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87-2016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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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50287-2016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完整清晰正版)

    1.0.1为统一水力发电工程(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地质勘察,明确 各设计阶段勘察工作的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保证勘察工作质 量,编制本规范。

    1.0.1为统一水力发电工程(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地质勘察,明确 各设计阶段勘察工作的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保证勘察工作质 量,编制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大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地质勘 察工作。 1.0.3水电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天然气标准2.1.1工程地质测绘

    2.1.1工程地质测绘

    将测区实地调查收集的各项地质资料,经过分析整理后按 定比例绘制在地理基础底图或地形图上的工作

    2. 1. 2 勘探工程

    exploration engineering

    用以查明地下岩土体和地下水特征的探坑、竖并、钻孔、平洞 探工作的总称。 3工程地质条件 engineering geological conditions 与工程有关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物 质现象等地质情况的总称。 4区域构造稳定 regional structure stability 建筑物所在地区一定范围、定地质历史时期内,断层和地震 动性。

    用以查明地下岩土体和地下水特征的探坑、竖并、钻孔、平 等勘探工作的总称。

    2.1.3工程地质条件

    与工程有关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 理地质现象等地质情况的总称

    2.1.4区域构造稳定

    建筑物所在地区一定范围、定地质历史时期内,断层和地 的活动性。

    2.1.5水库诱发地震

    在特殊的地质背景下,因水库蓄水引起水库及其附近地区内 新出现的、与当地天然地震活动规律明显不同的地震活动

    2.1.6高压压水试验

    highpressurewatertest

    测定岩体在高水头作用下的渗透特性、渗透稳定性及其结构 面张开压力的现场压水试验

    2.1.7岩石质量指标

    ockqualitydesignation(RQD)

    用直径为75mm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 连续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 和与该回次进尺之比值,是表征岩体的节理、裂隙等发育程度的指 标,以百分数表示

    2.1.8结构面连通率

    岩体沿某一剪切方向发生剪切破坏所形成的破坏路径中结构 面所占的比例。

    permeablerate

    钻孔压水试验测得的岩体渗透性指标。透水率的单位为昌 荣(Lu)

    2.1.10岩体工程地质分类

    2.1.10岩体工程地质分类

    of rock mass

    按照岩体的结构特征和物理力学性质划分的岩体工程地质条 件标准及类别

    力学强度明显低于围岩,般充填有一定厚度软弱物质的结 构面

    现状基本稳定,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受各种作用的影响,可能 产生失稳现象的岩士体

    2.1.13 水库影响区

    由水库蓄水引起的滑坡、塌岸、浸没、内涝、水库渗漏范围及其 他受水库蓄水影响的区域

    3.0.1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应分为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 究、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五个阶段。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应目 标明确、重点突出,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工作深度相适应。 3.0.2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根据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 同的要求确定。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应明确勘察阶段、工程特 性指标、设计意图和勘察工作要求,并应附工程枢纽布置图。 3.0.3勘察单位在开展野外工作之前,应收集和分析工程场区已 有的地质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场区的自然条件和工作 条件,根据任务书或合同要求,按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编制工程地质 勘察大纲。勘察工作过程中,宜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工程 地质勘察大纲进行调整 3.0.4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阶段和勘察目的、任务。 2工程概况、工程场区地形地质情况和工作条件。 3 前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结论及审查主要意见。 4察重点、技术路线和工作思路

    有的地质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场区的自然条件和工作 条件,根据任务书或合同要求,按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编制工程地质 勘察大纲。勘察工作过程中,宜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工程 地质勘察大纲进行调整

    1 勘察阶段和勘察目的、任务。 2 工程概况、工程场区地形地质情况和工作条件。 3 前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结论及审查主要意见 4 勘察重点、技术路线和工作思路。 5 勘察内容、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6 计划工作量及进度。 7 提交成果内容及数量。 项目管理。 9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0 勘探工作布置图

    3.0.5水电工程建设前必须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地质勘雾

    工作。地质勘察工作应按勘察程序进行,并保证勘察工作量和勘

    工作。地质勘察工作应按勘察程序进行,并保证勘察工

    物的类型和规模以及各阶段勘察任务的要求,布置地质勘察工作, 综合运用各种勘探手段和方法。

    综合运用各种勘探手段和方法。 3.0.7应重视基础地质勘察资料的收集,各项资料应真实、准确、 完整,并及时整理和分析。 3.0.8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并根据勘察 阶段、工程特点和工程区地质条件选定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工 程地质测绘内容和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 地质测绘规程》DL/T5185的规定。 3.0.9应根据工程区的地形、岩土地球物理特性、探测目的等 选择物探方法,并结合地质分析与其他勘探资料进行物探成果 的解译。物探工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物探规 程》DL/T5010的规定。 3.0.10钻孔、坑探、平洞、竖井等勘探工程应综合利用。应根据 地形地质条件、水工建筑物特点和勘察任务选择勘探工程。应做 好勘探工程的方案设计或施工技术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勘探工程 的成果质量和施工安全。钻探和坑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水电水利工程钻探规程》DL/T5013和《水电水利工程坑探 规程》DL/T5050的规定。 3.0.11岩土试验应采用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相结合的原则。土 工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为辅;岩石试验应室内试验和 原位测试并重。试验项目、数量和方法应结合地质条件、勘察阶段 和工程特点确定。室内试验的试样和原位测试的试点应具有代表 性。应做好试样和试点的地质描述。土工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土工试验规程》DL/T5355的规定, 岩石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 准》GB/T50266和《水电水利工程岩石试验规程》DL/T5368的 规定。

    3.0.7应重视基础地质勘察资料的收集,各项资料应真实、准确

    3.0.8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并根据勘察 阶段、工程特点和工程区地质条件选定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工 程地质测绘内容和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 地质测绘规程》DL/T5185的规定。 3.0.9应根据工程区的地形、岩土地球物理特性、探测目的等 选择物探方法,并结合地质分析与其他勘探资料进行物探成果 的解译。物探工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物探规 程》DL/T5010的规定。 3.0.10钻孔、坑探、平洞、竖井等勘探工程应综合利用。应根据 地形地质条件、水工建筑物特点和勘察任务选择勘探工程。应做 好勘探工程的方案设计或施工技术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勘探工程 的成果质量和施工安全。钻探和坑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

    3.0.8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并根据基

    阶段、工程特点和工程区地质条件选定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工 程地质测绘内容和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 地质测绘规程》DL/T5185的规定。

    3.0.9应根据工程区的地形、岩土地球物理特性、探测自的等 选择物探方法,并结合地质分析与其他勘探资料进行物探成果 的解译。物探工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物探规 程》DL/T 5010的规定。

    3.0.10钻孔、坑探、平洞、竖井等勘探工程应综合利用。

    地形地质条件、水工建筑物特点和勘察任务选择勘探工程。应 好勘探工程的方案设计或施工技术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勘探工 的成果质量和施工安全。钻探和坑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 标准《水电水利工程钻探规程》DL/T5013和《水电水利工程坑 规程》DL/T5050的规定。

    3.0.12应根据自然条件、工程特点、观测目的、勘察阶段等做好 原位观测设计和实施,并及时整理和分析观测资料。 3.0.13应紧密结合水工建筑物设计方案以及施工过程中揭露的 地质情况,对各种勘察资料和工程地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3.0.14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结束后,应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由正文、附图、附件组成。正文应文字简练 结论有据,附图应清晰实用

    4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4.1.1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了解和分析河流各梯级开发方 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对近期开发工程的选择和控制性工程进行地 质论证,并应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4.1.1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了解和分析河流各梯级开发方

    4.1.2规划阶段的勘察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了解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概况。 2了解各梯级水库的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成 库条件。 3了解各梯级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 析建坝条件。 4了解长引水线路及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 5了解各梯级坝址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的赋存情况。 注:长引水线路指长度大于2km的隧洞或渠道

    4.2.1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应包括下列

    1区域的地形地貌形态、规划河流(河段)的河谷类型、阶地 发育情况和分布范围。 2区域内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的分布范围、形成时代和 岩性、岩相特点,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组成物质。 3区域内的主要构造单元、褶皱和断裂的类型、产状、规模和 构造活动史,历史地震情况和地震动参数等。 4大型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的发育和分布情况。 5主要含水层、隔水层、岩溶的分布情况等区域水文地质特征

    料的基础上,编绘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综合地质图。当河流或 河段缺之区域地质资料时,应进行卫星照片或航空照片解译和路 线地质调查,编绘区域综合地质图

    和邻近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编绘区域构造与地震震中分 布图,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各 梯级地震动参数。

    4.2.4在区域地质、地震和重大物理地质现象勘察研究的基础

    上,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对规划河流或河段进行地段划分。工程 场址宜选在建筑抗震有利地段或一般地段,避开不利地段和危险 地段。

    上,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对规划河流或河段进行地段划分。

    8.1各梯级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

    1了解水库的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了解对水库有重大影响的滑坡、潜在不稳定岸坡、泥石流 可能发生的塌岸和浸没等的分布范围。 3了解可溶岩地区的岩溶发育情况,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 范围,邻谷及坝址下游支流(沟谷)的河水位,分水岭的地下水位 并对水库产生永久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范围,邻谷及坝址下游支流(沟谷)的河水位,分水岭的地下水位, 并对水库产生永久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4.3.2水库勘察可结合区域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当水库可能存 在影响梯级方案成立的渗漏、库岸稳定等工程地质问题时,应进行 水库区工程地质测绘,并可根据需要布置勘探工作。

    4.3.2水库勘察可结合区域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当水库可能存

    在影响梯级方案成立的渗漏、库岸稳定等工程地质问题时,应进行 水库区工程地质测绘,并可根据需要布置勘探工作

    4.3.3水库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0~1:50000,可

    溶岩地区可选用1:50000~1:25000。水库渗漏的工程地质测绘 范围应扩大至分水岭及邻谷

    4.4.1各梯级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了解坝址的地形地貌特征。 2了解坝址的地层岩性,基岩类型、软弱岩层的分布情况及 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两岸及河床覆盖层的厚度、层次和组成 物质,特殊土的分布等。 3了解坝址的地质构造类型、规模和性状,特别是区域性断 层和第四纪断层。 4了解坝址岩体的风化、卸荷、松动变形及滑坡、崩塌、冲沟 泥石流等物理地质现象和岸坡稳定情况。 5了解坝址的地震动参数和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 6了解可溶岩地区的岩溶发育情况,透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 情况。 7了解坝址岩土体的渗透性、地下水埋深及水化学特性等水 文地质条件。

    4.4.2近期开发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坝址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

    1 坝基中主要软弱夹层的层位、性状和分布情况。 2 坝基中主要断层特别是缓倾角断层的性状及其延伸情况 3坝基岩体的稳定条件。 4建筑在第四纪沉积物上的坝(闸)的地基土层的层次、厚 度、性状、渗透性及物理力学特性

    4.4.3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4.3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5000,测绘范围 应包括比较坝址、绕坝渗漏的岸坡地段以及坝址附近低于水库水 位的亚口、古河道等;当比较坝址相距大于2km时,可分别进行工 程地质测绘。

    2物探应采用地面物探方法,横河物探部面不应少于3条, 近期开发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坝址的物探剖面宜为4条~5条。 3坝址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梯级坝址不宜少于1条勘探面,勘探剖面线上宜布 置2个~3个钻孔,近期开发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坝址勘 探剖面线上不应少于3个钻孔,其中河床部位不应少于 1个钻孔,两岸各不应少于1个钻孔或平洞。 2)河床钻孔深度宜为坝高的50%~100%。在深厚覆盖层河 床或地下水位低于河水位地段,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加深 3)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 4主要岩、土、地表水和地下水应进行鉴定性试验。近期开 发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简易试验。 注:深厚覆盖层河床指覆盖层厚度大于40m的河床。 4.4.4各梯级坝址应进行天然建筑材料普查

    4.5.1 长引水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了解沿线地形地貌特征 2 了解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分布和成因类型 3 了解地质构造,特别是断层的规模和性状。 4 了解沟谷、浅埋段、进出口地段的覆盖层厚度,岩体的风 化、卸荷特征和山坡的稳定状况。 了解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可溶岩区的岩溶发育特征。 6 了解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 4.5.2 2长引水线路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 测绘范围应包括线路两侧各1km地带,可岩溶地区可适当加宽。 2应根据地形和岩土物性条件,选用适宜的物探方法。 3 引水线路穿越沟谷或深厚覆盖层地段及厂址可布置勘探钻孔

    1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 测绘范围应包括线路两侧各1km地带,可岩溶地区可适当加宽 2应根据地形和岩土物性条件,选用适宜的物探方法。 3 引水线路穿越沟谷或深厚覆盖层地段及厂址可布置勘探钻孔

    4.6.1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概述、区域地质和 地震、规划河流(河段)工程地质分段、各梯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 件、结论等。

    4.6.2概述应包括规划方案、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地理概况,以

    4.6.5各规划梯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应按梯级次序分章编写

    4.6.5各规划梯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应按梯级次序分章编写

    1水库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水库区地质条件的描述和有 关渗漏、库岸稳定、浸没等问题的初步分析。 2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场址区基本构造格架、地震动 参数及相应地震基本烈度;坝址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 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坝址工程地质条件的初步分析和 天然建筑材料的概况。 3长引水线路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沿线地形地貌、地层岩 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引水线路和厂址 等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初步分析。

    4.6.6结论应包括对规划方案和近期开发工程选择以及控制

    工程的地质分析论证意见和对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作的建议。

    4.6.7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附图、附件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A的规定。

    5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5.1.1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江河流域综合利用 规划或河流(河段)水电规划确定的梯级基础上,初选代表性坝 (闸)址,并应对代表性坝(闸)址和代表性枢纽布置方案进行工程 地质初步评价,提供有关工程地质资料

    5.1.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行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并对工程场地构造稳定性和地 震安全性做出评价。 2初步查明水库区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影响方案成立 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做出初步评价。 3初步查明坝(闸)址、引水线路、广址和泄洪设施等建筑物 场地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影响方案成立的重大工程地质问 题和代表性坝址枢纽布置方案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做出初步 评价。 4对代表性坝型所需主要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查。 5初步分析评价移民集中安置点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工程 建设适宜性。

    5.2.1 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区域构造背景研究 2 断层活动性鉴定。 3 地震安全性评价。 5. 2. 2 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应符合下列规定:

    4应在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和近场区构造调查的基础上,编 制区域综合构造地质和震中分布图,编图范围至少应包括Ⅱ级、 血级大地构造单元及其邻近地区;区域性综合地质测绘编图比 例尺宜选用1:500000~1:100000,近场区地质测绘比例尺宜 选用1:250000~1:100000,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 用1:100000~1:25000。 5.2.3断层活动性质鉴定内容应包括活动断层的识别,最新活动 年龄,活动性质,全新世滑动速率、位移量和现今活动强度等的判 定。具体技术要求宜按现行行业标准《活动断层探测》DB/T15 的规定执行。

    5.2.3断层活动性质鉴定内容应包括活动断层的识别,最新活 年龄,活动性质,全新世滑动速率、位移量和现今活动强度等的关 定。具体技术要求宜按现行行业标准《活动断层探测》DB/T1 的规定执行。

    5.2.3断层活动性质鉴定内容应包括活动断层的识别,最新活动

    5.2.4活动断层可根据下列标志直接判定:

    5.2.4活动断层可根据下列标志直接判

    1错动晚更新世(Q3)以来地层的断层。 2断裂带中的构造岩或被错动的脉体,经绝对年龄测定,最 后一次错动年代距今约10万年及小于10万年。 3根据仪器观测,沿断裂带有大于0.1mm/a的位移。 4沿断层有历史和现代强震震中分布,或有历史地震地表破 裂,或有晚更新世以来确切的古地震遗迹,或有密集而频繁的近期 微震活动。

    5.2.5具有下列(新活动)现象的断层,应结合其他相关资料,i

    行充分的论证,以确定该断层的活动性质:

    2沿断层晚更新世以来同级阶地发生错位;在跨越断层处, 水系、山脊有明显的同步转折现象,或断层两侧晚更新世以来的沉 积物厚度有明显的差异。 3沿断层有断层陡坎,断层三角面平直新鲜,山前分布有连 续的大规模的崩塌或滑坡,沿断层有串珠状或呈线状分布的斜列 式盆地、沼泽和承压泉等。 4沿断层有明显的重力失衡带分布。 5.2.6 活动断层的活动年龄应根据下列鉴定结果综合判定: 1 断层上覆的未被错动地层的年龄。 2 断层中最新构造岩或脉体的年龄。 3 被错动的最新地层或地貌单元的年龄。 5.2.77 活动断层的位移量应通过观测、地震断裂调查等综合 评定。 5.2.8工程场地应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地震安全性评价成 果应经国家或省级地震主管部门审批。 5.2.9地震安全性评价应包括工程使用期限内,不同超越概率水 平下,场址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 5.2.10在构造稳定性方面,坝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址不宜选在震级为7.0级及以上的历史地震震中区或

    5.2.10在构造稳定性方面,坝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址不宜选在震级为7.0级及以上的历史地震震中区或 地震基本烈度为X度及以上的强震区。 2大坝等挡水建筑物不应建在已知的活动断层上

    5.3.1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可能的严重渗漏地段 和渗漏类型进行初步评价。 2初步查明库岸稳定条件,初步评价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对重 要城镇、居民区的可能影响。 3初步查明可能产生严重浸没地段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并进行初判。 4初步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潜在危险性。 5初步查明移民集中安置点和专项复建工程场地的工程地 质条件,初步评价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

    .3.2水库渗漏勘察应包括下列P

    1初步查明可溶岩、大的断层破碎带、古河道、单薄分水岭等 的分布和水文地质条件,初步分析产生水库永久渗漏的可能性。 2可溶岩地区应初步查明岩溶的发育规律和分布特征,主要 岩溶通道的延伸和连通情况,隔水层的分布、厚度变化、隔水性能 和构造封闭条件,地下水分水岭位置,地下水位和地下水的补给、 径流、排泄条件,岸边地下水低槽的分布和水位等。初步分析渗漏 性质,初步评价其对建库的影响程度和处理的可能性。岩溶渗漏 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修建在悬河上的水库应重点调查水库的垂向和侧向渗漏 情况。

    5.3.3库岸稳定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3.3库岸稳定勘察应包括下列内

    1初步查明水库区对工程建筑物、重要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 影响的滑坡、崩塌和其他潜在不稳定岸坡以及泥石流等的分布、范 围和体积;初步评价其在水库蓄水前和蓄水后的稳定性及其危害 程度。

    5.3.4对可能产生严重浸没地段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水库周边的地貌特征,潜水含水层的厚度,岩性 岩相、分层和夹层,基岩或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位和地 下水的补排条件。 2初步查明含水层的颗粒组成、渗透性、给水度、饱和度、易 溶盐含量、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等。 3初步查明主要农作物种类、根系层厚度、毛细管水上升带 的高度,临界地下水位的实验和观测资料,地区土壤盐渍化和沼泽

    化的历史及现状。 4初步查明城镇和居民区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等。 5初步查明岩溶地区水库邻近的洼地的分布高程、地质构 造、岩溶发育与连通情况、地表径流与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 下水与河水或库水的水力联系等。 6初步判断并预测可能的浸没范围。浸没初判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C的规定。 5.3.5水库诱发地震潜在危险性预测宜符合下列要求: 1水库诱发地震潜在危险性预测宜包括可能诱发地震的地 段及可能发生诱发地震的类型、最大震级和烈度。 2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发震地段,可根据库区的地质环境 地应力状态、孕震构造、岩体的导水性、可溶岩分布及岩溶发育情 况、发震机理等初步判定。 3水库诱发地震的强度可根据发震断裂的长度、岩溶发育程 度、已有震例的工程类比或区域地震活动水平进行初步估计。 5.3.6水库移民集中安置点和专项复建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 内容: 1调查规划场地的区域构造稳定性及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 君性、地质构造特征。 2初步查明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活动性断裂的分布及滑坡、崩 塌堆积体、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初步评价场地的整体稳定 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 3专项复建工程的地质勘察应按工程类型和规模依据相关 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 5.3.7水库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对可 能威胁工程及重要城镇、居民区安全的滑坡体和潜在不稳定岸坡, 应采用更大的比例尺。在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前,宜进行航空照片 和卫星照片的解译,

    化的历史及现状。 4初步查明城镇和居民区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等。 5初步查明岩溶地区水库邻近的洼地的分布高程、地质构 造、岩溶发育与连通情况、地表径流与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 下水与河水或库水的水力联系等。 6初步判断并预测可能的浸没范围。浸没初判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C的规定

    5.3.6水库移民集中安置点和专项复建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

    1调查规划场地的区域构造稳定性及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 岩性、地质构造特征。 2初步查明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活动性断裂的分布及滑坡、崩 塌堆积体、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初步评价场地的整体稳定 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 3专项复建工程的地质勘察应按工程类型和规模依据相关 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

    5.3.7水库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对可 能威胁工程及重要城镇、居民区安全的滑坡体和潜在不稳定岸坡 应采用更大的比例尺。在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前,宜进行航空照片 和卫星照片的解译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除包括整个库盆外,尚应包括下列 地区: 1)岩溶地区应包括可能存在渗漏通道的河间地块、邻谷和 坝的下游地段; 2)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后缘或相邻地 貌单元的前缘、两岸及坝址下游附近的塌滑体、泥石流沟 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分布地段。 3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库区滑坡 体、松散堆积体、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地段的地下水位、地下水流 速与岩溶通道、隐伏大断层破碎带的埋藏和延伸情况等。 4水库区的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渗漏地段水文地质勘探部面应平行地下水流向或垂直渗 漏地段布置。勘探部面线上的钻孔,应进人可靠的相对 隔水层或枯水期水位以下一定深度。 2)浸没区水文地质勘探部面应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向 布置。勘探点宜采用钻孔或探坑,探坑宜挖到地下水位, 钻孔宜进人相对隔水层 3)塌岸预测剖面应垂直库岸布置,靠近岸边的探坑、钻孔应 进入水库死水位或相当于陡坡脚高程以下。 4)塌滑体应按塌滑体的滑动方向布置纵横剖面。部面线上 的探坑、钻孔、竖并或平洞应进人下伏的稳定岩土体或沿 已知的滑动面掘进。 5岩土试验应根据需要,结合勘探工程布置。有关岩土物理 力学性质参数,可根据试验成果或按工程地质类比法选用。岩土 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的取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6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的地段应利用已有钻孔和水并进行 地下水位观测。重点地段宜埋设长期观测设施。地下水动态观测 时间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 7近坝库区的不稳定岸坡宜设置简易的岩土体位移监测和

    地下水观测设施。 8移民集中安置点及专项复建工程的勘察应结合区域地质 和水库区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对各移民集中安置点开展地质调查, 初步评价规划安置点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对县 成、中心集镇宜加深勘察工作深度,布置勘探工作。场地整体稳定 生和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初步评 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5.4.1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河床和两岸第四纪沉积物的分布、厚度、层次结 构、组成物质、成因类型等,湿陷性黄土、软土、膨胀土、分散性土、 粉细砂和架空层等的分布和河床深槽、埋藏谷、古河道的分布。 2初步查明基岩岩性、岩相特征,进行工程地质岩组划分 初步查明软岩、易溶岩、膨胀性岩层和软弱夹层等的分布和厚度。 分析其对坝基或边坡岩体稳定的可能影响。 3初步查明坝址区主要断层、挤压破碎带的产状、性质、规 模、延伸情况、充填和胶结情况以及断层晚更新世以来的活动性: 应特别注意对顺河断层和中、缓倾角断层的调查:进行节理裂隙统 计和结构面分级;分析各类结构面及其组合对坝基、边坡岩体稳定 和渗漏的影响。岩体结构面分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4初步查明岩体的风化、卸荷深度和程度。岩体风化带、卸 荷带的划分应分别符合本规范附录G和附录H的规定。 5初步查明对代表性坝址选择和枢纽建筑物布置有影响的 滑坡、倾倒体、松散堆积体、潜在不稳定岩体及卸荷岩体的分布,初 步评价建筑物和周边自然边坡的稳定性。边坡稳定分析应符合本 规范附录J的规定。 6初步查明泥石流的规模、发生条件,初步分析其对工程的 影响。 7初步香明坝址区岩土的渗透性、相对隔水层的埋深、厚度

    和连续性,地下水位、补排关系等水文地质条件,地表水和地下水 对混凝土的腐蚀性。环境水对混凝土腐蚀性的评价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K的规定。 8可溶岩区应初步查明岩溶的分布状况和发育规律,主要岩 容洞穴和岩溶通道的规模、分布、连通和充填情况,结合坝址区水 文地质条件,分析可能发生渗漏的地段、渗漏类型及对工程的影响 程度,并提出处理措施的有关建议。 9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取 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5.4.2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下列地段: 1)各比较坝址,包括主坝、副坝、溢洪道、厂房和导流工程等 有关枢纽建筑布置地段; 2)与阐明各比较坝址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地段和邻近区 域,包括坝顶以上以及坝址上、下游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 可能失稳自然岸坡; 3)当比较坝址相距在2km以上时,可分别单独测绘成图。 3物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探方法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 2)物探剖面线结合勘探部面布置,并应充分利用钻孔进行 综合测井; 3)坝址两岸应利用平洞进行岩体弹性波波速测试。 4坝址的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比较坝址应有一条主要勘探剖面,坝高70m及以上的 代表性坝址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比较坝址,宜在主要 勘探剖面线上、下游增加辅助勘探部面; 2)主要勘探剖面线上的探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河床部 位不应少于2个钻孔,两岸坝肩部位,在设计正常蓄水位

    以上,也宜布置钻孔; 3)存在缓倾角软弱夹层的坝址,可布置竖井或大口径钻孔: 4)两岸坝肩部位应布置勘探平洞,当坝高在70m及以上 时,可根据需要分高程增加勘探平洞; 5)当存在影响代表性坝址选择的顺河断层、软弱夹层、河床 深槽和潜在不稳定岸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布置钻孔 或平洞; 6可溶岩地区坝址两岸应根据需要布置水文地质专门性 钻孔。 坝址的钻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河床钻孔深度:当坝高大于或等于70m时,钻孔进入基 岩的深度为50%~100%坝高,当坝高小于70m时,钻孔 进入基岩的深度不应小于1.0倍坝高; 2)两岸岸坡上的钻孔宜达到河水位或地下水位高程以下, 并应进入相对隔水层; 3)控制性钻孔或专门性钻孔的深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 深厚覆盖层河流上的坝、闸址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部面和勘探点应结合建筑物布置; 2)主要勘探剖面线上的钻孔间距宜控制在50m~100m 之间; 3)河床钻孔的深度应符合表5.4.2的规定。当在此深度内 遇有泥炭、软土、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不良土层时,钻孔 应进人下伏的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对隔水层;可溶岩 地区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深

    表5.4.2深厚覆盖层河床钻孔进入基岩深度(m

    5.5.1引水隧洞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初步查明隧洞沿线的地形地貌、物理地质现象及其分布。 2初步查明隧洞沿线地层岩性,应重点调查松散、软弱、膨 胀、可溶以及含放射性矿物与有害气体等岩层的分布。 3初步查明隧洞沿线的褶皱、主要断层破碎带等各种类型结 构面的产状、规模、延伸情况,初步评价其对进出口边坡和地下洞 室围岩稳定的影响。

    4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汇水构造和地下水溢出点的位置和 高程,补排条件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岩溶通道和采 空区等的分布,对隧洞掘进时突然涌水的可能性及对围岩稳定和 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影响做出初步评价。 5初步查明隧洞进出口段、过沟段、傍山洞段和浅理洞段、压 力管道等的覆盖层厚度、基岩的风化深度和卸荷发育深度等,并对 其所通过的山体及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性做出初步评价。 6了解隧洞区的地应力状况,初步分析其对隧洞围岩稳定 施工及运行的可能影响。 7进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并进行隧洞工程地质分段和 围岩初步分类。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1.的 规定。

    5.5.2渠道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

    1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岩溶塌陷区、滑坡、崩塌堆 积、泥石流、古河道、移动沙丘、采空区等的分布。 2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覆盖层厚度、地层岩性,应特别注意 岩盐、石膏、岩溶化岩层、膨胀岩、泥炭、软土、粉细砂、分散性土、冻 土层、湿陷性黄土等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 3初步查明地质构造、软弱夹层及主要结构面的分布组合 情况。 4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基岩风化情况、卸荷带深度。 5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下水位、水质、强透水层和隔水层 分布,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土壤盐渍化和沼泽化的情况。 6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对可能发生的严重渗漏、浸 没、黄土湿陷和边坡稳定性等工程地质问题做出初步评价。黄土 湿陷性判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规定。

    5.5.3引水线路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5000

    2引水线路的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隧洞或渠道各比较 线路及其两侧各300m~1000m地带。岩溶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 增加测绘宽度。 3可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古河道 隐伏断层、岩溶洞穴等,并可利用钻孔和平洞进行综合测井、弹性 波波速等岩体动力参数测试。 4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洞沿线的勘探钻孔可布置在隧洞进出口、傍山和跨沟 等地段;其他存在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的地段可布置专门 性勘探钻孔。 2)渠道上的探坑、钻孔应结合沿线的地貌和工程地质分段 布置,不同地段应有代表性勘探部面,榜山渠道上探坑、 钻孔的布置,可根据需要确定。 3)引水线路沿线进水闸、调压井、闸门井等建筑物部位,宜 布置勘探部面和钻孔。 4)隧洞钻孔深度宜进入洞底高程以下10m~30m,但不应 小于1倍洞径:渠道钻孔宜进入设计渠底高程以下5m~ 10m,或到达地下水位以下,或进人下伏的相对隔水层。 5)钻孔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 行抽水试验、压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6)隧洞进出口宜布置勘探平洞。 5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和简易原位测试为 主,第四纪土可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十学板剪 切试验等钻孔原位测试

    电力弱电管理、论文5.6.1地面厂房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厂址区的地形地貌、岩体风化情况、卸荷深度以 及滑坡、崩塌堆积体、蠕变体、泥石流、岩溶、采空区等的分布及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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