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AS 014.2-2020 水泥企业安全管理导则 第2部分:水泥工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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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CCAS014.22020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高处作业分级 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过程控制与防护 6.1 作业前安全要求 6.2作业中安全管控 6.3作业完工 《高处作业工作许可证》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高处作业工作许可证

    T/CCAS014.22020

    T/CCAS014《水泥企业安全管理导则》分为如下几部分: 第1部分:水泥工厂筒仓(库)储存、发运安全管理; 第2部分:水泥工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第3部分:水泥工厂简型储存库机械清库安全管理; 一第4部分:水泥工厂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本部分为T/CCAS014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水泥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崇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卫英、赵敦、陈晓光、刘虎、王勇、张振峰、张金栋、张卫伟、管文龙、丁宗新 苏建全、丁新淼、王雪、胡淑双edi标准,戴玥、由珍、郝慧慧、李晓洁、钱月欣、曹芮。 本部分主要审查人:盛喜军、李春民、王瑞海、崔健、周船喜、安建林、辛志军、主强、韩普刚

    T/CCAS 014.22020

    水泥企业安全管理导则 第2部分:水泥工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T/CCAS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水泥工厂高处作业术 业分级、基本要求、过程控制 与防护和《高处作业工作许可证》管理 本部分适用于水泥工厂和相关方入厂作业人员高处作业的指导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安全帽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6095 安全带 GB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24543坠落防护安全绳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51210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I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坠落基准面datumplaneforhighnessoffalling 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3.2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highnessoffalling(highnessofwork)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3 高处作业workatheights 凡距坠落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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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处作业应接照GB/T3608的规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大于或等于2m小于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大于或等于5m小于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大于或等于15m小于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大于或等于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应接照GB/T3608的规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大于或等于2m小于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大于或等于5m小于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大于或等于15m小于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大于或等于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1水泥工厂应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风险高低,明确高处作业的审批权限。 5.2对于从事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考试合格 后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检。 5.3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精神疾病等)、肢体残疾、高度近 视、反应迟钝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4水泥工厂应定期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 5.5水泥工厂应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应符合GB/T29639的要求。 5.6高处作业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7雨雪、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应露天开展高处作业 5.8除参照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6高处作业过程控制与防护

    6.1.1针对具体作业活动,企业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相应的作业 程序及安全措施。 6.1.2作业前应办理《高处作业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工作许可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 可作业;对于袋装水泥装车、车顶苦盖、散装车罐门开关等频繁的高处作业活动,如有操作规程或方案 的,可不办理《工作许可证》。 6.1.3《工作许可证》审批人员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检查确认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1.4作业人员应查验《工作许可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6.1.5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安全标志、工器具、仪表等设备设施,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 可使用。 6.1.6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1.7高处作业用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GB51210的要求,操作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4053.3和JGJ80 的要求。 6.1.8根据实际作业需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安全设施,使用前应检 查、确认是否坚固、牢靠。 6.1.9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梯子踏 板不得有缺档,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 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梯脚底部应坚实,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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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0作业场所 取陈双尔从正 6.1.11作业场所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 5.1.12作业前应配备齐全、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包括担架、急救包等,放置在指定场所,确保应急时 可以快速调用 5.1.13作业前现场应准备好高处坠落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6.2.1作业 时、有效的信息交流,不得擅离职守, 6.2.2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 的要求,安全绳应符合GB24543的要求等。 6.2.3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 6.2.4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有两个悬挂点的坠落悬挂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 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 否扣牢;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 坠落高度超过5m时,应使用带缓冲包的“五点式”安全带;坠落高度不足5m和搭设脚手架等特殊作 业不应使用带缓冲包的安全带。 6.2.5作业过程中使用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时,上下梯子应双手把扶,双脚接触,面向梯子,在 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3个接触点,并保证一人扶梯一人作业。 6.2.6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人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 系安全绳,不用时放人工具袋中,不得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拆卸下的物件、废料均应及时清理,不 得任意乱置或丢弃。 6.2.7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 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 6.2.8严禁在不坚固、不牢靠的结构物(如彩钢瓦、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 6.2.9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同行。 6.2.10作业期间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平台、孔洞边缘和通道内休息。 6.2.11存在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上下垂直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6.2.12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严禁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6.2.13作业期间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解决;因作业必需,临时拆 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2.1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市政常用表格6.3作业完工安全要求

    6.3.1作业完工后,应清点作业现场的工器具,清理、清运拆卸下的物件、物料, 6.3.2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并派专人监护。 6.3.3如有临时用电线路的拆除,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进行操作。 6.3.4作业验收人确认人员安全、工器具清点无误、安全防护设施已恢复后,在《工作许可证》上签字关 闭作业。

    7《高处作业工作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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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工作许可证》至少一式两份,一份作业现场备查,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保存期限至少1年。 7.3《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班次隧道标准规范范本,超过一个班次应重新审批。 7.4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 化,应重新办理《工作许可证》。 7.5如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监护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证,并通知审批 人员: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情绪状况等出现异常; 作业人员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一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高处作业与作业方案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惠; 事故状态下

    T/CCAS014.2—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高处作业工作许可证表A.1高处作业工作许可证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一级:2m≤h<5m二级:5m≤h<15m作业高度三级:15m≤h<30m特级:h≥30m作业单位监护人作业人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4作业人员佩戴合格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5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及安全绳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围栏符合安全规定7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8梯子、绳子、锚固点、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规定9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10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11采光、夜间作业照明符合作业要求,防爆灯(需采用并已采用/无需采用)1230m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L5>

    T/CCAS 014.2—2020表A.1(续)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3作业区域已隔离、挂牌、监护14其他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物资:实施安全教育人(我已经按照要求对参与此次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签字生产单位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核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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