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本规范的附录A、C、D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E是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全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批准。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参加起草单位有: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德鸿、江朝强、王祖兵、余晨、王佩丽、徐孝华、周伟民、刘移民、杨磊、王建新、李霖、齐放、侯强、卢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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