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328-2019 地质勘查项目监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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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出资人应按监理合回约定配工 监理单位应配备或租赁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确保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6.1.1监理大纲应根据勘查合同的约定和设计要求编制。明确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人员配置、工作 目标、工作方法和措施、工作要求等。 6.1.2监理细则应符合监理大纲要求,细化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1监理大纲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电梯标准规范范本,在签订监理合同后编 2监理大纲编制依据如下: a)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b)有关标准、规范、项目设计书、技术资料; c)监理合同、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a)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b)有关标准、规范、项目设计书、技术资料; c)监理合同、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6.2.3监理大纲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项目概况; b)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c) 监理工作的依据; d) 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 e) 监理工作程序; f)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g) 监理工作制度; h) 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的监理; i 组织协调工作; 监理设施及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要修改监理大纲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修改,且按原程序经批准后报 项目出资人,并抄送项目承担单位

    6.3.1监理细则应依据监理大纲编制。编制依据如下:

    a) 已批准的监理大纲; b) 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3.2 监理细则内容应详细具体。主要内容如下: a) 项目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 b)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c) 监理工作流程; d)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e) 监理一般工作方法、措施,工作程度与工作量; f) 具体的平行检验、旁站部位和主要技术方法。 6.3.31 监理细则应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在项目实施前完成,并报项目 出资人核准备案。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若项目设计发生变更,监理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 改和完善.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

    7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监理

    7.1.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遵循动态控制、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 要求,对项目(含外包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工作)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理,并编制好监 理日志、监理月报。 7.1.2监理人员应熟悉项目设计及相关技术标准,并应参加项目出资人主持的设计交底会和开工前的 第一次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总监理工程师及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总监理工程师及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7.1.3项目监理部应与项目相关方保存工作联系,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项目出资 人代表和项目承担单位代表参加,研究解决与项目相关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可针对项目专项工作召开专

    人代表和项目承担单位代表参力 项目监理部可针对项目专项工作召开专

    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7.1.4项目监理部宜根据勘查合同 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并 提出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及环 的防范性对

    7.2施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7.2.1项目监理部应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 师签认后,报项目出资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需要调整的,项目监理部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查。审 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a)编审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 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勘查合同要求。 ) 资金、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是否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d)安全生产措施是否符合AQ2004一2005标准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e)工程布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2.2项目监理部应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文件报审表(见附录B中表B.1)和项目人员、设备、材料 投入情况报审表(见附录B中表B.2)。前者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出资人审批,符 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后者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不符合要求的, 目监理部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重新申报,并按原程序报批。 7.2.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召开现场开工会议,组织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开工报 审文件进行现场查验,符合下列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可签署开工令。项目监理部应保存相关记录。 a) 设计交底及相关资料会审已完成; b)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C)工程测量定位符合设计要求; d) 项目承担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仪器设 备、原材料已满足施工要求; e) 进场道路、施工场地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2.4外包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工作开工或实施前,项目监理部应审核外包单位投入的人员、仪器设备 原材料等是否符合外包合同的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保存相关记录

    7.3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理

    7.3.1项目监理部应按DZ/T0251的要求,检查项目人员投入、仪器设备、支持性服务设备等配置情 况。当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改正。 7.3.2项目监理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巡视,及时记录巡视情况(见附录B中表B.3)。符合要 求的,应予以签认;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并跟踪验证。单项工作质量监理主要内容 和要求按附录A执行。 7.3.3项目监理部应确定旁站部位、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按附录B中表B.4的要求及时记录 旁站情况。符合要求的,应予以签认;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7.3.4项目监理部应确定平行检验的工程或采样批次,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平行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情 况。符合要求的,应予以签认;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7.3.5当发现项目承担单位对监理人员提出的质量同题未及时改正时,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见 附录B中表B.5),限期改正。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见附录B中表B.6),报告整改 情况。对在规定限期内未进行改正的,监理工程师应按勘查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 36当监理人员发现项日承相单位在施工中专在重士质基陷患成可能洗成质基重新时总监理工

    师应报请项目出资人同意后签发工程暂停令(见附录B中表B.7)。项目承担单位应整改并报送复工报 审表(见附录B中表B.8),总监理工程师确认问题及隐患消除后,报请项目出资人签署复工令。 7.3.7当出现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项目监理部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及时向项目出资人报送质量事故 书面报告。有关质量事故处理的文件资料应整理归档。 7.3.8项目监理部应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出资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表(见附录B中表B.9)及时审 查,并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置: a)提出设计变更导致资金变化及工期影响的评估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送项目出资人 b)就变更事宜与项目出资人、项目承担单位等协商,形成会签纪要,确定设计变更文件; c)对设计变更导致勘查合同发生变更的,应督促项目出资人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补充勘查合同。 7.3.9项目监理部对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的野外部分或全部工作,在提交项目出资人验收前应进行监理 验收。对工作量和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同意提交项目出资人验收。对工作量和质 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补做工作,使之达到设计要求。确因客观因素造成的工作量 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的,项目监理部应建议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出资人协商,妥善处理。

    7.4.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项目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经总 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项目出资人。 7.4.2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签发监理通知、召开工地例会和各层次专题协调会议等形式,督促项目承担单 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查明原因;对非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及 时签发监理通知(见附录B中表B.5),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 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见附录B中表B.6)。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相关情况报告项目出资人。 7.4.3因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工期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并审查,监 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项目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7.4.4当工程需要暂停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视下列情况签发工程暂停令(见附录B中表B.7): a)项目出资人要求暂停施工的; b)出现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问题的; c)项目承担单位妨碍或拒绝监理的; d) 经项目监理部多次协调,项目出资人拒不支付工程款的; e)发生了紧急事件必须暂停施工的。 7.4.5当工程符合复工条件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复工报审表(见附录B中表B.8),监理工程师签署 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项目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7.5项目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监理

    7.5.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项目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措施,提出 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项目出资人。 7.5.2监理工程师应巡视项目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按附录B中表B.3的要求记录巡 视情况。巡视的主要内容如下

    7.5.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项目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措施,提出

    a)项目施工是否执行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措施: b)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各种安全标志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c)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是否得到有效识别,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是否编制并有效

    实施; d) 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得到演练,防护装备是否配备齐 全、完好。 7.5.3巡视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应予签认。巡视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环境隐患的,项目监理部 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见附录B中表B.5),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并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见附录B中 表B.6),项目监理部复查确认整改情况。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部报项目出资人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 师签发工程停工令(见附录B中表B.7)。项目承担单位应整改并报送复工报审表(见附录B中表B.8), 总监理工程师确认间题及隐惠消除后. 报请项目出资人签署复工令

    8项目资金控制及合同管理的监理

    8.1.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要求,对项目资金控制及合同管理 实施监理。 8.1.2项目监理部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变化进行监控,当实际工作量与设计工作量有较大出入 时,应分析原因,及时向项目出资人提出调整资金的建议。 8.1.3项目监理部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等变化引起的勘查合同变更、争议、解除和终 止等事宜进行协调处置

    8.2.1项目工作量核实

    监理工程师应核实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工作量计量清单,符合设计工作量且经核实无误的,报总 星师签认:不符合设计工作量或经核实有误的,不予签认

    8.2.2项目付款签证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审查无误的,经总监理工程师 签认后,及时报项目出资人拨付资金;审查有误的,退回项目承担单位核实后再报审。项目监理部应保存 项目付款签证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8.3项目合同管理的监理

    8.3.1 项目实际工作量核实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核实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符合设计要求的实际工作量计量清单,经核实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项目监理部应督促甲方及时拨付工程款

    8.3.2项目合同争议调解

    目出资人与项目承担单位发生工程暂停及复工、设计变更、费用索赔和工期延误等合同争议时,项目止 理部应进行以下工作: )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b)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商; c)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d)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8.3.3项目合同违约处置

    项目监理部应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置: a)对项目承担单位违约的,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向其发出监理通知(见附录B中表B.5),项目承担 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见附录B中表B.6),并履行勘查合同约定。拒不 履行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部可向项目出资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建议。由项目承担单位违约导致 合同终止的,项目监理部应清理项目承担单位已完成的各类费用款项,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和项目出资人。 b)对项目出资人违约的,项目监理部应督促项目出资人履行勘查合同约定。因违约导致工期延误 的,项目监理部应依据勘查合同约定并结合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损失,提出费用赔偿数额建议,督 促项目出资人赔偿。拒不赔偿的,项目承担单位可依据勘查合同约定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C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合同约定与项目出资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协 商,形成三方会签的纪要。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应提交监 理报告及相关资料,三方在约定期限内结清款项并终止合同。 d)项目监理部应保存合同违约处理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9.1.1项目出资人若需要监理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应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9.1.2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合同中相关约定,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及有关文件 资料。 9.1.3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监理工程师应参加项目出资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和地质报告审查,提出监理 意见。

    9.2设计编制的监理服务

    9.2.1设计编写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设计策划的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专业接口是否明确 和设计评审、确认、修改的时间安排是否得当;设计编写后,监理工程师应全面检查设计的资料是否收集 齐全,确定的目的任务是否符合勘查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选择的技术方法、手段是否得当,工程布置 工作量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质量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资金预算及款项安排是否满足勘查工作需 要等。 9.2.2监理工程师对设计编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修改完善,并形成检查记录;对 修改后仍未达到设计编写要求的,应下发监理通知(见附录B中表B.5),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并报送 监理通知回复单(见附录B中表B.6),监理工程师应复查整改情况,并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总监理 工程师视情况报项目出资人。项目监理部应保存检查的相关记录,

    9.3地质报告编制的监理服务

    9.3.1地质报告编写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各项原始资料是否经过系统检查、野外

    资料验收是否合格、报告编制提纲是否拟订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报告编写是否进行了分工;地质报告编 与后,监理工程师应全面检查地质报告是否按编制提纲编写,采用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各种图件、表格 和附件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综合研究是否透彻,地质结论依据是否充分。 9.3.2监理工程师对地质报告编写监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报告编写前原始资料未经过系统检查,报 告未按编制提纲编写,图件、表格和附件不够齐全完整,综合研究不够透彻等。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整 改,并形成检查记录。对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或采用不合格、不真实地质资料的,或地质结论依据不 充分的,应签发监理通知(见附录B中表B.5),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并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见附录B 中表B.6),监理工程师应复查整改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及时报项目出资人

    10.1.1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完善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完整 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10.1.2项目监理部通常情况下,应在监理工作中编制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对工作周期 较长的项目,可视情况增加编制监理周报、监理季报、监理半年报、监理年报。 10.1.3项目监理部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0.2监理报告编制与提交

    10.2.1项目各单项监理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并在监理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可视工作需要编写监理专题报告。 0.2.2监理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10.3.4。附件、附图、附表包括: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合同、监理 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监理记录(文件)、表、图和照片等资料。 10.2.3监理工作报告须经项目出资人组织评审通过后提交

    10.3监理文件资料主要内容

    3.1监理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批准的项目设计书、设计变更、工作量变更等有关文件资料; b)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细则、勘查合同和合同变更等报审文件资料; C) 项目设计书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d)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工作进度计划等报审文件资料; e 外包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工作单位报审文件资料: f) 项目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项目开工、暂停、复工等文件; g) 工程测量定位报验,项目进场主要人员、设备、原材料报验,单项(阶段)成果报验等文件资料; h) 工作量计量和项目款支付报审文件资料; i 巡视记录、旁站记录、平行检验记录、监理通知、监理通知回复单等; j) 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专题)报告等; k) 项目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1 监理检查与验收文件资料; m) 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记录、文件资料。 3.2 监理日志主要内容: a)时间地点气候和工作环境情况:

    b)施工进展情况; c)监理工作情况(包括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 d 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e) 其他有关事项。 10.3.31 监理月报主要内容: a)本月项目实施情况; b)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包括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等,重点情况应 详细说明); C) 本月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d) 监理工作建议; e 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3.4 监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a) 项目概况; b 项目监理部组成; C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包括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等监理工作情 况); d) 监理工作成效; e) 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f说明和建议

    b)施工进展情况; c)监理工作情况(包括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 d 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e) 其他有关事项。 10.3.31 监理月报主要内容: a)本月项目实施情况;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包括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等,重点情况应 详细说明); C) 本月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d) 监理工作建议; e 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3.4 监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a) 项目概况; b 项目监理部组成; C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包括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等监理工作情 况); d) 监理工作成效; e) 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f) 说明和建议

    10.4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0.4.1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形成监理档案。 0.4.2监理单位应保存监理档案,并应向项目出资人和有关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

    [11. 1 一般规定

    11.1.1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工作质量监控制度,规定监理工作质量监控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并 对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质量实施监控。 11.1.2项目监理部应编制年度监理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计划,并对监理人员工作质量实施监控。 11.1.3监理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应接受项目出资人的监督检查,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理 工作目标的实现

    [11. 2监理工作质量检查

    2.1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要求: a)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对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图、表等进行自检、互检,检查比例均为 100%,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价,编写自我评价报告。保存检查和自我 评价的相关记录。 b)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图、表等进行定期检 查,检查比例:室内不低于30%,现场不低于15%,编写检查报告。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 (主要从工作责任心、完成的工作量、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水平、各方反馈意见等方面),形成考核

    1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要求: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对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图、表等进行自检、互检,检查比例均为 100%,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价,编写自我评价报告。保存检查和自我 评价的相关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图、表等进行定期检 查,检查比例:室内不低于30%,现场不低于15%,编写检查报告。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 (主要从工作责任心、完成的工作量、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水平、各方反馈意见等方面),形成考

    评价意见,保存检查、考核评价的相关记录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的监理文件资料进行审核,每年对其进行一 考核评价(主要从其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各方反馈意见等方面),形月 考核评价意见,保存审核、考核评价的相关记录 d) 监理单位应不定期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评价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保存检查评 的相关记录。 1.2.2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依据: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质量监控制度; 项目监理部年度监理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计划: c) 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等监理文件; d)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1.2.3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a)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图、表等资料; b) 监理人员自检、互检记录,自我评价情况; )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监理人员考核评价情况; d)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检查、考核评价情况; 项目出资人的反馈意见与评价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的反馈意见与评价情况等。 1.2.4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等级: a 合格级:满足或基本满足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b 不合格级: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1.2.5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处置: a) 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部对监理人员的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应对监理人员采取批评教育、业务均 训等措施予以改进,跟踪验证改进情况,使之达到合格。对采取改进措施仍达不到合格的,视性 况采取经济处罚、调岗、解聘等措施予以处置。应保存检查结果处置的相关记录, b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应要求项目监理部予以改进,跟踪验证改进情况 使之达到合格。对采取改进后仍达不到合格的,应视情况采取调换或解聘相关监理人员等措放 予以处置。保存检查结果处置的相关记录。 c)项目出资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理工作不按规定要求实施,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先 的,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予以处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评价意见,保存检查、考核评价的相关记录。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的监理文件资料进行审核,每年对其进行一次 考核评价(主要从其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各方反馈意见等方面),形成 考核评价意见,保存审核、考核评价的相关记录 d) 监理单位应不定期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评价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保存检查评价 的相关记录。 11.2.2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依据: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质量监控制度; b) 项目监理部年度监理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计划: c) 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等监理文件; d)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11.2.3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a)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图、表等资料; b) 监理人员自检、互检记录,自我评价情况; )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监理人员考核评价情况; d)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检查、考核评价情况; 项目出资人的反馈意见与评价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的反馈意见与评价情况等。 1.2.4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等级: a) 合格级:满足或基本满足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b 不合格级: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1.2.5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处置: 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部对监理人员的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应对监理人员采取批评教育、业务培 训等措施予以改进,跟踪验证改进情况,使之达到合格。对采取改进措施仍达不到合格的,视情 况采取经济处罚、调岗、解聘等措施予以处置。应保存检查结果处置的相关记录, b)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应要求项目监理部予以改进,跟踪验证改进情况, 使之达到合格。对采取改进后仍达不到合格的,应视情况采取调换或解聘相关监理人员等措施 予以处置。保存检查结果处置的相关记录。 c)项目出资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理工作不按规定要求实施,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 的,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予以处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单项工作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主质量监理主要

    项目监理过程中可根据项目特点、特定的质量要求和专业工作需要调整监理工作方法,确定 容、比例、数量和频次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工作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L程树量和地球物理 查前期放线测量等专项工作实施监理。 .2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测量工作的测量起算点的可靠性;检查、验收控制测量中的国家等级点、基本控制点、勘查 控制点的精度、级别和数量是否达到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重 测;对控制点成果进行评价,达到设计精度和要求的,方可同意进行下一阶段测量工作。 b 按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测量点的测量过程,检查外业原始记录和观测手薄,对不 合格的作业或记录内容,应要求其改正,对违规作业应要求其返工。 C 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测量室内工作中形成的各项数据的准确性、误差控制范围 和成果计算精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内容,及时要求其改正或进行外业复查 补救。 d)对测量放样成果进行野外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测点,应要求其重新测放。 e)审查测量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和野外施工小结,对成果和精度的评价是否客观真实,并签署意见。

    A.3地质填图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A.3.1项目监理部应按勘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项目中的地质填图及各种实测地质 工作实施专业监理

    作实施专业监理。 3.2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检查地质填图所用地形图比例尺及精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 b 检查填图单项设计中观测线路、观测点密度、实测地质剖面的标定位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能 满足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各种观测点的实测过程,检查外业原始记录和素描图,对不 合格的作业或记录内容,应要求其改正,对违规作业应要求其返工。 d 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实测地质剖面的实测过程,检查外业原始记录和素描图 对不合格的作业或记录内容,应要求其改正,对违规作业应要求其返工。 e) 检查采集的各种样品及送样单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 其改正或返工

    f)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地质点点位、矿点点位、构造点、岩(矿)层露头、地层界线、 地层划分、岩性划分是否准确,地质描述内容是否客观、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 返工。 g)检查填图工作室内资料综合整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h)审查填图工作总结报告和野外施工小结,对成果和精度的评价是否客观属实,并签署意见

    也球物理勘查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理勘查质量监理主要内客

    1.4.1项目监理部应按勘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项目中的磁法、重力、电法、地震、测并等专项工 作实施专业监理

    2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磁法、重力、电法、地震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检查地球物理勘查设计中工作布置,基、测点网布置,仪器试验,方法试验,野外数据采集方法技 术,资料处理、解释及成果提交等是否满足勘查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要 求其改正。 b)按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观测线、物理点、试验点实际布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对不 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c)旁站监理全部试验点的作业及数据采集过程,核查各种试验参数的确定是否真实合理,当试验 结果证实采用的地球物理勘查方法能够有效实施时,应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对后续物理点实 施观测;当试验结果证实采用的地球物理勘查方法不能取得有效参数时,应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停止勘查工作,并及时向项目投资人汇报试验工作情况,提出终止勘查工作的处理意见, d)按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物理点的作业及数据采集过程,对不合格的作业或记录内 容,应要求其改正,对违规作业应要求其返工。 e)按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采集的物理点数据处理解释过程,核查处理流程及处理参 数,核查资料处理质量及验收处理成果,检查综合资料整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 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f)审查磁法、重力、电法、地震工作总结报告和野外施工小结,对成果和精度的评价是否客观真实, 并签署意见。 3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地球物理测井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检查选择的测并工作方法与要求是否满足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要求其 改正。 b) 旁站基准孔的全部测井过程,检查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地质钻探揭露的地质情况对每种测井方法 解释成果进行校对情况,确认每种测井曲线对标志层、目的层、矿层选用测井参数的符合性和合 理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 C 旁站每个钻孔的测井过程,检查现场原始记录、测井曲线和现场解释成果是否清晰、真实、齐全, 对不合格的作业或记录内容,应要求其改正,对违规作业应要求其返工。 d) 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室内成果记录和形成的解释图件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对 不合格的记录内容,应要求其改正,对违规作业应要求其返工。 e 检查标志层、目的层、矿层现场解释与室内解释之间存在的误差,对超出标准要求的误差,应督 促项目承担单位查明原因,结合地质钻探资料合理处理。 ()审查测井工作总结报告,对成果和精度的评价是否客观直实,并签署意见

    A.5地球化学勘查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A.5.1项目监理部应按勘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项目中的土壤测量、岩石测量、水系沉积物测量 等专项工作实施专业监理

    专项工作实施专业监理。 .2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检查确定的采样点数量及布置方案、粒级、采样方法、样品测试分析方法和拟测定的元素、指标 和介质等,是否满足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 b)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采样点的采样与现场测试分析作业和记录,对不合格的作 业或记录内容,应要求其改正,对违规作业应要求其返工。 C 检查采集的各种样品及送样单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 其改正或返工。 d)检查野外航迹监控图及相关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e)检查资料综合整理和各种地球化学图件编制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矿点点位、构造点、地层界线、地层划分、岩性划分是否准 确,地质描述内容是否客观、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g)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对重要异常进行实地复查,包括拟采用的异常圈定、筛选方法, 查证方法,查证程度、解释和查证意见、查证结果或查证工作建议等。 h)审查土壤测量、岩石测量、水系沉积物测量等专项地质测量的野外施工小结,评价其成果和精度 是否客观真实,并签署意见

    A.6钻探工程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5.1项目监理部应按勘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项目中的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 动查、地球化学勘查等选用的钻探工程专项工作实施专业监理 6.2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固体矿产勘查钻探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检查布孔、钻孔孔位定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开孔前进 行技术和监理交底,达不到要求的不准许开工。 b) 巡视检查钻孔钻进情况,及时督促地质人员进行技术管理,按设计要求进行取芯取样、孔斜测量 等各项地质任务,检查取芯取样、班报、简易水文观测、钻具丈量、孔斜测量等作业过程是否符合 相关标准的要求,按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相关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 正或返工。 C 巡视检查钻孔取芯作业过程、采取率及岩(矿)芯现场保存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对达不 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进或采取补救措施。 d) 巡视检查钻孔岩芯、矿芯编录及相关记录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 求其改正或返工。 e 巡视检查见矿预告、见(止)矿钻具丈量、钻探进程、矿样采重、采长、顶底板采取情况,检查钻孔 煤层瓦斯解吸仪、瓦斯罐密封状况、采取、送验过程及现场瓦斯解吸,解吸过程、记录是否及时准 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进或采取补救措施。 f)巡视检查各种矿样采取种类、数量、采取深度及分布、封装、送样单的填写、送样时间是否符合标 准和勘查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进或采取补救措施。按不低于10%的抽查比 例要求,旁站实际采样过程。详细记录各种矿样采集情况和质量

    g 现场检查钻孔终孔深度和终孔层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对达到要求的,签认终止施工,对因地质 原因导致终孔深度增加的,应会同项目承担单位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h 审查钻孔封孔设计,检查钻孔封闭使用的水泥材料及水泥浆配比比例是否符合设计和标准要 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旁站钻孔封闭过程,检查封孔班报和封孔报告,对达 到设计和标准要求的,予以签认,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重新封闭。 i 检查钻探资料综合整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6.3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液体矿产勘查钻探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布孔定位、钻进与原始记录、取芯、采样、孔斜测量、终孔层位、封孔、资料综合整理等,检查 按A.6.2a)~d)、g)i)相关条款要求。 b) 检查抽水试验钻孔实际钻孔结构、封闭止水是否符合标准和勘查设计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 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抽水试验前,平行检验抽水试验钻孔使用套管规格、尺寸、材质等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对 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进或采取补救措施。 d 检查套管下人、过滤器孔隙率与下入位置、止水材料下人、止水效果、洗井效果是否达标准和设 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检查抽水前的自然水位、抽水试验和抽水后恢复水位数据采集及相关记录,稳定段数据计算,各 种相关曲线等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f) 检查群孔抽水试验、开采性抽水试验的水位、水量稳定观测及相关记录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设 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g 巡视检查抽水水样采取量、采取深度、采取部位及水样封装、送样单的填写、送样时间是否符合 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进或采取补救措施。按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 要求,旁站实际采样过程。详细记录各种水样采集情况和质量。 6.4 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气体矿产勘查钻探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布孔定位、钻进与原始记录、取芯、采样、孔斜测量、终孔层位、封孔、钻孔结构、孔内下入套 管、资料综合整理等,检查按A.6.2a)~d)与g)~i)和A.6.3b)与c)相关条款要求。 b) 督促采样测试人员提前到达井场做好采样和试井准备工作,采样测试人员到达前不允许钻进揭 露气体矿层。 C 检查气测录井仪器设施及作业过程和原始记录是否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 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d) 检查固井套管下入与下人位置、固井材料下人、固井效果是否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 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气样采集前,检查解吸仪和气样瓶(罐)的密封性能是否满足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 不允许使用。 旁站岩煤芯气样装人密封罐的过程,减少岩煤芯气样中气体损失量,详细记录气样采集情况和 质量。 g 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井场含气量测定及相关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记录内容, 应要求其改正。 h 试井前,检查各种试井仪表、压力计等仪器性能是否满足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不 许使用。 检查测试管柱或工具串下井、安装和连接地面装置、测试管柱或工具串试压、封隔器坐封位置是 否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j 旁站试井过程,检查下井测试管柱和现场测试数据、现场测试工作、实测压力、温度等各项数据

    和现场作业记录是否 K 检查试井参数曲线回放情况及获取的各种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 改正或返工。 审查试井和采样野外工作小结,评价其成果和精度是否客观真实,并签署意见

    A.7槽(井)探、坑探工程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A.7.1项目监理部应按勘查合同和监理合同约定,对项目中的槽(井)探、坑探等专项工作实施专业 监理

    理 7.2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槽(井)探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布置槽(并)探位置及定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b 巡视检查槽(并)探掘进的方位、长度、宽度和基岩掘进的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 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c)巡视检查槽(井)探基岩岩层、矿层编录及相关记录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按不低于 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相关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d) 巡视检查槽(井)探各种岩样、矿样采取种类、数量、采取部位及分布、封装、送样单的填写是否符 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进或采取补救措施。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 例要求,旁站实际采样过程。详细记录各种矿样采集情况和质量。 e)巡视检查槽(井)探素描图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分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基点位置是否 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检查槽(井)探专项测量的资料整理和内容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野外施工小结,评价 其成果和精度是否客观真实,并签署意见。 7.3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坑探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布置坑口位置及定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开工前 进行技术和监理交底,达不到要求的不准许开工。 b) 巡视检查坑道掘进的方位、断面规格和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 或返工。 c) 巡视检查坑道掘进情况,及时督促地质人员进行技术管理,按设计要求进行原始编录、采样、素 描等各阶段地质任务。 d)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坑探原始编录及相关记录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素描图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e)巡视检查坑探各种岩样、矿样采取质量,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采样种类、数量、采 取部位及分布、封装、送样单的填写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进 或采取补救措施。详细记录各种矿样采集情况和质量。 巡视检查坑道综合图件质量,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坑道综合图件编绘过程及编 绘图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进或采取补救措施。 g) 旁站坑道终结点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对达到要求的,签认终止施工,对因地质原因导致发生变 更的,应会同项目承担单位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h) 检查坑探资料综合整理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设计要求,检查坑探野外地质工作小结,评价其成果 和精度是否客观真实,并签署意见

    A.8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A.8.1项目监理部应按勘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项目中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 查等专项工作实施专业监理。

    等专项工作实施专业监理。 .8.2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矿区水文地质调查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检查所用地形图比例尺及精度是否满足勘查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 技术人员改正。 b 检查观测线路、水文观测点密度、水文地质实测剖面的标定位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能满足要 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 C)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水文观测点点位、含隔水层界限划分是否达到勘查设计要 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d)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水文观测点、含隔水层界限测绘点、地形地貌测绘点、第四 系松散层测绘点、岩溶测绘点等观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 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e) 巡视检查地表水、地下水动态监测方法、内容、频次及相关记录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不符合要 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f 检查收集的生产矿井、周边矿井及老窑水文地质调查资料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 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g) 检查采集的各种水样及送样单中化验项目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对不符合 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h) 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各项原始记录的编录内容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的要求,对 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i) 检查资料综合整理和矿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小结,资料整理和小结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设计要 求,评价其成果和精度是否客观真实,并签署意见。 1.8.3木 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矿区工程地质调查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所用地形图比例尺及精度是否满足勘查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 技术人员改正。 b) 检查观测线路、观测点密度、工程地质实测剖面的标定位置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不能满足要求 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 c)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工程地质观测点测绘、工程地质岩组划分、工程地质编录、 采样及送样单的化验测试项目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d) 检查收集的临近矿山工程地质调查资料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 返工。 e)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工程地质编录、采样及送样单的化验测试项目是否符合相 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f 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各类原始记录的编录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g 检查资料综合整理和矿区工程地质调查工作小结,资料整理和小结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设计要 求,评价其成果和精度是否客观真实,并签署意见 .8.4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技术人员改正。 ) 检查观测线路、观测点密度、工程地质实测剖面的标定位置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不能满足要求 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环境地质观测点测绘、环境地质编录、采样及送样单的化验 测试项目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 返工。 d)检查收集的区域稳定性调查资料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e)检查调查的勘查区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和自然地理环境(旅游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资料 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检查对环境污染及影响程度、污染源(物)代表性样品的采集、测试等调查情况是否达到标准和 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g 检查对不良地质体的监测方法、内容、频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别墅图纸,达不到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 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h)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各项原始记录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 的,应要求其改正或返工。 检查资料综合整理和矿区环境地质调查工作小结,资料整理和小结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设计要 求,评价其成果和精度是否客观属实,并签署意见

    A.9采样与测试分析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A.9.1项目监理部应按勘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项目中的采样与试验测试分析等专项工作实施 专业监理。

    专业监理。 A.9.2项目承担勘查单位实施采样与试验测试分析前,项目监理部应做到: a 对测试分析外包单位的资质、仪器设施、人员资格与能力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b)采样与测试分析工作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仪器的,应要求测试分析外包单位提供证明新技 术、新工艺、新仪器能满足样品测试分析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报项目出资人,经项目出资人 同意后方可实施。 1.9.3 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样品采集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选择的采样方法、样品布置原则、样品规格与间距要求等是否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不符合 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 b) 检查确定的样品基本分析、组合分析、全分析、硅酸盐分析和物相分析等测试分析项目是否符合 设计和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 C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样品采集过程,检查样品采样记录内容与素描图,发现不符 合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d) 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送样样品、样品包装、送样单及选择的测试项目是否符合 标准和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A.9.47 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样品测试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测试外包单位所承揽的样品试验测试分析项目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准的测试分析项目相符 合,不符合的,应要求地质勘查单位取消该项目的测试工作。 b) 检查样品加工流程、相关台账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指示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 返工。

    业监理。 9.2项目承担勘查单位实施采样与试验测试分析前,项目监理部应做到: a)对测试分析外包单位的资质、仪器设施、人员资格与能力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b)采样与测试分析工作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仪器的,应要求测试分析外包单位提供证明新技 术、新工艺、新仪器能满足样品测试分析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报项目出资人公路工程,经项目出资人 同意后方可实施。 9.3 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样品采集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选择的采样方法、样品布置原则、样品规格与间距要求等是否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不符合 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 b 检查确定的样品基本分析、组合分析、全分析、硅酸盐分析和物相分析等测试分析项目是否符合 设计和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 C 按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旁站样品采集过程,检查样品采样记录内容与素描图,发现不符 合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d) 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送样样品、样品包装、送样单及选择的测试项目是否符合 标准和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9.47 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样品测试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a 检查测试外包单位所承揽的样品试验测试分析项目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准的测试分析项目相符 合,不符合的,应要求地质勘查单位取消该项目的测试工作。 检查样品加工流程、相关台账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指示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 返工。

    求其改正或返工。 检查测试外包单位外检样品比例和外检(煤炭为统检)出现的误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不符合 要求的,应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e)按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测试分析报告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 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改正或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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