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部直接作业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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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炼油部直接作业基本要求
为了加强直接作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确保作业安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石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炼油部实际情况,对炼油部现场直接作业提出以下相关要求。
用火作业要求
1、根据公司用火管理制度严禁随意降低用火作业等级。
2、用火作业前,由用火所在联合装置组织生产、设备、安全及施工单位(承包商),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识别内容填入许可证内或将JHA表作为附件。
3、每星期二、三、四集中用火日外的用火实行升级管理,即按其实际用火等级上升一级申请,审批部门及批准人均按用火升级后的用火等级进行审批。装置停车大检修及工程建设项目不实行集中用火日,但工程建设在生产区域内的技改项目无法和生产区域隔离的,按生产装置用火要求执行。
4、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用火由用火联合装置提出申请,按公司《生产系统重大作业报告制度》的规定,提前三天办理《安全环保系统重大作业报告单》,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与《安全环保系统重大作业报告单》中内容一致。
级查(2)特级用火、一级用火由用火联合装置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二级单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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