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市规划国土发[2017]431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

  • 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市规划国土发[2017]431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1.1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01-02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市政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全市行政村庄划分为城镇化、局部或整体迁建、特色保留、提升改造四大 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应因村施策、分类指导,

    纳入城市开发边界内的村庄,具体包括纳入中心城区、新城、镇规划建设区 内、有重大项目带动、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范围内(规划实现100%城镇化)的 村庄,这部分村庄未来将随城市建设进入城市建设区,实现城镇化。 引导策略:村压在近期或远期随城乡规划的实施推进,以增减挂钩、减量提 贡为原则,在城市集中建设区内实施集中安置,实现城镇化。 村庄在实施城镇化之前要着重解决好村庄发展近期与远期衔接的问题。村庄 在实施城镇化之前以环境整治、村庄危房维护修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拆除控

    制村庄违法建设、集体产业用地集中整治为重点。 针对发展条件受限,实施带动力弱的乡镇地区,若规划城镇建设区内村庄实 施城镇化存在困难,村庄可保留原形态,但应以用地增减挂钩为原则,保证全镇 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位于城镇建设区的村庄,其规划建设应纳入城镇 建设区统筹安排文化标准,对村庄未来的发展目标、用地规模、产业发展、设施完善等内 容进行合理规划,

    2.2.2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

    迁建村庄是指受生态保护要素限制以及受安全威胁的村庄,按影响要素不同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生态涵养迁建型 全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要求下, 必须局部或整村实施搬迁以确保生态安全的村庄,主要包括村庄居住用地与全市

    2.2.3特色保留村庄

    (1)全市在录的各类特色保留村庄。包括中国历史文化名村(5个,全部 为传统村落)和传统村落(44个),中国美丽宜居乡村,位于大运河文化带、长 成文化带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上,世界文化遗产周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 和传统风貌的村庄。应以“严格保护、永续利用”为原则,加强历史文化、传统 风貌的保护和延续,村庄整体风貌引导、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有机结合。

    (2)生态保育村庄。在生态红线控制范围之外,具备优质的自然生态资源 (例如位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周边区域)的村庄。 应重点结合村庄的自然生态要素,制定生态保护策略、提出村庄人口、规模 为控制要求、生态化建设标准策略、绿色产业发展引导对策。 (3)其他经各区、镇梳理、申报的,在村庄产业、文化、风貌等方面具有 特色,具有保留价值的村庄。应重点结合村庄的特色要素,集约节约发展,控制 寸庄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有序引导村庄特色化发展,

    2.2.4提升改造村庄

    除以上三种类型外,在全市域内广泛分布,需要通过多元化方式对村庄进行 提升改造的村庄。 (1)集体产业整理型。位于限制建设区内且毗邻城市集中建设区的村庄, 处于城市周边的机遇区,未来可能受三城一区等重大项目辐射带动,应以城市功 能疏解、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减量提质为大原则,落实所在区域规划减量要求 采取集中集约的改造方式,提升产业,完善服务功能。通过集体产业用地的腾退 集约、减量、优化布局,结合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实现产业升级,同步为城市组 团提供服务配套设施(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为周边城市组团提供就业平 衡)。村庄宅基地保留原状,原地更新改造,提升村民居住条件。通过村庄整治, 提高村庄的环境品质。 (2)集中上楼型。在明确落实全区建设用地减量指标,并落实本区拆占比 和拆建比的条件下,对发展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有自发改造诉求的村压 经村民同意,在村民自愿放弃原宅基地的前提下,可启动村庄集中上楼改造。改 造应结合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村集体产业发展方向,采用多种模式。可单 个村庄原地集中上楼,也可临近几个村庄就近集中上楼。 村庄改造方案应注意严控建设强度,严格禁止房地产开发,应根据村庄发 展的自然、地形、地貌环境、建控要求,对建设强度、建筑风格有所控制和引导, 尤其位于生态控制区内的村庄,要严格控制建设强度,村民住宅楼建设应充分考 虑周边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与村庄原本的山水格局、文化氛围、村容风貌 相协调。 改造要同步整理村庄的集体产业用地,以增减挂钩、减量提质为原则,落

    实所在区域规划减量要求,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宅基地、集体产业 用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腾退,集中集约,在布局一定村庄产业用地的基 出上,实现整村改造后集体建设用地减量、村庄用地布局优化、产业水平提升、 环境品质提高。 (3)原地微循环整理型。以原地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渐进微循环改造方式 为主的村庄。可结合宅基地整理、集体产业用地集约腾退升级,实现村庄的环境 品质提升、产业升级更新。 村庄以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为重点。结合村庄 自身发展条件,鼓励村民利用宅基地,在村集体统一安排下以微循环改建完善的 方式,实现村庄的原址更新。 民宅更新要与村庄产业发展特色相结合,改建方案应根据村庄发展的自然 地形、地貌环境、建控要求,对建设强度、建筑风格进行控制和引导。同时以增 咸挂钩、减量提质为原则,严格控制村庄集体产业用地规模,

    (1)全市村庄的引导要求,要分别落实村庄的分类引导对策,结合村庄在 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生态控制区三区中的具体位置,落实每个区域的管控 要求,同时,若市域范围内未来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区的发展要求,对应区域内的 村庄也应同步落实(例如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浅山区等)。 (2)村庄规划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在村民自愿的原则下积极盘活闲置农民 住房,用于度假民宿等经营项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闲置农民住房盘活利用 要坚决杜绝违规违章建筑和“小产权房”。对闲置农民住房的盘活利用及改造要 符合相关制度和规范要求,符合村庄规划的建设规模及建设风貌要求,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结合全市两线三区的整体管控要求,结合村庄的具体 类型,按照“集约高效、减量提质”的总原则,提出村庄统筹发展策略、乡村建 设用地规划的控制要求。 结合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需求,村庄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也各有侧重。针对

    将要实施城镇化、迁建的村庄,以及以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为重点的提 升改造村庄,可编制村庄规划简本。规划简本的内容以村庄近期发展的关键问题 为核心,着重解决农房危房改造、迁建前的防灾减灾、环境保护、设施改善等问 题。针对特色保留型村庄和涉及用地整理、优化布局的提升改造村庄,应编制村 庄规划完整本。

    2.3.1村庄规划简本

    2.3.2村庄规划完整本

    村庄规划完整本的内容应包括村庄发展现状分析、对已有规划的实施评估、 规划定位、村域规划、村庄组团规划和分期实施方案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 (1)村庄发展现状分析。从村庄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产业发展等方面 分析村庄的发展现状。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现状分析应各有侧重,如特色保留 村庄应对村庄的特色烹赋资源进行分析

    (2)相关上位规划要求。明确与相关上位规划衔接的关系。 (3)已有规划的实施评估。结合已有村庄规划的编制情况,对村庄的规划 实施进行总结。结合村庄的不同类型,总结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典型问题 (4)规划目标与定位。根据村庄所处的不同分区,充分落实集中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生态控制区的管控要求,落实上位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村庄的具 体类型,提出规划目标与定位。 (5)划定村庄发展的空间管控范围,包括村庄建设用地控制线、基本农田 控制线等。针对有特别建控要求的村庄,如长城、运河、西山文化带、十三陵周 边的特色保留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应结合具体要求,划定相应的建设 控制线、风貌协调区等。 (6)村庄的规模与减量发展策略。在分区分类引导的基础上,以“集约高 效、减量提质”为原则,充分落实全区建设用地减量指标,提出村庄建设用地管 控目标、规模总量。 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以集体建设用地减量为总原则,规划应明确提 出村庄建设用地减量控制目标。针对保留村庄,明确提出村庄集体产业用地的减 量控制目标。位于生态控制区内的村庄,应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扩张,原则不增加 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规模,在原有建设用地规模内进行整理、更新、提升,明 确与生态红线冲突的用地减量,同步落实低效集体产业用地的整理集约。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减量提质”的总要求,在上位规划的约束下,全 面梳理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包括宅基地、集体产业用地和集体公共服务与管 理用地,分析村庄的用地空间,腾退违法建设用地和低端低效集体产业用地,镇、 区统筹实现村庄集体产业升级和建设用地规模减量。 应明确村庄减量对全区减量任务以及对全区拆占比和拆建比的落实情况 根据村庄不同发展类型,结合村庄实际,针对条件成熟的村庄,提出近期可实施、 可操作的集约减量对策。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重点结合村庄集体产业用 地的腾退、集约、优化布局,落实减量。针对条件成熟可同步结合宅基地的腾退 上楼落实减量的村庄,规划中要明确新宅建设与旧宅拆除的挂钩减量要求。 (7)村压布局、形态控制。在明确村压用地规模管控的基础上,重点结合 腾退集体产业用地、对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优化布局。村庄形态控制要结合村

    庄具体分类,落实各分区的管控要求,整体形态应与周边环境协调,突出特色, 传承文化。针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要提出村庄整体风貌的控制引导要求, 其他特色保留村,应结合村庄的具体特色票赋条件提出形态控制要求,统筹考虑 村庄风貌特点,与周边环境协调。 (8)村庄配套设施。结合村庄的人口规模和发展实际,从方便使用、有利 建设的角度提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目标和布局方案。配套设施的规 划应重点考虑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之间的差异。对于临近集中建设区的提升 改造村庄,应适当考虑外来人口集聚的配套设施需求。对于以旅游为特色的保留 村庄,应重点考虑旅游人口对配套设施的需求,以及配套设施建设与村庄风貌协 调、历史文化保护等问题。 基础设施规划要包括道路交通、供水、排水、能源供应、环卫、通信设施 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设施。 (9)产业发展引导。结合全镇产业发展策略及村庄的特色资源,以宜农 生态、绿色、低碳为原则,制定村庄产业发展引导策略。 (10)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历史文化资源较丰富的村庄,如历史文化名 村、传统村落,应提出村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策略。 (11)生态环境保护。对村域内的山水格局、河湖水系、绿色植被等资源 进行梳理,提出村庄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对策,针对具有自然资源的特色保留村 主,应明确重点和特色自然资源的保护范围、保护要求,提出资源周边村庄的建 设控制范围和要求。 (12)防灾减灾等内容。城镇化型、局部或整体迁建型村庄,在实施搬迁 安置前应结合村庄现状条件提出明确的防灾减灾的具体要求;特色保留型村庄 应结合历史文化保护、风貌传承制定具体的防灾减灾要求;提升改造型村庄,结 合具体的改造方式,明确防灾减灾措施。 (13)其他需要列入规划的相关内容,

    2.4.1村庄规划简本

    容以村庄近期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核心,着重解决农房危房改造、迁建前的防灾减 灾、环境保护、设施改善等问题。图纸应结合村庄的建设、改造重点进行表达 图纸的电子化表达应标准,具体参见附件E。简本应有针对性,能够指导实施 可操作。

    2.4.2村庄规划完整本

    完整本规划成果应包括文本、说明书、规划图纸和附件4部分,每部分应有 纸质文件和标准的电子化文件。 (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主要表达村庄规划各项内容的规定性要求,具体包括定位、目标、 用地规模、结构布局、管控要求、设施规划、发展时序等。 (2)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是对应规划文本各项条文的具体说明,可以包括分析过程、案例参 考等,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分析,要求详实、准确、清晰。 (3)规划图纸 规划图纸是对规划内容的详细表达。图纸上应详细标注项目名称、图名、比 例尺、图例、规划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规划设计人员等信息。图纸比例尺 限据实际表达灵活确定。电子版图纸要对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电子化要求进行绘 制。 图纸目录包括:村域现状图、村域用地规划图(应包括规划道路、市政 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村域空间管控分区图。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可选 择性绘制景观规划图、消防防灾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等。 (4)附件 可选择性提交图文并茂的PPT文件,增强理解。 包括村民意见征集材料、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相关材料等,其他内容可根据 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 村庄规划完整本规划成果的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B、C、D、E。

    通过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与治理、土地利用的明晰管控、人口和建设用地规 模的合理确定,实现自然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集约利用,形成绿色低碳 的发展方式。

    3.1.1优质的生态环境

    应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和保护村域内原有的地形 地貌、河湖水系、森林植被、动物息地等山水格局与自然景观,慎砍树、禁挖 山、不填湖,对遭到破坏的进行本土原貌修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建 设活动需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空间布局应尊重山形水势,契合地貌,禁止随意 进行生硬的人工干预。 规划应统筹山水林由湖系统治理,提出对村域内生态要素的保护控制与整治 利用内容,避免对田园景观破坏性开发和过度改造,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 式。 生态保育村庄还应明确重点和特色自然资源的保护范围、保护要求,提出资 原周边村庄的建设控制范围和要求,明确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制定生态保护策略 和生态化建设策略

    3.1.2明晰的士地利用

    应在上位规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的范围和规模, 划定五类控制线的管控范围及三类空间管制区域

    规划应按照“两规合一”的原则,在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规划的同时,合理 安排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保护任务,加强生态用地保护。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规划应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 红线,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管制措施。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其他农业用地 规划应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合理确定用于农业生产的园地、林地、草地、水 或及设施农用地等其他农业用地规模和布局,明确管制规则,限制其他农业用地 转为村庄建设用地。 (3)生态用地 规划应确定生态用地布局和规模,明确管制规则,对生态用地中具有特殊重 要生态功能,如重要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 的重要区域,应提出保护措施;对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 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应严禁任意改变用地性质,提出生态恢复措施;对生态用地 中一般生态功能的区域,应限制开发利用

    (1)村庄建设用地控制线 划定村庄建设用地的控制界线,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 划定村域内永久基本农田的控制界线,明确用地规模,落实到地块,提出保 护和控制要求。 (3)蓝线 划定江、河、湖、库、渠、湿地等在村域内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提出保护和控制要求。 (4)紫线 划定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等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 建筑、重要地下文物理藏区等的保护范围界线,提出保护和控制要求。 (5)黄线(基础设施) 划定村域内必须落实的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提出保护和控制要求

    规划应根据生态环境、资源票赋、公共安全等基础条件划定禁止建设区、限 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三类村域空间管制区域,明确村域空间限制要素,提出相 关保护与利用要求。 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还应明确限制要素对村庄的影响范围及程度,提出搬迁 实施前在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生态保育等方面的对策措施,

    B.1.3适宜的建设规模

    1人口规模 (1)人口分级 村庄规模应按常住人口数量划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级(详见表

    村庄规模应按常住人口数量划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级(详见表

    表1村庄规模分级(单位:人)

    (2)人口统计 村庄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详见表2)。户籍人口是确定村庄用地 规模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适度考虑常住人口的比例的影响。常 住人口是配置各项配套设施的主要依据,

    (3)人口规模核定 现划期内,村庄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规模应由公安、民政、流动人口管理办

    公室等部门共同提出,并结合上位规划的要求,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1)建设用地认定标准 统筹规划、国土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两规合一”的原则,摸清村域范围内 的现状用地规模,在此基础上统筹用地减量,确定合理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2)集体建设用地减量 各区及各乡镇应根据上位规划,明确本行政区划范围内不同类型村庄集体建 设用地减量的规模,针对产业用地、宅基地、村民集中住宅用地,制定不同的减 量政策。其中,产业用地减量应明确拆占比、拆建比等相关要求,宅基地减量不 故硬性要求,村民集中住宅用地应提出集约后的建设标准。各区对村庄内现状低 效、低端产业用地进行梳理腾退,可通过产业用地指标统一收回、对产业项目评 估后再分配的方式,对产业用地指标进行统筹使用, 城镇化村庄和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应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防 正集体产业用地、违法建设用地的增长,在保留期内集体产业用地的改造应符合 减量要求。异地新建的村庄应严格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减量规模执 行。 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应充分考虑上位及相关规划的要求,按照各区 及各乡镇提出的减量目标,在现状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建设用地 现模和范围,以及村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 设施用地和村庄其他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并明确拆占比、拆建比等相关指标 村庄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应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确定。 (3)宅基地 规划应考虑未来5年村庄新增宅基地需求,鼓励各区通过土地整治方式对村 主集中居民点内宅基地进行整合利用,新增宅基地规模应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减量要求,原则上 村庄集中居民点外不再新增宅基地。对于满足分户条件的村民,各区和乡镇可纳 入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考虑。 (4)村民集中住宅

    建设村民集中住宅应进行整村改造,并鼓励向城镇集中建设区及其周边地区 进行集中,其用地指标及相关配套设施应按照城镇建设要求执行。在原有村址建 设集中住宅的,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在确保用地减量的基础上,结合村庄发展 实际,确定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应提出对用地容积率、高度、风貌的控制要求 并参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设置相关配套设施。 (5)国有建设用地 村庄规划应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确定村域范围内的现状国有建设用 也规模,判断现状用地使用是否和村庄环境、首都发展功能定位相一致,在此基 础上参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规划国有建设用地规模。一致的,可 按照现状用地规模保留,或按照各区及各乡镇提出的减量要求进行改造;不一致 的,应按照各区及各乡镇的减量要求提出转型改造建议,或结合上位规划要求向 集中建设区归并。

    通过治理街巷环境、塑造绿化景观、落实灾害防治,实现村容村貌的普遍改 善,环境品质的有效提升,村庄安全的可靠保障,形成生态宜居的乡村空间

    3.2.1宜人的景观环

    规划应通过增加休憩活动设施、完善绿化景观等方式对既有公共空间进行改 造提升,并充分利用现状闲置场地、边角地等,新增活动广场、休憩绿地等公共 空间。鼓励新增公共空间与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公共绿地等结合 布局,提高使用效率。 (1)活动广场 活动广场应规模适度,考虑合适的硬地比例和绿化形式,不宜过度铺装,并 设置一定的休憩设施,同时鼓励采取分时使用、分区开放等多种方式兼顾停车需 求。 (2)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应充分利用现状高大乔木、水系池塘等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达到 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应考虑设置人行步道及休憩设施,为村民交流、休闲提供场 所。 (3)滨水空间 规划应保持河道水系的自然走向,并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疏通。 滨水坡岸应采用自然斜坡形式,并与绿化、建筑等相结合,形成丰富的河岸 景观。滨水驳岸应以自然式为主,因功能需要采用硬质驳岸时,应优先选用砖, 石等乡土材料,避免线条过于生硬,长度不宜过长。在断面形式上宜避免直立式 驳岸,可采用台阶式驳岸,并通过绿化等措施加强生态效果。 有条件的村庄可设置水边步道及亲水平台。规划应合理设计步道线路,与河 岸线型相呼应,并提出对步道及亲水平台在建设尺度、形式、材质、景观等方面 的具体要求。

    规划应充分保护和利用现有河、溪、塘等水面,以及外围山体植被,发挥其 生态景观的功能作用。合理安排村庄绿化用地,明确集中公共绿地的位置、规模 和建设要求。 村庄绿化美化应遵循适度原则,整体风格应具有乡村特色,宜采用本地物种 选用具有地方特色、多样性、经济性、易生长、抗病害、生态效应好的品种

    3.2.2可靠的安全保障

    规划应根据村庄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虑各类灾害的影响,明确消防、防 洪排涝、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的执行标准及防灾减灾措施。 受灾害影响的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应将防灾减灾规划作为重点内容,详细制 定搬迁实施前灾害防治的具体方案。

    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他村庄应配备必要的灭 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村庄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 水源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安排消防用水或设置消防水 池。 村庄应确定村庄消防要求和保障措施,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 位置、容量,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他村庄应配备必要的火 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村庄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 水源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安排消防用水或设置消防水 也。 村庄应确定村庄消防要求和保障措施,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 立置、容量,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2防洪排涝 根据流域防洪、城镇防洪要求,确定防洪标准,因地制宜安排各类防洪工程 设施,明确防洪措施。结合农田水利设施要求,合理确定适宜的排涝标准、排涝 工程设施及规模,并提出相应的防内涝措施。 3地震灾害防治 规划应提出村庄的地震设防标准,梳理现状危房情况,提出危房维护整修的 策略与目标,并明确疏散通道、避震场所等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设防措施。村庄 新建、改建建筑物均应符合地震设防标准的安全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应对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存在安 全隐惠的,应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

    通过引导产业发展、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农宅品质,实现集体产业的集约优 化,村庄服务的齐全便捷,形成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3.3.1繁荣的乡村经济

    村庄集体产业发展应符合首都功能和产业发展方向,突出产业特色,依托农 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按照适宜性原则,促进一二三产业融 合发展。 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应在梳理集体产业现状情况、调查村民发展意 愿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集体产业发展的类型、目标和路径。对 于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发展定位的现状低效、低端产业用地,应坚决予以腾退或转 型。毗邻城市集中建设区的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应适度发展与城区 镇区产业相配套、适宜农村地区特点的产业。位于远郊平原区和山区的特色保留 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应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根据不同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烹赋 发展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宜农、宜绿”特色产业,引导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城镇化村庄和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应在梳理集体产业现状情况、调查村民发 展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对未来发展建设的相关安排,明确城镇化或迁建 前集体产业的发展路径,

    村庄集体产业用地布局应符合“两线三区”要求,优先利用存量产业用地进 行建设,鼓励结合产业特色适度集中,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 和现代乡村发展有机衔接。 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的产业发展应以减量提质为原则,通过整理提 开、增减挂钩等方法,实现集体产业用地的布局优化与集约减量。城镇化村压和 高部或整体迁建村庄应以集体产业用地集中整治为重点,严格控制集体产业用地 的增长。 规划应梳理明确需清理违法建设用地、待腾退低效产业用地及可利用存量用 地的规模,提出新的产业用地布局及发展策略,

    3.3.2完备的生活设施

    (1)道路交通设施 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区域性道路、交通设施及相关防护要求,提出村域范 围内的道路系统规划(含机耕路),明确村域范围内的公交场站、停车场等主要 交通设施。对于现状和规划公路穿过的村庄,应在规划中按照相关防护要求设置 防护,保证公路畅通和车行、人行安全。 (2)市政基础设施 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并明确村域范围内村庄供水、 污水、电力、供气、电信、环卫等设施的位置、规模及线路走向、敷设方式等建 设要求。 2公共服务设施 为节约集约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在村民方便使用的地方,形 成“村社中心”,“村社中心”可包含村委会、学校、文体活动中心(场地)、卫 生服务中心(室)、养老院(托老所)、小商店(小超市)、公共浴室、旅社等。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习惯,突出地域乡土风貌特 色。 规划应梳理村庄现状缺少及配置不达标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根据配置标准 进行补充完善,明确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 村庄应根据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村民住宅布局等情况,在人均建筑面积满足 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新建、扩建等多种方式灵活布局。城镇化村压和局同部或整体 迁建村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酌情降低设施的配置标准。 (1)设施种类 村庄公共设施项目应结合上位规划提出的人口规模,主要依据经乡镇人民政 府审核确定的村庄常住人口规模进行配置,具体内容应符合表3的规定

    北京村庄公共设施性质分类及项目基本配置

    ②结合教育部门整合教育资源的要求,小学和托幼的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几个村合并建设较高配置的方式进行。 (2)配置标准 应根据村庄级别和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村庄公共设施,其人均建筑面积可 参考表4的规定。村庄主要公共设施的单项设施建筑面积可参考表5的规定。为 应对“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带来的就学人口需求增加的问题,教育机构的配置可 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考虑1.3倍的服务保障系数

    表4村庄公共设施人均建筑面积参考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注: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娱乐和体育设施。

    村庄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参考指标(单位

    (1)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应结合地形地貌、村庄规模、村庄形态、河流走向、对外交通布局及原 有道路,因地制宜确定村庄道路系统。 ①道路分级 村庄道路分为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街巷路三级。其中,村庄主要道路应至 少满足双向行车要求,次要道路应至少满足单向行车和错车要求,街巷路应满足 步行宽度要求。规划应划分道路等级,明确道路与村民住宅院落间用地的使用方 式,并提出各级道路的断面形式及现有道路的整治改造措施。 ②路面硬化

    村庄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应采用硬质材料为主的路面,宅间路路面宜采用石 板、青砖等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设材料,并对现状富有特色的石板路、青砖路等 传统街巷道路进行保留和修复。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路面宜采用传统建 筑材料。道路两侧设有边沟的,应在材质、色彩、铺设方式等方面与道路协调统 (2)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应结合村域内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和村庄入口,合理设置公交站场、公交 站点、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明确其规模与布局。 规划应提出对私家农用车、小汽车停放的相关要求,鼓励私家农用车、小汽 车结合宅院分散停放,宅院确无停放条件的,可在宽度满足要求的村内道路两侧 适当考虑部分占道停车,有条件的村庄可结合活动广场、公共绿地等统筹设置小 气车停车场。有旅游等功能的村庄应主要考虑停车安全及避免对村民的干扰,结 合旅游线路在村庄周边设置车辆集中停放场地。 停车场应使用透水性铺装,通过裁种植物提高生态性,避免使用裸露土地或 大面积的水泥浇筑地面。

    市政基础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从投资、运营、维护、 使用效率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规划应梳理村庄现状缺少及配置不达标的市 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配置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明确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数量和 现模。城镇化村庄和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的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应以补充完善为重 点,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的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可在此基础上适度超前 对于外来人口集聚、旅游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要充分考虑这部分人口对相关设 施的需求。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村庄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规划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联 通共用,逐步实现城乡设施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多个村庄共建共用市政基础设 施。 规划应梳理村庄现状设施情况,结合实际需求,明确供水、污水、电力、供 气、电信、环卫等设施的位置、规模及线路走向、敷设方式等建设要求,

    3.3.3舒适的村民住

    村民住宅院落应布局合理、使用安全、环境卫生、交通组织顺畅,在地形条 件充许的情况下采用合院布局方式,灵活选择庭院形式,丰富院墙设计,考虑农 用车、小汽车的停放,配置与主房联系方便、相对独立的附属用房,创造自然、 舒适的院落空间。

    居住建筑应分区明确,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大多数房间应 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通风和景观的部位,厨房、卫生间应直接采光、自然 通风。住宅设计应有效利用朝向,并加强屋面、墙体保温节能措施,积极采用太 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

    通过乡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风貌特色的延续与塑造、治理机制的探索与建 立,实现乡村文化的复兴,文明水平的提高,形成和谐淳朴的人文环境

    3.4.1浓郁的乡土文化

    村庄建设应体现对本乡本土历史文化的传承,强化村庄的乡土意识、风土人 情,留住乡愁,激发本地民众和云云游子的爱乡情怀。 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保护规划,村庄规划应对保护 规划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进行落实。其他类型村庄应在规划中对村庄历史文化资源 进行梳理,对地域环境、空间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乡土文化等提出 具体保护要求与措施。

    村庄在选址、规划等方面体现了所在区域及特定历史时期的诸多特征,具有 定的科学、文化、历史以及考古价值,并与周边的自然环境相协调,村庄建设 应避免对地域环境大规模的改造,应保护村庄传统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 环境。

    2空间格局 规划应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 街巷走向与宽度、重要的公共空间和景观廊道等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 3传统建筑 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应划定保护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规划要求进 行修;传统建筑应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更新维护策略。周边已建近现代建筑 的体量、高度、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不协调的应采用传 统工艺、传统材料进行整治,规划应明确整治标准、要求及措施。 4历史环境要素 规划应挖掘、保护并修复村庄内的各类历史遗存,保持其历史信息并在其周 边预留一定的缓冲空间,避免拆旧建新、盲目造假、张冠李戴等现象,防止建设 生破坏环和保护性破坏。 确定村庄需要保护的井泉沟渠、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古树名木 等乡村景观iso标准,并提出保护措施。禁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破坏乡村风貌。 5乡土文化 规划应充分挖掘地域文化、传统风俗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出保护的具 本方式和要求,并通过文化墙绘制、传统元素融入设计、文化活动开展等多种方 式进行展示宣传,有条件的村庄可结合村庄历史文化规划建设展览馆、博物馆等 并好“村庄故事”,让人们记得住“乡愁”。

    规划应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 街巷走向与宽度、重要的公共空间和景观廊道等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 3传统建筑 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应划定保护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规划要求进 行修;传统建筑应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更新维护策略。周边已建近现代建筑 的体量、高度、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不协调的应采用传

    规划应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 街巷走向与宽度、重要的公共空间和景观廊道等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

    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应划定保护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规划要求进 行修鳝;传统建筑应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更新维护策略。周边已建近现代建筑 的体量、高度、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不协调的应采用传 统工艺、传统材料进行整治,规划应明确整治标准、要求及措施。

    规划应挖掘、保护并修复村压内的各类历更遗存,保持其历史信息并在其周 边预留一定的缓冲空间,避免拆旧建新、盲目造假、张冠李戴等现象,防止建设 生破坏和保护性破坏。 确定村庄需要保护的井泉沟渠、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古树名木 等乡村景观,并提出保护措施。禁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破坏乡村风貌

    规划应充分挖掘地域文化、传统风俗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出保护的具 体方式和要求,并通过文化墙绘制、传统元素融入设计、文化活动开展等多种方 式进行展示宣传,有条件的村庄可结合村庄历史文化规划建设展览馆、博物馆等, 并好“村庄故事”水利标准规范范本,让人们记得住“乡愁”

    3.4.2淳朴的风貌特色

    村庄规划应尊重传统的营造理念,积极利用村庄的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资源 协调好村庄与周边山、水、林、田等重要自然景观资源的关系,形成有机交融的 空间关系,塑造富有地域乡土特色的村庄风貌。 建议各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对按照规划提出的风貌要求进行改造的村庄和 村民进行资金补贴。

    ....
  • 相关专题: 村庄规划  
专题: 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 |无缝钢管标准 |环保标准 |水利标准 |民用航空标准 |

常用软件