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543-2018 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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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聚内烯(PP)或聚乙烯(PE)树脂为主要原料,经 型法生产的柱(板)状结构具有高孔隙率的储存雨水的箱 是组成模块化雨水储水池的最小储水单元

    .0.3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

    以塑料雨水储水模块为承力骨架,外围包裹能透水的土 防透水的土工膜,形成具有储水功能的水池,也称模块化 者水池。

    雨水储水设施的年均集蓄量与汇集面降雨量的比值

    槽钢标准2.0.8集蓄能力(h)

    2. 0.9 效益评价法 benefit evaluation method

    storagecapacity

    一种根据集蓄能力h。和对应的集蓄效率E来计算确定雨水

    收集利用系统设计规模的计算方法

    一种根据多年逐日降雨量和逐日用水量,经模拟计算确定雨 集利用系统设计规模的计算方法。

    2.0.113d用完法

    一种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设计规模按3d内将2年一遇24h 降雨量用完的计算方法

    3.1.1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宜用于年均降雨量大于400mm的 地区。 3.1.2传染病医院、含有重金属污染和化学污染等地表污染严 重的场地雨水,不得用作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水源 3.1.3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应用不应对土壤、地下含水层 环培笨洗成倍宝

    地区。 3.1.2传染病医院、含有重金属污染和化学污染等地表污染严 重的场地雨水,不得用作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水源 3.1.3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应用不应对土壤、地下含水层 环境等造成危害。 3.1.4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生产的回用雨水的用途应根据当地 水资源状况、降雨条件、收集量、回用量、用水规律、水质要求 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可用于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地面冲洗用 水、洗车用水、冲厕用水、空调冷却塔补水、人渗等。

    资源状况、降雨条件、收集量、回用量、用水规律、水质 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可用于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地面冲 、洗车用水、冲厕用水、空调冷却塔补水、人渗等

    1回用雨水供水系统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 回用雨水进人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2低水质标准的回用雨水不得进入高水质标准的回用雨水 系统; 3回用雨水供水系统的取水口、给水栓、供水管道、供水 附件等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4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要求涂色或标识

    3.2.1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收集水源应根据产生回收水的用 途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雨水回用时,宜收集屋面雨水,不宜收集机动车道

    主:为应执行的现行国家标准; 一为不执行该现行国家标准。

    注:○●为应执行的现行国家标准

    3.2.3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工艺选择及系统控制应根据收集 的雨水水质、水量及回用雨水用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当 回用雨水有多种用途时,应按高水质要求确定处理工艺,可采用

    3.2.3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工艺选择及系统控制应

    下列工艺流程: 1屋面雨水一→弃流单元→预处理单元一→模块化雨水储水池 完淀处理单元(无动力自洁式单元可选)一清水池一→供水单元一 浇酒; 2屋面十地面混合雨水一→弃流单元→预处理单元→模块化 雨水储水池沉淀→处理单元(过滤)→消毒→清水池一→供水单 元→浇酒; 3屋面十地面混合雨水一→弃流单元一→预处理单元一→模块化 雨水储水池沉淀→处理单元(絮凝过滤)→消毒一→清水池→供水 单元一→冲厕、运动草坪浇洒、空调冷却循环系统补水等; 4雨水一→弃流单元一→预处理单元→模块化雨水储水池沉淀 (沉淀功能可选)一→人渗、调蓄排放 3.2.4除收集种植屋面的雨水外,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应设置

    .2.4除收集种植屋面的雨水外,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应 牵流装置

    3.2.5初期径流弃流厚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

    1当有当地雨水的CODcr、SS、色度等污染物实测值时, 应根据实测值确定; 2当无降雨水质实测资料时,屋面雨水弃流径流厚度可取 2mm~3mm,地面雨水弃流径流厚度可取3mm~5mm。 3.2.6雨水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 设计雨水初期径流充流量(m): 初期径流弃流厚度(mm); F硬化面汇水面积(hm)。 3.2.7 经初期径流弃流后的雨水水质,宜根据当地实测数据 确定。 3.2.8 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回用雨水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 规定:

    设计标准》GB50336的规定执行; 2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地面冲洗用水、洗车用水、循环 令却系统补水等其他用水的最高日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

    模块化雨水储水池的有效容积应采用下列方法计算:

    1当具备当地近期20年及以上逐日降雨量资料时,宜采用 效益评价法。模块化雨水储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V=10dh.F且V

    式中:V 模块化雨水储水池的有效储水容积(m): de 雨量径流系数; hs 集蓄能力(mm),见本规程附录A; F 硬化面汇水面积(hm); Qp 回用水平均日用水量(m3/d); Ta 次用完雨水储水池有效储水容积所需用水天数 (d),一般取3d~5d: 模块化雨水储水池的雨水年收集量(m); hy 年均降雨量(mm); 集蓄效率(%),见本规程附录A。 2当缺少当地逐日降雨量资料时,宜采用3d用完法。模块 化雨水储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24 一 2年一遇24h降雨量(mm); 8一一初期径流弃流厚度(mm) 3当具备当地近期20年以上逐日降雨量和逐日用水量资料 时,宜采用模拟计算法计算确定模块化雨水储水池的有效容积。 3.2.10当模块化雨水储存单元用于雨水控制及利用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根据当地雨水控制规划要求,校核模块化雨水储水池

    的有效容积; 2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有效截留雨量应为雨水收集回用 系统的截留雨量、调蓄排放设施的截留雨量与渗透设施的截留雨 量之和; 3雨量径流系数的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 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有关规定。

    (3. 2. 12)

    式中:Qh 回用雨水处理单元处理能力(m/h); Wd一 回用雨水系统最高日用水量(m); T一一回用雨水处理单元日运行时间(h)。 2当不设雨水清水池时,应按回用雨水系统的设计利 计算。

    订异。 3.2.13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宜设清水池,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清水池的容积应根据雨水处理单元的处理能力与用水量 变化曲线计算确定: 2当缺乏用水资料时,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可按雨水回用系 统最高日设计用水量的25%~35%计算。 3.2.14回用雨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宜采用堆积脱水等处理 3.2.15当模块化雨水储存单元的雨水用于调蓄排放、入渗时

    其排放设施、人渗工艺及渗透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 规定。

    3.2.16回用雨水处理单元、供水单元、控制单元宜设

    1·机房宜与回用雨水存储单元集中设置: 2处理装置与供水装置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0.5m;处理 装置与供水装置需维护的侧面应留出不小于0.8m的维护空间; 3机房内应设置排水设施; 4机房内应通风,室内温度不应低于4℃; 5机房内应有采光及照明措施; 6应有防止水处理药剂、消毒剂产生污染危害的措施; 7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其运行产生的噪声 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 有关规定。 3.2.17

    4机房内应通风,室内温度不应低于4℃; 5机房内应有采光及照明措施 6应有防止水处理药剂、消毒剂产生污染危害的措施; 7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其运行产生的噪声 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 有关规定。 3.2.17当回用雨水机房需要埋地设置或采用埋地成品设备单元 时,机房设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2.16条的规定外,尚应满足 下列要求: 1# 控制单元宜独立设在地面,并采取防雨、防雷措施 2应采取机械通风、除湿措施; 3应留有设备更换、设备进出的通道; 4 出入口应采取防盗措施,并有防止人员跌落的措施

    时,机房设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2.16条的规定外,尚 下列要求:

    控制单元宜独立设在地面,并采取防雨、防雷措施; 2 应采取机械通风、除湿措施; 3 应留有设备更换、设备进出的通道: 4 出入口应采取防盗措施,并有防止人员跌落的措施

    4.0.1 雨水储存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塑料雨水储水模块: 2 应在室外理地设置。 4.0.2 塑料雨水储水模块应采用注塑成型工艺生产。 4.0.3 塑料雨水储水模块应采用聚内烯(PP)树脂、聚乙烯 (PE)木 树脂或再生聚内烯(PP)树脂为原料,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聚内烯(PP)树脂原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内烯 PP)树脂》GB/T12670对注塑类聚内烯(PP)树脂的规定: 2聚乙烯(PE)树脂原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乙烯 (PE)树脂》GB/T11115对注塑类聚乙烯(PE)树脂的规定; 3再生聚丙烯(PP)树脂的性能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表4.0.3再生聚丙烯(PP)树脂性能

    4.0.4塑料雨水储水模块的性能应符合表4.0.

    0.4塑料雨水储水模块的性能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表4.0.4塑料雨水储水模块性能

    4.0.5模块化雨水储水池的池体外层应采用防渗材料包覆,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池体外防渗包覆层宜采用复合土工膜或采用土工布、士 工膜、土工布组成的3层构造防渗包覆层 2土工布和土工膜的选用、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王工 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290的有关规定。外层土工布的 质量不宜小于400g/m,内层土工布的质量不宜小于200g/m,其 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士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士工 布》GB/T17638和《土工合成材料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士工 布》GB/T17639的有关规定。 3中间层土工膜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土工合成材料聚乙烯土工膜》GBT17643的有关规定。设 计选用土工膜厚度时,应根据水压强度、埋置深度、气候、使用 寿命等因素,经计算确定,且其厚度不宜小于0.75mm。

    4复合土工膜宜采用二布一膜结构,其物理、力学性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王工合成材料非织造布复合土工膜》 GB/T17642的有关规定。膜的总厚度和质量应根据水压强度 理置深度、气候、使用寿命等因素,经计算确定,且其质量不宜 小于1100g/m,复合土工膜中间防渗膜的厚度宜为0.5mm~ 1.0mm

    4.0.6模块化雨水储水池埋设于绿化区、人行步道等

    6模块化雨水储水池埋设于绿化区、人行步道等地面荷

    较小场所时,宜采用轻型塑料雨水储水模块:当理设于小型机动 车停车场、人员活动广场等场所时,宜采用中型塑料雨水储水模 块;当设于车辆行驶区、大型机动车停车场或重载货物堆场等场 所时,应采用重型塑料雨水储水模块。采用轻型塑料雨水储水模 块的区域应采取防止机动车驶入的措施

    4.0.7模块化雨水储水池顶部竖向和外侧侧向的外部作月

    4.0.8模块化雨水储水池应设钢筋混凝土底板。储水池侧壁外

    4.0.9埋地模块化雨水储水池应进行抗浮计算。池顶最/

    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6m,在车行道下不应小于0.8m;最 大埋置深度不宜大于6.0m。

    流短路和避免扰动池底沉积物。储水池内部的流通直行

    50mm,且流道应畅通。 4.0.15当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兼具沉淀功能时,储水池沉泥区 的设计高度不宜小于0.5m,沉泥缓冲区的设计高度不宜小 于0.3m。 4.0.16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设置独立的水泵吸水并时,应采取 防止池底沉泥区水进入水泵吸水井的措施。水泵吸水并的有效容 积不应小于3min~5min的水泵设计流量,且不应小于5m。 4.0.17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应有排除池底沉淀物的措施。当不 具备设置排泥设施条件时,应设搅拌冲洗系统,搅拌冲洗水源宜 采用储水单元的池水,搅拌冲洗应由自动控制系统联动控制。 4.0.18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应设通气管、溢流排水、水位监测 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装置的溢流能力应大于储水单元的设计进水流量; 2 溢流排水宜采用重力溢流: 3 溢流水位距池顶的距离不宜小于0.3m; 4 应设溢流水位报警装置; 5溢流管和通气管应设防虫措施: 6回用储水池、调蓄储水池的水位检测装置应能在水位到 达预设最低水位时,自动关闭水泵并报警; 7宜设置有害气体自动监测报警装置。 4.0.19当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的有效容积大于最高日回用雨水 用水量的3倍时,应设排空装置。当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具有调

    50mm,且流道应畅通

    4.0.16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设置独立的水泵吸水井时,

    1 溢流装置的溢流能力应大于储水单元的设计进水流量; 2 溢流排水宜采用重力溢流: 3 溢流水位距池顶的距离不宜小于0.3m; 4 应设溢流水位报警装置; 5 溢流管和通气管应设防虫措施; 6回用储水池、调蓄储水池的水位检测装置应能在水位到 达预设最低水位时,自动关闭水泵并报警: 7宜设置有害气体自动监测报警装置。 4.0.19当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的有效容积大于最高日回用雨水 用水量的3倍时,应设排空装置。当模块化雨水储水单元具有调 蓄功能时,应能在12h内排空

    5.1弃流、预处理单元

    5.1.1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外,当设 时,应为密闭形式。

    5.1.2初期弃流雨水宜自流排出,截流的初期径流雨水宜排入

    绿地或就地入渗。当雨水弃流排入污水管道时,应有防止污水倒 灌至弃流装置内的措施。弃流结束后的雨水不得进入污水管道。 5.1.3初期弃流装置可采用立管分散式、地理集中式等形式 其选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虹吸式屋面雨水系统初期弃流装置布置宜采用立管分 散式; 2重力式屋面雨水系统和地面雨水系统初期弃流装置布置 宜采用地理集中式: 3地理式弃流装置宜采用弃流过滤并、渗透弃流井、弃流 池等。 5.1.4弃流装置宜靠近雨水储水池设置,弃流装置服务的各雨 水口至弃流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近。 5.1.5雨水弃流装置的材质宜采用不锈钢、高密度聚乙烯 (HDPE)、聚内烯(PP)等,滤网材质应为不锈钢。 5.1.6弃流装置配套使用的传感器、仪表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 现行行业标准《电磁流量计》JB/T9248、《液位检测器》JB/T 7340、《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JJG882的有关规定

    5.1.3初期弃流装置可采用立管分散式、地理集中式等形式

    1虹吸式屋面雨水系统初期弃流装置布置宜采用立管分 散式; 2重力式屋面雨水系统和地面雨水系统初期弃流装置布置 宜采用地理集中式; 3地理式弃流装置宜采用弃流过滤井、渗透弃流并、弃流 池等。

    5.1.4弃流装置宜靠近雨水储水池设置,弃流装置服务的各雨

    现行行业标准《电磁流量计》JB/T9248、《液位检测器》JB/T 7340、《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JJG882的有关规定

    排水的功能,在断电时能自动切换至弃流管道排水。其运行控制 可采用时间控制、流量控制、雨量控制等方式,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1 时间控制式弃流装置应具有控制和调节弃流时间间隔的 功能; 2 流量控制式弃流装置的流量计宜设置在管径最小的管 道上; 3 雨量控制式弃流装置的雨量计应有防撞措施: 4 自动控制弃流装置控制箱宜集中设置,并宜设置在室内 5.1.87 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宜在弃流装置后设置预处理单元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处理单元宜设置在弃流装置后的雨水储水单元进水 管上; 2预处理单元构造应满足污物清理和排水要求; 3预处理单元截污挂篮的过水断面应能保证在清理周期内 雨水的过流量符合设计要求; 4预处理单元也可采用带预处理功能的弃流装置,可分为 过滤式和离心分离式等。

    5.2.1处理装置的选型应根据收集的雨水水质、水量、回用雨 水用途、安装位置等,经技术和经济比较后确定。 5.2.2回用雨水处理装置的日工作时间宜为8h~10h,不宜超 过16h。 5.2.3回用雨水系统的处理单元可采用过滤、絮凝过滤、无动 力自洁式处理等。 5.2.4过滤处理的滤料可采用石英砂、陶瓷滤料、碟片式、不 锈钢滤网等。 5.2.5回用雨水的消毒宜采用紫外线消毒,当出水水质对余氯 有要求时可采用氯消毒。 5.2.6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宜采用回用雨水一体化处理装置,

    有要求时可采用氯消毒。

    5.2.6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宜采用回用雨水一体化

    可用雨水一体化处理装置由絮凝加药系统、过滤器、消毒剂加药 系统、水箱、供水系统等组成,并应具有自动控制、自动保护 功能

    5.2.7回用雨水一体化处理装置外壳材质宜采用玻璃钢、亚克

    止室外雨水倒灌入装置的安全防护措施

    5.3.1供水单元应满足回用雨水系统最大设计流量,应 网水力计算进行水泵选型,并应保证设计工况下水泵效率 效区。

    5.3.2供水单元应设水表计量装置

    5.3.3供水单元宜采用变频调速泵组供水,并设备用泵。

    1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设置空气间隙 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

    集中设置在同一模块单元内或两个相邻模块单元内,

    1.1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应通过控制单元实现自动控制运 用雨水储存单元、处理单元、供水单元、控制单元的运行 主要水位、pH值、度等常用控制指标应实现现场监测 设远程监控功能。

    1自动控制; 远程控制; 3 就地手动控制。 6.1.3 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应对系统内的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 监控。

    6.2.1弃流、储存模块的控制单元应配置不间断电源模块,并 宜具有下列功能: 雨水水量、水位、pH值、浊度等指标检测: 2 进、出水阀门控制; 31 故障信息报警; 4当不设清水池且需要向模块化雨水储水池补水时,可根 据预设水位启闭补水系统。

    6.3.1 水处理装置的控制单元宜具有下列功能: 1 水处理装置与前、后水池水位相关的系统控制 2 雨水多级过滤及配套清洗系统装置控制; 1 故障信息显示及报警; 4 进、出水阀门控制; 5 提升和处理水泵泵控制

    置,水泵及阀门等运行状态应显示在控制装置上。

    置,水泵及阀门等运行状态应显示在控制装置上

    尔控削儿直只有划切能: 1 供水系统控制; 2 清水箱水位测量与监控; 3 消毒设施的监控; 4 故障信息显示与报警; 5 供水泵控制; 6 进、出水阀门控制; 7 供水压力测量与监控。 5.4.31 供水装置应设置防止供水泵组在空载(无水)状态下运 转的保护装置。 5.4.4当需要向清水池补水时,应根据预设水位启闭补水系统,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水应在回用雨水不能满足用水需求时进行; 2补水应由清水池水位自动控制: 3当清水池的水位降至补水水位时,应控制补水系统对清 水箱补水到预设水位。

    6.4.4当需要向清水池补水时,应根据预设水位启闭

    1 补水应在回用雨水不能满足用水需求时进行; 2 补水应由清水池水位自动控制: 3当清水池的水位降至补水水位时,应控制补水系统对清 水箱补水到预设水位。

    源装置,防止消毒设施在非供水状态下长时间开启。 6.4.6供水装置的水位、水泵及阀门等运行状态应显示在控制 壮

    4.6供水装置的水位、水泵及阀门等运行状态应显示在控 置上。

    7.1.1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应按照审查机构批准的设计图纸进 行施工。 7.1.2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施工应由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 7.1.3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的管道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规 格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7.1.4模块化雨水利用系统施工中的修改应经过原设计单位核 算和确认

    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建筑给水 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7.1.6供水设备、水处理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 规定。

    7.2. 1 储水模块的安装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流程,宜采用下列 流程: 1 基坑开挖; 2 基坑地基处理; 3 铺设土工布、土工膜和土工布(或二布一膜构造的复合 土工膜);

    安装塑料储水模块; 5 包裹土工布、土工膜和土工布(或二布一膜构造的复合 土工膜); 6 安装管道; 7 回填; S 路基处理

    5包裹土工布、土工膜和土工布(或二布一膜构造的复合 土工膜): 6 安装管道; 回填; 8路基处理。 7. 2. 2 塑料模块储水池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塑料储水模块损坏和土工膜 土工布破损; 2地基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GB50202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地质勘探报告和设 计荷载计算设置相应厚度的钢筋混凝土基础: 3储水池模块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供应商产品规定的施工 工艺执行; 4储水池池体在安装过程中不宜把塑料储水模块材料或设 备堆置于设施构件和池体顶面之上。 7.2.3回填料的回填、芬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土中不应含有淤泥、腐 殖土、有机物、砖、石、木块、金属等杂物。 2围绕储水池池体的回填料应均匀分布到池体的所有侧面 应防止由于回填料分布不均,导致池体某一侧承受过度压力,发 生垮塌,回填时池体应无损伤、沉降、位移、变形 3回填料回填时必须进行分层夯实处理,回填士压实度应 大于或等于90%或按设计要求。 4不应采用压路机等重型设备来夯实储水池池体周围的回 填料,宜采用不会引发振动的小型碾压机进行夯实。 5模块化雨水储水池所需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土中不应含有淤泥、腐 殖土、有机物、砖、石、木块、金属等杂物。 2围绕储水池池体的回填料应均匀分布到池体的所有侧面 应防止由于回填料分布不均,导致池体某一侧承受过度压力,发 生垮塌,回填时池体应无损伤、沉降、位移、变形 3回填料回填时必须进行分层劵实处理,回填土压实度应 大于或等于90%或按设计要求。 4不应采用压路机等重型设备来夯实储水池池体周围的回 填料,宜采用不会引发振动的小型碾压机进行夯实。 5模块化雨水储水池所需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地下水或地表水流入,否则应采取降水措施。

    7.2.5模块化雨水储水池包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层应采用土工布包裹塑料储水模块,在用聚乙烯 (PE)土工膜包第二层的施工中,应防止塑料储水模块尖角刺穿 土工膜;最外层用土工布包裹,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并且焊 接严密; 2也可采用复合土工膜包裹塑料储水模块,施工要求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 的有关规定: 3模块化雨水储水池四周可设置PVC防护板或聚苯乙烯泡 未板等材料的回填保护层,以防止回填时划破土工膜 7.2.6施工过程中严车辆从储水油油体上方融过

    7.3.1室外回用雨水理地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土 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深度不得 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车行道下的管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 0.7m

    7.3.2回用雨水管道及水池进出水管、溢流管等管道支架应设

    7.3.3回用雨水管道穿越储水池宜采用专用配件,

    外墙时应采用防水套管等防水措施

    8.1.1 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回用雨水储存单元; 2 回用雨水处理单元; 3 回用雨水供水单元; 4 设备用房及相关附属配置。 8.1.2 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试验记录; 3 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 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6 系统调试运行记录

    8.2.1雨水收集和排放管道在回填土前应进行无压力管道严密 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

    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香、检香满水试验记录

    8.2.3验收时应逐段检查雨水供水系统上的水池(箱)、

    阀门、给水栓、取水口等,并检查防止误接、误用 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8.2.5模块化雨水利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送

    管材标准并应急切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并应急切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2.8控制柜(屏)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并应急切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2.9控制系统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有关规定

    8.2.9控制系统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8.2.10工程竣工验收后建筑造价、预算、定额,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立 卷归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8.2.10工程工验收后,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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