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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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3)目标落实途径 各地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可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分解为单位面积控 制容积,以其作为综合控制指标来落实径流总量控制目标(方法见本章第四节)。 径流总量控制途径包括:雨水的下渗减排和直接集蓄利用。缺水地区可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基于直接集蓄利用的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雨水资源化利用一般应

    作为落实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的一部分。实施过程中,雨水下渗减排和资源化利用 的比例需依据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径流峰值流量控制是低影响开发的控制目标之一。低影响开发设施受降雨频 率与雨型、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一般对中、小降 雨事件的峰值削减效果较好,对特大暴雨事件,虽仍可起到一定的错峰、延峰作 用,但其峰值削减幅度往往较低。因此,为保障城市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 建设区域,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仍然应当按 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同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是城市内涝防治系统的重要组成,应与城市雨水 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建立从源头到未端的全过程雨水控制 与管理体系,共同达到内涝防治要求,城市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按《室外排水 设计规范》(GB50014)中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标准执行

    2.3径流污染控制直标

    各地应根据当地降雨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径流污染状况、内涝风险控制要 求和雨水资源化利用需求等,并结合当地水环境突出问题、经济合理性等因素, 有所侧重地确定低影响开发径流控制目标。 (1)水资源缺乏的城市或地区,可采用水量平衡分析等方法确定雨水资源 化利用的目标;雨水资源化利用一般应作为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的一部分。 (2)对于水资源丰沛的城市或地区,可侧重径流污染及径流峰值控制目标。 (3)径流污染问题较严重的城市或地区,可结合当地水环境容量及径流污 染控制要求,确定年SS总量去除率等径流污染物控制目标。实践中,一般转换 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4)对于水土流失严重和水生态敏感地区,宜选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 现划控制目标,尽量减小地块开发对水文循环的破坏。 (5)易涝城市或地区可侧重径流峰值控制,并达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中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 (6)面临内涝与径流污染防治、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多种需求的城市或地区, 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空间条件等,选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首要规划控制目 标,综合实现径流污染和峰值控制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第三节规划中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的落实

    (1)保护性开发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 水生态敏感区,并结合这些区域及周边条件(如坡地、洼地、水体、绿地等)进 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设计。 (2)水文干扰最小化优先通过分散、生态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径流总量 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防止城镇化区域 的河道侵蚀、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 (3)统筹协调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水系规 划、绿地系统规划、排水防涝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中,各规划中有关 低影响开发的建设内容应相互协调与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应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低影响开发 的相关专题研究,在绿地率、水域面积率等相关指标基础上,增加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等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具体要点如下: (1)保护水生态敏感区。应将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 惑区纳入城市规划区中的非建设用地(禁建区、限建区)范围,划定城市蓝线: 并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2)集约开发利用土地。合理确定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和城市规模,防止城 市无序化蔓延,提倡集约型开发模式,保障城市生态空间。 (3)合理控制不透水面积。合理设定不同性质用地的绿地率、透水铺装率 等指标,防止土地大面积硬化。 (4)合理控制地表径流。根据地形和汇水分区特点,合理确定雨水排水分 区和排水出路,保护和修复自然径流通道,延长汇流路径,优先采用雨水花园、 显塘、雨水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控制径流雨水。 (5)明确低影响开发策略和重点建设区域。应根据城市的水文地质条件、 用地性质、功能布局及近远期发展目标,综合经济发展水平等其他因素提出城市 低影响开发策略及重点建设区域,并明确重点建设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详见本章第二节和第四节)。

    城市水系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径流雨水自然排放的重 要通道、受纳体及调蓄空间,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联系紧密。具体要点如下: (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城市水域、岸线、滨水区,明确水系保护范围。 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水生态敏感区保护要求,划定水 生态敏感区范围并加强保护,确保开发建设后的水域面积应不小于开发前,已破 环的水系应逐步恢复。 (2)保持城市水系结构的完整性,优化城市河湖水系布局,实现自然、有 排放与调蓄。城市水系规划应尽量保护与强化其对径流雨水的自然渗透、净化 与调蓄功能,优化城市河道(自然排放通道)、湿地(自然净化区域)、湖泊(调 蓄空间)布局与衔接,并与城市总体规划、排水防涝规划同步协调。

    (3)优化水域、岸线、滨水区及周边绿地布局,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 成市水系规划应根据河湖水系汇水范围,同步优化、调整蓝线周边绿地系统布局 及空间规模,并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水系及周边地块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

    3.2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城市绿地是建设海绵城市、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重要场地。城市绿地 系统规划应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在满足绿地生态、景观、游憩和其他基本 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地预留或创造空间条件,对绿地自身及周边硬化区域的径流 进行渗透、调蓄、净化,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要点如下: (1)提出不同类型绿地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和指标。根据绿地的类型和 特点,明确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低影响开发规 划建设目标、控制指标(如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等)和适用的低影响开发 设施类型。 (2)合理确定城市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应统筹水生态 敏感区、生态空间和绿地空间布局,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充分发 挥绿地的渗透、调蓄和净化功能。 (3)城市绿地应与周边汇水区域有效衔接。在明确周边汇水区域汇入水量 提出预处理、溢流衔接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平面布局、地形控制、土壤改 良等多种方式,将低影响开发设施融入到绿地规划设计中,尽量满足周边雨水汇 入绿地进行调蓄的要求。 (4)应符合园林植物种植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可通过合理设置 绿地下沉深度和溢流口、局部换土或改良增强土壤渗透性能、选择适宜乡土植物 和耐植物等方法,避免植物受到长时间浸泡而影响正常生长,影响景观效果, (5)合理设置预处理设施。径流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可采用初期雨水弃 流、沉淀、截污等预处理措施,在径流雨水进入绿地前将部分污染物进行截流净 化。 (6)充分利用多功能调蓄设施调控排放径流雨水。有条件地区可因地制宜 规划布局占地面积较大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如湿塘、雨水湿地等,通过多功能调 蓄的方式,对较大重现期的降雨进行调蓄排放,

    3.3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是城市内涝防治综合体系的重要组成,应与城市雨水管 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排水防涝综 合规划等相关排水规划中,应结合当地条件确定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建设内 容,并满足《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等相关要求,要点如下: (1)明确低影响开发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与指标。通过对排水系统总体评估, 内涝风险评估等,明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并与城市总体规 划、详细规划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控制目标相衔接,将控制目标分解为单位 面积控制容积等控制指标,通过建设项目的管控制度进行落实 (2)确定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及防治方式。应通过评估、分析径流污染对城 市水环境污染的贡献率,根据城市水环境的要求,结合悬浮物(SS)等径流污 染物控制要求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同时明确径流污染控制方式并合理选择低 影响开发设施。 (3)明确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及方式。应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及雨水回用 需求,确定雨水资源化利用的总量、用途、方式和设施。 (4)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应最大限度 地发挥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等作用,低影响开发 设施的溢流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衔接。城市雨水管渠 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应与低影响开发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应按照《城市 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等规范相应 重现期设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5)优化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竖向与平面布局。应利用城市绿地、广场、道 路等公共开放空间,在满足各类用地主导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低影响开发设 施;其他建设用地应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并衔接其他内涝防治设施 的平面布局与竖向,共同组成内涝防治系统

    3.4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

    城市道路是径流及其污染物产生的主要场所之一,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应 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及控制目标,减少道路径流及污染物外排量,要点如下

    (1)提出各等级道路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应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等基本 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自身及周边绿地空间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结 合道路横断面和排水方向,利用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带、车行道、人行道和停车 场建设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渗管/渠等低影响开发设施, 通过渗透、调蓄、净化方式,实现道路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 (2)协调道路红线内外用地空间布局与竖向。道路红线内绿化带不足,不 能实现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要求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道路红线内外用地布 与竖向,综合达到道路及周边地块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道路红线内绿地及 开放空间在满足景观效果和交通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承接道路雨水汇 入的功能,通过建设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提高道路径流污 染及总量等控制能力。 (3)道路交通规划应体现低影响开发设施。涵盖城市道路横断面、纵断面 设计的专项规划,应在相应图纸中表达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基本选型及布局等内 容,并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城市道路设施的空间衔接关系。 有条件的地区应编制专门的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规划设计指引,明确各层级 成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和控制要点: 以指导道路低影响开发相关规划和设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协调相关专业,通过土地利用空间优化等方法,分解和细 化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上层级规划中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及 要求,结合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约束性控制指标,提出各地块的单位面积控制容 积、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地 决规划设计要点,并作为土地开发建设的规划设计条件(指标分解流程详见本章 第四节),要点如下: (1)明确各地块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 划或各专项规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对应的设计 降雨量)指导下,根据城市用地分类(R居住用地、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W物流仓储用地、S交通设施用地、U公 用设施用地、G绿地)的比例和特点进行分类分解,细化各地块的低影响开发控

    制指标(方法详见本章第凹节)。地块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可按城市建设类型 (已建区、新建区、改造区)、不同排水分区或流域等分区制定。有条件的控制 生详细规划也可通过水文计算与模型模拟,优化并明确地块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 。 (2)合理组织地表径流。统筹协调开发场地内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 布局和竖向,使地块及道路径流有组织地汇入周边绿地系统和城市水系,并与城 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充分发挥低影响开发设施的作 用。 (3)统筹落实和衔接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根据各地块低影响开发控制指 ,合理确定地块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类型及其规模,做好不同地块之间低影响 开发设施之间的衔接,合理布局规划区内占地面积较大的低影响开发设施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约束条件,绿地、建筑、排水、结 构、道路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合,采取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方 案,落实具体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布局、规模、建设时序、资金安排等, 确保地块开发实现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 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可通过水文、水力计算或 莫型模拟,明确建设项目的主要控制模式、比例及量值(下渗、储存、调节及弃 流排放),以指导地块开发建设

    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加强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对总体规划的有力支撑 作用,提出城市低影响开发策略、原则、目标要求等内容;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 段,应确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满足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对规划地 没的控制自标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具体控 制指标条件下,确定建筑、道路交通、绿地等工程中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空 间布局及规模等内容;最终指导并通过设计、施工、验收环节实现低影响开发雨 水系统的实施;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加强运行维护,保障实施效果,并开展规

    具体落实时的儿个关键技木环节如下: (1)现状调研分析。通过当地自然气候条件(降雨情况)、水文及水资源条 件、地形地貌、排水分区、河湖水系及湿地情况、用水供需情况、水环境污染情 况调查,分析城市竖向、低洼地、市政管网、园林绿地等建设情况及存在的主要 问题。 (2)制定控制目标和指标。各地应根据当地的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 因地制宜地确定适用于本地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及相关指 标(详见本节2控制指标分解方法)。 (3)建设用地选择与优化。本着节约用地、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 布局的原则选择低影响开发技术和设施,保护雨水受纳体,优先考虑使用原有绿 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废弃土地等用地,借助已有用地和设施,结合城市景 观进行规划设计,以自然为主,人工设施为辅,必要时新增低影响开发设施用地 和生态用地。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汇水区末端建设人工调蓄水体或湿地。严禁城 市规划建设中侵占河湖水系,对于已经侵占的河湖水系,应创造条件逐步恢复 (4)低影响开发技术、设施及其组合系统选择。低影响开发技术和设施选 择应遵循以下原则:注重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并与 其他专业密切配合。 结合各地气候、土壤、土地利用等条件,选取适宜当地条件的低影响开发技 术和设施,主要包括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植草 沟、植被缓冲带等。恢复开发前的水文状况,促进雨水的储存、渗透和净化。 合理选择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及其组合系统,包括截污净化系统、渗透系统 储存利用系统、径流峰值调节系统、开放空间多功能调蓄等。地下水超采地区应 首先考虑雨水下渗,干旱缺水地区应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一般地区应结合景观 设计增加雨水调蓄空间。 (5)设施布局。应根据排水分区,结合项目周边用地性质、绿地率、水域 面积率等条件,综合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与布局。应注重公共开放空间的 多功能使用,高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并将雨水控制与景观相结合。 6)确定设施规模。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规模设计应根据水文和水力学 算得出,也可根据模型模拟计算得出(具体方法见第四章第八节)

    注:1下沉式绿地率=厂义的下沉式绿地面积/绿地总面积,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 定调蓄容积(在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或设计计算时,不包括调节容积)的 用于调蓄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下沉深度指 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的平均深度,下沉深度小于100mm的下沉式绿地面积 参与计算(受当地土壤渗透性能等条件制约,下沉深度有限的渗透设施除外),对于湿塘 雨水湿地等水面设施系指调蓄深度; 2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面积/硬化地面总面积;

    有条件的城市可通过水文、水力计算与模型模拟等方法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目标进行逐层分解;暂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可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地质等特点,

    城市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项目, 应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落实有关低影响开发雨水系 统的设计。城市规划建设相关部门应在城市规划、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 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加强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情况的审 查。 适宜作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载体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园林 道路交通、排水、建筑等各专业设计方案中明确体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 内容,落实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

    (1)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目标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相 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并结合气候、土壤及土地利用等 条件,合理选择单项或组合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技术及设 施(详见本章第七节)。 (2)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应根据设计目标,经水文、水力计算得出,有 条件的应通过模型模拟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最优 方案。 (3)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的各阶段均应体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平面布 高、竖向、构造,及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衔接关系 等内容。 (4)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与审查(规划总图审查、方案及施工图审 查)应与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排水、建筑等专业相协调

    2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典型流程示例

    (1)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并合理利用 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 (2)应优化不透水硬化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广场、道路周边宜布置 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建筑、道路、绿地等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径流汇入低影响 开发设施。 (3)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除生物滞留设施、雨水罐、渗井等小型、分散 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外,还可结合集中绿地设计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相对集 中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衔接整体场地竖向与排水设计。 (4)景观水体补水、循环冷却水补水及绿化灌溉、道路浇洒用水的非传统 水源宜优先选择雨水。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建筑与小区,其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要求,其他建筑与小区宜参照该 标准执行。 (5)有景观水体的小区,景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景观水体的规模 应根据降雨规律、水面蒸发量、雨水回用量等,通过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确定(详 见第四章第八节)。 (6)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应设置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设施,同 时可采用植草沟转输雨水,以降低径流污染负荷。景观水体宜采用非硬质池底及 生态驳岸,为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或生长条件,并通过水生动植物对水体进行净 化,必要时可采取人工士壤渗滤等辅助手段对水体进行循环净化

    (1)屋顶坡度较小的建筑可采用绿色屋顶,绿色屋顶的设计应符合《屋面 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 (2)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断接并弓入周边绿 也内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 的集中调蓄设施。 (3)建筑材料也是径流雨水水质的重要影响因素,应优先选择对径流雨水 水质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建筑屋面及外装饰材料。 (4)水资源紧缺地区可考虑优先将屋面雨水进行集蓄回用,净化工艺应根 据回用水水质要求和径流雨水水质确定。雨水储存设施可结合现场情况选用雨水

    罐、地上或地下蓄水池等设施。当建筑层高不同时,可将雨水集蓄设施设置在较 氏楼层的屋面上,收集较高楼层建筑屋面的径流雨水,从而借助重力供水而节省 能量。 (5)应限制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

    (1)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 的竖向关系等,便于径流雨水汇人绿地内低影响开发设施。 (2)路面排水宜采用生态排水的方式。路面雨水首先汇入道路绿化带及周 边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通过设施内的溢流排放系统与其他低影响开发设 施或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3)路面宜采用透水铺装,透水铺装路面设计应满足路基路面强度和稳定 性等要求

    (1)绿地在满足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公共空间、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等基 本功能的前提下,应结合绿地规模与竖向设计,在绿地内设计可消纳屋面、路面 广场及停车场径流雨水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 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2)道路径流雨水进入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 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破坏。 有降雪的城市还应采取措施对含融雪剂的融雪水进行弃流,弃流的融雪水宜经处 理(如沉淀等)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 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1)城市道路应在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 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区域, 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按《室外排水设计规 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2)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可采用透水沥青 路面或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铺装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 的竖向关系等,便于径流雨水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4)规划作为超标雨水径流行泄通道的城市道路,其断面及竖向设计应满 足相应的设计要求,并与区域整体内涝防治系统相衔接。 (5)路面排水宜采用生态排水的方式,也可利用道路及周边公共用地的地 下空间设计调蓄设施。路面雨水宜首先汇入道路红线内绿化带,当红线内绿地空 间不足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将道路雨水引入道路红线外城市绿地内的低 影响开发设施进行消纳。当红线内绿地空间充足时,也可利用红线内低影响开发 没施消纳红线外空间的径流雨水。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 水管渠系统相衔接,保证上下游排水系统的顺畅。 (6)城市道路绿化带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 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7)城市道路经过或穿越水源保护区时,应在道路两侧或雨水管渠下游设 计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的设置,应具有截污与防

    止事故情况下泄露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地的功能,可采用地上式或 地下式。 (8)道路径流雨水进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 沉淀池、前置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 境造成破坏。有降雪的城市还应采取措施对含融雪剂的融雪水进行弃流,弃流的 融雪水宜经处理(如沉淀等)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9)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 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10)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I37)中的相关要求

    (1)城市绿地与广场应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如吸热、吸尘、降噪等生 态功能,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等功能),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 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2)城市绿地与厂场宜利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小型、分 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径流雨水。 (3)城市湿地公园、城市绿地中的景观水体等宜具有雨水调蓄功能,通过 雨水湿地、湿塘等集中调蓄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的径流雨水,构建多功能 调蓄水体/湿地公园,并通过调蓄设施的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 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4)规划承担城市排水防涝功能的城市绿地与广场,其总体布局、规模、 竖向设计应与城市内涝防治系统相衔接。 (5)城市绿地与广场内湿塘、雨水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应采取水质控制措 施,利用雨水湿地、生态堤岸等设施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有条件的可设计人工 土壤渗滤等辅助设施对水体进行循环净化。 (6)应限制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 (7)周边区域径流雨水进入城市绿地与广场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 用沉淀池、前置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 环境造成破坏。有降雪的城市还应采取措施对含融雪剂的融雪水进行弃流,弃流 的融雪水宜经处理(如沉淀等)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8)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设施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 择,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9)城市公园绿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公园设计规范》(CJ48 中的相关要求

    (1)应根据城市水系的功能定位、水体水质等级与达标率、保护或改善水 质的制约因素与有利条件、水系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水系 的保护与改造方案,使其满足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2)应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 (3)应充分利用城市自然水体设计湿塘、雨水湿地等具有雨水调蓄与净化 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湿塘、雨水湿地的布局、调蓄水位等应与城市上游雨水 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及下游水系相衔接。 (4)规划建设新的水体或扩大现有水体的水域面积,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 系统的控制目标相协调,增加的水域宜具有雨水调蓄功能。 (5)应充分利用城市水系滨水绿化控制线范围内的城市公共绿地,在绿地 内设计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调蓄、净化径流雨水,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的水系入 口、经过或穿越水系的城市道路的排水口相衔接。 (6)滨水绿化控制线范围内的绿化带接纳相邻城市道路等不透水面的径流 雨水时,应设计为植被缓冲带,以削减径流流速和污染负荷。 (7)有条件的城市水系,其岸线应设计为生态驳岸,并根据调蓄水位变化 择适宜的水生及湿生植物。 (8)地表径流雨水进入滨水绿化控制线范围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 用沉淀池、前置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 不境造成破坏。有降雪的城市还应采取措施对含融雪剂的融雪水进行弃流,弃流 的融雪水宜经处理(如沉淀等)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9)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

    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10)城市水系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05)中的相关要求。

    低影响开发技术按主要功能一般可分为渗透、储存、调节、转输、截污净化 等几类。通过各类技术的组合应用,可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 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实践中,应结合不同区域水文地质、水资源 等特点及技术经济分析,按照因地制宜和经济高效的原则选择低影响开发技术及 其组合系统

    各类低影响开发技术文包含若干不同形式的低影响开发设施,主要有透水铺 装、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 蓄水池、雨水罐、调节塘、调节池、植草沟、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 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等。 低影响开发单项设施往往具有多个功能,如生物滞留设施的功能除渗透补充 地下水外,还可削减峰值流量、净化雨水,实现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 控制等多重目标。因此应根据设计目标灵活选用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 根据主要功能按相应的方法进行设施规模计算(详见本章第八节),并对单项设 施及其组合系统的设施选型和规模进行优化。

    概念与构造透水铺装按照面层材料不同可分为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 土铺装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铺装等也属 于渗透铺装。 透水铺装结构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T188)、《透水沥青路面 技术规程》(CJJ/T190)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T135)的规定 透水铺装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 蔓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

    适用性透水砖铺装和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主要适用于广场、停车场、人行 道以及车流量和荷载较小的道路,如建筑与小区道路、市政道路的非机动车道等 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还可用于机动车道。 透水铺装应用于以下区域时,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次生灾害或地下水污 染的发生: (1)可能造成陡坡塌、滑坡灾害的区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 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区域。 (2)使用频率较高的商业停车场、汽车回收及维修点、加油站及码头等径 流污染严重的区域。 优缺点透水铺装适用区域广、施工方便,可补充地下水并具有一定的峰值 流量削减和雨水净化作用,但易堵塞,寒冷地区有被冻融破坏的风险

    绿色屋顶典型构造示意

    适用性绿色屋顶适用于符合屋顶荷载、防水等条件的平屋顶建筑和坡度≤ 15°的坡屋顶建筑。 优缺点绿色屋顶可有效减少屋面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负荷,具有节能减排 的作用,但对屋顶荷载、防水、坡度、空间条件等有严格要求。

    适用性下沉式绿地可广泛应用于城市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和广场内。 对于径流污染严重、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m 及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m(水平距离)的区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次生灾 害的发生。 优缺点狭义的下沉式绿地适用区域广,其建设费用和维护费用均较低,但 大面积应用时,易受地形等条件的影响,实际调蓄容积较小。

    概念与构造生物滞留设施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主壤和微生物 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生物滞留设施分为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和复杂 型生物滞留设施,按应用位置不同又称作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生 态树池等。 生物滞留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沉淀池等对径流 雨水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 融雪剂或石油类等高浓度污染物侵害植物。 (2)屋面径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径流雨水可通过路 象石豁口进入,路缘石豁口尺寸和数量应根据道路纵坡等经计算确定。 (3)生物滞留设施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大于1%,应设置挡水 堰/台坎,以减缓流速并增加雨水渗透量;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 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造成影响。 (4)生物滞留设施内应设置溢流设施,可采用溢流竖管、盖筐溢流井或雨

    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示意图

    适用性生物滞留设施主要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 绿地,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城市绿地内。 对于径流污染严重、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 1m及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m(水平距离)的区域,可采用底部防渗的复杂型 生物滞留设施。 优缺点生物滞留设施形式多样、适用区域广、易与景观结合,径流控制效 果好,建设费用与维护费用较低;但地下水位与岩石层较高、土壤渗透性能差, 也形较陡的地区,应采取必要的换土、防渗、设置阶梯等措施避免次生灾害的发 生,将增加建设费用。

    适用性渗透塘适用于汇水面积较大(大于1hm)且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 区域,但应用于径流污染严重、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 层小于1m及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m(水平距离)的区域时,应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优缺点渗透塘可有效补充地下水、削减峰值流量,建设费用较低,但对场 地条件要求较严格,对后期维护管理要求较高。

    适用性渗井主要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绿地内。 渗井应用于径流污染严重、设施底部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m 及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m(水平距离)的区域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 次生灾害。 优缺点渗井占地面积小,建设和维护费用较低,但其水质和水量控制作用 有限。

    适用性湿塘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广场等具有空间条件的场地。 优缺点湿塘可有效削减较大区域的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和峰值流量,是城 市内涝防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场地条件要求较严格,建设和维护费用高,

    适用性雨水湿地适用于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 绿地、滨水带等区域。 优缺点雨水湿地可有效削减污染物,并具有一定的径流总量和峰值流量控 制效果,但建设及维护费用较高。

    概念与构造蓄水池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同时也具有削减 峰值流量的作用,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蓄水池,砖、石砌筑蓄水池及塑料蓄水模 块拼装式蓄水池,用地紧张的城市大多采用地下封闭式蓄水池。蓄水池典型构造 可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雨水综合利用》(10SS705)。 适用性蓄水池适用于有雨水回用需求的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等,根据雨 水回用用途(绿化、道路喷洒及冲厕等)不同需配建相应的雨水净化设施;不适 用于无雨水回用需求和径流污染严重的地区。 优缺点蓄水池具有节省占地、雨水管渠易接入、避免阳光直射、防止蚊蝇 滋生、储存水量大等优点,雨水可回用于绿化灌溉、冲洗路面和车辆等,但建设 费用高,后期需重视维护管理

    概念与构造雨水罐也称雨水桶,为地上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用 设施,可用塑料、玻璃钢或金属等材料制成 适用性适用于单体建筑屋面雨水的收集利用。 优缺点雨水罐多为成型产品,施工安装方便,便于维护,但其储存容积较 小,雨水净化能力有限,

    适用性调节塘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等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区域。 优缺点调节塘可有效削减峰值流量,建设及维护费用较低,但其功能较为

    单一,宜利用下沉式公园及广场等与湿塘、雨水湿地合建,构建多功能调蓄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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