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127.1-202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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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6.3.2.2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应不大于名义制热消耗功率明示值 的110%

    按6.3.2.3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 量应不小于低温制热量明示值的95%,且不低 于5.4.3所述名义制热量明示值的75%

    5.4.6低温制热消耗功率

    按6.3.2.3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应不大于低温制热消耗功率明示值 的110%

    公差标准5.4.7制冷最大负荷

    5.4.8制冷最小负荷

    按6.3.2.5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各部件不应损坏,低压、防冻及过载保护器不应跳开,机组应能1 作。

    按6.3.2.6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安全保护元器件不应动作而停止运行; 一融霜应自动进行、功能正常、融霜彻底,融霜时的融化水应能正常排放; 融霜所需的总时间应不超过试验总时间的20%

    .2.7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在1h试验运行期间,安

    5.4.11.1名义制冷性能系数

    按6.3.2.1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名义制冷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值的95% 保留两位小数。

    GB/T 25127.1—2020

    GB/T 25127.12020

    5.4.11.2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按6.3.2.2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 5%.其值保留两位小数

    5.4.11.3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按6.3.2.3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 5%,其值保留两位小数

    5.4.11.4制热季节性能系数

    按附录B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制热季节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值的95%, 留两位小数

    5.4.11.5全年性能系数

    按附录B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全年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值的95%,其值 雨位小数。

    5.4.12水侧压力损失

    5.4.13辅助电加热消耗功率

    带有辅助电加热的机组,其电加热实际消耗功率应为机组电加热功率明示值的90%~105%。

    5.4.14噪声和振动

    5.4.14.1机组应按附录C的规定测量噪声,其实测值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十2dB(A) 5.4.14.2机组应进行振动测量,其各明示的振动参数实测值均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

    5.4.14.1机组应按附录C的规定测量噪声,其实测值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十2dB(A)

    矶组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Q

    6.3.5.2的规定进行电气强度试验时,不应发生击

    GB/T 25127.12020

    .5.3.3当机组安装及电气连接完 接地电路的连续性。测试按

    表3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的检验

    表4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

    机组的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GB/T4208一2017中规定的IPX4。对机组进行溅水试验后,其 阻和电气强度仍应符合5.5.1和5.5.2的规定。

    6.1仪表准确度和测量规定

    1.1试验用仪器、仪表的准确度按GB/T10870一2014中附录C的规定并经校准或检定合格。 压力等易受现场接线或安装影响的仪器、仪表,宜在测量现场对传感器、二次仪表和软件等进行事 准。

    6.1.2测量按以下规定进行

    b)机组的空气干、湿球温度的测量按GB/T10870一2014中附录B的规定; c)机组冷(热)水侧压力损失的测量按GB/T18430.1一2007中附录B的规定

    GB/T 25127.1—2020

    6.2机组安装和试验规定

    表6的规定。 注1:平均变动幅度指实测的平均值与各试验工况的规定值的偏差。 注2:最大变动幅度指试验过程中实测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各试验工况的规定值的偏差。 注3:当机组平稳运行在各工况下,有关读数允差符合表5和表6的规定时,可认为机组达到稳定运行状态

    机组测试温度和流量读数允差(平均变动幅度)

    融霜为融霜运行前的条件,开始融霜时满足表7规定的温度条件即可

    表6机组测试温度和流量读数充允差(最大变动幅度)

    融霜为融霜运行前的条件,开始融霜时满足表7规定的温度条件即可,

    GB/T 25127.12020

    表7融霜时的温度偏差

    6.2.2机组应在其铭牌规定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运行,电压偏差应不大于土5%,频率偏差应不大 于±0.5Hz 6.2.3被试机组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并且不应进行影响制冷量和制热量的构造改装。 6.2.4机组使用的水质应符合GB/T18430.1一2007中附录D的规定。 6.2.5机组试验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0870一2014中的规定

    6.3.1气密性和压力试验

    6.3.1.1气密性试验

    机组制冷剂侧在设计压力下,按NB/T47012一2010中泄漏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5.2.1的 规定

    6.3.1.2 直空试验

    机组制冷剂侧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抽真空至266Pa以下,至少保压10min,应符合5.2.1的 规定。

    6.3.1.3压力试验

    机组水侧在1.25倍设计压力(液压)或在1.15倍设计压力(气压)下,按NB/T47012一2010中压力 试验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5.2.2的规定。

    6.3.2名义工况性能

    6.3.2.1名义制冷量和名义制冷消耗功率

    将机组压缩机的运行频率或容量调至名义制冷量设计额定值(定速或定容量压缩机的机组将卸载 机构等能量调节装置置于名义制冷量设计额定值位置),在表1规定的名义制冷工况下,名义制冷量按 B/T10870一2014的规定,主要试验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名义制冷消耗功率包 活压缩机电动机、油泵电动机、操作控制电路和放热侧冷却风机电动机等的输入总电功率(不包括循环 水泵电动机的输入电功率)。名义制冷量和名义制冷消耗功率应符合5.4.1和5.4.2的规定,并同时测 量运行电流和功率因数

    6.3.2.2名义制热量和名义制热消耗功率

    将机组压缩机的运行频率或容量调至名义制热量设计额定值(定速或定容量压缩机的机组将 构等能量调节置于名义制热量设计额定值位置),在表1规定的名义制热工况下,制热量 B/T10870一2014的规定,主要试验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名义制热消耗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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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和计算同6.3.2.1。但名义制热量和名义 量和消耗功率。名 义制热量和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应符合5.4.3和5.4.4的规定。同时测量运行电流和功率因数。

    6.3.2.3低温制热量和低温制热消耗功率

    将机组压缩机的运行频率或容量调至适宜值(定速或定容量压缩机的机组将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 置于最大制热量位置),在表1规定的低温制热工况下,制热量按GB/T10870一2014的规定,主要试验 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低温制热消耗功率测试和计算同6.3.2.1。但低温制热量和 氏温制热消耗功率不包括辅助电加热的制热量和消耗功率。低温制热量和低温制热消耗功率应符合 .4.5和5.4.6的规定。同时测量运行电流和功率因数

    6.3.2.4制冷最大负荷

    机组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及表1规定的制冷最大负荷工况下运行,达到稳定状态后再运行2h, 应符合5.4.7的规定

    6.3.2.5制冷最小负荷

    机组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及表1规定的制冷最小负荷工况下运行,达到稳定状态后再运行2h, 应符合5.4.8的规定,

    机组在表1规定的融霜工况下首次融霜结束后(自动融霜或者手动触发融霜),再连续运行两个完 整的制热融霜周期或连续运行3h,取其长者。如果连续运行3h,期间没有出现融霜,试验总时间为从 首次融霜结束时开始,至3h后首次出现的融霜结束为止。 如果连续运行满3h时,有一个制热融霜周期还没有结束,则试验总时间应延长至这一个制热融霜 周期结束为止

    电压和额定频率及表1规定的一25℃制热工况

    6.3.2.8性能系数

    性能系数按如下方法获得: a)名义制冷性能系数(COP。):按3.2的定义,利用6.3.2.1的试验结果计算得出; b 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h):按3.2的定义,利用6.3.2.2的试验结果计算得出; C 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品):按3.3的定义,利用6.3.2.3的试验结果计算得出; d)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试验和计算得出; e)全年性能系数(APF):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试验和计算得出

    6.3.2.9水侧压力损失

    制冷状态下的水侧压力损失,在进行名义工况制冷性能试验时,按GB/T18430.1一2007中附录 定测量机组水侧压力损失。 制热状态下的水侧压力损失,在表8规定的工况条件下进行试验,按GB/T18430.1一2007中附 规定测量机组水侧压力损失

    GB/T 25127.12020

    表8制热状态下水侧压力损失测量工况

    6.3.2.10辅助电加热消耗的电功率

    热状态下较大的压损值作为机组的水侧压力损失

    带有辅助电加热的机组按6.3.2.2进行制热量试验时,当制热运行稳定后,给电加热通电,并测定辅 助电加热的电功率,应符合5.4.13规定

    6.3.3噪声和振动试验

    6.3.3.1噪声试验

    安附录C的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4.14白

    6.3.3.2振动试验

    机组的振动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测量仪器的频率范围应为10Hz~500Hz,在此频率范围内的相对灵敏度以80Hz的相对灵 敏度为基准,其他频率的相对灵敏度应在基准灵敏度的十10%~一20%的范围内; 机组安装在平台上,安装平台和基础不应产生附加振动或机组共振,机组运行时安装平台的振 动值应小于被测机组最大振动值的10%; C 机组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供电,并在名义制热工况和名义制冷工况下分别进行测量: 测点为机组最外侧的四个底角,分别按X、Y、Z三个方向进行测量; e) 测量时,所用仪器的传感器与测点的接触应良好,并保证具有可靠的连接; 机组的振动值以各测点测得的最大数据为准

    任出厂前应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供电,进行至少

    6.3.5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6.3.5.1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采用额定电压等级为500V的绝缘电阻计进行测量。测量应在机组带电部位与可能接地白 电部位之间进行。

    6.3.5.2电气强度试验

    在机组带电部位和非带电金属部位之间加一个频率为50Hz的基本正弦波电压,试验电月

    为1000V十2倍额定电压值,试验时间为 1mn;试验时间旭可采用1s,但试 电压值位方 1.2倍的(1000V+2倍额定电压值); b)电机已由制造商进行电气强度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的,电机可不再进行该项目测试; c)已进行电气强度试验的部件可不再进行试验; d 在控制电路的电压范围内,在对地电压值为直流30V以下的控制回路中应用的电子器件,可 免去电气强度测试

    6.3.5.3接地装置

    机组的接地装置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对机组保护接地装置的规定,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判断其是否合格; b)对机组保护接地端子及保护接地螺钉的规定,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判断其是否合格; c)对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的试验,采用来自PELV(保安特低电压)电源的50Hz或60Hz的 12V电压、至少10A电路和至少10s时间的验证。试验在接地端子和保护接地电路部件的 有关点间进行

    机组电镀件的盐雾试验按GB/T 的规定进行 试验周期为24h。试验前,电镀件表面应 油;试验后,应先用清水冲掉残留在表面的盐分,然后再检查电镀件的腐蚀情况。

    6.3.7涂层附着力试验

    在涂装件外表面任取10mm×10mm天的面积,用新力片纵横各划11条间隔1mm、深达底材的 平行切痕。用医用氧化锌胶布贴牢划痕部分,然后沿其中一组划痕的方向快速撕下胶布。检查划痕范 围内漆膜脱落的格数(每小格漆膜保留不足70%的视为脱落),并以对100的比值评定附着力。

    6.3.8有害物质含量检测

    机组控制系统硬件的有害物质含量检测应按GB/T26572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1.15

    机组在表4给出的温度范围内运行,当固定某一温度条件而改变另一温度条件时(其他按名义工况 时的流量和温度条件),测定其制冷(热)量以及对应的消耗功率。将试验结果绘制成曲线图或编制成表 格,每条曲线或每个表格应包含不少于4个测点

    6.3.10防护等级试验

    按GB/T4208一2017中的IPX4等级进行溅水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6.3.5.1的绝缘电阻试验和 6.3.5.2的电气强度试验

    每台机组应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9的规定。

    GB/T 25127.12020

    注1:“/”表示需要检验的项目;“ ”表示不需要检验的项目。 注2:单热型机组免去制冷相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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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机组均应做出厂检验

    批量生产的机组应进行抽样检验。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等由制造商 部门自行确定

    7.5.1当有下列情形发生时,第一台产品应做型式检验: 一新产品开发; 一定型产品进行重大改进,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 7.5.2型式检验应每三年进行一次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每台机组应在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且包含表10的内 用可燃性制冷剂时,铭牌上还应给出符合GB2894一2008规定的“当心火灾”的警告标志,标志 宜高度应不小于10mm,可不着色

    GB/T 25127.12020

    使用说明、维护保养和注意事项(对于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机组的维修和保养除满足 GB/T9237的要求外还应符合GB4706.32一2012中附录DD的规定)

    用说明、维护保养和注意事项(对于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机组的维修和保养除满足 B/T9237的要求外还应符合GB4706.32一2012中附录DD的规定)

    8.3.1机组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倾斜或遭受雨雪淋袭。 8.3.2机组出厂前应充人或保持规定的制冷剂量,或充人0.02MPa~0.03MPa(表压)的干燥氮气 8.3.3产品应贮存在于燥的通风良好的场所中,并注意电气系统的防潮

    1机组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倾斜或遭受雨雪淋袭。 机组出厂前应充人或保持规定的制冷剂量,或充人0.02MPa~0.03MPa(表压)的干燥氮气。 3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的通风良好的场所中,并注意电气系统的防潮

    机组的制热性能试验过程包括三 个阶段:预处理阶段、平衡阶段和数据采集阶段

    GB/T 25127.1202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制热性能试验要求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制热性能试验

    4.2.1当机组达到稳定运行状态(见6.2.1的注3)时,试验进人预处理阶段并持续运行至少10min。 4.2.2如果在预处理阶段结束前进行了一次除霜过程,则试验应在该除霜过程结束且机组恢复稳定运 行状态后重新开始并持续制热运行超过10min。 .2.3可用自动除霜或手动除霜方式以结束预处理阶段

    A.3.1预处理阶段结束后试验随即进入平衡阶段试验、检测与鉴定

    1.3.1预处理阶段结束后试验随即进入平衡阶段。 4.3.2平衡阶段的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h。 A.3.3在平衡阶段.试验工况各参数应满足表A.1规定的读数允差

    A.4.1平衡阶段结束后试验随即进人数据采集阶段, A.4.2按GB/T10870一2014的要求采集所需数据,并计算热泵机组制热量。 4.4.3应采用一个积分式的电功率计或试验系统测量热泵机组的耗电量。 A.4.4应在数据采集阶段的前35min内计算机组使用侧进出水的平均温差变化率△T,(t)。数据采 集期间每5min测量一次进出水温差,温差变化率根据式(A.1)计算:

    ×100% A Tir

    ...............

    紧固件标准...............

    %T 机组使用侧进出水的平均温度变化率; △T(0 一第1个5min时间段的进出水温度偏差,单位为摄氏度(℃); AT:() 第(t十1)个5min时间段的进出水温度偏差,单位为摄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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