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8399-2021方舱医院建筑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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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J)T8399-2021方舱医院建筑技术标准

    3.0.3方舱医院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3方舱医院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表

    1应尽量避开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等城市人 群密集活动区,确实无法避开的下风向附近居民宜暂时搬离: 2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改造为方舱医院建筑与 周边建筑物之间应有不小于20m的绿化隔离间距:当不具备绿化 隔离卫生条件时水利工艺、技术交底,其与周边建筑物之间的卫生隔离间距不应小于 30m; 3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距离易燃易爆场所 不应小于50m; 应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 交通方便,宜面临2条城市道路; 6 相对独立,能设置独立出入口。 3.0.4 用于改造方舱医院的既有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宜为单层或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 结构、防火分区、安全蔬散、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等均能满足国 家标准相关要求。

    2应选择结构状况良好的既有建筑,宜采用简便方法对房屋 结构状况进行评估。宜为大跨度结构,便于内部拆改,能够形成 安全防护隔离的空间。 3建筑应有宽敬的室外空间,满足安装相关医疗设备、用于 病患的诊断治疗、检测监护、完善医疗配套设施的条件。 4建筑出入口处应有停车以及回车场地,能满足救护车辆的 快速抵达以及快速撤离,做到对外交通便捷,以及满足处置车辆 相对独立的车辆消毒、处理、存放场地 5既有建筑内部通道有高差处应满足改造无障碍通道坡道 条件,并应满足移动病床及陪护人员同时通过的必要宽度。 6建筑的平面布置、层高、结构形式、给排水、供配电等设 施设备应能够满足方舱医院的使用要求或具备改造条件。或建筑 周边的给排水、供配电、通信信息等市政配套设施能够满足方舱 医院的使用要求或具备改造条件。 7原有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对于非正常使用消防设施 应方便恢复。 3.0.5方舱医院建筑出入口不宜少于3处,场地出入口不应少于 3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户体或废弃物出口。 3.0.6征用的既有建筑改造后至征用结束期间,该建筑只能作为 方舱医院使用,不得兼作他用。 3.0.7设计和改造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的使用空间及交通组织, 遵循转换快捷、易于恢复的原则,

    4.1.3 舱医院外围应设直显者危险标识或隔离带。 4.1.4 主要出入口及内部医疗通道应有到达各医疗部门的无 通道。

    4.1.5建筑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院区主要出入口宜设置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和雨篷或临 时设施,患者出口处宜设置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和雨逢。当设置坡 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2患者出入口处,宜设置无障碍坡道。 3建筑物、各功能分区和房间,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 4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不宜与收治病区、护理工作 区、医护生活区等用房相毗邻,并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减 振措施。 4.1.6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层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不宜少于2台。

    4.1.6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二层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不宜少于2台。 2 宜设置供医护人员专用的客梯、送餐和污物专用货机 3 电梯井道不宜与有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当受条件限

    应采取隔声措施。 4供患者使用的电梯应满足轿厢宽度不小于1.4m、深度不 小于2.4m。

    诊查室不宜低于2.6m; 2 公共走道不宜低于2.3m 4.1.11 有条件宜在方舱医院内或室外帐逢内配置少量门诊区及 小型移动CT等移动医疗设备,室外帐篷应与医院区做好通道 对接。

    4.1.12患者和医护人员使用的卫生间必须分开设置。患者可以利

    用原建筑内的厕所或另设临时厕所,使用临时厕所时应另行搭建 专用密闭通道,厕所位置应在建筑下风向并尽量远离餐饮区和供 水点。患者利用原建筑内的厕所时,厕所内的患者粪便等排泄物 需要进行投药消毒或者集中无害化处理,安排专业投药消毒,每 日两次。 4.1.13 原建筑中的地沟、变形缝或上部有检查廊等不间断设施

    4.1.14有条件的可以考虑机器人物流系统的设置,并做好相

    4.2功能分区与交通组织

    4.2.1建筑平面应严格按照“医患分区”设计,结合卫生安全等 级划分“三区两通道”,严格区分患者流线和医护流线,避免与 其他人流交又。

    4.2.2方舱医院基本流程见图4

    图 4.2.2 方舱医院基本流程

    4.2.3 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应从空间上完全分隔,并经卫生通过

    4.2.3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应从空间上完全分隔,并经卫生通过 或缓冲室连通,各分区应在分界处设置隔离标识。 4.2.4医护人员从清洁区进出污染区通道应分别设置。医护人员 从清洁区进入污染区流程为:(洗手、换工作服、戴帽、戴口罩 戴手套)、二次更衣(戴护目镜、穿防护服或隔离服、穿鞋套) 经缓冲室进入污染区;返回流程经过卫生通过:从污染区进入 脱(脱防护服、手套、鞋套)洗手,进入二脱(脱帽子、口罩 经缓冲区,淋浴到清洁区。返回流程的卫生通过应男女分设。 医护人员从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卫生通过的通道内宜设洗消 间,卫生通过出入口应具有内部人员信号反馈指示灯。卫生通过 流程见图4.2.4

    图4.2.4卫生通过流程

    4.2.5 应在穿、脱换防护服房间应挂全身镜,方便医护人员穿、 脱防护服。 4.2.6医护人员、患者应分别使用不同的出入口及通道(包括垂 直交通的楼、电梯)。

    4.2.7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或

    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或隔离带

    4.3.1住院区应自成一区,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 院交通方便处,当医院设置医技设施时,应与医技区应有便捷的 联系。

    4.3.2住院区应设置入院接收区、接诊区、患者收治区、出院办 理区及辅助用房。

    4接诊区应设置检查、诊断、复

    4.3.5患者收治区主要包括病床区和护理工作区。病床区应

    4.3.7患者经接诊区分诊后应依性别、病情等不同情况进行

    4.3.7患者经接诊区分诊后应依性别、病情等不同情况进行不同 病床分配。

    床,护士站到病区内最远病床的距离不宜超过30m。护理单元之 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3.0m,不应小2.4m。

    距不应小于1.2m,病床组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6m,病床组之间 宜采用2.5m高的轻质隔音不透气隔断进行分隔,宜在病床间增加 隔板或隔帘,以满足患者的隐私需求。 4.3.10应在护士站临近位置设置临时重症救治区,每个病床护理 单元不应少于2床,床位应设置隔帘或隔断,重症救治区与病床 组之间宜设不小于1.6m宽通道。重症救治区应配置氧气瓶、抢 救车、抢救药品、监护抢救设备、转运平车等,加强和优先配置 医护人员。

    4.3.11患者收治区内应宜采用轻质隔音不透气隔断分隔,病床组 及重症救治区的外围隔断、护理工作区隔断高度宜采用2.5m,病 床组及重症救治区内隔断高度不宜低于2.0m。

    患者推床的要求,净宽不宜小于2.4m。既有建筑如有高差应以坡 道连通

    4.3.13污物暂存间、污洗间应设于病区尽端,宜靠近污物外 口或污物电梯。

    4.6.14污染的衣服、被单应由专门容器或专用包裹收集,在清洗 加工前应先行消毒灭菌;应在场地内或在污染区设置专用临时存 放间。

    4.3.15固体医疗废弃物应具备就地封装的空间。

    4.3.16患者使用卫生间应设前室,宜采用不设门扇的迷宫式前 室。患者使用卫生间应设大便器、小便器、淋浴器、洗面台等基 本设施,大便器旁侧墙上空应设输液袋挂钩和无障碍扶手,应设 报警按钮,配备淋浴器的宜设座凳。男厕宜按每20张床位设大便

    器和小便器各1个;女厕宜按每10张床位设1个大便器;厕所隔 间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10m×1.20m;盟洗室的洗手盆(或盟洗 槽水龙头)宜按每10张床位设一个。男、女公共卫生间应各设 个无障碍隔间或另设一间无性别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专用卫生 间和公共卫生间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4.3.18二层以上的病区应设电梯,供人员使用的电梯和专用污物 电梯应分别设置。楼梯设置应同时符合消防疏散和功能分区的 要求。

    4.4.1医学影像检查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帐篷内配置适量小型移动CT等移动医疗设备应与方 舱式临时医院做好通道对接; 2 应自成一区,其位置应方便住院病人使用; 3 平面布置应区分病人等候检查区与医务人员诊断工作区; 防护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 准的规定。 4.4.2 功能检查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自成一区,其位置应方便医生及患者使用; 2 平面布置应区分病人等候检查区与医务人员诊断工作区; 3 其用房应包括各类功能检查室、医护办公室等: 4 检查床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m,应有隔断设施。

    4.4.3检验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4.3 检验区设直应付合下列要求: 1 在隔离区外自成一区,其位置应方便医护人员及惠者使用: 2 细菌检验室的接种与培养实验室应设传递窗,并应设专用 洗涤池; 3 应在检验工作区合适位置布置紧急冲淋龙头及密闭型排水 地漏; 应在检验区出入口处分别设置男女医务人员卫生通过室: 检验科区域应设置污物处理间及消毒间。

    4.5.1医务办公生活区一般有下列功能组成:医生办公室、远程 会诊室、护士办公室、会议室、休息更衣室、卫生间盟洗室、开 水间、配餐间、清洁间等。 4.5.2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指挥室、综合办公用房和专业办公 用房。 4.5.3方舱医院的医务、行政办公、生活区不宜安排在与住院区 司一建筑内,当设置在同一建筑时,应位于独立区域。 4.5.4医务办公区应有独立出入口作为医护出入口,并通过卫生 通过区与护理工作区相连,

    4.6.1 物资保障区宜集中独立设置,且应设置独立口。 4.6.2 物资保障区应包括货物接受室、货物发放、申领室、物资 车房(生活用品库、医疗用品库)。

    5.1.1方舱医院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5.1.1方舱医院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5.1.2 既有建筑改造方舱医院,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进 行改造建设

    5.1.2既有建筑改造方舱医院,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因地制

    5.1.4 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E 50009和医院建筑行业标准要求,充分考虑医疗设备布置、人员 密集活动区域等不利荷载情况

    5.1.5结构整体分析及构件承载力计算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

    5.1.6具有辐射功能的医疗设备房间应按设备使用要求进行专门 设计,满足医用防护要求。

    5.1.6具有辐射功能的医疗设备房间应按设备使用要求进行专门

    5.2.1改造前应收集待改造建筑结构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资料 和施工资料、设计施工变更资料、建筑用材料资料、竣工和验收 资料、使用过程的有关情况等。

    5.2.2改造时应注意结构安全,个

    结构因用途改变而引起使用荷载变化时,应进行相关构件承载力 基础承载力等涉及结构安全方面的复核验算,不满足规范要求时

    更换用途或采取租应加固措施

    构造和连接方式;节点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受力和变形要求,节 点连接方式应便于现场安装。改造新增隔断应安装稳固,连接 紧密。

    5.2.4结构设计应满足大型医疗设备的承载力和变形要求。

    较重的移动设备时,应根据移动设备的重量和移动路线图进行设 计或复核。

    5.2.6具有密封性能的房间,结构构件、门窗、墙板、屋面

    立满足室内与外部的压力差影叫

    5.2.7当采用多层轻质房屋时,大型医疗设备、库

    首层,并应考虑其对相邻基础的附加应力影响。首层地面为 室顶板时,应对顶板及其相连结构和基础进行承载力验算。

    地坪的防渗处理设计。

    6.1.1既有建筑改造的临时方舱医院,应对院区范围内的给水、 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6.1.2给水、排水管道不应从强电和弱电机房,以及重要医疗设 备用房的室内架空通过,必须通过时应采取防漏措施, 6.1.3给水、排水管道在穿越楼板、墙处,应采取强化密封措施

    6.2.1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及《传染病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的规定。

    6.2.2生活给水水源及供水方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给水水源应采用市政自来水,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当利用市政供水压力直接供水时,给水引入管应设置减压 型倒流防止器,并预留消毒剂投加接口; 3回流污染危害程度高的供水场所,应采用生活水箱及水泵 加压间接供水方式,生活水箱应配置消毒设施,水箱配管应符合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防水质污染的相 关规定。 6.2.3临时方舱医院的生活用水量定额宜参照《综合医院建筑设

    5.2.3临时方舱医院的生活用水量定额宜参照《综合医院建筑设 计规范》GB 51039执行。

    6.2.4清洁区与污染区等的卫生器具应分别设置给水管道,污染

    6.2.4清洁区与污染区等的卫生器具应分别设置给水管道,污染

    区的给水管道上应设置倒流防止器,清洁区给水管道不宜布置在 污染区内。

    6.2.5卫生器具应采用耐腐蚀、易清洁的产品,并采用

    或非手动开关,卫生器具水嘴应具有防溅功能且不宜采用充气式,

    或非手动开关,卫生器具水嘴应具有防溅功能且不宜采

    6.3.1 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 6.3.2 下列场所应采用独立的排水系统或间接排放: 传染病门(急)诊和病房的污水应单独收集处理; 放射性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 3其他医疗设备或设施的排水管道应采用间接排水。 6.3.3 污染区空调冷凝水应集中收集,并应排入消毒单元消毒合 格后排放。 6.3.4排水系统应分区设置。排水管道在接入消毒单元之前应以 全密闭方式敷设。 6.3.5公共卫生间排水横管长度超过10m或接入的大便器数量超 过3个时,宜增设环形通气管。 6.3.6排水系统通气管出口应设置在远离人员活动区并且通风良 好的室外部位,污染区的排水系统通气管出口应设置高效过滤器 或其他可靠的消毒设施。 6.3.7室内需冲洗排水的地面应设置地漏,应采用带过滤网无水 封地漏加存水弯的方式,存水弯水封高度为50mm~75mm;手 术室等部位应采用可开后密封地漏,不需要冲洗排水的地面不得

    6.3.4排水系统应分区设置。排水管道在接入消毒单元之前 全密闭方式敷设。

    5.3.6排水系统通气管出口应设置在远离人员活动区并且通风良 子的室外部位,污染区的排水系统通气管出口应设置高效过滤器 或其他可靠的消毒设施

    封地漏加存水弯的方式,存水弯水封高度为50mm~75mm;手 术室等部位应采用可开启密封地漏,不需要冲洗排水的地面不得 设置地漏。

    管不应与其他区域的管道连接,排水管应单独排出。 6.3.9临时活动厕所设置管道排水时,宜与洗浴区排水分开收集, 排水通气系统应独立设置。 6.3.10排水管道系统改造完成后,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要求进行验收,重要部位宜 采取防渗漏措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要求进行验收,重要部位宜 采取防渗漏措施。

    6.4.1生活热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生活热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准》 CJ/T 521 的规定; 2配水点的热水温度不应低于45℃; 3当水加热设备的出水温度低于60℃时,应设置消灭致病 菌的消毒设施或采取系统内热水定期升温的火菌措施; 4供热水的淋浴器、洗手盆宜采用恒温混合阀、恒温混合 龙头; 5淋浴器、洗手盆的热水供水应有防烫伤措施。 6.4.2每个护理单元应单独设置饮用水供水点,能满足饮用水和 开水的需求。 6.4.3当利用城市给水管网直接向建筑供水且引入管无防回流设 施时,热水加热器和饮用水设备供水的进水管上应设置倒流防 止器。 6.4.4 当采用电热水器供应饮用水时,应采取保证使用安全的 世

    6.4.4 当采用电热水器供应饮用水时,应采取保证使用安全的 措施。

    6.5.1临时方舱医院的污水处理可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5.1临时方舱医院的污水处理可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范》GB51039和《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中的要 求执行。

    6.5.2初期雨水宜设雨水蓄水池收集,并经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

    6.5.2初期雨水宜设雨水蓄水池收集,并经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雨水不宜做为回用水水源

    并盖。室外污废水排水管及化粪池应设置不小于DN100的通气 管。

    6.5.4有传染病功能时不宜采用地面径流或明沟排放雨水。

    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

    5.5.6污水处理站的各处理单元应设置臭气收集系统,经处理后 高空排放。

    7.1.1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部门的功能要求,确定实 施供暖与通风、空调系统;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 卫生学、使用时间、供暖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7.1.2各功能区域宜采用独立的供暖空调通风系统。各分区应能 系统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院内感染。 7.1.3方舱医院的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除满足本标准外还 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综 合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0849等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1方舱医院应按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设置独立机械通 风系统,空气静压应从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依次降低。 7.2.2医护人员区域(清洁区)至病房区域(污染区)设置密闭 正、负压缓冲隔间。 7.2.3各病区应形成合理的气流通道,组织好气流组织,房间排 风应远离送风口,尽量保证不留通风死角。 7.2.4清洁区送风系统最低应采用粗效、中效两级过滤;半污染 区、污染区送风系统最低应采用粗效、中效、亚高效三级过滤 排风系统应采用高效过滤器

    7.2.5医护人员区域和隔离病房区域的盟洗间、

    7.2.5 医护人员区域和隔离病房区域的盟洗间、卫生间应分别独

    7.2.5医护人员区域和隔离病房区域的盟洗间、卫生间应分别独 立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排风口宜加 装高效过滤器。

    7.2.6建筑内各层送风、排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应采

    7.2.7应根据实际情况合适设置送、排风机位置,排风机应设在

    与任何进风口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或高于新风取风口不小于 6m,排风口应高于屋面不小于3m。 7.2.8送风、排风系统的风机及各级空气过滤器应设压差检测、 报警装置;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应设可视压差传感器,维持压差 不小于5Pa。

    7.2.9通风系统各区域排风机与送风机应联锁运行,及时进行系 统维护。

    7.3.1方舱医院各房间温度、湿度应符合表7.3.1白

    7.3.1方舱医院各房间温度、湿度应符合表7.3.1的要求

    表 7.3.1主要用房室内空调设计温度、湿度

    7.3.2方舱医院医疗用房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清洁 区最小新风量3次/h,半污染区、污染区最小新风量6次/h。对于 人员多或高大空间场所,经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宜采用变风量 运行。 7.3.3方舱医院供暖空调冷源和热源应积极利用已有的能源系 统,当不能满足供应时,应根据其能源需求量,工程建设周期, 建设地点的能源条件、能源结构、价格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 策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论证确定。 7.3.4方舱医院供暖热源宜优先利用城市或区域集中热网,当热 网不能满足需求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当电力供应充足时,严 寒地区可采用电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的热源,寒冷地区宜采用 空气源热泵方式。

    7.3.2方舱医院医疗用房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清洁 区最小新风量3次/h,半污染区、污染区最小新风量6次/h。对于 人员多或高大空间场所,经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宜采用变风量 运行。

    7.3.3方舱医院供暖空调冷源和热源应积极利用已有

    统,当不能满足供应时,应根据其能源需求量,工程建设周期, 建设地点的能源条件、能源结构、价格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 策的相关规定GBT标准规范范本,经综合论证确定,

    网不能满足需求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当电力供应充足时,严 寒地区可采用电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的热源,寒冷地区宜采用 空气源热泵方式。

    求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围护结构情况,选择空调采暖方式, 隔离区可安装分体冷暖空调机,严寒、寒冷地区冬季可设置电 暖器。 7.3.6分体空调电源应集中管理,送风应减小对室内气流方向的 影响,隔离区空调的冷凝水应集中收集。 7.3.7当采用散热器采暖时,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 便于清洗消毒。

    求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围护结构情况,选择空调采暖方式, 隔离区可安装分体冷暖空调机,严寒、寒冷地区冬李可设置电 暖器。

    影响,隔离区空调的冷凝水应集中收集。 7.3.7当采用散热器采暖时,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 便于清洗消毒。

    系统标准血压,并应使用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污染区空调机组表冷段的冷 疑水排水管上应设水封和阀门。

    7.3.9新风的加热或冷却宜采用独立直膨式风冷热泵机组,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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