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666-2020 区域供冷供热系统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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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CECS 666-2020  区域供冷供热系统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对区域供冷供热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调整、优化、验证等 工作,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的程序及方法。

    3.0.1规划和方案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建筑面积指标法进不 设计冷热负荷估算,并选取同时使用系数确定区域总设计冷费 负荷。

    3.0.2施工图设计阶段汽车标准,冷热负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进行计 算,并选取同时使用系数确定区域总设计冷热负荷;施工图阶具 宜进行全年逐时负荷分析。

    3.0.3区域供冷供热系统的同时使用系数,应根据供能规模 建筑类型、使用特点等综合确定。 3.0.4全年逐时冷热负荷宜采用情景模拟法并结合建设进度 分期计算,

    标准《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的有关规定

    4.1.1 区域能源规划前应明确下列条件: 1 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2 区域内可获得的能源种类、资源量、价格、相应政策等 条件; 3 区域内建筑类型、功能、规模及用能需求; 区域内各建筑物投入运行时间和使用强度; 5投资主体及特点等。 4.1.2 区域能源规划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节能环保,与城市总体规划和 详细规划相协调; 2应与热力、电力、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相协调; 3宜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等多能互补的能 源系统; 4应近、远期结合,统筹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制 定规划实施进度,明确可落实技术。 4.1.3可再生能源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可再生能源规划前,应深入调查区域内可供利用的 地热能、污水、地表水、生物质、太阳能、风力资源及其他可再 生能源; 2应优先利用低成本、效率高的可再生能源; 3 应根据当地资源条件,确定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4可再生能源规划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市场机制、政策 要求:

    4.1.3可再生能源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可再生能源规划前,应深入调查区域内可供利用的 地热能、污水、地表水、生物质、太阳能、风力资源及其他可再 生能源; 2应优先利用低成本、效率高的可再生能源; 3 应根据当地资源条件,确定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4可再生能源规划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市场机制、政策 等要求;

    5可再生能源规划应符合当地节能、环保的限定性要求。 4.1.4区域能源规划宜以能源综合利用率、一次能源利用率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碳减排量为目标。 4.1.5区域供冷供热系统方案应结合项目特点,采用初投资 运行费用、系统能耗、寿命周期成本、系统综合能效、节能率、 碳排放量等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4.1.6区域供冷供热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不宜低 于8%。 4.1.7区域供冷供热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经论证、评 审后,方可实施

    4.2.1区域供冷供热的能源系统形式应根据当地能源状况、建 筑的规模、用途和功能、建设进度、使用特点等,结合国家节能 减排和环保政策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区域内有完善的市政集中供热设施时,宜采用市政热力 集中供热: 2当不具备本条第1款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进 行供热; 3当不具备本条第1款、第2款条件时,有适宜的城市污 水、江河等天然地表水资源可供利用,宜采用地表水地源热泵系 统;有适宜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可供利用,宜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 系统; 4在执行分时电价、峰谷电价差大的地区,采用低谷电价 能够明显起到对电网“削峰填谷”和节省运行费用时,宜采用蓄 能系统; 5天然气供应充足的地区,当建筑的电力负荷、热负荷和 冷负荷能相互匹配,可采用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

    6其有多种能源的区域,可采用复合式能源系统供冷供热。 4.2.2区域建筑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采用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应 符合本条第1款~第4款的条件,且第5款~第8款条件满足其 中1款: 1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的容积率较高,且整个区域建 筑的设计综合冷热负荷密度较大; 2用户负荷及特性明确; 3建筑全年供冷供热时间长,且需求基本一致; 4具备规划建设区域能源站及管网的条件; 5因环境或其他要求,不宜在建筑外立面安装室外机等 设施; 6有峰谷电价且差异较大,适合采用蓄能系统; 7有稳定供应的工业余热废热资源; 8有适宜的浅层地热能、地表水、污水等资源。 4.2.3冷热电联供系统应优先满足项目自身用电需求,综合考 虑系统的经济性,通过开机利用小时数、逐时冷热电负荷分析确 定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和台数。 4.2.4冷热电联供系统宜用于供能时间长、需求稳定、冷热电 负荷密度大且匹配的多功能建筑群。 4.2.5冷热电联供系统宜结合冷水(热泵)机组、燃气锅炉、 市政热力、蓄能装置等其他冷热源设备联合供能 4.2.6工业循环冷却水作为低品位热源的热泵系统,系统形式 应根据项目建设周期、用户需求、未端形式、调峰热源等条件综 合确定。 4.2.7工业余热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形式应根据资源种类、品 位回收量等情况综合确定

    .3.1能源站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

    1场地内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土壤等 危害; 2应符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 3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所需的电源、水源、燃气等外部 的配套供应设施; 4 应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 5 场地应具备污水及烟气的排放条件; 6 应靠近冷热负荷中心: 7应远离噪声比较敏感的建筑或建筑区域;宜布置在建筑 物或区域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4.3.2能源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供冷供热规划,根据建设时序做 到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度预留扩建余地; 2能源站宜设置在独立机房内,可布置在广场、绿地下的 独立空间或者建筑物的地下房间; 3宜结合项目用能特点、当地能源条件,在技术经济合理 前提下,采取多能互补、智能调峰、智慧能源等技术措施; 4宜考虑复合能源站及多区域能源站互联网的接入条件; 5对扩建和改建的能源站,应取得原有工艺设备和管道的 原始资料,并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同 时应与原有生产系统、设备和管道的布置、建筑物和构筑物形式 相协调。 4.3.3能源站的供能范围及规模应根据建设条件和供能形式确 定,宜符合下列要求: 1接人能源站的建筑类型、建筑功能宜多样; 2单个能源站供能规模宜小于200方m建筑面积: 3供能半径应根据供能面积、建筑类型、建筑容积率、初 投资、运行费用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宜小于1.5km,容

    4.3.3能源站的供能范围及规模应根据建设条件和供能

    定,宜符合下列要求: 1接人能源站的建筑类型、建筑功能宜多样: 2单个能源站供能规模宜小于200万m建筑面积: 3供能半径应根据供能面积、建筑类型、建筑容积率、夜 投资、运行费用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宜小于1.5km,

    积率大于5.0时可增加供冷半径至2.0km。

    4.4.1输配管网规划宜满足下列要求

    4.4输配管网及换热站

    1宜结合供冷供热区域近、远期建设的需要,综合考虑冷 热负荷分布、冷热源位置、道路条件等多种因素,经技术经济比 较后确定; 2减少输配管网长度,主管网宜穿越负荷较集中的区域; 3宜沿市政道路边缘敷设。 4.4.2输配管网布置应满足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要求,并根 据能源站位置、冷热负荷分布、其他管线及构筑物、园林绿地 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4.3输配管网宜优先结合地下综合管廊敷设,无综合管廊时: 宜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4.4.4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宜采用枝状管网,自冷热源同一方

    引出的干线之间宜设连通管线,并应设置分段阀门;经技术经 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环状管网

    4.4.5区域供冷供热水系统形式宜采用分布式二级泵系统或多 级泵系统。

    4.4.5区域供冷供热水系统形式宜采用分布式二级泵系

    4.4.6一级输配管网与用户宜采用间接连接方式;当系统末端 用户为同一业主时,可根据系统介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确定采用 直接连接方式。

    4.4.7换热站规划宜满足下列

    1宜布置在供应建筑物的负荷中心区及其地下空间: 2独立结算的建筑宜单独设置换热站; 3在保证末端用户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宜加大换热温差。

    5.1.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设计,应在保证需求的前提下,降低 系统初投资,提高系统综合能效和能源综合利用率。 5.1.2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应进行优化设计与计算,并宜符合下 列规定: 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设备选型时,除应考虑设计工况下的 性能参数外,还应考虑运行工况下的部分负荷性能; 2应结合用户使用需求、系统配置特点等因素,以提高系 统效率、降低运行费用为目标,优化系统运行策略。 3运行工况下,冷热水输配能耗占总能耗的比例不宜大 于15%; 4复合式能源系统设计时,应进行系统容量优化配置计算。 5.1.3冷水(热泵)机组、水泵、末端装置等设备和管路及部 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其额定工作压力。 5.1.4选择电动压缩式制冷机组时,制冷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5.2.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尚应 满足下列要求: 1应根据建设的不同阶段及用户的使用特点进行冷热负荷 分析,并确定同时使用系数和系统的总装机容量; 2主机和对应设备应结合建设时序考虑分期投入,并预留

    路由、配电条件; 3应设有自动控制系统及能源管理优化系统: 4居住建筑不宜单独采用区域供冷系统; 5对于超高层建筑,宜采用高承压的水系统; 6 超高层建筑的高区宜设置独立冷源。

    5.2.2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

    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有关规定,并宜满足下列要求: 1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计算期最小为1年,计算期内 地埋管换热系统全年释热量与全年吸热量的不平衡率宜控制在 20%以内; 2宜选择竖直地埋管形式,竖直地埋管的配置方案应综合 地质结构、施工难度、布孔空间大小、管材成本、岩土综合热物 性、埋管承压能力等因素确定,埋管深度宜为80m~120m; 3室外布孔空间受限时,经结构、地基等专业核实确认后 地埋管可设在建筑底部或利用建筑桩基进行敷设; 4地埋管钻孔区域宜靠近能源站,地埋管换热量与水泵输 送功率之比宜控制在40以上; 5地埋管换热系统放热时,换热温差不宜小于5℃,取热 时,换热温差不宜小于4℃,夏季地理管换热器最高出水温度宜 低于33℃,冬季地埋管换热器最低进口温度宜高于4℃; 6地理埋管换热器孔数较多时宜划分多个片区,各片区分别 设置分集水器、地温监测孔,地温监测孔不应作为换热孔; 7地理管换热器宜分组连接,各组内地理管换热器宜采用 同程连接,并分组设置流量调节、关断功能装置。 5.2.3地表水源热泵系统设计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 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地表水最热月平均温度不宜高王30℃,最冷月平均温度

    不宜低于8℃,冬李有结泳可能的地表水不应作为区域供冷供热 系统的热源; 2应获得完整1年的水量、水温、水质相关资料,并宜对 其进行现场测量; 3冬季极端不利工况下,当地表水源热泵系统不能满足供 热需求时,应考虑设置备用热源; 4取水量应充分考虑地表水体的热容量,排放水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的有关规定: 5水质处理应采用物理方式,不应采用加药等化学处理 方式; 6取水宜采用重力流或虹吸的取水方式,当能源站与取水 泵房的高差大于40m时,应设置间接换热器或势能回收装置; 7排放水宜与城市绿化、景观等相结合: 8取水泵房距离能源站宜在1km内,地表水夏季换热量与 水泵输送功率之比宜控制在40以上,冬季换热量与水泵输送功 率之比宜控制在30以上; 9采用地表水源时,应取得当地水务部门的批复,并进行 水资源论证。 5.2.4采用原生污水作为冷热源的区域供冷供热系统,系统设 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间接换热方式,污水换热器应根据污水水质选择 合适的材质及流道宽度; 2污水换热器对数换热温差不宜低于3℃; 3原生污水最热月平均温度不宜高于25℃,最冷月平均温 度不宜低于13℃; 4原生污水取水换热机房应设置良好的通风换气系统,选 用水主用有一埃翌的在墨应左俩拆一润门宫选用间润,

    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间接换热方式,污水换热器应根据污水水质选择 合适的材质及流道宽度; 2污水换热器对数换热温差不宜低于3℃; 3原生污水最热月平均温度不宜高于25℃,最冷月平均温 度不宜低于13℃; 4原生污水取水换热机房应设置良好的通风换气系统,选 用污水专用泵,换热器的布置应方便拆洗,阀门宜选用闸阀;

    5原生污水设计最大取水量大于污水最小排放量时,应设 置缓冲水池或调节水池: 6原生污水排放口应设置在取水口下游,且两者之间的距 离不应小于取水口直径的20倍,

    5.2.5冷热电联供系统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冷热

    .2.S传然热电联供系 家标准《燃气冷然 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 要求: 1每标准立方米燃气价格与每千瓦时电价之比不宜高于 4.0,全年发电利用小时数不宜低于2500h; 2冷热电联供系统应承担基础冷热负荷,在保证电量能消 纳的情况下,运行时应优先开启;开启时承担的电负荷不应低于 发电机单机额定容量的30%; 3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冷热电联供系统,应发电自用; 4发电效率不宜低于35%,单机发电容量低于300kW时 宜选用微燃机,300kW~10MW时宜选用内燃机,大于10MW 时宜选用燃气轮机; 5有频繁调度需求时宜采用内燃机;有蒸汽需求的用户宜 采用小型燃气轮机; 6采用内燃机时应优先利用高温烟气余热和高温缸套水: 采用烟气热水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供冷供热;具备条件的项 目宜采用多级热回收方式。 5.2.6余热系统设计应根据资源品位,选择采用热泵、溴化锂

    5.2.7复合式能源系统设计时,应综合考虑不同能源系统承担

    能源站机房和设备的布置,应符合

    1变配电室、控制室、值班室等功能房间宜单独设置; 2应预留大型设备和管道的运输通道、安装、维修与更换 的所需空间; 3应有给水排水设施; 4集中设置的仪表操作屏处应设置局部照明: 5机房主要出入口处应设事故照明: 6地下及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机房应设置机械通风,并 应设置事故通风; 7冷热源为电动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时,应设冷媒 回收; 8制冷剂系统应设自动紧急泄放系统,其排放口应排至室 外(平台)人员活动区以上高度; 9应用燃气时的能源站应采取通风、防火、防爆、泄爆等 措施; 10严寒和寒冷地区能源站应设有值班采暖; 11能源站地面和设备基座材料宜选择易清理、清洗、抗腐 蚀和耐磨的面层。 5.3.2区域供冷供热系统主机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计算的区 或总设计冷热负荷直接选定,不另作附加。 5.3.3冷水(热泵)机组台数及单台机组的制冷(制热)量应 能适应全年负荷变化规律,机组台数不应少于2台;当总负荷大 于15MW时,宜选取容量大、可调节的离心式机组,并应单独 设置螺杆式机组或变频离心式机组。 5.3.4区域供冷供热系统的冷热源采用电动压缩式热泵机组时: 宜按冷热负荷中较小者选择,不足容量由其他辅助冷热源承担。 5.3.5域供冷系统的冷水供水设计温度不宜高于5℃:其设计 供回水温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吸收式冷水机组时,设计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7℃;

    域总设计冷热负荷直接选定,不另作附加

    1采用吸收式冷水机组时,设计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7℃; 2采用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时,设计供回水温差不宜小

    于7℃; 3采用冰蓄冷系统时,设计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8℃; 4采用两种及以上冷源时,设计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7℃。 5.3.6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 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性能系数 不应低于表 5. 3. 6 的数值。

    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冷水(热泵)

    5.3.7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 负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5.3.7的数值

    5.3.7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

    表5.3.7冷水(热泵)机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5.3.8区域供冷系统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

    5.3.8区域供冷系统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

    5.3.8区域供冷系统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 5.3.8的数值

    表5.3.8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

    5.3.9选择地表水源冷水(热泵)机组时,应考虑机组源侧水 质、污垢等因素对机组性能的影响,应对供冷热量进行修正,并 宜设置在线清洗装置。

    质、污垢等因素对机组性能的影响,应对供冷热量进行修正,并 宜设置在线清洗装置。 5.3.10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宜设置蓄能系统;蓄能系统设计除应 等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蓄能系统 的模式、蓄能装置容量; 2利用输配管网的蓄能能力,在供回水管网尾端宜设置联 通管以及与蓄能系统联动的电动阀; 3场地、建筑条件充许且冷热负荷相近时,宜采用水蓄冷 或流态冰蓄冷及水蓄热的形式。 5.3.1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宜采用主机、源侧水泵、一一级负荷侧 水泵一对一独立接管的连接方式:当同型号的主机水泵少于4台 时,可采用共用集管的连接方式。

    5.3.1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宜采用主机、源侧水泵、一级负荷侦

    水泵一对一独立接管的连接方式:当同型号的主机水泵少于4台 时,可采用共用集管的连接方式, 5.3.12经处理的源侧、负荷侧的水质应符合直接进人主机的要 求,不符合时,宜设置换热器

    求,不符合时,宜设置换热器。

    率大于900kW时,应采用高压供电方式。 5.3.14当单台水泵电机额定输人功率大于280kW时,宜采用 高压供电方式。 5.3.15公称直径不小于500mm的阀门宜采用电动驱动装置; 中监挖系统远程据作的润门产通润应平用由动驱动装置

    5.3.15公称直径不小于500mm的阀门宜采用电动驱动装置; 由监控系统远程操作的阀门,旁通阀应采用电动驱动装置。

    5.3.15公称直径不小于500mm的阀门宜采用电动驱

    5.4输配管网及换热站

    5.4.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一级管网应按变流量系统设计,各

    5.4.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一级管网应按变流量系统设计,各段

    5.4.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一级管网应按变流量系统设计,各段 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选取同时使用系数后所负担的建筑或区域的 最大冷热负荷确定。

    5.4.2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宜采用冷热水共用管网的方式,根据

    冷热负荷分别校验管网流速和计算比摩阻,按冷热不利工况选取 管网管径。

    水力计算,当冷热工况计算的水泵功率相差27%及以上时,应 分别设置供冷供热循环水泵,

    置;空调冷水板式换热器的对数平均温差不宜小于1.5℃,空调 热水板式换热器的对数平均温差不应小于2℃。

    置;空调冷水板式换热器的对数平均温差不宜小于1.5℃,空

    5.4.5区域供冷供热系统管网冷热损失应小于输送冷热量

    5.4.6当各区域负荷侧管路阻力相差较大或需要对二次水系统

    分别管理时,区域供冷供热系统的二次水侧宜按区域分别设置换 热器和二次循环泵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有关规定 确定管道强度、壁厚、管道、阀门、三通弯头压力等级;且共用 管道的阀门不宜选用铸铁阀门。

    4.8输配管网的设置应满足下列

    1宜采用枝状布置,当有不充许供冷供热间断等特殊要求 时,可采用环状或复式布置; 2宜分段设置检修阀门; 3供热管道坡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 规范》CJ34的有关规定,供冷管道宜设置坡度。 5.4.9输配管网管道补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综合管廊敷设时,应利用管道的转角管段进行自然 补偿; 2区域供冷供热管道直理敷设时,宜采用无补偿敷设; 3区域供冷管道直理敷设时,应采用无补偿敷设 5.4.10区域供冷供热一级管网补水、排气装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补水量不应小于系统循环流量的2%;供热系统事故补 水量不应小于系统循环量的4%; 2压力不应小于补水点管道压力加30kPa~50kPa,当补水 装置同时用于维持管网静态压力时,其压力应满足静态压力的 要求; 3补水泵不应少于2台,可不设备用泵; 4补水点宜设置在循环水泵吸人口处; 5宜采用解析排气、真空排气方式, 5.4.11区域供冷供热管网的系统循环水和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的有关规定。 5.4.12换热站及负荷侧循环水泵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用户入口处应设置冷热量计量装置和控制调节装置; 2供冷用换热器应采用紧凑型、小温差的板式换热器; 3循环水泵宜采用变速调节; 42台成2台以下据环水有关联运行时应设冬用有

    6.1.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应设实时集中监控系统,对冷热源

    6.1.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应设实时集中监控系统,对冷热源、 输配管网、换热站等运行参数的集中监测、显示及储存,实时集 中监控系统应具备能耗分析、自动控制与优化调度功能。 6.1.2区域供冷供热系统监控内容应包括参数监测、设备状态 及故障显示、自动调节和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连锁与自动 保护、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等,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 规定。

    及故障显示、自动调节和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连锁与自动 保护、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等,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 规定。 6.1.3集中监控系统控制的动力设备,应设就地手动控制装置 并通过远程或就地转换开关实现远距离与就地手动控制之间的转 换;远程或就地转换开关的状态应为监控系统的监测参数之一。 6.1.4冷热电联供系统、地源热泵系统、蓄能系统等有特殊要 求的冷热源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冷热电 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和《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的有关规定。 6.1.5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在换热站和每栋建筑的入口处,应设 置冷量、热量计量装置和控制调节装置,并由中央监控管理系统 集中管理。冷热计量装置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能表检定 规程》JJG225的有关规定,并不应低于二级。

    6.1.3集中监控系统控制的动力设备,应设就地手动控制装置,

    6.1.3集中监控系统控制的动力设备,应设就地手动控制装置

    并通过远程或就地转换开关实现远距离与就地手动控制之间的转 换;远程或就地转换开关的状态应为监控系统的监测参数之一

    求的冷热源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冷热电 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和《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的有关规定。

    求的冷热源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冷热电 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和《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的有关规定。 6.1.5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在换热站和每栋建筑的入口处,应设 置冷量、热量计量装置和控制调节装置,并由中央监控管理系统 集中管理。冷热计量装置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能表检定 规程》JJG225的有关规定,并不应低于二级,

    置冷量、热量计量装置和控制调节装置,并由中央监控管理系统 集中管理。冷热计量装置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能表检定 规程》JJG225的有关规定,并不应低于二级,

    5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应符合下

    1应能实现与现场测量仪表参数采集相同的时间间隔与测 量精度连续记录,显示各系统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存储介质和 关系型数据库应能保证存储、记录连续一年以上的运行参数;

    2应能计算和定期统计系统的能量消耗、各台设备连续和 累计运行时间; 3应能改变各控制器的设定值,并能对设置为远程状态的 设备直接进行启、停和调节; 4应根据预定的时间表,或依据节能控制程序自动进行系 统或设备的启停; 5应设立操作者权限控制; 6应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功能,并宜设 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 7宜设置可与其他弱电系统数据共享的集成接口。 6.1.7集中监控系统与主要设备控制器之间宜建立通信连接,

    6.2能源站与一级管网

    6.2.3区域一级管网系统宜采用变流量系统,变频循环水泵宜 采用管网资用压头最不利点变压差控制方式运行;循环水泵的入 口和出口应具有超压保护装置

    6.3.1换热站应监测、记录下列参数:

    1换热站一次侧供水压力、回水压力、供水温度、回水温 度、循环流量、瞬时冷热量和累计冷热量; 2换热站二次侧供水压力、回水压力、供水温度、回水温 度、循环流量、瞬时冷热量和累计冷热量; 3换热站一次侧水泵、二次侧水泵、换热站总耗电量、换 热站二次侧补水量; 4水泵的启停和故障状态。 6.3.2负荷侧水泵应采用变流量控制方式。 6.3.3换热站宜根据二次水的供水温度控制一次水的流量;供 热时,应设置自动控制装置,根据室外温度变化进行二次水供水 温度再设定。

    7.1.1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应进行调适 7. 1. 2 调适前应组建调适团队,明确各方的职责。 7.1.3 建设单位交付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时,应提供调适的过程 资料和报告。

    7.1.3建设单位交付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时,应提供调适的过程 资料和报告。 7.1.4调适工作应配置温度、流量、压力等测试仪表,测试仪 表应有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或检测证书。

    表应有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或检测证书。

    7.2.1调适内容应包括调适预检查、单机试运转、设备性能调 试、系统平衡调试、联合运行调适和季节性验证。 7.2.2调适前应制定调适方案,并对设备、管路及部件等安装 情况进行符合性、缺陷性检查。 7.2.3冷热源设备、水泵及其他辅助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 调试

    7.2.3冷热源设备、水泵及其他辅助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

    适,设备性能调试应在单机试运转完成并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 正式供电后实施。

    7.2.5能源站的冷却水系统、冷热水系统应进行平衡调试,

    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的有关规定

    7.2.6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应进行联合运行调适,联合运行调

    应包括系统自控功能验证和系统综合性能调适

    7季节性验证应分别在冬、夏两

    7.2.8区域供冷供热系统调适完后,应将设计、施工、调适、 验收等技术文件存档。 7.2.9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开始系统联合运行调适前,宜提前完 成末端建筑供冷供热系统的调适

    7.2.10对于分期施工和运营的项目,宜制定分期系统调适方 案,根据施工和运营的时间计划,明确各分期的调适目标

    7.2.10对于分期施工和运营的项目,宜制定分期系统调适方

    7.3.1运维团队应建立全套设备、系统运行记录文件,制定设 备、系统检修维护计划,并开展自控系统维护。 7.3.2运维团队宜基于自控系统采集的数据进行能耗分析、节 能诊断。

    7.3.3采用冰蓄冷系统的项目,宜采用负荷预测算法确定当日 制冰量。

    7.3.4管道系统宜通过测试、调整等措施保证水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GB/T77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 《热能表检定规程》JJG225 《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区域供冷供热系统技术规程

    总则 (30) 术语 (33) 冷热负荷 (35) 规划 (41) 4.1 一般规定 (41) 4.2系统形式 (48) 4.3能源站 (54) 4.4输配管网及换热站 (55) 设计 :(57) 5.1一般规定 (57) 5.2系统设计 (59) 5.3能源站 (63) 5.4输配管网及换热站 (67) 监测与控制 (72) 6.1一般规定 (72) 6.2能源站与一级管网 (73) 6.3换热站 (74) 调适及运行 (75) 7. 1 一般规定 (75) 7.2调适 (81) 7.3运行 (86)

    1.0.1主要对本规程的编制原则和宗旨进行了相关规定。随着 能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区域供冷供热越来越受到人们重 视。区域供冷供热系统通过资源的综合、协同应用,充分利用工 业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冷热电联供技术等,最大限度地降低 区域内的能源消耗,降低有害物排放,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与社会 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区域供冷供热技术飞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自 前,已建成投入运行和正在施工的工程已达到千余项,其中绝大 部分为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 区域供冷供热技术在蓬勃发展的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 (1)国内缺乏针对区域供冷供热技术的相关标准; (2)对于区域供冷的节能性、经济性、调节性存在争议; (3)缺少合理供能半径的设计指导依据; (4)缺少合理考虑同时使用系数,计算区域总设计冷热负 荷,确定主机容量配置、供能管网管径和路由的方法; (5)缺少如何合理利用多能源系统,对能源类型(电力、燃 气、蒸汽、市政热力、工业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等)、系统方 式(供热:锅炉房供热系统、市政热力供热系统、热泵供热系 统、蓄热系统、冷热电联供系统及各系统的组合方式等;供冷: 冷水机组供冷系统、热泵供冷系统、蓄冷系统、冷热电联供系统 及各系统的组合方式等)进行合理选择和配置的指导。 因此,针对以上急需解决的问题,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内 容涉及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冷热负荷计算、规划、设计、监测与控 制、调适及运行方面。

    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蓄能空 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等的有关规定。

    2.0.3区域供冷供热系统一般由区域能源站、一级输送管网、

    换热站(或用户人口装置)三部分组成;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可与 分布式能源站、热电厂、区域锅炉房等组合为能源梯级利用系 统。本规程涉及的区域供冷供热用户一般指由若干个独立建筑、 或1栋建筑但有2个及2个以上独立塔楼,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5万m的建筑群

    2.0.4设计综合冷热负荷密度为区域总设计冷热负荷与该

    总建筑面积之比,即(区域供冷供热站的装机容量,包括考虑了 司时使用系数等因素的综合冷热负荷)与该区域总建筑面积 之比。

    成,不同业态建筑使用模式、规律不同;即使同一业态建筑也因 朝向、使用时间不同,导致高峰负荷出现时间不同,用同时使用 系数反映区域内不同业态建筑错峰使用情况

    2.0.7区域供冷供热系统需考虑合理的供能半径验货标准,区域能

    供能范围增大时,输配系统能耗占比增大;但若单个能源站规模 太小,则无法充分发挥区域供能的优势。因此区域供能半径大 小、覆盖范围需综合考虑系统初投资、运行费用(尤其是输配系 统能耗)、维护管理等多种因素。当区域供冷供热系统设置换热 站时,供能半径指能源站至最远换热站的管道沿程长度;若不设 置换热站,供能半径指能源站至最远用户的管道沿程长度

    2.0.8冷热源系统的供冷(热)量与冷热

    比,反映能源系统供冷供热的整体性能。当能源系统消耗电力、 燃气等两种以上能源形式时,通过平均低位发热量统一折算到标

    2.0.9可再生能源和用量是指区域内由可再生的能源提供的能

    多,需综合考虑能源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节能性 环保性、项自所在地资源赋等多方面因素,往往采用常规能源 系统加可再生能源系统联合的复合式能源系统,

    消防安全2.0.13给出“调适”的定义是为了与施工单位所做的

    试”进行区分。调适的定义强调了该工作的几个特点:全过程、 跨专业、全工况。 (1)全过程:基于用户最终的需求,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 调适工作,在各个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把控工程质量,而非在使 用时再发现无法改造的工程缺陷。 (2)跨专业:为满足最终的设计和使用要求,应将区域供冷 供热系统视为整个系统而非独立系统。传统层层分包的做法造成 厂各专业系统都能验收,但整个系统的功能无法实现。因此,应 跨专业落实设计和使用的需求。 (3)全工况:区域供冷供热系统的动态特性需要在所有可预 见的各个工况下验证并达标,才能证明系统的功能是满足设计和 使用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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