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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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学习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学习 建筑所 高楠 2009.4.15 一.基本规定 1.民用建筑分类: 功能:(1)居住建筑 (2)公共建筑 层数:(1)1~3 低层住宅 (2)4~6 多层住宅 (3)7~9 中高层住宅 (4)10层以上 高层住宅 建筑高度:高层建筑 24米 单层或多层建筑 2.设计使用年限:5 临时性建筑 25 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 50 普通建筑和构筑物 100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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