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武自然资规规[2022]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4月18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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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武自然资规规[2022]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4月18日)

    第二十七条建筑公共升放空间的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 算: (一)为满足消防或公众通行需要而专门设置的与市政(小 区)道路连通且穿越建筑的通道,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

    积并单独标注,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不符合本项前述要求的, 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物底 层作为全天候社会性公共通行的檐廊、走廊,按照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并单独标注,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不符合本项前 述要求的,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三)公共建筑底层作为全天候开放的公共通道,其净宽在 4.0米以上且梁底净高在4.0米以上的建筑物通道,按照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单独标注,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不符合本 项前述要求的,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第二十八条特殊层高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 算: (一)居住建筑 1.住宅(含宿舍、老年公寓)及配套物业和社区等管理用房 结构层高不超过3.6米的,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 构层高超过3.6米的,层高每增加2.2米(不足2.2米按2.2米计 算),其计容建筑面积加计一层计算。 2.跃层式住宅的门厅、起居室、餐厅,其通高部分面积(除 门厅、起居室、餐厅、阳台之外,其他部分不应出现通高情况) 不超过挑空空间所处层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30%,且通高部分高 度不超过7.2米的,该通高部分按照该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本自前述规定的,按照本条第(一) 项第1目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二)办公建筑 办公(含旅馆)建筑应采用公共走廊式布局,卫生间、茶水 间及各类型管并、烟道、风井应集中设置,建筑最小分割单元套 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设置专用卫生间或 专用管道井、烟道、风井、空调室外机搁板的单元式办公,此类 建筑最小分割单元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 结构层高不超过4.5米的,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结构层 高超过4.5米的,层高每增加2.2米(不足2.2米按2.2米计算) 其计容建筑面积加计一层计算。 (三)商业建筑 1.商业建筑结构层高不超过6.0米的,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结构层高超过6.0米的,层高每增加2.2米(不足2.2米按2.2 米计算),其计容建筑面积加计一层计算。 2.高层商业建筑标准层结构层高和最小分割单元套内建筑面 积按照办公建筑标准层高(4.5米)规定控制,建筑面积按照办公 建筑标准计算。 (四)工业、仓储建筑 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建筑结构层高不超过8.0米的(特殊 使用功能、工艺要求需要的除外),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结构 层高超过8.0米的,层高每增加2.2米(不足2.2米按2.2米计算2: 其计容建筑面积加计一层计算。 (五)特殊功能的公共建筑和建筑空间 1.住宅、商业、办公等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厅、中庭

    采光厅等建筑空间,不受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 项结构层高和面积控制,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办公和旅馆的展厅、会议厅、宴会厅、多功能厅等有较高 层高要求的功能空间,集中商业的影剧厅、单一空间建筑面积在 2000平方米以上的且有较高层高要求的功能空间,不受本条第 (二)项、第(三)项结构层高控制,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 筑面积。 3.电影厅(院)、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学校、医院等 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特殊功能的公共建筑使用功能对层高有特殊要 求的楼层与建筑空间,其建筑层高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按照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供水、供电、供气和加油加气站等公用设施建筑,其设备 用房按工艺要求需要确定相应建筑层高的,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建筑面积,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按照办公建筑计算建筑面积 (六)其他确因使用功能、工艺要求和设备安装时对结构层 高有特殊要求的特殊功能建筑空间和楼层,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后,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二十九条装配式建筑外墙的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以单体建筑为计算单元,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土( 以上建筑面积的3%的,外墙装配式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 建筑面积。超过3%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第三十条本规则中“以上”、“不超过”、“不大于”,包括本 数;“以下”、“超过”、“不小于”,不包括本数。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5 年,原《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武土资规发【2018】 168号)同时废止。本《规则》施行前,同一宗地上建设工程项 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该 宗地的其它项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原规定执行。

    1、建筑物,是指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生产、 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 2、构筑物,是指为某种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一般不直接提供 人们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 3、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柱、墙等支撑体和围护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 郎、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的面积。 4、建筑空间,是指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 场所。 5、主体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由组成结构的梁、板、柱等主要 构件相互连接而构成的,接受、承担、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 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6、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等。 7、围护设施,是指建筑物中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 等围挡。 8、结构层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 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9、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

    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0、自然层,是指按楼(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11、标准层,是指平面布置相同的楼层。 12、夹层,是指建筑物自然层内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 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局部楼层。 13、架空层,是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散空间 层。 14、设备层,是指建筑物内用作给排水、暖通、电器等设备 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的楼层。 15、避难层(间),是指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 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16、避难兼设备层,是指建筑内利用避难层设置的兼具消防 避难和布置设备管道等功能的楼层。 17、结构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层的上部与下部因乎面使用 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与形式,并通过 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 18、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 内净高的1/2的房间。 19、半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乎面的高度超过 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室外地平面,是指建筑物外原始地基上通过整平(挖土 或填土)、地坪施工后形成的场地面层

    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0、自然层,是指按楼(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11、标准层,是指平面布置相同的楼层。 12、夹层,是指建筑物自然层内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 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局部楼层。 13、架空层,是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散空间 层。 14、设备层,是指建筑物内用作给排水、暖通、电器等设备 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的楼层。 15、避难层(间),是指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 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16、避难兼设备层,是指建筑内利用避难层设置的兼具消防 避难和布置设备管道等功能的楼层。 17、结构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 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与形式,并通过 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 18、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 内净高的1/2的房间。 19、半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 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室外地平面,是指建筑物外原始地基上通过整平(挖土 或填土)、地坪施工后形成的场地面层

    21、室内走廊,是指建筑物内的水平交通空间 22、室外走廊,是指建筑物外的开敞水平交通空间。 23、架空走(通)廊,是指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 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4、檐廊,是指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5、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6、前室,是指设置在房屋、楼电梯间等空间前的,用于分 配、缓冲人流的建筑过渡空间。 27、门斗,是指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8、门廊,是指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9、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30、窗(凸窗),是指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31、阳台,是指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供人 门活动、休息及晾晒衣物等用途的房屋附属设施。 32、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33、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外机、热水器组等设备搁置和检 修空间。 34、露台,是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缝上的供人室外 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35、台阶,是指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 阶梯形踏步。 36、楼梯,是指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

    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 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37、室外楼梯,是指位于建筑物外墙外侧,依建筑物外墙体 (或外走廊)建设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室外开散建 筑部件。 38、天并,是指被建筑物围合的露天空间,主要用以解决建 筑物的采光与通风。 39、装饰性幕墙,指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40、变形缝,是指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 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41、骑楼,是指临城市道路、城市步行街,建筑底层沿街面 整体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42、过街楼,是指跨越城市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 建筑物。 43、跃层式住宅,是指套内空间跨越两层楼及以上,且设有 套内楼梯的住宅。 44、最小分割单元,是指建筑内部由墙体、门、窗等分割而 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基本功能空间,含在内设置独立卫生间的 功能空间。 45、勒脚,是指在建筑物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 构造。 46、装配式外墙,是指用混凝土结构预制而成,在施工现场

    实施安装的建筑外墙。 47、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基本单元固定界限范围内 水平投影面积,包括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 阳台面积。 48、宿舍,是指学校或机关、企业等供学员或职工及其家属 住宿的房屋。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船舶标准2022年4月20日印发

    2022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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