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4204-2019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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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YT 4204-2019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

    替代情况:      替代SY 4204-2016
    发布部门: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      2019-11-04
    实施日期:      2020-05-01
    出  版 社:      石油工业出版社

    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系统的各种零部件的总称。 注:包括管道组成元件和管道支承件

    与管子一起构成管道系统本身的零部件的总称。 注:包括弯头、弯管、三通、异径接头和封头等。

    用于标识管道性质、里程、走向的标志物和控制管道位移 的构筑物,包括标志桩、里程桩、转角桩和锚固墩乳制品标准

    3.0.1承担油气由集输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压 力管道安装施工资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特 种设备作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3.0.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 理制度,配备施工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计量器具应经检 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0.3工程开工前,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查,并经 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3.0.4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的单位工程划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油田集输管道应按区块或标段划分单位工程,并按输送 介质可将输油、注水、供水等管道划分子单位工程。当站间集 输管道较短时,也可与站场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每一条管道 或每一个区段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2气由集输于线管道应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天然气集气 支线可按区块或标段划分单位工程,每一条管道或每一个区段 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3.0.5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3.0.6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0.7油气由集输管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C的规定。 3.0.8检验工程质量使用的器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3.0.9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程序及分项 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大然 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1317的规定执行。

    表3.0.5油气田集输管道单位(子单位)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划分表

    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划分表

    4.1.1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所用管道元件、焊接材料、防腐材 料等应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进行进场验收,有复验或试 验要求的应按规定执行。进场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 代表签字认可。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1.2集输管道用钢管宜采用成品防腐、保温管。 4.1.3用于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钢管(管件)应逐根 (件)进行外观检查。 4.1.4对不锈钢、低温钢、耐热钢等合金钢管道元件,应采用 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进行抽样复查,复查比例应按同一炉批号 (批次)件数的5%,且不应少于一件。若有一件不合格,则应 加倍抽查,仍有不合格时不应使用,并做好标记。 4.1.5管道元件需要进行加倍复验时,其复验的试样应在相同 炉批号的其他管道元件上截取。 4.1.6冷弯管壁厚最大减薄率不应大于公称壁厚的9%;弯管弧 线段垂直于轴线的任意截面的椭圆度不应大于2.5%,弯管中心 角度偏差应为±0.5°。 4.1.7阀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试验,并按规定进行验收,

    4.2.1材料保管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执行,应分类存放、标 识明确。存放过程中不应出现锈蚀、变形、老化或性能下降等 现象。

    4.2.2不锈钢或有色金属管道元件不应与碳素钢、低合金

    4.2.3防腐管应同向分层堆放,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质材 料,且应有防塌措施。 4.2.4焊接材料和防腐保温材料应存放在库房中,且库房的湿 度、温度和通风条件应能满足相应材料的存放要求

    4.2.3防腐管应同向分层堆放,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质材 料,且应有防垮塌措施。

    度、温度和通风条件应能满足相应材料的存放要求

    5.1.1管道预制应按设计要求和管线测量成果表进行。

    1钢管下料宜采用机械切割。当采用火焰切割时,切割后 应清除切口表层的氧化层或萍硬层。 2不锈钢管和合金钢管的下料,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切割。 3管端坡口应采用机械方法加工,坡口的型式和加工尺寸 应按焊接工艺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5.1.3不等壁厚钢管或管件对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外径相同内径不同时,应对较厚者做内壁削薄处理 削薄过渡长度不应小于壁厚差的3倍。 2当内径相同外径不同,且壁厚差大于或等于3mm时 则应对较厚者做外壁削薄处理,削薄过渡长度不应小于壁厚差 的3倍。 3当内径和外径都不相同时,应分别对外径较大者和内径 较小者进行削薄处理,前削薄过渡长度不应小于壁厚差的3倍。

    1钢管下料宜采用机械切割。当采用火焰切割时,切割后 应清除切口表层的氧化层或萍硬层。 2不锈钢管和合金钢管的下料,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切割。 3管端坡口应采用机械方法加工,坡口的型式和加工尺寸 应按焊接工艺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5.1.4管道元件的规格、型号及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国 家标准的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51 5热细变筛和冷变筛均不应切割三体用

    5.1.5热煨弯管和冷弯管均不应切割后使用。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6直管相邻环焊缝间距应大于管道公称直径的1.5倍,且不 应小于100mm。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用直尺检查。 5.1.7管端坡口加工后管口应平齐,其平整度偏差不应大于1mm。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用直角尺和塞尺检查。 5.1.8管口的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应超过 3mm。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用直角尺和塞尺检查。 5.1.9坡口表面不应有裂纹、夹层、重皮、凹凸、熔渣和毛刺等。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管道组对前应清除钢管内的积水、泥土与石块等杂物。 将管端内外20mm范围内的油污、泥水清除,并打磨露出金属 光泽,

    5.2.2管道组对应采用对口器。

    成根焊道之后撤出对口器;当使用外对口器组对时,在撤出对 口器之前,至少应完成50%的根焊道焊接,且根焊道应均匀分 布在管子圆周上。

    5.2.3当必须对管道进行开孔时,其开孔边缘与相邻焊

    离应大于100mm。

    离应天于100mm。 5.2.4管道转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且管道转角 小于或等于3°时,宜采用弹性敷设;转角大于3°时,应采用弯 头(管)连接。

    5.2.5管道元件的规格、型号及材质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标 准的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的规定。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5.2.7对口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壁厚小于或等于5mm时,对口错边量不应大于 0.5mm。 2当管道壁厚大于5mm且小于或等于16mm时,对口错 边量不应大于壁厚的10%。 3当管道壁厚大于16mm时,对口错边量不应大于壁厚的 10%,且不应大于2mm,局部错边量不应大于3mm,错边应沿 圆周均匀分布。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2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5.2.8组对时钢管的制管焊缝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 100mm的外弧长。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5.2.7对口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方法:用尺检查。 5.2.9补偿器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数 值进行预拉伸(压缩),预拉伸(压缩)时的允许偏差应为 ±10mm。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尺检查和预拉伸(压缩)记录。

    6管道焊接与焊后热处理

    6.1.3焊接材料应满足下列规定: 1焊接材料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且焊条无破损, 变色,无油污杂物:焊丝无锈蚀、污染现象:焊剂无变质现象。 2焊条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烘干。焊条应置于保温 桶内,随用随取。当关未用完的焊条应收回,重新烘干后使用, 但重新烘干次数不应超过两次。 3:纤维素型焊条受潮后可在80℃~100℃下烘烤0.5h~ 1h,但不应进行第二次烘烤。 6.1.4保护气体的纯度和干燥度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6.1.5当施焊环境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且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时, 不应进行施焊作业: 1雨天或雪天。 2大气相对湿度超过90%。 3气体保护焊时,风速超过2m/s,低氢焊条电弧焊,风速超 过5m/s;纤维素焊条电弧焊和药芯焊丝自保护焊,风速超过8m/s。 4环境温度低于焊接规程中规定的温度。

    6.1.3焊接材料应满足下列规定

    1预热方法和预热温度应按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执行。 2预热范围,当焊接工艺规程有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当 焊接工艺规程无规定时,预热范围应为坡口中心两侧各不应小 于壁厚的3倍,且不应小于25mm;有率硬倾向或易产生延迟裂 纹的材料,两侧各不应小于壁厚的5倍,且不应小于75mm。 3预热应在焊口两侧及周向均习进行,应防止局部过热。 6.1.7焊工应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施焊,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焊时不应在坡口以外的管壁上引弧,焊机电缆线与管 道应有可靠的连接方式。 2采用多层焊时,相邻焊层的接头位置应错开20mm~ 30mm,每层焊道上的氧化皮和熔渣应清除干净。 3施焊过程中应保证规定的焊接层间温度,不应出现焊 条发红或严重偏弧等现象。 6.1.8要求焊后保温的,应按设计文件和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执行。 6.1.9每道焊口完成后,应在线路桩号增加方向焊口下游进行 焊口标识,标识应具有可追潮性。 6.1.10焊缝的无损检测应按设计要求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4109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无损检测的抽查比例及合格等级应符合表6.1.10的 规定。但当管道壁厚小于5mm或管道公称直径小于50mm时, 应采用射线检测,且抽查比例应为表6.1.10中相应比例的2倍, 合格级别应符合表6.1.10中的规定。 2不能试压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波和射线检测, 不等壁厚弯管与直管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检测。其合格级别应 符合表6.1.10中的相应规定。 3小型穿跨越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波和射线检测。 4不能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的焊缝,应进行渗透或磁粉 检测。

    表 6.1.10 焊缝无损检测的抽查比例及合格等级

    6.1.11焊缝返修应由合格焊工按相应的焊接返修工艺规程进 行,根部焊缝同一部位仅应返修一次,其他焊缝同一部位返修 不应超过两次;如返修不合格,应将不合格焊缝割除,并应重 新组对、焊接。

    6.1.12焊接材料的规格及型号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及现行国家 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进场验收 记录。 6.1.13管道焊接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拾於士注拾杰姐控过显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记录。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无损检测报告。 6.1.15焊缝返修应按返修工艺规程执行,且应符合本规范第 6.1.1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检查方法:检查返修工艺规程和返修记录。

    6.1.16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并应清除坡口表面及其两侧至少 20mm范围内的铁锈、水分、油污和灰尘等。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17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夹渣、熔合性飞溅及凹陷等 缺陷。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放大镜检查。 6.1.18咬边深度不应天于管道壁厚的12.5%,且不应超过 0.5mm。在焊缝任何300mm的连续长度中,累计咬边长度不应 大于50mm。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6.1.19焊缝宽度每侧应超出坡口1.0mm~2.0mm。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6.1.20焊缝余高:焊缝表面不应低于母材。当采用上向焊 时,焊缝余高不应超过3mm;当采用下向焊时,余高不应超过 2mm,局部不应超过3mm,连续长度不应大于50mm,余高超 过3mm时,应进行打磨,打磨后应与母材圆滑过渡,但不应伤 及母材。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6.1.21焊缝错边量:当管道壁厚小于或等于5mm时,不应大 于0.5mm;当管道壁厚大于5mm且小于或等于16mm时,不应 大于壁厚的10%:当管道壁厚大于16mm时,不应大于壁厚的

    10%,且不应大于2mm,局部不应大于3mm。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6.2.2热处理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2.3热处理应采用电加热法,且热处理设备应具备可编程智 能化温度控制功能。 6.2.4热处理前,焊缝的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均应质量合格。 6.2.5热处理加热范围应为焊口两侧各大于焊缝宽度的3倍 且不应小于25mm,加热区以外的100mm范围应予保温。 6.2.6热处理后的硬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时,检查部位不得 少于三处,且应均匀分布: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n 且小于600mm时,检查部位不得少于两处,且应均匀分布,当 管道公称直径小于200mm时,检查部位可任选一处。 2每个检查部位应在焊缝、热影响区和母材各取一点检查。 6.2.7热处理中止或硬度检测值超过规定值时,应重新进行热 处理,但同一焊缝的热处理次数不应超过2次。 6.2.8采用电加热法进行热处理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电热 法消除管道焊接残余应力热处理工艺规范》SY/T4083的有关 规定执行。

    6.2.9热处理后的焊缝硬度检测值应符合设计文件或焊接工艺 规程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硬度检测记录。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硬度检测记录。

    6.2.10热处理工艺参数应符合热处理工艺规程的规定 检验数量:抽检焊口数量的10%。 检验方法:检查热处理曲线、报告。 6.2.11热处理后焊缝外观应无过烧、裂纹和变形等。 检验数量:抽检焊口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1.1管道防腐层补口应在焊缝无损检测及焊口热处理合格后 进行。管道防腐层补伤应在埋地管道回填前完成。 7.1.2补口补伤处的泥土、铁锈等杂物应清除干净。钢管及焊 缝表面除锈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相 应防腐标准的规定。 7.1.3补口补伤前应依据补口材料说明书对补口补伤区域进行 预热。 7.1.4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否则不应 进行涂刷作业: 1 下雨、下雪、有雾。 2 环境温度低于5℃或高于40℃。 3灰尘过多。 4 被涂表面温度高于65℃。 53 环境相对湿度大于85%。 6 钢管表面结露。

    7.1.5补口补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材质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 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 7.1.6防腐层补口补伤后不应有漏点。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电火花检测记录

    检验数量:补口数的1%,且不应少于1个。 检验方法:检查剥离强度记录。

    7.1.8补口补伤后应表面平整,黏接严密,不应有气泡与皱折 等缺陷,接茬处应黏接牢固,衔接平整。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1管道保温应在防腐合格后进行

    2.1管道保温应在防腐合格后进行

    7.2.2管道保温处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7.2.3保温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材质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标 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

    7.2.4硬质和半硬质保温层的外观检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壳制品端部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全长的2%。 4不应有贯穿裂纹。 检验数量: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 铁丝绑扎应牢固,充填应密实,无严重凹凸现象。 2金属薄板保护层咬缝应牢固,包裹应紧凑。 3防水材料及管壳保温的接缝应错开,防水材料搭接长度 大于50mm,水平管道的防水保温管接缝不应在管道的上半部分。 4保温层玻璃布缠绕应紧密,采用外防腐不应露出玻璃 布纹。 检验数量:每1000m管道检查20处,且不少于2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管沟开挖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管沟开 挖深度、边坡坡度、沟底宽度、弃土位置、验收要求、施工安 全及标桩保护等。 8.1.2管沟边坡宜执行下列规定: 1深度在5m以内的管沟最陡边坡坡度(不加支撑)宜符 合表8.1.2的规定。 2深度超过5m的管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缓边坡 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等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板桩加固的 方法。

    8.1.3管沟开挖时,宜将弃土堆放在没有布管的一侧,堆土距 沟边不应小于1.0m,表层耕植土与下层土壤应分类堆放。 8.1.4沟底宽度应一致,沟壁应无明显的凹凸与台阶,

    8.1.7多管道同沟敷设时,管沟底宽应为两边管道外缘各加 250mm。 检验数量:每1000m抽查10处。 检验方法:用尺检查。 8.1.8石方段管沟应加深200mm,布管前应用细土回填。 检验数量:每50m检查1处,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并用尺检查。

    8.2管道下沟及管沟回填

    8.2.1管道下沟时,宜采用起重设备及机械吊装,并应采取有 效措施保护管道。 8.2.2管道回填前,应清除沟内积水、杂物,检查防腐层应完 妊除预切段处应及时进栏筛沟回填

    8.2.3管道回填前,应对防腐层进行电火花检查无漏点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电火花检漏仪检查。 8.2.4管道下沟回填沉降后应用音频检漏仪检测防腐层,每 10km漏点不超过5点。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音频检漏仪检查。 8.2.5管道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100m抽查1处。 检验方注用仪翌检杰

    8.2.5管道埋深应符合设计要

    检验数量:每100m抽查1处。 检验方法:用仪器检查。

    8.2.6管道下沟后,应采用细土将管道下侧填实压紧,不应有 悬空。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7石方沟底应先回填200mm厚细软土垫层。 检验数量:每1000m抽查10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8.2.8管道回填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回填用最大粒径不超 过10mm细土回填,且应高出管顶部300mm;第二次回填用其 他土。农田地带表层应用耕植土回填,回填土应高出自然地面 300mm。石方段表层可回填原土石方,但石头的最大粒径不应 超过250mm。 检验数量:每1000m抽查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并用尺检查。

    .6管道下沟后,应采用细土将管道下侧填实压紧,不应有 空。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石方沟底应先回填200mm厚细软土垫层。 检验数量:每1000m抽查10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9管道清扫、试压与干炉

    9.1.1管道安装完成经无损检测合格后,应根据地形、地貌及 自然条件进行分段清扫和试压。 9.1.2试压前应编制试压方案,经监理审核报建设单位批准后 执行。 9.1.3试压用临时管道的焊缝应经无损检测合格。 9.1.4当采用钢质球通球时,球径不应小于钢管内径的90%;当 采用清管球清管时,清管球直径过盈时应为管内径的5%~8%。 9.1.5当采用空气吹扫清管时,应在试压前和试压后分两次吹 扫,吹扫气体在管道中流速应大于20m/s。 9.1.6管道强度试压介质、试验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 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GB50819的规定。 9.1.7管道吹扫合格后应及时封堵。 9.1.8在环境温度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有防冻措施。 9.1.9试压用的压力表、温度计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压力表的量程应为最大试验压力的1.5~2.0倍。 9.1.10每一个试压系统应至少安装两块压力表,并应分别置于 试压管道首末端。 9.1.11管道强度试验应缓慢进行,压力分别升至试验压力的 30%和60%时,各稳压30min,检查管道无异常后,继续升压 至强度试验压力,稳压时间不小于4h,进行检查,合格后将压 力降到设计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24h,进行检查。 9.1.12管道做水压试验时,稳压期间的压降不大于试验压力的

    1%为合格;气压试验时,压降率Ap≤1%为合格。Ap应按公 式 (9.1.12) 计算。

    式中:Ap 压降率(%); Ts 稳压开始时管内气体的绝对温度(K); Tz一稳压终了时管内气体的绝对温度(K); Ps—一稳压开始时气体的绝对压力(MPa); 稳压终了时气体的绝对压力(MPa); Ps1,Pz2 一 稳压开始及终了时的压力读数表压 (MPa) ; Ps2,Pz1—稳压开始及终了时当地大气压(MPa)。 13试压中有泄漏时,应泄压后进行修理。缺陷修补检测合 后应重新进行试压,直至合格。 14试压合格后,应进行管道清扫,确保管内清洁无杂物

    9.1.13试压中有泄漏时,应泄压后进行修理。缺陷修补检测合 格后应重新进行试压,直至合格。 9.1.14试压合格后,应进行管道清扫,确保管内清洁无杂物

    9.1.15管道试验压力应符合本规范第9.1.6条的规定,升压过 程应符合本规范第9.1.11条的规定,压降应符合本规范第9.1.12 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试压记录,

    9.1.15管道试验压力应符合本规范第9.1.6条的规定,升压过 程应符合本规范第9.1.11条的规定,压降应符合本规范第9.1.12 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试压记录,

    9.1.16管道吹扫时,吹出的气体应无铁锈、尘土、石块、水等

    9.1.16管道吹扫时,吹出的气体应无铁锈、尘土、石块、水等

    杂物。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1.17管道通球清管应符合本规范第9.1.4条的规定。无卡球 和球面严重损伤现象。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通球清管记录

    9.2.1 设计要求需要干燥的管道建筑安全管理,投产前应进行干燥处理。

    9.2.1 设计要求需要十燥的管道,投产前应进行十燥处理。 9.2.2管道干燥前应编制干燥方案,经监理审核报建设单位批 准后执行。

    9.2.3当采用空气干燥法和真空干燥法时,管内空气水露点应

    当采用空气干燥法和真空干燥法时,管内空气水露点应 设计文件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电子露点仪测定。

    .3当采用空气干燥法和真空干燥法时,管内空气水露点应 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电子露点仪测定。

    9.2.4干燥前管道内游离水应清扫于净,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9.2.4干燥前管道内游离水应清扫于净,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十燥前管道内游离水应清扫十净海洋标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连续两个清管器。 检验方法:用泡沫清管器称重检查

    验数量:连续两个清管器。 验方法:用泡沫清管器称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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