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_T229-2015 城镇给水微污染水预处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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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处理后的水质要求和供水规模,结合当地条件,通过试验或按 相似条件下已有的运行经验,采取一种预处理技术或多种预处理 组合技术。

    预处理工艺或调整常规处理工艺及相关运行参数, 3.1.5用于生活饮用水预处理的药剂及与水接触的材料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3.1.6预处理工艺的选用不应导致出厂水中的有害副产物超过 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3.1.7预处理工艺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应采取处理措施,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 3.1.8预处理工艺中采用多种药剂或净水剂时,投加位置不应 导致各种药剂或净水剂相互干扰

    3.2.1当净水过程未设置生物预处理或投加臭氧等增加

    2.1当净水过程未设置生物预处理或投加臭氧等增加水中溶

    ·2.1白净水过性木设 解氧工艺单元时GB/标准规范范本,下列情况宜采用预曝气工艺: 1水中存在挥发性臭味和其他污染物质,且可通过曝气提

    高去除率; 2可通过提高水中的溶解氧,改善后续处理效果 3.2.2曝气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原水水质和充氧程度要求确定 可选用鼓风曝气、机械曝气、跌水曝气等方式。 3.2.3预曝气池容积可根据曝气形式和待处理水有效停留时间 确定。 3.2.4 曝气装置应根据设备的特性、水面深度、水温、设计的

    3.2.3预曝气池容积可根据曝气形式和待处理水有效停留时间 确定。 3.2.4曝气装置应根据设备的特性、水面深度、水温、设计的 溶解氧浓度、当地海拔高度以及原水的氧总转移特性选择。标准 状态下需氧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溶解氧浓度、当地海拔高度以及原水的氧总转移特性选择。标 状态下需氧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2.5鼓风曝气标准状态

    3.2.5鼓风曝气标准状态

    Qt逸出气体含氧百分率(%); P水面处大气压(Pa); H一空气扩散器在水面下深度(m)。 曝气标准状态下的供气量可按下式计算

    3.2.6鼓风曝气系统中的曝气器应选用充氧性能好、布气均匀、 阻力小、不易堵塞、耐腐蚀、操作管理和维修方便的产品,并应 具有在标准状态下各种服务面积、空气量、曝气水深对应的充氧 性能等技术资料。

    3.3.1当原水中有机物污染程度较低,或原水在短时间

    3.3.1当原水中有机物污染程度较低,或原水在短时间内合 高浓度溶解性有机物、含有异臭或异味等时,可采用预加粉未 性炭作为常态或应急处理措施

    3.3.2粉末活性炭的用量宜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数据

    常态投加可采用5mg/L~20mg/L,应急投加可采用20mg/L~ 50mg/L。

    3.3.3粉末活性炭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间的耐火等级及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车间内的电气设备应设防护罩,并应满足防爆要求; 3车间应设置通风、防尘、集尘设施; 4车间内宜设置淋浴室; 5粉末活性炭的储存区域或储罐应满足先到先用、周转布

    3.3.9粉末活性炭宜采用湿式投加,也可采用主式投加。

    控制方式宜采用自动控制投加,也可采用人工控制投加。粉未活 性炭投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湿式投加法调配后的粉末活性炭悬浮液重量白分比浓度 宜为3.0%~8.0%,干式投加法射流混合后的粉末活性炭悬浮 液重量百分比浓度宜为0.5%~2.0%; 2自动投加系统所有组成部分宜密团: 3自动湿式投加系统宜由粉未活性炭十粉进料、储存与定 量投加装置,水与粉混合调配装置以及炭浆投加装置组成,并 应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4人工湿式投加系统宜由粉末活性炭干粉储存区域、水与 干粉混合调配池、炭浆池及炭浆投加装置组成,并应采取防正粉 末活性炭粉尘溢出的措施; 5自动干式投加系统宜由粉未活性炭干粉进料、储存与定 量投加装置以及高速水力射流混合投加装置组成,并应配备自动 化控制系统

    活性炭供应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考虑应急情况下粉末 炭源的可靠供应

    3.3.11粉末活性炭储存方式宜根据供货形式和投加方式等

    定。采用车间内专用储存区域储存或储罐储存时,储存时间不 超过一年。

    3.4.1氧化剂的选择应根据原水水质、处理规模、净

    运行成本及管理经验等因素,通过试验或按相似条件下的水厂运 行经验确定。氧化剂可采用臭氧、高锰酸钾、氯(液氯、次氯酸

    3.4.2预氧化药剂的投加点应根据原水输送系统、净水工艺 药剂品种的特点确定。

    3.4.2预氧化药剂的投加点应根据原水输送系统、净

    3.4.3预氧化药剂的投加量应根据水源水质、净水工艺

    3.4.3预氧化药剂的投加量应根据水源水质、净水工艺、预氧

    3.4.5下列情况下可采用臭氧预氧化处

    3.4.7臭氧预氧化系统应由气源装置、臭氧发生装置、臭氧 触池以及臭氧尾气消除等装置组成,系统各装置应符合现行国 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

    3.4.9臭氧发生装置系统宜包括臭氧发生器、供电及控制设备 冷却设备、臭氧和氧气泄漏探测及报警设备等。 3.4.10臭氧发生器应设置在室内,环境温度不宜高于40℃ 冷却水进水温度不宜高于30℃,冷却水质应根据臭氧发生器 要求确定。

    3.4.11所有与臭氧气体或溶解有臭氧的水体接触的材料

    3. 4. 12 高锰酸钟宜在取水泵站投加。当在混凝单元之前投加

    时,先于其他水处理药剂投加的时间不宜少于3min

    3.4.13高锰酸钟投加量可为0.5mg/L~2.5mg/L;宜采取 投,溶液配制浓度宜为1%~4%

    3.4.14经过高锰酸钟预氧化后的水应进行过滤。

    3.4.18所有与高锰酸钾固体或溶解有高锰酸钾的水体接触的材 料应耐高锰酸钾腐蚀。

    3.4.18所有与高锰酸钾固体或溶解有高锰酸钾的水体接触白

    V氯预氧化和二氧化氯预氧化

    3.4.19氯(液氯、次氯酸钠)预氧化或二氧化氯预氧化处理工 艺,应控制相应副产物的产生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3.4.20当采用氯(液氯、次氯酸钠)预氧化或二氧化氯预氧化处 理工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及 其他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3.5.1生物预处理可用于含铁、锰、氨氮、臭和味、可生物降 解有机物、藻类等污染物的微污染水预处理。进入生物预处理池 的水温不宜低于5℃。 3.5.2生物预处理工艺形式及参数应根据原水水质特点及处理 要求,结合当地气候、运行管理条件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当

    3.5.3当进入生物预处理前的原水含有悬浮杂质

    物预处理构筑物类型设置格栅、格网、预沉等设施。

    3.5.4生物预处理池的选型应考虑冬季水温对处理效果的影响。 当冬季气温长期低于0℃时,生物预处理池应建于室内。 3.5.5生物预处理之前不宜投加氧化剂。 3.5.6生物预处理构筑物不应少于2个,且应能单独放空。 3.5.7生物预处理应选用比表面积大、空隙率高、易挂膜、耐 水力冲击、化学与物理稳定性好、价格便宜,且长期浸泡不释放 有毒有害物质的填料。 3.5.8生物预处理曝气量应根据待处理水中可生物降解有机物

    3.5.8生物预处理曝气量应根据待处理水中可生物险

    氨氮和溶解氧的含量等确定,理论总需氧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5.12生物接触氧化池可采用硬性填料、弹性填料和悬浮填料 等填料。硬性填料宜采用分层布置;弹性填料宜利用池体空间紧

    等填料。硬性填料宜采用分层布置;弹性填料宜利用池体空间紧

    凑布置,可采用梅花形布置方式,单层填料高度宜为2m~4m; 悬浮填料可按池体积的30%~50%投配,并应采取防正填料堆 积及流失的措施

    3.5.13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有效接触停留时间宜根据原水水质

    水温和处理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有效接角 留时间宜为1h~2h

    水温和处理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有效

    3.5.14生物接触氧化池的进出水可采用池底进水、上部出水或

    3.5.14生物接触氧化池的进出水可采用池底进水、上部出水 侧进水、另一侧出水等方式。进水配水方式宜采用穿孔花 出水方式宜采用堰式。

    3.5.15生物接触氧化池平面形状宜为矩形,可布置成单段式或

    多段式,有效水深宜为3m~5m。当采用悬浮填料时,宜按填 不堆积要求进行合理分段,悬浮填料气水比应可调。 3.5.16生物接触氧化池应设置斗式排泥或机械排泥,底部应 置放空设施

    3.5.17生物接触氧化池应设置去除填料表面老化生物膜的 装置。

    3.5.17生物接触氧化池应设置去除填料表面老化生物膜的

    3.5.18填料支架的结构强度应满足池体放空时填料上生物 积泥等荷载要求。

    3.5.19生物接触氧化池曝气宜进行分段控制。曝气系统可采

    穿孔曝气系统和微孔曝气系统。当采用微孔曝气系统时,宜考虑 曝气器的检修措施,并宜根据进水情况设置冲洗用的穿孔曝气管 系统。

    颗粒填料生物滤池

    3.5.20生物滤池滤料宜选用轻质多孔球形陶粒或轻质塑料球形 颗粒填料,滤料粒径宜为3.0mm~5.0mm,滤层厚度可为 2.0m~2.5m。生物滤池的池体构造应与所选用的滤料类型相 适应。

    求并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空床停留时间宜为

    I5min~45min.

    3.5.22生物滤池应根据处理水量和反冲洗强度确定格数,每 滤池面积不宜大于100m

    他处理构筑物出水作冲洗水时,水中不应含余氯。生物滤池反冲 洗排水可排入水厂沉淀池或滤池排水收集和处置系统, 3.5.24生物滤池宜采用渠道和堰配水与集水,不宜采用压力管 道直接配水。

    3.5.25陶粒滤料生物滤池应由滤池主体、进水配水系统

    层、承托层、出水及反冲洗配水配气系统、曝气系统、冲洗设 备、曝气供气设备以及自控系统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过流方式宜采用下向流。当采用上向流时,应采取防止 进水配水系统堵塞的措施。 2冲洗方式应采用气水反冲洗,并应依次进行气冲、气水 联合冲、水漂洗。气冲强度宜为10L/(m:s)~15L/(m:s) 气水联合冲时水冲强度宜为4L/(m·s)~8L/(m·s),单水冲 洗方式时水冲强度宜为12L/(m:s)~17L/(m:s)。反冲洗可 采用滤头配水配气系统,系统布置及冲洗设备配置可按现行国家 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执行。 3曝气充氧系统宜与反冲洗供气系统分开设置,曝气充氧 管道系统宜布置在反冲洗供气系统上方。曝气充氧宜采用一台曦 气鼓风机对应一格滤池的布置方式,曝气充氧布气可采用穿孔管 形式。 法

    3.5.26轻质塑料滤料生物滤池应由滤池池体、进水配水系统

    生的反作用力; 4滤板或滤头开孔的孔隙应保证滤料不流失; 5曝气宜采用穿孔管,穿孔管孔口应均匀布置,并应采取 避免穿孔管内积水的措施; 6 滤层终期过滤水头宜为 1. 0m~1.5m

    4.1.1预处理工程检测与控制应根据预处理工艺的特点,结合 工程规模、工艺流程、生产运行管理以及净水工艺整体检测与控 制要求等因素确定,并应纳入水厂或给水工程的检测与控制系 统中。 松上 E人

    4.2.1微污染水预处理除应设置常规的水质检测仪外,还可结 合水质污染特征增设其他水质项目检测仪。 4.2.2预臭氧接触池出水应设置余臭氧检测仪。 4.2.3臭氧制备车间应设置臭氧、氧气泄漏检测仪和报警设施 4.2.4臭氧发生及其气源系统应配备浓度、压力、流量、温度 以及显示气源质量的检测仪。 4.2.5预臭氧接触池尾气管路应设置尾气臭氧检测仪,尾气排

    4.2.3臭氧制备车间应设置臭氧、氧气泄漏检测仪和报警设施。 4.2.4臭氧发生及其气源系统应配备浓度、压力、流量、温度 以及显示气源质量的检测仪。 4.2.5预臭氧接触池尾气管路应设置尾气臭氧检测仪,尾气排 放管路上应设置尾气臭氧检测仪和报警设施 4.2.6高锰酸钾投加点之后的构筑物出水宜设置色度或氧化还 原电位仪。 4.2.7加氯间、二氧化氯间和液氯仓库应设置氯泄漏检测仪和 报警设施。

    4.3.1预处理设施的控制宜采用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控制管 理模式

    4.3.2当在水源地或水厂实施预处理时,其工艺过程及设备

    行可采用独立或共用的可编程控制器(PLC)进行控制,并应接 受水源厂或水厂中控室的集中管理。主要运行状态应上传至中控 室,关键运行参数可由中控室直接控制

    4.3.3生物预处理和预臭氧处理设施可分别采用独立的可维

    4.3.4当采用预加粉未

    3.4当采用预加粉未活性炭、高锰酸钟、氯(液氯、次氯酸 )和二氧化氯等预处理工艺时,设施的运行可由水厂或水源人 药系统的可编程控制器(PLC)进行统一控制

    4.3.5当采用粉末活性炭或高锰酸钾成套投加设备时,宜采用

    各自独立的可编程控制器(PLC)进行控制,并应与水厂或水源 厂加药系统的可编程控制器(PLC)实现联网和接受其集中 管理。

    投加浓度或气水比并按处理水量的实时变化进行自动控制,同时 宜根据进出水水质对投加量、投加浓度或气水比等定期调整

    5.1.1施工单位应熟悉设计图纸和相关设备的安装要求,并应 参加施工图和设备安装交底会。 5.1.2施工单位应针对各种预处理设施的不同特点,做好施工 组织设计。

    核对,并应按设计、供货商要求对预留、预理件进行复核,发现 问题应及时解决。

    5.2.1预处理设施涉水构筑物的土建施工除应符合相关术

    5.2.1预处理设施涉水构筑物的土建施工除应符合相关标准的 规定外,还应控制配水、配气和集水部分的施工质量和精度 5.2.2预处理设备的安装除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 足设备安装的要求

    5.2.2预处理设备的安装除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 足设备安装的要求。 5.2.3设备安装位置应准确,螺栓应紧固;与供电电缆、供水 和供气管道及其他设备的连接应正确,且不得遗漏,并应清除连 接管道及设备内部的杂物

    5.2.3设备安装位置应准确,螺栓应紧固;与供电电缆、供

    .3设备安装位置应准确,螺栓应紧固;与供电电缆、供水 共气管道及其他设备的连接应正确,且不得遗漏,并应清除连 管道及设备内部的杂物

    4曝气管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

    1同一组曦爆气管道标高的充许偏差宜为土3mm,水平度充 许偏差宜为土2mm。不同组曝气管道标高的充许偏差宜为 ±5mm。 2曝气管道安装前,应先将管道吹扫十净。 3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曝气均匀性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填 料的铺填。

    5.2.5预加粉未活性炭和预氧化设施管道应保证管道密封

    5.2.6氧气或臭氧输送管及臭氧尾气管路的安装应按相

    2.6氧气或臭氧输送管及臭氧尾气管路的安装应按相关标准

    的规定对施工工序进行检验

    5.2.7预臭氧接触池同组出水堰标

    水平度允许偏差宜为主2mm。不同组出水堰口标高的充许偏差 宜为土5mm。同组臭氧扩散器出口标高的充许偏差应满足设备 的安装要求,不同组臭氧扩散器出口标高的允许偏差宜为 土2mm或满足设备的安装要求

    陶粒填料应分层铺填,每层应平整,厚度偏差不得大于

    5.2.8陶粒填料应分层铺填,每层应平整,厚度偏差不

    10mm。铺填过程中不得损坏曝气管,并应防止杂物进入曝 气管。

    5.2.9接触氧化池和颗粒填料生物滤池同组钢制配水集

    2.9接触氧化池和颗粒填料生物滤池同组钢制配水集水堰或

    槽口标高的允许偏差宜为土2mm,水平度允许偏差宜为2mm。 不同组钢制配水集水堰、槽口标高的允许偏差宜为土5mm。颗 粒填料生物滤池同一单元滤头标高的充许偏差宜为土2mm,水 平度充许偏差宜为土2mm。滤头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配水、配气 均匀性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填料的铺填。

    的粉末活性炭悬浮液浓度进行校准和标定。粉末活性炭储存钢结构设计图纸, 配和加注设备管路系统应定期进行排除杂物、废渣和废液的清 维护。

    的粉末活性炭悬浮液浓度进行校准和标定。粉末活性炭诸存,投 配和加注设备管路系统应定期进行排除杂物、废渣和废液的清理 维护。 6.0.5预氧化药剂的投加品种、投加量及投加点应根据原水水 质确定。

    6.0.5预氧化药剂的投加品种、投加量及投加点应根据原水 质确定

    1最终排放的尾气中臭氧浓度不应大于0.1μg/L; 2预臭氧接触池应定期放空清洗: 3压力人孔盖的法兰密封圈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应及时更 换破损及老化的法兰密封圈。 6.0.7 臭氧发生系统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臭氧发生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 2 车间应通风良好,并应采取降温措施; 3 应定期观察和记录臭氧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 4 氧气气源设备的四周应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6.0.8 高锰酸钟预处理系统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锰酸钟钾投加不得导致出厂水的色度或出厂水的锰含量 升高; 2配制好的高锰酸钾溶液不宜长期保存

    6.0.9预加氯或预加二氧化氯设施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氯气的使用、储存、运输和泄漏处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的有关规定; 2二氧化氯应现制现用,制备二氧化氯的化学原料应分开 诸存,并应符合相关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的规定; 3应经常监视设备的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并应做好记录; 4加氯间或加二氧化氯间应配备防毒面具和维修工具,并 应置于醒目的固定位置。 6.0.10生物预处理正式投运前应进行挂膜运行,且宜采用自然 挂膜。挂膜时水温不宜低于10℃,水力负荷宜减量。 6.0.11生物预处理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曝气应正常,并应保持进水均匀稳定; 2应定期监测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溶解氧和出水水质,并应 及时调整供气量; 3生物预处理出水的溶解氧不宜小于4mg/L。 6.0.12生物接触氧化池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定期适当增大接触氧化池的曝气量或适度用水冲洗填 料表面老化生物膜; 2应定期排除池内的积泥; 3应观察生物膜上生物相的变化,并应及时清理池内的软 体动物; 4应及时消除水流不均匀、短流及阻塞等现象。 6.0.13颗粒滤料滤池应根据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反冲洗,并应观 察滤料含泥率情况。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 17219

    城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 1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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