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1809.5-2011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5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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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T1809.5-2011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5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

    DB37/T1809.5—2011

    变压器组共用1台高压侧断路器作扩大单元连接, 6.10发电机电压母线可采用双母线或双母线分段的接线方式。为了限制短路电流,可在母线分段回路 中安装电抗器。如不满足要求,可在发电机或主变压器回路中装设分裂电抗器,也可在直配线上安装电 抗器。 6.11母线分段电抗器的额定电流,应按母线上因事故切除最大一台发电机时可能通过电抗器的电流进 行选择。当无确切的负荷资料时,也可为该发电机额定电流的50%~80%。 6.12容量为125MW及以下的发电机与双绕组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不宜装设 断路器;发电机与三绕组变压器或自耦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宜装设断路器和隔 离开关,厂用分支线应接在变压器与该断路器之间。 6.13对于设有主控制室的发电厂 当机组台数为3 台及以上,且总容量为100MW及以上,宜装设2 组蓄电池。其他情况下可装设 1组蓄电池。容量为110MW125MW的机组,当采用单元控制室的控制方 式时,每台机组可装设1组蓄 容量为200MW的机组,且其升高电压为220kV及以下时,每台机组 可装设2组蓄电池,其中1组 组对控制负荷供电, 干 组对动力负荷和直流事故照明负荷供电,也可只装 设1组蓄电池合并供电。容量为3 300MW的机组, 机组宜装设3组蓄电池。 6.14容量为200MW~300MW W的发电机与双绕组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 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不应装设 断路器、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 但应有可拆连接 6.15容量为200MW及以上发电机的引出线和厂用分支线、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回路,应采用全连式 分相封闭母线。 6.163kV及以上电压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保护配则和性能指标, 应按GB/T14285执行。 6.17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方式可采用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或高电阻接地的方式。 6.18每台电气设备应按照本单位规定进行双重编号(名称和编号),并将编号标明在设备外壳明显 处。编号规则应符合SD240规定 .19发电厂电气设备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229、DL5027的规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施工 及验收应符合GB50257的规定。 20电气系统生产现场安全 设施的配置应符合DL/T1123的规定。 .21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 2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符合GB50055规定:交流额定电压1200W 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 下的各类电气设备的设计、 制造、使用,应符合GB19517的规定。 23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绝缘屏蔽、金属屏蔽、屏蔽缆线接地,应符合GB50168、GB50217、DL/T 182、DL/T5190.5规定要求 24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设计、选择、敷设、施工及验收 应符合GB50168、GB50217、DL/T5182、 /T5190.5的规定。 系统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母合发电机和励磁装置(包括励磁机及各种整流励磁装置),均应有制造厂的定额铭牌。 7.1.2每台发电机都应有必要的运行备品和技术资料。 .1.3 发电机所有的水、气、油管路均应按规定着色。 7.1.4发电机应按照各有关规程的规定装设必要的电气保护、各种联锁装置和监视测量仪表,并在仪 表上用红线标识出正常运行上下限

    表1定子绕组短时间过负荷的充许时间

    新安装的发电机,运行一年后,应进行一次大修,以后每3~4年(运行15000h~24000h)进 行一次大修,每半年(运行2500h~5600h)进行一次小修,或与锅炉、汽机大小修同步进行。 7.1.28发电机预防性检修试验应符合DL/T596的规定。 7.1.29额定容量为10MW及以上空冷发电机应设水喷雾、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装置。新建或扩建的单 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的消防设施应能满足火灾初期发出警报建筑标准,能进行火灾的集中监视及消防 装置的远方和现场启动。 7.1.30当发电机着火时,为了迅速限制火势发展,应迅速与系统解列,并立即用固定的灭火装置灭火。 如果没有固定的灭火装置或灭火装置发生故障而不能使用时,应利用一切灭火设备来及时灭火,但不得 用泡沫灭火器或用干砂灭火。当地面上有油类着火时,可使用干砂灭火,但注意不使干砂落到发电机或 励磁机的轴承上。 7.1.31氢冷发电机及其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应在运行中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 行分析化验,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应不低于96%,含氧量不应大于2%

    7.2变压器及同类设备

    艾压器应按有天标准的规定装设保护和测量装置。油浸式变压器本体的安全保护装置、冷却装 置、油保护装置、温度测量装置和油箱及附件等应符合GB/T6451的要求。干式变压器有关装置应符 合GB1094.11的要求。 7.2.2大型钟罩式变压器应有永久性起吊钟罩设施,或有临时起吊设施所需的工作场地。 7.2.3.变压器的安全气道在事故喷油时不应喷入电缆沟或喷向电缆头、母线、邻近的变压器及其它设 备,必要时应设置隔墙或金属挡板。 .2.4主变压器高低压引出线上亦应按相涂色。 2.5变压器在运行情况下,应能安全地查看储油柜和套管油位、顶层油温、气体继电器,以及能安 全取样等。

    2.6变压器的通风系统不应与其它通风系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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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器的中性点同时接到一台消弧线圈的中性母线上。 2.14所有备用中的变压器应能随时投入运行,长期停用的备用变压器应定期充电,并投入冷却 2.15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投运和停运变压器时,在操作前中性点应先 作完毕按系统需要决定是否断开。 2.16变压器并列运行应满足以下条件

    7.2.14所有备用中的变压器应能随时投入运行,长期停用的备用变压器应定期充电,并投入冷却装置。

    b)电压比相等; 阻抗电压相等。 7.2.17新装或变动过内、外连接线以及改变过结线组别的变压器,在并列运行之前应核定相位。 7.2.18变压器的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按照DL/T572的规定执行。 7.2.19变压器着火时,首先是断开电源,停用冷却器和迅速使用灭火装置灭火,并将备用变压器投入 运行。若因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引起着火时,则应打开下部油门放油至适当油位;若是变压器内部故障 引起着火时,则不能放油。 7.2.20发电厂的主变压器、主要厂用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后的第5年内和以后每间隔10年内应大修 次(制造厂家承诺延长大修期的除外)。运行正常的变压器,经综合诊断分析良好并经电厂总工程师 比准,可适当延长大修周期。变压器小修一般每年1次。变压器大、小修项目参照DL/T573执行。 7.2.21变压器室安全警示标示齐全:标识悬挂位置、尺寸、颜色按照DL/T1123执行。 .2.22消防设施和器材按照DL5027合理配置;摆放位置明显,标识清楚。位置设置合理,有红色(或 黄黑)警示线,线内无障碍物。 2.23变压器室、通往电缆夹层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 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应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2.24电气运行人员应每天对变压器室进行一次息灯检查。 2.25电抗器、消弧线圈、调压器等同类设备,可参照72

    7.3.2高压配电室内应悬挂相应的高压配电系统图,系统图与实际相符。 7.3.3高压配电柜的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仪表(标签、上下限标志)、二次电源空开、压板 带电指示器的标示齐全、规范、清晰。 7.3.4高压配电室接地网接头应安装接地线接地标示。 7.3.5 真空断路器真空灭弧室外壳应无裂纹。 7.3.6二次回路接线规范应符合GB50171的规定。 7.3.77 高压配电开关柜应具有“防误”功能。 7.3.8 :高压室应设有两个向外的门,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成。出入口有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的防鼠板,高度不小于400mm。高压配电室的安全门应由内部销死,但不准锁死。 7.3.9高压配电柜外壳均应按规范要求可靠接地;接地极满足设计要求,纳入五防系统的接地桩具备 五防作用,接地体无断口。 7.3.10 高压配电设备安装应符合GB50147的要求。 7.3.11 高压配电室应悬挂一次接线系统图、保护定值单,悬挂触电急救法。 .3.12 高压配电柜前后同一位置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靠墙摆放的高压柜不在此范围内)。 .3.13 电缆敷设应符合GB50168的要求。 .3.14 SF。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应符合GB/T8905、DL/T595、DL/T941规定。在新设备投运 年检测1次;运行1年后,若无异常情况,可间隔3年检测1次,湿度允许标准按照DL/T60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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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5SFs设备应在大修后和必要时对SF。气体检漏,年漏气率不大于1%。必要时指当发现在同一温 度下,相邻两次气室压力表读数差值达0.01~0.03Mpa。 7.3.16SF封闭式组合电器(GIS)应符合GB7674的规定要求。对于GIS设备巡视检查每天至少一次, 无人值班的另定,定期检查每4年1次,检查内容按照DL/T603要求,分解检修周期不小于15年,或 按制造厂要求。 7.3.17在SF。配电室的贴近地面处应安装氧量仪和SF。浓度仪,空气中氧浓度应大于18%,低于18%时, 氧量仪应报警,SF浓度仪在空气中SFc含量达到1000uL/L时发出报警。如发现不合格时应通风换气。 7.3.18SF。配电室,应有良好通风系统,通风量应保证15min换气一次,抽风口在配电室内下部。 7.3.19工作人员进入SFs配电装置室之前应先通风15min,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 或从事检修工作。 7.4 低压配电 7.4.1 低压室开关柜前后同 一位置应喷字(或设备标示牌)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7.4.21 低压室开关柜的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 仪表(标签、上下限标志)、二次电源空开、压板 的标示齐全、规范、清晰。 7.4.3 低压配电室门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门, 向外开启。紧急通道的安全门向外开启,应由内部销死, 但不准锁死。出入口有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防鼠板,高度不小于400mm。 7.4.4低压配电室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50254的要求。 7.4.51 低压室各开关柜外壳均应按规范要求可靠接地,接地体无断口 7.4.6低压配电柜二次回路接线规范,符合GB50171的要求。 7.4.7无功补偿设备功率元件发热不得超过规定值。 7.4.8 配电母线接头运行中允许温度为70℃(环境温度为+25℃时),如其接触面有锡覆盖层,允许 提高到85℃,如其接触面有银覆盖层,允许提高到95℃。 7.4.9母排上每个接线端子只准压一根线,且螺丝无松动、锈蚀 7.5直流电源系统 7.5.1 直流母线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耐压1min。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 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0%。 7.5.2运行人员及专职维护 人员,名 每大应对充电装置进行如下检查: 三相交流电压是否平衡或缺相, 运行噪声有无异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各表 计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充电装置作一次清洁除 尘作。 7.5.3计算蓄电池组容量时 与电力系统连接的发电厂,交流厂用电事故停电时间应按1h计算。 7.5.4值班员每天应检查正母线和负母线对地的绝缘值。若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寻找和处理。 7.5.5值班员对运行中的直流电源装置,主要监视交流输入电压值、充电装置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 密电池组电压值、直流母线电压值、浮充电流值及绝缘电压值等是否正常, 7.5.6使用拉路法查找直流接地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拉合检查应先拉合容易接地的回路,然后依 次拉合事故照明、防误闭锁装置回路、户外合闸回路、户内合闸回路、6kV~10kV控制回路、其他控制 回路、主控制室信号回路、主控制室控制回路、整流装置和蓄电池回路。 7.5.7现场运行规程中应有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等有关内容,并应符合本单位系统实际。

    池组电压值、直流母线电压值、浮充电流值及绝缘电压值等是否正常。 6使用拉路法查找直流接地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拉合检查应先拉合容易接地的回路,然后 合事故照明、防误闭锁装置回路、户外合闸回路、户内合闸回路、6kV~10kV控制回路、其他控 主控制室信号回路、主控制室控制回路、整流装置和蓄电池回路。 现场运行规程中应有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等有关内容,并应符合本单位系统实

    6.1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2年,对于运行不稳定,使用环境恶劣的,可适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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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电流、外部开关量变位和时钟、并做好记录,核对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6.3在下列情况下应停用整套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a)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使用的交流电压、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回路作业: b)在装置内部作业; c)继电保护人员输入定值影响装置运行时。 6.4远方更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或操作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时,应根据现场有关运行规定操作, 并有保密、监控措施和自动记录功能 6.5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校验时,应认真执行DL/T 995及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反事故措 施和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7.6.6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设置能与计算机相连的通信接口,并宜为计算机提供必要的功能软件,如 通信及维护软件、定值整定辅助软件、故障记录分析软件、调试辅助软件等。 .7电动机 7.7.1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无特殊要求时 应采用笼型电动机 .7.2变负载运行的风机和泵类机械,当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应采用调速装置,并应选用相应类型的 电动机。 .7.32 交流电动机起动时, 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电动机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宜低 于额定电压的85%; b 配电母线上未接照明或其他对电压波动较敏感的负荷,且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应低于额定 电压的80%; C) 配电母线上未接其他用电设备时,可按保证电动机起动转矩的条件决定:对于低压电动机,还 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不低于释放电压。 .7.4 绕线转子电动机宜采用在转子回路中接入频敏变阻器或电阻器起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起动电流平均值不宜超过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倍或制造厂的规定值: b) 起动转矩应满足机械的要求; ) 当有调速要求时, 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配合。 7.7.5 直流电动机宜采用调节电源电压或电阻器降压起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起动电流不宜超过 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倍或制造厂的规定值: b) 起动转矩和调速特 性应满足机械的要求 7.7.6低压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装设过载保护、断相 保护和低电压保护。

    7.7.3交流电动机起动时

    7.7.5直流电动机宜采用

    7.7.7低压交流电动机的过载保护装设应符合下列规

    a) 运行中容易过载的电动机、起动或自起动条件困难而要 保护。额定功率大于3kW的连续运行电动机宜装设过载保护。 b 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可不装设过载保护,当电动机运行中可能堵转时,应装设 保护电动机堵转的过载保护。 .7.8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断相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续运行的三相电动机,当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装设断相保护;当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时, 宜装设断相保护;当低压断路器兼作电动机控制电器时,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 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或额定功率不超过3kW的电动机,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77.8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断相保护应符合下≤

    a 连续运行的三相电动机,当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装设断相保护;当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 宜装设断相保护;当低压断路器兼作电动机控制电器时,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或额定功率不超过3kW的电动机,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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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直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并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 7.7.10电动机的安装和试验应符合GB50170有关规宝

    表2接地装置的检查项目、周期和要求

    7.8.14配电装置的雷电侵入波过电压保护,应符合DL/T620相关规定。 7.8.15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应符合DL/T621相关规定。 7.8.16在有效接地系统及低电阻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接地线的截面,应按接地短路电流进行热稳定 校验。钢接地线的短时温度不应超过400℃,铜接地线不应超过450℃,铝接地线不应超过300℃。 7.8.17校验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接地线的热稳定时,敷设在地上的接 地线长时间温度不应大于150℃,敷设在地下的接地线长时间温度不应大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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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电气系统常见有害因素来源、危害程度和主要的预控措施

    伤害听力,造成神经素 1.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增加隔噪、 噪音 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 乱,引起心血管疾病, 防噪设施 互感器运行噪音 使人心情烦躁、易怒 2.运行人员佩戴耳塞等劳动保护 损坏视觉神经,头晕、 电气系统 1.与高压电气设备保持足够距离 电磁辐射 乏力、相关精神疾病, 2.减少在高压电器附近停留时间 甚至损伤器官 10技术监督 10.1 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 绝缘监察应按照GB50150的规定执行 10.2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试验周期、项目应按照DL/T T596规定执行。 11 反事故措施 11.1 电缆防火 11.1.1重要回路如直流油泵电源、消防水泵电源及蓄电池直流电源等线路应符合GB/T18380的要求。 11.1.2200MW及以上机组, 在控制室电缆夹层、计算机室、主控楼、 网络控制楼、通讯楼、汽机房运 转层架空电缆架空处,主要电缆隧道及电缆竖井、机、炉房至主控楼电缆通道设置适应现场条件的、性 能可靠的火灾监测及报警装置 11.1.3主厂房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11.1.4电缆转向受力的支撑部位应采取防磨防振动措施。 11.1.5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 控制室下的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 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1.6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应选用阻燃电缆。 11.1.7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 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1.8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电缆孔洞均应 严密封堵,检修中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1.9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 对贯穿运行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绪。 11.1.10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电缆隧道和 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 阻燃措施。 1.1.11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12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若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 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3建立健全电缆维护、防火报警装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 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14加强电缆的异动管理,电缆负荷增加应校验。 1.1.15 电缆沟内非生产单位的电缆应纳入生产管理,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 1.1.16 6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11.1.17锅炉、燃料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11.1.18为防止施工中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混放、电缆分布不均,甚至堆积乱放的现象,应在动力电 缆与控制电缆之间,设置层间耐火隔板以及防火涂料,新敷设控制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开。

    11.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2.十为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11.2.2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11.2.3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 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 11.2.4应结合实际制定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 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11.2.5防误装置所用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所用的电源分开。防误装置应防锈蚀、不卡涩、防 干扰、防异物开启,户外的防误装置还应防水、耐低温。 11.2.6建立完善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制度。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运防误闭锁装置时, 要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或生产厂长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 入运行。 11.2.7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11.2.8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严禁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 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11.2.9对已投产尚未装设防误闭锁装置的发、变电设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确保在1年内全部 完成装设工作。 11.2.10新建、扩建、改建的发电厂,防误闭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投入运行。应优先采用电气闭锁 方式或微机“防误”。 11.2.11成套高压开关柜的“防误”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 11.2.12防误闭锁装置的安装率、投入率、完好率应为100%。 11.2.13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为防 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的检修临时围栏。 11.2.14规范封装临时地线的地点,不得随意变更地点封装临时地线。户内携带型接地线的封装应将 接地线的接地端子设置在明显处

    11.3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3.1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 应在检修时检查定子绕组端部线圈的磨损、紧固情况。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在大修时应做定 部振型模态试验。对模态试验频率不合格的发电机应进行端部结构改造

    11.3.2防止定子绕组相间短路

    应加强对天型发电机环形接线、过渡引线、鼻部手包绝缘、引水管水接头等处绝缘的检查; b) 按照DL/T596的规定执行,对定子绕组端部手包绝缘施加直流电压测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消 缺; c) 应严格控制氢冷发电机中氢气的湿度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并做好氢气湿度的控制措施 11.3.3应制定措施,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

    11.3.4防止转子匝间短路

    调峰运行的发电机,应在停机过程和大修中分别进行动态、静态匝间短路试验,有条件的可 装转子绕组动态匝间短路在线监测装置,以便及早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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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已发现转子绕组匝间短路较严重的发电机应尽快消缺,以防转子、轴瓦磁化,差压阀失控造月 严重漏氢、漏油; c) 随时监视运行中发电机的振动与无功出力的变化情况。如果振动伴随无功变化,则可能是发 机转子有严重的匝间短路。此时首先控制转子电流,若振动突然增大,应立即停运发电机。 11.3.5 防止漏氢 a) 大修后气密试验不合格的氢冷发电机严禁投入运行: 为防止氢冷发电机的氢气漏入封闭母线,在发电机出线箱与封闭母线连接处应装设隔氢装置 并在适当地点设置排气孔和加装漏氢监测装置; C 应按时检测氢冷发电机油系统、主油箱内、封闭母线外套内的氢气体积含量,超过1%时,应 停机查漏消缺。当内冷水箱内的含氢量达到3%时报警,在120h内缺陷未能消除或含氢量升 至20%时应停机处理; d) 密封油系统平衡阀、压差阀应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应调整合格。若发现发电机大 轴密封瓦处轴颈有磨损的沟槽,应及时处理。 11.3.6 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定期对同期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b) 当汽轮机转速接近额定转速时,方可合发电机出口刀闸: c) 对新投运机组的二次电缆,要认真检查是否有中间接头,如果有应检查接头的接触电阻和绝缘 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7 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a) 发电机绝缘过热监测器过热报警时,应立即取样进行色谱分析,必要时停机进行消缺处理; b) 应对氢内冷转子进行通风试验; ) 全氢冷发电机定子线棒出口风温差达到8℃,应立即停机处理。 1.3.8 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 a) 建立严格的现场管理制度,防止金属杂物遗留在定子内部; b) 大修时应对端部紧固件紧固情况以及定子铁芯边缘矽钢片有无断裂等进行检查。 1.3.9 当发电机定子回路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允许的接地电流值如表5规定。

    11.3.7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11.3.8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

    整定反电机定子接地保护时,应根据发电机带不同负荷工况下实测零序基波电压和零序三次谐 波电压的有效值数据进行整定。在不超过发电机定子绕组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允许值的条件下, 以时间换灵敏度应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保护不宜整定过快,过于灵敏; 2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根据大机组整定导则要求,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应投入跳闸,应注意: 将零序基波段保护和零序三次谐波段保护出口分开,零序基波段保护投跳闸,零序三次谐波段 保护只允许投信号。 10当发电机的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接地时,应立即查明故障点与性质。如系稳定性的金属接地 即停机处理。

    有进相运行工况的发电机,其低励限制的定值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允许值和保持发电机静稳定的 范围内,并定期校验; b) 自动励磁调节器的过励限制和过励保护的定值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允许值内,并定期校验;励 磁调节器的自动通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并投入运行。严禁发电机在手动励磁调节(含按发 电机或交流励磁机的磁场电流的闭环调节)下长期运行。在手动励磁调节运行期间,在调节发 电机的有功负荷前应先适当调节发电机的无功负荷,以防止发电机失去静态稳定性。 c)在电源电压偏差为+10%~一15%、频率偏差为+4%~一6%时,励磁控制系统及其继电器、 开关等操作系统均能正常工作。 d) 在机组起动、停机和其他试验过程中,应有机组低转速时切断发电机励磁的措施; 励磁滑环碳刷过短要及时更换。 11.4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1.4.1 按照继电保护相关规程、规定、标准, 规范专业人员在继电保护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行为;及时 编写、修订继电保护校验、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 在检修工作中,防止继电保护“误碰、误整定、误 接线”事故发生。 11.4.2在电压切换和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远跳、远切、联切回路、和电 流接线方式有关的二次回路、 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方式(主设备检修而相应断路器仍需运行时)二次回路 上工作,应做好安全隔离措旅施 11.4.3在发电厂,与热工自动系统、汽机保护系统和调速系统以及同期合闸装置,厂用电切换装置, 柴油发电机和重要电动机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做好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技术措施和安全隔离 措施。 11.4.4月 所有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差、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和回路和差回 路外,还应测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确保保护装置和回路完整、正确。 11.4.5电厂继电保护专业要与电网运行方式专业密切配合,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及时校 核与调整保护定值。 11.4.6不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未经技术鉴定、未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产品不准 投入系统运行。 11.4.7加强设备运行的跟踪与监督,充分利用故障录波手段,认真做好系统运行分析。 11.4.8大型发电机、变压器本体的继电保护装置,其中与电网相关线路保护无直接整定配合关系的元 件保护如差动、过激磁、过负荷、负序电流、发电机定子和转子等保护原则上应由设备主管单位自行管 辖、整定;与电网相关有直接整定配合关系的元件保护如负序保护、零序保护,由电网部门提供整定限 额,供设备主管单位整定。 11.4.9发电厂应定期对所辖设备进行整定值的全面复算和校核,同时也要重视与各级调度部门在整定 交界面的配合,及时交换资料进行检查、校核。 11.4.10要求发电机制造厂提供装设发电机横差保护的条件,优先考虑配置横差保护并要求该保护中 的三次谐波滤过比应大于30。 11.4.11发电机、变压器的低阻抗保护要有完善的TV失压、断线闭锁措施,包括电压切换过程中直流 失压和交流失压而不致误动的有效措施,应采用电流起动方式。 11.4.12发电机组的过励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过励磁特性曲线和负序电流的值进行整定。对负 序电流、电压以及过励磁等反时限特性的保护装置,应认真校核返回系数在合理范围内。 11.4.13发电机失步保护技术应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步。当系统或机组发生短路故障时,发电机失 步保护不应误动。只有失步振荡中心位于发变组内部,对发电机安全造成影响时,失步保护才作用于跳 闸。失步保护跳闸应尽量避免使断路器在两侧电势角6=180°时开断。

    1.4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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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谱分析; 事故抢修所装上的套管,投运后的3个月内,应取油样做一次色谱试验; 作为备品的110kV及以上套管,应置于户内且竖直放置。若水平存放,其抬高角度应符合制造 厂要求,以防止电容芯子露出油面而受潮

    11.7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7.1严禁五防功能不完善的开关柜投入使用。 1.7.2开关柜母线室各柜间应封闭。母线支柱及套管应采用具有足够爬电距离的SMC或纯瓷材料。母 我及各引接线带电部分宜采用交联聚乙烯或硅橡胶绝缘护套全部包封,或加装绝缘隔板。 1.7.3每年应根据可能出现的系统最大负荷运行方式核算开关设备安装地点的断流容量,并采取措施 防止由于断流容量不足而造成开关设备烧损或爆炸。 1.7.4断路器设备特别是联络用断路器断口外绝缘应满足不小于1.2倍相对地外绝缘的要求,否则应 加强清扫工作或采用防污涂料等措施。 1.7.5对断路器气动机构应定期清扫防尘罩、空气过滤器、排放储气罐内积水,做好空气压缩机的累 计起动时间纪录,对超过规定打压时间的压缩机系统应采取措施处理。对液压机构应定期检查回路有无 参油现象,做好油泵累计起动时间纪录。 1.7.6手车柜每次推入柜内之前,应检查开关设备的位置,杜绝合闸位置推入手车。 11.7.7根据设备现场的污移程度,采取有效的防污闪措施。 11.7.8.开关设备应按规定的检修周期、实际累计短路开断电流及状态进行检修。 11.7.9隔离开关应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检修。 11.7.10结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加强对隔离开关各部件进行检查和润滑,并进行操作试验,确 保隔离开关操作与运行的可靠性。 11.7.11SFs开关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微水含量和泄漏的检测。运行中,密度继电器及气压表要结合 大、小修定期校验。 11.7.12真空开关交流耐压试验应在开关投运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各进行一次。以后按正常预防性 试验周期进行。 11.7.13真空开关应在负荷侧刀闸的开关侧安装电压监视器,双回路电源开关应在两侧加装,运行人 员在开关操作前应检查电压监视器状况。 11.7.14定期对手车开关本体上的销杆(用于开启柜内的防护挡板)进行探伤检查,防止压杆断裂、 防护挡板落下造成三相短路。 11.7.15压缩空气电磁阀的防潮防冻工作,防潮、防冻加热电阻正常投入。 117.16凡爬距不满足或裕度小的开关,应避开大雾天气并网。

    11.8防止接地网事故

    11.8.1根据地区短路容量的变化校核接地装置(包括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重,开很短路 量的变化及接地装置的腐蚀程度对接地装置进行改造。 11.8.2220kV设备接单相稳态接地短路0.66s校核,设备接地引下线总截面可按12mm/kA确定。110k 设备接单相稳态接地短路3s校核,设备接地引下线总截面可按25mm/kA确定。10kV及35kV设备接三 相稳态短路电流的60%、3s校核,设备接地引下线总截面可按25mm/kA计算。 11.8.3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接地试验应符合规定,各种设备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可靠,扩建接地网 与原接地网间应为多点连接。 11.8.4接地装置腐蚀比较严重的枢纽变电站宜采用铜质材料的接地网。 11.8.5做好开关站至继保室敷设100mm铜接地体反措工作,严禁保护装置采用通过槽钢等接地的接

    地方式。 11.8.6使用微机保护,集成电路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以及发信机的厂接地电阻应符合阻值<0.52的 要求规定。 11.8.7对于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网,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有完善的均压及隔离措施, 方可投入运行。 11.8.8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 11.8.9接地装置引下线的导通检测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 11.8.10110kV~220kV不接地变压器的中性点过电压保护应采用棒间隙保护方式。110kV变压器,当 中性点绝缘的冲击耐受电压≤185kV时,还应在间隙旁并联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11.8.11执行DL/T596中对接地装置的试验要求,同时还应测试各种设备与接地网的连接情况,严 禁设备失地运行。 11.8.12用于连接工作接地线的接地桩应直接焊接在设备下方的接地引下线上灰铸铁标准,若接地桩焊接在设备 构架等金属结构件上,结构件应大于接地引下线的载面并直接与引下线可靠焊接。严禁将接地桩焊接在 通过操作机构传动杆连接的结构件上。

    11.9.1应定期对输变电设备外绝缘表面进行盐密测量。三级以下污移地区应每年测一次盐密度。三级 以上污移地区应每年测两次盐密度。 11.9.2坚持适时的、保证质量的清扫,落实“清扫责任制”和“质量检查制”,带电水冲洗要严格执 行《带电水冲洗规程》并配备熟练操作员。 11.9.3变电设备表面可涂“RTV涂料”和加装“防污闪辅助伞裙”,应按《防污闪辅助伞裙使用指导 性意见》和《防污闪RTV涂料使用指导性意见》的要求使用,但避雷器不宜加装辅助伞裙。 11.9.4室内设备外绝缘爬距要符合《户内设备技术条件》,严重潮湿的地区要提高爬距

    11.10防止全厂停电享

    11.10.1应做好事故情况下直流电源供电中断的事故预想。 11.10.2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容量应配置合理,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不因上一级保险熔断而中断保护操作 电源和动力电源。 11.10.3带直配线负荷的电厂应设置低频率、低电压解列的装置,在系统事故时,解列1台或部分机 组,能单独带厂用电和直配线负荷运行。 11.10.4在满足接线方式和短路容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简单的母差保护。 11.10.5220kV及以上线路失灵保护均应投入使用,凡接入220kV及以上系统的变压器保护也宜起动 失灵保护。在接入失灵起动回路之前应做好电气量与非电气量保护出口继电器分开的反措,不得使用不 能快速返回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气量保护作为失灵保护的起动量。 11.10.6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相电流判别元件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均不应大于20mS。 11.10.7应根据GB14285中的规定,完善主变压器零序电流电压保护,以用于跳开各侧断路器,在事 故时能保证部分机组运行。 11.10.8应完善主变零序电流、电压保护配置,电厂的主变零序电流保护应为两段式。第I段与出线 、II段配合整定,第II段按母线故障有足够灵敏度且与出线配合整定。 11.10.9应优先采用正常的母线、厂用系统的运行方式,因故改为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事先制定安全 错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1.10.10厂房内重要辅机(如送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等)电动机事故按钮要加装保护罩 以防误碰造成停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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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是否已采用分层阻燃措施,否则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或及时更换电缆,以防电缆过热着火引发全厂停 电事故。 11.10.12 经常检查靠近热管道容器附近电缆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绝缘不合格的电缆,并做好隔热措 施。完善电缆隧道、夹层、竖井的防火措施,防止电缆故障或火灾引起电缆燃烧扩大事故。 11.10.13母线侧隔离开关和硬母线支柱绝缘子,应选用高强度支柱绝缘子,以防运行或操作时断裂, 造成母线接地或短路。 11.10.14可能导致主机停运的电动机交流接触器控制回路的自保持时间应大于备用电源自投时间,以 防止低电压或备用电源自投前释放跳闸, 11.10.15直流接线端子保持清洁和接线盒密封严密, 防止出现直流接地。 查找直流接地要采取安全措 施并有专业人员监护。 11.11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11.11.1 加强蓄电池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a)严格控制浮充电方式和运行参数。 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组,除制造厂有特殊规定外, 一 一般宜采用恒压方式进行浮充电;若采用恒流方 式,也应严格控制单体电池电压,防止蓄电池因充电电压过高或过低而损坏。 b)单体电池浮充电压的上、下限,应按制造厂的要求来控制 11.11.2及时进行补充充电, 严格控制均衡充电。 蓄电池由于各种原因,放出容量超过额定容量的20%以上时应立即按制造厂规定的正常充电方法进 行补充电,充入容量按已放出容量的110%120%掌握。充电过程中注意监测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防 止单体电池电压超限。 11.11.3下列情况,蓄电池需应进行均衡充电 a 防酸蓄电池: 1)蓄电池在长期充电运行中,个别蓄电池出现硫化,电解液密度下降,电压偏低等情况时; 2)定期放电容量试验结束后; 3)由于全厂停电事故中, 蓄电池组大电流长时间放电,放出容量超过额定容量的50%时。 b)F 阀控蓄电池在浮充运行中 端电压出现异常,应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11.11.4新建或扩建的发电厂 充电装置选用设备应满足稳定精度不超过 0.5%、稳流精度不超过1 %、输出电压纹波系数不大于 1%的有关技术要求。 11.11.5直流电源输出电压表计应选用精确度到小数点后一位的数字直流电压表。监视浮充电流的盘 表,应选用双向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字直流电流表 11.11.6仅有一台浮充用的充电装置,自动稳压和自动稳流部分工作不正常时,应立即退出自动工作 状态。但需尽快恢复。 11.11.7直流系统的有关报警信号,应引至主控室。 11.11.8充电装置应实现双回路自投交流电源供电,双回路交流电源应来自两个不同的电源点。 11.11.9直流系统各级熔断器的整定,应保证级差的合理配合。上、下级熔断体之间额定电流值,应 保证2~4级级差。电源端选上限,网络末端选下限。若下级为普通熔断器,上级为快速熔断器,级差 应增大一级。 11.11.10发电厂应有直流系统熔断器配置一览表。内容包括:回路名称、负荷电流、熔断器型式、熔 断器额定电流。 11.11.11运行岗位应备有现场需用的各种熔断器,并分类存放。熔断器的参数应明显、清晰。 11.11.12直流系统用的直流断路器应具有自动脱扣功能,不能用普通交流开关代替。

    1.11防止直流系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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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13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对级差做适当的调整。避免直流断路器下一级再接熔断器。 11.11.14 发电厂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控制母线与保护母线应分开运行。 11.11.15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应单独设置。 11.11.16发电厂、变电站应具备符合现场实际的直流系统图,控制、保护馈电系统图,直流保安供电 网络图和高、低压配电装置直流供电网络图。 11.11.17各种盘柜设置的直流开关,直流断路器,熔断器应有设备额定电流的标识牌。 两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不得长时间并列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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