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977-2017 在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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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1公路、铁路与管道并行应符合下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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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公路、铁路用地界距管道3m以外时,可不进行特殊保护。但施工危及管道安全的情况除外, 如施工可能造成管道损伤或发生管道位移等。 局部受限地段,公路、铁路用地界与管道间距在3m以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管道采取保 护措施。 d) 公路用地边线范围内的路边绿化带内占压管道时,应在管顶上方0.5m处连续铺设钢筋混凝 土盖板对管道进行保护并密集设置管道标识。 e) 公路行车道占压时,建设单位应与管道企业协商进行改线。若不进行改线,应进行专项论证。 5. 2.2 公路、铁路路基与管道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建设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符合本标准4.10的相关要求。 b) 宜垂直交义,特殊情况下交角不宜小于30。。 c) 校核管道强度系数,设置管道专用保护涵,管道顶部距离涵洞盖板底部距离不宜小于0.5m, 应根据管道的不同管径,选取合适的保护涵尺寸,公路与管道交叉保护涵的穿越详细尺寸可参 见附录A。铁路穿越保护涵的尺寸以铁路部门设计为准。 d) 管道保护涵上方应埋设警示带,在公路、铁路两侧用地界范围内管道上方各设置一个交叉标志 桩。 e) 盖板涵长度宜伸出路堤坡脚、排水沟外边缘不小于2m;当穿过路堑时,应长出路堑顶不小于 5m。涵洞内空间应采用细土充填。 5.2.3 公路、铁路桥梁与管道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建设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符合本标准4.10的相关要求。 b) 宜垂直交叉,特殊情况下交叉角不宜小于30°,当交叉角度小于30°时,应进行专项论证。 c) 管上方应铺设钢筋混凝土板对管道进行保护,钢筋混凝土板宽度应不小于D+1m(D为管道 外径),钢筋混凝土板的制作要求可参考图集02J331。钢筋混凝土板长度不应小于规划公路 用地范围以外3m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d) 公路桥墩(台)与管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铁路桥墩(台)与管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3 Mo 桥梁施工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冲击管道或引起管道位移的措施。 f) 交叉段管顶上方应增设管道标志桩,标志桩间距不大于10m。 5.2.42 公路、铁路桥梁与管道并行符合下列要求: a)水域桥梁选址与穿越管道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b)陆地桥梁桥墩边缘与管道间距不应小于5m

    5.3.1施工前,应在管道中心线的地面上连续放线,标识出管道的埋设位置。 5.3.2应将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不小于5m范围内的区域设置管道保护区,保护区的边缘应插设标志旗 和拉设警示带或采用安全隔离栏等警戒措施。 5.3.3局部受限地段,需在管道两侧各5m范围内施工时,宜采用人工作业。 5.3.4当管道保护区外的取土、堆土或震动施工影响管道安全时,建设单位应采取保证管道安全的措 施。 5.3.5当施工车辆不可避免要从管道上方经过时,施工方应在管道上方搭设钢制便桥或采取其他保护 措施,避免车辆碾压管道。 5.3. 6 盖板涵施工时公差标准,管道下方及两侧0.3m范围内不充许开挖,涵洞内空间应采用细土填实 5. 3. 7 盖板涵施工时,应分段依次施工,前段施工完毕后才能进行后段施工,每段施工长度不宜大于 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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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8盖板涵及其基础在养护期内禁止使用。 5.3.9道路桥墩施工过程中应对管道邻近土体进行沉降观测,每个观测断面宜布置4个沉降观测点。 5.3.10桥墩桩基施工时,禁止采用爆破开挖等扰动大的作业方式。靠近管道一侧承台土方开挖需采取 可靠的支护措施。

    6埋地设施与管道并行或交叉

    6.1.1新建其他理地管道与管道并行时,不受地形、地物或规划限制地段,最小净距不宜小于6Ⅲ; 受地形、地物或规划限制地段,采取安全措施后净距可小于6m。新建其他埋地管道石方地段采用爆破 开挖管沟时,并行净距宜大于20m且应控制爆破参数。 6.1.2新建电力电缆与管道并行时,并行净距不宜小于5m。采取绝缘隔离等安全措施后,电力电缆 与管道并行净距不应小于1m。 6.1.3新建其他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时,根据埋深情况和交叉空间要求,宜从管道下方通过。 6.1.4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时,宜从管道上方通过。 6.1.5新建的排水管涵、地下管廊、电缆管涵、交通涵洞(隧道)、热力管沟等地下空间与理地管道 交叉、或邻近距离在10m之内时,建设单位应保持地下空间良好的密封性,宜在邻近管道的两侧位置 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定期巡查。

    与管道并行净距不应小于1m

    6.2.1 新建理地管道与管道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新建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时,交叉角度不宜小于60°,受条件限制时最小交叉角度不应小于 30°。管道交叉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3m,新建其他埋地管道以非开挖形式与管道交叉时, 垂直间距不应小手1m,交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天然气管道管段,应确保管道防腐层 无缺陷。 以开挖形式新建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开挖保护做法参见附录A。 c) 交义点上方的地面上应设置交义标志桩。 .2.2 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时,垂直净距应不小于0.5m,交叉点两侧各延伸 10m以上的天然气管道管段,应确保管道防腐层无缺陷。 b) 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保护方法参见附录A。 c) 交叉点上方的地面上应设置交叉标志桩。

    6.3.1应按本标准4.10的相关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3.2应采用人工开挖,管道开挖后的管道悬空段长度不宜大于6m,因施工原因不能满足以上要求 时,应采取砌筑基墩支撑等措施

    6.3.2应采用人工开挖,管道开挖后的管道悬空段长度不宜大于6m,因施工原因不能满足以上要求 时,应采取砌筑基墩支撑等措施。 6.3.3交叉段施工后应及时回填,确保管道底部的回填土密实。 6.3.4以非开挖形式穿越管道宜在管道顶进方向一侧5m处设置平行钢(或钢筋混凝土)质挡板,长 度应根据穿越交叉位置和施工情况确定,底部标高应低于管底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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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新建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交流电气化铁路与管道的间隔距离大于1000m时,可不进行干扰调 查测试。

    当110kV及以上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与管道长距离并行,极限接近段长度大于图1规定时。 当110kV及以上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与管道的交叉角度小于55°时。 当交流电气化铁路或牵引变电站与管道的间隔距离不大于1000m时。

    图1管道与110kV及以上高压交流输电线路的极限接近段长度(L)与间距(α)

    7.1.3受交流干扰影响区域内的管道应进行交流干扰电压和土壤电阻率的测量,并绘制交流干扰电压 与里程分布图。测试方法应符合GB/T50698的规定。 7.1.4对交流电气化铁路或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对管道有干扰时,宜进行24h连续测试和记录。 7.1.5在交流干扰区域的管道上宜安装极化探头或腐蚀检查片,以测量交流电流密度,并对交流腐蚀 及防护效果进行评价。对受干扰状况复杂及腐蚀速率控制程度不易判断的场合宜设置ER腐蚀探针。

    7.2交流干扰程度判定

    7.2.1当管道上的交流干扰电压不高于4V时,可不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高于4V时,应采用交 流电流密度进行评估,交流电流密度可按式(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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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 = 8V p元d

    式中: 评估的交流电流密度(A/m); V—交流干扰电压有效值的平均值(V); p土壤电阻率(Q·m); d一破损点直径(m)。 注1:值应取交流干扰电压测试时,测试点处与管道埋深相同的土壤电阻率实测值;1 注2:d值按发生交流腐蚀最严重考虑,取0.0113. 7.2.2管道受交流于扰的程度可按表1交流于扰程度的判断指标的规定判定

    表1交流于扰程度的判断指标

    7.2.3当交流干扰程度判定为”强”时,应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判定为”中”时,宜采取交流干扰防 护措施:判定为”弱"时,可不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

    7.3交流干扰防护措施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防护采取的措施应根据调查与测试的结果,对下列各项进行预测和评估: 1)干扰源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对管道的交流腐蚀。 2) 故障情况或雷电状态下对管道防腐层和金属本体、阴极保护设备和干扰防护设施的损伤。 3) 操作和维护人员及公众的接触安全等影响。 b) 当确认管道受交流干扰影响和危害时,应采取与干扰程度相适应的防护措施。 c) 应根据调查与测试的结果,选择采取集中接地、故障屏蔽、固态去耦合器接地等综合防护措施。 d) 对存在交流干扰的管道,阴极保护电位应符合GB/T21448中阴极保护电位准则的要求。 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与管道的距离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开阔地区,高压交流输电线路杆塔基脚间与管道控制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杆塔高度。 2) 在路径受限地区,交流输电系统的各种接地装置之间与管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宜小于表2 的规定。

    表2交流接地体与管道的最小距离

    7.3.2持续干扰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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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持续干扰防护宜采用1台固态去耦合器与受影响的管道相连接,接地体宜采用15.88 mm×22.22mm的带状锌阳极。在土壤电阻率小于25Q·m或低土壤电阻率与不超过502·m 七壤电阻率交替的地段,锌带接地电阻宜不大于12:高壤电阻率的地方,锌带接地电阻 宜为2~32。 b) 防护位置应根据实测结果或计算评估的结果设置,高压交流输电线路通常设置位置如下: 交流电密度较大的点; 2) 管道受交流干扰电压较高,且持续时间较长的点; 3) 高压输电线导线换位处; 4) 与高压输电线路的交叉角度小于55°的点; 5) 管道接近或离开干扰源处; 6) 交流电气化铁路宜平均每km设置1处防护点(包括交叉处); 7) 持续干扰防护点安装方法及要求参见附录B.2

    7.3.3强电冲击瞬间干扰的防护措施

    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线路管道与高压交流输电杆塔或通讯铁塔等设施靠近,不满足表2的距离时,应设置故障屏 蔽防护。 b) 故障屏蔽防护宜采用2台固态去耦合器与受影响的管道相连接,接地体宜采用15.88 mm×22.22mm的带状锌阳极。管道单侧与杆塔接地极靠近时锌带按单侧设置,双侧均靠近时锌 带按双侧设置。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100Q·m地段,长度宜为150m,在土壤电阻率大于 1002:m地段,根据接地电阻计算长度且应大于150m;且锌带与杆塔接地体的净距必须大 于2m,如果不能满足该净距,应与电力部门协商移动接地体。 屏蔽防护安装方法及要求参见附录B.3和B.4。

    3.4集中接地防护措施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位于干扰区域的管道,应在进出工艺站场、监控阀室的管道上或监视阀室安装有绝缘接头的放 空管等位置处,设置集中接地。 b) 集中接地应采用1台固态去耦合器与受影响的管道相连接,接地体宜利用就近的共用接地网接 地。 c)集中接地防护点安装方法及要求参见附录 B. 5。

    7.4交流于扰效果评价及防护系统的调整

    7. 4. 1防护效果

    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25Qm的区段,管道交流干扰电压低于4V;在土壤电阻率大于25Qm 的区段,交流电流密度小于60A/m; b 在安装阴极保护电源设备、电位远传设备位置处,管道上的瞬间干扰电压应低于1000V; c)高土壤电阻率位置持续于扰电压低于15V,以满足安全接触电压的要求,

    7.4.2防护系统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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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运营期间由于洪水冲刷或河道疏浚导致的造成水域穿越管道理深不足、露管,管道企业应及时 米取处理措施 3.1.2管道企业应对水域穿越埋深不足、露管管段,采取稳管、沉管和换管三种方式防护。 3.1.3管道企业宜对管道防腐层进行完整性检测,对具备修补条件的防腐层破损点应进行修补,不能 修补的应增加阻极保护措施

    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可采用多种防护措施组合,如修筑防冲墙+设置过水面方式、稳管桩+套管、稳管桩+石笼顶铺 方式和稳管桩+防冲墙+石笼顶铺方式+过水面方式。 b 对于开挖穿越埋深不足的管道,宜设置防冲墙及护底措施

    立付岁安求: a) 沉管应进行专项设计,沉管作业时管线宜降压运行。 b) 沉管是以管道自身的弹性自由弯曲为基础,将管道标高降低,按照SY/T0330相关要求执行 C) 沉管后穿越段管道的埋深宜符合表3的规定。 d) 在沉降管段底部沿管道轴向设置支墩,支墩应便于沉管操作。 若沉管段管道存在弯管应对其进行特殊保护,避免弯管受扭矩, f) 应确定管道的准确位置及标高。 g) 应对管道进行应力分析计算,在计算过程中需考虑管道由于压力、温度、自身重力、弯曲、拉 伸等因素。可根据SY/T0330中相关公式进行分析计算,也可采用公认的应力分析软件进行 分析计算。W h) 最小管沟长度是在不超过沉降管道轴向应力极限的条件下沉降管段的最小轴向距离。它是以弹 性自由理论为基础,把管道简化为两端固定、荷载均匀的单跨梁来进行分析计算的

    表3防护处理后穿越段管道的最小埋深

    注1:当水域有抛锚或疏凌作业时,管顶理深应达到防腐层不受机械损伤的要求; 注2:以下切为主的河流上游,理深应从累积冲刷线算起; 注3:基岩段所挖沟槽应用满槽混凝土覆盖封顶,应达到基岩标高; 注4:当管道有配重或稳管结构时,埋深应从结构物顶面算起; 注5:基岩内管道埋深尚应根据岩性、风化程度确定,强风化岩、软岩埋深应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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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换管应进行专项设计。 b) 采取换管方式进行防护处理后,穿越段管道应按GB50251、GB50423的有关规定对管道焊口 进行检测,埋深应符合表3的规定。 C 可采用不停输封堵工艺和停输封堵工艺两种方式,宜采用不停输封堵工艺进行换管

    8.2.4岸坡构筑物损毁修复

    对岸坡构筑物的损毁情况, 或根据河流特征、水流性质、地形、地质等因素,结 合管道敷设条件,参照第9章选用其他适宜的岸坡构筑物方式

    实施稳管、沉管、换管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施工时应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损伤管道。 b)进行稳管施工时,应在专人的监护下作业。 c)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适宜的稳管、护岸等水工保护措施。水工保护措施见第9章。

    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施工前应对需沉管的管道的埋深、位置进行仔细复核,复核单位长度管道下降深度,确定出整 个沉管段的起点及终点。 b) 在对暴露管道实施沉降前,应对管道压重。 管沟开挖前,必须将管道上的压重袋/块全部移到支墩上面以减小管道附加应力,并用厚度为 8mm的橡胶板将管道进行整体包覆,以防止在施工过程中防腐层受损。为便于下沉操作,支 墩两侧管沟底宽一般不小于管道外径+2m。 管道沉降采用大开挖结合导链或吊装设备的沉降工艺。在沉降管段时,根据弹敷曲线与支墩标 高差,各支墩按等比例同时降低标高。每次降低高度不超过0.2m。完成一个阶段的沉降后复 则标高。为防止支墩跨塌造成管道剧烈沉降,建议沉降段中部间隔15m设置铰链或吊装设备 保护管道,保证管段均匀沉降。沉管期间增加抽水台班,防止漂管。 o 管沟回填前应先清除管沟内塌方、石块、硬土块等,混凝土浇筑段和卵石灌浆段管底应采用草 袋间隔铺垫0.3m超挖厚度。复测管沟深度,符合要求后进行适宜的稳管措施,最后按相关 规范要求进行管沟回填。

    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根据换管位置,确定施工位置及开挖面积,开挖作业坑时,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在专人的监护 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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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开挖后应对管道椭圆度、壁厚等参数进行测量,确保满足封堵作业的要求,若开挖点不能满足 封堵作业要求应在附近位置另外选择作业点。 C 管道的施工应符合GB/T28055、GB50251、GB50424的要求。 d)管道施工完成后,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适宜的稳管、护岸等水工保护措施。

    9.1.1管道企业应根据管道敷设的特点,结合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等因素,对损毁的水工 保护设施采取适宜方式修复,必要时新建水工保护。 9.1.2常见水工保护类型、材料和适用范围见表4,具体详细做法和施工技术要求,参见附录C。

    表4常见水工保护类型、材料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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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道顺坡敷设地段水工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顺坡段出现露管或局部滑塌时,应依据地质、地形及水文条件,设置护坡和挡土墙措施 b 管道顺坡敷设,地表汇水面积大、汇水条件好、坡面径流冲刷明显,应补充设置地表排水措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截水沟距坡顶边缘距离不宜小于5m。截排水沟的排水应充分利用原始坡面沟道,出水口 设置不应对管道、耕地或邻近建(构)筑物形成冲刷破坏。 2) 坡面宜采取防止雨水汇流的措施,如植草,使雨水就地入渗。 管道横坡敷设水工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以浅挖深埋的方式横坡敷设,管沟覆土出现流失时,可在管沟外侧修筑挡土墙进行防 护,以保证管顶覆土厚度。 2) 对扫线开挖、削坡形成的土质坡面或风化严重的岩石坡面,在降水渗流的渗透、地表径流 及沟道洪水的冲刷作用下容易产生塌、滑坡、岩石风化等边坡失稳现象时,可采取护坡 或挡土墙工程,以保证边坡的稳定性。对易风化岩石或软质岩层坡面,可采取喷锚工程支 护,以稳定坡面。管道横坡敷设时,对于由管沟开挖所诱发的浅表层滑坡、小型岩崩等地 质灾害,应及时采取挡墙、砌石护面等水工保护措施。 d)穿越田坎、地坎地段水工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施工破坏的田坎、地坎应按原结构形式恢复。对于高度0.8Ⅲ及以上或有特殊要求 的田坎、地坎,应根据农田的利用类型和地方要求,选取堡坎措施。 2) 对于一般地区较高的田坎、地坎可依据地质、地形条件,采用挡土墙、护坡或组合形式恢 复。位于河流、水沟台地的田坎、地坎的堡坎,还应采取防止堡坎基础淘蚀的措施。 e)山区河谷地段,水工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线在漫滩及阶地上敷设时,应选用挡土墙或护岸防止侧蚀。 2)管线顺河床敷设时可采用地下防冲墙结合石笼护底的措施防止河床下切。 士) 坡角≤30°的土质边坡,坡面宜采用植草护坡;坡角30°<θ≤45°的土质边坡,宜在坡 面修筑截排水措施,或采取柔性护坡,坡脚宜修筑挡土墙。边坡每级高度不宜超过8m。 S/ 管道经过坡度大于60°的基岩边坡,坡高小于10m时,可在基岩上开槽将管道嵌入基岩, 管沟采用浆砌片石回填,管道外包裹橡胶板保护;坡高大于10m时,管道需增加锚固管卡, 管卡间距10m,锚杆进入中风化层不小于0.8m,管沟采用浆砌片石回填,管道外包裹橡胶 板保护。

    9. 2. 2 水网地区

    立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穿越池塘、水库库区、沼泽、水源地等静水水域时,应依据水域疏浚清淤情况、地质和水 文条件等按照GB50423的规定进行稳管验算,依据验算结果选取稳管措施。 管道穿越水源保护区和水体时,水工保护方案所采用的材料不应对水域造成污染。 管道穿越池塘、水网、沼泽等地基承载力较低的水域时,稳管结构宜采用平衡压袋或混凝土配 重块连续稳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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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水田段埋深不足段,宜在管顶采取混凝土连续覆盖层或混凝土盖板、覆盖马鞍式压重块对管道进 行保护。 10.2可耕作的旱地段埋深不足,宜在管顶敷设盖板。盖板的制作要求参见图集02J331。管道上方设 置加密桩。 10.3荒地段埋深不足,应地形地貌等具体情况,可采取区域截排水措施,并加密地面标识。 10.4管道埋深不足的地段,管道企业应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如加强巡线的频次、对公众的宣传、换管 等。

    11.1废弃管道应编制废弃计划,可采取就地废弃和管道移除两种方式进行。 1.2废弃管道应采用水或氮气作为介质进行清理并置换,并检测合格。 1.3就地废弃管道穿越公路、铁路宣采用注砂浆或泥浆进行充填处理,并进行封堵。无法进行注浆填 充时,可选择充入情性气体,应进行泄漏检测,并设置永久密封阀门和填充点,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必 要时重新打压。 11.4河堤穿越段废弃管道的处置应符合河道管理部门的要求。 11.5对其他一般地段就地废弃管道,可采用管帽直接封堵,并在地面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废弃管道标识 11.6就地废弃不能确保安全的管道应进行管道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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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保护的做法主要包括: 新建公路穿越管道保护做法,见A.2; 新建铁路穿越管道保护做法,见A.3; 新建其他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保护做法,见A.4; 新建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保护做法,见A.5; 钢套管保护做法,见A.6。

    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公路采用盖板涵保护穿越管道保护做法由图A.1和图A.2组成。盖板涵的具体做法详见A.2.2。 b 新建公路穿越管道时,宜垂直交叉,特殊情况下交角不宜小于30°。 c)盖板涵的设置长度: 宜伸出路堤坡脚、排水沟外边缘不小于2m; 当穿过路堑时,应长出路堑顶不小于5m。 d) 公路穿越两侧设置标志桩。 e 盖板涵上方敷设警示带。 f) 改、扩建公路穿越管道的保护可参照本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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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A.1新建公路采用盖板涵保护穿越管道纵断面图

    A. 2. 2盖板涵制作

    应付合下列规定: a) 一般规定 盖板涵制作由图A.3至图A.6组成。 2) 做法适用于非地震区及抗震设防为6~8度地区、覆土厚度为0.5~1.5m的盖板涵。 3) 盖板涵结构形式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 对于覆土厚度大于1.5m的箱涵由于地质情况变化较大,需根据地质报告复核盖板涵尺 寸及配筋。 5)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环境类别一类或二a类。 6) 尺寸超出本文件要求及适用范围的盖板涵应单独设计另行计算。 b) 材料 1) 混凝土采用C30(一类环境)或C35(二a类环境),采用整体式箱涵混凝土则采用C50, 垫层采用C15。 2) 吊环钢筋采用HPB300级(Φ),其余钢筋采用HRB400级(业),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3) 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底板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40mm。 4) 设计中选用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并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标准,并应经质检 部门抽查合格方能使用。 5) 钢筋搭接及锚固长度均应符合相应抗震规范要求。 c) 设计作用及作用效应组合:依据JTGD60的规定进行设计,重要性取1.0,不计算冲击力。 d) 地基基础要求 1)盖板涵地基承载力要求应根据地基情况进行复核,不满足要求时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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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基有腐蚀情况时需另行考虑。 3)不良地质情况应采取级配碎石换填措施。 e) 其他要求 1)变形缝间距建议取10m,采用沥青麻丝填塞,具体见图A.7。 2) 箱涵施工完成后,应分层回填压实,并注意对箱涵结构的保护。 3)如果涵洞设计与公路部门的设计有冲突,应以公路部门设计为准

    L表 A. 1、表 A. 2 和表 A.

    图A.4盖板吊环布置图

    图A.5盖板截面配筋图

    图A.6盖板吊环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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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新建铁路穿越管道保护做法

    A.3.1新建铁路采用盖板涵保护穿越管道保护做法由图A.8和图A.2组成。盖板涵的详细设计以铁路 部门设计为准,但不得低于A.2.2盖板涵的制作要求。 A.3.2新建铁路穿越管道时,宜垂直交叉,特殊情况下交角不宜小于30°。 A.3.3盖板涵的设置长度:宜伸出路堤坡脚、排水沟外边缘不小于2m;当穿过路堑时,应长出路堑 顶不小于5m。 A.3.4铁路穿越两侧设置穿越桩,如有必有可将一侧穿越桩设置为阴保测试桩。 A.3.5盖板涵上方敷设警示带。 A.3.6改、扩建铁路穿越管道的保护可参照本做法

    A.4新建其他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保护做法

    照明标准规范范本A.8新建铁路采用盖板涵保护穿越管道纵断面

    A.4.1新建其他管道开挖穿越管道保护做法由图A.9和图A.10组成。 A.4.2管沟回填时,管道下方的回填土应分层密实。 A.4.3新建其他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时,根据埋深情况和交叉空间要求,新建其他管道宜从管道下方 通过。 A.4.4已建管线开挖后的悬空段长度原则上小于6m,因施工原因无法满足以上要求时,已建管线的 悬空段长度应根据管线的刚度计算出自身的跨度,并砌筑基墩支撑,同时对管沟两侧采用支护措施,确 保已建管线的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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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A.9新建其他管道穿越管道纵断面图

    A.5新建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保护做法

    A.5.1新建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的保护做法详由图A.11和图A.12组成。 A.5.2 管沟回填应分层密实。 A.5.3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时,宜从管道上方通过。 A.5.4穿越处应设标志桩或警示牌,并标明埋设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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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管理图A.11电光)缆穿越管道纵断面图

    A.6.1钢套管保护管道做法由图A.13至图A.17组成。 A.6.2做法适用于宽度小于10m的水渠、河流小型穿越管道露管保护,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A.6.3钢筋采用HPB235热轧钢筋;支座采用C25钢筋混凝土。 A.6.4管道设置塑料滑块支架,套管内支撑每2m设置一组,两端按0.5m设置。 A.6.5钢套管由直缝钢管切割为两半组成,用管箍进行连接,管箍间距宜小于1.5m。 钢套管内径宜 大于管道外径200mm,钢套管壁厚宜大于10mm。 A.6.6支座应设置在稳定土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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