轴线尺寸和楼层净高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

    4.6轴线尺寸和楼层净高检测

    5.1.1本条规定了钢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所应包含的检测项目。 5.1.2钢结构实体检测前应对其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因为通过对外观质量的检查 可直接检查出不合格构件。 5.1.3钢结构实体检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或检查)后按检测批进行抽样检测 钢结构质量施工单位自检包括由施工单位在监理(建设)单位的见证下对外观质 量进行的检查和按规范规定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钢结构质量进行的检 测。

    5.2.1本条规定了钢结构焊缝质量设计等级为一、二级时检测方法的选择原则。 5.2.2本条规定了超声波探伤不能对内部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其它检测方法 进行检测验证。是由于超声波探伤检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当不能满足检测要求 时,也可以采用其它方法进行检测。(射线检测内部缺陷,渗透检测表面缺陷 磁粉检测表面和近表面缺陷)

    5.2.3本条规定了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每检测批抽样的最小数量。

    5.2.4本条规定了焊缝质量的判定标准和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原则

    5.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检测

    5.3.1本条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对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终拧扭矩进行 全数自检。 施工单位在对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终拧扭矩进行施工时应做好施拧记录,并在监 理(建设)单位的见证的情况下对螺栓总数的10%进行自检。 5.3.2本条规定了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的检测时间,是因为螺栓终拧1h 后,螺栓预拉力的损失已大部分完成,在随后的一两天内损失趋于平稳,当超过 一个月后,损失就会停止,但在外界环境影响下,螺栓扭矩系数会发生变化,影 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3.4本条规定了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检测每检测批抽样的最小数量。 5.3.5本条规定了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检测结果的判定依据和欠拧螺栓 过拧螺栓的处理原则

    5.4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5.4.1本条规定了防腐涂层厚度的检测要求,原则上按设计要求每层检测一次。 即底漆、中间漆、面漆干燥后均应分别对其厚度进行检测。 防腐涂层涂刷前应进行表面除锈等级自检电力标准规范范本,底漆、中间漆、面漆干燥后分别进行 厚度检测,检测时构件的表面应洁净,不应有结露、积灰等。 5.4.2本条规定了防腐涂层厚度检测每检测批抽样的最小数量,

    5.4.3本条规定了涂层测厚仪的技术要求。5.4.4本条规定了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和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的处理原则。5.5防火涂层厚度检测5.5.1本条规定了薄型、厚型防火涂层厚度的检测方法和对检测设备的要求。超薄型防火涂料检测应采用涂层测厚仪进行测量,厚型防火涂料应采用探针、游标卡尺进行局部微破损检测,薄型防火涂料由于其厚度在超薄型与厚型防火涂料厚度之间,薄型防火涂层厚度可能超过涂层测厚仪量程,故需要采用探针、游标卡尺进行局部微破损检测。5.5.2本条规定了防火涂层厚度检测每检测批的最小抽样数量。5.5.3本条规定了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和防火涂层厚度达不到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时的处理原则。耐火极限的设计值:应根据设计耐火等级确定各构件耐火极限,耐火极限对应的防火涂料厚度即为耐火极限的设计值,详见表5.5.3。不同产品的耐火极限时间不同,耐火极限时间应由消防部门实验得出。表5.5.3建筑物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耐火极限耐火等级(h)单层、多层建筑高层建筑构件名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级二级承重墙3.002.5020.52.002.00柱、3.002.5020.53.002.50柱间支撑梁2.001.5010.5 2.001.50桁架厂、楼板民用房广、民用房1.5库房库房楼面支撑0.750.500.50不要求屋盖承重构厂、库民用房件、屋面支撑、1.50.5房不要求1.501.00系杆0.5不要求厂、库民用房疏散楼梯1.5房不要求0.750.5032

    6混合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6.1.1本条规定了混合结构的主要类型。由于砖和混凝土、钢和混凝土,构件的 组合方式多种多样,所构成的结构类型也很多,本规程仅列举工程实际应用最多 的三种结构类型。

    6.2.1本条规定了砖混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具体项目。 5.2.2~6.2.4规定了砖混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各项目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 和检测结果判定。

    6.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6.2.1本条规定了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具体项目。 6.2.2~6.2.4规定了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各项目的检测方 法、检测数量和检测结果判定,

    6.2.1本条规定了钢管混凝土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其体项目。 6.2.2本条规定了钢管中混凝土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和检测结果判定。由于在 国内,尚无用超声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建筑行业技术标准灭火系统标准规范范本,因此,规定用超声法 检测钢管中混凝土强度必须用同条件立方体试块或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进 行修正,以减小用单一的超声法检测的误差。 6.2.3本条规定了采用同条件立方体试块修正法和芯样试件修正法时,试块或试 件的检测数量。需要指出的是,采用芯样试件修正时,不能将较长芯样沿长度方 向截取为几个芯样。 关于修正量和修正系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6.2.4本条规定了钢管中混凝缺陷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和检测结果判定。

    6.2.5本条规定了钢管焊缝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和检测结果判定, 6.2.6本条规定了钢管混凝土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中楼面板厚度、楼面板 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楼层净高,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及检测结果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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