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解读(住建部 质监总局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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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2014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05规范】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规范:3.0.1 1、本规范不再区分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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