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146-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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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J/T13-146-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2.2.1抗力和材料性能

    2.2.2作用与作用效应

    A——桩身截面面积; 一承压板直径或边宽; D一桩身直径(外径),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 测点下桩长; x 传感器安装点至桩身缺陷的距离; Ss 地基系数试验的下沉量基准值; 测点深度。

    β—内摩擦角; α——摩阻比; 一原位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

    照度标准一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折算系数; —结构重要性系数;

    3.1.1地基检测包括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检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 以及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检测。 3.1.2地基检测内容包括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的承载力试验、变形参数指标测 定、岩土性状及地基施工质量评价。检测方法有地基土载荷试验、复合地基载荷 试验、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 十学板剪切试验、钻芯法试验、低应变法试验、地基系数试验、旁压试验与多道 瞬态面波试验。

    内地基均匀性评价。复合地基应进行增强体强度及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 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尚应 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测, 3.1.4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3.1.4的程序进行。

    1.4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3.1.4的程

    图3.1.4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3.1.5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应开展下列工作: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及施工资料;了解 施工工艺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分析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1.6检测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确定的检测目的和设计要求,选择检测方法: 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括: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检测数 量,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时间计划,安全检测措施;必要时 还应包括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场地平整,道路修筑,供水供电等要求。当根 据现场试验结果,判断所选择的检测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目的时,应重新选择检测 方法,修改检测方案。

    3.1.7建筑地基工程验收检测

    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时,应按同 条件分别确定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

    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

    应符合相应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使用时应按校准结果设置相关参数。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检测过程中应加强仪器设备检查,按要求在检测 前和检测过程中对仪器进行率定。 3.1.9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 仪器设的正堂工作

    前和检测过程中对仪器进行率定。

    3.1.9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 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

    3.2.1地基检测方法应根据工程重要性、工程地质情况、施工方法等,综合选 择浅深结合、点面结合、载荷试验和其他原位测试相结合的多种试验方法综合检 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检测方法可参照表3.2.1 进行选择

    表3.2.1地基检测方法

    3.2.2人工地基进行承载力检测时,换填、预压、压实、挤密、强分、注浆等 方法处理后的土质地基应进行地基土载荷试验:水泥主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 夯实水泥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等方法处理后的地基应进 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 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等有粘结强度的增强体应进行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对于 强夯置换墩,应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进行载荷试验。 3.2.3天然地基岩土性状、地基处理均匀性及增强体施工质量检测,可根据各 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 素,应选择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 钻芯法试验、低应变法试验、地基系数试验、旁压试验与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 种或多种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结合静载荷试验成果进行评价。 3.2.4当采用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 试验、旁压试验与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方法判定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时,应结 合地区经验以及单位工程载荷试验比对结果进行。

    3.2.5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的桩长、桩身缺陷、桩

    均匀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检测,可选择水泥土桩钻芯法试验。有

    竖向增强体的完整性检测可选择低应变法试验。 3.2.6人工地基检测应在竖向增强体满足龄期要求及地基施工后周围土体达到 休止稳定后进行。稳定时间对黏性土地基不宜少于28d,对粉土地基不宜少于 14d,其他地基不应少于7d。对有黏结强度增强体的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必须在 增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要求时,并宜在施工结束28d后进行。

    3.2.7地基检测的检测位置应按下列要求综合确定

    1检测点宜随机、均匀和有代表性分布; 2设计认为重要部位; 3局部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部位: 4施工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 5当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应根据前一种方法的检测结果确定 后一种方法的检测位置。 3.2.8当需要进行验证或扩大检测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确认,并按本标准第 3.4.1~3.4.3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3.1根据地基类型选择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十字板剪切试验、旁压试验或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对地基 岩土性状或地基处理质量进行检测,单位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10个点(孔), 当面积超过3000m应每500m增加1点(孔),检测同一土层的试验有效数据 不应少于6点。当采用本条规定的方法对复合地基的增强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 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墩)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 3.3.2天然地基和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检测数量为场地面积每300m2不应少于 1个点,超过3000m部分每500m不得少于1点,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的地基应增加检测数量;复合地基承载力的检测数量不 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应少于3点;有单桩承载力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 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应少于3点。对于市政线性工程的复合地基进行 载荷试验,检验单桩承载力和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数量分别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1%,且不应少于3点。 3.3.3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数量不应少于总 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有桩身强度检验要求时,采用钻芯法检测的数 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应少于3点。

    3.3.4当桩间土有改良要求时,应对桩间土的处理效果进行检测,检

    3.4.1当检测结果有异常时,应在原试验点附近重新选点进行试验可

    3.4.1当检测结果有异常时,应在原试验点附近重新选点进行试验或在原受检 增强体上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检测的检测数量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证检测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可根据载荷试验结果,综合分析评价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 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旁压试验或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地基承载力 和变形参数的检测结果; 2增强体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3单孔钻芯法检测发现增强体桩身存在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增强体增加 钻孔验证,并根据前、后钻芯结果对受检桩重新评价。 3.4.2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扩大检测,以查明原因。扩大检 测应采用原检测方法或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扩大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载荷试验或钻芯法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按不满 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检测; 2当采用低应变法检测增强体桩身完整性发现有II、IV类桩存在,且检测 数量覆盖的范围不能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时,宜采用原检测方 法,在未检桩中继续加倍扩大检测; 3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 旁压试验或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方法检测孔(点)数超过30%不满足设计要求时 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点)数加倍扩大检测,或适当增加载荷试验数量。 3.4.3验证检测或扩大检测采用的方法和检测数量应得到工程建设有关方的确 认。 3.4.4当对检测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但又不具备重新检测和验证检测条件时

    3.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3.5.1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 旁压试验或多道瞬态面波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孔(点)的检测结果和单位工程的 主要土层的评价结果。 3.5.2载荷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点的承载力检测值,并应评价地基承载力是否 满足设计要求。

    3.5.3桩身完整性或均匀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或 均匀性类别。

    3.5.3桩身完整性或均匀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

    3.5.4承载力检测值只代表检测实施时的承载力数值,不包含因地面堆载下沉、 湿陷、自重固结、融沉、软化对今后承载力的影响。 3.5.5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标准,对容易混淆的术语和概念应以本标准 为准。

    3.5.6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 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主要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3检测对象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 4检测点的标高、场地标高、地基设计标高; 5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6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7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4.1.1地基土载荷试验适用于检测天然土质地基及采用换填、预压、压实、挤 密、强夯、注浆处理后的人工地基的承压板下应力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和变形参 数。

    4.1.2地基土载荷试验分为浅

    载荷试验适用于浅层天然地基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深层地基土和大直径 的桩端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试验深度不应小于5m。 4.1.3工程验收检测的平板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 2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载荷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状态

    4.2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1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25m,对软土和粒径较大的填 土不应小于0.5m,换填垫层、预压地基、压实地基、注浆加固的静载试验的承 玉板面积不应小于1.0m,强夯地基静载试验的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2.0m; 2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承压板直径不应小于0.8m: 4.2.2承压板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安置承压板前,应整平板下的试压面并用 水平尺找平。在试压面和承压板之间应用粗砂或中砂找平,其厚度不应超过 20mm,承压板应与试压面平整接触。承压板放置时,应保持试验地基土的原状 结构。

    4.2.3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试坑标高应与基础底面设计标高一致。汽

    荷载试验应布置在基础底面或桩端。当设计有要求时,承压板应设置于设计 的受检土层上。

    4.2.4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试坑宽度或直径不应小于承压板边宽或直径

    倍,承压板边与坑边净距不应小于承压板边宽或直径的1倍。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的试并直径宜等于承压板直径,当试并直径需要大于承压板直径时,紧靠承压板 周围土的高度不应小于0.8m。

    4.2.5试验前应采取措施,保持试坑或试并底岩土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不变 当试验标高低于地下水位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试验标高以下,再安装试验设备 待水位恢复后方可进行试验

    4.2.6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且千斤顶的合力中心、承压板

    一铅垂线上。当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十斤顶型 号、规格应相同

    4.2.7加载反力宜选择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应符合

    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并应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 载。

    4.2.9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测量系统的安装应符

    1承压板面积大于0.5m2时,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量仪表, 承压板面积小于等于0.5m?时,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量仪表; 2位移测量仪表应安装牢稳,垂直在承压板上; 3各位移测量点距承压板边缘的距离应一致,宜为25mm~50mm;对于方 形板,位移测量点应位于承压板每边中点: 4基准桩应牢固设置,基准桩和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基准梁的一端 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5固定和支撑位移测量仪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太阳照射、振动及其他 外界因素的影响。

    4.2.10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 2位移测量仪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1%FS,分辨力应优于或等于 0.01mm; 3试验用十斤页、油泵、油管在最大试验荷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 压力的80%; 4荷重传感器、千斤顶、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的量程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 的3.0倍,且不应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4.2.11当加载反力装置为压重平台反力装置时,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和基准 桩之间的净距应符合表4.2.11规定

    表4.2.11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和基准桩之间的净距

    4.2.12对大型平板载荷试验,当基准桩与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的距离不能满 足本标准表4.2.11的规定时,应对基准桩竖向变形进行监测。监测基准桩的变形 测量仪表的分辨力宜达到0.1mm

    4.2.13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应采用合适的传力柱和位移传递装置,并应符合下列

    1传力程柱应有足够的材料强度、刚度,传力柱宜高出地面50cm;传力程宜 与承压板连接成为整体,传力柱的顶部可采用钢筋等斜拉杆固定; 2位移传递装置宜采用钢管或塑料管做位移测量杆,位移测量杆的底端应 与承压板固定连接,位移测量杆宜每间隔一定距离与传力柱滑动相连,位移测量 杆的顶部宜高出孔口地面20cm; 3反力装置、千斤顶、传力柱、承压板应保证作用力在同一轴线上。

    4.3.1正式试验前宜进行预压。预压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的5%,预压时间宜

    4.3.1正式试验前宜进行预压。预压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的5%,预压时间宜 为5min。预压后卸载至零,应测读位移测量仪表的初始读数或重新调整零位

    1地基土平板载荷试验的分级荷载宜为最大试验荷载的1/8~1/12; 2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第一级荷载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3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为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当加 载等级为奇数级时,第一级卸载量宜取分级荷载的3倍; 4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 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土10%。

    1每级荷载施加后应按第10min、20min、30min、45min、60min测读承压 板的沉降量,以后应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 2承压板沉降相对稳定标准:在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内的沉降量应小于 0.1mm; 3当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应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应按第10min、30min、60min测读承压板沉 降量;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承压板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应为 第10min、30min、60min、120min、180min。

    4.3.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当浅层载荷试验承压板周边的土出现明显侧向挤出,周边土体出现明显 隆起或径向裂缝持续发展:

    2本级荷载的沉降量大于前级荷载沉降量的5倍,荷载与沉降曲线出现明 显陡降,且总沉降量超40mm; 3在某一级荷载下,24h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4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等于承压板边宽或直径的6%或 累计沉降量大于等于150mm;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累计沉降量与承压板径之比 大于等于0.04; 5加载至要求的最大试验荷载且承压板沉降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4.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承载力特征值对应的承压极

    2b为承压板的边宽或直径,当b大于2m时,按2m计算

    4.4.4单位工程的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单位工程的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少于3点,当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 30%时,取其平均值作为该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 2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原因,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承载力特征值;不能明确极差过大的原因时,宜增加试验数量。 4.4.5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地基变形模量,可按下式计算:

    表4.4.5土的泊松比

    6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地基变形模量,可按下式计算:

    Eo= o pa S

    5.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适用于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王

    5.1.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适用于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 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灰土桩、柱锤冲扩桩及强夯置换墩 等竖向增强体与其周边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复合地基,包括单桩复合地基和多 逛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影响范围内的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 正值。当存在多层软弱地基时,应考虑载荷板应力影响范围,选择大承压板多桩 复合地基试验并结合其他检测方法进行

    5.1.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压板底面标高应与设计要求标高相一致。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载荷试验应加载至复合地基达到本标准第5.4.2条规定的 状态。

    5.2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5.2.1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圆形或正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 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正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 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承压板宜采用预制或现场制作,应具有足够刚度 试验时承压板中心应与增强体的中心(或形心)保持一致,并应与荷载作用点相 重合。 5.2.2试验加载设备、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加载方式、加载反力装置、荷 载测量、沉降测量、测量系统的安装等应符合本标准第4.2.6条~4.2.10条的规定 5.2.3在试压面和承压板之间应铺设粗砂或中砂垫层,垫层厚度宜为 100mm~150mm,承压板尺寸大或桩身强度高时取大值,承压板应与试压面平整 接触。承压板放置时,应保持试验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5.2.4试验标高处的试坑宽度和长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尺寸的3倍。基准梁及加 荷平台支点宜设在试坑以外,且与承压板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m。 5.2.5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4.2.11 条~4.2.12条的规定。 5.2.6试验前应采取措施,保持试坑或试井底地基土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不

    变。当试验标高低于地下水位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试验标高以下,再安装试验 设备,待水位恢复后方可进行试验。

    5.3.1正式试验前应进行预压,预压荷载宜为最大试验荷载的5%,预压!

    5.3.1正式试验前应进行预压,预压荷载宜为最大试验荷载的5%, 为5min。预压后卸载至零,应测读位移测量仪表的初始读数或重新调

    5.3.2试验加卸载分级及施加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试验加卸载分级及施加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 极限承载力的1/8~1/12,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2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应为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3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 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土10%。

    3.3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试验步骤应符合

    1每加一级荷载前后均应各测读承压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30min测读 次; 2承压板沉降相对稳定标准:1h内承压板沉降量不应超过0.1mm; 3当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应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应按第30min、60min测读承压板沉降量 即载至零后,应测读承压板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应为第30min 60min、180min。 5.3.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或径向裂缝持续 发展; 2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边长(直径)的6%或大于等于150mm; 3加载至要求的最大试验荷载,且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1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或径向裂缝持续 发展; 2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边长(直径)的6%或大于等于150mm;

    5.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5.4.3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3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

    且所取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试验荷载的一半。有经验的地区,可按当地 经验确定相对变形值,但原地基为高压缩性土层时相对变形值的最大值不应大 于0.015。对变形控制严格的工程可按设计要求的沉降允许值作为相对变形值

    6.4.3按相对变形值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注:1so为与承载力特征值对应的承压板的沉降量:

    0为与承载力特值对应的承压板的沉降量

    3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当桩身强度大于2.0MPa且桩身质量均匀时可取高值

    5.4.4单位工程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时,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点, 当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5.4.5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点的承载力检测值,并应评价复合地 基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4.6检测报告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5.6条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承压板形状及尺寸,试验点的平面位置、对应的地质柱状图及标高; 2荷载分级方式; 3本标准第5.4.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4承载力特征值判定依据; 5每个试验点的承载力检测值。

    6.1.1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适用于确定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强夯置换墩等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竖 向承载力。 6.1.2工程验收检测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为 设计提供依据的载荷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状态。

    6.2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6.2.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2.6条规定。 6.2.2加载反力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2.7条规定。 6.2.3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 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并应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 6.2.4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测量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增强体,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 量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增强体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量仪表; 2沉降测定平面宜在试验增强体桩顶标高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增强 体上; 3基准桩应牢固设置,基准桩和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基准梁的一端 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4固定和支撑位移测量仪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太阳照射、振动及其他 外界因素的影响。 6.2.5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4.2.10条规定。 6.2.6试验增强体、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6.2.6的 规定。对大直径或边宽增强体,当无法满足表6.2.6的要求,按本标准第4.2.11 条规定执行

    强体、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高

    :D为增强体直径或边宽

    6.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1.1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评价砂土、粉土、一般黏性土、残积、全风化和(砂) 土状强风化岩等天然地基及其采用换填、预压、压实、挤密、实、注浆加固等 方法处理的人工地基的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液化特性,鉴别其岩土性状。也 可用于砂桩和初凝状态的水泥搅拌桩、旋喷桩、灰土桩、夯实水泥桩等竖向增强 体的施工质量评价。 7.1.2经人工处理过的地基,在选用标准贯入试验进行检测前,应先判断其适用 性,其试验方法、要求与天然地基相同

    7.2.1标准贯入试验的设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标准贯入试验设备规格

    注:穿心锤导向杆应平直,保持润滑,相对弯曲小于1/1000。

    7.2.2标准贯人试验所用穿心锤质量 向杆和钻杆相对弯曲度应定期标定,使 用前应对管靴刃口的完好性、钻杆相对弯曲度、穿心锤导向杆相对弯曲度及表面 的润滑程度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与机具完好

    7.3.1标准贯入试验应在平整的场地上进行,测试点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第3.3节 的规定,平面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天然地基、非碎石土换填垫层地基、压实地基、夯实地基、注浆加固地 基可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测试点应根据工程地质分区或加固处理分区均匀布置,

    应具有代表性; 2复合地基测试点应布置在桩间土,测试点的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 形的中心;竖向增强体处可布设测试点;有检测加固土体的强度变化等特殊要求 时,可布置在离桩边不同距离处; 3当评价地基处理效果和消除液化的处理效果时,处理前、后的测试点应 布置在同一位置。 7.3.2标准贯入试验的测试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地基的测试深度应达到主要受力层深度以下; 2人工地基的测试深度应达到加固深度以下0.5m; 3复合地基的桩间土及增强体测试深度应超过竖向增强体底部0.5m; 4用于评价液化处理效果时,测试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7.3.3标准贯入试验孔采用回转钻进,并保持孔内水位略高于地下水位。在泥浆 护壁不能保持孔壁稳定时,宜下套管保护孔壁,试验深度须在套管口75cm以下 7.3.4试验钻孔至需进行试验的土层标高以上15cm处,应清除孔底残土后换用 标准贯入器,并应量得深度尺寸再进行试验。当对人工地基进行测试时,试验标 高应为基础设计基底标高。 7.3.5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进行锤击,并应采取减小导向杆与锤间的摩阻 力,避免锤击时的偏心和侧向完动,保持贯人器、探杆、导向杆联接后的垂直度 的措施。 7.3.6先将贯入器垂直打入试验土层中15cm不计击数;继续贯入钢结构标准规范范本,记录每贯入 10cm的锤击数,累计30cm的锤击数即为标准贯入击数N。锤击速率应小于30 击/min。当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到30cm时,应终止试验,记录 50击的实际贯人深度,按式(7.3.7)换算成相当于贯入30cm的标准人试验实

    应具有代表性; 2复合地基测试点应布置在桩间土,测试点的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 形的中心;竖向增强体处可布设测试点;有检测加固土体的强度变化等特殊要求 时,可布置在离桩边不同距离处; 3当评价地基处理效果和消除液化的处理效果时,处理前、后的测试点应 布置在同一位置。

    7.3.6先将贯入器垂直打入试验土层中15cm不计击数;继续贯入,记录每贯入 10cm的锤击数,累计30cm的锤击数即为标准贯入击数N。锤击速率应小于30 击/min。当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到30cm时,应终止试验,记录 50击的实际贯入深度,按式(7.3.7)换算成相当于贯入30cm的标准贯入试验实 测锤击数:

    式中:4S一50击时的贯入度(cm) 7.3.7贯入器拨出后,应对贯入器中的土样进行鉴别、描述、记录。必要时留取 土样进行试验。 7.3.8标准贯入试验点间距应视工程特点、地层情况综合分析后确定,设计有要 求的应予满足,宜为1.0m。同一检测孔的标准贯入试验点间距宜相等。

    7.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4.1标准贯人试验成果可直接标在工程地质剖面图上,也可绘制单扎标准贯入 击数与深度关系曲线或直方图。 7.4.2对于人工地基,标准贯入试验结果应提供每个检测孔的标准贯入试验修正 锤击数N(或标准贯入试验实测锤击数N)及土层分类与深度的关系曲线或表 格。 7.4.3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值混凝土标准规范范本,可对砂土、粉土、黏性土的物理状态,土的 强度、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砂土和粉土的液化,成桩的可能性等做出评价 应用N值时是否修正和如何修正,应根据建立统计关系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7.4.4当须作杆长修正时,锤击数可按式(7.4.4)进行钻杆长度修正。

    式中:N"一标准贯入试验修正锤击数: N——标准贯入试验实测锤击数;

    表7.4.4标准贯入试验触探杆长度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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