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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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粤建管字[2002]41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 第三条 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以下简称评标定标办法)是施工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本办法确定评标定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凡招标文件中没有评标定标办法或评标定标办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在审查招标文件时,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文件无效,并不得将招标文件发给投标人。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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