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GBT 5056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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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标准《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GBT 50568-2019

    4.1.1联合站、油气处理、注水站、集输站、压气站、泵站、分输站等站场中 的建(构)筑物及设施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构)筑物上部荷载、基础 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要求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 的应力历史、地下水条件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2应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3宜对场地整平、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 案提出建议: 4应对建(构)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提出防治建议: 5应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 价; 6应分析评价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2建(构)筑物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 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总平面图已经确定,且场地或邻近场地已有岩土工程 经验或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4.1.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选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水文、气象以及当地的工程地 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2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宜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形地貌、 地质构造、地层与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当拟选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4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方案分析比选。

    4.1.4初步勘察应进行下列主要工作

    形图; 2初步查明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理藏条件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 作出评价; 4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初步 评价; 5调查季节性冻土地区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6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当有基坑工程时,初步分析评价与基坑工程相关的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 降水方案; 8设计有要求时,对场地整平、道路、边坡及土石方工程方案提出初步建议

    4.1.5初步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死

    园林工艺、表格E:1表中间距不适用于工程物探

    2控制性勘探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1/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点

    2特殊用途的勘探孔除外。

    4.1.6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应按下列规定增减勘探孔深度

    1当勘探点的地面标高与预计整平地面标高相差较大时,应按高差调整勘探 孔深度; 2当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除控制性钻孔仍应钻入基岩一定深度外,其他勘 探孔达到确定的基岩后即可终止钻进; 3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且分布均匀的碎石土、密实砂或老沉积土等坚 实土层时,除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外,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可予以减小; 4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土层时,勘探孔深度应予以增加,部分控制性勘探孔 应穿透软弱土层或达到预计控制深度。 4.1.7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结合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 程性质布置,数量可占勘探点总数的1/4~1/2;采取土样的数量和孔内原位测试的 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性程度确定,每层土均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 位测试,其数量不宜少于6件(组)。

    4.1.8初步勘察应进行水文地质勘察

    1调查含水层的理藏条件,地下水的类型、补给排泄条件,各层地下水位及变 化幅度,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和工程需要,必要时应设置长期观测井,监 测水位变化; 2有基坑工程时,宜进行抽水试验,确定地层渗透系数、影响半径及涌水量等: 3需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时,应根据地下水的理藏条件和层位,统一量测地下 水位; 4 地下水可能浸湿基础时,应进行地下水腐蚀性评价。

    4.1.9初步勘察的工程物探工作宜符合下列规定:

    1当需要查明构造破碎带、基岩面、岩溶及古河床分布时,宜选择高密度电阻 率法、电测深法、电剖面法、浅层地震法等测试方法,宜垂直构造线布置勘探线; 2确定建筑的场地类别时,宜进行剪切波速测试,测试点(孔)数不宜少于3 个; 3当需要确定土壤导电性及对钢结构的腐蚀性时,宜进行土壤视电阻率测试。 4.1.10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构)筑物或建(构)筑物群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 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应对建(构)筑物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 应对基础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防 治等提出建议。

    4.1.11详细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 建(构)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及地基充许 变形等资料;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 整治方案的建议; 3查明建(构)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 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构)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其变形 特征,必要时进行沉降验算;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查明地下水的理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提供季节性冻土地区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9当有压缩机等动力设备时,宜在设备基础处进行孔内波速测试,提供设计 所需的地基动力特征参数;设计要求进行块体基础振动测试时,应按照设计要求 提供地基刚度系数和阻尼比等动力参数,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基动 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的规定:

    10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工程宜进行专门察工作。 4.1.12详细勘察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建(构)筑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岩 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结合建(构)筑物对地基的要 求综合确定;土质地基勘探点间距可按表4.1.12确定。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勘探点宜按建(构)筑物周边和角点布置,对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建(构)筑 物,可按建(构)筑物单体或建(构)筑物群的范围布置; 2同一建(构)筑物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勘 探点应予以加密; 3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重大的动力机器基础和高构筑物,勘探 点不宜少于3个。

    表4.1.12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m)

    4.1.13详细勘察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 孔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 面宽度的1.5倍,且不应小于5m; 2对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 的深度,对高压缩性土层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 3当有地下构筑物,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抗浮锚杆时, 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拨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当需确定建筑物的场地类别而邻近无可靠的覆盖层厚度资料时,应布置波

    速测试孔,深度应满足确定覆盖层厚度的要求; 6大型设备基础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2倍; 7当需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设计、 桩基设计与施工的要求; 8当预计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予以调整 4.1.14详细勘察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勘探孔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 特点确定,其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取土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 的1/3; 2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不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 3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 进行原位测试; 4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量。 4.1.15站场深井阳极勘察的钻孔深度应达到深井阳极埋置深度,电阻率测试深度 应满足设计要求。 4.1.16站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9)场地地震效应分析评价:

    10)可能影响工程的不良地质作用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的评价:

    10)可能影响工程的不良地质作用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的评价:

    11)场地稳定性、均匀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12)地基处理、边坡工程及地基基础方案等的建议; 13)结论与建议。 2主要图表宜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工程地质柱状图: 3)工程地质部面图: 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6)其他有关图表 3专项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土工试验; 2)工程物探; 3)原位测试; 4)水文地质

    11)场地稳定性、均匀性和 12)地基处理、边坡工程及 13)结论与建议。 2主要图表宜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工程地质柱状图: 3)工程地质剖面图; 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6)其他有关图表, 3专项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试验; 2)工程物探; 3)原位测试; 4)水文地质。

    线路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内容应符合下列

    1应查明管道沿线的地貌类型、地层结构、地下水埋藏条件、特殊性岩土和 不良地质作用等; 2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评价环境水和土对钢结构的腐蚀性; 3应确定管道线路沿线岩土的土石等级与分类; 4应测试管道沿线岩土的视电阻率; 5应对管道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的防治方案提出建议: 6应确定沿线抗震设防烈度,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的饱和砂土或 粉土地段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场地的地震液化判别。 4.2.2岩土的室内试验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的地区,应对管道沿线7.0m深度内的粉士 取样分析粒径小于0.005mm的黏粒含量; 2对勘探深度内的岩石试样应进行天然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3对勘探深度内的碎石土、砂土应进行自然休止角试验。 4.2.3当管道沿线地下水在丰水期的水位埋深小于管道埋设深度时,宜采取地下 水试样,经过地表水体时宜采取地表水试样,判定水对钢结构和建筑材料的腐蚀 性。 4.2.4可行性研究勘察应通过搜集资料和重点地段踏勘调查,了解管道线路各路 由方案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一般特征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4.2.5线路走向应从岩土工程条件出发,结合工程情况,选择地形和地质条件较 好、安全经济的方案。

    4.2.6可行性研究勘察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丁行性研究勘察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搜集线路通过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水文、气象 和遥感图像等资料; 2室内分析研究和地质判释; 3编写踏勘选线工作纲要。

    4.2.7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了解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概况,利用天然 和人工露头进行地质描述,应调查了解沿线岩土类型、厚度及其对钢结构和建筑 材料的腐蚀性,概略提供线路各路由方案通过地区的岩土工程条件; 2对控制线路方案的越岭地段,应踏勘调查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

    1工程概况; 2自然地理条件; 3沿线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条件; 4不良地质作用发育情况,判断其影响程度,并推荐最优线路方案; 5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工程特性; 6沿线岩土视电阻率测试成果; 7下一步勘察中应解决的问题 4.2.15初步勘察阶段,应绘制包括线路走向、勘探点位置及工程地质条件的综合 工程地质图。 4.2.16详细勘察应在已确定的线路路由上进行,详细查明沿线的工程地质、水文 地质条件,提供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2.17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附有线路走向的地形图或线路中线桩位数据; 2管道直径、压力、敷设方式及可能理设深度等; 3可行性研究勘察或初步勘察报告等前期勘察资料; 4沿线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 4.2.18详细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石出露或地貌、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场地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地质条件 简单的场地,可进行工程地质调查; 2工程地质测绘条带宽度宜为线路两侧各100m; 3工程地质测绘所用地形图的比例尺,根据地形复杂程度,可选用1:500 1:2000;地质界线的测绘精度,在图上的误差不应超过3mm; 4工程地质测绘观测线应垂直地质界线和不良地质体布置;观测点的间距 图上距离应控制在20mm~30mm范围内; 5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地形、地貌的形态特征及其与地层、构造、不良地质作用的关系, 划分沿线地貌单元; 2)各类岩土的年代、成因、性质、厚度和分布; 3)调查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并调查砂土及粉土的地震液化情况; 4)调查影响管道建设和运营安全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性质、范围及其发生、 发展和分布规律,特殊性岩主的类型、性质、分布范围及其危害性等: 5)调查沿线的地质构造,对线路通过的断裂,应调查其走向、产状、断 距、破碎带的宽度及充填胶结情况,并重点调查活动断裂:

    1工程概况; 2自然地理条件; 3沿线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条件; 4不良地质作用发育情况,判断其影响程度,并推荐最优线路方案; 5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工程特性; 6沿线岩土视电阻率测试成果; 7下一步勘察中应解决的问题。 4.2.15初步勘察阶段,应绘制包括线路走向、勘探点位置及工程地质条件的综合 工程地质图。 4.2.16详细勘察应在已确定的线路路由上进行,详细查明沿线的工程地质、水文 地质条件,提供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2.17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4.2.18详细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符

    6)调查人工洞穴、地下采空、挖填方、抽排水和水库修筑等对管道的影 ,

    表4.2.19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m)

    的人工和天然露头应进行记录,描述或取样测试的地质

    2详细勘察勘探孔深度应达到管沟底面以下1m;当预计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 竿名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予以减少:当无法取得管底理深资料时,勘 深孔深度平原地区宜为3m,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宜为4m; 3勘探工作量的布置应兼顾小型穿越勘察要求; 4对管道有较大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地段应作专项勘察; 5沿线岩土视电阻率测试的间距宜同勘探点间距,测试深度不应小于管道埋 设深度; 6土壤对钢结构的腐蚀性可根据土壤视电阻率值确定:设计有要求时可测订 土壤的电流密度、平均腐蚀速率和氧化还原电位辅助判定土壤对钢结构的腐蚀性: 窝蚀性分级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确定。 1.2.20管道线路勘察应根据岩土性质和开挖施工的难易程度划分沿线岩土的土石 等级与分类,岩土的土石等级与分类应按表4.2.20确定:

    表4.2.20土石等级与分类

    4.2.21详细勘察的勘察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详细勘察的勘察成果应包括下列内

    在线路纵断面图上分段扼要填写地貌单元、地层岩性、地下水 率值、土石等级与分类等资料;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文字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勘祭自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3)勘察方法、勘察工作布置和完成情况: 4)自然地理条件; 5)沿线区域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6)沿线地形地貌特征; 7)沿线岩土工程条件; 8)沿线小型穿越岩土工程条件; 9)沿线水和土的腐蚀性; 10)沿线地震效应分析评价; 11)可能影响工程的不良地质作用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的评价; 12)可能影响工程的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和对工程危害的评价; 13)管道施工中可能引发的岩土工程问题及防治建议; 14)水、土和岩石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15)土壤视电阻率等原位测试成果表: 16)勘探点成果表

    流或无资料河流,水面宽度可按不含滩地的主河槽宽度

    注:冲沟边坡小于列表坡角者,工程等级降低一级

    4.3.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调查,概略了解穿越山体、水域 和冲沟的工程地质条件,对拟选穿越段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和冲沟的工程地质条件,对拟选穿越段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4.3.4可行性研究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1搜集穿越段有关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 水文资料,河谷发育或平原河道变迁史: 2通过踏勘调查,了解穿越山体、河床、漫滩、冲沟及两侧出露的地层、地 质构造、岩土性质和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等工程地质条件; 3对于河流大型穿越工程,可布置勘探孔,查明河床下部地层情况

    4.3.5确定拟选穿越河段时,宜

    1河道弯曲、经常改道的河段: 2河床冲淤变幅大的河段:

    3岸坡区岩土松软、不良地质作用发育且对穿越工程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 在威胁的河段; 4靠近活动断裂的河段。 4.3.6可行性研究勘察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阐明穿越段山体、水域和冲沟地质 概况,确定可作为大中型穿越断面的范围,评价拟选段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 工程水文条件,对下一步勘察工作提出建议。 4.3.7初步勘察应初步查明拟定穿越段山体、水域和冲沟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 地质条件,选择最优的穿越断面,推荐合理的穿越方式,为初步设计提供所需的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3.8初步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附有拟定穿越山体、水域和冲沟范围的地形图; 2可能采取的穿越方式及有关工程特性。 4.3.9初步勘察应以搜集资料、地质调查为主,对水域、冲沟大中型穿越和山体 穿越应布置工程物探或钻探工作。

    4.3.10初步勘察宜搜集下列有关资料:

    1搜集拟定穿越山体、水域和冲沟有关的区域地质资料; 2补充搜集有关工程水文资料,包括最高洪水位、最大流量、最大流速、冲 刷深度及附近河道、堤防、水利设施等其他工程有关资料,

    4.3.11工程地质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穿越山体、水域和冲沟的地貌成因、形态、特征及其发展趋势; 2调查穿越山体、水域和冲沟及两岸地层的岩性、成因类型、分布规律、岸 坡稳定情况及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形成条件及其 对管道穿越工程的影响。 4.3.12在拟定穿越段内,当地层有较明显的物性差异而地形起伏变化不大时,宜 进行工程物探工作。工程物探测线宜采取垂直于河道或沿拟定的穿越中线布置。 对工程物探的实测资料,应结合地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地质解释成果。 4.3.13在初步勘察时,对水域大中型穿越工程应进行钻探工作,勘探点的布置原 则和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宜布置在拟定穿越中线位置的上游15m~30m处,穿越段勘探点间 距宜为100m~200m,每一个方案不应少于3个勘探点,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宜少 于勘探点总数的1/3~1/5;对已经确定为挖沟法穿越方式的勘探点可沿穿越中线布 置; 2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无设计要求时,控制性勘探孔深度自

    河底算起应为20m~30m,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宜为10m20m; 3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区,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场地和地基地 震效应评价的要求。 4.3.14山体水平定向钻穿越初步勘察时,钻探及测试的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 1000m,对地质条件复杂的山体不宜少于3个勘探孔,勘探孔深度应为设计穿越深 度以下5m~10m。 4.3.15冲沟大中型穿越初步勘察时,勘探孔不宜少于3个,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 设计要求确定,无设计要求时勘探孔深度宜为20m~30m。 4.3.16详细勘察应在已确定的穿越断面上进行,应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应查明穿越断面的地层结构、松散地层的颗粒组成及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 质特性; 2应对设置的竖井部位进行工程地质分析评价; 3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进行评价; 4应对河床、冲沟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 5应对岸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价,并应对护坡措施提出建议; 6应解决初步勘察时遗留的问题。 4.3.17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附有穿越位置的地形图; 2穿越方式和预计的埋设深度。 4.3.18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挖沟法穿越方式,勘探点应布置在确定的穿越管道中线上,偏离中线不 宜大于3m; 2对水平定向钻法、顶管隧道法、盾构隧道法穿越方式,应在平行穿越中线 两侧15m30m处各布置一条勘探线,两条勘探线上的勘探点应交错布置; 3勘探点投影到管道中线上的间距宜为30m~100m,对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 一级(复杂)的应取小值,三级(简单)的应取大值;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且 主河槽内至少有1个勘探点; 4当采用水平定向钻法穿越山体时,应结合山体形态、岩性特点布置勘探点, 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600m 5当穿越方案设置竖并时,勘探点可根据竖并尺寸并结合地质条件确定;对 于断面和深度较小的竖井,勘探点不应少于1个,布置于拟建竖井中心;对于采 用大型顶管隧道法及盾构隧道法穿越方案的竖并应布置勘探点3个~4个,勘探点

    沿圆形竖井的周边轮廓线或矩形竖井的角点布置; 6当需要查明穿越地段地下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古城遗址、水下沉船、 水下护岸设施等异常埋置物时,宜采用适宜的工程物探方法

    4.3.19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挖沟法穿越方式,宜钻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3m~5m;无冲刷深度 资料时,应视河床地质条件而定,对粉细砂、粉土及黏性土河床,勘探深度宜为 10m15m;对中砂、粗砂、砾砂河床,勘探深度宜为8m~12m;对卵(砾)石河 未,勘探深度宜为6m~10m;对基岩河床,应钻穿强风化层,当强风化层很厚时 钻入深度不宜大于10m;以上勘探深度均应自河床底面算起; 2对顶管法隧道或盾构法隧道穿越方式,勘探孔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3对水平定向钻法穿越方式,勘探孔深度应为设计穿越深度以下5m10m; 4对设置的弃渣场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勘察; 5岸坡区地面高差较大,且岸坡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时,位于高处的勘 探孔深度应达到与其相邻的低处勘探孔的地面标高以下一定深度; 6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区,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场地和地基地 震效应评价的要求。 4.3.20详细勘察采取岩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宜占勘探点总数的 1/2~2/3。 4.3.21采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 和工程特点确定,每一主要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应至 少采取穿越水域和两岸地下水试样各1组。 4.3.22对顶管法隧道、盾构法隧道穿越方式应进行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 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地下水历史上的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 2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查明主要穿越岩土层的渗透系数 3查明地下水对钢结构、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当有承压水分布时,测定承压水的压力,并评定对工程的影响。 4.3.23试样的试验项目应根据穿越方式和岩土性质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沟法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黏性土:液限、塑限; 2)粉土:颗粒分析、液限、塑限、渗透系数: 3)碎石土、砂土:颗粒分析、自然休止角、渗透系数; 4)岩石:单轴抗压强度

    .19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

    8)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 9)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评价: 10)工程水文参数、水域形态、河槽摆动特征及发展趋势,边坡稳定性评 价及护岸措施; 11)河床、沟床的稳定性和穿越的适宜性评价; 12)弃渣场的工程地质条件; 13)水平定向钻穿越出、入土点的工程地质条件; 14)施工条件及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2图表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工程地质剖面图; 3)工程地质柱状图; 4)工程物探解释成果图; 5)岩芯及工程照片; 6)各种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7)水、土和岩石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8)其他有关图表。

    8)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 9)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评价; 10)工程水文参数、水域形态、河槽摆动特征及发展趋 介及护岸措施: 11)河床、沟床的稳定性和穿越的适宜性评价; 12)弃渣场的工程地质条件; 13)水平定向钻穿越出、入土点的工程地质条件; 14)施工条件及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图表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工程地质剖面图; 3)工程地质柱状图 4)工程物探解释成果图: 5)岩芯及工程照片; 6)各种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7)水、土和岩石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8)其他有关图表。

    4.4.1管道跨越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跨越段的岩土性质、地质构造、不良地质 作用、岸坡稳定性等岩土工程条件,并应对跨越段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 水文条件作出评价,提供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4.2管道跨越工程等级应按表4.4.2划分

    表4.4.2管道跨越工程等级

    4.4.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和调查,概略了解跨越段的工程地 质条件,对拟选跨越段地基的稳定性和跨越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4.4.4可行性研究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1搜集跨越段有关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 水文资料; 2通过踏勘调查,了解跨越断面出露的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和不良地质作 用等工程地质条件。

    4.4.5确定管道跨越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开地面或地下已有重要设施的地段; 2宜选择在河(沟)床较窄、两岸有山嘴或高地、侧向冲刷及侵蚀较小、并 有良好稳定地层的地段; 3当河流有弯道时,宜选择在弯道的上游平直河段; 4宜选在闸坝上游或其它水工构筑物影响区之外; 5宜避开冲沟沟头发育地段、活动断裂带、滑坡、泥石流、岩溶以及其它不 良地质作用发育的地段; 6宜避开河道经常蔬浚加深、岸蚀严重或冲淤变化强烈的地段

    4.4.6可行性研究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阐明跨越段的地质概况,评价可供选

    对下一步勘察工作提出建议

    1 步勘祭工作提出建议 4.4.7管道跨越工程初步勘察应初步查明拟跨越段的岩土性质、地下水条件、地 质构造、不良地质作用、岸坡稳定性等工程地质条件,为初步设计提供所需的岩 土工程勘察资料

    4.4.8初步勘察前应搜集下列资料

    2可能采取的跨越方式及有关工程特性: 3上下游有无水工设施或规划,其储水能力、最高水位、坝顶标高等及对拟 建工程的影响; 4最高洪水位、流速、流量、水期水位标高及冲刷深度; 5跨越河流的冰凌资料

    5跨越河流的冰凌资料。 4.4.9初步勘察勘探点宜沿拟定的跨越中线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100m~200m 每个方案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 4.4.10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陆域勘探孔深度宜为15m~20m 2水域勘探孔深度宜为最大冲刷深度以下15m~20m,无冲刷深度资料时, 勘探孔深度宜为20m~25m; 3在预定深度内遇到基岩时,勘探孔深度可予以减小。 4.4.11跨越工程详细勘察应对桥墩、锚固墩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进行岩土工程评 价,并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4.12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附有桥墩、锚固墩位置的地形图; 2各桥墩、锚固墩可能采取的结构形式、受力特点; 3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埋置深度、单位荷载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基础设计

    4.4.9初步勘察勘探点宜沿拟定的跨越中线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10

    每个方案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

    4.4.10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

    2水域勘探孔深度宜为最大冲刷深度以下15m~20m,无冲刷深度资料时, 勘探孔深度宜为20m~25m; 3在预定深度内遇到基岩时,勘探孔深度可予以减小。 4.4.11跨越工程详细勘察应对桥墩、锚固墩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进行岩土工程评 价,并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4.12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附有桥墩、锚固墩位置的地形图; 2各桥墩、锚固墩可能采取的结构形式、受力特点; 3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埋置深度、单位荷载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基础设计、 施工方案等。

    4.4.13详细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跨越地段的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对场地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2查明桥墩、锚固墩范围内地层的岩性、风化破碎程度、软弱夹层情况及其

    物理力学性质,对地基稳定性作出评价; 3当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时,应确定建筑的场地类别: 4当跨越地段的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存在饱和砂土或粉土地基时 应进行地震液化判别; 5查明对桥墩、锚固墩场地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性质、特征和分布情况 并提出处理建议; 6当地表水或地下水对基础有影响时,应查明其特性并评价其对建筑材料的 腐蚀性; 7当水域中有桥墩时应确定一般冲刷深度和局部冲刷深度。 4.4.14详细勘察工作应在已确定的桥墩、锚固墩位置进行。勘探点的数量可按表 4.4.14确定

    表4.4.14详细勘察勘探点数量(个)

    4.4.15详细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应按地基土的性质和基础类型确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对天然地基,勘探深度应为基础底面以下2.0b~3.0b(b为基础宽度),且 不应小于5m; 2对桩基,勘探深度应至桩端以下3m~5m;当在预定的深度范围内有软弱 下卧层时,应穿透软弱土层或加深至预计控制深度; 3当在预定深度内遇见基岩时,应钻穿强风化层进入中等风化层内2m3m 当强风化层很厚时,钻入深度不宜大于10m。 4.4.16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性质 和工程特点确定。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不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 于6件(组)。两岸地下水及河水应采取代表性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 4.4.17各类地基应提供岩土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关然地基应进行若主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开应提出若主的主 2桩基除应提供各岩土层的主要性能指标外,还应提供桩的极限 组力建议值。 8小型跨越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或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9管道跨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地质 等具体情况编写,宜包括下列内容: 1文字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3)勘察方法、勘察工作布置和完成情况; 4)自然地理、区域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跨越断面的地质构成特征: 6)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7)水和土的腐蚀性: 8)场地地震效应分析评价; 9)边坡稳定性评价及护坡措施建议; 10)可能影响工程的不良地质作用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的评价; 11)河(沟)床的稳定性和跨越的适宜性评价; 12)地基基础、桩基设计参数及跨越工程锚固方案建议; 13)施工条件及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2图表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工程地质部面图; 3)工程地质柱状图: 4)各种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水、土和岩石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6)其他有关图表。

    良地质作用,确定隧道围岩级别,估算涌水量,评价隧道稳定性,提供设计所需 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5.2钻爆法隧道工程按其长度可分为三类,并按表4.5.2确定,

    表4.5.2钻爆法隧道按长度L(m)分类

    4.5.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通过搜集资料和现场踏勘,了解拟选隧道场址的地形地 貌、区域地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洞口稳定性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对隧 道穿越的可行性进行评价,选择合适的隧道位置

    4.5.4隧道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应选择在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单一、岩体完整等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的 地段,在倾斜岩层中隧道轴线宜与地层、主要构造面的走向大角度相交; 2隧道宜选择在山体稳定、山形较完整、岩层稳定无软弱夹层的地段通过; 3隧道宜选择在地下水影响小、无有害气体、无有用矿体和不含放射性元素 地层通过: 4隧道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穿过时,隧道应与其垂直或大角度相交穿 过; 5隧道洞身应避开滑坡和错落体; 6隧道洞口应避开滑坡、崩塌、岩堆、危岩、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地 段,以及排水困难的沟谷低洼地段,应选择在山坡稳定、覆盖层薄、无不良地质 作用处,宜早进洞、晚出洞; 7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破碎、堆积物厚等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傍山隧道,宜 向山脊线内移

    8水域穿越隧道宜选择在地下水不发育、透水性差的地层中通过; 9隧道通过岩溶地区,宜选择在难溶岩的地段和地下水不发育的地带,避免 穿越岩溶严重发育及地质构造破碎带等地段;宜避开易溶岩与难溶岩的接触带, 不能避免时,宜选择在较狭窄,影响范围最小处,以垂直或大角度通过;水域穿 越隧道应避开岩溶发育地段; 10隧道宜避开高地应力区,不能避开时,隧道轴线宜平行最大主应力方向: 11隧道应避免通过不良地质作用、地下水极为发育的低洼垭口处; 12隧道顺褶曲构造轴线布置时,宜绕避褶曲轴部破碎带,选择地质条件较女 的一侧翼部通过

    4.5.5初步勘察应通过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工程物探、钻探、取样及试验等基

    测工作,查明隧道的地形、地貌、地质、地震条件等,查明隧道进出口的工程地 质条件,对隧道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初步评价,为方案比选和初步 设计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5.6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初步查明下

    1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特征及岩石的风化程度; 2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的分布、规模及对隧道的影响; 3地震历史、地震动参数; 4地应力分布及最大主应力作用方向; 5是否含有放射性元素、有害气体和有用矿体; 6地下水的类型、埋藏、补给和排泄条件: 7地表水体分布及其与地下水体的关系; 8隧道穿越对地面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等的影响; 9隧道进出口的工程地质条件。

    4.5.7初步勘察勘探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初步勘察时宜以工程物探为主,配合少量钻探、挖探及测试工作,对山岭 遂道中地质条件简单的短隧道可不进行钻探,通过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初步查明 遂道工程地质条件; 2根据隧道埋深和下伏岩体特征,应选用工程物探方法,初步查明隐伏断裂,

    构造破碎带、基岩埋深、划分风化带; 3勘探点数量和位置应视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及工程物探所发现的疑点、异常 点以及地形来确定,勘探点宜布设于隧道两侧6m~8m处,岩溶地区和水域穿越 隧道勘探点宜布设于隧道两侧15m~20m处,以左右交错布置为宜;洞口附近覆 土较厚时应布置勘探点;地质条件复杂的山岭中长隧道钻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 长隧道应增加钻孔;水域穿越隧道勘探点间距宜为100m~300m; 4山岭隧道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隧道底板不少于3m5m,控制性勘探 孔深度应超过隧道底板不少于5m10m;水域穿越隧道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 隧道底板不少于10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隧道底板不少于20m;遇溶洞、 暗河或其他不良地质作用时应予以加深; 5对钻探揭露的每一地层应取样做试验,岩质隧道围岩部位取样不应少于6 组,土质隧道取样间隔应为2m,变层取样,对膨胀性岩土应加做矿物成分分析及 膨胀试验;对隧道有影响的主要含水层应取水样1组~3组进行水质分析: 6钻探过程中遇到油气、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矿物时,应做好观测和记录,探 明其位置、厚度,同时取样进行化验分析,作出评价; 7当地温异常时应测定地温; 8深埋隧道或地质构造活动强烈的地带有可能存在高地应力时宜测试地应 力; 9岩质隧道应测试岩体和岩块的弹性纵波波速,判定岩体完整性: 10土质隧道应结合钻探进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以测试土体的物 理力学性质; 11综合利用工程地质钻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宜布设 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探孔和观测孔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提供相关水文地质参数: 12岩土试验项目宜按照表4.5.7执行

    4. 5. 7 岩土试验项目表

    注:1+为应做项目,(+)按需要确定:

    2岩溶地区及水域穿越隧道应做渗透系数试验: 3对特殊性岩土还应做其他有关的特性试验。

    4.5.8初步勘察围岩的分级应按照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采用定性划分或工程类 比法确定。

    4.5.9详细勘察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物探、钻

    4.5.9详细勘察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工程地质测绘、工

    探及取样试验、水文地质测试、地应力测试等勘测工作,对隧道所在区域的地形、 地貌、工程地质特征及水文地质条件作出详细评价,根据控制隧道围岩稳定的各 项因素,分段确定隧道围岩级别,为隧道施工布置、各段洞身掘进方法及程序、 支护及衬砌类型或整治工程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水电标准规范范本4.5.10详细勘察应完成下列内容:

    1应查明隧道通过地段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构造;岩质隧道应重点 查明岩层层理、片理、节理等软弱结构面的产状及组合形式,断层、褶皱的性质、 产状、破碎带宽度及破碎程度; 2应查明隧道是否通过岩溶地层、膨胀性岩土、有害气体、高地应力区及可 能对隧道造成的偏压等,应预测岩溶、岩土膨胀、高地应力、偏压等对隧道结构 的影响,并对有害气体作出评价; 3应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对隧道的影响,特别是对洞口位置边坡 仰坡的影响,提出工程措施和建议; 4应查明隧道附近并、泉的分布,含水层的位置和厚度,分析隧道周围的水 文地质条件,判明地下水的类型、水质及补给来源;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 应进行压水试验或抽(注)水试验,分析预测隧道开挖后洞体分段涌水量;并充 分估计隧道开挖引起地表塌陷及地表水漏失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建议; 5在隧道洞口需要接长明洞的地段,应查明明洞基底的工程地质条件; 6应查明地层变化、裂隙变化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 7应综合分析岩性、构造、地下水以及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成果,分 段确定隧道围岩级别; 8应对弃渣场进行勘察 9应对水域隧道设置的竖并进行勘察

    4.5.11详细勘察勘探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

    1应选择适宜的工程物探方法补充查明地质条件: 2除山岭隧道中地质条件简单、岩性单一、无构造影响的短隧道可不布置钻 孔外,对隧道洞身、洞口和水域隧道的竖井均宜布置钻孔; 3隧道勘探孔宜布置于地层分界线、断层、物探异常点、储水构造或地下水

    发育地段、高地应力区围岩可能发生岩爆或大变形的地段、膨胀性岩土、岩盐、 煤系地层、含放射性物质等特殊性岩土分布地段、岩溶、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 及其他不明异常地段、覆盖层发育或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进出口;水域隧道水域 段勘探点的间距宜为50m~200m;当水域隧道设置竖并时,应布置勘探点3个~ 个,勘探点沿圆形竖井的周边轮廓线或矩形竖并的角点布置; 4山岭隧道勘探孔宜布设于隧道两侧6m~8m处勘探标准,对岩溶地区和水域穿越隧 道勘探孔宜布设于隧道两侧15m~20m处,宜按左右交错布置; 5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隧道底板不少于6m~8m,水域穿越隧道勘探孔深度应 超过隧道底板不少于10m,遇溶洞、暗河或其他不良地质作用时应予以加深; 6隧道底板以上10m~20m至勘探深度内每一地层应取样;对膨胀性岩土应 加做矿物成分分析及膨胀试验;钻探中有地下水时应对初见水位、稳定水位、含 水层位置及厚度进行观测和记录,并采取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当钻探中存在 有害气体、放射性矿床时应采集试样测试有害气体及放射性物质的成分、含量; 当地温异常时应进行地温测定; 7应采用声波法测定岩体和岩石试件的弹性纵波波速; 8土质隧道宜将钻探和原位测试相结合,测试隧道底板以上10m~20m至勘 深深度内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 9应利用工程地质钻探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 求时宜布设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探孔和观测孔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提供相关水文地 质参数; 10岩土试验项目宜符合本标准表4.5.7的规定。 4.5.12详细勘察隧道围岩的分级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采用定量分析法分段 确定。 4.5.13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宜进行施工勘察。当山势陡峻、交道 不便、山体相对高差较大、钻探施工困难及勘察费用高时可直接进行施工勘察。 施工勘察根据需要可采用开挖工作面地质调查、超前勘探或工程物探等。 4.5.14钻爆法隧道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地质条件、工 程特点等具体情况编写,宜包括下列内容

    1文字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3)勘察方法、勘察工作布置和完成情况: 4)自然地理、区域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及分布情况; 6)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评价: 7)洞口稳定性分析评价; 8)竖并位置的地质条件及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9)地下水、岩土对建筑材料腐蚀性评价; 10)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用,抗震设防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 又应谱特征周期、隧道和弃渣场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隧道围岩特征及围岩级别、 围岩稳定性评价及衬砌方案的建议; 11)地下水分布情况及对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隧道涌水量评价并预测各 段围岩可能出现的最大涌水量; 12)地下有害气体、放射性矿床的分布及工程防护措施; 13)提出施工及运营期间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2图表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工程地质部面图; 3)工程地质柱状图; 4)工程地质图; 5)隧道洞身工程地质横断面图: 6)隧道洞口工程地质横断面图; 7)明洞边墙墙址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8)各项岩土、水试样试验资料汇总表; 9)各类分析、统计、试验资料及图表说明: 10)工程物探的解释资料、图表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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