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材料采保费的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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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材料采保费的计取
(2009-08-21 15:47:27)
《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交底培训资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中规定:关于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率。因安装材料品种、规格繁多,数量近十万种,难以按每种材料在采购及保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因目前为止,没有统一规定,只有大致划分几种情况,一般材料采购保管费率为:(1)地方建筑安装材料及黑色金属材料,按相应材料费2.5%计算。其中采购占1.4%,保管占1.1%。(2)其他材料,按相应材料费的1.0%计算。其中采购占0.4%,保管占0.6%。(3)由于采购提货方式不一样,其采购保管费率的计取也不一致。若由施工单位采购提货供至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可计取此项费用的100%;若由建设单位采购并付款,供应到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可计取40%;若建设单位采购并交款,由施工单位运供至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可计取60%。
《青岛市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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