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933-2021 无人机航空磁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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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63/T 1933-2021  无人机航空磁测技术规范

    1测线间距和测量比例尺相关,其对应的具体

    表2测线间距与测量比例尺对照表

    5.4.2.2对局部成矿有利地段或有意义的地区装修软件,可加密测线测量 5.4.2.3局部重要目标体走向平行于主测线方向时,可加密控制线以提高异常分辨能力。 5.4.2.4 根据具体条件,可分区布设不同间距的测线。无特殊情况,同一个测区不宜多于两种测量比 例尺。

    5.4.3.1测线方向应垂直于或基本垂直于测区内的主要地质构造走向或探测目标的总体走向 5.4.3.2一个测区尽量使用一个折中的测线方向。当一个测区内主要地质构造走向或勘查目标的总体 走向有较大变化时,可分区设计不同方向测线 5.4.3.3在测区内,对局部成矿有利地段或有意义的地区,可加密测线测量。

    DB63/T1933—20215.4.3.4在测区内,可根据具体条件,分区布设不同间距的测线,同一个测区不宜多于两种测量比例尺。5.4.4控制线布置5.4.4.1要求布置垂直于测线方向的控制线,主要用于联系和调整测线的磁场水平,检查全测区的测量质量,研究不同走向异常的变化。5.4.4.2控制线宜选择在磁场相对平静和地形平缓地段,并且与测线上的离地飞行高度尽量接近。每条测线要求有两条控制线穿过。5.4.4.3控制线的间距应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和测区自身特点制定,一般选择为测线间距的10倍~30倍。5.4.4.4为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控制线两端宜向测区外延3条~5条测线距。5.4.4.5当测区布置两组正交测线,且正交测线满足控制线使用要求时,可不专门安排控制线测量。5.5飞行高度5.5.1飞行高度应在综合分析测区测量目标、地表高程数据、影像解译资料、踏勘结果及无人机的飞行性能等各种因素后通过航迹规划方法给出,经飞行仿真验证后确定。5.5.2在不同地形条件下,设计平均离地飞行高度时,可参照表3。测线平均离地飞行高度的上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主测线间距的V2/2倍。表3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平均飞行高度平均飞行高度(m)测量比例尺平原地区丘陵地区低山区山区高山区(高差<100m/km)(高差<200m/km)(高差<400m/km)(高差<600m/km)(高差>600m/km)≥1:1000050~10090~150100~1751: 2500050~12590~150100~1751: 5000070~14090~170100~250150~3501: 10000080~170100~225120~300180~425500~7001 : 250000100~280150~425200~560300~950500~10005.5.3:在地形特别复杂的地区,如果确定能够实现预定的航空磁测目标要求,可根据地形条件、气象条件及无人机机动性能,设定不同飞行高度分区区块,按实际允许的安全高度飞行;但应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飞行高度,同时要避免相邻架次或测线的飞行高度差别过大。5.5.4区域性、综合性和专属性矿产无人机航空磁测时,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应按设定的离地高度随地形起伏飞行;油气航空磁测时,应按海拔高度水平飞行或按离地高度缓起伏飞行。5.5.5在水域上空飞行测量时,应按实际充许的安全高度平飞;高差大于600m且梯度大于无人机爬升率或下滑率时,应按海拔高度缓起伏飞行。5.5.6当测区内地面磁性人文干扰较多时,为减少其影响,可适当抬高平均离地飞行高度,也可通过飞行试验确定合理的离地飞行高度。5.5.7可以根据航迹规划及飞行仿真验证结果,统计平均飞行高度和超高比例。飞行高度及超高部分应在设计书中明确规定,超高百分比不大于1%。5.5.8测量离地飞行高度的测量误差应小于实际离地高度的10%。5.6航高规划5.6.1无人机航空磁测在确定测网平面坐标后,为保障飞行安全和控制飞行质量,应对飞行高度进行航迹规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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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2无人机航空磁测航迹规划应以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危险点三维坐标和所用无人机飞控参数信息 为基础,规避飞行安全隐患,实现无人机离地高度随地形起伏飞行。 5.6.3无人机航空磁测航迹规划应保证无人机安全越障,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干扰,通过航高规划使无 人机能按设定高度依地形起伏飞行,航迹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5.6.3无人机航空磁测航迹规划应保证无人机安全越障,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干扰,通过航高规划使无 人机能按设定高度依地形起伏飞行,航迹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a 保证无人机能够安全越障,在测线任意一点均可安全退出测线,在通讯链路故障时能安全返航; b 宜实现测线按设定程序和参数全自主飞行,避免人为干扰,保证无人机飞行高度可预期; C 通过航高规划使无人机能按设定高度依地形起伏飞行,保证相邻测线飞行高度平滑过渡,避免 过大高度变化,保证测网交叉点处飞行高度的一致性; 保证平均飞行高度满足5.5的相关规定。 5.6.4航迹规划结果应通过飞行航迹仿真软件进行评估,验证规划的可行性和正确性

    5.7飞行速度与采样率

    5.7.1航空磁测应选择低空性能好的无人机。当测量系统的数据采样率不高时,应尽量采用低速飞 行。 5.7.2数据采集密度主要受航空磁力仪系统的带宽、采样率和测量比例尺的制约。可按式(1)计算最 低采样率n(次每秒):

    氏 作业无人机的最大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S一探测对象的最窄异常宽度,单位为米(m): 要求在异常上最少采样点数(次),每个异常至少应由3个采样点组成。 无人机航空磁测选用每秒10次的采样率较合适。原则上,采样间距应小于或等于按测量比例尺制 图时图上1mm代表的距离数,但最低采样率不应小于每秒2次。

    5.8.1导航定位方法

    无人机航空磁测应使用满足定位要求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或组合导航定位系统实现导航定位, 8.2导航定位精度及偏航距

    5.8.2.1所用导航定位系统静态定位精度(均方差)应优于土2m。动态定位精度根据工作比例尺按表 4设置。

    表4不同测量比例尺定位精度(均方差)

    表5不同比例尺测量偏航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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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对连续偏航大于偏航距要求,长度大于测量比例尺成图长度10cm的测线,应进行补测 测线两端与合格测线重复长度不得少于2km,并且补测测线两端应与控制线相交。

    5.9.1在航空磁测中磁日变引入的误差较大,测量期间应同时进行磁日变观测。 5.9.2采集磁日变数据并用于对航空磁测原始数据校正,确定磁场基值,监视磁暴与磁扰发生及其对 航磁测量的影响。 5.9.3当磁测均方差误差为2nT~5nT时,日变站的控制范围不应大于50km,海洋调查可以放宽至 300km~500km,测区较大时,应采用多个磁日变站同步观测。 5.9.4磁日变站址应选择在磁场平静、磁梯度小、人文干扰小、地形平坦开阔地段,要求以探头为中 心进行十字面观测,在半径2m及高差0.5m范围内,磁场变化不超过设计均方误差值的1/2。探头 位置和高度确定后,应保持不变,探头位置与仪器主体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m,探头与建筑物或其它人 文干扰之间的距离均应大于30m。 5.9.5日变观测用磁力仪,应使用与航空磁力仪同等测量精度的磁力仪。 5.9.6明确磁日变观测采样率、记录方式和噪声水平。日变观测最低采样率不应小于每秒1次。 5.9.7提出磁日变校正方法;采用多台站磁日变测量时,应明确磁日变归算和校正方法。 5.9.8磁暴期间,不得进行航空磁测。当进行高精度航磁测量时,磁日变记录连续出现梯度变化大于 lnT/min时,应密切注意其变化;当连续出现梯度大于5nT/3min的非线性变化时,应停止飞行或事 后补飞。 5.9.9应设定磁测仪器校正点,用于了解一天或一段工作时间内仪器性能是否正常,校正点应位于磁 场梯度较小处,附近没有可移动磁性干扰物,设于观测路线上或其他便与使用的地方,并应设立标志, 每次对校正点时的点位和高度尽可能一致,每个闭合单元的观测应始于校正点,终于校正点。 5.9.10按照5.9.4选定的日变观测站可兼做基点使用,使用前进行24小时连续日变观测,了解仪器 性能和短周期日变特征,可选择地磁场变化平稳段,即2h内地磁场平均值变化不超过2nT的时间段, 求取平均值作为基站T。值

    5.10数据收录与内容

    5.10.1数据收录形式

    无人机航空磁测数据采集以数字收录为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具体以下载的原始数据义 记录。数据收录系统的存储介质应能保证数据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具有很高的抗损

    5.10.2数据收录内容

    5.10.2.1无人机空中数据收录

    应有以下内容:补偿前的磁场值、飞行姿态数据(或磁通门三分量数据)、飞行离地高度值(h 拔高度值(hg)、导航定位坐标值(X、Y)或经纬度(2、β)及气压高度值、采样点号、日期、 :当采用实时软补偿时,还应收录补偿后的磁场值。

    5. 10. 2. 2磁日变数据收录

    内容:定位坐标值(X、Y)或经纬度(入、β)、

    5.11航磁测量总精度的衡量与误差分配

    5.11.1在设计书中,按任务要求规定航空磁测总精度。 使用磁通门磁力仪时总精度均方差误差不大 于土5nT,使用光泵磁力仪时总精度均方误差不大于土3nT。各种因素的影响可参照表6、表7分配。

    5.11.1在设计书中,按任务要求规定航空磁测总精度。使用磁通门磁力仪时总精度均方差误差不大

    表6相对测量(△T)误差分配表

    注表中 8 2、 8 4 栏内括号的距离、相应于引起磁场误差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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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7绝对测量(T)误差分配表

    注:表中82、84栏内括号的距离,相应于引起磁场误差的距离。

    ,11.之任进行设计的时,根据规微测重量参 证达到设计总精度的前提下,可以提高某项的精度而降低另一项的精度。总误差由式(2)估算设计的 总精度(绝对测量时应增加8,):

    式中: C4T 航磁相对测量总误差; 8, 航空磁力仪系统动态噪声; 82 导航定位误差而引人的误差; 03 探头方向差和探头处飞机磁场的综合补偿及方向差校正误差: 84 飞行高度测量误差而引入的误差; 5 磁日变及其校正误差; 66 由其他因素(例如,磁场水平调整)引起的误差; 测量绝对磁场值及其校正误差

    5.12.1根据探头安装方式、无人机磁场干扰情况和测量总精度要求,进行飞机磁场补偿。 5.12.2探头以硬架方式安装时,应进行无人机磁场补偿。 5.12.3无人机磁场软补偿可在选定的矩形或菱形闭合框上进行磁补偿飞行,在获得不同姿态下的飞 机磁干扰场与姿态数据后,通过补偿器实时计算或补偿软件事后计算出补偿系数,去除磁干扰的过 程。其空中取值、补偿方法如下: 矩形或菱形闭合框应选在平静磁场区(磁场变化最大不超过200nT),闭合框四边方向分别 为0°、90°、180°、270°,或平行于主测线和切割线方向; 顺序沿闭合框各边飞行,每条边分别做侧滚(幅度不小于±10°)、俯仰(幅度不小于±5°)、 侧滑(幅度不小于±5°)三组机动动作,每组动作3~5次,或根据无人机最大机动能力确定补 偿动作幅度; C 待完成闭合框所有机动动作且飞机航向和起始航向重合后,地面遥控航磁仪退出补偿模式,系 统自动计算磁补偿参数,并将补偿参数存储于补偿器内,显示补偿精度等结果; 补偿完成后,应按照5.12.3中b)进行验证飞行。 5.12.4具有悬停能力的无人机可在选定的平静磁场区的空中固定点上,根据无人机体积小、重量轻 的特点, 可在地面或实验室等理想环境模拟空申补偿方式按5.12.3要求完成无人机磁场软补偿。 5.12.5采用补偿后的标准差来确定磁软补偿的精度,要求补后标准差优于0.08nT;改善率可用来衡 量磁软补偿对十扰场的去除能力,仅作为补偿结果的参考。 5.12.6无人机磁场的补偿资料、数据及达到的精度值,应作为原始资料验收并保存。

    5.13岩(矿)石磁参数调查

    5.13.1每项航空磁测任务均需进行岩(矿)石磁性参数调查,调查包括收集整理以前的磁性资料和补 充新测定的磁性资料。 5.13.2磁参数测定要根据航空磁测地质任务、地质矿产情况与工作地区的岩(矿)石磁性特点,主要 依据异常解释需要,确定岩(矿)石磁性参数测定点,标本采集路线和采集点,选择磁参数测定内容和 方法。需测定其剩磁(Ir)的强度、倾角、偏角和磁化率(k值)等磁性参数,必要时采集定向标本。

    .13.1每项航空磁测石

    5.14设计编写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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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4.1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据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书和本规范的要求,编写项目设计书。设计书 编写提纲参见附录A。 5.14.2设计书经项目任务下达单位评审并批准后,方可实施, 5.14.3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发生设计变更时,应及时与设计审批单位协商,设计变更经批准后方可实 施。

    无人机航空磁测系统由无人 机系纷统 可分为空中和地面两部分。空中部分由无 基站和野外数据预处理系统等组成。

    航磁测量系统主要包括航 飞行高度测量设备(如气压高度 计、雷达高度计等)、数据收录设备、航磁仪远程测控系统及相关辅助设备

    6.2.2仪器设备检验

    5.2.2.1航空磁力仪在无人机上安装之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记录,参考附录B.1。达到要求后,方 可进行安装。检验的主要内容为: a) 静态噪声水平应≤0.01nT; 带宽≥0.5Hz(或阶跃响应上升时间≤1s); C 探头方向差≤1.0nT; d 采样率≥2次/s; e 同一工区作业使用仪器及备用仪器应进行一致性观测,要求连续5h测量差值的最大变化<0.5 nT; f 航空磁力仪应进行不少于2h稳定性测试,单台磁力仪局部变化的包络线峰峰值,在任意10s 内应小于0.1nT。 6.2.2.2应对导航定位设备的坐标值、高度、时间和时钟脉冲信息等输出数据进行检查,导航定位精 变应满足测量任务的要求。 6.2.2.3飞行高度测量设备(如气压高度计、雷达高度计等)应对格值、灵敏度、测量误差、校正系 数等进行检查校验,应达到其出厂指标。 6.2.2.4数据收录设备应选用多参数自动收录设备。应按其说明书要求,对数据收录格式、误码率、 寸间准确性、各项数据同步程度等内容进行检查。 6.2.2.5航磁仪远程测控系统应按说明书对其数据采集与存储、磁力仪远程测控、数据图形显示和数 据质量监测等主要功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6.2.2.6航空磁力测量系统及配套设备在安装妥善后,应通电检查和调节,并在证实状态良好后做不 少于3h的地面稳定性试验。

    6.2.3仪器设备安装

    6.2.3.1航空磁力仪系统探头安装方式,可选用固定或软吊挂方式。 6.2.3.2在安装前应对无人机磁干扰场分布情况分别进行静态和动态测量,为探头安装位置的选择提 供科学依据,必要时应对无人机机体进行弱磁化处理。 6.2.3.3当使用固定方式安装时,探头所处位置要求飞机磁场平稳、磁梯度变化小、与机体姿态变化 的一致性好,应远离电磁于扰设备。探头的支杆或支架、固定螺丝、信号电缆等都应是无磁性材料, 机械强度需符合要求 6.2.3.4如果磁力仪探头有安装角限制(如艳光泵磁力仪),应按说明书要求选择最佳的安装角。 6.2.3.5不宜使用带磁性工具对探头附近的紧固件进行安装施工 6.2.3.6用于无人机磁场软补偿的姿态传感器应装在磁场平稳、梯度变化小、姿态变化与飞机机身 致、检修方便的位置:姿态传感器X、Y、Z三轴的向轴应与飞机机身横向、纵向及垂向轴基本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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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3.7在无人机上安装导航定位系统时,天线安装位置要求通视条件良好,避免机体或其他设备通 挡。 6.2.3.8当航空磁测系统与无人机系统共用导航定位系统时,应采用必要措施抑制系统间电磁干扰; 采用独立的导航定位系统时,应适当增大天线间距,或使用不同频段,避免相互间的于扰。

    无人机平台一般由飞机机体、动力装置、导航定位系统、飞控系统、电气系统和机载数据终端 部件及设备组成。

    6.3.2选取的一般要求

    6.3.2.1一般根据工作任务、测区大小和航空磁测设备情况,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 则量的预期效果后选择合适的无人机系统。 6.3.2.2无人机系统应经质量安全监测,优先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性高的无人机。 6.3.2.3无人机平台应具备改装航磁设备的基本条件,能够满足航空磁测设备对重量、空间、供电、 电磁兼容等方面的需求。 6.3.2.4为提高探测效率、降低探测成本,宜选用搭载航磁设备后续航时间不低于3h的无人机平 台。 6.3.2.5无人机系统应具备可靠的通讯、远程控制能力及自主飞行能力。当通讯链路失效时,可以自 动按照预设航线或者高度盘旋等待、返航、备降

    6.4.1仪器设备组成

    .4.1.1无人机地面测控站应包括飞行操控与管理设备、显示设备、任务规划设备、数据中继设备、 控站数据终端、保障与维修分系统、其他情报和通信信息接口等,仪器设备的主要组成和用途应包括: 飞行操纵与管理设备。包括用以实现起降操纵、飞行控制操作、数据链管理、机载航空磁测系 统控制操作等目的的设备; 6 显示设备。包括用以显示无人机飞行状态参数、地图与飞行航迹、机载航空磁测系统工作状态 和测量数据的设备; C 任务规划设备。用于飞行航路规划、飞行仿真等目的的软硬件平台; d 数据中继设备。用于数据链的中继转发,安装在中继平台或地面上,包括分别对应无人机和测 控站的两个数据终端,每个数据终端由终端处理机、收发信机和天线组合组成; 测控站数据终端。数据链的测控站设备,地面数据终端有车载式、便携式、手持式和固定式多 种类型,可与控制站部署在一起或合为一体,也可以相隔一段距离,而用电缆或光缆连接起来。 保障与维修分系统。如起重牵引、故障检测、重心检测、发电机等设备,主要用于完成系统的 日常维护,以及无人机的状态测试和维修等任务: 其他情报和通信信息接口。如气象监测设备、空域协调通讯设备等。 .4.1.2应根据任务需求确定无人机测控系统的具体组成,明确数据链和测控站的具体类型

    6. 4. 2 功能要求

    6.4.2.1测控站应能够根据飞行性能、任务需求和飞行测量环境(包括地理、气象、电磁、威胁等) 进行现场实时任务规划。任务规划通常按如下要求: a)航线数目一般不小于10条,航路点数目一般不小于100: b)能方便的进行航路点插入、删除、编辑、存储和查询; c)任务规划的结果应能进行合理性检验,并进行预飞行仿真。 6.4.2.2测控站应能够根据任务需要和当时飞行状态参数进行飞行控制。飞行操纵控制通常按如下要 求: a) 控制内容一般包括姿态、航向、速度、高度和航线的选择与控制等; b 起降阶段的控制应简单可靠、操作灵活; c)对于影响飞行的关键操作,如发动机停车、开伞等,应有醒目的特别标记,防止误操作。 6.4.2.3测控站应能够根据任务需要和当时设备情况进行链路控制。链路控制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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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链路选择; b) 工作频道选择; c) 设备开关机控制; d) 链路参数调整(如功率控制); e) 天线跟踪方式选择和角度控制。

    5.4.2.4测控站应能够根据任务需要和当时飞行状态、航空 控制。载荷控制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a)航空磁测设备开关机; b 航空磁测设备切换工作模式(如补偿模式/作业模式); C 航空磁测设备数据存储开关; d)航空磁测设备补偿参数切换

    5.4.2.5测控站应能够根据接收的导航定位数据和其它遥测参数,以及测控站的跟踪定位数据,经过 必要的数据处理,进行无人机飞行航迹与状态参数的显示。通常要求如下: a)应在地图背景上显示无人机实际飞行航迹,同时显示任务规划产生的预定义飞行航线; b 参数显示内容一般包括无人机的位置、高度、速度、姿态(航向、俯仰角、倾斜角)、发动机 状态(转速、缸温)、舵偏及舵控量、机载电压、导航参数等; C 当无人机处于临界或危险飞行状态时,例如发动机停车、燃油系统故障、供电设备故障,以及 飞行高度、空速、油量超限和遭遇威胁等情况,应有告警显示。 6.4.2.6测控站应能够将接收的航空磁测数据、机载航磁设备状态参数等航空磁测信息显示在监视器 。 显示内容通常按如下要求: 空中数据收录系统发送的测量数据,包括导航定位数据、时间、补偿前磁场值、补偿后磁场值 姿态三分量数据、海拔高度、离地高度等信息; 二作状态信息,包括控制响应信息、报警信息; 用图形方 6.4.2.7 控站 勺数据链工作状态进行显示,通常要求如下: 件路作 器或指示灯,主要工作参数应有数字显示; 出 立有明显的声(光)告警提示 ,4.2.8 检测的数据链工作状态进行显示,通常要求如下: 件作快念正量时, (光)告警提示。

    6.5.2仪器检测与安装

    6.5.2.1在执行测量任务前,应按设计指标对磁日变测量系统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见6.2.2.1、 6.2.2.2 及 6.2.2.4。 6.5.2.2探头与磁力仪主机间信号电缆长度应大于20m,仪器主体与稳压电源间电线长度大于5m。 6.5.2.3磁日变测量系统的安装要求见5.9.4。

    6.1野外测量期间,应定期检修仪器设备,并记录备案。 6.2无人机停飞期及非生产期间,应每三个月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并记录备案

    7.1开工前的仪器准备工作

    为保证载荷设备安全,无人机系统应装载模拟载荷进行试飞,试飞内容如下 自主起降飞行试验:

    b) 低空、超低空飞行试验; c 机动性能飞行试验; d)测区飞控及链路飞行试验

    7.1.2 系统安装调试与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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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1确认无人机及其机载航磁测量系统各设备工作正常,然后进行安装、调试。 7.1.2.2检查仪器系统整体技术性能指标,确定飞行控制系统、航磁远程测控系统链路是否畅通,导 航定位系统、收录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数据下载传输是否正常。

    7.1.3 系统静态测试

    应完成不少于2h的地面静态测量测试。检查航空 静态噪声、导航定位系统定位精度及各仪器工作情况。

    7.1.4磁日变测量系统静态测试

    7.1.5地面测控站布置

    野外实地踏勘,考察测区内地形、地貌、人文等情况,进行测控站通视分析。 根据系统通信的通视距离、测区大小、无人机起降场与测区的距离,结合飞行安全、测量效 制定测控站的布设方案。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选最大测控范围站点。 根据实际工作任务需要,可适当增设测控站点。

    7.1.5.4根据实际工作任务需要,可适当增设测控站点。

    7.1.6航磁系统动态测试

    航磁系统动态测试主要包括磁补偿飞行测试、方向差飞行。 a)磁补偿飞行测试: 1)在进行测线测量飞行前,需按照5.12条款完成无人机磁场补偿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2 宜在磁场变化最大不超过200nT的平静磁场区域内进行; 3 在无人机进行检修如更换发动机或飞机上其他铁磁性部件、或更换探头或更换补偿仪时, 应重新补偿; 4) 在测量过程中发现补偿失效时,应检修系统,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补偿; 5) 进行磁补偿时应做磁日变观测并做相应的记录,以确定是否是静磁日; 6) 按5.12.3要求设计无人机磁场补偿流程及航线规划,并对所规划航线进行模拟仿真。 6 方向差飞行测试: 1 磁补偿飞行达到要求后,可采用十字交叉线方式进行方向差测试飞行; 2) 飞行方向分别与主测线方向和控制线方向一致; 3 各方向飞行1次~2次; 测试飞行时应记录磁日变数据

    7.2测线飞行前的准备工作

    点数据应包括每条测线的端点和其它控制点(如高度、偏航控制点)的经纬度坐标和高度数据。经检查 无误后方可交于机组使用。 7.2.1.2测量飞行的前一天,项目负责人应以飞行任务书形式向机长正式下达飞行测量任务。飞行任 务书内容参考附录B.2。 7.2.1.3机组人员应根据飞行任务书制定合理的飞行计划。 7.2.1.4根据飞行计划宜进行飞行仿真,通过检验后用于无人机自主飞行测量,

    务书内容参考附录B.2

    2.2每架次放飞前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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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2.1放飞前,应对测量系统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空磁力仪和磁日变观测系统是否 工作正常,测控链路是否畅通,导航定位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7.2.2.2地面启动无人机,系统工作正常方可下达放飞指令

    7.3. 1 测线测量飞行

    7.3.1.1无人机应按照规划的航迹进行测量飞行,地面测控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飞 行报告(参考附录B.3)、测量工作记录卡(参考附录B.4)等记录表格。 7.3.1.2测线中的危险点原则上不提倡在测量飞行过程中采用地面手动控制越障方式;特殊情况下应 手动避险时,可以遥控无人机自主爬升到安全高度,越障后立即切入到自主飞行模式。 7.3.1.3当测线分段测量飞行时,应采用接线法,分段衔接应保持>2km重复;大面积接线测量时, 接线位置应有控制线。若接线重复区(或段)处于异常上时,接线可适当延长。 7.3.1.4当测线磁测量飞行中,地面测控人员和磁日变观测员发现航磁动态噪声、测线偏航距、飞行 高度、磁日变数据等出现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时,需及时通知无人机测控人员停止当前测线测量,并对 问题测线重新测量。 7.3.1.5原则上应在飞控程序中针对链路中断问题设计适当的判别和应对机制,当空地通讯失联时间 小于5秒~10秒(根据无人机性能确定),无人机应忽略该问题;若失联时间大于10秒,无人机应能 自主切出依地形起伏飞行模式并爬升至安全高度,若通讯恢复畅通则自主切入至作业飞行模式继续飞 行;若长时间不能恢复,无人机自主切入返航模式。 7.3.1.6当机载航磁系统出现故障,可遥控磁测系统断电重启,或遥控磁测系统启动备用装置加以解 决。如果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恢复,且该故障影响数据质量时(如磁力仪失锁,雷达高度失效、姿态传感 器故障、导航定位系统故障等),应返航检修。 7.3.1.7当有影响飞行安全的任何故障发生或磁日变观测系统故障且不可及时修复时应返航,待故障 解决后重新完成测量任务。 7.3.1.8执行航空磁测测线测量任务过程中,若发现有意义的局部异常时,为获得详细异常特征,可 增设加密测量测线。

    .3.2控制线测量飞行

    3.2.1控制线与测线测量飞行相同, 飞行补偿精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才充许进行 飞行。 3.2.2控制线飞行方式与测线飞行相同,并且尽量与测线上离地飞行高度接近。 3.2.3在一个测区使用多架飞机作业时,尽量使用测量工作状态较好的一套系统完成全区控制

    7.3.3基线测量飞行

    7.3.3.1当使用的航空磁测系统有测量精度不允许的零点漂移,应进行基线测量。 7.3.3.2基线应选择在地面无人文干扰、出航和返航比较方便的地段,应包含磁场平稳区段和磁异常 区段。 7.3.3.3早、晚基线测量飞行时,应力求航迹、离地飞行高度相同 7.3.3.4可根据需要布置往返双向基线测量,用以检查航磁空中转向差变化情况。 7.3.3.5当测区跨度较大需要变更起降点时,可重新布置基线

    7.3.3.1当使用的航空磁测系统有测量精度不允许的零点漂移,应进行基线测量。

    7.3.4滞后检查飞行

    3.4.1为检查并纠正测量系统的滞后现象,需做反方向的滞后检查飞行。 3.4.2滞后检查飞行的测线应选择在至少包含一个完整磁异常的的地段。 3.4.3在同一条测试线上按测线设计高度相向飞行,根据相向方向测量得到的磁异常位置偏移 位置校正时间量。

    7.3.5 重复线测量飞行

    3.5.1重复线测量是质量检查的一部分。为评价资料质量,应安排重复线飞行,每个测区的重 量工作量不应少于1%。 3.5.2重复线测量飞行时,应力求与测线首次飞行时的航迹、离地飞行高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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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5.3同一测区的不同测量系统、不同测量年度间需进行同向和反向的重复线测量飞行。 7.3.5.4为检查并纠正测量系统的滞后现象,需做相同飞行高度的反方的重复线测量飞行,滞后飞行 重复线应至少包含一个完整磁异常;根据相向方向测量得到的磁异常位置偏移,求取位置校正时间 量

    7.4.1磁日变测量系统采样时间应与空中磁力仪采样时间同步,可采用导航定位系统授时或与国家授 时中心标准时间校对。 7.4.2磁日变观测应由专人负责,注意监视磁暴和磁扰现象。 7.4.3磁日变观测员应填写日变记录表(参考附录B.5)。当有外界的人文干扰时应在记录上注明 7.4.4磁日变观测时间为每架次起飞前半小时至飞机落地。

    7.5.1每个有效架次测量飞行结束后,应提交下列原始资料:航磁测量原始数据、磁日变数据、飞行 报告、测量工作记录表、日变记录表等,对原始资料进行编录。 7.5.2编录内容应包括:测区名称、机场(起降场)、架次号(无效架次不编录架次号)、测线号、 日期、数据采集者(机长、操作员、技术负责)和仪器型号等信息 7.5.3一个测区内,测线号应按位置顺序从小到大依次编排、不得出现重复测线号;一条测线分段飞 行,应使用不同的测线号予以区别。 7.5.4记录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 7.5.5对原始数据进行存储并备份

    7.6原始资料现场检验

    7.6.1测试检验评价

    7.6.1.1航空磁力仪系统地面静态测试后,按0.5s(或等效为0.5s)采样间隔计算航空磁力仪地面 静态噪声水平,要求达到设计要求。航空磁力仪地面静态噪声水平计算公式参见DZ/T0142之8.3.2, 静态噪声评价分级如下: a)一级: S.≤0. 01 nT; b)二级: 0.01nT

    7.6. 2数据预处理与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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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四级:S/>0.20nT(为不合格资料) 7.6.2.4计算数据收录错误点出现次数,统计误(漏)码率(小于1%为合格),检查采样点号和时 间连续性。 7.6.2.5将磁日变数字记录数据转换为模拟记录纸卷,依据模拟记录噪声峰峰值的包络线幅值大小评 价磁日变资料质量。评价分级如下: a)一级:包络线幅值≤0.10nT; b)二级:0.10nT<包络线幅值≤0.15nT; c)三级:0.15nT<包络线幅值≤0.20nT; d)四级:包络线幅值>0.20nT(为不合格资料)

    7.6.3原始资料验收

    7.6.3.1原始资料应进行野外工作组自检、互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验收三级检查。 7.6.3.2原始资料验收通过后,才能申请调机。

    7.6.3.1原始资料应进行野外工作组自检、互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验收

    7.7航磁局部异常检查

    7.7.1对有找矿意义和对推断解释有代表性的局部异常,应根据任务要求或需要安排不低于三级查证 工作程度的地面检查工作 7.7.2异常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引起异常的地质原因,评价异常的地质、找矿意义, 7.7.3异常检查方法及使用仪器应按DZ/T0071申的规定执行 7.7.4异常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异常检查报告, 7.7.5应重视对异常检查资料的分析与研究,异常检查结果应作为推断解释和报告编写的重要依据。

    7.8岩(矿)石标本采集与磁性参数测定

    7.8.1收集测区以往物性资料,如不能满足推断解释要求时,需要补充采集物性标本、测定磁性参 数。 7.8.2标本采集应选择岩矿石新鲜、未受污染、地质属性明确、施工安全、通行方便的基岩露头进行 采样。 7.8.3对工作区内各类能引起明显异常岩矿石进行必要的磁性参数测定,测点的分布应具有地质构造 代表性,宜均匀分布在工区内的岩石出露区;对于隐伏的地质单元,宜在测区周围岩石出露区测定各 类岩石磁性;当测区内有钻孔时,应测定其岩心磁性或收集孔中磁化率、磁场测量资料。 7.8.4每个地质单元的标本数不少于30件(10个采集点),对能引起明显异常的岩矿石宜加大标本 采集数量;对于半固结、固结的岩矿石标本,体积应不小于5cmx7cmx9cm,形态尽可能为标准的长方 体;对松散沉积物,应使用规格化(盒高22mm、直径25mm的圆柱状体或边长20mm的立方体)塑料盒 采集标本;对于岩屑样品,可使用标本袋或无磁规格化塑料盒取样,标本质量以30g~50g为宜。 7.8.5用于定量反演的物性参数需采集定向标本,采集定向标本时,应根据采样介质、采样工具选择 定向方法。定向标本应在现场标注水平面垂直方向及指北方向。 7.8.6野外现场应对岩石命名和简单描述,命名可参考地质资料,必要时可对标本进行岩矿鉴定。 7.8.7用于物性测定的仪器应在标定有效期内。 7.8.8岩(矿)石磁性参数测定应包含磁化率(k值)和剩磁(Jr)强度,定向标本磁性参数测定应 包括磁化率(K值)和剩磁(Jr)强度、倾角和偏角。 7.8.9岩(矿)石磁性成果应以常见值(中值或平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体现,磁性资料一般按层 位、时代和岩性分类统计。

    8.1.1数据处理软件要求

    应使用经过鉴定并获得批准的数据处理方法和专

    螺旋钢管标准8.1.2数据处理内容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编辑、数据定位、数据校正、数据滤波、数据调平、位场转换等内容。

    8. 1. 3数据编辑

    DB63/T1933202

    8.1.3.1将野外预处理后的各架次数据转换成统一的数据库格式,并保存到数据库, 8.1.3.2将全区分架次数据合并成全测区数据库,并对数据库作必要的编辑。要求数据齐全,测线号 唯一,如同一条测线分为几段测量,应以不同段号区分。 8.1.3.3修正不正常的人为干扰数据

    选择符合规定的坐标系与投影,并将航空磁测收录的导航定位坐标归算到选定的坐标系: A)成图比例尺大于等于1:50万时,使用国家规定的相应比例尺的地理坐标系统(一般为克 夫斯基椭球坐标系),一般采用高斯投影; b)海域大面积测量与航磁成图处理一般采用墨卡托投影,并在测区中心选择标准纬线

    航磁△T测量原始数据的校正主要包括地球正常场校正、飞行方向差校正、飞行海拔高度校正、磁 日变校正、滞后校正等,主要校正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a 地球正常场校正。应按照国际规定,使用有效的国际地磁参考场值(IGRF),计算方法及模型 系数见附录C。 6 飞行方向差校正。按进行飞机磁场软补偿时收录的飞机姿态(方向角、俯仰角及摇摆角等)与 其他相应影响的值,对航磁数据进行校正。 C 飞行海拔高度校正。飞行海拔高度校正即正常场磁场垂向梯度校正。主要根据测量飞行的海拔 高度差值园林工艺、表格,由国际地磁参考场值(IGRF)计算校正。 d 磁日变校正。根据磁日变站实测记录,对航空磁测原始数据作逐点校正。 滞后校正。根据反方向重复线飞行测量结果计算并作逐点校正。

    8. 1. 6 磁场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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