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801-2015 空气净化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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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命名、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泽、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合于家用或者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适用于但不限于以下述工作原理的空气净化器:过滤式、吸附石、络合式、化学催化式、光催化式、静电式、等离子式、复合式等。

    下列产品可以参考本标准:

    --小型,便携式净化器,乘用车净化器

    --风道式净化装置及其他类型的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应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煤气,瓦斯)特许环境所使用的净化器

    --专为医疗用途而设的净化器

     

     

    时不同目标污染物的净化能效值为表 2中 对颗粒物的净化能效分级见表1

    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净化能效的试验值均不应小 定的方法,分别对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能

    净化器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能效分级见表2

    净化器工作时洁净空气量实测值对应的噪声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按照6.9规定的方法,对净 噪声进行测试,

    煤炭标准器噪声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允差不大于+3dB(A)

    对微生物的去除性能应符合GB21551.32010白

    GB/T188012015

    试验应符合下述一般条件: a) 除对试验环境条件另作具体规定的试验外,型式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5士2)℃,相对湿度为 (50士10)%,无外界气流,无强烈阳光和其他辐射作用的室内进行; b)试验电源为单相交流正弦波,电压和频率的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士1%; c)被测样机应在额定状态下,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试验前检查污染物发生、测量和记录等器具,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试验用仪器仪表的性能、不 定度、量程应满足下列测量要求: a)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其精度应不低于0.5级,出厂试验应 不低于1.0级; b) 温度计:不确定度应在士0.5℃以内; c 湿度计:不确定度应在士5%以内; d 计时仪表:不确定度应在士0.5%以内; 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试粒径范围应包括0.3μm10μm,仪器量程应满足10°个/L(如果 量程达不到,应配置合适的稀释器;或采用经过计量的同类等级的仪器); 颗粒物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士0.001mg/m以内; g)气态污染物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士0.01mg/m以内; 在线即读式气态污染物浓度测试仪需根据其测量范围做定期校准,与化学法或色谱法测得的数据 较,偏差应在士10%以内; h)分光光度计,不确定度应在士0.005以内。

    试验用标准污染物应符合下述要求: a)颗粒物:香烟烟雾(例如:红塔山牌经典150),焦油量为8mg; b)气态污染物:发生源产生的气体纯度大于99%或二级标气以上 c)微生物:符合GB21551.3一2010的相关规定。

    有害物质释放量试验按照GB4706.45一2008第32章和GB21551.3一2010第4章规定的方法 进行。

    连接净化器与电参数测试仪表,接通电源,仪表进入测量状态,净化器在待机状态下稳定至 10min后,开始读取测量值。

    GB/T 18801—2015

    在超过30min的时间,测量的功率变化小于1%,可以直接读取测量值作为待机功率。 如果在此期间内功率变化不小于1%,则连续测量延至60min,用耗电量除以测试时间来计算 功率,即为待机功率。

    十对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见附录B 十对气态污染物的洁净能力(洁净空气量)的试验力

    对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的试验方 十对气态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的试验方法参见附支

    6.8.1输入功率测量

    连接净化器与电参数测试仪表,接通电源,仪表进人测量状态;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稳定运行至少 30min后,开始读取测量值。 在超过30min的时间,测量的功率变化小于1%,可以直接读取测量值作为额定功率。 如果在此期间内功率变化不小于1%,则连续测量延至60min,用耗电量除以测试时间来计算平均 功率,即为输人功率。

    6.8.2净化能效计算

    净化器的净化能效按式(1)计算:

    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运行,按照GB/T4214.1一2000的相关要求进行试验,并增加以下内容: GB/T4214.1一2000中6.5.4增加:壁挂式器具,包括其附件,应安放在固定架上。安装时器具 距离地面0.6m,净化器的背面和垂直壁面之间的距离为D=(1士0.5)cm; GB/T4214.1一2000中7.1.1增加:对于基准体任一边长大于0.7m、自由放置的落地式器具, 包括嵌人式器具,测量表面是带有9个测点的矩形六面体。

    化器在额定状态下运行,按照GB/T4214.1一2000的相关要求进行试验,并增加以下内容: GB/T4214.1一2000中6.5.4增加:壁挂式器具,包括其附件,应安放在固定架上。安装时器具 距离地面0.6m,净化器的背面和垂直壁面之间的距离为D=(1士0.5)cm; GB/T4214.1一2000中7.1.1增加:对于基准体任一边长大于0.7m、自由放置的落地式器具, 包括嵌人式器具,测量表面是带有9个测点的矩形六面体。

    净化器对微生物的去除性能按照GB21551.3一201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11风道式净化装置的净化性能试验

    安装在风道里的风道式净化装置的净化能力试验参见附录H。

    净化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

    凡正式提出交货的净化器,均应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项目见表4序号13。

    7.2.2出厂检验的抽查项目

    净化器出厂时的抽样检验按GB/T2828.1进行。检验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 生产厂和订货方共同商定。 抽样检验的项目见表4序号5~6、8~9。

    1净化器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经鉴定定型后制造的第1批产品或转厂生产的老产品; b)正式生产后,当结构、工艺和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后再次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2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和GB4706.45一2008中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包

    型式检验抽样应按GB/T2829进行,检验用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抽取2台,累积净化 另抽1台,共计3台。按每百台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算,采用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不 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定和判定数组见表5。

    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器具方可作为合格产品交付订货方;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能作为合格产品 交付订货方。

    8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购存

    净化器的通用性标志应符合GB4 4706.45—2008和GB5296.2—2008中5.1的要求,此 外,还应在产品上标注产品维护及 青洗的文字提示,

    8.1.2性能特征标志

    性能特征标志作为器具的使用说明,应符合GB5296.2一2008的要求,同时,应包含下述内容: 洁净空气量(CADR目标污荣物); 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CCM蒙粒物); 气态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CCM气态污染物)(选标); 净化能效; 噪声; 适用面积(选标)。 注1:洁净空气量、累积净化量和净化能效,应注明对应的目标污染物。 注2:对于CCM粒的标注,应同时说明,是在试验室条件下,以特定的烟尘颗粒物为目标污染物测试得出的,并 附录D规定的评价区间标注。 注3:对于CCM气事得染物的标注,应同时说明,是在试验室条件下,以单一的气态污染物为目标污染物测试得出的 以附录E规定的评价区间标注。

    净化器使用说明应符合GB5296.2一2008的要求,至少应包括: a)净化器名称、型号; b)净化器概述(特点、主要使用性能指标); c)安装和使用要求,维护和保养注意事项; d)净化器附件名称:

    e) 常见故障及处理办法一览表,售后服务事项; f 制造厂名和地址; g) 净化器或净化器使用说明书上还应具有以下注意事项及内容: 安全注意事项; 一具体净化原理; 放置场所的注意事项; 一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一过滤网更换、清洗时的注意事项; 一其他的注意事项。 注1:“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净化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等。 注2:“过滤网更换、清洗时的注意事项”是指,净化器针对不同目标污染物,按照附录D、附录E规定的试验得出的 测试结果,对照计算出的滤材需更换或清洁时对应的净化寿命计算参考示例(参见附录G)进行标注。净化寿 命可用(天)表示

    净化器的包装应符合GB/T191和GB/T1019的有关规定 净化器应附有合格证、(装箱单)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事化器在运输过程 受潮和暴晒 净化器应贮存于干燥、通风 库房内,并防止磕碰

    本附录规定了净化器性能试验使用的标准试验舱的结构、设施制作和配置要求

    试验舱结构参数见表A.1.

    2g/m~4g/m,计算衰减常数,即为换气次数。 :混合度的测试方法: 二氧化碳(CO2)作为示踪气体,关闭试验舱舱门; 试验舱需设置下送上回(或上送下回)的送风道和排风道,送风道中的送风量为15m/h,排风管风量也 为15m/h 开启循环风扇,并将二氧化碳(CO)注人送风道,使得送风二氧化碳(CO.)浓度稳定为某一固定值,推荐 为 4 000 mg/m; 在排风口处连续监测二氧化碳(CO,)浓度,混合度(cmc)的计算见式(A.1):

    A.3.130m试验舱示意图

    80m试验舱示意图见图A.1。

    图A.130m试验舱示意图

    A.3.23m试验舱示意图

    3m试验舱示意图见图A.2。

    注:3m"试验舱外部应进行保温设计,可以采用设计外舱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设计保温层的形式等。

    A.4.130m试验舱

    图A.23m试验舱示意图

    图A.23m试验舱示意图

    申心位置:地面型(地上),桌面型(700mm的台面上),壁挂型(下沿距地面1800mm),吸顶型 (700mm的台面上)。 如无注明,按出风口高度分类:出风口小于700mm放台面上,出风口高度大于或等于700mm的 放置在地面上。 注:净化功能是辅助功能的,如,空调器,除湿机,新风机等,整机检测,但是只需要启动其净化性能的相关部件,其 他部件无需启动。

    A.4.23m试验舱

    出风口小于400mm的,应置于400mm高的台面上,出风口高度大于或等于400mm的,应放置 在地面上。

    A.5试验舱和设备的建议清洁方法

    根据需要,每天或经常清洁光学仪器。 每天清洁所有水平表面。 使用5天后,用湿拖把拖地板。 使用20天后,需清洗仓内壁。 如果有必要,每使用5天后或经常喷酒抗静电剂,保证传感器接地良好和数据记录。 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检测不能连续进行,应先清洁试验舱,再进行下一种污染物检测,以防 相互影响。

    GB/T 18801—2015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试验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以香烟烟雾作为颗粒物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在规定的试验舱容积、初始浓度、检测仪器精度、试验时间等条件下,30m3试验 寸标称范围不小于30m/h,不大于800m/h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3m试验舱针对标 围为不小于10m/h,小于30m*/h颗粒物污染物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

    用香烟烟雾作为颗粒物污染物的尘源,以0.3um以上的颗粒物总数表示。 颐粒物发生可采用图B.1所示的发生原理或其他等同效果的发生方式。 图B.1为正压法颗粒物发生装置

    图B.1正压法发生香烟烟雾示意图

    包装后试运行,确保净化器的各项功能正常、稳定后

    B.4颗粒物的自然衰减试验

    颗粒物自然衰减试验应按下述步骤进行: a) 将待检验的净化器放置于附录A试验舱内(放置方法参见附录A.4)。把净化器调节到试验的 额定状态,检验运转正常,然后关闭净化器; b 将采样点位置布置好,避开进出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相对试验室地面高度0.5m~ 1.5m。每个采样点安置1个采样头,并与试验舱外采样器相连接; 确定试验的记录文件; d 开启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试验室内空气,使颗粒物粒径在0.3μm以上的粒子背景浓度小于 1000个/L,同时启动温湿度控制装置,使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状态; 待颗粒物背景浓度降低到适合水平,记录颗粒物背景浓度,关闭高效空气过滤器和湿度控制装 置,启动搅拌风扇和循环风扇。将标准香烟放入香烟燃烧器内,香烟烟雾出口连接一根穿过试 验舱壁的管子,排出的烟雾可被卷人搅拌风扇搅拌所形成的空气涡流中去。达到一定的量后, 关闭烟雾输送管的阀门,搅拌风扇再搅拌10min,使颗粒物污染物混合均匀后关闭搅拌风扇; 试验过程中,循环风扇一直保持开启状态; 待搅拌风扇停止转动后,用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颗粒物的初始浓度C。。试验开始时 0.3μm以上颗粒物的粒子浓度应为2×10°个/L~2×10°个/L,计算时对应t=0min; g) 试验舱内的初始浓度(自然衰减的第一个取样点)测定后,每2min测定并记录一次颗粒物的 浓度,第二个取样开始的时刻为t=0min,连续测定20min; h)记录试验时试验舱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B.5颗粒物的总衰减试验

    预检物息衰减试验应按下还步操进行 )按 B.4a)至 B.4f)的规定进行试验

    a)按B.4a)至B.4)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舱内的初始浓度(总衰减的第一个取样点)测定后,开启待检验的净化器至额定状态,开启 的时刻为t=0min,同时开始取样进行测定,每2min测定并记录一次颗粒物的浓度,连续测 定20min;初始浓度稳定后,应全程封闭试验舱进行测定; c)关闭净化器,记录试验时试验舱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注1:实测数值大于检测仪器的检测下限(50个/L)的数据点作为有效数据点,最终用于计算的有效数据点应不少 于9个。 注2:如果有效数据点不足9个,可缩短测定时间间隔和试验总时间,自然衰减也相应做调整,

    B.6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CADR)计算方法

    B.6.1衰减常数的计算

    污染物的浓度随时间的变化符合指数函数的变化趋势,用式(B.1)表示:

    B.6.2相关系数的计算

    相关系数R表示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离散程度,说明线性回归的相关关系的显著程度,R" 小于0.98。按式(B.3)计算

    式中: R2 相关系数的平方; t; 第i个取样点对应的时间,i=1,2,3n,单位为分(min); lnct 一第i个取样点对应的污染物浓度的自然对数; 采样次数。 注:可利用EXCEL等具有统计功能的软件直接对上述方程进行拟和,得到R"值

    B.6.3洁净空气量(CADR)的计算

    ......................B.5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试验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净化器去除特定气态污染物(例如,甲醛、甲苯等)的试验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规定的试验舱容积、初始浓度、检测仪器精度、试验时间等试验条件下,30m3试验 测的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范围为不小于20m/h,不大于400m/h;3m试验舱可测的气态污 洁净空气量范围小于20m/h

    发生源产生的气体纯度大于99%或二级标气以上,气体浓度测试方法见GB/T18883。 注:当使用在线即读式分析仪进行测试时,需要对仪器进行定期校准

    务净化器置于环境背景于净,且满足6.1温湿度条

    C.4气态污染物的自然衰减试验

    按照下述步骤,进行气态污染物的自然衰减试验: a)按B.4a)至B.4c)的规定进行试验。 b)开启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试验室内空气,使颗粒物粒径在0.3μm以上的粒子背景浓度小于 1000个/L,待测气态目标污染物的背景浓度低于GB/T18883的要求,启动温湿度控制装置, 使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状态。 将试验用气体污染物发生器连接一根穿过试验舱壁的管子,发生的污染物可被卷入搅拌风扇 搅拌所形成的空气涡流中去。得输送的气态污染物达到一定的量后,关闭发生器。搅拌风扇 再搅拌10min,使气态污染物混合均匀后关闭搅拌风扇。 循环风扇在试验过程中一直保持开启状态。 待搅拌风扇停止转动,测定气态污染物的初始浓度c。(计算时对应t=Omin)。 初始浓度选择GB/T18883中规定的浓度限值的(10士2)倍。例如,甲醛初始浓度为(1.00士 0.20)mg/m管材标准,甲苯初始浓度(2.00±0.40)mg/m。 待试验舱内的初始样采集完成后,开始试验。试验过程中,每5min采集1次,第二次取样开 始的时刻为t=0min,全部采样时间为60min。 注1:采用化学吸收法测量甲醛浓度时,建议采样速度0.5L/min。 注2:采用气相色谱法测量甲苯浓度时,建议采样速度0.2L/min。 )记录试验时试验舱内相对湿度和温度

    按照下述步骤,进行气态污染物的自然衰减试验: a)按B.4a)至B.4c)的规定进行试验。 b)开启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试验室内空气,使颗粒物粒径在0.3μm以上的粒子背景浓度小于 1000个/L,待测气态目标污染物的背景浓度低于GB/T18883的要求,启动温湿度控制装置, 使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状态。 c)将试验用气体污染物发生器连接一根穿过试验舱壁的管子,发生的污染物可被卷人搅拌风扇 搅拌所形成的空气涡流中去。得输送的气态污染物达到一定的量后,关闭发生器。搅拌风扇 再搅拌10min,使气态污染物混合均匀后关闭搅拌风扇。 循环风扇在试验过程中一直保持开启状态。 d 待搅拌风扇停止转动,测定气态污染物的初始浓度c。(计算时对应t=0min)。 初始浓度选择GB/T18883中规定的浓度限值的(10士2)倍。例如,甲醛初始浓度为(1.00土 0.20)mg/m,甲苯初始浓度(2.00±0.40)mg/m。 e 待试验舱内的初始样采集完成后,开始试验。试验过程中,每5min采集1次,第二次取样开 始的时刻为t=0min,全部采样时间为60min。 注1:采用化学吸收法测量甲醛浓度时,建议采样速度0.5L/min。 注2:采用气相色谱法测量甲苯浓度时,建议采样速度0.2L/min。 记录试验时试瑜龄内相对湿度和温度

    C.5气态污染物的总衰减试验

    按照下述步骤,进行气态污染物的总衰减试验: a)按C.4中步骤a)至d)的规定进行试验。 b)待试验室内的初始浓度(总衰减的第一个取样点)测定后,开启待检验的净化器至额定状态,开 启的时刻为t=0min,同时开始取样进行测定,每5min采集1次,最长试验时间为60min。 初始浓度稳定后,应全程封闭试验舱进行测定。 注1:浓度低于GB/T18883标准规定限值的采样点及数据,视为无效。 注2:若数据点不足6个,可采用多孔交叉采样方式,参见表C.1,保证足够的数据点用于计算。

    主3:在低浓度范围内,可适当增加采样时间。 c)关闭净化器,记录试验舱内的温度和相对湿

    石油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C.6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计算

    计算方法同B.6。 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0。 对于特定气态污染物洁净能力评价,应按照C.4、C.5和C.6的规定,对同一样机进行两次试验,两 次试验之间,样机至少静置24h(环境条件符合6.1要求);以最后一次试验计算出的洁净空气量作为特 定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 如果不标注气态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区间分档,对其CADR值应该进行3次重复性评价。3次评 价试验之间样机至少静置24h(环境条件符合6.1要求),以最后一次试验计算出的洁净空气量作为最 终结果

    本附录规定,评价针对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CCM)采用加速试验法,加速试验在3m°试验舱 行。 本附录仅适用于颗粒物洁净空气量(CADR)不小于60m/h的净化器的累积净化量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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