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96-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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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 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2.0.17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 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 2018严林用塔式起重机裁运人员

    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 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2.0.17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 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 2.0.18严禁用塔式起重机载运人员

    管道标准18严禁用塔式起重机载运】

    3.1塔式起重机安装条件

    3.1.1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必须经维修保养,并应进行 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1.3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及基础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

    行设置,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 B5144及《塔式起重机》GB/T5031的规定。

    进行设置,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及《塔式起重机》GB/T5031的规定。 3.1.4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锚固、爬升支承结构等应根 据使用说明书提供的益裁进行设计计管,并应对内爬式式起重

    3.1.4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锚固、爬升支承结构等应根 据使用说明书提供的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应对内爬式塔式起重 机的建筑承载结构进行验算

    3.2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

    2.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使用说明书所 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确认 现场的地基承载能力。

    3.2.2当施工现场无法满足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对基

    求时,可自行设计基础,可采用下列常用的基础形式: 板式基础; 2)桩基承台式混凝土基础; 32组合式基础

    3.2.3、板式基础设计计算(图3.2.3)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抗倾覆稳定性和地基承载力验算。 2)整体抗倾覆稳定性应满足下式规定:

    3.2.3塔式起重机板式基础计算

    Fk +Gk ≤fa b1

    中: pk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 力值 (kPa);

    与时 当偏心距e> 6

    Pkmax bl W

    2(Fk +Gk) Pkmax ≤1.2f. 3la

    式中:Pkmax 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的最 大压力值(kPa); W一基础底面的抵抗矩(m3); α一一合力作用点至基础底面最大压力边缘的距离(m)。 4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按抗弯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与配筋 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 相关规定。

    1:应对桩基单桩竖向抗压和抗拨承载力、桩身混凝土强度 进行验算,承台(图3.2.4)的抗弯、抗剪、抗冲切应按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94的规定进行验算。 2桩基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式公式规定:

    Qk < Ra Qimax < 1. 2R

    式中:Qk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的平均竖向力(kN); Qkmax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桩顶最大竖向力(kN); R。一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 3桩基单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与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图3.2.4塔式起重机方形承台桩基础 1一桩基础2桩基承台:3一塔式起重机塔身

    4承台的抗弯、抗剪、抗冲切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相关规定进行。 5当桩端持力层下有软弱下卧层时,还应对下卧层地基强 度进行验算。 6桩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3倍, 3.2.5组合式基础的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承台与桩基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3.2.4条的规定

    4承台的抗弯、抗剪、抗冲切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 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相关规定进行。 5当桩端持力层下有软弱下卧层时,还应对下卧层 度进行验算。

    其承台与桩基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3.2.4条的规 Z 钢格构柱(图3.2.5)及单肢与缀件均应按现行国家

    图3.2.5塔式起重机组合式基础的钢格构柱示意 1一小格构柱:2一大格构柱

    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进行强度与稳定性验算; 3大格构柱应按压弯构件、小格构柱应按轴心受压构件进 行计算。

    行计算。 3.2.6基础中的地脚螺栓等预理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2.7桩基或钢格构柱顶部应锚入混凝土承台定长度;钢格 构柱下端应锚入混凝土桩基,且锚固长度能满足钢格构柱抗拔 要求。

    3.2.7桩基或钢格构柱顶部应锚入混凝土承台定长度;钢格

    构柱下端应锚入混凝土桩基,且锚固长度能满足钢格构 要求。

    3.3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的设讯

    3.3.1当塔式起重机作附着使用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 高度等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3.2当附着水平距离、附着间距等不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时, 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 3.3.3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由具有相应 能力的企业制作。 一美

    3.3.4附着装置设计时,应对支承处的建筑主体结

    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3.4.1安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塔式起重机基础的下列 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1 基础的位置、标高、尺寸; 2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 3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基承载力、预埋件等; 4基础的排水措施。 3.4.2安装作业,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实施。安装作业人 员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安装前应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

    3.4.3安装辅助设备就位后,应对其机械和安全性能进行检验,

    3.4.3安装辅助设备就位后,应对其机械和安全性能进行检验。

    3.4.5安装作业中应统一

    距离过远的,应采用对讲机或多级指挥。 3.4.6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加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顶升系统必须完好; 2 结构件必须完好; 3 顶升前,塔式起重机下支座与顶升套架应可靠连接; 4 顶升前,应确保顶升横梁搁置正确: 5 顶升前,应将塔式起重机配平;顶升过程中,应确保塔 式起重机的平衡; 6 顶升加节的顺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 顶升过程中,不应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操作; 8顶升结束后,应将标准节与回转下支座可靠连接; 9塔式起重机加节后需进行附着的,应按照先装附着装置、 后顶升加节的顺序进行,附着装置的位置和支撑点的强度应符合 要求。 3.4.71 塔式起重机的独立高度、悬臂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 要求。 3.4.8雨雪、浓雾天气严禁进行安装作业。安装时塔式起重机 最天高度处的风速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风速不得超过 12m/s。 3.4.9塔式起重机不宜在夜间进行安装作业;当需在夜间进行 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应保证提供足够的照明。 3.4.10当遇特殊情况安装作业不能莲续进行时,必须将已安装 的部位固定牢靠并达到安全状态,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 止作业。 3.4.11电气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安装所用的 电源线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3.4.8雨雪、浓雾大气严禁进行安装作业。安装时塔式 最大高度处的风速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风速不 12m/s。

    3.4.9塔式起重机不宜在夜间进行安装作业:

    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应保证提供足够的照明。 4.10当遇特殊情况安装作业不能连续进行时,必须将已安 部位固定牢靠并达到安全状态,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 作业。

    3.4.11电气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安装

    电源线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 46 的要求。

    3.4.1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

    合格。 3,4.13/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连接件 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

    3.4.14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辅助用具和

    3.4.15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 填写自检报告书。 3.4.16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 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书。 3.4.17安装质量的自检报告书和检测报告书应存人设备档案。 3.4.18经自检、检测合格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安 装、使用、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验 收表,合格后方可使用。

    3.4.19塔式起重机停用6个月以上的,在复工前,应按本规程 附录B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4.19塔式起重机停用6个月以上的,在复工前,应按

    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0.3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 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0.4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起 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4.0.5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 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 4.0.6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应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合格 后方可起吊;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得起吊。 4.0.7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应按本规程第6章的要求对吊具与 索其进行检香,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当吊真与索具不符合相关 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 4.0.8作业中遇突发敌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 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4.0.9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 关气时,应停止作业。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 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的安装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 4.0.10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且不得 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

    4.0.4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

    地z00mm~500mm后,检套机械状、制动性能、物件绑托 请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拴拉溜绳 使之稳固。 4.0.12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 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 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4.0.13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钢丝 绳与物件的夹角宜为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吊物棱 角之间应有防护措施;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 4.0.14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 状态,控制开关应置于零位,并应切断总电源。 4.0.15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 4.0.16当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 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4.0.17严禁在塔式起重机塔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他标语牌。 4.0.18每班作业应作好例行保养,并应作好记录。记录的主要 内容应包括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 器、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液位、油位、油压、电 源、电压等。 4.0.19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 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4.0.20塔式起重机应实施各级保养。转场时,应作转场保养, 并应有记录。 4.0.21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 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 及时进行整改。

    4.0.21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 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当发现有安全隐患 及时进行整改,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0.23当使用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维 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0.1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宜连续进行;当遇特殊情况拆 不能继续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塔式起重机处于安全状态 0.2当用于拆卸作业的辅助起重设备设置在建筑物上时, 确设置位置、锚固方法,并应对辅助起重设备的安全性及建 的承载能力等进行验算,

    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顶升机构等项目。发现隐患应 施,解决后方可进行拆卸作业

    5.0.4拆卸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3.4.2~3.4.12条的规

    拆卸时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

    5.0.8拆卸完毕后,为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而设置的所有设施 应拆除,清理场地上作业时所用的吊索具、工具等各种零配件和 杂物。

    6.1.1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时,起重吊具、索具应符 合下列要求: 1吊具与索具产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起重机械吊具与 素具安全规程》LD48的规定; 2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 相适应;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时方可投 入使用; 4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 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 5塔式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 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6.1.2新购置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 方可使用。 品法 认柔一松本格体

    6.1.3吊其、索其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符合

    6.2.1 钢丝绳作吊索时,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倍。 6.2.2钢丝绳的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用钢丝绳检 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的规定。 6.2.3当钢丝绳的端部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

    6.2.3当钢丝绳的端部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

    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插接绳股应拉 紧,凸出部分应光滑平整,且应在插接末尾留出适当长度,用金 寓丝扎年,钢丝绳插接方法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起重机械吊具 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的要求。用其他方法插接的,应保证其 接连接强度不小于该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5%。 当采用绳夹固接时,钢丝绳吊索绳夹最少数量应满足表 6. 2. 3 的要求。

    表6.2.3钢丝绳吊素绳夹最少数

    6.2.4钢丝绳夹压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绳一边,绳夹!

    钢丝绳夹压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绳一边,绳夹间距A(图 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图6.2.4 钢丝绳夹压板布置图

    6.2.5吊索必须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 索应只充许有一处接头, 6.2.6当采用两点或多点起吊时,吊索数宜与吊点数相符,耳 各根吊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端部配件等性 能应相同。

    当吊索弯折曲率半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时,应

    6.2.8当吊索弯折曲率半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采用卸扣将吊索与吊点拴接。

    6.2.9卸扣应无明显变形、可见裂纹和弧焊痕迹。销轴螺纹应 无损伤现象。

    6.3.1吊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 程》LD48中的相关规定。 5.3.2 吊钩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 表面有裂纹; 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3 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4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 6.3.3 滑轮的最小绕卷首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 设计规范》GB/T13752的相关规定。 6.3.4 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裂纹或轮缘破损; 2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3 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4铸造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30%;焊接滑轮槽 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15%。 6.3.5滑轮、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吊钩应设有钢丝 绳防脱钩装置

    附录A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表A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生产厂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安装单位工程地址安装日期资料检查项序号检查项目要求结果备注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1齐全凝土强度报告安装方案、安全交底2齐全记录塔式起重机转场保养3作业单或新购设备的进齐全场验收单基础检查项序号检验项目实测数据结果备注地基允许承载能力1(kN/m)2基坑围护形式塔式起重机距基坑边3一距离(m)基础下是否有管线、4障碍物或不良地质5排水措施(有、无)基础位置、标高及平6整度塔式起重机底架的水7平度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导8轨的水平度塔式起重机接地装置9的设置10其他19

    续表A机械检查项名称序号检查项目要求结果备注19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双向均应设置20小车断轴保护装置应设置21小车变幅检修挂篮连接可靠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变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幅小车变幅限位和终端关和终端缓冲装置。限22*止挡装置系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统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动臂变幅有最大和最小幅度限位器,限制范动臂式变幅限位和防23 *围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臂架后翻装置防止臂架反弹后翻的装置牢固可靠钩体无裂纹、磨损、24吊钩补焊,危险截面,钩筋无塑性变形吊钩防钢丝绳脱钩25应完整可靠装置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1.裂纹或轮缘破损;2.滑机26滑轮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构壁厚的20%;3.滑轮槽及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零丝绳直径的25%部件应完整、可靠,该装滑轮上的钢丝绳防脱置与滑轮最外缘的间隙27装置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卷筒壁不应有裂纹,筒壁磨损量不应大于原壁厚的10%;多层缠绕28卷筒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22

    续表A机械检查项名称序号检查项目要求结果备注行走轨道端部止挡装44置与缓冲应设置制停后距止挡装置45*行走限位装置≥lm46防风夹轨器应设置,有效轨清轨板与轨道之间的47排障清轨板间隙不应大于5mm道支承在道木或路基箱上48钢轨接头位置及误差时,两侧错开≥1.5m;间<4mm;高差≤2mm<1/1000且最大应轨距误差及轨距拉杆49<6mm;相邻两根间距设置≤6m50性能标牌(显示屏)齐全,清晰门窗和灭火器、雨刷司51齐全,有效机等附属设施室可升降司机室或乘人按《施工升降机》GB/T52 *10054和《施工升降机安全升降机规程》GB10055检查53平衡重、压重安装准确,牢固可靠其他臂架根部铰点高于54风速仪50m时应设置钢丝绳检查项序号检验项目报废标准实测结果备注钢丝绳实测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1磨损量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钢制滑轮上工作的圆股钢常用规丝绳、抗扭钢格钢丝绳丝绳中断丝根规定长度2数的控制标准内达到报参照《起重机废标准的断丝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24

    注:1表中序号打*的为保证项目,其他为一般项目; 2表中打“一”的表示该处不必填写,而只需在相应“备注”中说明即可; 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对于要求量化的参数应按规 定量化在备注栏内; 4表中d表示钢丝绳公称直径; 5钢丝绳磨损量=[(公称直径一实测直径)/公称直径]×100%

    注:1表中序号打*的为保证项目,其他为一般项目; 2表中打“一”的表示该处不必填写,而只需在相应“备注”中说明即可; 3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对于要求量化的参数应按规 定量化在备注栏内; 4表中d表示钢丝绳公称直径; 5钢丝绳磨损量=[(公称直径一实测直径)/公称直径]×100%

    附录 B3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表B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塔式型号设备编号起升高度m起重机幅度m起重力矩kN.m最大起重量塔高m各道附附着与建筑物水平附着距离m着间距m道数验收验收要求结果部位塔式部件、附件、连接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起重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完全撬开机结结构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构压重、配重的重量与位置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地基坚实、平整,地基或基础隐蔽工程资料齐全、准确基础周围有排水措施路基箱或枕木铺设符合要求,夹板、道钉使用正确基础钢轨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与轨道塔式起重机底架平整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止挡装置距钢轨两端距离≥1m行走限位装置距止挡装置距离≥1m轨接头间距不大于4mm,接头高低差不大于2mm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整齐、润滑良好钢丝绳规格正确,断丝和磨损未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机构各部位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及零部件吊钩磨损未达到报废标准、保险装置可靠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响声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制动器动作灵活可靠,联轴节连接良好铆钉标准,无异常26

    附录C塔式起重机周期检查表表C塔式起重机周期检查表工程名称型号塔式设备编号起升高度m起重机幅度m起重力矩kNm最大起重量塔高m各道附附着与建筑物水平附着距离m着间距m道数验收验收要求结果部位部件、附件、连接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塔式起重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完全撬开机结结构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构压重、配重的重量与位置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地基坚实、平整,地基或基础隐蔽工程资料齐全、准确基础周围有排水措施路基箱或枕小铺设符合要求,夹板、道钉使用正确基础钢轨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与轨道塔式起重机底架平整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止挡装置距钢轨两端距离≥1m行走限位装置距止挡装置距离≥1m轨接头间距不大于4mm,接头高低差不大于2mm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整齐、润滑良好钢丝绳规格正确,断丝和磨损未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机构各部位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及零部件吊钩磨损未达到报废标准、保险装置可靠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响声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制动器动作灵活可靠,联轴节连接良好,无异常29

    续表C验收验收要求结果部位与架空线最小距离符合规定环境塔式起重机的尾部与周围建(构)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已落实持证专职司机有专人指挥并持有上岗证书机操、指挥人员上岗挂牌已落实其他机械性能挂牌已落实塔式起重机夹轨钳齐全有效驾驶室能密闭、门窗玻璃完好,门能上锁塔式起重机油漆无起壳、脱皮,保养良好出租单位人员签名出租单位验收意见:设备部门安全部门日期:机长不准使用,整改同意继续使用限制使用结论后二次验收工地验收人员签名使用单位验收意见:机管部门日期:安全部门不准使用,整改同意继续使用限制使用结论后二次验收注:验收栏目内有数据的,必须在验收栏内填写实测的数据,无数据用文字说明。31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 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在本规程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 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施工升降机》GB/T10054 2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 3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 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5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6 《塔式起重机》GB/T503I 7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8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10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 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配电网标准规范范本1 《施工升降机》GB/T10054 2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 3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 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5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6 《塔式起重机》GB/T503I 7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8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10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 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月8日以第479 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工程案例与数据资料 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内塔式起重机施工的实践 经验。 为便于产大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等单位的有关 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施工塔 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 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 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 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 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0.1本规程中,塔式起重机指的是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顶 部的可回转臂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机型构造形式较多,按 其主体结构与外形特征,基本上可按架设形式、变幅形式、回转 形式及塔身加节形式区分,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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