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成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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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成品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每天检查,同时订立奖罚条例,以增强施工人员及专责保护人员的责任心。
梁板钢筋绑扎成型后,不得在其上堆放重物且尽可能不在其上行走;当必须在其上行走时,要用钢马凳及竹木跳板搭设通道。
砼及砼浇灌完毕后,应对其表面及时覆盖,对易损伤部位(如柱角梯角等)还需采取捆绑或铺垫木板的附加措施。
(1 现浇钢筋砼工程成品质量保护
钢筋绑扎成型的成品质量保护:
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接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
木工支模及安装预留、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
基础、梁、板等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随意踩踏或重物堆置,以免钢弯曲变形;
木工支模在钢筋绑扎成型后完工、作业面上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
水平运输车道应按方案铺设,不能直接搁置在钢筋面上;
④模板保护
模板支模成活应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随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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