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 文件大小:121.86K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13-01-31
- 发 布 人: come
- 原始文件下载: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建筑工程,doc格式,下载需要10积分
-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一、关于栏杆概念的明确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说明: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
-
国家标准
-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