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IAT0045-2022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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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CCIAT0045-2022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程及条文说明

    2. 0. 7 可用性

    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可以被检索、呈现和理解的性质

    为防止工程电子文件、电子档案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所

    采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的有效程度。

    按照一定的规则,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 合、排列、编目、著录,按照类目对电子文件进行分门别类的系 统标识施工安全资料,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在电子信息系统环境下,适时获取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并 将其纳入电子文件管理系统的方法和过程。

    electronicdocuments

    应用于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编制、内部审批、交互签批, 案元数据著录,并进行工程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的系统。 Caaaotaoot

    应用于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编制、内部审批、交互签批,档 数据著录,并进行工程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的系统。 12城建档案管理系统managementsystemofprojectelectronic ves 依靠信息技术接收、管理工程电子档案,并通过网络为城市 建设、管理提供支撑、保障、服务的应用系统。

    依靠信息技术接收、管理工程电子档案,并通过网络为城市 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支撑、保障、服务的应用系统。

    对工程电子文件按照机构、职能、业务、主题等因素划分出 的、具有一定联系的一组文件,也称类。

    2. 0. 14 案卷 file

    2. 0. 15 工程档案著录

    对工程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提取数据信息 的过程。通过文字、符号揭示每个工程项目、每个案卷、每份文 件的物质形态、主题内容、科学价值等。

    由内容信息、流程信息和相关保存描述信息构成的电子文件 信息整体。

    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及其信息以不可逆的只读方式固定下来

    将原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向目标系统进行转移存储的方法与 程。

    2. 0. 19 电子印章

    一种由电子印章制章者数字签名的安全数据。包括电子印章 有者信息和图形化内容的数据,用于安全签署电子文件

    2.0.22光学字符识别技术

    通过扫描、拍照等光学输入方式将各种实体介质(票据、折 、书籍、文稿及其他印刷品)的文字或图像转化为图像信息 利用文字识别技术将图像信息转化为计算机字符的技术。

    3.1.1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的 规范工程电子文件管理流程,将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 累、整理和归档纳人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范围。

    程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电子形式作 凭证使用。

    3.1.3工程原生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当案管理机构等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工程原生电子文件打印成 有打印许可、版本信息、数据校验等完善控制标识的纸质文件 可直接归档为纸质档案。

    3.1.6工程项目的工程电子文件、汇总

    3. 2工程各参建单位职责

    3.2.1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协商一致后建立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 理系统,可委托其中一方承建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也可 委托第三方承建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

    完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并建立参建单位、项目部、

    3.2.5在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验收

    移交中,建设单位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 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质量要求、技术保密要求、移交方式和移交时间,并明确设计单 位需提供施工图电子文件,需峻工建筑信息模型归档的项自应明 确设计单位需提供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上述所需经费应列入 工程预算; 2工程项目开工后,应在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中完成工 程项目注册,并设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各 参建人员操作权限; 3应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 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4应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 应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捕获和整理归档工作; 5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形成的建设 工程电子档案: 6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全部电子 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完成电子档案的整理;在组织竣工验收时, 应组织对工程电子档案进行验收: 7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项目峻工验 收备案前,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本规程的工 程电子档案;

    3.2.6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

    电子档案下载、备份、移交至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存,其 保存范围、保存期限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附录C的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保存期内可随时查询工程电子文 件

    3.2.7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与检测、监测、租

    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其应主动对接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 系统,在线推送或提供符合本规程6.3节要求的检测报告、试验 报告、监测报告、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施工物资出厂证明等电 子文件。

    .3.1应建立城建档案管理系级

    3.3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职责

    3.3.2应具备接收与审核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

    3.3.3应负责工程电子档案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

    技术措施,确保归档的电子档案在保管期限内的有效性和安全 利用。

    4.1.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应向项目各参建单位开放使

    4.1.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应向项目各参建单位开 用权限,满足项目各参建单位在线流转审核、审批工程电子 的需求。

    4.1.2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应提件

    规范应包含系统接入安全规范,数据接入规范和接口协议标准规 范,满足建设领域相关信息管理系统与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 统对接的需求。

    1.3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应提供统一的终端设备接入

    4.1.9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应符合本规

    功能,并能按预先设置的工程电子文件分类方案,对各级类

    文件的元数据进行捕获和整理

    4.1.1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应采取措施确保工程电子 牛的安全存储与管理。 4.1.12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应能够自动捕获电子文 的层级、标识、题名、责任者、分类、日期、数量或大小等 数据。

    4.1.13为保证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质量,建设工程

    4.2城建档索管理系统

    4.2.1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应具有接收、存储、管理城建

    4.2.1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应具有接收、存储、管理城建档案的 功能,应能够在线接收工程电子档案,并提供检索和利用等功能。 4.2.2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宜具有对工程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 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测的功能。

    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测的功能。

    4.2.3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应采取措施确保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 安全存储。

    4.2.3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应采取措施确保建设工程电子

    5.0.1工程电子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 映工程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等信息,各参建单位应及时进行工程 电子文件的审核、审批、签认。 5.0.2建设单位应采用下列方式之一形成与积累附录A~附录 C的工程准备阶段电子文件(A类): 1由建设领域相关业务系统形成的工程准备阶段原生电子 文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迁移; 2在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中编制后按指定流程审核、签 批形成原生电子文件; 3纸质等传统载体文件扫描后形成电子文件,上传至建设 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加盖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 5.0.3各参建单位应利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编制、按 指定流程在线流转审批、在线电子签章,形成与积累以下原生电 子文件: 1本规程附录A~附录C的监理电子文件(B类); 2本规程附录A、附录B的施工电子文件(C类)中C1施 工管理文件、C2施工技术文件、C3进度造价文件、C5施工记 录文件、C7施工质量验收文件、C8施工验收文件:附录C的土 建及附属工程施工电子文件(C类)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电子文 件(D类)中C1工程管理与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文件、C2施工管 理文件、C3施工技术文件、C4施工测量及监控量测记录文件、 C6施工记录文件、C8施工质量验收文件、D1综合管理文件; 3本规程附录A、附录B的竣工验收电子文件(E类);附 录C的全线测量、竣工测量电子文件(E类)、竣工验收电子文 件(G类)、线路试运行阶段电子文件(H类)

    5.0.4各参建单位宜利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

    指定流程在线流转审批、在线电子签章,形成与积累以下原生电 子文件: 1本规程附录A、附录B的施工电子文件(C类)中C4 施工物资文件;附录C的C5施工物资文件; 2本规程附录A、附录B的施工电子文件(C类)中C6 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附录C的C7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 件、D2 施工文件。

    1采用CAD技术等专业软件形成的峻工图电子文件按实 际制图比例,以1个图幅为1个单份文件转换为表6.2.1所列文 件格式; 2绘制竣工图章,在竣工图章指定位置标注对应单位名称: 3上传至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在线根据竣工图章 指定位置依次加盖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 5.0.6本规程附录A~附录C中各参建单位不能直接编制、只 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获取纸质等传统载体的建设工程文件,应 按归档要求扫描形成电子文件,上传至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 统,在线加盖相关负责人电子印章

    5.0.7工程电子文件的命名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工程电子文件的名称由“序号十文件题名”组成; 2“序号”为本文件保管单元内电子文件编排顺序号,宜用 3位阿拉数字表示,不足位数的序号必须用0补齐,如:005; 3编写“文件题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 归档规范》GB/T50328的规定,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体现电 子文件的内容及特征或图纸的专业名称和编号。

    1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的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中均应记录 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和办理情况;

    6.1.1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 程和现状的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相关数 据等均应收集归档。 6.1.2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附录 C的要求,且应符合工程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 要求。

    6. 1.3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及时以电子形

    式归档本单位形成的工程电子文件,并以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 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呈原生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文件处理有关的著录数据、元数据等应与工程电子文件一同贝 当。元数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 CJJ/T187的规定。

    2.1归档的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或宜转换为表6.2.1所列文 各式。

    表 6. 2. 1工程电子文件归档格式表

    6.2.2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宜同步归档原始格式的电子文

    6.3.1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工程 电子文件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合,能够反映建设活动的全过 程,且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6.3.2纸质等传统载体文件数字化转换后生成的数字化电子文 件归档时,内容应与纸质档案一致。 6.3.3工程原生电子文件应包含有效的、完整的、可读的电子 印章。纸质等传统载体的建设工程文件,应由原件扫描形成电子 文件,当为复印件时,应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 扫描形成电子文件。 6.3.4移交档案人员需确保由子文件图像清晰、完整、无偏斜

    6.3.4移交档案人员需确保电子文件图像清晰、完整,无

    6.3.5凡能够提供原生电子文件的,应移交电子原件,不能提 供原生电子文件的,应提供相应纸质文件扫描件。扫描后的图像 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A4幅面的纸质文档,应采用300DPI及以上分辨率扫描 为彩色JPEG文件,并且每张A4幅面扫描件的存储容量不超过 2MB(2048kB);大于A4幅面的纸质文档需要用不低于200DPI 分辨率扫描为黑白或灰度的TIFF文件,并且每张超过A4幅面 扫描件的存储容量不超过10MB(10240kB)。扫描后的图像文件 清晰、完整、不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带有有色标记 且必须保留其色彩的应采用彩色模式扫描。 2对一份文件进行分区域扫描的,应进行图像拼接处理 拼接后的电子档案确保与实物档案一致。 3形成的电子文件内容宜能被计算机识别和检索。电子 文件内容不能被计算机识别和检索的,可通过光学字符识别 等技术进行文字识别转换成可被计算机识别的文件后加盖电子 印章。

    6. 4 整理、分类与著录

    6.4.2整理应遵循工程电子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内

    件,应按以下流程进行整理、分类、著录: 1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中添加拟归档的 工程项目和单位工程,通知工程各参建单位完善工程项目和单位 工程信息以及进行工程电子文件整理、分类和元数据者录。 2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中补充工 程项目和单位工程信息;对纳入归档范围的工程电子文件按附录 A~附录C的工程电子文件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根据需要建立一

    级至N级类目文件夹。 3工程各参建单位确定归入各分类层级的文件材料,将其 整理到对应的类自文件中,在底层类自文件夹下,原生电子文 件和数字化电子文件可根据分类整理的要求混合放置。 4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各级类目文件夹内的电子文件进行排 序编码,编码应标记在电子文件题名之前,编码宜由三位阿拉伯 数字组成,第一份文件应为001,其余按照顺序递增,并按本规 程附录D表D.0.1的要求完成文件级著录。 5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完成电子文件整理的各级类目文件, 按形成时间、业务类别、专业特征等进行排序编码,编码应标记 在类目文件夹题名之前,编码宜由三位阿拉伯数学组成,同级的 第一个类目文件夹应为001,其余按照顺序递增。 6工程各参建单位将本单位整理、分类、著录好的工程电 子档案信息包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汇总、整理。当项 目中含有数字化扫描件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对应纸质原件的组卷 关系对纸质原件和数字化扫描件建立标识关系,建设单位按本规 程附录D表D.0.2的要求完成纸质原件案卷级著录。 7建设单位按本规程附录D表D.0.3的要求完成项目级著 录。编制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清单,并命名为:000工程电子档案 移交清单。清单放在一级类目文件夹首位,其内容应包括序号、 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材料题名、日期、原件类型、总页次、 备注等,式样宜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要求。 8建设单位将工程电子档案、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清单、元 数据、工程电子档案数据库文件等按图6.4.3整理分好类目层级, 封装形成档案移交信息数据包,在线或离线向项目所在地城建档 案管理机构归档。

    图6.4.3 工程电子文件整理、分类层级结构

    6.4.4工程电子文件的著录包括文件级著录、项目级著录以及 纸质案卷级著录,应按照《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 进行,同时应按照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的要求补充工 程电子文件特有的著录项目和其他标识信息与数据

    6.5.1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档的工程电子文件范围、文件格式和质量应符合本规 程第6.1~6.3节的规定; 2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定期将归档的工程电子文件进 行分类整理,并应符合本规程6.4的规定; 3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可采用在线归档或离线归档方式,并 应采取措施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存储:

    4由纸质文档扫描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时相应的工程电 子文件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与纸质版本保持一致,且二 者之间必须建立关联; 5峻工图电子文件宜同时归档采用CAD技术等编制的原 始格式文件和按本规程5.0.5条规定形成的包含电子印章信息的 PDF格式文件。

    6.5.2工程电子文件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分阶段分期进行,也 可在通过峻工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 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电子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 3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 程工验收备案前,必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线或离线提交工 程电子档案。

    6.5.3纸质等传统载体文件扫描后形成电子文件,应

    6.5.5电子文件离线归档时,宜采用机械移动硬盘、光盘

    6.5.5电子文件离线归档时,宜采用机械移动硬盘、光盘、磁 带等存储。

    理机构移交的工程电子文件范围和保管期限,应符合《建设工程 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的要求

    7工程电子档案报送、检测和移交

    7.1.1工程电子档案在线移交时,宜按以下流程报

    1建设单位在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上进行预归档,对工 程电子文件及元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类、著录,形成完整的 归档信息包,并进行清点和生成验证信息。 2通过计算机网络,将归档信息包交换到城建档案管理 系统。 3在城建档案管理系统上进行归档检测、整理编目,形成 工程电子档案。 7.1.2工程电子档案离线移交时,宜按以下流程报送: 1建设单位在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上进行预归档,对工 程电子文件及元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类、著录,形成完整的 归档信息包,并进行清点和生成验证信息。 2建设单位将归档信息包,脱机保存到移动硬盘、光盘、 磁带等存储载体上,外部粘贴标签,标签中包含移交单位、移交 日期、存储媒体顺序号、文件内容等。 3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将归档信息包从脱机存储载体导人城 建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检测、整理编目,形成工程电子档 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上进行预归档,对工 程电子文件及元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类、著录,形成完整的 日档信息包,并进行清点和生成验证信息。 2通过计算机网络,将归档信息包交换到城建档案管理 系统。 3在城建档案管理系统上进行归档检测、整理编目,形成 工程电子档案

    7.1.2工程电子档案离线移交时,宜按以下流程报送:

    1建设单位在工程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上进行预归档,对工 程电子文件及元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类、著录,形成完整的 日档信息包,并进行清点和生成验证信息。 2建设单位将归档信息包,脱机保存到移动硬盘、光盘、 滋带等存储载体上,外部粘贴标签,标签中包含移交单位、移交 日期、存储媒体顺序号、文件内容等。 3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将归档信息包从脱机存储载体导人城 建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检测、整理编目,形成工程电子档 案。

    7.2.1 在归档工作的下列环节、工程电子文件交接双方均应对

    7.2.1在归档工作的下列环节,工程电子文件交接双方均应 电子文件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归档交接:

    1工程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工程 电子档案之前,以及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电子档案时: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向建设单位交付 电子档案前,以及建设单位在接收工程电子档案时; 3工程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电子档案前,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接收工程电子档案时。 2对工程电子档案进行检测时,应从真实性、完整性、可 安全性等方面展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工程电子文件真实性的检测,应重点检测下列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 和工程实际状况: 2)工程电子档案、文件签章齐全: 3)由纸质原件扫描后形成的工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 一致、已建立关联。 2对工程电子文件完整性的检测,应重点检测下列内容: 1)电子档案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的填写内 容完整; 2)电子档案数量与移交目录中记录的数量一致; 3)电子档案元数据齐全、完整。 3对工程电子文件可用性的检测,应重点检测下列内容: 1)离线移交的存储媒体外观完好无损,可以通过1/0测 试; 2)在线移交的数据包可以完整解包; 3)电子文件格式符合本规程表6.2.1的规定; 4)电子档案移交目录、电子档案全文可以正常打开和 浏览; 5)电子档案元数据可以正常展现和浏览 4对电子文件安全性的检测,应重点检测下列内容: 1)不存在恶意程序,未感染木马或病毒: 2)不存有与电子档案移交无关的数据: 3)存储媒体未超过使用年限。

    1电子档案移交目录应达到:必填字段100%,目录重复性 0,字段内容规范性100%,涉密关键字检查100%。 2文本类电子文件应达到:完整性100%,可读性100% 重复文件0。 3多媒体类电子文件应达到:分段随机播放可播放100%, 完整性100%,可读性100%。

    7.2.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3

    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退回建设单位重新处理。建设单位组织 电子文件形成单位按审查意见整改后重新提交;工程电子档案检 测合格后方可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7.3.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

    7.3.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 程工验收备案前,必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 的工程电子档案。

    7.3.2工程电子档案经检测合格后,归档移交时,提交方应按

    本规程附录F的要求,填写《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 并签署移交方审核意见。接收方将检验结果按照规程要求, 入《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并签署意见,交接双方签宇 盖章。

    7.3.3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电子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7.3.3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电子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

    7.3.4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 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完善原工程电子档案。对改变的部 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电子档案。

    7.3.4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

    的密级。属于国家秘密的工程电子档案,应使用专用保密存储 体存储,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8.1.1工程电子档案的保管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及软、硬 件系统,实现工程电子档案的在线管理。并将工程电子档案的转 存和迁移结合起来,定期将在线工程电子档案按要求转存为一套 脱机保管的工程电子档案,以保障工程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存。 8.1.2脱机工程电子档案(载体)应在符合保管条件的环境 中存放,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异地保存,一套提供 使用。

    1储存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 2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35%~45%之间。 3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4存放地点必须做到防火、防虫、防鼠、防盗、防尘、防 湿、防高温、防光。 5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

    8. 2 有 效 存储

    8.2.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形成和保管单位应定期检查计算机等 数字设备,设备环境更新时应确认库存载体与新设备的兼容性。 8.2.2对所保存的电子档案载体,应进行定期检测及抽样机读 检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8.2.3应根据载体的寿命,定期对磁性载体、光盘载体等载体 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进行转存。转存时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 按本规程附录G的要求填写。

    8.2.4在采取各种有效存储措施后,原载体应保留3个月以上。

    8.2.4在采取各种有效存储措施后,原载体应保留3个月以上。

    8.3.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应在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更

    新前或电子文件格式淘汰前电力弱电技术、方案,将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迁移到新的系 统中或进行格式转换,保证其在新环境中完全兼容。 8.3.2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迁移时必须进行数据校验,保证迁移 前后数据的完全一致。 8.3.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迁移时必须进行迁移登记,登记内容 应按本规程附录H的要求填写。

    3.3.4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迁移后,原格式电子档案必须同时

    留的时间不少于3年,但对于一些较为特殊必须以原始格式进行 还原显示的电子档案,可采用保存原始档案的电子图像。 8.3.5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迁移后,应进行备份数据与源数据的 一致性校验。

    3.3.5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迁移后,应进行备份数据与源数据 一致性校验。

    8.4.1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和各参建单位企业档案管理系统应具 有检索、统计等功能,提供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在线利用和信息 服务。

    8.4.2利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规定。凡利月

    网发布或在线利用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时,应报请有关部门审核 批准。

    8.4.3对具有保密要求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采用联网的

    用时,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部门有关计算机和网络保密安全 理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报经国家或地方保密管 部门审批柴油质量标准,确保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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