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994-2021 黑龙江省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绿色施工规程.pdf

  • DB23T 2994-2021 黑龙江省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绿色施工规程.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0.6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1-09-22
  • 发 布 人: wqh6085061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路桥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1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要 求,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2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绿色施工的设计文 件、产品要求等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应建立工程项目绿色施工的协调机制: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鼓励施工单位采用有利于绿色施工的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3.1.2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职

    3.1.2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充分考虑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 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的绿色施工设计; 2具备条件的项目均应进行绿色施工设计,并将有关工程投 资纳入工程概预算; 3应协助、支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绿 色施工的有关设计调整工作。

    核电厂标准规范范本3.1.3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

    1应对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2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绿色施工相关内容以及绿 色施工专项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1.4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

    1施工单位是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应 组织绿色施工的全面实施: 2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 总责:

    1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施工区域,共享施工机具资源,减 少作业区设备数量: 2应选择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 不宜低负荷运行,不宜采用自备电源: 3应制定施工能耗指标,明确节能措施; 4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设备应定 期保养维修; 5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及主要机械设备宜分别进行耗能计 量,并做好相应记录; 6主要耗能施工机械设备应有节能控制措施,宜采用智能监 控系统对机械运行轨迹、状态、油耗等进行监控和统计,定期分 析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使用情况,并有记录。对超出合理使用年 限以及使用状况不佳、不能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应

    1应建立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管理制度; 2现场应结合给、排水点位置进行管线线路和阀门预设位置 的设计,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4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办 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用水应单独计量,并建立台账; 5施工现场宜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 用系统,用于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 6签订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将节水指标纳入合同条款。

    1在经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组织施工; 2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布置施工临时设施,施工现场 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尽量减少占地: 3场区建设时要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利用附近建筑物、构造 物等既有设施,施工临时设施不宜占用绿地、耕地以及规划红线 以外场地; 4临时占用耕地或林地的,应有详细的复耕或还林方案和措 施,确保土地复耕还林后使用效率不降低; 5生活、办公临时用房需采用可周转多层活动板房、箱式活 动房等,合理布设房间,减少房屋占地; 6钢筋加工、构件制作应工厂化,减少现场临时占地; 7未经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农田、草地、河流

    湖泊、湿地弃渣; 8充分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植被,对因施工 的裸土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补 9现场易发生土侵蚀和流失的区域应采取种植速生草 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等防治措施

    8充分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植被,对因施工造成 的裸土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补偿; 9现场易发生土壤侵蚀和流失的区域应采取种植速生草种、 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等防治措施。 3.2.5人力资源节约与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建立人力资源节约和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应机械化作业,减少人员投入: 3应加强人力技能培训,提高人工效率,减少多余用工: 4应因地制宜制定各施工阶段劳动力使用计划,合理投入施 工作业人员; 5应建立劳动力使用台账,定期统计分析施工现场劳动力使 用情况; 6施工现场人员应实行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应持证上 岗; 7现场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 8应制定职业病预防措施,定期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人员进行体检: 9应针对传染病、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及防护措施: 10应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1现场应设置医务室,有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3.3.1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人、措施、监督管理主 管部门等信息; 2现场应建立酒水清扫制度,配备酒水设备,施工场地、道 路应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拌合站、预制场、材料堆放场、桥 梁隧道施工现场等出口应设车辆冲洗池: 3对裸露地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抑尘措施

    4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5拆除、爆破、开挖、回填及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有抑 尘措施; 6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应封闭堆放、存储和运输。拌 合站、材料堆放场宜采取封闭措施; 7土石方作业区内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1.5m,其他施工作业 区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0.5m,不得扩散到工作区域外; 8施工现场使用的生活锅炉、混凝土养生锅炉等宜使用清洁 燃料; 9严禁在施工现场融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 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3.2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

    1施工现场应对噪声进行实时监测,噪声排放及噪声测量方 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的规定; 2施工过程宜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噪声 控制要求较高的区域应采取隔声措施: 3施工车辆进出现场,不宜鸣笛: 4经过村屯及人口密集的城镇施工路段,夜间应减少施工或 停止施工,对于设备本身噪声超过国家标准,文不得不使用的 应制定减少噪声对人体伤害的措施

    3.3.3光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现场和周边环境采取限时施工、遮光和全封闭等避 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光污染的措施: 2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光照方向应集中在施工区范 围; 3在光线作用敏感区域施工时,电焊作业和大型照明灯具应 采取防光外泄措施。

    3.3.4水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

    标准》GB/T31962的有关要求; 2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宜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 进行检测; 3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专门库房,地 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 意倾倒; 4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应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和检修时,应控制油料污染;清洗机具 的废水和废油不得直接排放: 6食堂、盛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食堂应 另设隔油池; 7固定厕所应设化粪池; 8隔油池和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并及时清运、消毒; 9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污染源。施工废水、污水应进行沉淀 处理后方可排放,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和污水不得排入禁排区域

    3.3.7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时,应识别场地内及周边现有的 自然、文化和建(构)筑物特征,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场内发 现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派专人看管,并通知当地文物主管 部门。

    3.4.1施工中宜采用绿色施工推厂应用技术。 3.4.2施工中宜采用工厂化方式进行原材料、构件、半成品等加 工制作。

    3.4.4绿色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应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和效果分 析。

    行管理;工程项目开展绿色施工活动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 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4.0.2绿色施工应与工程项目施工同策划、同部署、同实施。在 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绿色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4.0.3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文件以及法 律法规等相关要求识别评价绿色施工影响因素。 4.0.4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资料、场地条件、周边环境和绿色施 工总体要求,明确绿色施工的目标、材料、方法和实施内容,制 定相应措施,并在图纸会审时提出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建议和意 见。 4.0.5施工单位应编制包含绿色施工管理和技术要求章节的工 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五节一 环保”;针对绿色公路、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项目还应组织编 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批通 过后实施。

    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自标明确,内容应涵盖“五节一 不保;针对绿色公路、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项目还应组织编 别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批通 过后实施。

    7应包含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节约人力资源等内 容; 8应包含创新创效规划内容; 9应有对拌合站、预制场、取(弃)土场及项目驻地采取“五 节一环保”措施的平面布置图。 4.0.7施工现场宜推行网络信息传递和电子文档管理,推进无纸 化办公:应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和自检评价记录 以及反映绿色施工水平的典型图片或影像等绿色施工资料。 4.0.8施工单位宜安装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拌合站、项目驻地 施工现场等人、机、料和能源消耗方面进行绿色施工管理。 4.0.9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设施应 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5.1.1在施工总平面设计时,应对施工场地、环境和条件进行分 析,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城市道路工程还应充分考虑安全围挡和 导行方案。 5.1.2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 道路和管线等。 5.1.3施工前应制定合理的场地使用计划;施工中应减少场地干 扰,保护环境。 5.1.4塔式起重机、拌合站等设施设备基座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 装配式基座或利用在建工程的结构。 5.1.5施工场地内开挖的裸露场地应采用覆盖防尘网、覆盖粗砂 砾、绿化、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 5.1.6对征用的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严格按照土地、规划等 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恢复。

    5.2驻施工总平面布置

    5.2.1施工地、拌合站、预制场、取(弃)土场等场地选址应充 分考虑材料、构配件运输、人员往返施工现场距离等因素。 5.2.2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节地需求,分阶段、分区域制 定用地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

    1在满足施工需要前提下,应减少施工用地: 2临时占地应优先使用荒地、废地,减少占用耕地和林地; 3应合理布置起重机械和各种施工设施,统筹规划施工道路 4应合理划分施工分区和流水段,减少专业工种之间交义作

    业; 5应合理规划设置排水设施,避免产生水毁及水淹地。 5.2.4施工现场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实现相对隔离。 5.2.5施工现场作业棚、库房、材料堆场等布置宜靠近交通线路 和主要用料部位。 5.2.6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设备宜远离噪声敏感区。 5.2.7施工现场应设置包括环境保护、施工时段等内容的施工标 牌,并保证居民反馈渠道的畅通。 5.2.8施工现场入口及重点区域应设置绿色施工制度图牌及环境 保护标识等。

    5.3场区围护及临时道路

    5.3.1场区大门、围挡和围墙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和部件 应工具化、标准化。 5.3.2场区围挡应连续,立面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时清理;现 场围挡的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的规定。 5.3.3施工现场道路布置应遵循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 原则,并应充分利用拟建道路为施工服务。 5.3.4沿线施工便道应采用废渣、砂石路面等硬化防尘措施,与 国道、省道或其他主要道路交叉口宜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 5.3.5施工便道应酒水保持湿润、无明显浮尘, 5.3.6工程施工沿线50m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点区段时应设置围 挡,并增加施工便道洒水的频率和强度

    5.4.1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及生产加工区选址应优先选用现有 闲置场地、房屋建筑等,充分利用已有道路运输,减少临时设施

    科学合理使用临时设施用地

    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充分利用场地自然条件,临时建筑的外形宜规整,应有 自然通风和采光,并应满足节能要求: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制成的复合 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临时设施建设应采用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宜选用标准化、 工具化设施。

    5.4.4办公和生活临时用房应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房屋。

    5.5.1绿色环保型拌合站应充分考虑场区整体规划、搅拌设备建 设、料仓建设、废水和废渣回收设备建设等方面因素,全面降低 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5.5.2拌合站选址应符合以下原则:

    拌合站选址应符合以下原则

    1拌合站设置尽量靠近主体工程施工部位,减少拌和料的运 输距离; 2应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厂房等设施,减少临时设施建设; 3应防止噪声扰民和粉尘污染; 4距施工路段最长运输距离不宜大于20km; 5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口,且应距离300m以上; 6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5.5.3拌合站的规模和场地布置应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布置紧 凑、节约用地。 5.5.4拌合站应采用封闭式管埋,使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围

    5.5.4拌合站应采用封闭式管理,使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

    5.5.5拌合区、储料区等以及场区内主要道路应采取硬化措施。 5.5.6拌合站内边侧裸露的土地,应用安全网或者密目网进行覆 盖,或者进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 5.5.7拌合站场地内应做好排水设计,雨水和污水分流排放,污 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或利用。

    5.5.8混合料拌和与加工应配备除尘设备.现场应配备必要

    尘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采取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 隆尘措施,

    5.5.9场站内主要便道应定期洒水除尘。条件允许情况下,

    置“雾炮车"进行喷雾降尘。

    堆放或覆盖,细集料应设防雨顶棚

    5.5.12集料仓应设置防雨棚,外面建设围墙、防尘网等设

    5.5.12集料仓应设置防雨棚,外面建设围墙、防尘网等设施。 5.5.13场站内不宜使用木柴、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5.5.14拌合站基础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钢结构,减少混凝土使 用量。

    5.5.16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应满足下列要求:

    1沥青拌合站宜采用全封闭结构,应设置沥青烟处理系统: 2加热系统宜采用柴油、燃气、电等清洁能源; 3沥青的存放、加热、使用均应在密闭循环环境下完成; 4沥青罐应进行围挡,树立安全警示牌,防止烫伤; 5集料应进行覆盖,减少灰尘,控制集料含水量,节约燃烧 油; 6矿粉应密闭运输,袋装矿粉宜设置编织袋回收池进行包装 回收,每天进行清理。

    1应设置搅拌车专用清洗设施和砂石分离机,污水通过沉淀 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循环使用,罐车应安装防止水泥浆撒漏的接料 装置,保持车体整洁,净车上路; 2拌合站的配料机、上料仓、搅拌设备及输送设施等必须配 备降尘防尘装备; 3拌合站所有的粉状物料从上料、配料、计量、投料到搅拌 出料均应在密闭状态下进行; 4混合料转运车辆应保证车湘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5拌合站内搅拌砂浆、混凝土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 搭设操作防护棚罩和采取除、吸尘措施。防护棚除进出口外,其 他各个立面应用防尘网或其他材料封闭; 6拌和完毕后,砂石料池重新堆放后应覆盖,道路应酒水清 扫; 7水泥、粉煤灰、石灰、矿渣等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 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临时性货场应采取严格的逢盖和围挡措施 运输和卸料时应用帆布遮盖或封闭; 8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应保证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 预留通气孔应配置除尘设施; 9在混凝土卸料口应设置橡胶皮围挡,防止混凝土放料时喷 溅; 10拌合站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5.5.18路面基层水泥稳定材料

    1基层拌合站宜采用二次振动拌合等装置设备,保证拌合质 量,节约材料; 2其它可参考5.5.17水泥混凝土拌合站相关要求执行。 5.5.19城市道路施工宜优先选用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应远 离居民区。

    .6.1预制场选址应优先考虑使用现有闲置场区,并考虑梁板运

    输距离不宜过远,尽可能远离村庄、城镇,避开人口密集区域。 5.6.2应合理规划预制场各功能区,保证施工各工序顺畅,节约 占地,减少二次搬运。

    5.6.4宜采用高效预制技术,缩短预制周期,减少台座数量,减 少占地

    5.6.5预制梁(板)底座、存梁底座宜采用型钢等可拆卸组合式 结构,以减少混凝土底座使用,减少混凝土废弃物产生。 5.6.6预制梁板)模板的安装拆卸,应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 拆除时禁止敲击等产生较大噪声。

    5.6.12预制场出入口宜设置洗车台(池),场内应设置沉淀汇

    5.6.12预制场出入口宜设置洗车台(池),场内应设置沉淀池,污 水应先汇入沉淀池

    5.6.13预制场在工程结束后,应做好复垦复耕,恢复土地原有 功能。

    6.2.1选取取土场时须通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的配合,考虑土方 运输经济合理。 6.2.2应充分利用山地、荒地作为取、弃土场的用地,减少征用 沿线农业用地进行取土。 6.2.3取、弃土场大小的选择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应节约 占地。

    6.2.4取土场宜采用分段集中取土的方式,取土场的

    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 6.2.5取土场取土不宜形成“盆地形”,根据取土数量,规划好取 土面积和深度,完工后将剥离的表土复原,恢复植被,达到节约 用地的效果。 6.2.6设置在农田内的取土坑应规则取土,杜绝乱掘乱挖。平原 地区工程取土深度应控制在3m以内,方便取土后的农业复垦利 用。 6.2.7山坡取土完成后应进行山坡及开挖区的治理,山坡治理采 用浆砌石护坡,开挖区治理可采用整平、清理的办法整地造林或 辟为农田。 6.2.8弃土堆应少占、不占耕地,根据弃土数量,规划好弃土面 积和高度,采取工程排水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6.2.9应视土场土质情况,对土场内及便道进行洒水降尘,减少

    6.2.10利用村路及其它道路进行土方运输时,应派专人进行清

    6.3.1土石方工程在并挖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合理调 配土石方,在经济运距内充分利用移挖作填,尽可能做到零弃方。 亚格控制土石方工程量,做到有效利用、运距最短和工序衔接紧 密。 6.3.2应对开挖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石方开挖和填筑量,严禁 超挖,保护用地:挖方顶部应设置截水沟,防止挖方段坡面受到 雨水冲刷。 6.3.3应合理利用其他工程土方,采用符合技术标准的工业废渣、 建筑废料填筑路基,减少取土用地;充分利用不良地基预压处理的 方式卸载土方,减少弃方。

    5.3.3应合理利用其他工程土方,采用符合技术标准的工业废渣 建筑废料填筑路基,减少取土用地;充分利用不良地基预压处理的 方式卸载土方,减少弃方。

    .3.4路基填筑和取土施工过程中,宜对地表上层的高肥力土壤 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工程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

    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工程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

    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边坡、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种植土。 6.3.5清表施工应减少对原生环境的扰动,减少对地面植被的破 坏,需要爆破作业的,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 6.3.6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应尽可能原地保护;施工 后,应尽快恢复被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和原有地貌。 6.3.7土石方工程施工造成的裸露土,应及时采取种植绿化或防 尘网覆盖等措施。 6.3.8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应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酒水降尘 绿化灌溉宜采用经过处理的中水、雨水。 6.3.9雨李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 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 工便道的管理。 6.3.10对于软土地基开挖前进行排水的工程废水,可收集再利

    6.3.11换填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土施工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四级风以上天气严禁 回填土施工,施工间歇时应对回填土进行覆盖; 2灰土过筛施工应采取避风措施; 3开挖原土的土质不适宜回填时,应采取土质改良措施后加 以利用。 6.3.12公路路基填筑施工中,路拌白灰时禁止抛撒,避免产生扬 尘。应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回填土,并进行酒水降尘。 5.3.13对岩石层的开挖宜采用凿裂法、预裂爆破法施工,或者采 用凿裂法适当辅以钻爆法施工。施工宜采用湿法作业技术,应选 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5.3.14土石方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方案的编制和评审;应采 用防尘和飞石控制措施;四级风以上天气,严禁土石方工程爆破 施工作业。 5.3.15强夯施工时,应采取隔振、防振措施消除强夯对邻近建筑 物的有害影响

    6.3.16在城区或人口密集的地区,不宜使用强夯法施工,并严格 控制夜间作业时间,大噪声工序严禁夜间作业。 6.3.17距离建筑较近的施工,压路机不宜强振碾压。 6.3.18土石方工程弃方应合理选择位置,避免二次倒运。 6.3.19土方、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盖,且不应装载过量。应定期 检查,确保运输过程不抛不洒不漏。 6.3.20城市道路路基土方施工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路槽开挖应采用机械竖直开挖,开挖深度超过3m宜采用支 护加固的施工方法,不宜采用放坡施工方法,减少占地; 2路槽排水、降水宜采用集水坑排水的方法,且将水回收用 作撼砂使用: 3路槽基底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需进行补强处理时,不宜在 施工现场进行掺灰处理; 4管线安装后应及时回填,撼砂宜采用收集的雨水或路槽降 水; 5新建排水管线宜用来收储雨水,用于降尘、绿化浇灌、撼砂 养生等用途; 6检查井室开挖应采用机械垂直开挖,支护采用钢板桩等可 重复使用的支护材料;并室宜采用预制装配式并室; 7土方开挖时应分别处置回填使用材料和弃方,回填材料应 放置在现场安全位置,弃方封闭运输,防止遗撒扬尘

    5.4.1对必须设置排水沟、截水沟的地方,应采用人工清表的方 法减少土体表面植被损伤破坏。 5.4.2在排水纵坡不大,地势汇水较少、冲刷小的情况下,宜采 用土质边沟或生态边沟。 5.4.3应利用原旧路边沟或根据地势修建排水系统作为施工临 时排水系统。

    6.4.4浆砌片石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等砌筑施工时,砂浆不 应在现场拌和,宜采用预拌砂浆,集中拌和,减少对路面和环境 的污染。落地灰应及时清理、收集和再利用。 6.4.5砌体砌筑时产生的碎石块,应加以回收利用。 6.4.6砌体养生应采用塑料薄膜进行养生,减少用水量,在用 工布覆盖养生时,宜采用砂袋压盖,减少污染。 6.4.7临时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水方案应 因地制宜、经济实用

    6.5.1挖方段坡面应按设计施工,测量人员随时对作业面进行检 测,并设置控制高程,严禁欠挖,避免超挖 6.5.2宜充分利用边坡打孔、开槽、局部凹陷处填植生袋再配合 栽植苗木等手段,节约土壤资源,有效恢复自然植被, 6.5.3修整边坡弃渣应集中堆放,妥善处置,不得污染环境。 6.5.4小型预制块防护宜采用工厂化加工。 6.5.5砌块运输宜采用托板整体包装,现场应减少二次搬运。 6.5.6砌块湿润和砌体养护宜使用检验合格的非自来水源。 6.5.7混合砂浆掺合料可使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料。 6.5.8砌筑施工时,现场废料应随时清理、收集和再利用

    7.1.1应根据施工条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交通便利等情 况,对施工便道、拌合站、钢筋加工场、生活及办公区应进行合 理的总体布局,编制合理的绿色施工方案。 7.1.2路面施工宜采用低噪,高效,节能,环保的施工设备及工 艺。 7.1.3路面混合料拌合站选址应考虑运距平衡等因素,参考本规 程第5章的有关要求执行。 7.1.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路面材料应优先采用再生材料和地 产材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7.1.5应科学合理配制路面混合料,适当添加外加剂、外掺剂,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主材用量,降低能源消耗,控制有毒 有害气体排出。 7.1.6路面混合料设计应充分考虑黑龙江省气候寒冷因素,保证 质量,减少修补次数,延长大修周期。 7.1.7施工废料、路面整型翻挖废料,以及中央分隔带的换填料 路肩废牵料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地集中处理

    7.2.1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结构层应采用厂拌法施工,不宜采用 路拌法施工。 7.2.2在保证基层混合料质量的前提下应优化基层混合料配合 比,采用粉煤灰、窑灰、矿渣、外加剂等材料,降低水稳基层混 合料中的水泥用量。 7其巨施工宫平田雄铺机施工

    7.2.3基层施工宜采用摊铺机施工。

    7.2.4基层施工前的培肩、下承层准备等工作应采用机械放 7.2.5路面基层施工时,边缘没有路肩的应采用适当的支 施,防止超宽。施工接头切除掉的材料要回收利用,防止材 费。

    7.2.5路面基层施工时,边缘没有路肩的应采用适当的支挡措 施,防止超宽。施工接头切除掉的材料要回收利用,防止材料浪 费。 7.2.6路面基层应采用土工布进行覆盖养生,并使用砂袋或帆布 口袋压盖,养生材料应重复使用;养生可使用回收雨水或天然的 河水、湖水进行喷雾式酒水养生:也可采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保 湿养生。

    口袋压盖,养生材料应重复使用;养生可使用回收雨水或天 河水、湖水进行喷雾式酒水养生:也可采用塑料薄膜进行覆 湿养生。

    7.2.7城市道路的底基层如采用二灰结构可与基层连续施工,以 节约养生用水和材料,

    7.2.7城市道路的底基层如采用二灰结构可与基层连续施工

    7.3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

    7.3.1在钢筋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中,施工前应对钢筋用量和尺 寸进行核对,无误后应在加工车间集中下料,现场焊接绑扎。 7.3.2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基层顶面标高和水泥 混凝土路面的结构尺寸,避免造成材料的浪费。 7.3.3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宜优先采用摊铺机施工。 7.3.4采用三辊轴机组施工时宜采用电动抹平、刻槽、切缝设备 7.3.5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宜采用塑料薄膜覆盖保湿养护。 7.3.6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材料应重复使用,养生用水应采用收 集的雨水和天然的河水、湖水。宜采用雾化喷水形式养生,防止 水的流失,节约用水。 7.3.7混凝土路面的灌缝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路面污染。 7.3.8多余的废料、现场遗留的砂浆、混凝土残留物应及时清运 做好废弃物处理

    7.4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

    7.4.1沥青混合料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油石比按下限取值。 7.4.2沥青混合料拌合应采用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或改进加热工

    7.5.1路面修补应做好施工导行方案、围挡和警示设施。 7.5.2路面修补宜优先采用再生技术、冷修补技术。 7.5.3旧路拆除铣刨应采用低噪、低振、少尘的设备和施工工艺 7.5.4破除旧路面应有降尘措施,扬尘高度不超过1.5m,施工噪 音不超过70dB,噪音敏感区应设置隔音设施, 7.5.5拆除的旧路面材料应及时清扫,并就近利用。 7.5.6铺筑新路面施工过程中应对周边结构物、路缘石和绿植进 行覆盖。

    7.5.7应严格控制修补结构尺寸。

    8.1,1应根据设计和现场情况,合理布置桥涵工程施工现场,钢 筋加工区、预制场、拌合站和料场应合理布局,避免二次倒运。 8.1.2沿线多座桥涵同时施工时,应合理编制施工计划,共享施 工机具和机械:应合理选择拌合站和预制场位置,考虑混凝土及 梁板运距平衡。

    8.1.3城市桥涵工程施工应合理优化工期,宜采取装配化旗 可采用封闭式、分阶段施工的方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响。

    8.1.4桥涵施工宜采用低噪,高效,节能,环保的施工设备及工 艺。

    8.1.5桥涵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阻塞河道,避免雨季

    开挖施工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施工中的建筑废弃物不得弃 河道中,不破坏河道,保护堤坝,不影响其防洪能力。

    8.2.1水中筑岛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将筑岛材料挖掘清 除,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将筑岛材料遗留在河中堵塞河道 影响通航、行洪,或遗留在水域中造成污染。 8.2.2采用围堰法施工,应防止施工引起的水质浑浊以及施工垃 圾等掉入河水中对水体造成污染。

    8.2.3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昆凝土灌注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

    1灌注桩采用泥浆护壁成孔时,应采取导流沟和泥浆池等排 浆及储浆措施,完善循环系统,且有防渗措施,泥浆宜进行分离 循环处理后重复使用; 2施工完成后,废弃的泥浆应采取先集中沉淀再处理的措施 亚禁随意排放,污染环境和水域; 3桩基础工程现场钻渣不得随意弃于河道及河滩地,钻渣运 输应有防止污染措施,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4深水施工时,严禁将钻渣、泥浆直接排放到水中,应使用 泥浆船将钻渣运至岸上,处理后集中存放,防止污染水体: 5人工挖孔成桩应严格考察施工条件,并采取护壁和防坠落 措施; 6人工挖孔作业时,应始终保持孔内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的规定,孔深大于10m时,必须采取机械 强制通风措施: 7现场进行截桩或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应采取酒水 显润等防尘措施,桩顶凿除部分应合理回收利用; 8城市桥梁钻孔桩基础施工,应做好地下管线的调查,确定 其位置深度,防止施工时损坏

    8.2.4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应符合下

    1基坑开挖时应将占地范围内的生态植物进行移除,开挖的 弃土应及时运输: 2基坑开挖及回填时,采取防扬尘措施; 3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 4基础开挖的土方、渣土装卸车和运输车应有防止遗撒和扬

    尘的措施; 5在场地堆放作回填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在土方未干化之前 经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目网及时进行覆盖: 6基坑开挖应及时支护、封闭,采取自然放坡开挖时,边坡 应采用防尘网覆盖或喷洒抑尘剂并可靠固定; 7基坑支护结构采用锚杆(锚索)时,宜采用可回收锚杆(锚 索); 8基坑降水施工宜采用基坑封闭降水方法,使用钢板桩围堰 混凝土封底工艺,减少基坑排水抽取量: 9当无法采用基坑封闭降水,且基坑抽水对周围环境可能造 成不良影响时,应采用对地下水无污染的回灌方法; 10基坑施工排出的地下水应加以利用; 11城市桥梁基坑开挖宜采用支挡的竖直开挖施工方法,不宜 采用放坡开挖施工方案,节约占地

    8.2.5承台及扩大基础施工时,可采用钢筋、模板整体吊装

    农业标准8.3钢筋及钢结构工程

    8.3.1钢筋宜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 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8.3.2钢筋现场加工时,应采取集中加工与配送方式;钢筋加工 场地应远离生活区,加工车间宜封闭;成型钢筋应摆放整齐,不 可弯折损耗:

    场地应远离生活区,加工车间宜封闭:成型钢筋应摆放整齐,不 可弯折损耗; 8.3.3钢筋工程宜根据工程量优先采用智能自动加工设备生产 戎型钢筋,宜使用自动化钢筋切断、弯曲等新型设备; 8.3.4钢筋连接在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等 规范充许机械连接的情况下宜采用机械连接方式; 8.3.5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 范》JTG/T3650等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的规定; 8.3.6钢筋除锈时,应采取避免扬尘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措施:

    8.3.3钢筋工程宜根据工程量优先采用智能自动加工设备 戎型钢筋石化标准,宜使用自动化钢筋切断、弯曲等新型设备; 8.3.4钢筋连接在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 规范允许机械连接的情况下宜采用机械连接方式:

    8.3.5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

    ....
  • 相关专题: 城市道路  
专题: 出口产品标准 | 安全阀标准 |民用航空标准 |吊环标准 |照明设计标准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