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706.208-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8部分:能量为10kV至1MV 治疗X射线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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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201.101(续)

    201.5.5电源电压、电流类型、电源性质、频率

    增补列项: aa)验证泄漏辐射和杂散辐射符合要求的空气比释动能和空气比释动能率测试 电源均按其标称值输出

    验证泄漏辐射和杂散辐射符合要求的空气比释动能和空气比释动能率测试的所有试验,所用 其标称值输出。

    二建标准规范范本201.6ME设备和ME系统的分类

    通用标准的第6章适用

    GB 9706.208—2021

    201.7ME设备识别、标记和文件

    除下列内容外,通用标准的第7章适用 7.2.2识别 增补: X射线管、X射线管套/管组件的信息应作为随附文件提供给负责机构。 X射线管套上标记的任何信息应与随附文件中给出的信息保持一致,并且能准确标明适用于X身 组装X射线管组件的数据。X射线管装配到X射线管套,这应是相关方的责任,用以保证组装信 确性,在更换X射线管时,可能需要这些信息。见201.10.1.2.105.8。 X射线管应标记(不适用于近距离放射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 · 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 · 型号或型式标记; ·个体识别。 上述标记应在随附文件中以指定汇总的形式给出。 X射线管套应标记(不适用于近距离放射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 · 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 X射线管套的型号和序列号; · X射线管套充许的最大电压值。 X射线管组件应标记(不适用于近距离放射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 · 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X射线管的型号和序列号; · 允许的最大X射线管电压; ? X射线管组件以等效滤过表示的固有滤过; · 焦点位置。 用于近距离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应标记: X射线管组件的型号和序列号。 用于近距离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的随附文件应声明: ·充许的最大X射线管电压; ·X射线管组件以等效滤过表示的固有滤过; · 相对于X射线管组件外部的焦点位置。 注:因为用于近距离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是小型的,并且X射线管和管套是不准备在现场维修的整体设计,所以管 球和管套没有必要单独标记。 规定工作电压范围内的固有滤过标称值应使用质量等效滤过的形式标记: · 以铝厚度标记的电压范围10kV~150kV(包括150kV)的治疗用X射线管: 例外情况,若X射线管窗口材质由铍或其他材质组成,以铍或其他物质(比如钼)的厚度为单 位,标记治疗用X射线管; · 以铜厚度标记的电压范围150kV~1MV(包括1MV)的治疗用X射线球管等效滤过值

    201.7,2.2识别

    201.7.2.2识别

    在全部电压范围内,当X射线球管的固有滤过存在明显的变化时,宜在随附文件中说明这种变 为了方便,在固有滤过使用其他物质,如铁的厚度标记时,根据运行电压,铝和铜的等效滤过质量 在随附文件中说明

    为了方便,在固有滤过使用其他物质,如铁的厚度标记时,根据运行电压,铝和铜的等效滤过质量也 应在随附文件中说明。 201.7.2.6网电源连接 增补: 对于规定永久性安装的治疗X射线设备,通用标准中7.2.6所要求的内容可以只在随附文件中加 以说明。 201.7.2.7 网电源输入功率 增补: 对于规定永久性安装的治疗X射线设备,通用标准中7.2.7要求的内容可以只在随附文件中加以 说明。 如果治疗X射线设备在其外部给出符合本部分的标记,此标记应按下列方式与型号或型式一起给 出:型号或型式标记GB9706.208—2021。 只有当医用电气设备或其组件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时,才应给出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标记

    应在随附文件中说明。 201.7.2.6网电源连接 增补: 对于规定永久性安装的治疗X射线设备,通用标准中7.2.6所要求的内容可以只在随附文件中加 以说明。 201.7.2.7网电源输入功率 增补: 对于规定永久性安装的治疗X射线设备,通用标准中7.2.7要求的内容可以只在随附文件中加以 说明。 如果治疗X射线设备在其外部给出符合本部分的标记,此标记应按下列方式与型号或型式一起给 出:型号或型式标记GB9706.208—2021。 只有当医用电气设备或其组件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时,才应给出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标记

    201.7.4运动部件刻度和指示的规定

    增补章条: 01.7.4.101在治疗控制面板上标记出的与X射线输出相关参数的数值的每一个刻度显示,都应以同 一类型的单位和/或其对应的十进位标记。 除了被用于近距离治疗装置的医用电气设备,还应提供以下内容: a)对于每一个运动,有机械刻度或数字标记; b)在提供了可调节的限束装置的地方,X射线野应有光野指示; c)源皮距,用机械刻度或数字标记。 所有运动数值增加的方向以及零点位置的命名都应符合GB/T18987一2015。 注:因为用于近距离放射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被放置于患者体内或非常靠近患者皮肤,与此章条规定的设备类型 的要求无关。 通过检查验证。 01.7.8.1 指示灯颜色 增补: 注:201.10.1.2.105.6和201.10.1.2.111及通用标准中7.8和15.4.4涉及指示灯和指示器。 01.7.9 随附文件 01.7.9.1 概述 一 增补: 随附文件应清楚地指明其所涉及的治疗X射线设备或其组件的同一性。

    201.7.8.1指示灯颜包

    增补: 注:201.10.1.2.105.6和201.10.1.2.111及通用标准中7.8和15.4.4涉及指示灯和指示 201.7.9 随附文件 201.7.9.1概述 增补: 随附文件应清楚地指明其所涉及的治疗X射线设备或其组件的同一性。 201.7.9.3.1 概述 增补:

    GB 9706.208—2021

    技术说明书中应包括治疗X射线设备与供电电源连接的适当说明。 基准中心的位置如包含焦点半径为10mm的球形区域中心,应在随附文件中给予描述。 注:在本部分中,球形区域中心可认为是基准中心,只用来描述适合泄漏辐射要求的可应用距离。见201.10.1.2.101 对于近距离治疗装置,生产商应在随附文件中描述焦点位置并声明这个位置的精度。 增补条款: 201.7.9.101 符合标准的说明 如果要声明治疗X射线设备符合本部分,应按如下方式说明:

    除下列内容外,通用标准的第8章适用。 201.8.4.3 通过插头连接到电源的医用电气设备 增补: 可拆卸的高压电缆连接装置,应设计成只有使用工具才能将其拆开, 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高压电路损坏或高压电路因通断现象而在电源部分或其他任何低压电路部分 中出现不可承受的高压。 注:这点可以通过下列措施达到: 在高压和低压电路之间加一层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的绕组或导电屏蔽。 在连接外部装置的端子之间和假如外部线路中断也许出现过高电压的端子之间加限制电压器件。 是否符合要求,应通过对设计数据和结构进行检查加以验证

    201.8.8.3电介质强度

    增补: 高压电路绝缘的电介质强度应能承受201.8.8.3中给出的试验电压和持续时间 试验时不接X射线管,试验电压为治疗X射线设备的标称X射线管电压的1.2倍。 如果治疗X射线设备只能在连接X射线管的情况下进行试验,而且X射线管不准许以标称X射 线管电压的1.2倍试验电压对治疗X射线设备进行试验,那么试验电压应降低,但不得低于标称X射 线管电压的1.1倍。 列项a 增补: 在对治疗X射线设备高压电路进行试验时,应按8.8.3规定的试验电压最终值50%施加试验电压 在10s内升到最终值,然后,应在此试验电压值上维持15min。 201.8.10 部件和电线 增加条款: 201.8.10.101 容易接近的高压电缆 容易接近的通过X射线管电流的高压电缆应包在易弯曲的导电屏蔽层内,屏蔽层单位长度的最大 电阻为1Q/m,屏蔽层外覆层能使屏蔽层在正常使用中不受机械损伤的绝缘材料

    201.8.10部件和电线

    屏蔽层应与高压发生器和X射线管组件的导电外壳相连接 是否符合要求,应通过目力检查和测量加以验证。 易弯曲的导电屏蔽层不能被认为符合由电缆连接的装置之间的保护接地的要求。

    201.9对来自ME设备和ME系统的机械伤害的防护

    除下列内容外,通用标准的第9章适用。 201.9.4.1通用 增补: 使用说明书中应规定设备正常使用中的最大容许倾斜度和推荐使用的轮锁或制动系统。 201.10文 对不需要的或过量的辐射危险的防护 除下列内容外,通用标准的第10章适用, 201.10.1.2用于诊断和治疗的X射线医用电气设备 增补: 该条中的要求适用于正常使用的治疗X射线设备。 对于每一规定的X射线管套(无论内部装有何种指定的X射线管)和治疗X射线设备规定的元器 件的各种组合和工作条件,都应满足该章要求。 201.10.1.2.101对X射线源组件在治疗过程中泄漏辐射的限制 7 X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应超过表201.102给出的值。只有当限束装置被永久 性地装在X射线管套上时,才应认为X射线源组件包括限束装置(见201.10.1.2.103.1)

    表201.102允许泄漏辐射

    主1:对操作者的辐射危险的防护,是负责机构的责任 本条不适用于近距离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 是否符合要求,应在下列状态下检查: 应遍住X射线管管套辐射窗口,使辐射束轴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至少减少到原值的百方 一,窗口尺寸和位置应在随附文件中规定,避盖物不准许超出辐射束边缘5mm。 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测量,应在随附文件中给出的技术条件范围内和在符合标准要求的最不

    1:对操作者的辐射危险的防护,是负责机构的责任 本条不适用于近距离治疗的X射线管组件。 是否符合要求,应在下列状态下检查: 应遮住X射线管管套辐射窗口,使辐射束轴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至少减少到原值的百万分之 一,窗口尺寸和位置应在随附文件中规定,避盖物不准许超出辐射束边缘5mm。 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测量,应在随附文件中给出的技术条件范围内和在符合标准要求的最不利

    GB 9706.208—2021

    的工作条件下进行测量。 注2:通常,最不利条件(即导致最大泄漏辐射的条件)通过对规定的各工作条件检验加以确认。 距基准中心(见201.7.9.3.1的注)1m处进行的测量,应在测量平面内(主线性尺寸不大于 20cm)100cm的区域上求空气比释动能率的平均值, 为了在合理的区域上求得小截面泄漏辐射束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平均值,可以使用人射窗口 的面积为100cm的辐射探测器。 一距X射线源组件表面50mm处所进行的测量,应在10cm的区域上(主线性尺寸不大于 4cm求空气比释动能率的平均值, 辐射探测器入射面积为10cm。 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测量应在表201.102中给出的距离下进行,除非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在这 种情况下,测量距离可以尽可能地接近参考距离。 201.10.1.2.102非工作状态下,对X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和不需要的辐射的限制 本要求适用于所有的治疗X射线设备,无论是在治疗中人为终止辐射后X射线管能保持能量状态 的设备还是治疗结束后X射线管能量释放的设备。 在任意一次操作或偶然事件停止辐射束发射之后5s开始测量,距基准中心1m处,来自X射线源 组件和辐射束方向的泄漏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超过0.02mGy/h,并且在距X射线管组件表面 50mm处,应不超过0.2mGy/h。 是否符合要求,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检验: 治疗X射线设备应在随附文件中给出的技术条件范围内,最不利的工作条件下,在接近X射 线源组件的位置(接近X射线源组件的惠者位置除外)进行测量; 距基准中心1m处所进行的测量应在测量平面内100cm的区域(主线性尺寸不大于20cm) 上求空气比释动能平均值; 距X射线源组件50mm处所进行的测量应在10cm的区域(主线性尺寸不大于4cm)上求 空气比释动能平均值; 空气比释动能的测量应在该条件所要求的可用距离下进行。除非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在这 种情况下,测量可在另一距离(尽可能接近所要求的距离)并参考所要求的距离下进行

    提供的或规定的任何限束装置应是下述情况之一: 可拆卸的治疗用辐射束限束筒中完整的永久性部分; 或者可拆卸的可调限束装置中完整的永久性部分; 或者永久性安装在X射线管套上(见201.10.1.2.101)。 任何可拆卸限束筒和任何可拆卸可调限束装置都应设计成只有一种方法可以直接安装到X射线 管组件上。 201.10.1.2.103.2对患者的辐射限制 对于安装在X射线管组件上任何的限束装置(对规定用于近距离放射治疗用的除外),辐射野外的 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超过表201.103给出的辐射限束轴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百分比。

    表201.103装有限束装置的X射线管组件的辐射容许值

    是否符合要求,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检查: 应在X射线设备以标称X射线管电压工作时及带有规定的最大衰减滤过的条件下进行各种 测量。 测量用铅挡块或另外的衰减材料挡块尺寸应符合表201.103中要求,形状与辐射野相同。挡 块应具备足够的衰减能力,使辐射束轴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至少减少到原值的万分之一。 为了便于测量,可拆下治疗用辐射束限束筒出线口的透辐射的曲面端盖 测量应在铅挡块对辐射源的外表面的平面上,距铅板边缘20mm以上的位置上进行。 对可调限束装置,测量应在有效辐射野的最大和最小位置上进行。 测量应在铅挡块的外表面的平面内的10cm的区域(主线性尺寸不大于4cm)上求空气比释 动能率的平均值。 201.10.1.2.104对X射线管组件以外的各部分辐射的限制 距治疗X射线设备的任一部分(X射线管组件除外)的表面50mm任一位置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 应不超过0.02mGy/h。 是否符合要求,应在下列条件下加以验证: 测量应在X射线设备按随附文件中给出的技术条件范围内的使用条件以及与该要求最不利 的条件下工作时进行; 测量应在10cm的区域(线性尺寸不大于4cm)上求空气比释动能率的平均值; 测量应在可用距离下进行

    是否符合要求,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检查: 应在X射线设备以标称X射线管电压工作时及带有规定的最大衰减滤过的条件下进行省 测量。 测量用铅挡块或另外的衰减材料挡块尺寸应符合表201.103中要求,形状与辐射野相同 块应具备足够的衰减能力,使辐射束轴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至少减少到原值的万分之一。 为了便于测量,可拆下治疗用辐射束限束筒出线口的透辐射的曲面端盖。 测量应在铅挡块对辐射源的外表面的平面上,距铅板边缘20mm以上的位置上进行 对可调限束装置,测量应在有效辐射野的最大和最小位置上进行。 测量应在铅挡块的外表面的平面内的10cm的区域(主线性尺寸不天于4cm)上求空气 动能率的平均值

    是否符合要求,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检查: 应在X射线设备以标称X射线管电压工作时及带有规定的最大衰减滤过的条件下进行各种 测量。 测量用铅挡块或另外的衰减材料挡块尺寸应符合表201.103中要求,形状与辐射野相同。挡 块应具备足够的衰减能力,使辐射束轴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至少减少到原值的万分之一。 为了便于测量,可拆下治疗用辐射束限束筒出线口的透辐射的曲面端盖 测量应在铅挡块对辐射源的外表面的平面上,距铅板边缘20mm以上的位置上进行。 对可调限束装置,测量应在有效辐射野的最大和最小位置上进行。 测量应在铅挡块的外表面的平面内的10cm的区域(主线性尺寸不天于4cm)上求空气比释 动能率的平均值。

    距治疗X射线设备的任一部分(X射线管组件除外)的表面50mm任一位置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 应不超过0.02mGy/h。 是否符合要求,应在下列条件下加以验证: 测量应在X射线设备按随附文件中给出的技术条件范围内的使用条件以及与该要求最不利 的条件下工作时进行; 测量应在10cm的区域(线性尺寸不大于4cm)上求空气比释动能率的平均值: 测量应在可用距离下进行

    201.10.1.2.105辐照控制 201.10.1.2.105.1治疗室外的治疗控制台

    201.10.1.2.105辐照控制

    对于不打算在患者附近控制的治疗射线设备,应设计成仅在位于外部的治疗室的治疗控制台观 紧测量仪表,启动辐照的控制和加载因素的调节。 当治疗室的门打开时,终止辐照连锁的连接应启动。这种辐射终止后,只可能在治疗控制台上对X 射线球管重新加载能量。 201.10.1.2.105.2远距离指示 治疗X射线设备应装备有远离治疗控制台的指示装置的连接,以便于这类的装置能在高压发生器 处于辐射束发射状态时给出指示。连接装置的详细技术资料应在随附文件中给出。 201.10.1.2.105.3远距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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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线设备中断发射辐射束又可阻止X射线设备开始发射辐射束,有关某种相适应的装置的连接的详细 技术资料应在随附文件中给出。 201.10.1.2.105.4中断 治疗X射线设备应配备允许在治疗控制台上随机采取有效的动作中断辐射束发射的装置。对中 断或终止的辐射控制和运转,应有牢固的电线连接。 201.10.1.2.105.5在治疗控制台上的启动 对于不打算在患者附近控制的治疗X射线设备,其设计与制造应考虑只有通过治疗控制台上的有 效动作才能启动辐射束发射。 201.10.1.2.105.6信号 治疗控制台上应有明显的听觉和视觉信号,指示出X射线管加载。 201.10.1.2.105.7过渡时间间隔 制造商应在随附文件中指出获得稳定运行条件所需要的时间(X射线管电流和管电压)。如果时间 超过1S,制造商应提供足够的信息,能够在辐照开始时计算该时间间隔内预期的最大吸收剂量。 201.10.1.2.105.8X射线管的替换 设备制造后的任何时候,若制造商或任何个人或组织更换或改变X射线管套中的X射线管,个人 或组织有责任报告改变的有关具体细节,并在随附文件中记录这些改变细节,以保证设备仍然符合 201.10.1.2.101~201.10.1.2.103全部要求。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A级一一声明:报告X射线管的改变情况。 201.10.1.2.106要求在患者附近控制的X射线管组件 对于要求在患者附近控制的治疗X射线设备,可有手持的部件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大于70kV; 一其设计应便于X射线管组件通过机方式被支持和握持,同时也可以被手持; 一有一个可见信号或听觉信号指示X射线管加载; 一X射线管加载应一直由X射线源组件的操作者控制。 在随附文件中,应有建议在辐射束发射过程中手持X射线管组件的操作者及治疗室内在场的其他 人员一定要穿防护服的说明。 注:在这种X射线管组件上宜有提醒该项工作人员的图示符号的标记。 201.10.1.2.107防护器具的标记 可拆卸的或属于更换的防护器具,应同其衰减当量一起给出清楚地、永久的标记。 201.10.1.2.108准备状态的条件 在通过201.10.1.2.105.3和201.10.1.2.105.4所要求的措施或装置中断辐射之后,只有在 201.10.1.2.109所要求的参数值已通过治疗控制台上有效的动作预置或重调完成时,才有可能进行辐射 发射。

    治疗X射线设备应在一适当的参数(辐照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范围内,提供预先设定数值的装 置,预示在治疗体积内参考点的吸收剂量,并在参数达到预设值时自动终止辐照。 应提供两个独立的控制计时器或两个剂量监测系统监测和控制吸收剂量。 对于近距离治疗装置,一个组合的控制计时器和剂量监测系统是被充许的 当辐照时间被用来控制吸收剂量时,应有互锁装置保证辐照期间稳定和精确的kV和mA。或者 基于影响应有一个后备的互锁装置。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A级一一说明:有关终止辐照的报告。 现场试验C级一一原则:验证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测系统的正确功能。 201.10.1.2.109.2辐照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选择 终止辐照后,在治疗控制台重新选择辐照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数值之前,应不能启动辐照。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B级一一程序:在没有重新选择辐照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情况下,试图在终止辐照后 再次启动辐照。 201.10.1.2.109.3预置辐照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显示 在下一个辐照重新设置之前,预选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数值应在治疗控制台上显示。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B级 一一程序:选择一个辐照时间或一些剂量监测计数;进行辐照,同时验证在下一个辐 照重新设定前,预选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继续显示。 显示应只有一个刻度,不应有倍乘因子。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B级一一程序:目力检查显示。 201.10.1.2.109.4系统设计 下述要求应被满足: 设计应保证某一个系统故障(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测系统)不会影响其他系统的正常功能。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C级一一准则:通过产生或模拟其他系统的故障,验证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 测系统的正确功能。 b)设计应保证两个系统中任何共同元件失效时将终止辐照。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A级一一声明:报告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测系统共同元件,推演证明这些共同元件 中每一个元件失效后如何终止辐照。 现场试验C级一一准则:通过产生或模拟共同元件的故障来验证终止辐照。 ) 设计应确保设备任何系统中断供电时都将终止辐照。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C级一一准.通过产生或模拟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测系统电源失效故障验证终1

    GB 9706.208—2021

    辐照。 两个系统(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单元)应为余组合或者排列为主/次组合。在允余组合的 情况下,制造商应在随附文件中说明两个系统的性能。主/次组合的情况下,制造商至少应在 主/次组合情况下说明其性能。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A级一一声明:报告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测系统。 现场试验B级一一程序:对于2min的辐照时间或对应数量的剂量监测计数,用校准过的秒表 检查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同时与制造商提供的指标进行对比。 1.10.1.2.109.5辐照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显示器 下述要求应被满足: 控制计时器或剂量显示器宜为相同的设计。为了方使对照,预设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显示 器应放置得足够近。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B级 一一程序:目测检查显示器。 b)中断或终止辐照后,显示器应持续显示读数。除非通过操作者重置。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B级一一程序:中断或终止辐照后,检查显示器保持读数的时间, ) 终止辐照后应重新设置显示器的零位。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B级 程序:显示未归零时,尝试启动辐照。 d) 如果网电源故障,故障时的显示信息应被存储于至少一个系统内,并可恢复。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B级一一程序:生成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读数,关掉供电源,验证显示信息是 可恢复的。 e)主/次(计时器)组合的显示应明显区分。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B级 一一程序:目测检查显示。 f 显示应为数值增加,以便给出超剂量读数;显示范围宜足够应付可预知的故障条件。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B级 一一程序:目测检查显示。 1.10.1.2.109.6车 辐照控制 下述要求应被满足: a 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都应能独立终止辐照。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A级一一声明:报告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独立中断辐照的能力。 现场试验C级一一准则: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校正函数的验证, b 当达到预选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数值时,初级系统,或余结合情况下的两个系统应能终 止辐照。当超过预选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数值时,或者不大于10%(若使用百分率边界 值),或者不超过0.1min(或正常治疗距离0.1Gy等效吸收剂量),若使用固定边界值,主级 A

    201.10.1.2.109.6辐照控制

    201.10.1.2.109.6辐照控制

    下还要求应被满足: a) 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都应能独立终止辐照。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A级一一声明:报告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独立中断辐照的能力。 现场试验C级一一准则: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校正函数的验证 b 当达到预选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数值时,初级系统,或完余结合情况下的两个系统应能终 止辐照。当超过预选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数值时,或者不大于10%(若使用百分率边界 值),或者不超过0.1min(或正常治疗距离0.1Gy等效吸收剂量),若使用固定边界值,主级/ 次级结合情况下的次级系统应能中断辐照

    符合性检查: 现场试验C级一一准则:通过产生或模拟其他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的故障状态,以验 证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的正确功能。 应提供联锁装置,以确保没有终止辐照的系统,在下一次辐照之前经过测试,验证其终止辐照 的能力。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A级一一声明:根据(两次)辐照之间的试验,报告验证联锁装置终止辐照的能力。 现场试验C级一一准则:联锁装置正确功能的验证

    201.10.1.2.109.7移动束放射治疗中的辐照控制

    如果在移动束治疗中,运动速度能自动调整到预选的辐照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数值,或当到达选 择的最终位置时用一个开关的动作能终止辐照,当超过预设的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的数值时主系统应 终止辐照,如果用百分比表示应不超过10%区域或用固定百分比时应不超过0.1min(或正常治疗距离 0.1Gy等效的可吸收剂量)。 符合性检查: 型式试验A级一一声明:报告每一个控制计时器或剂量监控系统独自中断辐照的能力。 现场试验C级一一准则:通过特定故障条件的产生或模拟来验证正确的终止辐照。 201.10.1.2.110单一故障状态

    治疗X射线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应保证治疗X射线设备正常使用发生下列任何一种单一 故障状态 时,对不需要的或过量辐照的危险进行防护, 自动停止辐射束发射装置的故障(见201.10.1.2.109和201.10.1.2.110.2)。 辐射束发射时,X射线管组件相对患者移动装置的故障(见201.10.1.2.110.3)。 X射线管通电时防止辐射束发射的装置故障(见201.10.1.2.110.4)。 操作者还未选择(见201.10.1.2.110.5)或随附文件中未规定的(见201.10.1.2.110.6)X射线管 电压,X射线管电流和附加滤板的组合。 附加过滤器在X射线管组件中错误定向和(或)定位(见201.10.1.2.110.5和201.10.1.2.110.6)。 治疗控制台与治疗室内的选择不一致(见201.10.1.2.110.3和201.10.1.2.110.5)。 设定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时系统故障, 实际的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与设定条件不匹配

    ,对不需要的或过量辐照的危险进行防护。 自动停止辐射束发射装置的故障(见201.10.1.2.109和201.10.1.2.110.2)。 辐射束发射时,X射线管组件相对患者移动装置的故障(见201.10.1.2.110.3)。 X射线管通电时防止辐射束发射的装置故障(见201.10.1.2.110.4)。 操作者还未选择(见201.10.1.2.110.5)或随附文件中未规定的(见201.10.1.2.110.6)X射线管 电压,X射线管电流和附加滤板的组合。 附加过滤器在X射线管组件中错误定向和(或)定位(见201.10.1.2.110.5和201.10.1.2.110.6)。 治疗控制台与治疗室内的选择不一致(见201.10.1.2.110.3和201.10.1.2.110.5)。 设定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时系统故障。 实际的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与设定条件不匹配

    201.10.1.2.110.2对终止的故障的防护 201.10.1.2.110.2.1辐射输出的限制

    201.10.1.2.110.2.1辐射输出的限制

    对辐射束的控制应能在201.10.1.2.109.1所要求的装置出现任何故障时,在201.10.1.2.109.1所规 定的参数超过预置值的15%之前,自动停止辐射束发射。 201.10.1.2.110.2.2再次辐照前的校正 在201.10.1.2.109所要求的装置失去正常功能之后,应不能只靠预置(201.10.1.2.108)而在 201.10.1.2.105.5所指的治疗控制台上进行操作,使辐射束开始发射,在再次使辐射束发射之前应要求 在治疗控制台上进行检查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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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2.110.2.3正确功能的检验

    201.10.1.2.110.2.3正确功能的检验 为遵守201.10.1.2.110.1的要求所需的装置,其设计结构应考虑,除非在每次由201.10.1.2.109所 要求的装置停止辐射束发射之后没有进行该装置的正确功能检验,应不可能开始辐射束发射。 201.10.1.2.110.3对运动失效的防护 201.10.1.2.110.3.1通用要求 在辐射束发射时,X射线管组件相对于患者支架预选的运动范围自动进行移动的治疗X射线设 备,如果在每次开始之前没有在治疗控制台上做出有效选择,则不可能运动(这种运动可以是零运动), 也不可能发射辐射束。 201.10.1.2.110.3.2选择的致性 如果在治疗室选择了一种运动,只有当此选择与控制台上的选择一致时,才能进行辐射束发射。 201.10.1.2.110.3.3运动时效 辐射束应被控制为在预选的运动没有全部完成,X射线源组件相对于患者支架的运动就已中止时 辐射束发射应能够自动停止。 201.10.1.2.110.4X射线管通电情况下的待机状态 在正常使用中,当已停止辐射束发射时,X射线管仍保持带电的治疗X射线设备。其设计与结构 应有利于: 当辐射束停止发射时,某一装置吸收辐射,直到把发射减少到201.10.1.2.102所要求的程度 为止; X射线管通电时吸收辐射的装置出现故障时,应导致X射线管供电切断; 一如果吸收辐射的装置工作不正常,应不可能使X射线管通电。 201.10.1.2.110.5可拆卸的附加滤板 设计配用非永久性安装在可拆卸限束装置或治疗用限束筒上的附加滤板(可以是零滤板的治疗X 射线设备应配备联锁系统: 允许操作者从X射线管电压、X射线管电流和可拆卸的附加滤板的一些规定组合中选择几个 可能进行辐射束发射的组合; 一在每一次辐射之前,如果X射线管电压、X射线管电流和可拆卸附加滤板组合在治疗控制台 上还未选择和确定时,应防止辐射束发射; 一如果附加滤板在X射线源组件上的方向和位置不正确,应防止辐射束发射; 一如果在治疗控制台上选择或认定的附加滤板与X射线设备部件上的选择不一致时,应防止辐 射束发射。 201.10.1.2.110.6带有固定附加滤板的可拆卸治疗用限束筒 设计配用永久性安装在可拆卸治疗用限束筒上的固定滤板的治疗X射线设备应配有联锁系统,以

    设计配用永久性安装在可拆卸治疗用限束筒上的固定滤板的治疗X射线设备应配有联锁 防止在下列情况下辐射束发射: 一可拆卸治疗用限束筒在X射线管组件上的方向及位置不正确; 所选择的X射线管电压与所选择的可拆卸治疗用限束筒和规定的X射线管电压不同

    如果对于相同的焦点至皮肤距离和相同的辐射野,规定或提供几个配有不同的固定附加滤板的治 序用限束筒,则应将其看成是可拆卸附加滤板,而且应符合201.10.1.2.110.5要求 201.10.1.2.110.7单一故障状态的指示 201.10.1.2.110.7.1非预置的自动终止指示 在治疗X射线设备的治疗控制台上应配有可见指示,用来指明: 当辐射束依据201.10.1.2.109.1所预设终止要求的装置以外的措施,充许以201.10.1.2.105.3要求 和201.10.1.2.110.2及201.10.1.2.110.3要求为条件的任一条件自动被停止时; 一一当X射线管由需满足201.10.1.2.110.4要求的装置结束通电状态时。 201.10.1.2.110.7.2未满足的联锁指示 治疗X射线设备应提供某种手段,能够显示辐射束由以201.10.1.2.105.3、201.10.1.2.110.2、 201.10.1.2.110.3、201.10.1.2.110.5和201.10.1.2.110.6的要求为条件的任一条件而被阻止开始发射时 的状态。 201.10.1.2.111X辐射输出的指示 X辐射输出由具有不同显示要求的几个参数而定。 201.10.1.2.111.1关于X射线输出信息 随附文件中应提供关于固定的、半永久性预选的、预选的或使用的其他参数或工作方式的适当信 息,使操作者可预选适当的辐照条件,并获得估算所给出的空气比释动能或水比释动能所需的数据以及 有关辐射质量的详细资料,见201.10.1.2.112.4。 201.10.1.2.111.2辐射野的指示 除了近距离放射治疗用的装置外,所有用于改变辐射束的装置,都应能由其外形和(或)标志辨认辐 射束的方向和范围,并且: 对于每个治疗用限束筒,出线端辐射野的标称尺寸和焦点到出线端的标称距离,两者都应清楚 地标记在限束筒上; 一对于每个可调限束装置,应具有辐射野标称尺寸指示和焦点至皮肤标称距离的指示; 一在随附文件中应有说明来提醒操作者,在适当情况下,宜使用本条所指距离和尺寸的测量值, 而不是标称值。 201.10.1.2.111.3可拆卸的附加滤板的指示 每台治疗X射线设备所配备的每一个可拆卸的附加滤板应有清楚、永久的标志,以便在下列情况 下进行辨认: 一当可拆卸附加滤板安装在X射线管组件上时: 一当可拆卸附加滤板在存贮位置时。 201.10.1.2.111.4治疗控制台上正确设定的显示 治疗X射线设备的设计结构使治疗控制台可以位于治疗室外,并且可在X射线设备的某一部分 (而不是在治疗控制台上)进行可拆卸附加滤板(见201.10.1.2.110.5)或移动(见201.10.1.2.110.3)的选 择,则在治疗控制台上相关的选择或确认操作完成后,方能在治疗控制台上显示出该选择的种类,

    硬度标准201.10.1.2.111.3可拆卸的附加滤板的指

    GB 9706.208—2021

    201.10.1.2.111.5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的指示 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的设置,无论是由操作者选择的还是固定,在控制台上都应有清楚 的指示。见201.10.1.2.112.4。 201.10.1.2.111.6工作状态的指示 在治疗X射线设备的治疗控制台上,应有下列指示灯(指示灯颜色及排列方式应符合通用标准7.8 的要求): 黄色指示灯指示高压发生器处于辐射束发射状态; 绿色指示灯指示只需一步操作即可进行辐射束发射的准备状态。 还应有一个指示灯(既非红、黄和/或绿色)或另一种可见指示来显示X射线设备处于通电状态。 201.10.1.2.111.7辐射输出率的探测和显示 治疗X射线设备应配有辐射探测器,此探测器在治疗控制台面板上应有空气比释动能率测量值的 对刻度显示,以便进行辐射输出率的监控,下列情况除外: 一焦点到X射线管组件上固定治疗用限束筒部分的最远端的距离小于8cm; 一X射线设备规定只配用焦点至皮肤标称距离不大于40cm的治疗用限束筒。 注:通常对于深部放射治疗,要求辐射输出率进行探测和显示,但对于某些焦点至皮肤距离较短的临床应用,这点 就不太重要,而且较难实现,因此,选择40cm为限。 201.10.1.2.112指示值与实际值之间的一致性 注:有关指示值和实际值之间的一致程度的要求见201.10.1.2.112.1、201.10.1.2.112.2和201.10.1.2.112.3,符合要 求的条件见201,10,1.2.113,201,10,1.2,114,201.10,1.2.115和201,10.1.2.116 201.10.1.2.112.1累积辐射输出的重复性 在由201.10.1.2.113、201.10.1.2.114、201.10.1.2.115和201.10.1.2.116所描述的限束装置产生的辐 射野中,测得的空气比释动能值的变异系数应符合: 一对于设计在150kV以上标称X射线管电压工作的治疗X射线设备,应不超过3%; 对于设计在150kV或150kV以下标称X射线管电压工作的治疗X射线设备,应不超过5%。 201.10.1.2.112.2累积辐射输出的线性

    201.10.1.2.111.5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的指示 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的设置,无论是由操作者选择的还是固定,在控制台上都应有清楚 的指示。见201.10.1.2.112.4。 201.10.1.2.111.6工作状态的指示 在治疗X射线设备的治疗控制台上,应有下列指示灯(指示灯颜色及排列方式应符合通用标准7.8 的要求): 一黄色指示灯指示高压发生器处于辐射束发射状态; 绿色指示灯指示只需一步操作即可进行辐射束发射的准备状态。 还应有一个指示灯(既非红、黄和/或绿色)或另一种可见指示来显示X射线设备处于通电状态。 201.10.1.2.111.7辐射输出率的探测和显示 治疗X射线设备应配有辐射探测器,此探测器在治疗控制台面板上应有空气比释动能率测量值的 相对刻度显示,以使进行辐射输出率的监控,下列情况除外: 一焦点到X射线管组件上固定治疗用限束筒部分的最远端的距离小于8cm; 一X射线设备规定只配用焦点至皮肤标称距离不大于40cm的治疗用限束筒, 注:通常对于深部放射治疗,要求辐射输出率进行探测和显示,但对于某些焦点至皮肤距离较短的临床应用,这点 就不太重要,而且较难实现,因此,选择40cm为限。 201.10.1.2.112指示值与实际值之间的一致性 注:有关指示值和实际值之间的一致程度的要求见201.10.1.2.112.1、201.10.1.2.112.2和201.10.1.2.112.3,符合要 求的条件见201,10,1.2.113,201,10,1.2,114,201.10,1.2.115和201,10.1.2.116 201.10.1.2.112.1累积辐射输出的重复性 在由201.10.1.2.113、201.10.1.2.114、201.10.1.2.115和201.10.1.2.116所描述的限束装置产生的辐 射野中,测得的空气比释动能值的变异系数应符合: 一对于设计在150kV以上标称X射线管电压工作的治疗X射线设备,应不超过3%; 一对于设计在150kV或150kV以下标称X射线管电压工作的治疗X射线设备,应不超过5%。 201.10.1.2.112.2累积辐射输出的线性 在辐射野中测得的空气比释动能的平均值应符合公式(1)

    K、K— 依照201.10.1.2.113、201.10.1.2.114、201.10.1.2.115和201.10.1.2.116.2要求测得的空 气比释动能的平均值; Q1、Q— 201.10.1.2.109要求的参数的两个预置值。 201.10.1.2.112.3辐射质量的重复性 对于规定的X射线管电压和总滤过组合的试验中(见201.10.1.2.106.1),当按照201.10.1.2.113、 201.10.1.2.114、201.10.1.2.115和201.10.1.2.116测量空气比释动能的比率时,其变异系数应不超过2%。 注:这一要求是针对辐射质量的,因为它影响百分深度剂量,并针对辐射束发射的开始和终止及发射过程中暂态

    情况。 201.10.1.2.112.4辐射质量的精度 在本部分中,对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的指示精度无强制性要求。 201.10.1.2.113通用试验条件 201.10.1.2.113.1热状态 X射线设备应达到近似于以规定的最大连续功率的60%~100%工作0.5h之后的热状态。 201.10.1.2.113.2频率 用于试验的电源电压频率应在标称值的土1%范围内。 201.10.1.2.113.3对测试仪器的依赖性 在变异系数值或空气比释动能平均值中,应不包括试验仪器和方法的不确定度。 201.10.1.2.113.4不确定度的排除 201.10.1.2.112.1和201.10.1.2.112.3要求的变异系数值中,应不包括因限定测量次数而带来的统 计上的不确定度。 201.10.1.2.113.5试验时间 每个变异系数的测试应在6h内完成。 201.10.1.2.113.6电网电压波动补偿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允许对电网电压补偿器进行调节。 201.10.1.2.114测量点的设置 201.10.1.2.114.1X射线管电压 检验累积辐射输出重复性、累积辐射输出线性及辐射质量重复性的测量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一 在标称X射线管电压下; 一在大约标称X射线管电压的50%或规定的最低X射线管电压下取两者之中较高值。 如果只规定了一个X射线管电压,则应在该值下进行测试。 201.10.1.2.114.2X射线管电流 在每次试验中,X射线管电流应是对应所用X射线管电压的最大值。 201.10.1.2.114.3辐照时间或剂量监测计数 在201.10.1.2.115所要求的电网电压和201.10.1.2.114.1所要求的X射线管电压的每种组合 201.10.1.2.109.1所要求的装置应预先设定,以便在下列条件下停止辐射束发射: 一一2组5次测量(总数为10)的满刻度值的0.05;和 一2组5次测量(总数为10)的满刻度值的0.20; 两组5次测量的每一组应在同一条件下进行(见表201.104中标有A、B、C、D的栏目)。

    201.11对超温和其他危险的防护

    建筑CAD图纸通用标准的第11章适用 201.12工作数据的准确性和 通用标准的第12章适用 201.13医用电气设备危险状 通用标准的第13章适用 201.14可编程的电气医疗系 通用标准的第14章适用 201.15 5医用电气设备的解释 通用标准的第15章适用 201.16 医用电气系统 通用标准的第16章适用 201.17 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 通用标准的第17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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