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204-2019 石油化工粉粒产品后处理(包装)系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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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1石化粉粒产品的包装计量宜采用电子定量秤,其准确度检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T27738的规 定执行。 4.2.2石化粉粒产品的包装计量准确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HG/T20547的规定。包装机组工艺

    定执行。 4.2.2石化粉粒产品的包装计量准确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HG/T20547的规定。包装机组工艺 生能考核的计量抽样检验方案应按现行行业标准HG/T20547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石化粉粒产品(如塑料、树脂、精细化工产品以及洗涤剂等),宜选用准确度等级为0.2级的电 子定量秤。用于包装规格500kg~2000kg吨袋的计量秤,可选准确度等级大于等于0.2级。 4.2.4包装系统的计量准确度应按下列公式标记:

    Am 允许的正偏差,g; 允许的负偏差林业标准,gc

    4.2.5集装箱装载的计量可按下列要求确定:

    a)采用高位料仓与装箱鹤管时,可选用称重式料仓、失重法计量; b)采用拆包、气力输送装箱时,可计量拆包件数; c)地中衡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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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6包装系统所设校验秤(离线静态校验秤)的准确度等级应高于所用包装机组中电子定量秤的准 确度等级,且其综合允差不应大于电子定量秤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的1/3

    5.1.1石化粉粒产品包装码垛系统的规模与产能应符合项目建设规划的要求。包装码垛系统设计应根 据产品的种类、物料特性、生产规模、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用途、自然条件等确定,并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SH/T3165的有关要求。 5.1.2包装码垛系统的日生产能力宜大于或等于石化工艺装置日产量的1.2倍。包装系统总能力可按 下式计算:

    5.1.3包装码垛系统的工作班制宜满足下列要求

    1在产品进入包装机组前,宜按下列要求设置辅助设备: a)可能混入铁质杂物时,宜设除铁设备:

    SH/T3204—2019

    b)可能结块时,宜设破碎、打散及筛分设

    5.2.2具有多条包装生产线的包装系统,应配置分料设施。 5.2.3包装机组的上方应设置缓冲料仓。缓冲料仓的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台包装机组上缓冲料仓的最小储量应满足包装机组0.3h~0.5h包装量: b)有多台包装机组时,各缓冲料仓的总储量不应小于石化工艺装置0.5h~1.0h的产量: c)容易结块或流动性差的产品,可不设缓冲料仓。 5.2.4包装系统应配置除尘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9.3的规定。除尘设施收集的粉料符合产品质量要

    求的,可直接输送至缓冲料仓中。

    5.2.5当包装袋采用热封 5.2.6对于不应混有金属! 功能的金属检测机,其性能 5.2.7对计量精度要求高

    5.2.8设有金属检测机或电子复检秤的包

    5.3.1码垛机组应按下列

    5.3.2当选用联运通用托

    5.3.3当托盘用于企业内

    5.3.4托盘成组的单元货

    b)拉伸套膜打包,采用聚乙烯高弹性拉伸薄膜; c)热收缩包装,采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热塑薄膜,

    5.4.1常用的集装箱装载系统可分为下列

    常用的集装箱装载系统可分为下列类型:

    c)顶部装料式。 5.4.2集装箱的装载能力应按集装箱规格、装载设备规格、产品物料特性等条件确定。 5.4.3集装箱的规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T1413的有关规定选用

    6.1.1包装码垛系统的设

    6.1.4备用生产线应按

    6.2.8对于松散易充气的石化粉粒产品,包装时宜采取下列排气措施: a)采用袋底给料的毛重式装袋计量一体化方式: b) 物料装袋后利用抽气滤棒抽出物料内所含空气。 6.2.9封口设备(热合封口机或缝纫机)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封口的速度应与包装线的生产能力相匹配; b)当采用缝纫机封口时,每条包装线上宜配备两台缝纫机(一用 6.2.10封袋输送机(缝袋输送机)的速度应可调。

    6.2.11倒袋机宜符合下列要求

    6.2.11倒袋机宜符合下列要求: a 机型结构紧漆、调节灵活、维护方便; 包装件倒袋后,在输送机上整齐、规律、一致。 6.2.12 金属检测机的检测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混有3mm或以上尺度的磁性金属的包装件通过时,能识别并报警; b 混有5mm或以上尺度的非磁性金属的包装件通过时,能识别并报警。 6.2.13兰 当包装件的外表面需标识产品牌号和生产批号时,宜设喷墨式打印机。 6.2.14包装系统选用开口袋并采用缝纫方式封口时,宜配备一台手提封包机;采用热合方式封口时: 宜配备一台手动热合机。

    高位码垛机组的组成单元、设备及功能可参见附录D。 5.3.2 低位码垛机组的组成单元、设备及功能可参见附录D。 6.3.3 机器人码垛机组的组成单元、设备及功能可参见附录D。 6.3.4 自动码垛机组的自动排层部分,应能方便地变换堆码图谱。典型堆码图谱可参见附录E。 6.3.5 袋整形机构应使进入码垛系统的包装件袋形规整,并宜采用滚压法。 6.3.6 当码垛机组采用拉伸缠绕包装时,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9785的规定。 6.3.7 码垛机堆码的垛型应外形规整、稳定。 5.3.8 与码垛机组配套使用的托盘尺寸应符合本规范5.3.2的规定,常用托盘尺寸可按表6.3.8选取

    8.8常用托盘尺寸(mm

    表是常用托盘尺寸,如果有特殊需要,可选用其他非标

    6.4.1吨袋包装机的设备组成及功能可参见附录F。 6.4.2简易式吨袋包装机的称重装置宜选用电子平台秤,进料口应为软连接,并按生产要求选择配置 充气、除尘设备。 6.4.3吨袋包装的能力要求大于30bag/h时,宜选用双人双侧操作的吨袋包装机;包装能力要求小于 20bag/h时,宜选用单人单侧操作的吨袋包装机。 6.4.4吨袋包装的额定能力要求大于40bag/h时,宜选用净重方式的吨袋包装机

    6.5.1装箱管式常用设备及功能可参见附录G。

    6.5.1装箱鹤管式常用设备及功能可参见附录G。 6.5.2气力输送式常用设备及功能可参见附录G。 6.5.3气力输送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SH/T3152的有关规定

    6.6.1缓冲料仓应符合下列要求

    缓冲料仓的排料段可采用不对称结构型式

    a)缓冲料仓的排料段可采用不对称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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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对于容易粘附或吸潮的石化粉粒产品,斗壁应采用防粘材料制造或采取防粘措施;斗壁相交处 应做成圆角; c 已采取缓冲料仓结构优化设计措施仍不能避免物料在仓内成拱、架桥的,宜设置机械式、气动 式、助流式等破拱设施: d)对于腐蚀性或磨琢性石化粉粒产品,斗壁材料应采用防腐或耐磨材料;有防污染要求的产品, 斗壁材料应采用不锈钢: e)连续包装系统的秤上缓冲料仓应设高料位报警,集中包装系统的秤上缓冲料仓应设高、低料位 报警;当采用称重式缓冲料仓时,其进出料口应采用软连接,并且支座的位置应方便称重传感 器的安装和检修; f) 秤上缓冲料仓宜采用封闭式并应设置人孔,人孔盖应开启方便;封闭式的缓冲料仓宜设排气孔 及除尘设施。 2破碎、筛分设备宜满足下列要求:

    .6.2破碎、筛分设备宜满足下列要求: a)从工艺装置直接送来的、有粒度要求的石化粉粒产品,在进入秤上缓冲料仓前应经过筛分设备; b)从散存仓库送来的石化粉粒产品,当吸潮结块而影响包装时,在进入秤上缓冲料仓前应经过破 碎、打散设备。

    5.6.3除铁设备应满足

    a)石化粉粒产品由带式输送机输送时,应选用悬挂式除铁器: b)石化粉粒产品由气力输送经管道进入缓冲料仓时,可采用永磁管式除铁器。 6.6.4分料阀应满足下列要求: a)分料阀宜采用摆斗式结构; b)分料阀执行机构分为手动、气动、液动和电动等多种形式,当采用电动推杆时,应设置限位保 护机构。

    6.6.5除尘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a)包装系统宜选用袋式除尘器,也可选用湿式除尘器: b)对容易吸潮粘附的物料,除尘器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c)不得采用清灰时停止抽风除尘的单机除尘器。

    6.6.6空袋提升和输送设备可按下列要求确定

    b)设置一条包装生产线的,可采用起重机作为空袋提升设备。 6.6.7 散料回收设备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 散料回收料斗的上口宜设孔口尺寸不大于100mm的篦子孔,下口宜设插板阀; b 散料回收系统的输送设备可采用斗式提升机; c) 散料回收设施的就地包装可采用人工包装、台秤计量、手动封口。 6.6.8 空气压缩机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a 自备空压站宜选用无油润滑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为0.7MPa~0.8MPa,排气量应按包装码坏 系统所需压缩空气的最大量的1.2倍确定,潮湿地区应加设干燥除湿装置; b) 空气压缩机宜设一台备机; c 自备空压站应附设台压缩空气缓冲罐。 6.6.9 托盘及成组单元搬运设备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a 进行托盘及成组单元搬运作业宜选用叉车; 应根据单元货物的重心位置、高度及叉车的载荷曲线图选择叉车的型号; C)有防爆要求时应选用防爆式又车。

    6.6.7散料回收设备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6.6.9托盘及成组单元搬运设备应按下列要

    SH/T3204—2019 d)运输网络成组单元时,叉车应配专用吊具; e)FFS包装机组和垛盘包装机组的膜卷搬运设备,宜配用叉车

    7.1.4包装、码垛厂房

    7.1.9包装厂房宜设单独

    7.2包装、码垛设备布置

    .1包装设备之间的物料流通采用重力式溜管连接时,溜管的倾角应比物料与溜管壁的静摩擦 一10°。 .2应减少溜管的高度,对于大块和磨琢性物料,溜管应采取防磨损和隔噪声措施。长度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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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溜管倾斜安装应另设支架。 7.2.3长度超过2.5m的溜管宜分段制造。溜管与溜管、溜管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法兰 面间应设密封垫片。 7.2.4对于黏滞性或吸潮粘附的石化粉粒产品的溜管应采取防粘措施,溜管的倾角不宜小于70°。在 留管容易产生堵塞的部位宜加装快开检查孔。 7.2.5分料阀、给料机、悬挂筛及大型设备的操作、检修高度超过2.0m时,应设操作平台及梯子。离 地坪0.8m以上的操作平台应设高度为1050mm的保护栏杆。 7.2.6缓冲料仓与电子定量秤的分料斗之间宜设插板阀并采用软连接

    7.3集装箱装载设备布置

    7.3.1装箱鹤管式设备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7.3.2称重式高位料仓,

    8.1.1包装、码垛系统的 入控制室显示。

    8.1.2半自动包装机组的

    d)可由用户设定多种显示内容,如:各设定点、目标值等,同时具有状态显示, 过人机界面直接输入和修改;断电保护功能、停电数据不丢失。 .3 自动包装机组的控制系统除应具有本规范8.1.2的功能外,还应具有下列功能: a 开车及故障的声光信号; b 取袋、套袋、封口的自动控制; C 正负压检测、自动弃袋、故障显示功能等。 4 FFS包装机组的控制系统除应具有本规范8.1.2的功能外,还应具有下列功能: a)开车及故障的声光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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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制袋、套袋、封口的自动控制: c)正负压检测、自动弃袋、故障显示功能等。 8.1.5 高位码垛机、低位码垛机的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开车及故障的声光信号: b 按照预定的方式自动将料袋进行转位、编组、推袋、分层、依次码放到空托盘上,最后将满垛 垛盘输出,空托盘送入,进入下一循环。 8.1.67 机器人码垛机的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a)开车及故障的声光信号: b 机器人从输送机上抓取定位完成的料袋,自动优化运行路径,将料袋逐个逐层码放在托盘上, 最后将码满的垛盘输出。 3.1.7 包装码垛控制系统还应具有下列控制功能: a)完善可靠的控制逻辑,完备的故障保护与明确的故障指示功能等,

    a)过程监视、不合格品(重量超差、金属含量超标等)统计、各单元过程及图形显示; b 采集包装机组、码垛机组等数据,提供运行信号及班产、日产、累积产量等统计数据 C 提供数据报表(年报、月报、日报)及查询功能(包装数据至少保留3个目以上)

    8.2.1PLC控制系统的上位机宜配置: a)操作站:操作系统、硬盘、内存、网卡、显示器、键盘及鼠标等; b)A4激光打印机。 8.2.2包装机制造厂应提供标准适用的通信接口和协议

    9安全、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

    9.1.1包装、码垛机组的机械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5706的有关规定。 9.1.2包装、码垛机组的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226.1的有关规定。 9.1.3包装机组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B7233的有关规定。 9.1.4机器人码垛机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1291.1的有关规定。 9.1.5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运行的包装、码垛机组,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3836.1的有关规定。 9.1.6在可燃性粉尘环境中运行的包装、码垛机组,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2476.1的有关规定。 2.1.7包装机组所属缓冲料仓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813的有关规定。 .1.8采用手工供袋包装时,应将石化粉粒产品温度冷却至60℃以下。 .1.9包装生产中使用氮气或其它保护性气体,泄漏时有室息危险时,包装生产场所应设通风设施与 低氧报警仪。

    警仪:可能挥发有毒气体时,生产场所应设有毒气体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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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1石化粉粒产品包装、码垛生产工作场所的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等基本卫生要求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 9.2.2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丁、戊类的包装厂房,宜设置更衣室、洗手池、墩布池、厕所等卫 生设施。 9.2.3包装机组正常运行时,近旁1.0m处的噪声声级应小于85dB(A)。 9.2.4包装物料有挥发刺激性气味时,宜设置封闭隔离的包装间,并设置通风设施。 9.2.5包装机组的填充(装袋口)处应设抽风罩,并配套设置除尘器。 9.2.6 破碎、筛分及输送设备宜设置除尘设施。 9.2.7 包装厂房宜设置通风设施。 包池一家中出心

    9.3.1包装机组、破碎、筛分及输送设备所属除尘设施排出的含尘尾气宜集中输送、达标排放,排气 筒高度至少不低于15m,且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9.32排入大气的含尘尾气中颗粒物排放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31571的有关规定

    24.0m的备品备件间, 10.2.2 多层包装厂房内设置检修起重设备时,宜在顶层设起重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起重机能垂直联通其它楼层,相应位置应设吊装孔; b) 起升高度小于6.0m,起升重量小于3.0t,可设手动起重设备; c) 起升高度大于6.0m,起升重量大于3.0t,宜设电动起重设备。 10.2.3楼面上吊装孔的尺寸应比需要吊装的零部件的外形尺寸大200mm~300mm,吊装孔应设翻边、 护栏或盖板。

    10.2.2 多层包装厂房内设置检修起重设备时,宜在顶层设起重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起重机能垂直联通其它楼层,相应位置应设吊装孔; b 起升高度小于6.0m,起升重量小于3.0t,可设手动起重设备; c) 起升高度大于6.0m,起升重量大于3.0t,宜设电动起重设备。 10.2.3楼面上吊装孔的尺寸应比需要吊装的零部件的外形尺寸大200mm~300mm,吊装孔应设翻边 护栏或盖板。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用包装袋规格

    常用包装袋规格见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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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包装机组设备组成

    目动包装机组设备组成见表B.1、FFS包装机组设各组成表B.2

    表B.1自动包装机组设备组成

    表B.2FFS包装机组设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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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带有*号标记的设备为可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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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量秤给料装置特性表见表C

    表C定量秤给料装置特性表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码垛机组设备组成 高位码垛机组设备组成见表D.1,低位码垛机组设备组成见表D.2,机器人码垛机组设备组成见表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码垛机组设备组成

    表D.2低位码垛机组设备组成

    化工标准SH/T32042019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典型堆码图谱

    吨袋包装机设备组成见表F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吨袋包装机设备组成

    表F吨袋包装机设备组成

    集装箱装载系统设备组成见表G.1和表G.2

    集装箱装载系统设备组成见表G.1和表G.2

    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SH/T32042019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集装箱装载系统设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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