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363-2017 黄土地区油气输送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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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横筑于易受侵蚀的小沟道或小溪中的小型固沟、拦泥、滞 洪构筑物,高度在5m以下。按不同建筑材料分为石谷坊、土谷 坊、梢枝谷坊、插柳谷坊、竹笼谷坊等。

    在坡面上,修筑呈品字形排列的半圆形坑穴的造林整地方式。

    在山坡上沿等高线每隔一定距离修建的截流、蓄水沟(槽), 沟(槽)内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个土挡以间断水流。

    3.0.1黄土地区油气输送管道工程勘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5和《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的 规定。 3.0.2黄土地区油气输送管道工程应根据管道沿线规划区、水 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铁路、公路和水利设施分布情况等综 合分析,确定管道总体走向。 3.0.3黄土地区油气输送管道工程建设宜避开水土流失严重的 地段,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的扰动和损毁。 3.0.4黄土地区油气输送管道主体工程设计应与水工保护、水 土保持设计相结合,防护措施应合理适用。 3.0.5在已建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及建(构)筑物邻近修建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时,应不影响公路、铁路及建(构)筑物场 地的防排水系统。 3.0.6黄土地区油气输送管道工程设计应积极慎重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工艺。 3.0.7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分类除应 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中第3.0.1 条外,还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0.1黄土地区线路路由的选择应结合地形地貌、工程地质、 水文、气象、施工条件和管道运行条件等因素DB11标准规范范本,经综合分析和 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黄土地貌类型可按照本规范附录B划分。 4.0.2线路宜选择在黄土塬,相对连续、顺直、完整的黄土梁, 以及宽浅、不易受流水冲刷的河谷地段通过。 4.0.3线路宜避开不良工程地质条件地段。当避让确有困难时, 应选择合理的位置和方式通过。 4.0.4管道线路通过黄土土洞、陷穴、冲沟发育、地下水出露 的源、梁边缘和斜坡等地段,应选择危害程度较小的位置通过, 并应采取防护措施。

    4.0.I黄王地区线路路由的选择应结合地形地貌、工程地质、 水文、气象、施工条件和管道运行条件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和 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黄土地貌类型可按照本规范附录B划分。 4.0.2线路宜选择在黄土源,相对连续、顺直、完整的黄土梁, 以及宽浅、不易受流水冲刷的河谷地段通过。 4.0.3线路宜避开不良工程地质条件地段。当避让确有困难时, 应选择合理的位置和方式通过。 4.0.4管道线路通过黄土土洞、陷穴、冲沟发育、地下水出露 的源、梁边缘和斜坡等地段,应选择危害程度较小的位置通过, 并应采取防护措施。 4.0.5管道经过水库、淤土坝、输水干渠等地段,应考虑因地 下水位上升对管线的影响,并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0.6管道不宜敷设于新建或规划水库下游泄洪影响区内。若 受条件限制必须通过时,管道理深应综合泄洪时的局部冲刷及 常规泄水的清水冲刷深度确定,同时应满足库岸再造作用后的 稳定性要求。 4.0.7管道不宜敷设在淤土坝上游土层未固结稳定的地段;若 不能避开,应对坝体稳定性、土层厚度、固结程度、地质条件 故岩土评价,并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0.8管道宜绕避黄土冲沟沟头。不能避开时应选择稳定沟头 地段穿越,并应采取冲沟治理措施。

    4.0.6管道不宜敷设于新建或规划水库下游泄洪影响区内。若 受条件限制必须通过时,管道理深应综合泄洪时的局部冲刷及 常规泄水的清水冲刷深度确定,同时应满足库岸再造作用后的 稳定性要求。

    4.0.7管道不宜敷设在淤土坝上游土层未固结稳定的地段;若 不能避开,应对坝体稳定性、土层厚度、固结程度、地质条件 山还价关

    4.0.7管道不宜敷设在淤土坝上游土层未固结稳定的地段;若 不能避开,应对坝体稳定性、土层厚度、固结程度、地质条件 故岩土评价,并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0.8管道宜绕避黄土冲沟沟头。不能避开时应选择稳定沟头 地段穿越,并应采取冲沟治理措施

    4.0.9线路通过黄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宜远离陷穴、沟头发育的黄土源边缘。 2管道临近黄土边缘敷设时,应采取排水或加固措施。 3对农田、果园等地段,宜采取防止管沟沉陷的措施。

    1对深窄型“V”型冲沟,宜选取水平定向钻、单边定 可钻或斜并穿越通过方式。当不具备穿越条件时,可采用跨越 方式。 2对宽浅型且沉积物较稳定的沟谷地段,宜采用理设方式 通过。穿越黄土冲沟两侧坡面地段,应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崩 塌的地段,并应避开侧坡汇水位置。 3管道线路沿黄土窄梁敷设,当顶部宽度小于15m时,应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情况,采取防止两侧坡面侵蚀的措施。 4管道线路不宜在坡陡沟深的冲沟内顺沟敷设。如环境条 牛限制难以避开时,应查明设计冲刷深度、洪水位及冲沟岸坡 急定性,并应采用防冲墙、截水墙等防止沟底下切的措施。 5管道临近冲沟、坎时,应对管道稳定性有不良影响的 中沟、斜坡、沟底和陡坎采取加固措施。 4.0.11管道线路通过河谷阶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选择地质稳定、地形起伏平缓、不易受河水冲刷的 地带。 2河谷具有多级阶地时,宜选择在河流二级或二级以上稳 定的阶地敷设。 3管道线路应绕避河流凹岸易受水力侵蚀的地段。 4管道沿河流敷设时,应避开河流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冲 刷严重地段。宜选择顺直型河道,绕避弯曲型与游荡型河道。 5无法绕避弯曲型河道时,宜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施 工条件及管道安全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 通过方式。 6对于河谷漫滩高地下水位及可能受洪水淹没的地段,管 道线路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的规定进行水下管段稳定性计算,并采取相应的稳管 措施。 4.0.12管道沿黄土高陡边坡顺坡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择坡度相对较缓、坡体稳定、排水畅通的地段。当 需设置坡面排水设施时,应与大然排水系统相结合,坡面排水 可与桥、涵、道路等排水系统衔接。 2对于坡顶非农田、林地等有条件改变地貌的高陡边坡 宜采取分级放坡,削方后坡比不宜大于1:1,每级分阶坡高宜 根据坡度、坡长确定,每级平台宽度不宜小于2.5m。 3对于长距离通过高陡边坡应对管道进行应力计算分析, 确定是否采用管道铺固错施。 4.0.13管道线路通过黄土腰岘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鞍部狭窄的黄土慢岘宜做填方拓宽处理后理设;当不具 备拓宽条件时,可采用跨越方式通过。 2当腰有一定宽度且地质条件稳定时,可沿腰岘中部理 设通过。 3腰岘边坡坡面应综合设计坡顶的截水、排水、导水工 程,以及加宽后腰帆新夯筑坡面的防护工程。 4当腰岘有公路通过时,在征得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后,可 将管道敷设在公路路堤下方,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0.14管沟开挖深度在5m以内时,管沟最坡度可按照表 4.0.1的要求确定,;对于沟深大于或等于5m的管沟应分阶开挖, 台阶宽度不宜小于2m;对于自重湿陷性黄土开挖坡度应根据试 挖结果确定

    表4.0.1深度在5m以内的管沟最陡边坡

    4.0.15黄土地区线路选择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输

    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 设计规范》GB50423和《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59 的规定。

    5.1.1穿越位置应符合线路总体走向,线路局部走向应按穿越 位置做适当调整。 5.1.2管道采用非开挖方式穿越黄土冲沟、陡坡时,穿越点宜 选择在坡体稳定、易于施工的地段。 5.1.3管道采用开挖方式穿越河流、冲沟时,应根据地质条件 水文条件选择穿越位置,并应设置相应的水工保护措施。 514管道通过高陆的带土边坡(单面坡)或冲沟(两面坡)

    位置做适当调整 5.1.2管道采用非开挖方式穿越黄土冲沟、陡坡时,穿越点宜 选择在坡体稳定、易于施工的地段。 5.1.3管道采用开挖方式穿越河流、冲沟时,应根据地质条件 水文条件选择穿越位置,并应设置相应的水工保护措施, 5.1.4管道通过高陡的黄土边坡(单面坡)或冲沟(两面坡) 时,应根据地质条件、边坡稳定性、坡度、高度、冲沟底部水 文条件选择合理的穿越或跨越方式。对于坡度较缓、坡面稳定 的黄土坡,宜采用开挖敷设方式通过;对于深度大、坡度陡的 黄土边坡或冲沟,宜采用单边定向钻或人工斜并穿越黄土陡 坡、沟底开挖埋设的方式通过;对于窄而深的冲沟宜采用跨越 方式。

    5.1.5管道大角度穿越高而窄的黄土梁时,可采

    钻或隧道方式从黄土梁下部穿越通过,穿越方式及位置的选择 应进行技术经济比选论证。

    5.1.6管道采用人工斜井和单边定向钻方式穿越时,勘察测量

    5.1.6管道采用人工斜并和单边定向钻方式穿越时,察测量 立按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勘察规范》GB50568中 隧道工程要求执行。

    5.1.7采用人工斜井方式穿越时,应进行施工安全分析

    5.1.8采用定向钻和人工斜井穿越黄土陡坡、黄土梁、冲沟时,

    管道强度设计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 设计规范》GB50423中冲沟穿越类型选取。

    1.9非开挖穿越段管道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探伤检验和 00%超声探伤检验,外防腐层应采用加强级,穿越段试压宜与 相邻线路段一同进行。

    5.2.1管道采用单边定向钻穿越黄土高斜坡时,应按照地形 及地质条件、穿越长度、管径、合理确定穿越方案。定向钻入 土点宜选择在冲沟或陡坡上部稳定位置,出土点应选择在冲沟 或陡坡底部,应做好陡坡单边定向钻穿越及陡坡下部或冲沟沟 底穿越的衔接。

    5.2.2单边定向钻穿越轴线及孔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轴线倾角宜在8°~35°之间。 2人土点不宜设于地势低洼处,必要时应采取防止积水下 渗的保护措施。 3单边定向钻最终成孔孔径宜为敷设管道外径的1.3~1.5 倍,且应大于管径40cm。 4单边定向钻轴线宜采用直线轨迹,采用曲线穿越时曲率 半径不应小于管径的1500倍。 5.2.3土质边坡的稳定性宜采用圆弧滑动法计算,边坡稳定性 系数可按公式(5.2.3)计算,

    cL + ybtgoh, cos , K.= yb h, sin e,

    h一土条平均高度(m); 一一土条底面倾角(°)。 5.2.4单边定向钻穿越土质边坡时,其稳定系数K.应不小于 1.3。对地质条件复杂的边坡,其稳定安全系数宜适当提高。 5.2.5单边定向钻轴线宜位于计算潜在滑动面之外的稳定坡体 内,极限位置可与计算潜在滑动面相切。 一单油宝

    5.3.1管道采用人工斜并穿越黄土陡坡时,应按照地形及地质 条件、穿越长度、斜并开挖方式合理确定穿越方案。斜井上口 宜选择在冲沟或陡坡上部稳定位置,斜并下开口应选择在冲沟 或陡坡底部,应做好陡坡斜井穿越及陡坡下沟底穿越的衔接, 5.3.2斜井边坡稳定性宜采用圆弧滑动法计算,边坡稳定性系 数可按本规范公式(5.2.3)计算。 5.3.3斜并穿越土质边坡时,其稳定系数K应不小于1.3。对 地质条件复杂的边坡,其稳定安全系数宜适当提高。 5.3.4斜井轴线宜位于计算潜在滑动面之外,极限位置可与计 算潜在滑动面相切。 5.3.5人工斜井上开口的边界距离坡肩应不小于15m。 5.3.6人工斜井轴线应设置在地下水位以上。 5.3.7管道采用人工斜井穿越黄土陡坡或陡坎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斜井倾角宜在8°~25°之间。 2斜并的断面形式宜采用直墙拱形,高度不宜小于1.4m, 宽度不宜小于1.2m且不应小于管道外径加0.4m,高宽比宜头为 1.1~1.3,断面在保证管道穿越需要的条件下不宜过大。 3斜并上开口不宜设置于地势低洼处,必要时应设置防止 积水沿斜井洞下渗的保护措施。 4对斜井井身段易产生积水的地方,应采取排水和必要的

    5.3.8人工斜井井口两端,应根据地层稳定条件采取相应的临 时加固处理措施

    5.3.8人工斜井并口两端,应根据地层稳定条件采取相应的临

    5.4管道安装及回填封堵

    5.4.1管道采用单边定向钻或人工斜并穿越时,宜从上部开口 分段向下安装(溜管),每段管道的长度应根据管径、坡度确 定。当穿越长度较长时,下部开口可设置拖拉装置辅助安装 管道。

    5.4.2当穿越段含有坚硬土层或卵石等,管道下溜时,应

    5.4.3单边定向钻和人工斜井内空隙宜做回填处理,洞口

    5.4.4开口回填完后的地面应高于周边自然地面0.3m以上。地 表为耕地处,分层压实的回填土顶面宜在耕植土层下0.3m

    6.1站场总平面布置

    6.1.1应根据站场功能分区,顺应地势,布置站场平面,避免 高填高挖。 6.1.2大型建(构)筑物及装置,不宜布置在高填方区及挖填 方交界处;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防止地基不均匀变形的措施, 6.1.3站场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涝统筹考虑。当区 域无防洪排涝设施时,场区地面设计标高应比按防洪设计重现 期计算的设计水位(包括雍水和风浪袭击高度)高0.5m,在技 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可采用提高主要设备和建筑物标高的 方法。站场、阀室防洪设防标准均不应低于重现期25年。

    6.2.1高差较大的场地宜采用台阶式布置,并应合理确定场地 各台阶的标高及边坡处理方式,台阶式场地应适当加大台阶内 部场地竖向设计坡度,合理确定地面排水坡向及方式。工程设 计中应根据地质资料和场地布置,采取防止由于工程原因造成 场地滑坡及边坡失稳等地质灾害的有效措施。 6.2.2对高挖、填方场地,应考虑挖、填方对原有地表及地下 排水通道的影响,应合理布置地面防洪、截洪设施及地下排水 设施,防洪截洪设施不宜穿过场区。对处于降雨强度较大地区 的大型站场,宜采取分区分散排水方式。 6.2.3高填方及高边坡场地可根据需要设置长期变形观测系统。

    装置区、重要的独立设备周围6m内不宜小于2%,6m外不宜小

    于1%,当为不透水地面时,可适当减小。当采用雨水明沟或路 面排水时,其纵向坡度不应小于0.5%。储罐区内场地坡度不应 小于0.5%。

    6.2.5当地质条件良好,土(岩)质比较均匀时,挖方边坡坡 高在5m以内,允许坡度值(高宽比)宜取1:1.0。挖方边坡 坡高在5m~10m以内,允许坡度值宜取1:1.25,宜分台阶 放坡。

    6.2.6在基底地质良好的情况下,填方边坡坡高在8m以内,

    许坡度值(高宽比)宜取1:1.50,填方边坡坡高在8m~15m 以内,允许坡度值宜取1:1.75,宜分台阶放坡。

    以内,允许坡度值宜取1:1.75,宜分台阶放坡。 6.2.7场地填方区域回填时,应分层压实,每层厚度不宜超过 30cm,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0。当场地处于湿陷性黄土地区时 在建(构)筑物周围6m内及填土边坡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6.2.8场地平整时,宜先将表层耕植土剥离单独存放,有机质 含量大于5%的耕土或表土、淤泥和腐植土,不应回填入场地 耕土和表土,可先集中堆放作为绿化之用。 6.2.9填方时,应清除原土表面全部植被层;坡度大于20%的 地段填方前

    7.1.1防正或减小建筑物地基浸水湿陷的设计措施,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要求。 7.1.2建筑物的雨水排水系统设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屋面宜采用有组织排水,并宜将雨雪水排至站场排 水管网。 2严寒地区屋面排水宜采用内排水 7.1.3建(构)筑物及室外重要设备的周围应设置散水。散水

    7.1.3建(构)筑物及室外重要设备的周围应设置散水。散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 要求。

    7.2.1对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建筑物,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 工程要求,宜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止地基湿陷 对建筑物产生的危害。对各类建筑采取的设计措施,应根据场 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和地基处理后下部未处理湿陷性黄 土层的湿陷起始压力值或剩余湿陷量,结合当地建筑经验和施 工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 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规定。 7.2.2当建筑单体基底下压缩性土层厚度不均匀时,宜分台阶 进行地基处理。

    1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宜采用预浸水法处理地基,并宜 配合垫层法、强夯法、挤密法等其他地基处理方法。

    2基础底面以下的地基处理厚度,乙类建(构)筑物不宜 天于15m,内类建(构)筑物不宜大于10m。 3地基应整片处理,超出基础外边缘的宽度,不应小于 0.5倍的地基处理厚度,且不应小于2m。 4Ⅱ级、Ⅲ级、IV级自重湿陷性黄土的单层丙类建筑,整 片处理厚度分别不应小于2.5m,3m,4m,同时下卧层应满足 玉缩性的要求。超出建(构)筑物基础外缘的宽度不应小于处 理厚度。并应加强对建筑及场地的防排水措施。 7.2.4设备基础的地基处理,除应满足压缩性及承载力的要求 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置区地基应整片处理。 2独立布置的小型动力设备基础及一般静荷载设备基础的 地基处理,宜采用灰土垫层。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灰土 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0.6m;在Ⅱ级、Ⅲ级、IV级自重湿陷性黄 土场地,灰土垫层的厚度分别不应小于0.9m,1.2m,1.5m。宽 出基础外边缘宽度不应小于处理厚度,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3独立布置的小型静设备基础地基处理宜采用灰土垫层。 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灰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0.3m;在自 重湿陷性黄土场地,灰土垫层厚度不应小于0.6m。宽出基础外 边缘宽度不应小于处理厚度,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7.2.5防火堤的地基处理,宜采用灰土垫层。在非自重湿陷性 黄土场地,灰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0.6m;在IⅡ级、Ⅲ级、IV 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灰土垫层厚度分别不应小于0.9m, 1.2m,1.5m。宽出基础外边缘宽度不应小于处理厚度,压实系 数不应小于0.95。

    7.2.6湿陷性黄土场地地基处理采用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严禁采用透水性材料及杂填土、耕植土、盐渍土、冻土 2宜选用素土,若有提高承载力、降低压缩性、提高水租 性等要求,可采用部分灰土、水泥土、混凝土。 3基础主要持力层以外和地基处理深度的中下部,宜选月

    素土。 7.2.7采用挤密法处理不均匀地基时,宜采用孔内深层强夯法 (DDC)。 7.2.8建筑物内及紧邻建筑物的设备基础,其基础及地基处理

    7.2.8建筑物内及紧邻建筑物的设备基础,其基础及地基处理 应同建筑物统一考虑。

    7.3构筑物及设备基础

    7.3.1构筑物及设备基础设计措施,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要 求、受水浸湿可能性的大小及地基湿陷等级确定。 7.3.2基础的埋深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冻结深度、水文条 件、基础的构造要求、相邻建(构)筑物的相互影响等因素综 合确定。 7.3.3动力设备基础的结构形式应根据机器的动力特性、工艺 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并应与厂房结构或其他构筑物分开。 7.3.4大型储罐地基处理应根据其分类及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多 方案综合比选后确定。 7.3.5大型储罐环墙内填料及基础下垫层,当承载力要求较高 时,可采用消石灰、素土与卵砾石按2:5:3体积配合比的灰 土石,灰土石应采用机械拌和均匀。石灰宜选用新鲜的消石灰 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mm。土料宜选用粉质黏土,不宜使用块 状黏土,不应含有松软杂质,土粒应过筛且最大粒径不应大于 15mm。石料宜采用卵砾石。

    7.3.6管墩及阀门支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管墩周边的回填土应采用素土或灰土分层压实,压 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2地基处理符合压缩性及地基承载力要求外,在非自重湿 陷性黄土场地基底应做不小于0.30m的灰土垫层,在自重湿陷 性黄土场地,灰土垫层厚度不应小于0.60m。宽出基础外边缘宽 度不应小于处理厚度,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1.3.7室内管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

    7.3.7至内管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级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的乙类建筑、Ⅱ~IV级湿陷性黄 土地基上的丙类建筑,以及Ⅲ级、IV级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的丁 类建筑的管沟,应选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受水浸湿可能性大时,可根 据实际情况增设防水层或采用自防水混凝土。 7.3.8湿陷性黄土室外管沟、排水沟、截洪沟宜采用钢筋混凝 土结构。

    8.1.1黄土地区水工保护设计应查清黄土分布范围、厚度及其 变化规律、沿线黄土的成因类型和地层特征、湿陷性类型和等 级,管线所处的地貌单元及地表水、地下水等情况。

    ..1黄工地区小工 变化规律、沿线黄土的成因类型和地层特征、湿陷性类型和等 级,管线所处的地貌单元及地表水、地下水等情况。 8.1.2黄土地区的水工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应相互协调、互为 补充。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优先选用生态 型防护措施,采取合理的综合整治方案及有效的工程措施;水 工保护与水土保持应按照水土保持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洪 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 8.1.3对管道周围的雨水宜就地分散入渗,地表的汇水应按照 截排结合、分散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 8.1.4水工保护设计应结合现场实际和当地成功经验作法进行 针对性设计,同时应根据施工期间现场实际的地质、地形状况 进行动态补充设计。 8.1.5黄土地区的水工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规范》SY/T6793的

    8.1.2黄土地区的水工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应相互协调

    补充。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优先选用生 型防护措施,采取合理的综合整治方案及有效的工程措施; 工保护与水土保持应按照水土保持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防 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

    准《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规范》SY/T6793 有关规定。

    8.2.1对管道中线两侧各5m范围内的黄土陷穴、蝶形洼地、漏 斗、水涮窝、盲沟、潜蚀沟、发育的切沟及冲沟沟头等黄土微 地貌应采取水工保护措施。对管道中线两侧各5m~20m范围 内的黄土微地貌宜采取治理措施。

    8.2.2黄土洼地、漏斗、水涮窝、陷穴等应根据其深度

    进行填实处理。底部宜采用水泥土或灰土分层夯填进行治理, 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自地表至地表以下1m深度范围内应进 行素土回填压实处理,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85。 8.2.3对盲沟、潜蚀沟、发育的切沟及冲沟沟头地段,应根据 地形及汇水面积设置截、排水沟,将汇水引至远离管道的安全 位置。管道距沟头近时,宜采用沟头上游设截水沟,沟头与管 道间的沟谷宜回填压实。冲沟沟头距离管道小于5m时,应对冲 沟沟头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应根据沟头的深度和宽度确定,宜 在沟头下游2m~5m范围内修筑挡土墙,挡土墙材料可用3:7 水泥土,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对墙后采用2:8水泥土或黄 土回填,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宜在挡土墙上游沟头岸坡边缘 修筑水泥土阻水梗。 8.2.4截、排水沟的横断面应有足够的过水能力。根据流量设 计的截、排水沟宜按20年降雨重现期设防:当不需按流量计算 时,可采用坡比1:1、底宽0.4m、深度0.6m的沟渠断面形式。 当采用混凝土现浇或预制时沟底应设置隔水层。排水沟所需排 泄的设计流量应按公式(8.2.4)计算

    Q=16.67yqF

    式中:Q 设计流量(m/s); q—一径流系数,取值参照本规范附录C; F一汇水面积(km)。 8.2.5截、排水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2%;截、排水沟起点和 终点宜与既有沟渠平顺衔接,沟渠顶面应高出设计水位200mm 以上。 8.2.6当坡面较长时应根据坡度、暴雨径流等情况设置截水沟, 截水沟间距宜为20m~30m,

    终端宜与蓄水池或天然排水通道相连:排水沟末端以及截、排

    水沟相交处应采取消能、抗冲措

    8.2.8水土保持除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油气输送管道水工保 护设计规范》SY/T6793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平沟和鱼鳞坑坡面水土保持整体工程防御标准,应按 20年一遇3h~6h的最天雨量设计,坡面草(树)种的选用应 根据防护目的、气候、土质、施工季节等确定,宜采用易成活、 生长快、根系发达、适合当地生长的多年生草(树)种。 2水平沟宜用于坡度为15°~25°比较完整、土层较厚的 坡面,应顺等高线在坡面上连续布设,树苗应植于沟底外侧, 上下两沟的间距和沟的断面尺寸应根据暴雨径流量确定。 3鱼鳞坑宜用手地形破碎、土层较薄、不宜采用带状整地 工程的坡面,应沿等高线在坡面布设,上下两行坑口应呈“品” 字形错开排列,草(树)种应栽植在坑内距下沿0.2m~0.3m 位置。 4宜采用草袋素堡坎、橡帮堰等方式进行坡面田、地坎 恢复,堡坎墙体砌出地面后,基坑应及时回填压实。 5在沟蜜区,应采取沟道防护、沟头防护措施 6根据地面坡度及土层厚度的不同,可采用水平梯田、坡 式梯田或隔坡梯由,梯由可采用土坎或石坎。 7应合理设置排水设施防治滑坡、崩塌等灾害

    8.3.1高陡边坡的坡面防护分为植物护面、工程护面以及植物 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护面,应根据边坡的土质、岩性、水文地 质条件、边坡坡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等,选用适宜的 防护措施;应采取边坡防护与支挡结构、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 临时措施和永久措施相结合,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综合措施, 以保证坡面及坡脚的稳定。

    8.3.2护坡宽度宜为扰动面宽度两侧外延0.5m~1.0m:护坡两

    侧及两端应嵌入原状土不小于0.5m

    8.3.3削坡后因土质疏松易产生滑坡的坡面,应在坡脚设置挡 土墙,并在距坡脚1m外设置截、排水沟,将坡面汇水排出。坡 面宜设置鱼鳞坑、水平沟、梯田等措施,并应结合植物措施加 强就地入渗。

    8.3.4植物防护可采用土工格室植被护坡、植生带护坡及三维 植被网护坡

    回填土的地表顶部附近。护坡面下部管沟回填土的素土压实, 压实系数应大于0.85。土工格室的设置应以管道中线为参照, 两侧等同宽度分布,管道顶部的护坡总宽度不应小于5m,且应 大于开挖管沟的顶部两侧各1m。土工格室在斜坡顶部延长应不 小于2m;在斜坡底部延长应大于1m。回填土工格室时应在回 填土中加入草籽。

    8.4.1应根据冲沟的水流性质、地形、地质等因素,结合管道 敷设条件,选用适宜的护岸、护底、护脚、稳管和地表排水等 防护措施。

    水位及冲刷深度,冲沟中小型穿越洪水频率P为2%,冲沟大型 穿越洪水频率P为1%

    质条件及施工扰动岸坡情况确定,应大于施工开挖的岸坡宽度 两侧各不小于1m,当宽度大于20m时应设置伸缩缝,护岸应与 原冲沟岸坡平顺连接,不应改变原岸坡形状,宜选用浆砌石挡 墙式护岸的结构形式,挡土墙基础应置于稳定层下不小于0.5m。 8.4.4管线沿冲沟敷设宜作好沟内谷坊、地下防冲墙以及管线 的稳管措施。谷坊可采用土谷坊、石谷坊或柳谷坊,应设置在 沟道较窄处,谷坊的间距及断面尺寸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水王 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治理技术》GB/T16453.3要求

    8.4.5管道穿越冲刷下切较剧烈的“V”字形冲沟,应

    8.4.5管道穿越冲刷下切较剧烈的√字形冲沟,应设置地 下防冲墙护底,沟床比降较大时,可采用多级地下防冲墙护 底;管道穿越宽浅型的“U”字形冲沟,当沟床植被覆盖状况 良好时,可不采取护底措施,当植被状况较差时,可采取过水 面护底。

    8.5.1在腰岘两侧宜采用鱼鳞坑、水平阶、水平沟等水土保持 工程措施整地,在两侧汇水坡面应修筑截排水工程,应保证排 水设施的稳定并做好沟底的消能防冲。 8.5.2对腰岘的边坡可采用浆砌石护坡、骨架护坡或灰土护坡。 8.5.3对于高陡岘边坡,应结合实际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条 件,采取加筋土、水泥土或3:7灰土进行拓宽以保证斜坡 的稳定。拓宽后边坡的坡率宜小于1:1,每级分阶坡高不宜大 于10m,每级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0m,护坡的两侧应嵌入原状 土层不小于1.0m。坡面应采用土工材料或骨架进行护面处理 骨架内应种植草或灌木。

    附录A石油天然气管道常见建筑物、构筑物

    A.0.1石油天然气管道常见建筑物分类见表A.0.1

    表A.0.1石油天然气管道常见建筑物分类

    八”表示该建(构)筑物所属的分类。

    表中未列出的建(构)筑物的分类,设计时可按表中相近似的建(构) 筑物确定。 3 表中综合值班室与综合设备间合建时,应按乙类确定。 当管线设计压力大于8MPa,且天然气管线管径≥813mm,原油(成 品油)管线管径≥610mm时,综合值班室应按乙类确定;当其位于首 末站时,宜按甲类确定。

    2 表中未列出的建(构)筑物的分类,设计时可按表中相近似的建(构) 筑物确定。 3 表中综合值班室与综合设备间合建时,应按乙类确定。 4 当管线设计压力大于8MPa,且天然气管线管径≥813mm,原油(成 品油)管线管径≥610mm时,综合值班室应按乙类确定;当其位于首 末站时隧道标准规范范本,宜按甲类确定。

    表A.0.2石油天然气管道常见构筑物及设备基础分类

    表中未列出的构筑物及设备基础,设计时可按表中相近似的构 设备基础分类,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小型压缩机(往复式、螺杆式压缩机等)基础可适当降低标准。 管道工程中大管径管墩及阀门支墩应按丙类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 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治理技术》GB/T16453.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59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规范》SY/T679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黄土地区油气输送管道线路

    塔吊标准规范范本SY/T 73632017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现场调查研究, 收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总结了我国油气输送管道工程在黄 土地区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家现行标准《公路路基设 计规范》JTGD30、《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油气 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规范》SYT6793,以及现行国 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输油输送管道 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 范》GB50433等国内相关行业的成熟经验和相关标准规定 为便于厂大设计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 文规定,本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 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 行广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 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规范制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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