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61-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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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术与经济比较确定。基坑支护结构可采用的类型如下: 1放坡开挖; 2复合土钉支护; 3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 4板式支护体系。 3.0.4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基坑支护结构不得超越用地 红线。 3.0.5基坑工程开挖施工应连续进行,从基坑开挖至主体地下 结构完成,无支撑基坑工程的暴露时间不宜超过年;有支撑基 坑工程的暴露时间不宜超过二年。

    1放坡开挖; 2复合土钉支护; 3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 4板式支护体系。 3.0.4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基坑支护结构不得超越用地 红线。 3.0.5基坑工程开挖施工应连续进行,从基坑开挖至主体地下 结构完成,无支撑基坑工程的暴露时间不宜超过年;有支撑基 坑工程的案露时间不宜超过二年。 3.0.6基坑工程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基地红线图、基地周边地形图: 3基地周边相关建(构)筑物、管线的调查资料 4 建筑总平面图及主体工程地下建筑、结构资料等。 3.0.7 基坑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体系的方案比较和选型; 2基坑的稳定性验算; 3支护结构的承载力和变形计算; 4 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技术要求; 5降水技术要求; 6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7基坑监测要求。 3.0.8基坑支护结构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的设计计算和验算要求,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结构 的设计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抗震标准规范范本3.0.6基坑工程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

    的规定。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验算: 1)支护结构和地基稳定性验算:包括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 性、抗倾覆稳定性、坑底抗隆起稳定性、抗水平滑动稳定 性、抗感流稳定性和抗承压水稳定性等: 2)所有支护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能力计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最验算: 1)支护结构的计算变形应满足支护结构正常使用和基坑 工程环境保护要求所对应的变形控制指标; 2)支护结构有耐久性要求时,成验算支护结构构件的裂照 宽度满足限值规定。 3.0.9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 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1基坑稳定性验算的荷载效应组合,应接承载能力极限状 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作用分项系数为1.0,抗力限值采用以 抗力分项系数表达的设计限值; 2基坑支护结构构件承载能力计算的荷载效应组合,应按 承报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作用分项系数均为 1.25,抗力限值采用结构设计限值; 3基坑支护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的荷载效应组 合,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抗力限值可根据相关规范采用 经验或结构设计限值。 3.0.10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考虑下列荷载作用与影响: 1土压力、水压力; 2地面超载与施工荷载:坑外地面超载取值不宜小于 20kPa:当坑外地面为非水平面,或者有施工荷载等其他类型荷载

    时,应按实际情况取值; 3影响区范围内建(构)筑物荷载影响; 4邻近基础施工的影响; 5临水基坑应考虑水流、波浪及潮汐荷栽等。 3.0.1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完成以下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 1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2支护结构专项施工方案; 3土方开挖与降水方案; 4环境保护技术方案; 5技术、质盘、安全保证措施与施工应急预案; 6监测方案等。 3.0.12基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监测信息对设计与施工 进行动态的调整。对重要的基坑工程宜利用反馈信息进行再分 析,检验校核设计与施工参数,指导后续的设计与施工,

    4.1.1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3m时,应按基坑工程勘聚要求进行 勘察。基坑工程的岩土勘察宜与主体工程的地基勘察同步进行。 勘察方案及勘察工作量应依据主体工程和基坑工程的设计与施 工要求统一制定。 4.1.2基坑工程勘察前,应具备基本的工程资料和设计对勘察 的技术要求、建设场地及周边的地下管线和设施资料,以及可能 采用的围护方式、施工工艺要求等。 4.1.3基坑工程勘察方案及工作量应由勘察单位根据设计技术 要求,结合基坑安全等级或环境保护等级及可能采用的围护方 式、施工工艺等综合确定。 4.1.4在基坑设计前应根据基坑的环境保护等级进行环境调查 工作,以获取相关的资料作为设计和施工的依据,

    4.2.1勘探点宜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主要的转角处宜有勘探 孔控制;大面积的基坑,尚应按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在坑内布置 勘探孔。安全等级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其相邻 助探孔间距宜为20m~35m,安全等级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三级的 基坑工程其相邻勘探孔间距宜为30m~50m。当相邻勘探孔揭露 的地层变化较大并影响到基坑设计或施工方案选择时,应适当加 密勘探孔,但相邻勘操孔间更不宜小于10m

    4.2.1勘探点宜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主要的转角处宜有勘探 孔控制;大面积的基坑,尚应按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在坑内布置 勘探孔。安全等级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其相邻 助探孔间距宜为20m~35m,安全等级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三级的 基坑工程其相邻勘探孔间距宜为30m50m。当相邻勘探孔揭露 的地层变化较大并影响到基坑设计或施工方案选择时,应适当加 密勘探孔,但相邻勘操孔间更不宜小于10m

    4.2.2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确定并宜为基坑开挖深 度的2.0~2.5倍,同时还应满足不同基础类型、施工工艺及基坑 稳定性验算对孔深的要求。对安全等级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一、二 级的基坑工程应穿透淤泥质软土层。 4.2.3浅层勘察宜沿基坑周边布暨小螺纹钻孔,孔间距可为 10m~15m。发现暗浜及厚度较大的杂填土等不良地质现象时, 应加密孔距,控制其边界的孔距宜为2m~3m,场地条件许可时宜 将探查范围适当外延,探查深度应进入正常土层不少于0.5m。 当场地地表下存在障碍物而无法按要求完成浅层勘察时,应在施 工清障后进行施工勤察

    4.2.4主要王层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取王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钻孔数量、地基土层的厚度和 均匀性等确定。每一主要土层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 少于6个(组);或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孔不应少于3个。 2对于厚度大于2m的素填土和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 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2.5场地地下水勘器官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稳定水位量测要求:宜对每个钻孔在水位恢复稳定 后量测稳定水位,量测稳定水位的间隔时间应根据地层的渗透性 确定,从停钻至量测的时间,对砂土不宜少于2h,对粉土和黏性土 不宜少于8h。需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时,可在勘探结束后统一 量测稳定水位。对于临水基坑工程,地表水与地下水应同时量 测,并注明量测时间,以了解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 2对工程有影响的微承压水及承压水的量测要求:应采取 必要的止水措施后测其稳定水位,且稳定水位的量测时间一般不 宜少于连续5天;当有多个承压含水层时,应分别量测其稳定水

    位;工程需要时,宜瘦集该区域的长期水位观测资料。 3当地下水的变化或承压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性对设计及 施工有较大影响、且已有勘察资料不能满足分析评价要求时,应 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以获取相关的水文地质参数。 4在受污染的场地,勘察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试验,并至少 取两件水样进行化验,判别其有无腐蚀性。污染严重的场地尚应 查明污染源及分布范围。 5对于在基坑内钻人基坑开挖深度以下的砂土、粉性土的 钻探孔,应及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回填过孔

    4.3.1岩土测试参数、试验方法与工程应用可参照表4.3.1

    4.3.1岩土测试参数、试验方法与工程应用可参照表4.3.1

    表4.3.1岩士减试参数、方法与工程应用一览表

    4.3.2基坑工程勘察除提供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外,尚宜提 供播透性指标,对于粉性土、砂土还宜我供土的赖粒级配曲线等。 对安全等级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三轴固 结不排水压缩试验或直剪慢剪试验(对于粉性土、砂土),并提供 土的静止土压力系数,必要时还宜进行回弹再压缩试验。 4.3.3基坑工程勘察除应进行静力触探试验外,还应选择部分 勘探孔在粉性士和砂士中进行标准贯人试验。对安全等级或环

    境保护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工程宜在软黏性土层进行十字板剪 切试验,必要时可以进行旁压试验、扇铲侧胀试验等。常用的原 位测试方法、适用士层及试验且的可参见表4.3.3。

    4.33营用原价减原方法一车

    4.3.4对安全等级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宜进 行现场简易抽(注)水试验综合测定土层的渗透系数;对安全等级 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三级的基坑工程,土的渗透系数值可按表

    4.3.4的经验值选用

    表4.3.4士的游选系数k的经验值

    4.4.1勘察报告应对基坑工程影响深度范围内的土层埋藏条 件、分布和特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根据填土、略浜、地下障碍 物等浅层不良地质现象分布情况分析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4.4.2勘察报告应闹明场地浅部潜水及深部承压水的埋藏条 件、水位变化幅度和与地表水间的联系(临水基坑工程)以及土层 的渗流条件,并对产生流砂、管涌、坑底突涌等可能性进行分析 评价。 4.4.3勘察报告应提供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各土层物理、力 学试验指标的统计值。 4.4.4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应附下列图件:

    2钻孔柱状图; 3工程地质削面图; 4室内土(水)试验成果图表; 5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6其他所需的成果图表,如暗浜分布、地下障碍物分布 图等。 4.4.5勘察报告应对基坑工程支护类型、设计和施工中应注意 的当士问题以及对基坑

    4.5.1应调查基坑周边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及设施 的状况,包括建(构)筑物的层数、结构形式、基础形式与埋深等, 管线的类型、直径、埋深等。当在2~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优秀 历史建筑、有精密仪器与设备的厂房、其它采用天然地基或短桩 基础的重要建筑物、轨道交通设施、隧道、防汛墙、共同沟、原水 管、自来水总管、煤气总管等重要建(构)筑物或设施时亦应调查 这些被保护对象的状况。 4.5.2对环境保护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应进行专项环境调查工作 并提供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能满足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的需 要。专项环境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1对于建筑物应查明其用途、平面位置、层数、结构形式、材 料类型、基础形式与埋深、历史沿革及现状、荷载、沉降、倾斜、裂 缝情况、有关峻工资料(如平面图、立面图和削面图等)及保护要 求等;对优秀历史建筑,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房屋结构质量 检测与鉴定,以估计其抵抗变形的能力。 2对于隧道、防汛墙、共同沟等构筑物应查明其平面位置、

    埋深、材料类型、断面尺寸、受力情况及保护要求等。 3对于管线,应协同有关管线单位查明其平面位置、直径、 材料类型、埋深、接头形式、压力、输送的物质(油、气、水等)、建造 年代及保护要求等。

    5.1.1土体作用在围护结构上的侧压力,宜按水主分算的原则 计算,即侧压力等于土压力和水压力之和。 5.1.2土体作用在围护结构上的侧压力计算应考虑下列因素: 1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2墙体相对土体的变位方向和大小; 3地面坡度、地面超裁和邻近基础荷载: 4地下水位及其变化 5支护结构体系的刚度与形状; 6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 7围护墙面的粗糙程度。 5.1.3计算作用在基坑围护结构上的土压力时,应根据围护结 构与土体的位移情况和采取的施工措施等因素,确定土压力计算 模式,分别按静止土压力、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及与基坑侧向 变形条件相应的土压力计算。 5.1.4计算水压力时宜考感地下水的渗流条件

    5.1.4计算水压力时宜考虑地下水的涤流条件。

    5.2.1当坑外地表面为水平面、基坑围护墙背为竖直面时,由土 体本身与地面超载产生的静止土压力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pa=(Eyh,+a)K

    p=(Zh,+q)K

    5.3主动士压力和披动士压力

    5.3.1主动土压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坑外地表面为水平面,基坑围护墙背为竖直面时,由士 体本身与地面超载产生的主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按下列公式 计算:

    式中P—计算点处的被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kPa): K、K——计算点处土的被动土压力系数; 一计算点处土与围护墙面的摩擦角标准值(),对板 式支护体系围护墙可取%=(2/3~3/4),且% ≤20对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可取&(1/2)。 5.3.3土压力分布模式可根据围护结构的类型、入土深度和侧 向变位条件等因索按表5.3.3选用

    式中pk——计算点处的主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kPa),当pa <0时,取p=0; K.计算点处土的主动土压力系数:

    Qt基坑稳定性6.1一般规定6.1.1各类支护形式的基坑,包括板式支护、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复合土钉支护和放坡开挖基坑,应验算相关的稳定性内容。1板式支护基坑的稳定性验算内容应包括:整体稳定性、抗APH倾覆稳定性、坑底抗隆起稳定性、抗渗流稳定性、抗承压水稳.定性;2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基坑的稳定性验算内容应包括:整体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坑底抗隆起稳定性、抗水平滑动稳定性、图5.5.3相邻基础荷载引起的侧向土压力抗渗流稳定性、抗承压水稳定性;3复合土钉支护基坑的有关稳定性验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4放坡开挖基坑应验算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对多级放坡尚应验算各级边坡的稳定性。6.1.2本章所规定的各项稳定性验算,土的抗剪强度指标除了特别指明外,应按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测定的峰值强度指标Ca>Pm或直剪固结快剪试验峰值强度指标Ca~9m取用。6.2整体稳定性验算6.2.1板式支护、水泥土重力式围护以及放坡开挖基坑的整体稳定性验算可采用瑞典条分法验算沿最危险圆弧滑动面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计算图示见图6.2.1。3132

    7复合土钉支护坑底h%7.1一般规定h2不透水层7.1.1复合土钉支护应由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原状土层、隔承压水压加水椎幕(超前支护,下同)四部分组成。土钉可采用钢管土钉或钢承压含水层TAK筋土钉。隔水椎幕应采用双轴或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图6.7.1坑底抗承压水稳定性验算示意图7.1.2复合土钉支护适用于开挖深度不大于5.0m的环境保护等级为三级的基坑工程。7.1.3复合土钉支护适用于黏性土、粉质黏土、淤泥质土、粉土、粉砂等;不适用于淤泥、浜填土及较厚的填土。仅局部区域有浜填土时,需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方可采用。7.1.4土钉不应超越用地红线,同时不应击入邻近建(构)筑物基础之下。7.2设计计算7.2.1作为隔水幕的水泥土搅拌桩应满足自防渗要求,其插入深度应符合6.6节抗渗流稳定性要求。水泥土搅拌桩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应低于0.8MPa。7.2.2土钉布置应与边坡滑移面相适应,与土层分布相协调。土钉水平间距和竖向间距应根据土层性状确定,可取1.0m×1.0m,在流塑状淤泥质土中宜取0.8mX0.8m。土钉长度应通过稳定分析和抗拔力计算确定。7.2.3成孔注浆型钢筋土钉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成孔直径宜取70mm~120mms4546

    2土钉宜采用HRB400、HRB335级变形钢筋,钢筋直径应3同一排土钉钉头应以联系钢筋联接,联系钢筋直径宜为根据土钉抗拨力计算确定,宜取16mm~25mm;$12~$16,不宜少于2根。联系钢筋应与土钉头部焊接。3应沿土钉全长设置居中支架,其间距1.5m~2.0m,土钉4喷射混凝土面层内,钢筋网片、联系钢筋与土钉头部联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可采用如图7.2.5形式。4应采用两次注浆,土钉注浆材料可采用纯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终凝强度不宜低于20MPa;5土钉轴线与水平面倾角宜取15°~20°7.2.4在不易成孔的松散粉砂或流塑状黏土地层中宜采用击人式钢管土钉,销管土钉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管土钉宜采用外径不小于48mm、整厚不小于2.5mm的焊接钢管。沿钢管周边对称布置注浆孔,注浆孔孔径为5mm~8mm,每个截面注浆孔不宜少于2个,注浆孔间距为500mm~(a)钢筋土钉(b)铜管土钉1000mm,注浆孔外应设倒刺覆盖保护孔口。图7.2.5土钉头部构造2钢管接长时,接头部位抗拉强度不应低于钢管强度。钢1钢筋土钉;2—网片;3—联系钢筋;4—井字架;管接长可采用绑条焊连接,绑条不应少于3根钢筋,钢筋直径不5—喷射混凝土面层:6—钢管土钉:7一垫板宜小于12mm;钢管对接接口处应用焊缝填满。7.2.6复合土钉支护应根据开挖和安设土钉工况分阶段验算稳3钢管土钉击人时,与水平面的倾角宜采用10°~15°定性,同时应按最终工况验算整体稳定性。复合土钉支护应采用4钢管击人土层后,在钢管内进行压力注浆。注浆宜采用瑞典条分法验算最危险滑动面的稳定性,并按下式计人水泥土揽水泥浆,水泥浆水灰比宜为0.45~0.5,注浆量应根据土层性质和拌桩、土钉等的抗滑作用:土钉所处位置确定,平均注浆量不宜少于30L/m。C·+(qb,+W)cosai7.2.5喷射混凝土面层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YRZ"1面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 tanp+,+含T·[cos(a;+8,)+↓ssin(a,+0,)tanpJ)于C20。(7. 2. 61)2面层中应居中设置钢筋网片,网片宜采用HPB235级$8L,mb/cosai(7.2. 6—2)钢筋或=6.5冷拨钢丝双向点焊而成,网眼间距宜取200mm式中%—作用分项系数,取1.0;X200mm。n主动土体及水泥土搅拌桩体分条数,4748

    挖下一层土方: 4施工期间坡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施工荷载。 7.3.2作为隔水椎幕的水泥土搅拌桩,相互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200mm,桩位偏差应小于50mm,垂直度误差应小于1/100,水泥 土揽拌桩中水泥掺量、水灰比和施工等应符合本规范8.1.2条和 8.3节有关要求。对于较厚的填土、浜填土等不良地层,应采取增 加水滤量等施工措施,确保止水可靠

    7.3.3成乱注浆型钢筋土钉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人工凿孔(l<6m)或机钻孔(1≥6m)时,孔径和倾 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孔位误差应小于50mm,孔径误差应小于士 15mm,倾角误差应小于士2°,孔深可为土钉长度加300mm。 2钢筋土钉应沿周边焊接居中支架,居中支架宜采用$6~ $8钢筋或厚度3mm~5mm扁铁弯成;注浆管与钢筋土钉虚扎, 并同时插人钻孔,注浆完成后注浆管可回收再利用。 3应采用两次注浆工艺,第一次灌注水泥砂浆,灌浆量不应 小于钻孔体积的1.2倍。第一次注浆初凝后,方可进行二次注 浆。第二次压注纯水泥浆,注浆量为第一次注浆量的30%~ 40%,注浆压力为0.4MPa~0.6MPa,浆液配比应符合表7.3.3 要求。 4注浆完成后孔口应及时封闭

    表7.3.3成孔注整型钢筋土钉注整浆液配比

    7.3.4击人式钢管土钉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击人前,应按设计要求钻设注浆孔和焊接倒刺,并将 管买部加工成尖锥状井封闭, 2钢管击入时,土钉定位误差应小于20mm,击人深度误差 应小于100mm,击入角度误差应小于土1.5° 3从钢管空腔内向土层压注水泥浆液时,注浆压力不应小 于0.6MPa,注浆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注浆顺序宜从管底向外分 段进行,最后封孔。 7.3.5钢筋网片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宜绑扎或点焊形成网片; 2钢筋网片应固定在土钉头部,并与水泥土搅拌桩保持 30mm~50mm间院; 3网片钢筋接长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网片应平整,凹凸误差不宜大于士20mm; 5网片与加强联系钢筋交接部位应绑扎或焊接。 7.3.6喷射混凝土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优先选用湿喷工艺,采用干喷工艺时应采取降低粉尘 的插施; 2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错杆喷射混 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的有关规定; 3喷射序宜从下往上,喷嘴到垂直墙面的距离宜取0.8m ~1.0m,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大于120mm 4喷射混凝土应在终凝后酒水养护。 7.3.7复合土钉支护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钉验收时其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关。验收数量每200 根选取一组(3根),不到100根按100根计。试验最大荷载不应 小于土钉极限抗拨承载力标准值,可分为5级施加,分别记录各

    7.3.7复合土支护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钉验收时其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天。验收数量每200 根选取一组(3根),不到100根按100根计。试验最大荷载不应 小于土钉极限抗拨承裁力标准值,可分为5级施加,分别记录备

    级荷载及相应位移值。当1根土钉达不到试验值时,须另外增加 3根进行补充试验;当超过20%土钉达不到试验值时,必须补打 或采取其它加固指施, 2喷射混凝土面层验收时,其养护时间不宜少于28d。每 150m~200m喷射面层取一组(3块)试块进行试验,试块采用 边长100mm的立方体进行单轴抗压试验,其强度应满足设计 要求。 3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本规范8.3节有关 婴求

    8.1.1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宜采用双轴水泥土揽拌桩或三轴水 泥土搅拌桩等形式。采用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的基坑开挖深度 不宜超过7m。 8.1.2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水泥掺量宜取13%~15%,三轴水泥 土搅拌桩水泥掺量宜取20%~22%,搅拌桩水泥掺量以每立方米 加固体所拌和的水泥重量与土的重盘之比计,土的重度可取 18kN/m。水泥宜采用P.O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8.1.3水泥土搅拌桩的强度以28天无限抗压强度9。为标准, 9.不应低于0.8MPa。搅拌桩达到设计强度和养护龄期后方可开 挖基坑。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中,兼作隔水椎幕的搅拌桩应满足 自防渗婴求

    8.2.1水泥重力式围护墙的设计除根据本规范第6章有关规 定进行整体稳定性、抗水平滑动、抗倾覆、抗渗流、坑底抗隆起等 稳定性验算外,尚应进行墙体正截面承赖力、格栅面积验算和墙 顶侧向位移计算。 8.2.2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计算应根据揽拌桩布置选择标准增 段,并根据验算内容选取荷载最不利组合和布置进行设计计算。 进行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稳定性验算时,墙后地面超载范围应从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最外排搅拌拉外能起管

    8.2.3作用在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增上的侧压力,宜按水土分算 的原则根据本规范第5章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8.2.4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坑底截面处墙体应力应符合下列公 式要求,计算图式如图8.2.4所示

    准值(kN); 水泥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kPa), ? 水泥土围护墙的墙体宽度(m); Cok 土的黏聚力标准值,取坑底以上各土层黏聚力按土 层厚度的加权平均值(kPa); ok 一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取坑底以上各土层内摩擦角 按土层厚度的加权平均值(); %——坑底以上各土层有效重度按土层厚度的加权平均 值(kN/m); %—地下水的重度(kN/m); YQ—水泥土墙体的重度(kN/m),可取18kN/m~ 19kN/m,对于土体天然重度小于18kN/m的淤 泥质黏土和淤泥质粉质黏土等,宜取下限;坑内地 下水位以下的墙体重度应取浮重度; 坑外潜水面至自然地面的距离(m); 一墙后地面超载标准值(kN/m),也包括墙顶超载: 5一—墙体截面水泥土置换率,为水泥土加固体与墙体截 面积之比; 一一 抗力分项系数,考虑水泥土加固体强度的不均匀 性,可取2.4,当墙体插钢管或毛价时,可取2.0。

    1.2m。在墙体圆弧段或折角处,搭接长度宜适当加大。 8.2.11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应在平面转角及转角两侧等应力 集中部位构造加强;同时在基坑平面不规则如向坑内的折角、基 坑长边的中间部位等不利位置应采取增加坝体宽度、设置坑内加 固等措施控制基坑位粒,

    下障碍物。遇有明浜、池塘及洼地时应抽水和清淤后再进行回 填。回填应采用索土并予以压实,不得回填杂填土。在暗浜区城 水泥土搅拌应适当提高水泥掺量。 8.3.2水泥土搅拌桩应采用连续搭接的施工方法,应控制桩位 偏差和桩身垂直度,并应具有足够的搭接长度形成连续的增体。 8.3.3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艺性试桩,并应根据工艺 性试桩结果确定相关施工参数;工艺性试桩数量不应少于2根。 2施工深度不宜超过18m;搅拌桩成桩直径和桩长不得小 于设计值。 3成桩应采用两喷三搅工艺,钻头喷浆搅拌提升速度不宜 大于0.5m/min,钻头搅拌下沉速度不宜大于1.0m/min,钻头每 转一圈的提升或下沉量以10mm~15mm为宜,额定浆量在桩身 长度范围内应均匀分布。 4当钻头预揽下沉至预定标高、水泥浆液到达出浆口时,应 在水泥浆液与桩端土充分搅拌30s后再提升钻杆。 5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控制在0.50~0.60范围内,制备的 紫液不得离析,系送应连续进行

    6施工中因故停浆时,应将钻头搅拌下沉至停浆点以下 0.5m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停机时间超过3h时, 宜先拆卸输浆管路,并对管路进行清洗。 8.3.4当墙体施工深度较深或墙深范围内的土层以砂土为主 时,可采用三轴水泥土搅拌桩。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与检测应 符合本规范9.4节的有关要求。 8.3.5钢管、钢筋或毛竹的插入应在水泥土揽拌桩成桩后16h 内施工,插人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3.6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应按成桩施工期、基坑开挖前和基 坑开挖期三个阶段进行质量检测。采用双轴水泥土揽拌桩时,其 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桩施工期质量检测包括原材料检查、配合比试验、揽拌 和喷浆起止时间等,质量检测应符合表8.3.6的定

    表8.3.6成桩施工期质量检测标准

    2基坑开挖前的质量检测宜在围护墙压顶板淡筑前进行

    检测内容包括桩身强度和桩数复核。桩身强度检测宜采用制作 水泥土试块的方法,也可采用钻取桩芯的方法。水泥土试块试验 和钻取桩芯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块制作应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 模,宜每个机械台班抽查2根桩,每根桩不应少于2个取样点,应 在基坑坑底以上1m范围内和坑底以上最软弱土层处的搅拌桩内 设置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制作3件水泥土试块。试块应在水下 养护并测定28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2)钻取桩芯宜采用$110钻头,在开挖前或搅拌桩龄期达到 28d后连续钻取全桩长范围内的桩芯,桩芯应硬塑状态并无明 显的夹泥、夹砂断层。芯样应立即密封并及时进行强度试验。有 效桩长范围内的桩身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取样数量不少于总 桩数的0.5%且不少于3根。每根桩取芯数量不少于3点,每点3 件试块。第次取芯不合格应加倍取芯,取芯应随机进行。钻取 桩芯得到的试块强度宜乘以1.2~1.3的系数。钻孔取芯完成后 的空隙应及时注浆填充。 3基坑开挖期应对开挖面桩身外观质量以及桩身渗漏水等 情况进行质量检查。

    9.1.1板式支护体系由围护墙、支撑与围操或土层锚杆以及篇 水雄幕等组成。 9.1.2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包括地下连续墙、藻注桩排桩、型钢 水泥土搅并墙、钢板桩及混土板桩等结构形式。围护增结构的 选型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以及 基坑使用要求、开挖深度与规模等因素,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 确定。 9.1.3采用板式支护体系的基坑应设置可靠的隔水幕。隔水 椎幕可采用有连续搭接的水泥土搅拌桩和高压喷射注浆等。部 分围护增也兼有防渗与隔水作用,如地下连续墙、型钢水泥土搅 拌墙、小企口连接的锅板桩等。 9.1.4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的设计计算,应根据支护结构的特 性、基坑的使用要求、环境要求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索,合理选择和 确定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与设计计算方法。设计计算工 况应符合基坑分层开挖与设置支撑的施工期、主体地下结构分层 施工与换撑施工期等的各种工况条件。 9.1.5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增的计算与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围护墙的内力和变形计算: 2整体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稳定性验算、坑底抗隆起稳定性 验算、抗渗流稳定性验算; 3基坊外地表变形的估算

    9.1.1板式支护体系由围护墙、支撑与围或土层锚杆以及 水椎幕等组成。 9.1.2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包括地下连续墙、覆注桩排桩、型钢 水泥土搅拌墙、钢板桩及混凝土板桩等结构形式。围护墙结构的 选型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以及 基坑使用要求、开挖深度与规模等因素,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 确定。

    .1.8对于围护瑙采用地下连续墙且空间效应较为明显的板式 支护体系,其围护墙的内力和变形宜采用空间弹性地基板法进行 计算。分析时地下连续墙可采用板单元模拟,支撑可采用弹性杆 牛单元模拟,根据地下连续墙和支撑的实际空间布置情况进行建 68

    模,分步模拟施工工况得到围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基坑开挖面 以下地基土的水平向弹簧支座和垂直向弹簧支座的压缩弹贫刚 度取值可参照9.1.7条确定。 9.1.9围护墙的构件设计应按采用弹性地基梁(板)法计算得到 的内力和本规范第3.0.8条规定进行。 9.1.10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的顶部应设置封闭的图梁。顶圈 梁的高度和宽度由计算确定,且宽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厚度。当 围护墙采用灌注桩排桩或现浇地下连续墙时,与顶圈梁相接部分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围护墙竖向钢筋错人阔案内 的长度宜按受拉错固要求确定;困护墙顶嵌入顶画梁的深度不宜 小于50mm。当围护墙采用型钢水泥土揽拌墙时,型铜应穿过顶 圈梁,伸出顶圈梁顶部不宜少于500mm

    9.2.T地下连续瑞的厚度应根据成槽机的规格、墙体的抗渗要 求、墙体的受力和变形计算等综合确定。现浇地下连续墙的常用 墙厚为600mm、800mm、1000mm和1200mm。预制地下连续墙 墙体厚度应略小于成槽宽度,墙厚不宜大于800mm。 9.2.2地下连续墙单元槽段的平面形状和槽段长度,应根据墙 段的结构受力特性、壁稳定性、环境条件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 合确定。单元槽段的平面形状有一字形、L形、T形等,单元段 又可组合成格形或圆筒形等形式。 9.2.3现浇地下连续墙一字形槽段长度不宜大于6m,L形、T 形等槽段各肢长度总和不宜大于6m;预制地下连续墙宜采用空 心截面,墙段平面长度应结合设备吊装能力确定,宜为3m~5m。 69

    9.2.4地下连续墙内力、变形计算和稳定性验算应按9.1节规 定进行。地下连续墙正裁面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润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 9.2.5预制地下连续墙尚应进行起吊和运输工况的内力、变形 计算及裂缝验算。根据吊装与开挖工况的内力计算包络图进行 截面设计。 9.2.6格形地下连续墙由内墙、中隔墙、外墙等构成,内墙和外 墙宜采用T型槽段与中隔墙连接,中隔墙槽段之间及中隔墙与内 墙、外墙之间应采用刚性接头连接。其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内力和变形宜按弹性地基中的空间结构计算; 2墙和外墙之间的土压力计算应考患谷仓效应; 3应对内墙、外墙与中隔墙之间的接头承载力进行验算; 4格形地下连续墙应参照本规范第6.1.1条第2款规定进 行各项稳定性验算。 9.2.7圆形基坑中由单元槽段筑成的呈圆简形布置的地下连续 墙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力和变形宜按弹性地基板法进行计算。也可按轴对称 结构取单位宽度的墙体作为竖向弹性地基梁计算; 2尚应结合分步开挖工况,对圆筒形布置的地下连续墙进 行非均匀围压受力状态下的受力计算; 3圆筒形布置的地下连续墙坑外土压力宜采用提高的主动 土压力或静止土压力; 4宜根据实际受力状态对段施工接头进行模拟和承载力 验算。 9.2.8基坑工程的环境保护等级为一级或基坑开挖深度范围的 70

    土层中粉性土或砂土较厚时,宜采用槽壁预加固的措施。槽壁预 加固宜果用水泥土搅拌桩,地下连续墙两侧应同时设置。 9.2.9地下连续墙槽段施工接头可分为柔性接头和刚性接头, 柔性接头可采用圈形锁口管接头、波形管接头、模形接头、工字形 型钢接头、钢筋混凝土预制接头、预制地下连续墙现浇接头等;刚 性接头包括穿孔钢板接头、钢筋承插式接头等。 9.2.10地下连续墙槽段施工接头宜采用柔性接头,当根据结构 受力特性需形成整体时,槽段间宜采用刚性接头,并应根据实际 受力状态验算精段接头的承载力。 9.2.11地下连续墙墙体和槽段施工接头应满足防渗设计要求, 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级。增体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不应 低于C30,水下浇筑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相关规范要求提高。 9.2.12地下连续墙纵向钢筋宜沿墙身均匀配置,并可根据内力 分布沿墙体深度分段配置,但应有一半以上纵向钢筋通长配置。 纵向钢筋宜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6mm,钢筋净距不宜小于75mm。水平钢筋可采用HPB235级 或HRB335级钢筋,现浇地下连续墙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预制地下连续墙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 9.2.13L形槽段水平钢筋锚人对边墙体内应满足锚固长度要 求,且宜与对边水平钢筋焊接,转角处宜设置斜向加强钢筋。 9.2.14T形槽段外伸腹板宜设置在迎土面一侧,外伸腹板长度 不宜小于成槽设备最小成槽长度。外伸腹板与翼板之间宜设置 加强筋。 9.2.15现浇地下连续墙主筋保护层厚度在迎坑面不宜小于 50mm,迎土面不宜小于70mm。预制地下连续墙主筋保护层厚 度在迎坑面不应小于30mm,迎土面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相关规范

    确定。 9.2.16现浇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封头钢筋形状应与施工接头相 匹配,封头钢筋与水平钢筋宜采用焊接。锅筋笼两侧的端部与 接头管(箱)或相邻墙段混凝土接头面之间应留有不大于150mm 的间隙,钢筋笼下端500mm长度范围内宜按1:10收成闭合状, 且与槽底之间宜留有不小于500mm的间。 9.2.17地下连续墙顶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顶圈梁将其连成整 体,顶图梁宜按与地下连续墙在迎土侧平齐的原则布置。 9.2.18现浇地下连续墙应根据钢筋笼吊装过程中的整体稳定 性和钢筋笼骨架不产生塑性变形的要求,设置纵横向起吊桁架, 并应根据实测导墙标高来确定钢筋笼吊筋的长度。桁架主筋宜 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筛,直径不官小于20mm

    9.2.19地下连续增施工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导增,导墙施工应符 合下列要求: 1导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导墙底部应置于原状 土层,高度不应小于1.2m;导墙底标高宜低于地下连续墙设计顶 标高,且不宜小于200mm;导墙外侧应采用黏性土填实;导墙应满 足成槽设备及顶拔接头管(箱)时的强度及稳定性要求。 2遇略浜时应进行土体加固;遇松散填土层较厚或遇有障 碍物时,应进行清除并进行土体加固或做深导墙。 3导墙内侧墙面应垂直,两侧导墙之间的净距应比地下连 续墙设计厚度增加40mm。 4导墙拆模后,应做好墙间支撑,并按要求控制导墙周围的 施工荷载。 9.2.20地下连续墙施工前应通过试成槽确定合适的成槽机械、 72

    护泥浆配比、施工工艺、槽壁稳定等技术参数。 9.2.21护壁泥浆使用前应根据材料和地质条件进行试配,并进 行室内性能试验,泥浆配合比宜按现场试验确定。新拌制的泥浆 应经充分水化,贮放时间不应少于24h;成槽时泥浆的供应及处理 系统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精段开挖结束后及钢筋笼入档 前,应对槽底泥浆和沉淀物进行置换。 9.2.22护壁泥浆应采用测量仪器进行检测,施工过程中应经常 检测泥浆指标;成槽期间檐内泥浆面应高于地下水位500mm以 上,且不应低于导墙顶面300mm。 9.2.23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粉性土或砂土较厚时,宜采取调整 泥浆配合比、槽壁预加固、预降水等措施提高槽壁稳定性。

    护型泥永配比、施工工艺、循壁稳定等技术参数。 9.2.21护壁泥浆使用前应根据材料和地质条件进行试配,并进 行室内性能试验,泥浆配合比宜按现场试验确定。新拌制的泥浆 应经充分水化,贮放时间不应少于24h;成槽时泥浆的供应及处理 系统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槽段开挖结束后及钢筋笼入槽 前,应对槽底泥浆和沉淀物进行置换。 9.2.22护壁泥浆应采用测量仪器进行检测,施工过程中应经常 检测泥浆指标;成槽期间檐内泥浆面应高于地下水位500mm以 上,且不应低于导墙顶面300mm。 9.2.23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粉性土或砂土较厚时,宜采取调整 泥浆配合比、槽壁预加固、预降水等措施提高槽壁稳定性。 9.2.24现瓷地下连续墙成槽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元槽段长度应根据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成槽设备、槽壁 稳定等因素确定,长度宜为4m~6m; 2单元槽段宜采用跳幅间隔施工顺序; 3每个单元槽段的挖槽分段不宜超过3个。 9.2.25槽段接头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管(箱)应满足混凝土浇筑时的强度、刚度和变形 要求。 2混凝土槽段接头应在钢筋笼人槽前进行刷壁,刷壁次数 不应少于20次,清剧后的接头不得夹泥;接头管(箱)安装时,应 贴紧槽段垂直缓慢沉放至槽底。 3接头管(箱)应在混凝土初凝至终凝过程中微盘提动,并 应根据初凝、终凝时间确定允许起拔时间和高度,按时限量起拔。 4槽段接头防渗宜采用高压喷射注浆进行加强。 9.2.26钢筋笼制作和吊效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笼制作场地应平整,平面尺寸应满足制作和拼装 要求; 2采用分节吊放的钢筋笼应在制作场地进行预拼装成型; 3应设置纵横向桁架、剪刀撑等加强钢筋笼整体刚度的构 避措施,钢筋笼整体吊放应进行安全验算; 4应对钢筋笼吊放的机具进行安全验算; 5钢筋笼吊筋的长度宜根据导墙标高确定; 6钢筋笼应设置保护层垫块,钢筋笼应在剧壁、清槽、泥浆 置换完成后及时人槽。 9.2.27现浇地下连续墙混凝土应采用导管法连续浇筑,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导管接缝宜进行水密性试验,导管内应设置隔 水栓; 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导管埋入混凝土液面以下的深度宜为 2m~4m; 3每根导管分担的浇筑面积宜均等,导管距槽段两侧端部 不宜大于1.5m; 4浇筑上升速度不宜小于3m/h4m/h。 9.2.28现浇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浇筑面宜高出设计标高 300mm~500mm,凿去浮浆后的墙顶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 求;混凝土落度宜为180mm~220mm,初凝时间不宜小于8h; 混凝土强度应比设计墙身强度提高等级进行配制。 9.2.29采用墙底注浆时,应符合本规范11.2.9条的要求。 9.2.30预制地下连续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I 应根据运输及起吊设备能力、施工现场道路和堆放场地 A

    1钢筋笼制作场地应平整,平面尺寸应满足制作和拼装 要求; 2采用分节吊放的钢筋笼应在制作场地进行预拼装成型; 3应设置纵横向桁架、剪刀撑等加强钢筋笼整体刚度的构 避措施,钢筋笼整体吊放应进行安全验算; 4应对钢筋笼吊放的机具进行安全验算; 5钢筋笼吊筋的长度宜根据导墙标高确定; 6钢筋笼应设置保护层垫块,钢筋笼应在剧壁、清槽、泥浆 置换完成后及时人槽。 9.2.27现浇地下连续墙混凝土应采用导管法连续浇筑,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导管接缝宜进行水密性试验,导管内应设置隔 水栓; 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导管埋入混凝土液面以下的深度宜为 2m~4m; 3每根导管分担的浇筑面积宜均等,导管距槽段两侧端部 不宜大于1.5m; 4浇筑上升速度不宜小于3m/h4m/h。 9.2.28现浇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浇筑面宜高出设计标高 300mm~500mm,凿去浮浆后的墙顶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 求;混凝土落度宜为180mm~220mm,初凝时间不宜小于8h; 混凝土强度应比设计墙身强度提高等级进行配制。 9.2.29采用墙底注浆时,应符合本规范11.2.9条的要求。 9.2.30预制地下连续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运输及起吊设备能力、施工现场道路和堆放场地 条件合理确定分和需制件长度城件公幅定密产风中地

    应根据运输及起吊设备能力、施工现场道路和堆放场地 条件,合理确定分幅和预制件长度,培体分幅宽度应满足成墙稳

    性 序号 n 杯 检查项目 现浇地演 预制地增 视皮厚度

    9.2.33墙身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每100m混凝土不应少于1 组,且每幅段不应少于1组;墙身混凝土抗渗试块每5幅槽段 不应少干1组。

    9.3清注注排柱围护墙

    9.3清注注排柱围护墙

    I设计计算 9.3.1激注桩排桩围护墙由灌注桩和隔水椎幕构成,隔水椎菌

    9.3.1滋注拼排拼围护墙由灌注桩和隔水椎幕构成,隔水雄剂

    宜设置在灌注桩外侧,在局部场地空间不足或在粉性土、砂土较 厚的地层中也可采用套打式布置。 9.3.2灌注桩排桩的内力、变形计算和稳定性验算应按9.1节 规定进行,且不计入隔水惟幕的作用。谨注桩排桩的正截面受弯 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 9.3.3灌注桩排桩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注桩排桩直径不宜小于500mm,并宜取50mm的模数。 对直径不小于1000mm的大直径注桩,宜考患施工不利因素的 影响。 2桩身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宜为C30~C35,且不应低 于C25, 3相邻桩间净距宜为150mm~200mm,在粉性土、砂土较 厚的地层中宜取大值。当相邻桩间净距大于200mm时,宜验算 桩间隔水惟幕的抗剪承载力,并对桩间土采取防护措施。 4灌注桩排桩纵向受力钢筋应沿截面均勾对称、全断面布 置,并可按内力分布沿桩身分段配置,纵向受力钢筋应有一半以 上通长配置。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 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6mm,锅筋净距不宜小于80mm,纵向钢 筋接头不宜设在受力较大处,并应尽量减少钢筋接头。纵向受力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40mm。 5箍筋宜采用爆旋箍筋,螺旋箍筋宜采用HPB235级钢筋。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150mm300mm。 9.3.4隔水雄幕宜采用双轴水泥土揽拌桩或三轴水泥土搅拌 桩,受场地、设备等条件限制时,局部区域也可采用高压喷射注 浆,但必须确保桩体均匀性和连续性。隔水雄幕的抗渗性能应满

    1对一级或二级安全等级的基坑工程,双轴水泥土搅拌柱 隔水惟幕不宜少于两排,前后排宜错缝排列,且相邻搅拌桩搭接 长度不应小于200mm; 2对于三级安全等级的基坑工程,采用单排双轴水泥土揽 拌桩作为隔水椎幕时,相邻搅拌桩搭接长度不宜小于300mm; 3双轴水泥土搅拌桩宜果用P.O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热量宜为12%~14%

    9.3.7三轴水泥士搅拌桩隔水性游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轴水泥士搅拌桩隔水椎幕应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 2对一级安全等级或位于粉性土、砂土较厚地层中的二级 安全等级的基坑工程,单排三轴水泥土搅拌柱桩径不宜小于 850mm。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5m时,单排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桩径 不宜小于1000mm。 3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宜采用不低于P.O42.5级普通硅酸 盐水泥,水泥掺人比不宜小于为20%,且宜适当加人膨润土等外 加剂。 9.3.8采用高压喷射注浆作为隔水椎幕时,高压喷射注浆不应 少于两排,且桩体有效直径不宜小于800mm,相邻桩间搭接长度 不宜小于300mm。每立方米土体中的水泥掺人量不应小 于450kg。 03.0游注柱排址围拉造酱床性合下列规宝

    9.3.9灌注排桩围护墙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隔水幕与藻注桩排桩之间的净距不宜大于200mm; 2在明(暗)浜区域隔水惟幕水泥掺入比应提高3%5%; 3隔水椎幕顶部宜设置钢筋混凝土面层,面层厚度不宜小 于150mm,并宜与隔水维幕连成整体; 4灌注桩排桩与隔水惟幕采用套打式布置时,灌注桩排桩 外侧隔水惟幕的净厚度应满足隔水要求,且不宜小于500mm; 5在粉性土及砂土中,当环境保护要求较高时,宜在灌注桩 与隔水椎幕之间采取注浆等措施

    9.3.10蒲注桩排桩围护墙的施工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 规范《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DJ/TJ08202的相关规定。 9.3.11施工前应试成孔,试成孔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场地地 质条件确定,且不宜少于2个。 9.3.12寇注桩排桩应采用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刚完成混凝土 浇筑的与邻桩成孔安全距离不应小于4倍桩径,或间隔时间不 应少于36h。 9.3.13钢筋笼应设置加强箍筋,加强箍筋应满足吊放过程中钢 筋笼的整体性要求,钢筋笼骨架不得产生不可恢复的变形。加强 推筋应焊接封闭,直径不宜小于12mm,间距不宜大于2m。 9.3.14灌注桩排桩顶泛浆高度不应小于500mm,设计桩顶标高 接近地面时桩顶混凝土泛浆应充分,凿去浮浆后桩顶混凝土强度 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应比设计桩身强度提高等级进行 配制。 9.3.15灌注桩排桩围护墙桩身范围内存在较厚的粉性土、砂土 层时,宜适当提高泥浆比重和增加泥浆黏度,必要时可采用膨润 土泥浆护壁。

    9.3.16隔水椎幕采用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或三轴水泥土搅拌桩续表9.3.18时,宜先施工隔水惟幕,再施工灌注桩排桩。水泥土揽拌桩隔水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惟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序号检查项目单位数值1双轴水泥土搅拌桩隔水椎幕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8.3节5的相关要求。三轴水泥土搅拌桩隔水椎幕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混浆黏度18~229.4节的相关要求。6成孔桂径mm+30,02双轴水泥土搅拌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50;三轴水泥7沉造厚度mm≤200土搅拌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200。8主菇间距mm±103相邻桩的搭接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4h。9主筋长度tmen±1009.3.17特殊情况下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作为局部隔水幕时,10混摄土保护层厚度mm±20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钢筋笼11钢贴笔安装深度mm±1001高压喷射注浆法施工应符合本规范14.3节的相关要求;2应采用复喷工艺,喷浆下沉或提升速度不应大于12翁筋间距mm±20100mm/min;13直径mm±103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50。14混土充盈系数1. 0~1.39.3. 18灌注桩排桩围护墙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表9.3.18的15携凝土靓凝土落度mm180~220要求:16桂顶标高mm±50表9.3.18灌注桩排桩围护墙施工质量检测标准注:1.清孔时应同时检测配浆比重和黏度,当况浆黏度已接近下限,泥浆比重仍允许编整或允许值不达标时,应检测配浆含砂事,含砂事大于8%时,应采用除砂器除砂,保证序号检查项目泥蒙比重达标。在砂性土中,成孔中两次清孔的泥家比重不应大手1.20。单位数值2.有整间承载力要求时,况法厚度不大于100mm1+300,03.谨注桩视股土充盈系数应为实际营注湿士体积与按设计差身计算体积孔深mm加实际高出高度部分体积之和的比值,2桂位mm≤504.柱顶标高应扣脉泛浆高座,成孔9.3.19应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3重直皮≤1/150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抗压强度试块每50m混凝4泥蒙比重(两次清孔)≤1. 15土不应少于1组试块,且每台班不应少于1组试块。8182

    3.水灰比在型钢依革自重和必要的辅助设备可插入到位的前提下宜取小值。9.4型钢水泥土搅拌墙9.4.4型钢水泥土搅拌墙中的三轴水泥土揽拌桩可作为隔水惟I设计计算幕,搅揽拌桩应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其抗渗性能应满足墙体自防渗要求,在砂性土中的搅拌桩施工宜外加膨润土。9.4.1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是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内9.4.5采用型钢水泥土揽拌墙作为围护墙时,应对型钢与水泥插人型钢形成的复合挡土止水结构。常用的三轴搅拌桩直径有土之间的错动受剪承载力和水泥土最薄弱截面处的局部受剪承650mm、850mm、1000mm三种;内播型钢宜采用H型钢,型钢的载力进行验算,计算示意图如图9.4.5所示。选型、布置和长度应遵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型钢水泥土揽拌墙技术规程》DGJ08一116确定。9,9.4.2型钢水泥土揽拌墙的内力、变形计算和稳定性验算应按9.1节规定进行。9.4.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中的三轴水泥土揽拌桩和型钢应符合(a)型钢与水泥土阀错动剪切破坏验算图(b)水泥土最薄弱截面剪切破坏验算图下列要求:图9.4.5搅拌桩局部抗剪承载力计算示意图1搅拌桩28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且1型钢与水泥土之间的错动剪切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不宜小于0.5MPa;验算:2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P.O42.5级的普通硅酸盐tSte(9. 4. 5—1)水泥,水泥用和水灰比应结合土质条件和机械性能等指标通过da(9. 4. 52)现场试验确定,并宜符合表9.4.3的规定。表9.4.3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材料用量和水灰比参考表Qx=q±L/2(9. 4. 53)单位被揽撑土体中的材料用量(9. 4. 54)土质条件水灰比水泥(kg/m)影润土(kg/m)式中型钢与水泥土之间的错动剪应力设计值(N/黏性±>3600~51. 5~2. 0mm);砂性±1. 5~2. 0Qlk 作用于型钢与水泥土之间单位深度范围内的错动>3255~10剪力标准值(N/mm);注:1.计算水泥用量时,敬搅拌土体的体积可按提拌柱单桩因形截面面积与深度的乘积计算q±作用于计算截面处的侧压力标准值(N/mm)2.在填土、器况质土等待别软弱的土中应提高水泥基量;L相邻型钢翼缘之间的净距(mm);8384

    da型钢舆缘处水泥土墙体的有效厚度(mm); te—水泥土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t±——水泥土抗剪强度标准值(N/mm*),可取搅拌桩28 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q的1/3。 2在型钢隔孔设置时,水泥土搅拌桩最薄弱断面的局部抗 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升速度宜控制在1m/min~2m/min范围内,并保持匀速下沉或提 升。提升时不应在孔内产生负压造成周边土体的过大扰动,搅拌 次数或搅拌时间应能保证水泥土搅拌桩的成桩质量。 9.4.10水泥土搅拌墙的施工顺序可采用跳打方式、单侧挤压方 式、先行钻孔套打方式。对于硬质土层,当成桩有困难时,可采用 预先松动土层的先行钻孔套打方式施工。桩与桩的搭接时间间 隔不宜大于24h。 9.4.11搅拌机头在正常情况下为上下各一次对土体进行喷浆 搅拌,对含砂量大的土层,宜在搅拌桩底部2m~3m范围内上下 重复喷浆搅拌一次。 9.4.12拟拔出回收的型钢,插人前应先在干燥条件下除锈,再 在其表面涂剧减材料。完成涂刷后的型钢,在搬运过程中应防 止碰撞和强力擦挤。减摩材料如有脱落、开裂等现象应及时补涂 减摩材料。 9.4.13对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宜选择挤土量小的搅拌 机头,并应通过试成桩及其监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当邻近保护 对象时,搅拌下沉速度宜控制在0.5m/min~0.8m/min范围内, 提升速度宜小于1m/min;喷浆压力不宜大于0.8MPa。 9.4.14型钢宜在水泥土搅拌墙施工结束后的30min内完成,型 钢宜依靠自重插人;相邻型钢焊接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竖向错 开距离不宜小于1m。 9.4.15周边环境条件复杂、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型钢不宜 回收。型钢回收起拨,应在水泥土揽拌墙与主体结构外墙之间的 空隙回填密实后进行,型钢拔出后留下的空隙应及时注浆填充, 并应编制包括浆减配比、注浆工艺、拔除顺序等内容的施工方案。 9.4.16水泥土搅拌桩成桩质量检测应符合表9.4.16的要求。

    (9. 4. 55) (9.4.5—6) (9.4.57)

    tste de QL/2

    式中一 水泥土最薄弱羲面处的局部剪应力设计值(N mm"); Q作用于水泥土最薄弱截面处单位深度范围内的剪 力标准值(N/mm); L—相邻水泥土最薄弱裁面的净距(mm): da水泥土最薄弱截面处墙体的有效厚度(mm)。 9.4.6型钢水泥土搅拌墙的顶部应设置封闭的钢筋混凝土圈 染。项圈染中由于内插型钢而未能设置封闭箍筋的部位宜在型 钢翼缘外侧设置封闭箍筋予以加强。 9.4.7当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支护体系中采用钢围擦时,水泥土

    9.4.8施工前应通过成桩试验确定搅拌下沉和提升速度、水泥 浆液水灰比等工艺参数及成桩工艺,成桩试验不宜少于2根。 9.4.9搅拌下沉速度宜控制在0.5m/min~1m/min范围内,提

    16水泥士搅拌桩成拼质检测

    9.4.17插人型钢的质量检测应符合表9.4.17的要求

    表9.4.17播入型钢的质量检测标准

    9.4.18基坑开挖前应检验水泥土搅拌桩的桩身强度,强度指标 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土揽拌桩的桩身强度宜采用浆液试块强 度试验的方法确定,也可采用钻取芯强度试验的方法确定。采 用浆液试块强度试验和钻取桩芯强度试验进行质量检测应符合 下列要求: 1浆滋试块强度试验应携取刚稳拌完成而尚未凝固的水泥

    土搅拌桩浆液。试块制作应采用70.7mm×70.7mm×70.7mm 立方体试模。试验数量及方法为每台班抽查2根桩,每根桩设不 少于2个取样点,应在基坑坑底以上1m范围内和坑底以上最软 弱土层处的搅拌桩内设置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制作3件水泥土 试块。 2钻取桩芯强度试验宜采用$110钻头,钻取搅拌桩施工后 28d龄期的水泥土芯样,钻取的芯样应立即密封并及时进行无侧 限抗压强度试验。取芯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应少于 3根。每根桩取芯数量为在连续钻取的全桩长范围内的不同深度 和不同土层桩芯上取不应少于5点,且在基坑坑底附近应设取样 点,每点3件试块。钻取桩芯得到的试块强度宜乘以1.2~1.3 的系数。钻孔取芯完成后的空隙应注浆填充。 3当能够建立静力触探、标准贯入或动力触探等原位测试 结果与浆液试块强度试验或钻取桩芯强度试验结果的对应关系 时,也可采用试块或芯样强度试验结合原位试验的方法综合检验 桩身强度。 9.4.19型钢水泥土搅拌墙除墙体强度检测项目外,成墙施工 期、基坑开挖前和基坑开挖期的质量检测尚应符合上海市工程建 设规鼓《型钢水泥士撒拌墙技术规程》DGI08一116的规定,

    9.5.1板桩护墙的结构形式有钢板桩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板 桩,常用的钢板桩有等截面U形、Z形、直线形、组合型和槽钢等。 常用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有矩形、T形和I形截面。选取板桩 围护墙作为基坑围护结构时应考虑板桩的打入、拨除施工对周围

    9.5.1板桩护墙的结构形式有钢板桩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板 桩,常用的钢板桩有等截面U形、Z形、直线形、组合型和槽钢等。 常用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有矩形、T形和I形截面。选取板桩 围护墙作为基坑围护结构时应考虑板桩的打入、拨除施工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 9.5.2板桩围护墙的内力、变形计算和稳定性验算应按9.1节 规定进行。钢板桩的承裁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7的相关规定;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的承载力计 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 规定,预制钢筋混微土板桩还应根据起吊和运输工况进行受力和 变形的验算。 9.5.3板桩围护墙可与内支撑或坑外拉铺结构结合形成板式支 护结构。 9.5.4确定U型钢板桩构件的截面惯性矩和弹性抵抗矩时,应 根据锁口连接状态,分别乘以折减系数。当桩顶设有整体阐梁及 支撑点或错头设有整体围擦时,折减系数均取为1.0;桩项不设有 圈梁或围擦分段设置时,截面惯性矩的折减系数取0.6,弹性抵抗 矩的折减系数取0.7。 9.5.5采用坑外单道拉锚式板桩的围护墙,在确定拉杆标高和 锚桩结构时,应考虑板桩围护墙受力的合理性和施工的方便性, 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9.5.6拉错式板桩围护墙的错桩应布置在开挖深度影响范围以 外,且不宜小于2.5借基坑开挖深度。 9.5.7拉锚式板桩围护墙的钢拉杆宜采用Q235B级钢或焊接性 能好、延伸率不低于18%的高强度钢。拉杆间距应根据计算确 定,并宜取板桩宽度的整数倍。当采用U型钢板桩和钢围擦,且 围与钢拉杆连接时,拉杆的间距宜取桩宽的偶数倍。拉杆应与 围护板桩垂直布置,并宜在基坑开挖前施加预应力。 9.5.8基坑转角处的板桩,应根据转角的平面形状做成相应的 异型转角板桩,且转角桩和定位桩的桩长宜比其他板桩加

    长2.0m。 9.5.9钢板的构造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板桩宜设置钢围,钢围擦与钢板桩宜采用焊接的连 接方式。钢围擦应贴合钢板桩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范本,其间如果存在间隙应涵以细右混 凝土填实。 2当钢板桩采用锁口式防水构造时,沉桩前应在锁口内嵌 填黄油、沥青或其它密封止水材料,防渗要求高时,应在坑外另行 设置隔水惟幕。 3大企口钢板桩围护墙有防渗要求时,应设置单独的隔水 惟幕。 4相邻两钢板桩的竖向接头位置应上下错开。 9.5.10钢筋混凝土板桩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抗渗等级不宣低于 P6。 2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直 径不宜小于16mm。构造钢筋宜采用HRB235级锅筋,直径不宜 小于8mm。板顶主筋外伸长度不宜小于350mm。主筋保护层厚 度根据部位要求不同,顶部不宜小于80mm,底部不宜小于 50mm,侧面不宜小于30mm。 3吊钩钢筋直径不应小于20mm,不应采用冷拉钢筋,并应 与下层主筋连接。 4钢筋混凝土板桩厚度为160mm~250mm,宽度400mm~ 700mm。截面为矩形槽棒结合的形式。 5钢筋混凝土板桩围护墙顶部宜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板 桩应与顶圈梁连成整体。 6钢筋混凝土板桩沉桩后应在坑外接缝处或样槽孔进行内

    注浆防激,注装艺科我度不宜低于20MPa

    Ⅱ施工与检测 9.5.11邻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板桩围护墙,宜采用静力 压桩法施工,并根据监测情况控制压桩速率。 9.5.12板桩可采用单打人、排桩打入、阶梯打人等方法,板桩 最后闭合处宜采用屏风法沉桩。 9.5.13锤击法沉桩时,应采用重锤低击,并设置桩帽桩垫。 9.5.14钢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板桩的规格、材质及排列方式应符合设计或施工工艺 要求。钢板桩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组合钢板桩堆高不宜超过 3层。 2 钢板桩桩体不应弯曲,锁口不应有缺损和变形,后续桩与 先打桩间的钢板锁口使用前应通过套锁检查。 3桩身接头在同一截面内不应超过50%,接头焊缝质量应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钢板桩拔出后的空应及时注浆充填密实。 9.5.15混凝土板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板桩构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30%后方可拆模,达 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方可吊运,达到设计强度100%后方可 沉; 2混凝土板桩打人前应进行桩体外形、裂缝、尺寸等检查; 3混凝土板桩的始桩应较一般桩长2m~3m,转角处应设置 转角桩;

    1钢板的规格、材质及排列方式应符合段计或鹿工工艺 要求。钢板桩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组合钢板桩堆高不宜超过 3层。 钢板桩桩体不应弯曲,锁口不应有缺损和变形,后续桩与 先打桩间的钢板桩锁口使用前应通过套锁检查。 3桩身接头在同一截面内不应超过50%,接头焊缝质量应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钢板桩技出后的空脱应及时注浆充填密实

    9.5.15混凝土板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板桩构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30%后方可拆模,达 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方可吊运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达到设计强度100%后方可 沉桩; 2准盛士板桩打人前应进行桩体外形、裂缝、尺寸等检查 3混凝土板桩的始桩应较一般桩长2m~3m,转角处应设置 转角桩; 4混凝土板桩间的凹凸样应咬合紧密。 9.5.16钢板围护墙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表9.5.1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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