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5207-2019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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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S/T 5207-2019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完整清晰正版)

    stone material

    作为毛石混凝土、砌体、护坡、堆石坝及地基处理用的坚硬岩 石及块石材料。

    在混凝土中起骨架或填充作用的粒状松散材料,有人工骨料、 粗骨料及细骨料

    铆钉标准天然砂、砾石中粒径小于0.075mm颗粒

    满足建设项目天然建筑材料质量要求的岩土层。 2.1.9无用层 unusablelayer

    claycontent

    usablelayer

    unusablelayer

    不满足建设项目天然建筑材料质量要求的岩土层。

    2.1.12平均厚度法

    2.1. 13平行断面法

    stripped cover

    parallelsectionmethod

    采用相邻两断面的断面面积平均值乘以断面平均间距计算储 量的方法。

    2. 1. 14 三角形法

    triangular method

    triangularmethod

    采用相邻勘探点组成的三角形面积乘以三角形块段顶点处有 用层平均厚度计算储量的方法。

    hazard source

    hazard source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及其他损失的 根源、状态、行为或组合。

    environmentalfactor

    勘察项目部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与环境或能与环境发生相 互作用的要素。

    A一一储量计算范围内垂直投影的总面积; h一有用层的平均厚度; h;一勘探点第i层有用层厚度; L两相邻断面间i点的距离; M一可开采储量。

    3.0.1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查明料场基本地质条件和工程设计 所需的各类天然建筑材料的分布、储量及质量,料场的开采技术条 件和运输条件,评价料场适用性,以及料场开采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 3.0.2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有勘察任务书,勘察任务书应明确材

    影响。 3.0.2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有勘察任务书,勘察任务书应明确材 料种类、用途、数量、质量、勘察阶段及勘察工作的技术要求。 3.0.3开展野外工作前应搜集、分析已有的地质资料,应进行现 场踏勘,了解料场分布情况、土地利用现状、自然环境条件、保护区 设置及勘察工作条件,编制勘察大纲。

    3.0.2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有勘察任务书,勘察任务书应明确材

    1料场不得选择在各类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 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范围,料场开采宜安全、经济,不得引发环境地 质问题; 2开采应对周边建(构)筑物和库岸的稳定、库区渗漏无影 响,不得与主体工程施工相干扰; 3不应选择在有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 影响地段; 4不宜占用耕地、林地; 5不应选择在人口密集的城镇居民区; 6 以拟建设项目为中心,宜由近及远,先集中后分散; 拟选料场应有可开采利用的建筑材料

    3.0.5勘察工作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研究勘察任务书,明确建筑材料的种类、用途、用量、质量 要求和最大容许开采深度;

    1研究勘察任务书, 要求和最大容许开采深度:

    2 搜集已有资料及开采、使用经验; 3 现场踏勘,编制勘察大纲; 4 野外勘察; 5 试验分析; 6 整理资料和编写成果报告。 3.0.6 勘察工作量宜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 勘察阶段; 2 勘察区已有的研究程度和开采经验; 3 料场类型及复杂程度。 3.0.7料场类型依据天然建筑材料类型划分为土料场、砂料场、 碎(卵)石料场及石料场。 3.0.8料场复杂程度分级可根据料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及开 采技术条件按表3.0.8划分确定

    表3.0.8料场复杂程度分级

    注:级别应按地质环境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之一自一级向三级推定,应以最先满 足确定。

    4.1.1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宜按设计阶段划分为选址调查阶段、初 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三个阶段,勘察阶段可根据料场条件 和设计要求合并进行勘察。

    4.1.2各勘察阶段工作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质量要求,料

    4.2.1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开展天然建筑材料料场 选址调查工作

    4.2.2选址调查工作应包括下列

    1搜集料场及其周边地质资料,调查料场周边已有料场的分 布和开采情况、材料的质量和储量; 2调查拟选料场场地的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成因、水 文地质、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等地质环境条件,可开采的天然 建筑材料类别及分布; 3调查开采技术条件、料场距建设项自的距离、现有交通状 况,开采对料场周边环境的影响; 4圈定料场范围,评价材料质量和料场的开采技术条件,预 估算天然建筑材料的储量; 5宜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料场。

    槽探工作,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采用1:5000~1:10000

    4.3.1勘察前应明确工程建设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的种类,查明 初步勘察阶段拟选料场的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

    3.2勘察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料场的地形地貌、岩土种类、结构、时代成因、各 岩土层的分布范围及厚度、地下水埋藏条件,有用层和无用层的厚 度及空间分布; 2初步查明料场及周边的地质灾害类型和不良地质作用; 3初步查明天然建筑材料的储量、质量、开采技术条件和运 输条件; 4初步评价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4.3.3勘察应以搜集资料、工程地质测绘、试验分析为主,并宜根 据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辅以钻探或井探、槽探、物探等其他勘察 手段。

    4.3.4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采用1:200

    4.3.5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宜根据料场类型及复杂程度分级 表 4. 3. 5 确定。

    表4.3.5勘探点间距(m

    4.3.6对于料场长宽小于最小勘探点间距的料场复杂程度为三 级的料场,可不布置剖面,勘探点的布置不宜少于2个;对于料场 复杂程度为一级的料场剖面宜按网状布置,每一料场不应少于1 条剖面,每条部面上勘探点不应少于2个,斜坡地形宜垂直于斜坡 等高线布置。

    4.3.7勘探点深度应大于最大开采深度或有用层底板以下5

    勘探点深度应大于最大开采深度或有用层底板以下5m

    4.4.1详细勘察宜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进行,应查明料场天然建

    4.4.1详细勘察宜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进行,应查明料场天然建 筑材料的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 4.4.2勘察方法应以工程地质测绘、试验分析、钻探或井探、槽探 为主,并应根据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辅以物探等其他勘察手段。 4.4.3勘察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有用层的分布、厚度、埋深,以及剥离层、无用层的分 布及厚度; 2查明料场的开采技术条件,料场及周边的地质灾害和不良 地质作用,评价对料场的影响; 3查明天然建筑材料及料场地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4评定建筑材料的质量,计算有用层储量; 5评价料场的开采技术条件、运输条件,以及开采对周边环 境的影响。 4.4.4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采用1:500~1:2000,料场有地质 灾害和不良地质作用分布或受威胁地段应进行专项工程地质测绘。 4.4.5山区或斜坡地区料场的剖面线应垂直地形地貌单元、地质 构造线及岩层的走向布置;平原或丘陵区料场的部面宜按网状布 置,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设勘探点。 4.4.6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宜根据料场类型、复杂程度分级按表 4.4.6确定,

    表4.4.6助探点间距m

    4.4.7对于料场长宽小于最小勘探点间距的料场复杂程度为三 级的料场,剖面不应少于2条,每条剖面上勘探点不应少于2个; 料场复杂程度为二级和一级的宜在料场复杂程度三级的基础上加 密面和勘探点。

    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进入开采深度或有用层底板以下5m,控制性钻 孔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每一剖面不得少于1个。

    度、分布范围和储量,岩层出露良好的坚硬岩石料场可减少或不 行钻探工作

    4.4.10料场开采中发现地质条件、储量与勘察资料不符或设计

    调整时,应对料场进行补充勘察和复查工作,并应进行分析评价, 提出建议。

    5.1.1勘探点所揭露岩土层应分层采取岩土试样,各种试料试验 项目应符合本规程表5.3.1表5.3.4的规定,并应满足料场各 勘察阶段评价要求

    .1.3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分析应采取I级不扰动土试样,试样采 的工具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0021的有关规定

    5.1.3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分析应采取I级不扰动土试样,试

    5.1.4利用场地内现状土层作为防渗层应采取I级土试样进行

    室内渗透试验和分散性试验,场地稳定和采场边坡稳定性评价应 采取I级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土料、砂料、碎(卵)石料宜采 取ⅢIV级扰动试样分析

    确定,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建筑用砂》GB/T 14684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有关规定

    5.2.1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试样应在钻孔中采用取土器取样,不扰动土试样宜用快 速静力连续压入法或重锤击入法采取,探井、探槽应在井(槽)壁采

    用环刀和刻取块状的方法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扰动土试样宜在钻 孔岩心,以及探井、探槽中用刻槽法采取; 2砂料、碎(卵)石料试样宜在钻孔中用无水回转钻进提取全 部岩芯方法采取扰动样,探井、探槽中可用刻槽法采取扰动样; 3石料试样宜在钻孔岩芯中采取,未布置钻孔时可在天然露 头或已有采石场人工采取。 5.2.2试验样品应根据料场岩性、风化程度分层采取,块石料场 取样间距不宜大于2m;土料、砂料、碎(卵)石料场取样间距宜为 1m~2m,不均匀地层扰动试样宜采用大体积四分法采取。 5.2.3土试样应密封保存,不得在阳光直射下保存,不得扰动。 5.2.4试样应标识样签,样签内容应包括样品编号、位置、深度、 岩性、状态、日期和取样人。

    用环刀和刻取块状的方法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扰动土试样宜在钻 孔岩心,以及探井、探槽中用刻槽法采取; 2砂料、碎(卵)石料试样宜在钻孔中用无水回转钻进提取全 部岩芯方法采取扰动样,探井、探槽中可用刻槽法采取扰动样; 3石料试样宜在钻孔岩芯中采取,未布置钻孔时可在天然露 头或已有采石场人工采取

    表5.3.1筑坝用土料试验分析项且

    表中“十”为应做项目,“士”为视设计需要而定的

    混凝土骨料用砂料、碎(卵)石料试验分析项目应满足表 为要求,混凝土骨料的碱活性应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判定

    表5.3.2混凝土骨料用砂料、碎(卵)石料试验分析项目

    表5.3.3石料试验分析项目

    注:表中“十”为应做项目“±”为视设计需要而定的项目

    5.3.4反滤层用料试验分析项自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注,」表中“十”为应做项目,“士"为视设计需要而定的项目

    2含泥量试验分析项目包括黏粒含量和粉粒含量

    2含泥量试验分析项目包括黏粒含量和粉粒含量。

    5.3.5其他试验项目应根据开采方法、采场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 与设计施工要求确定。 5.3.6土料、砂料、碎(卵)石料根据工程用途可分为筑坝用土料、 填筑料、反滤料、坝材石料,材料的适用性应根据质量技术指标、设 计要求及工程经验进行评价,各种材料的质量技术指标宜符合本 规程附录 B第 B. 1 节的规定。

    6.1.1勘察大纲应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特殊气象条件下的 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

    6.1.2勘察开工前应搜集料场工作区自然环境、地理、交通、治 安、人文等信息,对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制定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6.1.2勘察开工前应搜集料场工作区自然环境、地理、交通、治

    6.2.1勘察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 6.2.2钻探作业前应对钻探机组安装质量、管材质量和安全防护 设施进行检查,并应在符合规定后再进行作业。 6.2.3危及安全生产的勘察作业场地和设备,应设置隔离带、安 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 6.2.4勘察营地不应布设在不良地质作用、地质灾害威胁范围 内,应与危险物品和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6.2.5勘察现场临时用电接驳和设施安装应验收合格后再投入 使用,线路架设和拆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技术规范》JG46的有关规定

    6.2.1勘察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

    使用,线路架设和拆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5.2.6勘察设备安装、拆卸、搬迁、运行和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剥离层中的耕植土应作为复垦土料保存、利用。

    7.1.1勘察资料应通过现场具体工作获取,资料整理和成果报告

    7.1.1勘察资料应通过现场具体工作获取,资料整理和成果报告 应根据不同勘察阶段编制,并应满足相应阶段的设计要求。 7.1.2成果报告应在现场调查、工程地质测绘、野外勘察、测试和 搜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并根据建筑材料的种类、用量和 质量要求,结合天然建筑材料的分布、储量、剥离量、运输条件、最 大允许开采深度及范围、开采方法及对安全与环境的影响等问题 进行分析评价。

    分,试验成果汇总表、储量计算表、天然建筑材料综合成果表和勘 察工作量表格式宜符合本规程附录B第B.2节~第B.4节的 规定。

    .1.5勘察报告应包括正文、图表和附件,且应满足资料使用和 保存要求。

    7.1.5勘察报告应包括正文、图表和附件,且应满足资料使月

    1应在有用层圈定范围内计算有用层的总储量以及剥离层 及夹层的体积,应按分区、分层、水上、水下进行储量计算; 2有用层周边界线应以勘察范围和试验资料为基础,结合地 质地貌综合分析圈定,延伸至勘察范围以外的边界线距离不得大 于勘察坑(孔)间距的1/2:

    3储量计算中有用层上、下限应以底板各扣除0.2m~0.3m 为界,未揭穿有用层的下限应以实际勘探深度为界; 4水下储量计算下限不应超过最大开采深度; 5河床漫滩料场水上、水下储量计算的水位选择,应以枯水 期水位为标准,严寒地区,宜以平水期水位为标准,无水位资料可 采用勘察量测水位; 6对无用层,可按实际厚度划出,对有害夹层,应按实际边界 线多扣除0.2m~0.3m。 7.2.2储量计算可采用平均厚度法、平行断面法和三角形法计 算,应在选择一种方法计算的同时,选取另一种方法校核,计算方 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料场复杂程度三级、有用层层厚稳定且勘探点均匀布置的 料场,宜采用平均厚度法,并应按本规程附录C第C.0.1条的规 定计算; 2地形有起伏、剥离层与有用层厚度有变化且勘探线近于平 行排列的料场,宜采用平行断面法,并应按本规程附录C第C.0.2 条的规定计算; 3料场复杂程度为一级、勘探线(点)不规则的料场,宜采用 三角形法,并应按本规程附录C第C.0.3条的规定计算。

    7.2.3储量计算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初步勘察储量不应少于设计需要量的3倍; 详细勘察储量不应少于设计需要量的2倍

    7.3.1资 资料整理宜包括下列内容,可按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合并或 增减。 1图纸宜包括下列内容: 1)天然建筑材料料场与建筑场地的关系位置图; 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7.3.1资料整理宜包括下列内容,可按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合并或 增减。 1图纸宜包括下列内容: 1)天然建筑材料料场与建筑场地的关系位置图; 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4)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 5)储量计(估)算图。 2表格宜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 2)地质点描述表; 3储量计算表; 4)试验成果汇总表; 5)天然建筑材料综合成果表; 6)勘察工作量表; 7)其他有关图表。 3试验成果统计宜包括下列内容: 1)按料场分层汇总统计,水上、水下应分别统计; 2)列入统计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应相同; 3)各项试验成果应汇列成表,各种指标的统计应按现行行 业标准《岩土工程察报告编制规程》YS/T5203岩土 指标的数理统计规定进行。 2试验成果应按样品类别、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分别归类整 分析试验成果的可靠性

    7.4.1选址调查阶段察报告内容宜包括料场位置、距离和初估 建筑材料质量、数量和开采技术条件,应评述各料场的预估储量、 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并应进行料场对比分析评价,提供料场分布 图,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7.4.2初步勘察阶段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料场位置、范围、标高,距工程项目区的距离垫片标准,交通条件,占 用土地情况; 2地形、地貌特征;

    4当地开采、使用经验; 5估算有用层储量及初步鉴定建筑材料质量; 6料场综合地质图及地质面图。 7.4.3详细勘察阶段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序言,应阐述设计任务要求、工程概况,勘察过程及完成工 作量,对已有资料的利用等; 2自然地理、地质概况,应叙述与建筑材料质量有关的区域 地质简况、地区地貌、地质及水文地质、地层岩性,有用层和无用层 及有害层的厚度、性质与变化规律、地下水位、河水位及相互关 系等; 3料场概况,应按材料类别分料场叙述料场位置、高程,距工 程项目区的距离,交通条件,占用耕地面积等; 4材料质量评价,应根据试验成果、质量技术指标或工程设 计要求进行材料质量评价; 5开采技术条件评价,应根据料场地貌、地形、地质、水文地 质条件,对料场开采技术条件、采场边坡、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分 析评价; 6储量计算,应说明计算方法及计算边界,并应列出储量计 算成果表和储量汇总表; 7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8结论与建议,应按不同材料的类型给出勘察结论,并应提 出措施建议。

    工程勘察同时进行时,可列为项目工程勘察报告的一部分。

    工程勘察同时进行时,可列为项目工程勘察报告的一部分。

    附录 A混凝土骨料碱活性判定

    A.0.1位于水下或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混凝土骨料 的碱活性判定。 A.0.2当制备混凝土所用成分和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同时具备 下列三个条件时,应进行混凝土粗细骨料的碱活性检测: 1水泥的氧化钠、氧化钾之和大于0.6%,或混凝土中混合 材、外加剂和水等含碱量较高; 2粗、细骨料中含较多活性硅酸盐矿物或活性碳酸盐矿物; 3混凝土处于水下或潮湿多水环境。 A.0.3混凝土用骨料的碱活性可采用岩相鉴定法、砂浆长度法、 快速砂浆棒法和化学法等方法测定TZZB标准规范范本,并宜采用多种方法评定。 A0.4采用岩相法初步判定混凝土骨料是否具有碱活性时,具有 碱活性的岩石及活性矿物成分应按表A.0.4确定,对用肉眼或放大 镜初步鉴别骨料含有活性矿物成分的,应将岩石磨制成薄片在显微 镜下鉴定矿物组成、结构,并应测定隐晶质和玻璃质成分的含量。

    表A.0.4碱活性的岩石及活性矿物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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