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394-2015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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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1泡沫液的灭火性能级别应为I级或ARI级,抗烧水平应 为A级。

    3.1.2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或用一套系统同时保护水溶性

    3.1.7配置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用水应为淡水,水源水温宜为 4℃~ 35℃ 。

    牛奶标准2.1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等必须采用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 度的产品。

    3.2.1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等

    3.2.2七氟丙烷储存容器、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

    3.2.2七氟丙烷储存容器、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 沫产生器、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七氟丙烷液体管道等组 涂红色。

    3.2.3七氟丙烷储存容器应符合压力容器相关标准的规定

    丙烷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检漏装置。 3.2.4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应采用钢管,管道外壁应进行防 腐处理。

    3.2.5七氟内烷比例混合装置应符合下列

    1 进口工作压力与流量应在标定的工作压力与流量范围 2七氟丙烷进液管道上应设置单向阀; 3平衡阀的七氟丙烷液体进口压力应大于泡沫混合液进 压力,且其压差应满足产品使用要求,

    3.2.6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七氟内烷泡沫灭火系统应采用立式产生器; 2产生器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制作,并应采用法兰或沟 槽连接; 3当水源水温不高于30℃时,产生器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0.4MPa,当水源水温高于30℃时,产生器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0.5MPa,产生器密封的开启压力应为0.2MPa~0.3MPa。 3.2.7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组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和《气体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的规定,

    4.0.1七氟丙泡沫灭火系统应为固定式灭火系统,且应采用液 上喷射系统

    4.0.1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应为固定式灭火系统,且应采用液 上喷射系统。 4.0.2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其横截面积确定。 4.0.3对于沸点低于45℃可燃液体储罐,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 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L/(min·m),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15min。

    4.0.4设置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配置用于

    4.0.5设置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

    1七氟内烷泡沫产生器的型号及数量,应根据本规程第 4.0.2条和第4.0.3条计算所需的七氟内烷泡沫混合液流量确定 且设置数量不应小于表4.0.6的规定; 2应选用同规格的七氟内烷泡沫产生器,且应沿罐周均匀布 置; 3水溶性液体储罐应设置泡沫缓冲装置。

    表4.0.6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设置数量

    V. = CVo + N.Ves +Vis

    :P 七氟丙烷储存容器的储存压力(MPa,绝对压力),取 2.6MPa 或 4.3MPa; Pes 七氟丙烷储存容器的剩余压力(MPa,绝对压力),取 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注人点泡沫混合液 的工作压力加上0.05MPa; V。一一单个七氟丙烷储存容器的容积(L); K一一裕量系数(不小于 1. 05)。

    (4. 0. 10)

    式中:q 一 七氟内烷泡沫产生器的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流量(L) min); k一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的流量特性系数; P一一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的进口压力(MPa)。 4.0.11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设计流量应有不小于5%的裕量。 4.0.12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启动 后,将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输送到保护储罐的时间不大于5min。 4.0.13当仅使用空气泡沫灭火时,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控制 应能保证不启动七氟丙烷供给该系统。 4.0.14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管道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规定,七氟丙烷泡沫混合 液可按水对待。 4.0.15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管道上试验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在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应留出泡沫混合液和七 氟丙烷泡沫混合液流量检测仪器的安装位置; 2在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应设置试验检测口; 3在防火堤外侧最不利和最有利水力条件处的管道上宜设 置供检测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的压力表接口。 4.0.16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混合液进口水平管道上应 设置压力表。 4.0.17被保护储罐上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每个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应用独立的混合液管道引至防 火堤外; 2除立管外,其他混合液管道不得设置在罐壁上; 3连接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的混合液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 罐壁上,管卡间距不宜大于3m; 4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的立管下端应设锈渣清扫口。 4.0.18防火堤内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地上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水平管道应敷设在管墩或管架 上,与罐壁上的七氟内烷泡沫混合液立管之间宜用金属软管连接: 2埋地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距离地面的深度应大于 0.3m,与罐壁上的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立管之间应用金属软管连 接; 3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应有3%的放空坡度。 4.0.19防火堤外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对每个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应在防火堤外设置独立的控 制阀; 2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应设置放空阀,且其管道应有 2%的坡度坡向放空阀。 4.0.20七氟丙烷储存装置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 宽度不宜小于0.7m,且操作面不宜小于1.5m;当七氟丙烷储存装 置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 平台或操作凳。

    5.1.1七氟内烷泡沫灭火系统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应按本规程附录A划分。

    应按本规程附录A划分。

    5.1.2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

    1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2主要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3泡沫液、七氟丙烷灭火剂、七氟丙烷储存装置及其启动装 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泡沫产 生器、控制阀门、控制柜等系统组件应具备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 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4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管材及管件等部件和材料应具 备产品出厂合格证。 5.1.3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5.1.3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按本规程附录B中表B.0.1检查 果应合格; 2施工过程检查应全部合格,并应按本规程附录B中B. 的要求记录。

    的要求记录。 5.1.4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规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规定。

    5. 2.2 泡沫液及七氟内烷灭火剂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 厂合格证。

    5.2.3七氟丙烷储存装置及其启动装置、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 置、七氟内烷泡沫产生器等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 定:

    5.2.3七氟丙烷储存装置及其启动装置、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

    1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 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5铭牌标记清晰、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2.5其他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组件的进场检验应符合

    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及《气体 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规定。

    5.3.1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本规程附录B中

    5.3.3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七氟内烷比例混合装置的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与管道连接处的安装应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调试时观察检查。 3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的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水平管道 上,其平衡阀应竖直固定在支架上,泡沫混合液进口水平管道上的 压力表应安装在便于观测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4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5其他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应符合现

    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及《气体灭火系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规定

    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

    1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喷水 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一 次喷水试验,系统流量、七氟丙烷泡沫产生装置的工作压力、泡沫 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七 氟丙烷混合比、系统的响应时间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远的被保护储罐;当 为自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大和最远两个储罐分别以手动和自动 的方式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七氟丙烷液体可用水代替,试验储存容器的规格、 型号、水的充装体积及工作压力应和系统设计储存容器相同,试验 诸存容器的数量不应少于系统设计储存容器数量的20%,且不得 少于个。各参数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测量。

    2将水放空后,应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 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实测泡沫混合比、泡沫到达最远储罐的时 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七氟丙烷可用氮气代替,试验储存容器的规格、型 号及工作压力应与系统设计储存容器相同,试验储存容器的数量 不应少于系统设计储存容器数量的20%,且不得少于一个。泡沫 混合比用电导仪测量,泡沫到达最远储罐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6.0.1七氟内烷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 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6.0.2七氟内烷泡沫灭火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按本规 程附录B中表B.0.4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 2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组件和材料符合市场准入制 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合格证,材料和系统组件进场 检验的复验报告; 3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说明书; 4七氟内烷泡沫火火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和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7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8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调试记录。 6.0.3七氟内烷泡沫灭火系统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的验收应合格,并按本规程附录B中 表B.0.3记录;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全部合格,并按本规程附录B中表 B.0.4记录; 3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应 合格,并按本规程附录B中表B.0.5记录。 04一土氟丙烷沟法平水系统应对施工质最进行验收并应句托

    下列内容: 1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七氟内烷储存装置及其 启动装置、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消防泵、 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的规 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 2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位置、坡向、坡度、连接方式及安 装质量; 3固定管道的支、吊架,管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 4管道和系统组件的防腐; 5消防泵房、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 6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量测及试验检查。 6.0.5应对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功能验收,功能验收应进 行喷泡沫试验。 检查数量:任选一个被保护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按本规程第5.4.4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6.0.6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系统不 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6.0.7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放空 复原系统,并且其泡沫液、七氟内烷液体储量应满足灭火设计用量 要求。 6.0.8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 位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竣工图; 2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七氟内烷泡沫火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士氟柄烷泡沫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6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 6.0.9本规程未做规定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的规定执行。

    7.0.8 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

    应立即更换,并应复原系统。

    廿录A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A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 B系统施工、验收记录B.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B.0.1填写,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表B.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许可证开工日期序号目内容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质量责任制3操作上岗证书4施工图审查情况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核6施工技术标准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8现场材料、系统组件存放与管理9其他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查(签章)(签章)(签章)结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21.

    B.0.3隐蔽工程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按表B.0.3填写,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由监理工程师填写。表B.0.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参数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防腐管道编号管材介压力介压力时间结介压力时间结等结径料质(MPa)质(MPa)(min)果质(MPa)(min)果级果隐蔽前的检查隐蔽方法简图或说明验收结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收(签章)(签章)(签章)单位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27:

    B.0.4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应由施工 单位按表B.0.4填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核查,并做出核查结论,由监理单位填 写。

    4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控制

    B.0.5七氟内烷泡沫火火系统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按表B.0.5填 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 写。

    5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注:1检查项目栏内应根据系统选择的具体设备进行填写; 2检查项目若正常划/ 。

    注:1检查项目栏内应根据系统选择的具体设备进行填写; 2表格不够可加页; 3结果栏内填写合格、部分合格、不合格。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GB18614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 《士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GB18614

    CECS 394 : 2015

    念 剂 灭火剂和系统组件 (41) 3. 1 灭火剂的选择和储存 (41) 3. 2 系统组件 (41) 设 计 (43) 施 工 (47) 5. 1 般规定 (47) 5. 2 进场检验 (47) 5. 3 安装 (48) 5. 4 调试 (48) C 验 收 (50) 维护管理 (51)

    1.0.1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灭火系统,主要用于低 沸点可燃液体储罐区。该系统用七氟丙烷替代空气发泡,具有泡 覆盖隔离和七氟内烷化学抑制的双重灭火功效,可快速、有效地 扑灭低沸点可燃液体储罐火灾。该系统发泡倍数一般低于20倍, 属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自前,我国低沸点可燃液体储罐区一般设置空气泡沫灭火系 统,但研究表明,空气泡沫并不能有效地扑救该类液体储罐火灾。 因此,在低沸点可燃液体储罐区应用七氟内烷泡沫灭火系统十分 必要。 七氟内烷气体泡沫灭火系统流程图见图1,该系统主要由泡 沫液储罐、七氟丙烷储存装置、供水系统、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七氟 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阀门和管道等部件组 成。灭火系统启动后,水流通过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和泡沫液混和, 形成泡沫混合液,泡沫混合液再经过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和七 氟内烷液体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该混合液 通过特制的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后产生一定倍数的七氟丙烷泡 沫,施加到燃液表面进行灭火

    图1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流程图

    3.1.1低沸点可燃液体由于饱和蒸汽压高,该类液体储罐的火灾 扑救难度远大于普通可燃液体储罐,因此,选择灭火性能最高的泡 沫液,有利于快速灭火。对于普通泡沫液,灭火性能级别应为工 级,抗烧水平应为A级;对于抗溶性泡沫液,火火性能级别应为 ARI级,抗烧水平应为A级。 3.1.2抗溶性泡沫液既可扑救水溶性液体储罐火灾,也可扑救 水溶性液体储罐火灾,因此,同时保护水溶性液体储罐和非水溶性 液体储罐时,需要用抗溶性泡沫液。 3.1.3七氟丙烷灭火剂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七 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GB18614的规定。 3.1.4为保证发泡性能,七氟丙烷在混合液中应占到一定比例 经试验研究,七氟丙烷混合比不低于5%时,发泡性能较好。 3.1.5七氟丙烷灭火剂的储存温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 系统及部件》GB25972确定,另外,为防止储罐爆炸影响灭火剂储 存房间,规定了灭火剂储存房间距储罐的最近距离。 3.1.6泡沫液的储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GB50151的相关规定,如泡沫液的储存场所、储存温度等。 3.1.7低沸点可燃液体沸点低,若水源水温过高,对灭火不利,另

    求是对系统组件的最基本要求,

    统易于识别和维护,规定对七氟丙烷储存容器、七氟丙烷比例混合 装置、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等组件涂红 色。其他输送泡沫液、泡沫混合液或泡沫的系统相关组件,按现行 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规定,也要涂成红 色。

    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由于七氟丙烷的饱和蒸气压是随着温度的 增加而增大的,因此,公称工作压力要大于最高使用温度下的工作 压力。

    3.2.4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管道的要求和泡沫混合液管道

    5.2.4七闪烧泡 求是相同的,均要求使用钢管,管道外壁要进行防腐处理

    3.2.6相对于横式产生器,立式产生器在储罐爆炸时,被损

    概率要小,对产生器材料和连接方式的规定,也是从降低其被破坏 概率方面考虑的。七氟丙烷液体的饱和蒸气压在30℃时为 0.43MPa,35℃时为0.51MPa,为防止七氟丙烷在管道内气化,并 结合目前泡沫产生器的工作压力范围(0.4MPa~0.6MPa),规定 了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在水源温度不同时的工作压力。 3.2.7本节主要对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的特有组件或组件的 特殊要求进行了规定,对于本节涉及的系统组件,除应符合本节规 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如对于七氟内烷储存装 置及其启动装置,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GB50370的规定。本节未涉及的系统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 英CD0270的坝宝如对沟注山例泪合装器沟法滤继锚沟注

    概率要小,对产生器材料和连接方式的规定,也是从降低其被矿 概率方面考虑的。七氟丙烷液体的饱和蒸气压在30℃时 0.43MPa,35℃时为0.51MPa,为防止七氟丙烷在管道内气化 结合目前泡沫产生器的工作压力范围(0.4MPa~0.6MPa), 了七氟丙烷泡沫产生器在水源温度不同时的工作压力。

    3.2.7本节主要对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的特有组件或组

    待殊要求进行了规定,对于本节涉及的系统组件,除应符合本节规 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如对于七氟丙烷储存装 置及其启动装置,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火火系统设计规 范》GB50370的规定。本节未涉及的系统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GB50370的规定。如对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储罐、泡沫 消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等系统组件的规定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规定。

    4.0.1七氟内烷泡沫火火系统主要应用于低沸点可燃液体储罐: 由于罐内液体沸点低,喷酒泡沫过程中若对液面扰动过大,会加速 液体蒸发,不利于灭火,因此不宜采用移动式系统。对于半固定式 系统,因需要同时供给七氟丙烷和泡沫液,不易实现。另外,从系 统响应角度来说,低沸点可燃液体火灾一般发展迅猛,燃烧迅速, 发生火灾后需要快速响应,移动式系统和半固定式系统响应速度 慢,因此规定系统应为固定式系统。液下和半液下系统当泡沫经 过液体时会对液体产生较大扰动,加速液体蒸发,不利于火火,因 此,不能采用

    4.0.2考虑到低沸点液体储罐的火灾扑救难度比一般储罐要 许多,且由于其燃烧剧烈,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发生火灾时需 快速灭火,因此,规定不论何种类型的储罐,均需要按横截面 防。

    4.0.3本条规定的参数是依据公安部关津消防研究所和杭州

    环氧丙烷和正戊烷的沸点分别为34.24℃和36.1℃,属于灭 火难度极大的低沸点可燃液体。试验储罐直径为3.5m,深1m。 七氟内烷采用压缩氮气驱动,泡沫混合液采用压缩空气驱动。试 验时,罐壁采用在管道上打孔的方式进行水冷却。试验结果见 表1。 对环氧丙烷进行了2次灭火试验,在12L/(min·m)的供给 强度下,控火时间小于2min变电站标准规范范本,火火时间小于3min。 对正戊烷进行了2次灭火试验,第一次试验混合液供给强度

    为6.7L/(min:m),供给泡沫55s后控火,供给泡沫6min30s时停 正供给泡沫,此时仅剩离泡沫产生器最远端的小部分边缘火未灭 亭正止供泡5min后,边缘火熄灭。第二次试验供给强度为13.1L min·m),供给泡沫1min后控火,2min后灭火。 试验表明,七氟丙烷泡沫的灭火效率远高于空气泡沫,以较小 的强度供给泡沫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控火和灭火。

    表1低沸点可燃液体七氟丙烷泡沫灭火试验结果

    4.0.4为了扑救由于储罐爆炸或其他原因而在防火堤内产生的

    1本款是按其中一个泡沫产生器被破坏,七氟丙烷泡沫灭火 系统仍能有效灭火的原则规定的。由于低沸点可燃液体储罐火灾 危险性高,扑救难度大,因此对储罐的最大直径做了限制。 2为使各泡沫产生器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均衡,以利于灭火, 准荐采用相同型号的泡沫产生器并要求其均布。 3水溶性液体储罐如无缓冲装置,泡沫会对液面造成冲击: 更火灾难以扑灭。本款所述的泡沫缓冲装置包括泡沫溜槽和泡沫

    缓冲罩,其中,泡沫溜槽主要用于固定顶储罐,泡沫缓冲罩即可用 于固定顶储罐文可用于内浮顶储罐。

    4.0.7确定七氟丙烷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时螺丝标准,需要对拟采

    4.0.8对于内储压系统,七氟内烷火火剂设计用量包括利用七氟

    4.0.13对于普通液体储罐和低沸点可燃液体储罐共存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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