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0236-2021 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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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G/T 20236-2021  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条文说明)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的术语、基本规定、整体设备安装、设备现场组装、设备现场焊接、储罐预制、安装、试验、设备防腐蚀、设备绝热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金属设备、非金属设备、衬里设备工程的整体设备安装和分段设备现场组焊、粘接,试验,设备附件安装,设备及附属梯子平台防腐蚀工程和设备绝热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替代HG 20236-1993

    ......

    主控项目maincontrolitem

    一般项目general ite

    一般项目generalitem

    瓦楞纸箱标准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1.1承担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应有与其所承担工程内容相应的专业施工资质。 3.1.2设备安装的焊接人员、无损检测人员,应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经考试取得相应资格 证,且只能从事与资格相应的作业。

    3.1.3施工现场应有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项目相关方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施工相关方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等技术文件。 3.1.4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3.1.5计量器具及检测仪器应经过检定、校准、核查合格,并在检定、校准、核查有效期内,满 足精度要求。 3.1.6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规定的压力容器,在进行安装、组焊、 改造、重大修理工程前,施工单位应将压力容器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压力容器使用所在地的特种设备 监管部门,并应接受监督单位的监督和检验。 3.1.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按本标准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规定进行。

    3.1.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按本标准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规定进行。 3.1.8检验项目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3.1.9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1.8检验项目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3.2设备安装工程划分

    3.2.1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划分为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其防腐蚀工程、 绝热工程可划分到检验批。工程划分可按表3.2.1的规定确定。

    3.2.1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划分为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其防腐蚀工程、

    表3.2.1设备安装工程划分表

    3.2.2大型、特殊的设备安装工程可单独构成单位(子单位)工程或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其 分项工程可按工序划分。 3.2.3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设备安装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较大的分 部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2.4当一个单位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部工程时,该分部工程应为单位工程。当一个分部工程中仅 有一个分项工程时,该分项工程应为分部工程。 3.2.5分项工程应按设备的台(套)划分。 3.2.6设备组焊(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单台设备的组焊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

    有一个分项工程时,该分项工程应为分部工程。 3.2.5分项工程应按设备的台(套)划分。 3.2.6设备组焊(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单台设备的组焊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 2分项工程:按工序划分,每台设备的组焊均应划分为组对和焊接两个分项工程

    3.2.6设备组焊(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组焊(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工程: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单台设备的组焊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 2分项工程:按工序划分,每台设备的组焊均应划分为组对和焊接两个分项工程。

    1主控项目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每项抽查(抽样)处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有允许偏差要求的项目每 项抽查(抽检)的点数中,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应具有完整施工依据、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检验和试验记录。: 3.3.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经抽样检验,应全数符合本标准合格质量的规定; 2一般项目的质量检查点(处、件)应符合本标准合格质量的规定; 3检验批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3.3.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重要分项工程抽查、抽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规范的规定; 3分部(子分部)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应资料齐全。 3.3.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检验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均应复 查合格; 3对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抽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观感质量应通过验收。

    1主控项目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每项抽查(抽样)处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有允许偏差要求的项目每 项抽查(抽检)的点数中,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应具有完整施工依据、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检验和试验记录。 3.3.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经抽样检验,应全数符合本标准合格质量的规定; 2一般项目的质量检查点(处、件)应符合本标准合格质量的规定; 3检验批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3.3.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重要分项工程抽查、抽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规范的规定; 3分部(子分部)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应资料齐全。 3.3.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检验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均应复 查合格; 3对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抽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观感质量应通过验收。

    1 需要返工或返修的检验项目(检验批),返工或返修后应重新进行质量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保证安全和 使用要求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几何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 安全和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经返修、检测鉴定或设计核算后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 (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4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1设备开箱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采购单位或设备供应商共同检查 验收,并应形成相应的开箱检验记录; 2与设备安装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联合检查验收; 3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3.4.2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单 位(子单位)工程依次逐级进行,并应做好验收记录,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自检 合格,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报验申请之后进行。 3.4.3检验批、分项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总承包单 位)项目专业工程师或质检员进行验收。 3.4.4分部(子分部)工程应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 量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单位的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3.4.5单位(子单位)工程应在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向监理(建 设)单位提出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项目负责 人及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3.4.6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 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的格式及内容,应符合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的规定,

    4.1.1混凝土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和露筋缺陷。钢结构基础表面应无损伤、变形及 锈蚀等缺陷。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实体。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2当基础交付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基础施工单位应提交测量记 录及技术资料,安装单位应按本标准第4.1.4条的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复测。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质量检验记录和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必要时可采用回弹仪现场 检测基础混凝土强度。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3基础施工单位应在交付的基础上画出标高基准线和纵、横中心线。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基础, 应有设置好的沉降观测点。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实体。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1混凝土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和露筋缺陷。钢结构基础表面应无损伤、变形及 锈蚀等缺陷。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实体。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2当基础交付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基础施工单位应提交测量记 录及技术资料,安装单位应按本标准第4.1.4条的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复测。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质量检验记录和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必要时可采用回弹仪现场 检测基础混凝土强度。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3基础施工单位应在交付的基础上画出标高基准线和纵、横中心线。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基础, 应有设置好的沉降观测点。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实体。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4设备基础的复测应符合表4.1.4的规负

    表4.1.4设备基础质量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水准仪或水平尺、吊线坠、钢尺实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水准仪或水平尺、吊线坠、钢尺实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5卧式设备滑动端基础预埋板的上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挂渣、飞溅物。

    大于2mm/m。混凝土基础抹面不得高出预埋板的上表面。 检验方法:采用水准仪、水平尺现场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1放置垫铁处应铲平。铲平部位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2mm/m; 2放置垫铁处以外应凿成麻面,在100mm×100mm面积内宜有3个~5个深度不小于10mm 的麻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现场用钢尺实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1.7预留地脚螺栓孔内的杂物和积水应清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2.1设备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无表面损伤、变形及锈蚀; 2 焊缝外观质量合格; 3工装卡具的焊疤已清除; 4设备管口已封闭; 5不锈钢及复合钢板制设备的防腐蚀面、低温设备表面不应有刻痕和各类钢印标记; 6奥氏体不锈钢制设备及钛、锆、铝合金制设备表面应无铁离子污染; 7非金属设备壳体外观应光滑平整,无裂纹、机械损伤和变形等缺陷; 8衬里外观应色泽均匀、光滑平整,无气泡、裂纹和明显条纹等缺陷; 9充氮设备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检验方法:对设备实体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技术文件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1内容与特性数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有复验要求的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2.4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质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3地脚螺栓与垫铁安装

    4.3.2预留孔地脚螺栓的埋设应符合下列

    4.3.2预留扎地脚螺性的理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螺栓长度的5/1000; 2地脚螺栓任意部位与孔壁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地脚螺栓底部与孔底的距离应大于 8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3.3预留孔中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拧紧地脚螺栓。 检验方法:检查灌浆试块强度报告。 4.3.4地脚螺栓的螺母和垫圈应齐全,锁紧螺母与螺母、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 应良好,紧固后螺纹露出螺母不应少于1.5个~3个螺距,螺纹外露部分应涂防锈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锤击检查、扳手试拧。 检查数量:观察检查全部数量,锤击检查和扳手试按全部数量的20%检查。 4.3.5设备采用垫铁组找正、找平时,垫铁规格应经计算后按《化工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T20275一2017中附录A选用,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垫铁组: 1裙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应至少设置1组垫铁;鞍式支座、耳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应对 称设置2组垫铁;其他支柱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宜放置1组垫铁,垫铁组应靠近地脚螺栓。 2有加强筋的设备支座,垫铁应垫在加强筋下。 3相邻两垫铁组的中心距不应大于500mm。 4中、小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宜为30mm~60mm,大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宜为50mm~ 10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3.6设备找正后,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垫铁之间和垫铁与支座之间应接触均匀,垫铁应露出 设备支座底板外缘10mm~20mm,垫铁组伸入支座底板长度应超过地脚螺栓。垫铁组层间应进行焊 接固定。铸铁垫铁可不焊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0.25kg手锤锤击检查、塞尺测量和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观察检查全部数量,锤击检查、塞尺测量和钢尺测量按全部数量的20%检查。 4.3.7支柱式设备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3块,其他设备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4块;斜垫 铁下面应有平垫铁,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薄的放在中间;斜垫铁应成对相向使用, 接长度不应小于全长的3/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 检香数量:全部检香,

    1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螺栓长度的5/1000; 2地脚螺栓任意部位与孔壁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地脚螺栓底部与孔底的距离应大于 8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3.3预留孔中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拧紧地脚螺栓。 检验方法:检查灌浆试块强度报告。 4.3.4地脚螺栓的螺母和垫圈应齐全,锁紧螺母与螺母、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 应良好,紧固后螺纹露出螺母不应少于1.5个~3个螺距,螺纹外露部分应涂防锈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锤击检查、扳手试拧。 检查数量:观察检查全部数量,锤击检查和扳手试按全部数量的20%检查。 4.3.5设备采用垫铁组找正、找平时,垫铁规格应经计算后按《化工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T20275一2017中附录A选用,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垫铁组: 1裙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应至少设置1组垫铁;鞍式支座、耳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应对 称设置2组垫铁;其他支柱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宜放置1组垫铁,垫铁组应靠近地脚螺栓。 2有加强筋的设备支座,垫铁应垫在加强筋下。 3相邻两垫铁组的中心距不应大于500mm。 4中、小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宜为30mm~60mm,大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宜为50mm~ 10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3.6设备找正后,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垫铁之间和垫铁与支座之间应接触均匀,垫铁应露出 设备支座底板外缘10mm~20mm,垫铁组伸人支座底板长度应超过地脚螺栓。垫铁组层间应进行焊 接固定。铸铁垫铁可不焊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0.25kg手锤锤击检查、塞尺测量和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观察检查全部数量,锤击检查、塞尺测量和钢尺测量按全部数量的20%检查。 4.3.7支柱式设备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3块,其他设备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4块;斜垫 铁下面应有平垫铁,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薄的放在中间;斜垫铁应成对相向使用,招 接长度不应小于全长的3/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 检香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4.1设备找正与找平时,调整和测量的基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裙式支座、耳式支座、支架的底面标高应以基础上的标高基准线为基准; 2设备安装的中心线位置应以基础上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3立式设备的方位应以设备上距离基础最近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4立式设备的铅垂度应以设备两端部的测点为基准; 5卧式设备的水平度应以设备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4.2设备找正与找平的补充测点宜在下列部位选择: 1主法兰口; 2水平或铅垂的轮廊面; 3设计文件或随机技术文件指定的基准面或加工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4.3设备的找正与找平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找正与找平应在同一平面内互成直角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进行; 2高度超过10m的立式设备,其铅垂度的调整和测量工作不宜在一侧受阳光照射及风力 4级的条件下进行;

    4.2设备找正与找平的补充测点宜在下列部

    4.4.3设备的找正与找平应符合下列规定

    我正与找平应在同一平面内互成直角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进行; 2高度超过10m的立式设备,其铅垂度的调整和测量工作不宜在一侧受阳光照射及风力大于 4级的条件下进行; 3设备找平应采用垫铁或其他专用调整件进行调整。 检验方法:对设备实体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4.4立式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4.4.4立式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立式设备安装质量允许偏差

    1.D。为设备的外直径,H为立式设备两端部测点间的距离。 2.方位线沿底座圆周测量。 3.设备高度不包括裙式支座、耳式支座和支架等。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或吊线坠、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5分段法兰连接的立式设备,组装时筒体法兰密封面应清理干净。组装成整体后筒体的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5的规定,安装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表4.4.4的规定。

    表4.4.5筒体直线度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或吊线坠、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4.6卧式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4.6的规定。

    4.4.6卧式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4.6的规定。

    表4.4.6卧式设备安装质量允许偏差

    1.L为卧式设备两端测点间的距离,D。为设备的外径。 2.轴向水平低点宜与设备的排液方向一致。坡度有要求的设备,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检验方法:采用水准仪或U形管水平仪、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缩)方向;支座滑动表面清理干净,并涂刷润滑剂;设备配管结束后,松动滑动端支座地脚螺栓 螺母,使其与支座板面间留有1mm~3mm的间隙,并应紧固锁紧螺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塞尺检查。

    备支座间的调整垫板应焊在下层设备的支座上

    备支座间的调整垫板应焊在下层设备的支座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的滚动轴承应清洁,转动应灵活,并应涂刷润滑脂;在防爆环境中,应涂刷防爆润滑脂。 夹紧螺杆安装应交错对称、均匀拧紧,管片侧面板边端处应平齐,压紧板安装后平行度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压紧板夹紧尺寸小于1000mm时,平行度偏差为2mm; 2压紧板夹紧尺寸大于或等于1000mm时,平行度偏差为3L/1000且小于4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采用钢尺实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合表4.4.11的规定,

    表4.4.11空冷式换热器管速安装质量充许偏差

    检验方法:采用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4.12空冷式换热器构架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构架的平面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10mm;

    注:H.为空冷式换热器立柱高度。

    4.4.13带有膨胀节的设备,其膨胀节外部壳体上固定板或固定螺栓在系统冲洗吹扫后方可拆除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14要求热紧或冷紧的高温或低温设备,在试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热紧或冷紧: 1 紧固作业温度及次数应符合表4.4.14的规定。 2 螺栓热态紧固或冷态紧固应在保持操作温度24h后进行。 3 紧固时设备最大内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6MPa时,热态紧固最大内压力为0.3MPa; 2)设计压力大于6MPa时,热态紧固最大内压力为0.5MPa; 3)冷态紧固应在卸压后进行

    表4.4.14设备热态紧固、冷态紧固作业温度及次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温仪检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5.1灌浆前应用水将基础表面冲洗干净,保持湿润不应少于24h。地脚螺栓孔灌浆前1h应吸干 积水,清除预留孔中的杂物。二次灌浆应在设备找正、找平、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4.5.2采用垫铁安装的设备二次灌浆材料宜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基础混凝土强度等

    一级。无垫铁安装的设备二次灌浆材料应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并应制作同条件试块。 检验方法:检查灌浆材料级配试验报告及外观检查。

    4.5.3地脚螺栓预留孔或一次灌浆层灌浆应一次完成。立式设备裙座内部灌浆面应与底座环上表 面平齐。设备支座底板外缘的灌浆层应压实抹光,上表面应略有向外的坡度,高度应略低于设备支 座底板边缘的上表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5.4无垫铁安装的二次灌浆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松开顶丝或取出临时支撑件, 并应复测设备水平度。检查地脚螺栓的紧固程度,将支撑件的空隙用与二次灌浆同样的灌浆料填实。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及外观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5.4无垫铁安装的二次灌浆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松开顶丝或取出临时支撑件, 并应复测设备水平度。检查地脚螺栓的紧固程度,将支撑件的空隙用与二次灌浆同样的灌浆料填实。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及外观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5.5中、小型设备灌浆层的厚度宜为30mm~60mm,大型设备宜为50mm~100mm。 检验方法: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6.1设备清洗、吹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4.6清洗(吹扫)、脱脂

    设备清洗、吹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安装后应清除内部的铁锈、灰尘和杂物。 2设备吹扫应制订吹扫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吹扫气体进口压力不得高于设备的工作压力,进出口压力差不得大于设计文件或随

    技术文件的规定值; 2)因热膨胀影响安装及损坏构件的设备,不得采用蒸汽进行吹扫; 3)忌油设备的吹扫气体中不得含有油脂; 4)吹扫时,距离气体出口150mm200mm处应放置白滤纸或白布,时间不少于5min, 白滤纸或布上应无油点、灰尘和污物。 3奥氏体不锈钢设备采用水冲洗后,应将水清除干净。 4要求进行蒸煮、升温钝化处理的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或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6.2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水冲洗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25mg/L。

    技术文件的规定值; 2)因热膨胀影响安装及损坏构件的设备,不得采用蒸汽进行吹扫; 3)忌油设备的吹扫气体中不得含有油脂; 4)吹扫时,距离气体出口150mm200mm处应放置白滤纸或白布,时间不少于5min, 白滤纸或布上应无油点、灰尘和污物。 3奥氏体不锈钢设备采用水冲洗后,应将水清除干净。 4要求进行蒸煮、升温钝化处理的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或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6.2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水冲洗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25mg/L。

    4.6.5设备清洗或清理合格后应进行封闭。充氮保护的设备,氮气压力不应小于0.02MPa。

    4.6.5设备清洗或清理合格后应进行封闭。充氮保护的设备,氮气压力不应小于0.02MPa。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AA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6.6设备酸洗、钝化处理后的质量检验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酸洗和钝化及用水冲洗后,用0.01%甲基橙溶液滴于设备酸洗钝化后的表面,以不出现红色为 合格。 2钝化膜的检验在同条件下经表面处理过的试板上进行,将铁氰化钾(K3[Fe(CN)6])10g 溶于500mL水中,加10mL浓硫酸和20mL浓盐酸,稀释至1000mL作为试液滴于被清洗的表面, 以0.5min~1min内不出现深蓝色为合格。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6.7设备脱脂质量检验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清洁干燥的白滤纸擦拭设备内壁及其内件,纸上应无油脂痕迹; 2)用波长为320um~380um的紫外线灯照射,脱脂表面应无紫蓝色荧光。

    1)蒸汽吹扫脱脂时,盛少量蒸汽冷凝液于器血内,放入一粒直径不大于1mm的纯樟脑, 以樟脑粒不停旋转为合格; 2)当采用有机溶剂或浓硝酸脱脂时,取脱脂后的有机溶液或酸液进行分析,其所含油或 有机物不得超过0.03%为合格。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定量分析。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8铝和铝合金制设备化学清洗后不得有水迹或碱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6.9钛和钛合金制设备化学清洗后用铁氰化钾(k3[Fe(CN)6】)或菲绕(C12H3N2)溶液涂

    4.7.1设备内件安装前应清除表面油污、焊渣、铁锈、泥沙、毛刺等杂物。设备内部应清扫干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7.2设备内件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及随机技术文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 标准、规范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技术文件和开箱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7.3设备装配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理、检查和封闭;对内件有脱脂要求的必须作脱脂处理。其 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设备清理、封闭、脱脂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7.2设备内件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及随机技术文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 标准、规范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技术文件和开箱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7.3设备装配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理、检查和封闭;对内件有脱脂要求的必须作脱脂处理。其 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设备清理、封闭、脱脂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7.4塔类设备内部支撑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7.4的规定。降液板的支持板安装尺寸允许偏差 (图4.7.4)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图4.7.4)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4.7.4)应符合表4.7.4

    表4.7.4塔类设备内部支撑件的安装质量

    1.D;为塔内直径;L为支撑梁(件)全长;G为降液板支持板的宽度。 2.应检验每件支撑梁在全长范围内的平面度和中心线位置。 3.应检验每件填料支撑结构件的水平度。

    图4.7.4降液板的支持板安装尺寸

    表4.7.5降液板、塔盘支撑件的安装质量充许偏差

    检验方法:采用U形管水平仪、水平尺、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按内件总层数的20%检查。

    角钢标准4.7.6塔盘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7.6的规定

    表4.7.6塔盘安装质盘

    塔盘板包括筛板塔盘、浮阀塔盘、泡罩塔盘、舌形塔盘等。 2.D.为塔内直径

    检验方法:采用U形管水平仪、水平尺、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按内件总层数的20%检查。 4.7.7塔盘固定螺栓应紧固,卡子安装位置应准确,垫片搭接应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采用0.25kg手锤锤击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观察检查,锤击检查内件总层数的20%。 4.7.8塔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浮阀、浮舌、浮动喷射塔板的浮动板应上、下活动灵活; 2浮舌、舌片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浮动喷射塔板的浮动板应闭合严密; 4同一层塔盘板的泡罩位置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应紧固均匀、牢

    水利标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手托动检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1触媒筒和内部热交换器连接后,连接螺栓应对称均匀紧固,内筒组对后总平直度偏差不得 于2mm; 2触媒简装入设备后,内、外筒的同轴度偏差不得大于2mm; 3温度计管的膨胀间隙和内筒与上下盖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设备内件安装及冷凝器散件组装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应符合表4.7.9的规定。

    备内件安装及冷凝器散件组装允许偏差、检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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