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36-062-2021 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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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8在构件生产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宜对管理过程的信息资 源进行编码、存储、传递、分析和维护,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3.0.8在构件生产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宜对管理过程白

    3.0.9预制构件生产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制定专项方案,并进行工艺检验。

    GBT标准规范范本3. 0. 10 预制构件制作过程及成品质量检查可按本标准附录A 记录。

    4.0.1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组织应考虑产品结构体系、产品类 型、生产规模和成本等因素。

    生产规模和成本等因素。

    规模等条件选择生产组织方式,主要包括模台循环流水生产方 式、固定台座生产方式、成组立模生产方式等

    4.0.3生产设备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在安装完毕后应进行 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

    原则,设置原材料储存、钢筋制作及钢筋半成品储存、模具拼 装、混凝土搅拌与浇筑、饰面加工等加工区域。

    4.0.5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用于生产、检测、试验、张拉、计量

    4.0.5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用于生产、检测、试验、张拉、计量

    ..I 火 二原材科、钢肋、钢材、拉绍件及谷类 预理件等材料与部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1.2各类材料与部件在使用前应进行进料检查和复检。进料

    检查项目应包括产品的品种、规格、生产批次、外观、生产厂家 等:复检的批次和项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1.3 材料储存时应做好防潮、防锈、防混料等措施,并应标 明生产厂家、产地、牌号和检验状态等明显信息标识。 5.1.4砂、石、钢筋不得露天堆放,粉状物料应采用筒仓方式 储存。

    5.1.4砂、石、钢筋不得露天堆放,粉状物料应采用筒仓

    5.2.1混凝土原材料中的水泥、骨料(砂、石)、外加剂、矿

    5.2.1混凝土原材料中的水泥、骨料(砂、石)、外加剂、矿 物掺合料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2.2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宜采用不低于42.5级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质 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2砂宜选用细度模数为2.3~3.0的中砂,质量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 规定。

    3石子宜选用5~25mm碎石,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52的规定。 4外加剂品种应通过试验室进行试配后确定,并应有质量 证明文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中的有关规定。 5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 煤灰》GB/T1596中的有关规定: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中的有关 规定。 6拌合用水及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 标准》JGJ63中的有关规定。

    3右子宜选用5~25mm碎石,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52的规定。 4外加剂品种应通过试验室进行试配后确定,并应有质量 证明文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中的有关规定。 5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 渠灰》GB/T1596中的有关规定: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中的有关 规定。 6拌合用水及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 标准》JGJ63中的有关规定。 5.2.3混凝土原材料应按照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有下列防 潮、防湿、防变质措施: 1水泥应存放在筒仓内。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不同 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仓;水泥储存时应保持密封、干燥、防止 受潮。 2掺合料应存放在筒仓内;不同生产企业和品种等级的掺 合料不得混仓。 3砂、石应按照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应有防尘和 防雨措施。 4外加剂应按照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分别存放,并有 防沉淀等相关措施。

    潮、防湿、防变质措施: 1水泥应存放在筒仓内。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不同 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仓:水泥储存时应保持密封、十燥、防正 受潮。 2掺合料应存放在筒仓内;不同生产企业和品种等级的掺 合料不得混仓。 3砂、石应按照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应有防尘和 防雨措施。 4外加剂应按照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分别存放,并有 防沉淀等相关措施。

    5.2.4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计规程》JGJ55、《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等的有 关规定。 2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要求和设计要求。 3混凝土中不得掺加含有氯盐等对钢材、钢筋有锈蚀作用 的外加剂。 4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 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

    2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要求和设计要求。 3混凝土中不得掺加含有氯盐等对钢材、钢筋有锈蚀作用 的外加剂。 4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 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 5.2.5 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有下列情况时,应重新进行配合 比设计: 当混凝土性能指标有变化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 2 当原材料质量发生显著改变时。 3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三个月以上时。 4 砂、石等骨料含水率超过正常时。 5.2.6 混凝土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有关规定。 2 搅拌混凝土宜采用具有自动计量装置的设备。 3当不具备本条第1、2款规定的条件时,应采用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搅拌机进行搅拌,并应 配备计量装置。

    1预拌混凝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GB/T 14902的有关规定。 2 搅拌混凝土宜采用具有自动计量装置的设备。 3当不具备本条第1、2款规定的条件时,应采用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搅拌机进行搅拌,并应 配备计量装置。

    1水泥、掺合料允许偏差,±2%。 2 粗、细骨料允许偏差,±3%。 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1%。

    水泥、掺合料允许偏差,±2%。 2 粗、细骨料允许偏差,±3%。 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1%。

    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普通钢筋采用套简灌浆连接和浆锚 搭接连接时,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 有关规定,钢筋存放应保证标牌清晰,钢筋不得有损伤、颗粒状 或片状老锈。

    5.3.5钢筋进厂复检时,其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

    曲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 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或《钢筋混凝土用 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的有关规定。

    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肋》GB/T1499.1或《钢肋混凝王用 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的有关规定。 5.3.6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 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 宜大于4%,HRB400、HRB5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 宜大于4%,HRB400、HRB5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5.4.1 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方式时,灌浆套筒应符合现行行

    5.4.1 钢肋采用套同灌浆连接方式时,灌浆套同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的有关规定,灌浆料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有

    5.4.2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材料性能指标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

    5.4.2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简材料性能指标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

    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用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5.4.3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应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灌浆料的

    5.4.3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应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灌浆料的 性能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性能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用灌浆料性能要

    5.4.4机械连接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 简》JG/T 163 的有关规定。

    简》JG/T163的有关规定,

    5.4.54 钢筋锚固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

    规程》JGJ256的有关规定。

    规程》JGJ256 的有关规定。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专用预理件及拉结件 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7连接用焊接材料,螺栓、锚栓和铆钉等紧固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 GB/T16938和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18的 有关规定。

    5.4.8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5782 和《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以及《紧固件螺栓、螺钉、 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GB/T16938的有关规定。 2锚栓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规定 的Q235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CB/T1591规定的

    Q345钢。 3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 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和《钢结构 用高强度六角头螺栓》GB/T1228以及《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 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的有关规定。 4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高强度螺栓的设计预拉力值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材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值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值,

    1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拉结件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经过 试验验证。 2拉结件应满足预制夹心外墙板的节能设计要求。

    5.4.11构件生产使用的连接材料应进行标记,注明其种类、规

    5.5.1预制构件的预埋件(含预埋吊件)及管线的材料、品 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5.5.2预制构件生产时,针对脱模、翻转、运输、安装临时支 护、安装防护设施等,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相应预理件。预理件 应按深化设计图进行制作。

    5.5.2预制构件生产时、针对脱模、翻转、运输、安装

    护、安装防护设施等,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相应预埋件。预埋件 应按深化设计图进行制作。

    预制构件吊装用内理式螺母或内理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 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

    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T50046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 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 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的规定。

    表5.5.5预埋件加工允许偏差

    性能和开启方向、型材壁厚和连接方式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铝合金门窗》GB/T847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件进行固定;门窗框在构件生产完成后进行二次安装时,可在构 中预理副框,以提高门窗安装精度,也可采用预留缺口、预留 拉结件等方法对门窗框进行后安装。副框的规格和位置应根据门 窗厂家提供的技术条件确定,并应在构件深化设计图中加以标示 和说明。

    输过程中不得污染、划伤和损坏。

    5.6.1外墙饰面宜采用耐久、不易污染的材料。采用反打一次

    5.6.1外墙饰面宜采用耐久、不易污染的材料。采用

    成型的外墙饰面材料,其规格尺寸、材质类别、连接构造等应进 行工艺试验检验

    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的规定。

    5.6.3 石材和面砖应按其品种、规格、颜色、尺寸等分类标 记、存放。

    类,宜选用背面带燕尾槽的面砖

    类,宜选用背面带燕尾槽的面砖

    不锈钢卡件,卡件直径不宜小于4mm,宜采用竖向梅花形布置。 连接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 准》GB50210的有关规定及工程设计要求

    5.6.6其他外装饰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

    1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以及规定的抗剪切和伸 缩变形能力;密封胶尚应具有防霉、防水、防火、耐候等性能。 2硅酮、聚氨酯、聚硫建筑密封胶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和现行行业标准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的 规定。 3预制夹心外墙板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

    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中A 级的要求。

    (m·K),体积比吸水率不宜于0.3%,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中B2级 的要求。

    5.7.3脱模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毒、无刺激性气味,不影响混凝土性能。 2 具有良好的隔离效果,且不影响预制构件表面装饰效果, 3应按照使用品种,使用前及正常使用后每年进行匀质性 和施工性能试验。 4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 TC/T949的有关规定。

    5.7.4装配式建筑采用的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和《建筑内部 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的有关规定。

    6.1.1模具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模具应装拆方便,并应满足预制构件质量、生产工艺和 周转次数等要求。 2结构造型复杂、外型有特殊要求的模具应制作样板,经 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制作。 3模具各部件之间应连接牢固,接缝应紧密,附带的埋件 或工装定位应准确,安装牢固。 4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底板等应平整光洁,不得有下 沉、裂缝、起砂和起鼓。 5模具应保持清洁,涂刷脱模剂时应均匀、无漏刷、无堆 积,且不得沾污钢筋,不得影响预制构件外观效果。 6模具应定期检查侧模、预理件和预留孔洞定位,应采 取措施防正变形和锈蚀:重新后用的模具应检验合格后方可 使用。 7模具与平模台间的螺栓、定位销、磁盒等固定方式应可 靠,防止混凝土浇筑与振捣成型时造成模具偏移和漏浆。

    6.1.2模具设计应考虑生产时便于钢筋和预埋件安装及混凝土 的浇筑。

    6.2.1模具设计应根据预制构件的质量要求、生产技

    6.2.1模其设计应根据预制构件的质量要求、生产技术和工艺 以及模具可周转次数,来确定预制构件模具设计和加工方案。模 具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混凝土浇筑、脱模、翻转、起吊的工况下承载力、刚度 和整体稳定性要求。 2预制构件预留孔、插筋、预埋吊件及其他预埋件的安装 定位要求。 3 预应力构件的模具应根据设计要求预设反拱。 6.2.2模具应确保操作便利,提高模具标准化、机械化、自动 化水平。

    理、密封措施可靠,确保在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模其不变 形、不漏浆。

    6.2.4模具边角设计应采取措施防磕碰,在不影响使用性自

    情况下宜增加倒角或者圆弧设计。

    6.2.5模具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接缝设计时宜考虑密封

    6.2.5模其应其有良好的密封性,接缝设计时直考虑密封条、 密封胶的施工难度和工效,

    密封胶的施工难度和工效。

    定倾斜度的结构形式,斜度以10%~15%为宜;当构件设计 不充许断面处有斜度时,可以采用合页或铰链的形式,并设置快 速锁紧装置。

    6.2.7构造复杂、自重大的模具,应设置定位销或者辅助的弓

    6.2.8可调尺寸的模具或可变形状的模具宜采用模块化

    6.3.3模具组装应按照组装顺序进行,对于特殊构件,钢筋应 先入模后组装

    6.3.4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在模具上的安装和定位应有可靠的

    6.3.4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在模具上的安装和定位应有可靠的 固定措施。

    6.3.6涂刷在模具上的脱模剂应涂刷均匀,不得污染

    应力筋和预理件,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用石材或面砖饰面的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在饰面材料入模前完成对模具脱模剂的涂刷 饰面材料面层不得沾染脱模剂

    6.3.7先张法预应力构件中,预应力筋在构件端部模具的定位

    6.3.7先张法预应力构件中,预应力筋在构件端部模具的定位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3.7预应力筋在构件端部模具的定位分

    6.3.8的规定。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

    6.3.8的规定。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

    并应取其中的较大值。

    表6.3.8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6.3.9预制构件模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9

    6.3.9预制构件模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9 的规定。

    表6.3.9预制构件模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L为模具与混凝土接触面中最长的尺寸(

    6.3.10 预制墙体预理门窗框安装充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 6.3. 10的规定。

    5.3.10预埋门窗框安装允许偏差与检

    7.1.1预制构件生产应按照深化设计图要求进行生产

    7.1.1预制构件生产应按照深化设计图要求进行生产制作,应 根据构件型号、形状、几何尺寸、重量等特点制定相应的工艺 流程和生产方案,明确质量要求和控制要点,对预制构件生产 全过程进行质量策划和控制管理,生产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确认。

    7.1.2预制构件生产之前应对各工序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生产过程中,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应进行下道工序生产。

    7.1.2预制构件生产之前应对各工序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

    蝶阀标准7.1.3预制构件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牛及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合格产品应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验 收记录等;对不合格产品应采取标识、记录、评价、隔离等处置 施。

    7.1.4预制构件生产工艺流程如

    模具清理组装一→外饰面反打一→钢筋制作与安装一→预理件安装 混凝土浇筑一混凝土养护一→脱模吊运一成品验收一→入库堆放。 7.1.5预制构件生产时应统一进行标识,标识应满足唯一性和 可追溯性。

    7.2.1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对工人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岗位培训。 7.2.2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编制构件生产方案,内容包括:

    路基标准规范范本1 生产设施与人员投入。 2 生产计划。 3 模具方案及物料供应计划。 4 生产工艺。 5 技术质量控制措施。 6 场内驳运与存放方案。 7 机具、物流管理计划。 8 成品保护措施

    7.2.3预制构件生产前,生产企业应根据深化设计要求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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