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120-2022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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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设计过程中,模型创建各专业应按协同设计相关规定,分阶 段、分用途将模型发布在协同平台上,其他专业按照规定权限进行 访问使用。

    段、分用途将模型发布在协同平台上 其他专业按照规定权限进行 访问使用。 5.1.2设计模型应具有唯一性、可扩展性和可传递性,以实现在项 自的不同阶段不断完善。 5.1.3建筑信息模型构件应进行策划、创建和维护,并宜满足标准 化和复用性的要求。

    5.2.1设计方应制定规范的建模原则,专业名称缩写、模型文件命 名、配色方案等按照本章要求执行。 5.2.2建筑信息模型应与建筑工程施工图纸保持一致。 5.2.3根据项目的实际应用情况,宜将模型进行拆分。可以按专业 楼层、阶段、系统或特定用途等情况将模型拆分成子模型或任务模 型。 5.2.4建筑信息模型的信息属性应具有可编辑性,且应根据建筑工 程项目的需要及对应阶段进行录入、完善、提取,并可对已有信息

    5.2.4建筑信息模型的信息属性应具有可编辑性市政工程标准规范范本,且应根

    程项目的需要及对应阶段进行录入、完善、提取,并可对已有信息 详细程度及信息涵盖内容范围进行扩展。

    5.3模型单元命名规则

    5.3.1模型单元应根据项目、工程对象特征命名,并应符合下列规

    5.3.1模型单元应根据项目、工程对象特征命名,并应符

    5.3.4电子文件的名称宜由项目编号、项目简称、模型单

    表5.3.4专业代码

    5.4.2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和动力系统的颜色设置

    表5.4.2颜色设置

    注:当不需要区分二级系统时,可采用一级系统颜色设置值;否则采用二级系统 的颜色设置值

    5.4.3构件级模型单元的颜色缺省值应与所属的系统颜色相同。 5.4.4本标准中未作要求的模型颜色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并应 在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中说明定义的方法。 5.4.5属于两个及以上系统的模型单元,其颜色设置宜符合下列规 定.

    5.4.3构件级模型单元的颜色缺省值应与所属的系统颜色相同。

    1根据项目应用需求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并宜在建筑信 息模型执行计划中说明定义的方法: 2与消防有关的模型单元,宜采用所归属消防类系统的颜色 设置。

    量,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5.1的规定。根据工程项 目的应用需求,可在基本等级之间扩充模型精细度等级。

    表5.5.1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

    5.5.2建筑信息模型包含的最小模型单元应由模型精细度等级衡 量,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5.1的规定。根据工程项 目的应用需求,可在基本等级之间扩充模型精细度等级。

    5.5.3 建筑信息模型应包含下列内容: 模型单元的系统分类: 2 模型单元的关联关系; 3 模型单元几何信息及几何表达精度: 4 模型单元属性信息及信息深度: 5 属性值的数据来源。 5.5.4 模型单元的儿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及《建筑信息模型设 计制图标准》JGJ/T448的有关规定

    5.5.4模型单元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满足国家现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及《建筑信息模型设 计制图标准》JGJ/T448的有关规定。

    6.1.1应根据设计阶段任务的需求创建、使用和管理模型,并结合 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模型选择合理的应用方式。 6.1.2设计阶段的模型应用宜包含以下内容:可视化应用、性能分 析应用、数据量化应用、优化设计应用、图纸生成应用、装配式方 面应用、装饰部分应用等。 6.1.3在各个设计阶段,均宜对信息模型数据进行优化设计,各阶 段技术应用可按表6.1.3选用,

    表6.1.3各设计阶段模型技术应用内容

    6.2.1可视化应用包括对环境场地、建筑形体分析、必要设施、模

    6.2.1可视化应用包括对环境场地、建筑形体分析、必要设施、模 型本体的构建还原以及模拟效果表现等。 6.2.2可视化应用应以建筑信息模型为基础,实现在设计思路上的 快速精确表达,并可及时传递信息与交流,从而实现设计的质量与 管控。

    6.3.1性能分析宜在各设计阶段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 地、建筑形体、节能、分析、风环境、热环境、声环境、光环境 疏散分析等。 6.3.2性能分析数据宜基于模型生成,并能与模型同步,确保信息 的一致和完整。

    6.3.3性能分析宜对各阶段模型进行,实现一模多算,并提供准确

    6.3.3性能分析宜对各阶段模型进行,实现一模多算,并

    生能分析所用参数设定应符合国家

    分析所用参数设定应符合国家规范

    6.4.1BIM模型具有该阶段项目的主要信息,应依需求提取信息 模型数据所生成的各类统计表,BIM模型宜满足工程算量和造价 需求。

    6.4.2BIM模型在各设计阶段宜能满足辅助估算、概算、预算的 计算要求,并能满足施工所需的各项信息数据且可按类生成相应表 格。

    6.5.1施工图优化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为协调解决设计过程中遇 到的各项问题。

    6.5.1施工 到的各项问题。 6.5.2碰撞检查分析应检测施工图中构件级模型单元的碰撞冲突 以及非实体性碰撞的空间高度及范围的合理性。并应汇总各专业间 的碰撞冲突结果形成建筑信息模型冲突检测报告。 6.5.3管线综合及净高分析应在碰撞检查优化后进行。优化后的机 电管线排布平面图和部面图应当反映准确的平面定位及标高。 6.5.4设计阶段的空间布局优化应在确保管线综合及使用净高要 求的前提下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宜对复杂空间的空间布局进行 三维图纸表达。

    6.6.1提交的图纸宜基于模型生成,其内容应与模型成果保持一致 6.6.2为完整表达图纸,在充分利用模型成果的基础上,可截取模

    6.6.1提交的图纸宜基于模型生成,其内容应与模型成果

    型视图添加在图纸上,辅以补充相应内容,使图纸表达清晰、生动。 6.6.3在生成的图纸上,其文字、线型、线宽、符号、图例、标注 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制图标准的规定。

    6.7.1装配式建筑的部

    制的钢结构、混凝土和木结构等部品部件。部品部件的表达应包含 空间定位、空间占位和几何精度的表达。 6.7.2构件的模型单元几何表达精度应划分为G1、G2、G3、G4 四个等级。等级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 付标准》GB/T5130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生产成品时,宜采用G2 级或G3级;当实际加工制造时应采用G4级;其余情形的几何表 达精度宜采用G3级或G4级。

    6.7.2构件的模型单元几何表达精度应划分为G1、G2、G3

    6.7.3装配式建筑的部品和部件还应增加集成设计、各专业关联等 方面的内容,应体现集成设计,清楚的表达部件间的连接形式、组 装关系。

    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有关规定,并应附带其 系统分类的相关信息。

    6.8.1装修设计BIM模型,部品和部件的模型单元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有关规定, 并应附带其系统分类的相关信息 6.8.2应构建室内装饰设计构件库,材质库。依据方案设计及深化

    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有关规定, 并应附带其系统分类的相关信息 6.8.2应构建室内装饰设计构件库,材质库。依据方案设计及深化 价段的有关要求,对部品部件信息及精度表达进行控制,确保室内 装饰BIM模型构件的有效性

    阶段的有关要求,对部品部件信息及精度表达进行控制,确保室内 装饰BIM模型构件的有效性。

    6.8.3装修BIM模型应当考虑设计效果的便捷性表达,宜支持多 种技术平台下的展示,满足方案比选及表达要求。 6.8.4装修设计比选,宜实现造价、工程经济等指标直观可控。 6.8.5装修BIM模型宜能对装修工程信息进行管理

    6.8.4装修设计比选,宜实现造价、工程经济等指标直观可控。 6.8.5装修BIM模型宜能对装修工程信息进行管理。

    7.1.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应包含交付准备、交付物等方面内容

    7.1.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应包含交付准备、交付物等方面内容 7.1.2建筑工程设计应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 段,施工图设计信息模型宜用于形成竣工移交成果。建筑信息模型 的交付准备、交付物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 7.1.3面向应用的交付宜包括建筑全生命期内有关设计信息的各 项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的交付准备、交付物应满足应用需求。 7.1.4建筑信息模型应由模型单元组成,交付全过程应以模型单元 作为基本操作对象。 7.1.5模型单元应以儿何信息和属性信息描述工程对象的设计信 息,可使用二维图形、文字、文档、多媒体等方式补充和增强表达 设计信息。 7.1.6当模型单元的几何信息与属性信息不一致时,应优先采信属 性信息。 7.1.7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成果宜按设计各阶段模型标准交付,并应 便王归档保存一保证数据安全一成里信自准确及完

    7.1.7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成果宜按设计各阶段模型标准交

    7.2.1建筑信息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信息模型应包含设计阶段交付所需的全部设计信息: 2建筑信息模型应基于模型单元进行信息交换和迭代,并应 将阶段交付物存档管理: 3建筑信息模型可索引其他类别的交付物。交付时,应一同

    交付,并应确保索引路径有效: 4交付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时,宜集中管理并设置数据访问 权限; 5建筑信息模型的命名规则、模型架构、精细度、信息深度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 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J/T448的相关规定。 7.2.2属性信息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级、功能级或构件级模型单元应分别制定属性信息表; 2属性信息表应包含版本相关信息、模型单元基本信息、模 型单元属性信息。 7.2.3工程图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图纸应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视图和表格加工而成: 2电子工程图纸文件可索弓其他交付物。交付时应一同交付 并应确保索引路径有效: 3工程图纸的制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 标准》GB/T50001的相关规定。 7.2.4 建筑指标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指标表应基于建筑信息模型导出: 2建筑指标表应包含项目概述、建筑指标表应用目的、建筑 指标名称及其编码、建筑指标值。 7.2.5不 模型工程量清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工程量清单应基于建筑信息模型导出; 2模型工程量清单应包含项目概述、模型工程量清单应用目 的、模型单元工程量及编码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 《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J/T448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参考了国 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应用策划;模型表达;设计应用;设计交付。 为方便厂大设计、施工、科研和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 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 旦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 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总则 27 2术语.. ...28 3基本规定.. ..30 4应用策划. ....32 4.1一般规定 ..32 4.2需求书及执行计划 .32 5模型表达 ...33 5.3 模型单元命名规则 ...33 5.4 颜色设置规则 ....33 5.5 模型精细度 ..35 6 设计应用 ..37 6.1 一般规定 ..37 6.3 性能分析应用 ...37 6.4 数据量化应用, ...37 6.5 优化设计应用, ..38 6.6 图纸生成应用 ...38 6.8 装饰方面应用 .38 设计交付. ..40 7.1 一般规定 .40 7.2 交付物 40

    1.0.1设计是全生命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建筑信息模型创建的起点 本标准的编制是为了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动、规范 和弓导吉林省建筑信息模型在设计阶段的应用而编制。让建筑信息 模型在设计阶段真正利用起来,而不是简单提交成果而已。 1.0.3在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除应遵守本标准的相关规 定外,也应遵守相关设计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相 关专业的标准和规定,并应遵守相应行业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分 析的过程应满足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技术导则的要求

    2.0.1“BIM”可以指代“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uild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三个相互独 立又彼此关联的概念。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是建设工程(如建 筑、桥梁、道路)及其设施的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可以作 为该工程项目相关信息的共享知识资源,为项自全生命期内的各种决 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是创建和利用 工程项目数据在其全生命期内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的业务过程,允 许所有项目相关方通过不同技术平台之间的数据互用在同一时间利 用相同的信息。buildinginformationmanagement,是使用模型内的信 息支持工程项目全生命期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的组织和控制,其效益 包括集中和可视化沟通、更早进行多方案比较、可持续性分析、高效 设计、多专业集成、施工现场控制、工资料记录等, 在本标准中,将建筑信息模型的创建、使用和管理统称为“建 筑信息模型应用”,简称“模型应用”。单提“模型”时,是指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2.0.2建筑信息模型的创建、使用和管理统称为“建筑信息模型应 用”。本文仅指在设计阶段的模型创建、应用和交付。 2.0.7在设计中为满足设计任务约定,进行模型的构建,须采用不 司的BIM设计方法。 1翻模设计:采用BIM设计软件,将已有的非建筑信息模型 设计成果进行构建并完成的建筑信息模型: 翻模的目的是为了检核设计成果,提高设计质量,也可以在项 目管理及下游阶段应用。 2正向设计:按照设计任务约定,采用BIM设计及相关性能 分析软件,完成建筑信息模型,并形成设计图纸表达的过程。

    2.0.8在设计过程中,多专业及人员共同配合,协同工作完成任务

    2.0.8在设计过程中,多专业及人员共同配合,协同工作完成任务

    2.0.8在设计过程,多专业及人质兴同配合,历办同工作元成任务 约定的工作平台。协同设计是多个不同设计团队或设计个体一致地 完成设计任务的过程。

    3.0.1在设计阶段宜提供全专业的建筑信息模型,也可根据工程规 模、特点,进行某些特定任务的BIM应用,以满足项目中重点、 难点问题的解决。 3.0.2从构成逻辑的角度看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可以拆分为功能空 间以及系统,继而可以细分为组成空间或系统的构配件、设备等 在生产环节,构配件和设备又是由零件组装完成的。采用“模型单 元”这个概念,能够更好地体现工程对象独立或嵌套组合的关系。 模型单元可以理解为工程对象或其组合在数字化环境中的反映,二 者之间相互描述、相互影响,大致存在以下两种描述关系: 1)对于实际不存在而需要施工安装或生产加工的工程对象 模型单元“正向描述”,即工程对象的定义先行,然后进行实际生 产,描述应尽可能精细,以便保障生产的精确性; 2)对于实际已存在的工程对象(多为厂家产品),模型单元 “逆向描述”,即利用模型单元模拟表达实际物体,模拟的相似程 度根据实际需求而定。 交付准备、交付物、交付过程中,根据需求灵活处理模型单元, 既可以独立,也可以组合,这样有助于模型和信息的组织,更有利 于信息的传递和交互。 3.0.5设计单位在BIM实施中积累了大量构件,这些构件经过加工 处理,可形成能重复利用的构件资源,同时,有条件的设计单位宜 开发建立构件资源库,使构件资源合理升发并有效利用,这将大幅 度降低BIM的实施成本,充分实现BIM技术所带来的效率价值。设 计单位构件管理制度建立可以保证构件资源库经过整体规划,完 成对构件的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的系统管理,并通过持续性

    3.0.5设计单位在BIM实施中积累了大量构件,这些构件

    处理,可形成能重复利用的构件资源,同时,有条件的设计单位宜 开发建立构件资源库,使构件资源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这将大幅 度降低BIM的实施成本,充分实现BIM技术所带来的效率价值。设 计单位构件管理制度建立可以保证构件资源库经过整体规划,完 成对构件的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的系统管理,并通过持续性 的维护,使构件资源成为设计单位的信息资产,实现其在各专业的

    设计工作中高度的共享与复用。BIM构件库应设置必要的管理和 使用权限,根据不同角色设置BIM构件的查询、下载、增删改等 权限。

    4.1.1 参与方职责范围一致性原则。 4.1.2 数据接口一致性原则。 4.1.3 BIM模型维护与实际同步原则

    4.2需求书及执行计划

    4.2.1项目需求是项自实施BIM的起点。项自需求书应由工程建 设单位提出,并交付BIM实施单位。 4.2.3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BIMExecutionPlan,简称BEP)是 建筑信息模型及其应用过程中重要的说明书和指导原则。BEP在世 界各国的BIM标准中都占据重要位置。有的国家BIM标准中也称 为项目执行计划(ProjectExecutionPlan简称PEP)。 不同于传统的工程图纸交付,BIM交付本质上是交付数据库, 其所关联的数据组织、模型组织、文件组织等,如果缺乏说明文件, 会给数据定位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有必要交付一份说明文件,阐 述模型组织、信息丰富程度、模型表达程度、交付物种类、协同方 去等,以便BIM各参与方和使用者能够迅速达成数据架构上的共 识。 另外,BEP也有助于非标准或者自定义内容的展示,

    5.3模型单元命名规则

    5.3.1科学的对象以及参数命名,有利于模型正确使用,对于协同 也非常重要。因此有必要对模型单元以及属性命名方式加以规定。 考虑到各类工程实际情况复杂,因此本条规定一般原则。 5.3.2对象和参数的命名应使用较少类型的符号,以避免混乱的命 名符号。另外考虑到部分软件无法识别中英文命名的区别,因此要 堇慎使用英语词汇,既要符合专业习惯,文不至于引起混乱。例如 混凝土,其命名不宜表示为Concrete,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可表 示为C20。

    5.3.4电子文件的命名可协助快速识别文件内容,对于社会广泛协 司也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加以较为详细地统一规定。 考虑到多种情况,在文件名最后设立“描述”字段,可自行定 义,用于补充说明其他情况

    5.3.4电子文件的命名可协助快速识别文件内容,对于社会厂泛协

    5.4.1建筑信息模型的表达应充分考虑电子化交付和彩色表达

    .4.1建巩信总息模型的表达应允考虑电于化支和移色表达方 式,以充分发挥BIM的优势和特点,十分重要的是能够通过色彩视 觉迅速判断出建筑工程组成系统。对于工程参与方内部协同,本标 准不做要求,例如在设计院内部,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可按照企 业自身的规定设置颜色。当对外交付给业主,尤其是审批部门时 除非特殊情况,否则应当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另外,合理的颜色设 置有利于信息模型在运维和管理方面的应用。 与消防有关的系统或设施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设

    5.4.2本条并未规定建筑和结构系统的颜色设置。建筑和

    5.4.3本条规定构件级模型单元的颜色设置。系统属于功

    单元的一种,由构件级模型单元组成,因此系统的种类直接决 构件级模型单元的颜色,

    5.4.4考虑到色彩表达方式多种多样,本标准不能涵盖所有的

    需求,因此充许自行定义模型单元颜色。为了避免出现模型视觉识 别混乱,要求自定义的颜色写入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以便模型 使用者能够迅速掌握模型的表达意图

    5.5.3为了保障信息有序而规范地传递,模型单元的描

    样有利于信息的界定和定位查询; 模型单元的属性分类是信息组织的模式。鉴于建筑物属性繁多 因此本标准并未穷举属性名称。但从标准化的角度上看,应用方自 行编制的标准体系中,应尽可能充分列举所需的属性名称,从而达 到标准前置的目的; 属性名称与属性值一一对应。例如“某灯泡的额定功率是 100W”这样一条描述信息,“某灯泡”是实体,“额定功率”是 属性名称,“100W”是属性值: 属性值体现模型单元最终描述的结果。属性值可根据工程发展 程度逐步体现,由掌握相应信息的输入方完成输入。某个模型单元 的迭代过程主要体现为属性值的迭代: 5正如第4款所述,模型单元的属性值随看着工程发展而迭代 寓性值的数据来源变得非常重要,不同的数据来源意味着不同的交 付目的和采信程度。例如数据来源为设计,则属性值的涵义为设计 要求,而来源为生产时,则属性值的涵义为产品的规格。 5.5.4由于《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以及《建 筑信息模型设计制图标准》JGJ/T448的实施过程的问题,模型单 元的儿何精度G与信息深度N的具体深度表达并未在同一规范中 出现。其中模型单元交付深度详见《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附录C,N系统详见《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附录B,模型 单元集合表达精度详见《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制图标准》附录A,项 目级、功能级及构件级单元属性信息详见《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制图 标准》附录B、C、D。

    6.1.3表6.1.3所列项目为目前各设计阶段常用的技术应用,可根 据BIM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实际情况相应增减。部分技术应用点不 文适用于本表所列阶段,也可适应其他阶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 定。应按阶段确定技术体现深度,

    6.3.1性能分析应基于模型数据开展,所需数据可以是模型数据的 洛式转换或信息导出,宜避免在性能化分析中另建模型。当在性能 化分析过程中必须使用不具有BIM软件特点的性能分析软件时: 应尽量使用原模型数据。

    6.4.1数据量化应用包括:面积明细表统计、材料设备清单统计表、 指标数据表等。 6.4.2数据量化应用是对模型数据的分类统计,不同于工程造价算 量的计算方法。设计各阶段的模型宜能辅助估算、概算、预算的计 算及校对工作。

    6.5.1优化设计内容宜包含碰撞检测、管线综合、空间布局优化等 调整。

    6.6.1模型成果是基于软件设计平台的三维表达地基标准规范范本,生成的

    6.6.1模型成果是基于软件设计平台的三维表达,生成的图纸是按 二维制图标准对模型视图内容提取后的加工和处理。在形成图纸时 应与模型表达内容一致。 6.6.2依当前情况,可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或设计单位的制图标准 生成图纸。BIM视图具有直观性及部切性,利用视图生成详细图 纸信息,是对二维图纸的补充。对建立制图标准的设计单位,应按 照国家标准,深化企业模型制图标准,同时保证二维制图标准的延 续性。 出 T

    6.6.3生成图纸是为了更清晰地表达设计内容,可截取三维模型视

    6.6.3生成图纸是为了更清晰地表达设计内容,可截取三维模型视 图形成二、三维共同表达的图面,三维模型视图表征空间关系,二 维则为细部详述。

    6.8.1为保证多专业模型协同应用及交付的统一性,装饰专业BIM 模型构件应与其他专业一致,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对几何表达精度 的等级划分和信息深度等级的划分。 6.8.2构件库、材质库的建立是装修标准化设计的必要条件。部品 部件的属性需要对于几何数据,物理性质和造价信息等多维度进行 定义表达载入数据库。装饰设计的构件和材质需要进行分类汇总形 成构件库、材质库,实现在各个设计阶段,方便调用和模块化管理。

    6.8.3装修设计BIM模型应实现装修效果展示在多种

    便捷表达,宜实现静顺,漫游等多种表达方式。实现各个设计阶段 可视化多媒体展示。 6.8.4装修设计BIM模型宜实现设计方案对比的直观可视化展示 可从模型中精确提取工程算量、造价等计价信息,实现工程经济指 标的快速响应,从多个维度指导决策

    7.1.2考虑到设计信息与竣工移交关联性很大,同时为了兼顾设计 信息在向运维阶段传递时的完整性。 7.1.3设计阶段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视化应用、性能分析、数据 量化分析、优化设计;各种应用具有相应的特点及需求环保标准,面向应用 的交付过程应以此为基石。 7.1.5模型单元承载的信息,可视化体现是几何信息的呈现,自身 的定义则体现为属性信息。鉴于当前的信息技术能力与工程实践 仅使用三维模型不足以全面表述建筑信息,因此需要其他种类的介 质进一步补充说明,

    7.1.2考虑到设计信息与竣工移交关联性很大,同时为了兼顾设计 信息在向运维阶段传递时的完整性。 7.1.3设计阶段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视化应用、性能分析、数据 量化分析、优化设计:各种应用具有相应的特点及需求,面向应用 的交付过程应以此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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