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手册(表格范例).pdf

  • 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手册(表格范例).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1.1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11-17
  • 发 布 人: xuxiaobing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竣工内业资料,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第一节 流程

    1.现浇混凝土结构选用的材料强度等级不低于以下规定: 基础:C25;梁、楼板:C25;柱:C30;内、外墙:C25。 2.防空地下室结构不得采用硅酸盐砖和硅酸盐砌块。 3.防水混凝土基础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4.人防区顶板应采用抗渗混凝土。 5.防空地下室结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的最小厚度规定如下: (1)顶板、中间楼板厚不小于200mm; (2)承重外墙厚不小于250 mm; (3)承重内墙厚不小于200 mm; (4)临空墙厚不小于250mm; (5)防护密闭门门框墙不小于300mm;密闭门门框墙厚不小于250mm 密闭隔墙厚不小于200mm.。 6.防空地下室防护单元内不宜设沉降缝、伸缩缝,室外出入口与王体 结构连接处宜设沉降缝。 7.双面配筋的钢筋混凝土板、墙体应设置梅花形排列的拉结钢筋(S 筋),拉结筋应拉住最外层受力钢筋,其构造要求为:拉结钢筋与拉结钢 筋之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拉结钢筋的直径d不小于6mm。 8.防护密闭门门框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框墙厚300 mm; (2)门框墙受力筋直径d不小于12mm,间距不大于250mm。 (3)门洞四角的内、外墙应配置两根直径16mm的斜向钢筋、长度不小

    于 1000 mm。

    照度标准三节钢筋施工阶段监督主要内容

    第三节钢筋施工阶段监督王要内容 一、土建施工的监督重点 (一)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1.人防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进场检验记录; 2.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人防门门框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人防门 框合模复检检查记录; 3.防护专项评定相关记录。 (二)工程实体监督重点 1、人防外墙、临空墙钢筋绑扎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人防外墙、临空墙内外侧钢筋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2)人防外墙、临空墙墙体水平钢筋、竖向钢筋、拉结筋品种、级别、直 径、间距、布置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3)人防外墙、临空墙受力钢筋与底板、顶板的锚固是否符合要求。 2、门框墙钢筋绑扎检查的主要内容 1)钢筋品种、级别、直径、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门口内侧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3)1框墙受力王筋锚固是否符合要求; (4)门框墙拉结筋制作、设置、布置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5)加强梁尺寸、长度、突出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6)竖并与通道侧墙的人防1门是否突出墙面。 7)悬板活门局部嵌入深度是否符合要求、门口四周尺寸是否满足悬板活

    第三节钢筋施工阶段监督王要内容 一、土建施工的监督重点 (一)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1.人防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进场检验记录; 2.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人防门门框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人防门 框合模复检检查记录; 3.防护专项评定相关记录。 (二)工程实体监督重点 1、人防外墙、临空墙钢筋绑扎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人防外墙、临空墙内外侧钢筋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2)人防外墙、临空墙墙体水平钢筋、竖向钢筋、拉结筋品种、级别、直 径、间距、布置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3)人防外墙、临空墙受力钢筋与底板、顶板的锚固是否符合要求。 2、门框墙钢筋绑扎检查的主要内容 1)钢筋品种、级别、直径、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门口内侧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3)1框墙受力王筋锚固是否符合要求; 4)门框墙拉结筋制作、设置、布置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5)加强梁尺寸、长度、突出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6)竖并与通道侧墙的人防门是否突出墙面。 7)悬板活门局部嵌入深度是否符合要求、门口四周尺寸是否满足悬板活

    门安装要求。 3、采光窗口墙及孔洞加固钢筋绑扎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采光窗口尺寸是否与选用挡窗板型号对应; (2)采光窗口四周加强钢筋能否满足要求; (3)挡窗板预埋件位置是否正确; (4)采光窗能否满足战时填土要求; 5)直径或矩形长边大于300mm的孔洞四周加强钢筋能否满足要求。 4、人防门门框安装检查的主要内容 1)门框型号、位置、预理方向是否正确; (2)门框锚筋是否齐全且焊接牢固,门框、铰页板是否有影响人防门性能 的变形; (3)门框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4)门框是否按要求设置独立支撑。 5、防护密闭结构性能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人防围护结构上是否随意留洞; 2)临空墙、门框墙、密闭隔墙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体模板安装,其固 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是否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二、设备预留预埋的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1、各专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防护专项质量检验评定相关记录 (三) 工程实体监督重点

    1、通风预理检查 (1)密闭穿墙短管的材质、厚度、管径尺寸应符合要求:应采用厚2~3ml 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2)密闭穿墙短管安装位置应正确,两端伸出墙面长度应大于100mm。 (3)密闭穿墙短管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 其翼高宜为3050mm。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 4)工程测压管是否位于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并要求设有向下的弯头, 另一端设在通风机房或值班控制室内,并要求安装球阀。通过防毒通道的 测压管,其接口应采用焊接并应满焊、不漏气。 (5)洗消间通风短管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2、给排水预埋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密闭穿墙短管的材质、安装应符合要求:给水管、压力排水管的密闭 穿墙短管,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 (2)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翼高宜为 30~50mm。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 (3)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使用时,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mm; (4)给水排水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长度应大于40mm。 3、电气预埋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密闭穿墙短管的材质、制作、安装、出墙长度应符合要求:电缆电线 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 3mm的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奠翼高宜为30~50mm。密闭奠环与密闭穿 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电缆、电线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宜为

    3050mm。 2)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应预埋 4~6根备用密闭穿墙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宜为30~50mm。 (3)电缆桥架和母线槽穿越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要采取电 缆穿管方式。 4)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等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 密闭隔墙上不能嵌墙安装; 5)电缆、电线暗配管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时,应在墙两侧设置 过线盒,盒内不得有接线头。过线盒穿线后应密封,并加盖板

    一、防护结构与孔口防护分部工程

    第四节 施工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尺寸、间距、门洞四角的斜面钢筋以及钢制门框或门框墙体之间的安装固 定的连接强度。混凝土浇捣必须密实,并连成整体。门框墙严禁有蜂窝、 孔洞、露筋等现象。严格检查门框墙预埋件的质量。预埋件必须无锈蚀 外露部分应油漆,位置准确,固定牢靠。 (11)严格控制门框墙的制作质量。 ①门框墙应连续浇筑,振捣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蜂窝、孔洞。 ②预理铁件应除锈并涂防腐油漆,其安装的位置应准确,固定牢靠。 ③孔洞应涂油或堵塞。

    二、战时通风、给排水、电气分部工程

    1、底板 (1)口部接防爆波地漏的预埋排水管必须用热镀锌钢管。 2)洗消排水口的面应低于室内地坪510mm,洗消排水口铜质管堵面标 高应低于土建完成面3~5mm。室内地坪应坡向洗消排水口,排水管道应设 固定支架并控制好坡度。洗消排水口应在底板钢筋绑扎阶段一次预理到 位,不得预埋木盒和塑料套管等。 3)在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扩散室、活门室、滤 毒室等染毒区应设置洗消排水口及洗消污水集水井。 4)排水沟相邻单元之间、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之间不应相通区域之间 的管道都应按规范要求做好防护密闭处理。穿越防护密闭区域的排水沟将 直接破坏工程的防护密闭,应采用预埋热镀锌钢管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 的防护密闭处理。 5)无桩基人防地下室底板钢筋应形成接地网;防护密闭1门框角钢应用 25mm×4mm扁钢与底板系统接地网连接。连接位置宜预留于门框侧边的浇 注面。扁钢与门框侧边应三边满焊。 2、墙板 *通风专业 1)预理穿越防护密闭墙的风管密闭短管,采用厚度2mm~3mm的钢板焊接 制作,钢板应平整。密闭翼环厚度≥10mm,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中间,并 与周围结构钢筋焊牢。密闭穿墙短管的轴线应与墙面垂直,管端面平整 密闭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100 mm.

    人防口部进、排风管道穿临空墙、密闭墙时应预理通风穿墙短管,通 风穿墙短管处墙体开孔处钢筋须做加固处理。 2)防空地下室每个口部的防毒通道或密闭通道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 闭门门框墙上应设置DN50,管壁厚3mm,中间焊10mm厚密闭翼环的气密性 测量管,两端战时封堵。 3)滤毒室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扩散室侧墙距后墙1/3处,预埋风 管时应注意不要埋偏,影响扩散室的减压功能。 (4)预埋连接风管密闭阀门和自动排气活门的密闭短管时,特别要求检查 短管尺寸是否与阀门法兰内径尺寸相同,而不应与设备规格的公称尺寸相 同。 (5)设有滤毒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应在滤毒通风管路上设置取样管和测庄 管(压差测量管)。 ①在滤毒室内进入风机的总进风管上和过滤吸收器的总出风口处设置 DN15(热镀锌钢管)的尾气监测取样管,该管末端应设截止阀。 ②在滤尘器进凤管道上,设置DN32(热镀锌钢管)的空气放射性监测 取样管(乙类防空地下室可不设)。该取样管口应位于风管中心,取样管 末端应设球阀。 ③在油网滤尘器的前后设置管径DN15(热镀锌钢管)的压差测量管, 其末端应设球阀。 *给排水专业 6)穿越人防防护(密闭)墙、密闭隔墙的给水管道应采用钢塑复合管或热 镀锌钢管,排水管道采用钢塑复合管或其他经过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壁

    厚≥3mm,穿越处按规范要求设置密闭穿墙短管(翼环厚≥3mm、翼环高 30~50mm),两端伸出砼墙不小于40mm。 7)给排水、消防、喷淋等管道穿越人防外墙、临空墙、密闭墙时不得米 用排水铸铁管和PVC管,应米用钢管。 8)预理在混凝土中的管道与混凝土接触部分不能有油漆,因管道与混凝 土接触部分油漆将影响混凝土与管道的黏结力。 9)为了顺利用密封材料填塞,要保证穿墙套管内径大于各种给水管外径 约30~40mm。因此预埋套管时不能用比管道直径大2号的套管,而要根据 管道的具体规格选择预埋套管。密封材料为:沥青麻丝、沥青石棉绳或油 麻填塞密实。 如果同一面墙上要预理多个套管时要控制好预埋位置及相邻套管间 的距离,便于后期防护阀门的顺利安装。 *电气专业 10)穿越人防防护(密闭)墙、密闭隔墙的各种电缆、电线的防护密闭穿墙 管应选用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两端伸出砼面3050mm,按规 范要求设置密闭肋(翼环厚≥3mm、翼环高30~50mm)。 11)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 理4~6根备用密闭穿墙管(热镀锌钢管),管径为50~80mm,做法同上 6级及6B级人防工程的电气预埋管可不设抗力片。 12)电缆桥架和母线槽严禁直接穿越人防围护结构、防护密闭墙、密闭墙 等,必须通过时应改为穿密闭穿墙管通过,并符合防护密闭要求。 (13)作为人员掩蔽部的人防工程,要设置呼唤按钮,呼唤按钮要设置在战

    (4)穿越人防顶板的给排水管道也应预埋套管,套管的材质、规格、密 翼环厚度与墙体预埋相同。 第五节结构验收 结构检查阶段应在模板拆除清理后,装修和设备安装前进行,并应对 防围护结构和口部密闭区进行较为全面的检查。主要检查门框墙、悬摆 门门框墙、采光窗口墙、临空墙等人防主要受力部位混凝土浇筑情况, 防门框预理情况,通风、给排水、电气密闭穿墙短管的预理情况等 一、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1.有关人防的变更、洽商文件 2.人防门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人防层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4.人防层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 5.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6.防护专项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各专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1、门框墙、悬摆活门门框墙、采光窗口墙、临空墙等现浇结构 (1)门框墙墙体是否一次性整体浇注混凝土; (2)门框墙厚度是否满足要求; (3)加强梁长度能否满足传力要求; 4)墙体是否有质量缺陷; 5)门框墙门框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6)竖井、通道侧墙上的人防门是否突出墙面。 2、防护密闭结构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墙、板上是否随意开洞; 2)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体是否留有PVC套管孔: (3)临空墙等人防结构墙体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4)围护结构是否有混凝土浇筑缺陷; 5)人防外墙、顶板是否有渗、漏水。 3、孔口防护设置检查的主要内容 1)出入口人防1设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战时出入口、战时通风口防倒塌棚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风管预理检查的王要内容 1)密闭穿墙短管的材质、厚度、管径、位置及出墙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2)进、排风系统密闭穿墙短管位置、数量能否满足战时通风系统需要; (3)测压管的预埋是否符合要求; (4)洗消间通风短管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5、给排水预埋检查的主要内容 1)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和临空墙时,应预理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 套管,当管径大于150mm或人防工程为核4、核4B级时,应在外侧加防 挡板;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应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套管; (2)密闭穿墙短管的材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3)密闭翼环的材料、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4)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使用时,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mm:

    (5)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6.电气预理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安装位置、出墙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2)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备用电 源套管的安装数量、出墙长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3)电缆、电线暗配管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时,密闭过线盒做法 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章峻工验收的质量监督 第一节流程

    (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检查的内容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与要求 (1)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齐全 (3)参加竣工验收的各方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交自检报告; (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汇报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相关档案; (4)参建各方对实体质量和工程管理进行全面评价; (5)参建各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及文件。 3、人防工程竣工执行标准的情况 (1)施工单位应对已完工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评定,并符合《人民所 施工及验收规范》;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进行审核签认; (二)人防工程峻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监督(结建工程 1.土建专业 1)工程变更资料,涉及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战时功能、抗力等级 布局等的工程变更应经原施工图审查部门批准并备案; (2)人防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记录; (3)人防层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

    (6)密闭阀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战时通凤机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通风管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战时风机试运转记录表; 3.给排水专业 (1)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2)战时给排水(消防)穿墙管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防爆地漏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电气专业 1)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2)战时电气穿墙管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电缆线路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导管及线槽敷设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1.土建专业 (1)人防工程建筑面积、防护功能、功能性附属用房等是否与审扣 符。 (2)人防口部房间包括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滤毒室、洗消间或简 间的墙面、顶面水泥砂浆粉光即可,表面要平整光洁,便于战时

    3)防护单元主体结构是否完整,与外界连通是否设有防护封堵猎施;人 防门的启闭、门框与门扇贴合度、门框垂直度检查;人防门密封胶条观感 检查;人防门铰页、闭锁安装;人防门安装的焊接工艺。 4)建筑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人防工程标识和管理维护制度标牌是否按要求固定就位,平战转换预 制构件是否做好标识,就近存放构件房间。 2.通风专业 1)密闭穿墙通风短管:应在结构施工阶段一次预理到位,且预理标高合 理,保证凤管后续连接空间。 2)凤机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风机试运转应合格。 (3)油网滤尘器、过滤吸收器: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 向应正确;安装牢固。 (4)密闭阀门: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正确;密闭阀 门与风管连接采用法兰连接,法兰、胶垫规格符合要求。 5)排气活门: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与通风穿墙短管法兰连 接应保证严密、不漏气;安装应铅垂;法兰、胶垫规格符合要求。 6)工程测压管一端应位于防护密闭门外,并要求设有向下的弯头,另 端设在通风机房或控制室内,并要求安装球阀。通过防毒通道的测压管, 其接口应采用焊接。 7)滤毒室放射性监测取样管、尾气监测取样管、压差测量管的制作安装 应符合规范要求。滤毒室滤尘器和过滤吸收器前后的风管均应设置压差测 量管。滤毒室每个过滤吸收器出风口的管道上和滤毒室进入风机口的滤毒

    通风管道上,要设置过滤吸收器尾气监测取样管

    通风管道上,要设置过滤吸收器尾气监测取样管。

    1)电气预理套管与电缆之间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实,密封材料长度为管径 的3~5倍,且要≥100mm,两端要做好密闭处理。 2)为人防战时服务的配电箱、控制箱、照明箱均应设置在人防清洁区内, 不得设在非人防区域或密闭通道、防毒通道等染毒区。如嵌墙暗装时,不 得设在临空墙、密闭墙、外墙等处而降低墙体厚度,以免影响工事的防护 能力和密闭性能,若必须设置在此类墙体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3)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每个防护 单元主要出入口应安装具有防护能力的呼唤按钮。

    第五章常见问题及违反条款

    一、《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一2005强制性条文 3.1.3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00m。 3.2.13在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 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并应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当密闭 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在密闭隔墙上开设门洞时,应设 置密闭门。 3.2.15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防空地下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 室外地平面;上部建筑为砌体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可高出 室外地平面,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具有取土条件的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 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0.50m,并应在临战时按下述要求在高出室外地 平面的外墙外侧覆土,覆土的断面应为梯形,其上部水平段的宽度不得小 于1.0m,高度不得低于防空地下室顶板的上表面,其水平段外侧为斜坡, 其坡度不得大于1:3(高:宽); 2)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 的高度不得大于1.00m,且其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 武器爆炸、防核武器爆炸、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2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该地下 室净高的1/2,且其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武器爆炸 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3.3.1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空地下室的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竖并式出入 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竖井式除外)。

    (效应)组合进行设计,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合作为设计依据。 其中平时使用状态的荷载(效应)组合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1平时使用状态的结构设计荷载; 2战时常规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 3战时核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 4.11.7承受动荷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 不应小于表 4. 11. 7 规定的数值。

    7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量

    注:1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HRB400级、RRB400级钢筋 时,应按表中规定减小0.1 2当为墙体时,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采用括号内数值; 3受压构件的受压钢筋以及偏心受压、小偏心受拉构件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 率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 率按全截面面积扣除位于受压边或受拉较小边翼缘面积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4受弯构件、偏心受压及偏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不适用于 HPB235级钢筋,当采用HPB235级钢筋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中有关规定; 5对卧置于地基上的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底板,当其 内力系由平时设计荷载控制时,板中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 0.15%。

    4.11.17砌体结构的防空地下室,由防护密闭门至密闭门的防护密闭段, 应采用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5.2.16设计选用的过滤吸收器,其额定风量严禁小于通过该过滤吸收器 的风量。 5.3.3防空地下室平时和战时合用一个通风系统时,应按平时和战时工况 分别计算系统的新风量,并按下列规定选用通风和防护设备。 1按最大的计算新风量选用清洁通风管管径、粗过滤器、密闭阀门和 通风机等设备; 2按战时清洁通风的计算新风量选用门式防爆波活门,并按门扇开启 时的平时通风量进行校核; 3按战时滤毒通风的计算新风量选用滤毒进(排)风管路上的过滤吸 收器、滤毒风机、滤毒通风管及密闭阀门。 5.4.1引入防空地下室的采暖管道,在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处应采取可靠的 防护密闭措施,并应在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工作压力不小于1.OMPa的阀 门。 6.2.6在防空地下室的清洁区内,每个防护单元均应设置生活用水、饮用 水贮水池(箱)。贮水池(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防空地下室战时的掩蔽人员 数量、战时用水量标准及贮水时间计算确定。 6.2.13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当从人防 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 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 2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OMPa; 3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 6.5.9柴油发电机房的输油管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设置 油用阀门;当从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侧设置油用阀门

    的启闭标志。在室外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与防空地下室抗力级别相同的油管 接头井。 7.2.9防空地下室内安装的变压器、断路器、电容器等高、低压电器设备: 应采用无油、防潮设备。 7.2.10内部电源的发电机组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严禁采用汽油发电机 组。

    接头井。 7.2.9防空地下室内安装的变压器、断路器、电容器等高、低压电器设备 应采用无油、防潮设备。 7.2.10内部电源的发电机组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严禁采用汽油发电机 组。 7.2.11下列工程应在工程内部设置柴油电站: 1中心医院、急救医院; 2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防空地下室 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 7.3.4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 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 墙式明装。

    7.6.6保护线(PE)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

    1钻孔前应将作业面清出实底; 2必须采用湿式钻孔法钻孔,其水压不得小于0.3MPa,风压不得 小于 0. 5 MPa; 3严禁沿残留炮孔钻进。

    3.3.4严禁采用不符合产品标准的爆破器材;在有地下水的地段,所用爆 破器材应符合防水要求。 3.3.5坑道、地道掘进宜采用火花起爆或电力起爆。当采用火花起爆时, 每卷导火索在使用前均应将两端各切去50mm,并从一端取1m作燃速试验; 导火索的长度应根据点火人员在点燃全部导火索后能隐蔽到安全地点所 需的时间确定,但不得小于12m。当采用电力起爆时,电雷管使用前, 应进行导电性能检验,输出电流不应大于50mA;在同一爆破网路内,当 电阻小于1.22时,雷管的电阻差不应大于0.22;当电阻为1.2~22 时,电阻差不应大于0.32;电爆母线和连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3.3.6当施工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不应采用电力起爆。当受 条件限制需采用电力起爆时,应采取下列防杂散电流的措施: 1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质量; 2爆破导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接头; 3应采用紫铜桥丝低电阻雷管或无桥丝电雷管,并应采用高能发爆器 引爆。 3.3.10斗车和手推车均应有可靠的刹车装置,严禁溜放跑车。 3.3.11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放炮后15min内能把工作面的炮烟排出; 2按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的新鲜空气量不 应少于4m; 3风流速度不得小于0.15m/s; 4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压入式扇风机必须在炮烟全部排出后方可停止 运转。 3.3.12掘进工作面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压入式扇风机的出凤口与抽出式扇凤机的入 风口的距离不得小干 15m

    1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压入式扇风机的出风口与抽出式扇风机的入 凤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2当采用风筒接力通风时,扇风机间的距离,应根据扇风机特性曲线

    和风筒阻力确定;接力通风的风筒直径不得小于400mm;每节风筒直径应 一致,在扇风机吸入口一端应设置长度不小于10m的硬质风筒; 3压入式扇凤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凤通道中,与回风口的距 离不得小于10m; 4扇风机与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风、电闭锁装置。 3.5. 1 坑道、地道掘进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1 的规定。

    5.2.1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3.5.1坑道、地道掘进允许偏差

    1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能可靠地承载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新 产生的荷载; 3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4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5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 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6.2.5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 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 后,方可拆除; 2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表6.2.5规定后,方可拆除。

    表6.2.5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注:“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 强度。

    6.2.6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 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 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6.3.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和每捆(盘)钢筋 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 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 后方可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 等现象,尚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6.3.2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 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 可采用下式计算求得:

    A.if,1Ya= A.2f.2Yd2 (6. 3. 2 )

    (6. 3. 2 )

    A.if.1Yd= A.2f,2Yd2

    式中Asify1Yal——分别为原设计钢筋的计算截面面积(mm),强度设计值 (N/mm)、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 As2fy2Yd2一分别为拟代换钢筋的计算截面面积(mm)、强度设计值 (N/mm)、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 a可按表 6. 3. 2 选用。

    表6.3.2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

    2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设计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 径、根数等要求; 3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用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6.3.3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 于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6.3.4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25级钢筋末端需做180°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 直径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HRB335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末端需做90°或135°弯 折,HRB335级钢筋的弯曲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HRB400级、 RRB400级钢筋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 定

    3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6.3.6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

    1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2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 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2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 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限; 3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 构件最大弯矩处

    2在在一焊接接买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 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2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 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限; 3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 构件最大弯矩处。 6.3.7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 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2受拉区域内,HPB235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RB335 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3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HPB235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 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 直径的35倍; 4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5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6.3.7的规定:受压钢 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6.3.7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5.3.7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

    表6.3.7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注:1当HRB335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 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 2当螺纹钢筋直径d不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减少 5d。 3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 度不应小于200mm。 4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直径计算。 6.3.8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 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 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在 绑扎接头区段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 50%。 6.3.9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 时,在正常环境下,不宜小于25mm;在高湿度环境下,不宜小于45mm。 6.3.10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 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表6.3.10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

    6.4.1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 包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 个月)时,应做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6.4.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外加剂的 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所采用的原 材料和配合比等因素经试验确定。 6.4.5泵送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的供应,必须保证输送混凝土泵能连续工作; 2输送管线宜直,转弯宜缓,接头应严密: 3泵送前应先用适量的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润 滑输送管内壁;当泵送间歇时间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时,应 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的混凝土; 4在泵送过程中,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混凝土,防止吸入空气产生阻 塞。 6.4.10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分层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 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 注:混凝土浇筑温度系指混凝土振捣后,在混凝土50~100m深处的温度。 6.4.11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 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6.4.12 浇筑混凝土时,应按下列规定制作试块:

    1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 2每浇筑100m混凝土应制作一组试块; 3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土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 4防水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块。 6.4.13坑道、地道采用先墙后拱法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侧墙时,两边侧墙应同时分段分层进行; 2浇筑顶拱时,应从两侧拱脚向上对称进行; 3超挖部分在浇筑前,应采用毛石回填密实。 6.4.14采用先拱后墙法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顶拱时,拱架标高应提高20~40mm;拱脚超挖部分应采用强 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回填密实; 2顶拱浇筑后,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方可开挖侧墙; 3浇筑侧墙时,必须消除拱脚处浮碴和杂物。 6.4.16施工缝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板、底板不宜设施工缝,顶拱、底拱不宜设纵向施工缝; 2侧墙的水平施工缝应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500mm的墙体上; 当侧墙上有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宜小于300mm; 3当采用先墙后拱法时,水平施工缝宜设在起拱线以下300~500mm 处;当采用先拱后墙法时,水平施工缝可设在起拱线处,但必须采取防水 措施; 4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 6.5.1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按梁、柱的件数和墙、板、拱有代表性的房间 应各抽查10%,且不得少于3处。当每个检查件有蜂窝、孔洞、主筋露 筋、缝隙夹渣层时,其蜂窝、孔洞面积、主筋露筋长度和缝隙夹渣层长度 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6施工缝的位置,应符合下列

    1梁、柱上任何一处的蜂窝面积不大于1000cm,累计不大于2000cm; 孔洞面积不大于40cm,累计不大于80cm;主筋露筋长度不大于10cm, 累计不大于20cm;缝隙夹渣层长度和深度均不大于5cm。 2墙、板、拱上任何一处的蜂窝面积不大于2000cm,累计不大于 4000cm;孔洞面积不大于100cm,累计不大于200cm;主筋露筋长度不 大于20cm,累计不大于40cm;缝隙夹渣层长度不大于20cm,深度不大于 5cm,且不多于2处。 6.5.2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2的规定。

    表6.5.2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允许偏差

    9.1.1门框墙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9.1.1门框墙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H为电梯并简全高(mm)。

    1门框墙应连续浇筑,振捣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蜂窝、孔洞、 露筋; 2预埋件应除锈并涂防腐油漆,其安装的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 3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 格使用;钢筋的表面应保持清洁。 9.1.3门框墙的混凝土应振揭密实。每道门框墙的任何一处麻面面积不得 大于门框墙总面积的0.5%,且应修整完好。

    9.2. 1 门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扇上下铰页受力均匀,门扇与门框贴合严密,门扇关闭后密封 条压缩量均匀,严密不漏气; 2门扇启闭比较灵活,闭锁活动比较灵敏,门扇外表面标有闭锁开 关方向; 3门扇能自由开到终止位置; 4门扇的零部件齐全,无锈蚀,无损坏。 9.3.1防爆波悬摆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与胶板粘贴应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2悬板关闭后底座胶垫贴合应严密; 3悬板应启闭灵活,能自动开启到限位座; 4闭锁定位机构应灵活可靠。 9.3.2胶管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门门框与胶板粘贴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2门扇关闭后与门框贴合严密;

    9.3.2胶管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

    1活门门框与胶板粘贴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2门扇关闭后与门框贴合严密: 3胶管、卡箍应配套保管,直立放置; 4胶管应密封保存。

    活门升启方向必须朝向排风方向: 立

    天于3mm的钢管。 10.1.3通风管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 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10.1.4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翼高 宜为30~50mm。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 10.1.5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厚度的中间,并应与周围结构钢筋焊牢。密 闭穿墙短管的轴线应与所在墙面垂直,管端面应平整。 10.1.6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mm; 2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mm 3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mm。 10.1.7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套管与管道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实,并应在管口两端进行 密闭处理。填料长度应为管径的3~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2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 3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mm。 10.1.8密闭穿墙短管应在朝向核爆冲击波端加装防护抗力片。抗力片宜 采用厚度大于6mm的钢板制作。抗力片上槽口宽度应与所穿越的管线外径 相同;两块抗力片的槽口必须对插。 10.1.9当同一处有多根管线需作穿墙密闭处理时,可在密闭穿墙短管两 端各焊上一块密闭翼环。两块密闭翼环均应与所在墙体的钢筋焊牢,且不 得露出墙面。 10.2.1在第一道密闭阀门至工程口部的管道与配件,应采用厚2~3mm的 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10.2.2染毒区的通风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通风管道与密闭阀门应采用 带密封槽的法兰连接,其接触应平整;法兰垫圈应采用整圈无接口橡胶密 封圈。

    10.2.3主体工程内通风管与配件的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 具体要求时,钢板厚度应大于0.75mm。 10.2.4工程测压管在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应设有向下的弯头;另一端宜 设在通风机房或控制室,并应安装球阀。通过防毒通道的测压管,其接口 应采用焊接。 10.2.5通风管的测定孔、洗消取样管应与管同时制作。测定孔和洗消取 样管应封堵。 10.2.6通风管内气流方向、阀门启闭方向及开启度,应标示清晰、准确。 10.3.3防爆清扫口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采用防护盖板时,盖板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镀锌或镀铬钢板 制作;其表面应光洁,安装应严密; 2清扫口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3~5mm。 10.3.4与工程外部相连的管道的控制阀门,应安装在工程内靠近防护墙 处,并应便于操作,启闭灵活,有明显的标志。控制阀门的工作压力应大 于1MPa。控制阀门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10.3.5各种阀门启闭方向和管道内介质流向,应标示清晰、准确。 10.4.1电缆、电线在穿越密闭穿墙短管时,应清除管内积水、杂物。在 管内两端应采用密封材料充填,填料应捣固密实。 10.4.2电缆、电线暗配管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时,应在墙两侧 设置过线盒,盒内不得有接线头。过线盒穿线后应密封,并加盖板。 10.5.3排烟管应沿轴线方向设置热胀补偿器。单向套管伸缩节应与前后 排烟管同心。柴油机排烟管与排烟总管的连接段应有缓冲设施。 10.5.4排烟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度应大于0.5%,放水阀应设在最低处; 2清扫孔堵板应有耐热垫层,并固定严密; 3当排烟管穿越隔墙时,其周围空隙应采用石棉绳填充密实; 4排烟管与排烟道连接处,应预埋带有法兰及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

    11.1.1基础表面应光滑、平整,并应设有坡向四周的坡度。 11.1.2基础混凝土养护14d后,方可安装设备;二次浇筑混凝土养护28d 后,设备方可运转。 11.1.3混凝土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3的规定。

    1. 2. 1 通风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1.1.3混凝土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

    1风机试运转时,叶轮旋转方向正确,经不少于2h运转后,滑动轴 承温升不超过35℃,最高温度不超过70℃;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 最高温度不超过80℃。

    2离心风机与减振台座接触紧密,螺栓紧,并有防松装置; 3管道风机采用减振吊架安装时,风机与减振吊架连接紧密,牢固可 靠;采用支、托架安装时,风机与减振器及支架、托架连接紧密,稳固可 靠。 11.2.4过滤器、纸除尘器、过滤吸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种设备的型号、规格、额定风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3设备与管路连接时,宜采用整体性的橡皮软管接头,并不得漏气: 固定支架应平正、稳定; 4过滤器的安装应固定年固,过滤器与框架、框架与维护结构之间无 明显缝隙; 5纸除尘器和过滤吸收器的安装,应固定牢固,位置准确,连接严密。 11.2.5消声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声器框架必须牢固,共振腔的隔板尺寸正确,隔板与壁板结合处 贴紧,外壳严密不漏; 2消声器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并单独设置支(吊)架; 3消声片单体安装后固端必须牢固,片距均匀; 4消声片状材料粘贴牢固、平整,散状材料充填均匀、无明显下沉: 5消声复面材料顺气流方向拼接,无损坏;穿孔板无毛刺,孔距排列 均匀。

    1.2.6密闭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

    1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其密闭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2安装时,阀门上箭头标志方向应与冲击波的方向一致; 3开关指示针的位置与阀门板的实际开关位置应相同,启闭手柄的操 作位置应准确; 4阀门应用吊钩或支架固定,吊钩不得吊在手柄及锁紧装置上。 11.2. 7 密闭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1. 2.7 的规定。

    1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其密闭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2安装时,阀门上箭头标志方向应与冲击波的方向一致; 3开关指示针的位置与阀门板的实际开关位置应相同,启闭手柄的操 作位置应准确; 4阀门应用吊钩或支架固定,吊钩不得吊在手柄及锁紧装置上。 11.2.7密闭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7的规定。

    11.2.8 测压装置安装,应符合下

    表 11.2.7密闭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

    3.4防爆波闸阀安装,应符合下列

    11.3.4防爆波闸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闸阀宜在防爆波井浇筑前安装; 2闸阀与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闸阀的阀杆应朝上,两端法兰盘应 对称紧固; 3闸阀应启闭灵活,严密不漏; 4闸阀开启方向应标示清晰,止回阀安装方向应正确。 11.3.5防爆防毒化粪池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水管应选用给水铸铁管;铸铁管应无裂纹、铸疤等缺陷: 2三通管应固定牢固、平直,其上部应用密闭盖板封堵。 11.3.6排水水封井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封井盖板应严密,并易于开启; 2进、出水管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头应严密牢固;

    11.4.8电气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利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网作自然接地体,用作自然接地体 的钢筋网应焊接成整体; 2当采用自然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宜在工程内渗水井、水库、 污水池中放置镀锌钢板作人工接地体,并不得损坏防水层; 3不宜采用外引式的人工接地体。当采用外引接地时,应从不同口 部或不同方向引进接地干线。接地干线穿越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 应做防护密闭处理。 11.5.5设备安装时,严禁采用明火施工。 11.5.6配电箱、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11.5.7发热器件必须进行防火隔热处理,严禁直接安装在建筑装修层上。 11.5.9处于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缆、电线应穿管敷 设,导线接头不得设在易爆场所。 11.5.10在顶棚内的电缆、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导线接头应采用密封金属 接线盒。

    11.6.1通风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毒密闭管路及密闭阀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5.06×10*Pa, 保持5min不漏气; 2过滤吸收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1,06x10*Pa后5min内下降 值不大于660Pa; 3过滤式通风工程的超压试验,超压值应为30~50Pa; 4清洁式、过滤式和隔绝式通风方式相互转换运行,各种通风方式的 进风、送风、排风及回风的风量和风压,满足设计要求; 5各主要房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平时使用要求。 11.6.2给水排水设备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毒密闭管路及密闭阀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5.06×10*Pa, 保持5min不漏气; 2过滤吸收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1.06×10*Pa后5min内下降 值不大于660Pa; 3过滤式通风工程的超压试验,超压值应为30~50Pa; 4清洁式、过滤式和隔绝式通风方式相互转换运行,各种通风方式的 进风、送风、排风及回风的风量和风压,满足设计要求; 5各主要房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平时使用要求。 11.6.2给水排水设备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安装位置及方向正确,启闭灵活; 2管道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给水管、压力排水管、供油管、自流排水管系统无漏水; 4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及卫生器具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标高等 符合设计要求; 5地漏、检查口、清扫口的数量、规格、位置、标高等符合设计要 求; 6防爆波闸阀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闸阀启闭灵活,指示明显、 正确; 7防爆防毒化粪池、水封井密封性能良好土壤标准,管道畅通; 8防爆波密闭堵板密封良好。 11.6.3给水排水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洁式通风时,水泵的供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2过滤式通风时,洗消用水量、饮用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3柴油发电机组、空调机冷却设备的进、出水温度、供水量等符合 设计要求; 4水库或油库,当贮满水或油时,在24h内液位无明显下降,在规 定时间内能将水或油排净: 5渗水井的渗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11.6.4电气系统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电源切换的可靠性和切换时间: 2测定设备运行总负荷; 3检查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电源的可靠性; 4测定主要房间的照度; 5检查用电设备远控、自控系统的联动效果; 6测定各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门安装位置及方向正确,启闭灵活; 2管道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给水管、压力排水管、供油管、自流排水管系统无漏水; 4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及卫生器具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标高等 等合设计要求; 5地漏、检查口、清扫口的数量、规格、位置、标高等符合设计要 求; 6防爆波闸阀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闸阀启闭灵活,指示明显 正确; 7防爆防毒化粪池、水封井密封性能良好,管道畅通; 8防爆波密闭堵板密封良好。 11.6.3给水排水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洁式通风时,水泵的供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2过滤式通风时,洗消用水量、饮用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3柴油发电机组、空调机冷却设备的进、出水温度、供水量等符合 设计要求; 4水库或油库,当贮满水或油时,在24h内液位无明显下降,在规 定时间内能将水或油排净; 5渗水并的渗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1.6.4电气系统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电源切换的可靠性和切换时间; 2测定设备运行总负荷; 3检查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电源的可靠性; 4测定主要房间的照度; 5检查用电设备远控、自控系统的联动效果; 6测定各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第七章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 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国家人防办下发的《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 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本 规定所称的人防工程包括单建式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附建式人防工程) 和兼顾人防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 第三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人防工程 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人防工程 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第二节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省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人 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省人防主管部门委托,指导各设区市人防主管部门 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省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修建的人防工 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 第五条市、县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组织专门机构、专业队伍或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统称人 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本级批准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 第六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需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取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质量监督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人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工程管

    具备人防资质条件; (五)是否依法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包括下 列内容: (一)人防工程监理资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和配备、企业从业 不良记录等情况; (二)审核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资质情况; (三)人防工程实体质量、主要建筑材料和防护(化)设备产品进场 检查情况; (四)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人防工程施工质量实施 监理情况; (五)按照人防工程质量评定要求国家电网标准规范范本,组织对人防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 程的质量评定情况; (六)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反馈工作情况; (七)人防工程质量控制点检查记录电子文档资料按规定传送人防工 程质量监督机构情况; (八)对监理企业不良行为实施记分。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包括下 列内容: (一)单建式人防工程项目机构人员资格和配备情况; (二)是否按照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人防工程施工图组织施工; (三)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四)人防工程实体、主要建筑材料以及产品质量情况; (五)人防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和施工内业情况; (六)施工技术质量问题整改和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情况

    (七)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人防工程自验和报请验收情况。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 装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督包括下列内容: (一)防护(化)设备资质和项目机构人员配备、企业从业不良记录 等情况; (二)防护(化)设备产品进场质量报验情况; (三)防护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情况; (四)防护(化)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五)对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不良行为实施记分。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 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人防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人防工程质量问题时,责令责任单位整改。拒不执 行的,报人防主管部门处罚; (四)对未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建设的,责令建设单位限 期整改,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对于隐蔽工程未能提供质量检查或检 检资料的,要求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建筑可靠性方面鉴定检测。 第四节质量监督程序和方式 第十五条人防主管部门在核发防空地下室或兼顾人防工程行政许可 文件时,应以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告知书(详附件1)的方式,告知建设单 立在项目开工前,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并在作出行政许可1个月内,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行政许可批准 文件复印件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电子文档。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单建式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

    ....
  • 相关专题: 人防工程  

相关下载

专题: 管道标准 |封头标准 |医药标准 |装修工艺、技术 |施工组织设计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