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令44号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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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建制镇建设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报建制镇人民政府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建制镇人民政府根据建制镇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临时建筑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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