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32-2011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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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JJ 32-2011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4.2.1以含藻水为原水的水厂应设置预处理。结合水源水质特 点,预处理可采用化学预氧化、粉未活性炭吸附或生物氧化等工艺,

    4.2.1以含藻水为原水的水厂应设置预处理。结合水源水质特

    4.2.2预氧化的氧化剂应根据水源水质、规模、净

    件选择氯、臭氧、高锰酸盐、二氧化氯等。投加的预氧化药剂不 得影响水厂出厂水水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 规范》GB 50013 的规定。

    医药标准4.2.3预氧化药剂投加点可选择在水源厂(站)、净水

    先选择在水源厂(站)投加预氧化药剂,并充分利用原水辅 接触时间。当在水厂内投加预氧化药剂时,应避免各种药剂 的相互影响

    2.4预氧化药剂投加量应根据水源水质、净水工艺、预氧 标以及水质安全等条件确定

    4.2.4预氧化药剂投加量应根据水源水质、净水工艺、预

    4.2.5预氧化剂与待处理水应保证有足够的接触时间。

    用粉末活性炭吸附。粉末活性炭投加点和用量,应根据水质 验确定。粉末活性炭宜投加到原水中并充分混合,投加量 (10~30) mg/ L

    B()Ds/C)D的比值宜大于0.2。原水的藻数量、耗氧量、氨 度较高,且水温不低于5℃的含藻水,可根据试验结果,采 物预处理

    4.2.8人工填料生物接触氧化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为(1.5~2.5)

    1 滤料粒径宜为(2~5)mm,滤料厚度宜为2m,滤速宜 为 (4~6) m/h; 2气水比宜为0.8:1~1.5:1,可采用穿孔管曦气、气水 冲洗; 3气水反冲洗强度宜为:水(10~15)L/(m·s),气(10~ 20)L/(m: s)。

    4.3混凝、沉淀 (澄清)

    +.3.1混合及絮凝池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

    混合及絮凝池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

    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气浮池前的混凝时间可少于沉 淀工艺,宜为 (5~15) min。

    4.3.3上向流斜管沉淀池的液面负荷宜采用(5.0~6.5)m/ (m .h),

    4.3.5高效沉淀池清水区的液面负荷可采用(10~25)m/ (m2 . h)。

    4.4.1气浮池接触室的上升流速宜为(10~20)mm/s,分离 室的向下流速可采用(1.5~2.0)mm/s,即分离室液面负荷可 为 (5. 4~~7.2)m3 /(m. h)。 4.4.2气浮池的单格宽度不宜超过10m,池长不宜超过15m, 有效水深可采用(2.0~3.0)m。 4.4.3气浮池应设置排泥、排渣设施。 4.4.4溶气罐位置宜靠近气浮池,溶气压力可采用(0.2~0.4) MPa;溶气水回流比宜为6%~10%,当含藻量高时,可采用 11% ~15% 。

    为(5.4~7.2)m3/(m· h)。

    4.4.5气浮池的藻渣必须全部收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4.5.1滤池的滤料组成及滤速可按照表4.5.1选用。滤池的承 托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 关规定,其中单层石英砂滤料、双层滤料的承托层之上应铺设粒 径为(1~2)mm、厚度为50mm的石英砂

    表4.5.1滤池的滤料组成及滤速

    注:滤料的密度(g/cm*):无烟煤1.4~1.6;石英砂2.6~2.65;高密度矿石 4. 4 ~ 5.2.

    7.+ 膜单元应进行冲洗及定期化学清洗。

    .+ 膜单元应进行冲洗及定期化学清洗。 7.5膜单元化学清洗的废液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必须按照无 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4.8.1出厂水消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的有关规定。 4.8.2出厂水及管网水的消毒副产物浓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3.1出厂水消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50013的有关规定。

    4.8.2出厂水及管网水的消毒副产物浓度必须符合现

    5.0.1以含藻的湖泊、水库或河流为水源的水厂,宜在现行行 业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规定的 级保护区边界选择水质敏感点,并设置水质突发性污染的预警设 施。预警可采用水质模型或生物预警等形式。 5.0.2湖泊、水库水源取水口半径100m范围内,可设置拦截 设施(滤布)或其他形式的水华物理隔离区,并应采取机械捞藻 笨施

    5.0.2湖泊、水库水源取水口半径100m范围内,可设置拦截

    5.0.3 以湖泊、水库或含藻的河流为水源的水厂,宜在水

    (站)或水厂设置投加预氧化剂及粉末活性炭的设施。预 和粉末活性炭投加量可根据水质和试验确定

    5.0.4当取水口所在水域发

    高、异喉异味严重时,除应采取紧急措施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外, 还应同时加大水处理中的预氧化剂、混凝剂、助凝剂(聚丙烯酰 胺等)、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并调节混凝时水的pH值至 6.5~7.0。

    A.0.1样品制备应符合下列规

    1将含藻水水样摇匀后倒人1000mL筒形分液漏斗中至 1000mL刻度处; 2加人3omL鲁哥氏液(Iugolssolution)摇匀固定,静 沉24h后,用虹吸管吸出上清液,直至筒形分液漏斗中剩下 20~25)ml的浓缩液; 3将浓缩液摇匀后移人到50mL带刻度的定量瓶中,然后 用吸出的上清液少许冲洗筒形分液漏斗3次,每次的冲洗液一并 移人上述定量瓶中; 读取浓缩液体积V

    A.0.2样品提取应符合下列规

    1以左右平移的方式摇动定量瓶200次后立即用0.1mL的 移液管从中两次各吸出0.1m.的样品,分别注人两片容积均为 0.1mL的计数框中,盖上盖玻片; 2计数框内不得有气泡,样品不得溢出计数框。 A.0.3样品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10×40或8×40倍显微镜下进行计数, 2计算应采用下列公式: 1)自镜视野法计数可采用下式

    10C N I .V.P. F:F.

    每片计数过的视野数; 每片通过计数实际数出的藻数量。 行格计数法可对计数框中的2、5、8行或2、5、8列 进行计数,可采用下式

    进行计数,可采用下式

    100V N= . P R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GB/T20466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GB/T20466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总则 18 取水口位置选择· 20 含藻水给水处理 23 4.1 般规定 23 4. 2 预处理 25 4. 3 混凝、沉淀 (澄清) 28 4.4 气浮 31 4. 5 过滤 33 4. 6 活性炭吸附· 33 4.7 膜处理 34 4.8 消毒 37 应急处理 38

    1. 0. 1 本规范修订的目的

    1. 0. 1 本规范修订的目的

    1.0.2本条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4关于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控制藻毒素的规定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大量的工业污水、生活 污水以及面源污染物等排入水库、湖泊等水域,尤其是氮磷污 染,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和藻的大量繁殖。世界上许多作为饮用

    1.0.5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标准

    3. 0. 1关于选择取水口位置的规定

    确定取水口位置时,应对水源水文特征、湖底或库底地质及 底泥、浮游生物及漂浮生物、长年主导风向、河流人湖库口、排 水口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论证,使所取之水藻数量较低、水质 较好。 在富营养化湖泊中,愈靠近污染源或河口的富营养化程度就 愈高;离湖岸愈近,受地表径流的污染愈大,水质就越差。某湖 泊离岸不同距离的取水点的水质分布如表1。浑浊度以及色度 氨氮浓度也是相同规律

    表1某湖离岸不同距离取水点的高锰酸盐指数和藻的分布

    杭州西湖、鄱阳湖、吉力湖、喀纳斯湖的含藻量都是沿岸 河口之湖心。各湖泊藻的水平分布,详见表2。

    表2湖泊中不同位置的藻数量

    3.0.2关于湖泊、水库按水深分层取水的规定

    湖泊、水库水的水质随季节和水深有较大的变化。夏秋季表 层水温高,藻含量很高。湖泊、水库底的水,含氧量不足 Fe?+、Mn2+、硫化氢含量增加。汛期、洪水期或暴雨后,湖泊、 水库水的浑浊度常常增高,不同水深的浑浊度也不同。因此采用 分层取水时,在不同李节,可从不同水深取得较好水质的原水。 如抚顺某水厂取水在大伙房水库内,设四层取水口,根据不同季 节的水质变化分层取水,全年的原水浑浊度低于7NTU,藻类含 量也较低;贵阳、青岛、大连等市以及日本釜房湖的水厂,都在 水库内分层取水,有些水厂用绞车控制取水深度

    本规定是为了避免取水时带表层水中的大量的藻、浮沥 物和漂浮生物,避免受冰层妨碍。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各地 成投产的取水口上缘淹没深度大都大于1m。故本条规定设 氏水位时取水口上缘的淹没深度不宜小于1m。

    3.0.4关于取水口下缘距湖泊、水库底高度的规定

    湖泊、水库水中死亡的浮游生物等残骸大都沉积于湖、库 ,致使底泥有机质成分的含量增高。底泥有机质厌氧分解的结 果,使得接近底泥的底层水中,H2S、C(2、Fe2+、Mn+含量 增加。底部泥沙也会发生变迁。根据调查,各地取水口下缘距 湖、库底的高度均大于1m。据此,本条规定不宜小于1m

    目前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的主体工艺或单元一般包括混凝沉 定(澄清)或气浮、过滤、消毒的常规工艺,以及预处理、膜处 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构成,工艺流程主要根据水质情况采用不同的 组合。深度处理工艺包括:活性炭吸附滤池、臭氧生物活性炭 虑池以及膜处理单元等。对水质复杂或水质变化较大的水源,水 处理工艺选择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试验,保证选择的水 处理工艺流程经济、高效,运行及管理方便

    4.1.3关于含藻水处理工艺流程的规定

    3关于含藻水处理工艺流程的

    此,一般将混凝沉淀和气浮工艺串联,在藻含量高的时间,后续 的气浮工艺运行,藻含量较低时混凝沉淀后直接超越气浮,这样 既保证了水质又节省了运行成本。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实例。 常规处理工艺流程中的沉淀或气浮都是含藻水处理工艺的主 要单元,在水质变化大的水源,也可采用浮沉池,以应对高藻期 间的水质保障。 2原水一预处理一混凝一气浮或沉淀(澄清)一过滤一消 毒工艺流程,主要是常规处理工艺的混凝沉淀及混凝气浮仅选择 一种。对常年藻含量较高的水源,可以直接选择气浮工艺单元: 对常年藻含量不高的水源水,由于对常规处理的混凝沉淀和过滤 工艺运行影响有限,因此,可以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单元。 我国含藻水给水处理的多年生产运行实践和试验研究结果表 明,用常规处理工艺流程处理含藻水,在适当地降低沉淀(澄 清)池表面负荷和滤池滤速、增加混凝剂及助凝剂投加量、原水 含藻量短时间增高时投加粉末活性炭,出厂水水质可符合国家水 质标准。国外先进国家的含藻水处理均有此经验。 我国有多座含藻水水厂为混凝一气浮一过滤的水处理工艺流 程。在运行正常时,出厂水水质符合要求。 3水源水质条件较差,如水源为类~劣V类时,或常年 藻含量较高时,一般预处理十常规处理工艺很难达到饮用水水质 标准,可以采用在其后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单元。 北京第水厂在常规水处理工艺流程的过滤工艺之后,续以 颗粒活性炭吸附,可以有效吸附常规处理出水的异嘎,改善水的 口感;当原水平均含藻量为(215~315)×104个/L时,炭滤 池出水平均含藻量比原水降低92%~96%。我国自前采用该工 艺流程的水广主要在太湖流域及江浙地区水源水质较差的地区, 日本霞浦水厂原水含藻,在常规处理工艺流程的混合工艺之前增 加生物预处理,在滤池之后增加颗粒活性炭吸附。出厂水无异膜 异味。 4膜处理工艺近年来在国内使用增多,因此专门列出该工

    艺形式。膜处理工艺主要采用超滤或微滤。除作为常规处理和深 度处理外,也作为水源水的预处理以及与粉未活性炭联用除微污 染。本条内容仅列出了主要的工艺形式。 含藻水给水处理仅列出主要工艺流程,其他包括强化常规处 理工艺、二次微絮凝强化过滤以及多点投加预氧化剂等工艺,在 生产中都有较好的效果。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流程选择时,还必 须结合水源水质的特点,经过技术经济比较以及借鉴其他有效的 生产实践确定

    4.1.4有关含藻水采用过滤工艺单元的规定

    湖泊、水库水源由于浑浊度较低,过去国内些水厂采用微 絮凝直接过滤。但是,由于水源在不同季节以及随着环境变化会 影响水源水质,无其是水温、大风等的影响,会降低直接过滤工 艺的出水水质,有的甚至影响工艺的正常运行。自前,原直接过 滤工艺大多都增加了混凝沉淀工艺。美国要求直接过滤的进水, 长年的浑浊度应小于25NTU、色度应小于25度、硅藻应少于 20×104个/I;多数直接过滤水厂的进水浑浊度小于10NTU。 日本的生活饮水处理不用直接过滤工艺。因此,规定含藻水水源 的水厂不宜采用微絮凝直接过滤工艺

    4.2. 1 关于预处理工艺设置原

    含藻水水源由于一般呈微污染状态,尤其是季节性藻含量升 高,影响水厂净水工艺的正常运行。因此,规定应设置预处理设 施。一般可考虑预氯化、臭氧预氧化、投加高锰酸钾以及与粉末 活性炭联用的方式去除微污染。常年藻含量较高、有机污染以及 氨氮污染的水源可考虑设置生物预处理工艺。

    4.2.2关于预氧化药剂选择的原则

    臭氧预氧化剂因制备系统较复杂、设备费用较高,一般与臭 氧生物活性炭工艺联用,较少单独使用。其他化学预氧化药剂的 采用也与许多因素相关,因此,无论采用何种预氧化药剂都需要

    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药剂投加与出水水质有着密切关系,氯等 在水源受污染程度较大时,可能会产生其他有害物质影响出水水 质,因此,投加药剂应根据水源水质等情况选择,不得影响出水 水质。

    2.3关于确定预氧化药剂投力

    预氧化药剂的投加量要结合工艺目标,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 定。通过小试能够确定投药量,并保证水质安全,因此,一般可 通过试验确定。 预氧化药剂的投加量和确定原则,《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一2006有较详细的规定。用于去除有机微污染物、藻 和控制臭味的高锰酸钾投加量可为(0.5~2.5)mg/L

    4.2.5关于预氧化药剂接触时间的原则规定

    4.2.6关于粉末活性炭投加的有关规定。

    投加粉末活性炭,能有效地去除含藻水的异膜、异味、藻毒 素以及氯消毒副产物,能明显地提高常规工艺的除藻效率。我国 有多座湖泊、水库水广已经积累使用粉末活性炭经验。美国的一

    白多座常规水处理工艺水厂、日本的湖泊及水库常规工艺水厂都 采用投加粉末活性炭。粉末活性炭的投加时间,一年大约为几天 至几十天。因此,规定粉未活性炭作为短时间的吸附剂。 由于水源的水质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在确定粉末活性炭投 加点和投加量时,可以进行相应的试验。 粉末活性炭宜加于原水中,进行充分混合,接触(10~15) min以上之后,再加氯或混凝剂。除在取水口投加以外,根据试 验结果也可在混合池、絮凝池、沉淀池中投加。粉末活性炭的用 量范围是根据国内外生产实践及试验资料规定,

    4. 2.7有关采用生物预处理的规定。

    采用生物预处理工艺的前提条件主要是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 和水温,因此,必须充分重视评估原水进行生物预处理的可 行性。 在生物预处理的工程设计之前,应先用原水做该工艺的试 验,试验时间宜经历冬夏两李。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可根据 BD(C或B(ODs/COD比值鉴别。 对四座湖泊、水库的水,用相同规格的人工填料系统地进行 生物预处理中试结果表明,当BOD/COD的平均比值为(0.21~ 0.45)时,藻、氨氮、嘎國值、耗氧量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 39.2%、82.6%、49.7%、26.3%;当BOD/COD的比值为 0.08,填料上不能挂膜,藻、氨氮、喉阈值、耗氧量的去除率分 别低至:45.8%、38.7%、20.5%、12.4%。国内5座水厂长期 试验结果也表明,BOD5/COD比值宜大于0.2。因此,规定该比 直宜大于0.2。 使用人工填料(悬浮球、YDT、PWT、蜂窝等)生物接触 氧化池、陶粒生物滤池等生物预处理工艺处理含藻水,污染物的 去除效率一般为:藻65%~90%,藻毒素70%~85%,氨氮 80%~95%,耗氧量20%~42%。但生物预处理要求水温不能 太低,低于5℃时生物的活性较差,对氨氮、耗氧量的去除效果 不甚明显。因此,规定水温不宜低于5℃。

    +.2.8关于人工生物预处理设计参数的有关规定。

    国内外多座水厂的生产运行或中型试验资料都说明,生物预 处理池水力停留时间为(1.8~2.2)h以及穿孔管曝气气水比为 1:1~2:1时,生物预处理的效率高,并且运行稳定

    本条的颗粒滤料主要指人工陶粒滤料,参数的确定主要参考 国内的中试及有关的生产运行数据。 粒径(2~5)mm、厚度2m的下向流颗粒滤料生物预处理 池,曝气的气水比为1:1左右、滤速为(4~6)m/h时,藻和 耗氧量的去除率分别为55%~85%、17.2%~27.3%。滤池采 用气水反冲洗,冲洗周期为(3~7)d。

    4.3混凝、沉淀(澄清)

    4.3.2关于沉淀池基本设计参数的规定

    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水平流速和沉淀时间,一般随原水 水质、混凝效果、整流设备和水温等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现 将国内外取用湖泊、水库水的水广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水平 流速和沉淀时间列于表4。

    表4国内外部分水厂平流沉淀池设计参数

    国外有一些含藻水水厂,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为(1~2) m(m:h);水平流速为(6~10)mm/s;沉淀时间为冬天 (3~4)h,夏天2h。参考国外资料并根据我国各地湖泊、水库水 水广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到沉淀池出水水质标准的提高,故条 文规定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宜为(1.0~2.0)m/(m·h),水 平流速宜为(6~10)mm/s,沉淀时间宜为(4~2)h。北方地区 以及原水浑浊度较低时,沉淀时间宜采用较高值,水平流速宜采 用较低值。

    液面负荷值与原水水质、凝聚剂、沉淀池出水水质要求、斜 管直径及长度等有关。据调查,各地湖泊、水库水厂斜管沉淀池 的液面负荷大都在《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规定 的(5~9)m3/(m·h)的范围。国外如日本村野水厂(琵琶湖水 源水)的斜管沉淀池液面负荷为6.5m3/(m·h),深圳某水库水 源斜管沉淀池液面负荷5.93m/(m·h)。考虑到含藻水较难沉 定的特点以及沉淀池出水水质标准的提高,故本条规定上向流斜 管流淀池的液面荷宜为(5,0~ 6.5)m/(m.h)

    4.3.4关于澄清池清水区液面负荷的规定

    国内湖泊、水库水的水厂,澄清池的清水区液面负荷一般为 (2.5~3.2)m3/(m:h)。国外澄清池的清水区液面负荷(部分 数据系根据上升流速换算)如下: 1美国推荐设计参数为:辐射式上向流澄清池(1.3~1.9) m/(m·h),混凝澄清池(2~3)m/(m·h),悬浮澄清池

    23m 2日本水道协会规定,浑浊度低、颗粒小、容易擎生藻 类的原水以及凝聚剂投加率形成的浑浊度比原水浑浊度高并且 可能有轻的絮凝体形成的倾向时,要求采用小的液面负荷 (2.09~2.7)m/(m·h)。日本霞浦水厂(霞浦湖水源)澄清池的 液面负荷一般为(2.16~2.52)m/(m·h),上水厂(琵琶湖 水源)为3.35m3/(m·h)。 欧洲某国的给水设计规范规定,当进水悬浮物小于20mg/1. 时,澄清区的液面负荷,冬季为(1.44~1.8)m/(m·h),夏季为 (2.16~2.52)m/(m·h);而当进水悬浮物为(20~100)mg/l 时,澄清区的液面负荷冬李为(1.8~2.16)m/(m·h),夏李为 (2.52~2.88)m/(m:h)。 根据湖泊、水库水的澄清特点并结合国内外资料,本条规定 澄清池清水区液面负荷宜为(2.0~3.0)m/(m·h)

    4.3.5关于高效沉淀池的规定

    自前,在城市给水工程中有较多使用不同形式的高效沉淀 池,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增加了高效沉淀池工艺单 元。高效沉淀池主要指机械混凝且有污泥外回流的沉淀形式,其 中沉淀区设置斜管。污泥的外回流一般采用3%~5%的回流比。 自前这种工艺在国内已经开始使用,因此,根据自前实际应用情 况制定有关的参数。国内部分水厂采用高效沉淀池的主要参数见 表5。

    表5含藻水水源水厂高效沉淀池液面负荷

    4.4.1关于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和分离室向下流速及液面负 荷的规定。 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应以接触室内水流稳定,气泡对絮粒 有足够的捕捉时间为准。根据各地调查资料,上升流速大多采用 20mm/s。某些水厂的实践表明,当上升流速低,也会因接触室 面积过大而使释放器的作用范围受影响,造成净水效果不好。据 资料分析,上升流速的下限以10mm/s为宜。 在生产运行中,含藻水气浮池分离室液面负荷小于6.7m (m·h)时,藻的去除率可达80%;8m/(m·h)时,藻去除 率下降。我国东北地区有些气浮池液面负荷为7m/(m·h)。 本条规定液面负荷可为(5.4~7.2)m3/(m·h)。

    1.4.2关于气浮池的单格宽度、池长及水深的去

    本条按照《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列出

    .4.3关于气浮池排渣设备的

    气浮池在运行过程中,难免有细砂和部分藻渣絮粒下沉淤积 于池底。为保证气浮池出水水质,延长放空清洗周期,本条规定 气浮池底部应设置排泥设施

    建筑造价、预算、定额4.4.4关于气浮池有关参数的规定

    为减小因管道过长而造成压力的损失,故规定溶气罐宜接近 气浮池。 国外资料中的溶气压力多采用(0.4~0.6)MPa。根据我国 的试验成果,提高溶气罐的溶气量及释放器的释气性能后,可适 当降低溶气压力,以减少电耗。因此,按国内试验及生产运行情 况,规定溶气压力一般可采用(0.2~0.4)MPa范围。 回流比应根据原水浑浊度大小以及气泡粘附絮粒的难易程度 决定。气浮池运行研究结果表明,溶气水回流比6%~7.4%时 除藻效率不高,高藻季节需要11%15%。本条规定溶气水回 流比一般宜采用6%~10%,含藻量高时溶气水回流比可为 11%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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